中央银行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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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五章 中国人民银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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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中央银行及其法律制度的形成 中国中央银行始于1905年的户部银行。1908年,清政府 将其改为大清银行,并颁布我国最早的银行立法——《大清 银行则例》,大清银行身兼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两项职能。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将大清银行改为中国银行。 中国第一个专职的中央银行是1928年国民党政府成立的中 央银行。 1948年12月1日,华北银行、北海银行和西北农民银行在 石家庄合并成立了中国人民银行。 1949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随人民解放军入北京设总行, 人民银行体系开始建立。 1989年初,新的银行法的起草工作开始进行。


我国人民币汇率应随着经济发展的变化而变化,采取合适的汇率,不能因 别国压力而盲目地升值和大幅地升值。我国应遵守国际法的相关规定,尽 早制定统一和修改完善有关人民币汇率机制的法律,提升人民币汇率相关 政策的法律地位。

第四节 货币政策及其工具





政策是政治实体为了实现一定的目标,根据客观情况而规定的 行为准则,国家政策就是一个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为实现一定 目标而规定的行动准则。我国的《辞海》一书则把政策一词解 释为“党和国家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路线而制定的行动准 则。” 在我国,党的政策是法律的基本依据,法律是政策的 法律化,是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 一、货币政策的概念和特征 (一)货币政策的概念 货币政策是国家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目标而确立的组织、管理、 调控、干预社会信用量的一种金融措施,是国家经济政策的一 个重要方面。 (二)货币政策的主要特征 货币政策是一种调控社会总需求的宏观经济政策。货币政策的 实施以间接调控为主,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即主要采取 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它具有一定的强制性。

银行业监管法律制度

银行业监管法律制度

国际银行业监管合作案例
案例概述
某跨国银行因跨境风险被多个国家监管机构联合监管。
案例分析
该银行在多个国家设有分支机构,涉及跨境业务。各国监 管机构加强合作,共同对该银行进行监管和检查,确保其 业务合规性和风险可控性。
案例结论
国际银行业监管合作对于跨国银行的监管至关重要。通过 加强各国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可以提高监管效率和有效 性,共同维护国际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
监管评级是指监管部门对银行机构进行评级,根据评 级结果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分类监管是指监管部门根据银行机构的风险状况和业 务特点,将其分为不同类别,对不同类别的银行机构 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
风险处置与市场退
风险处置是指监管部门对存在风险的 银行机构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要求 银行机构补充资本、限制业务范围、 责令停业整顿等。
银行业监管法律制度
• 银行业监管法律制度概述 • 银行业监管法律法规 • 银行业监管内容与标准 • 银行业监管手段与措施 • 银行业监管发展趋势与挑战 • 案例分析
01
银行业监管法律制度概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银行业监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通 过立法和行政手段对银行业进行 监督和管理的法律规范体系。
特点
具有强制性、规范性、专业性和 国际性等特点,旨在保障银行业 稳健运行,防范金融风险,保护 消费者权益。
监管目标与原则
监管目标
确保银行业合法合规经营,维护金融 市场秩序,保障金融安全与稳定,推 动银行业健康发展。
监管原则
依法监管、公开公平、审慎监管、适 度监管、协调监管等原则。
监管机构与职责
监管机构
案例分析
该银行因流动性管理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无法按时履行债务义务。监管机构及时采取 措施,对该银行进行流动性支持和风险控制,确保了金融市场的稳定。

中央银行法律制度

中央银行法律制度

80%
市场准入监管
对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进行审批和监管,确保金融机构 具备从事金融业务的资质和能力 。
100%
业务运营监管
对金融机构的业务运营进行持续 监管,包括资本充足率、风险管 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监管,确 保金融机构稳健经营。
80%
市场行为监管
对金融机构的市场行为进行监管 ,包括反洗钱、反恐怖融资、打 击金融犯罪等方面的监管,维护 金对独立性
中央银行在法律地位上独立于政府,其决策不受 政府干预。
财政支持
在特定情况下,如应对金融危机等,政府可向中 央银行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
政策协同
中央银行与政府需保持密切沟通和协作,确保货 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等其他经济政策相互协调。
监督与问责
政府对中央银行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其依 法履行职责。同时,中央银行需定期向政府报告 工作,接受问责。
03
中央银行法律制度的实施与监管
中央银行法律制度的执行机构
中央银行
作为国家的金融管理机构,中央银行是中央银行法律制度的主要 执行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
金融监管机构
金融监管机构依据中央银行法律制度,对金融机构和市场进行监 管,确保金融市场的公平、透明和稳定。
中央银行法律制度的监管措施
国际中央银行法律制度的合作内容
货币政策协调
国际支付体系合作
各国中央银行通过国际协议,就货币 政策目标、手段及传导机制等方面进 行协调,以实现国际经济金融稳定。
推动国际支付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提 高跨境支付效率,便利国际贸易和投 资。
金融监管合作
加强跨国金融机构的监管合作,共同 应对金融风险,维护国际金融市场的 稳定。

第二篇金融调控与监管法

第二篇金融调控与监管法
中央银行法是金融调控法、金融监管法与金融服务法的统一体, 融合了公法和私法的特点,具有社会法的性质,在整个法律体 系中,属于经济法的二级子部门法。
第一节 中央银行法概述
四、中央银行法的立法模式与基本原则 (一)中央银行法的立法模式
中央银行法的立法模式有两种,一种是合并立法,即将中央银 行和普通银行(包括商业银行和专业银行)同立一法,统称为银行 法;二是分别立法,即单独制定中央银行法和普通银行法,甚至中 央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专业银行法分别立法。鉴于金融业务的日 趋复杂和金融调控、监管的日益重要,现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 采用后一种立法模式,我国目前也采取分别立法的模式。
第一节 中央银行法概述
四、中央银行法的立法模式与基本原则 (二)中央银行法的基本原则
2.独立自主原则
指中央银行在制定和执行货币金融政策,执行金融监管、调控与服务 的过程中应依法享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和职权,并在人事、财务、组织管理 体制诸方面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
中央银行独立性问题的提出,最早是要使其与一般商业银行相对脱 离,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专注于中央银行业务。但目前各国中央银行的独 立性主要是强调中央银行与政府之间的相对独立。
第一节 中央银行法概述
二、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二)中央银行的发展
西方国家的中央银行制度经历了初创、普及和完善的过程。其发展轨迹 可概要如下: 1. 从建立方式看,早期的中央银行是随资本主义货币信用经济的发展,从
一般商业银行发展到大银行以至发行银行,最后形成中央银行。而后期 的中央银行,则多半是在学习和借鉴别国经验,结合本国实际,通过立 法而创设的。 2. 从中央银行的职能来看,中央银行的发展过程就是其职能不断完备的过 程。 3. 从中央银行的活动宗旨来看,中央银行的形成与发展的过程,是一个逐 步放弃自身营利目的、与国家政权融合的过程。 4. 从中央银行的资本来源看,在中央银行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以资本所 有权私有为主向以所有权国有为主演变的明显趋势。

第二章 中国人民银行法律制度

第二章  中国人民银行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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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的货币政策工具: 贷款规模控制、 消费者信用控制 证券市场信用控制 优惠利率 特种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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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违反《中国人民银行法》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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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2016年 9月,甲分行发现该市某印刷厂在所印 制的挂历中采用了以扩大的新版 100万元人民 币的图案作为背景,色彩尺寸与 100万 元人民 币的票面相同甚至号码也一样,便对该印刷厂 做出了:责令立即停止印刷销售印有人民币图 案的挂历;销毁已经印刷的印有人民币 图案的 挂历成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 10万元罚款的 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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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国人民银行的禁止性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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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不得向商业银行发放超过1年期的贷款;② 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 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③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和非银行金 融机构提供贷款;
④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 提供贷款,但国务院决定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 的非银行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⑤不得向任何 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供应能
力,从而间接调控货币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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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贴现系指金融机构为了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已贴现商 业汇票再以贴现方式向中国人民银行转让的票据行为。
调剂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需求,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 供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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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市场业务
运用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券等作为交易品种,主要包括回购交 易、现券交易和发行中央银行票据,调剂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需 求。
第 二 章 中国人民银行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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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第一节 中国人民银行法概述
第二节 中国人民银行的业务

人民银行法

人民银行法

人民银行法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5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公布1995年3月18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立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和职责,保证国家货币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建立和完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加强对金融业的监督管理,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条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二)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三)按照规定审批、监督管理金融机构;(四)按照规定监督管理金融市场;(五)发布有关金融监督管理和业务的命令和规章;(六)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七)经理国库;(八)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九)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十)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十一)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依照本法第四章的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第五条中国人民银行就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的决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就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有关货币政策事项作出决定后,即予执行,并报国务院备案。

第六条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货币政策情况和金融监督管理情况的工作报告。

第七条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八条中国人民银行的全部资本由国家出资,属于国家所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中国人民银行设行长一人,副行长若干人。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免。

(7)银行 金融监管法

(7)银行 金融监管法

1、商行定义: 是按商业银行法设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的 企业法人。 此外: 国家发展 农业发展 进出口银行 2、经营原则: 基本原则: 安全、流动、效益 其他:独立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 保障存款人利益 公平竞争
3、职能: *信用中介 向社会借入款 再带给借款人(吸储、放贷 投资 买卖政府、金融债券) *支付中介 帮助交易人实现货币支付与转移 *信用创造 放出的贷款在票据流通中又转化为存款,又可 再贷款,形成了超过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 *创造金融工具 如支票汇票本票 信用证 等 * 金融服务 是无风险业务 如代理保管 融资租赁 信息咨询 业务内容: 资产业务类: *现金业务 库存现金 在央行的存款 死钱 多则赢利资 产少 * 信贷业务 通过放款收回本金利息,是收益的来源 有短1 中5 长期 有信用 担保 抵押 质押
二、现代金融会给人带来美妙想象,如住房按揭 预支收入 刺激 出的消费观,但信用不能代替真金白银
三 资产证券化、金融衍生品都是手段,目的才是关键 ,不要无节 制 不要对不能持续的膨胀消费推波助澜。 四 应该加强监管 不能缺位,要依国情 如33年美国规范的分业经 营,在信息、技术、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下已不存在,混业、共 损. 五 我国经济的增长模式 1靠投资 2靠出口(进出口贸易占 GDP60%) 波动与世界一致 所以要扩大内需
5 规定全部资产的风险含量应控制在60%内。
商行与央行、银监会的关系 1接受央行业务指导 报送报表 接受检查 遵循基准利率 交存 款准备金等 2 接受银监会行政监督管理 如设立、变更终止 需报批 执 行其所定管理制度
可以看到:
一、银行是典型的金融部门,金融的本质:1往来资金互通有无, 传统功用 2 创造信用 无中生有 扩张壮大手段
第二节、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发文字号】国发〔1986〕1号【发布部门】国务院【公布日期】1986.01.07【实施日期】1986.01.07【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一九八六年一月七日国务院发布国发[1986]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管理,保证金融事业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经营存款、贷款、个人储蓄、票据贴现、外汇、结算、信托、投资、金融租赁、代募证券等项业务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都应当遵守本条例的规定。

第三条中央银行、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都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其金融业务活动,都应当以发展经济、稳定货币、提高社会经济效益为目标。

第四条禁止非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

第二章中央银行第五条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全国金融事业的国家机关,是国家的中央银行,应当全面履行下列职责:一、研究拟订全国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二、研究拟订金融法规草案;三、制定金融业务基本规章;四、掌管货币发行,调节货币流通,保持货币稳定;五、管理存款、贷款利率,制定人民币对外国货币的比价;六、编制国家信贷计划,集中管理信贷资金,统一管理国营企业流动资金;七、管理外汇、金银和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八、审批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设置或撤并;九、领导、管理、协调、监督、稽核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工作;十、经理国库,代理发行政府债券;十一、管理企业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管理金融市场;十二、代表政府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

第六条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管理全国的保险企业。

第七条中国人民银行设理事会,为总行决策机构。

理事会的主要任务如下:一、审议金融方针、政策问题;二、审议年度国家信贷计划、现金计划和外汇计划的有关重大问题;三、确定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设置、撤并、业务分工的原则;四、研究涉及金融全局的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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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中央银行概述
一、中央银行的概念
中央银行是在一国金融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负责制定和执行 国家货币政策,调节和控制全国的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依法 实施金融监管的特殊金融机构。 中央银行一般有两种建立方式。一种是由一般银行发展而来, 即先设立一般的商业银行,然后逐渐赋予该商业银行一些特权, 特别是发行货币的权利,该商业银行最后演变成为中央银行。 另一种是先制定相关的法律,然后再依法建立中央银行。
第四节 我国的中央银行法律制度
二、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与职责
(一)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
1.金融调控职能 2.金融服务职能 3.金融监管职能
(二)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履行下列职责:发布 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发行人 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 市场;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等等。
(二)现金管理制度的内容
1.开户单位现金的使用范围 2.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 3.开户单位现金收支的管理 4.违反现金管理制度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 中央银行法
一、中央银行法概述
(一)中央银行法的概念和特点
中央银行法是调整中央银行的内部组织和外部监管活动法律关 系的总称。 中央银行法是金融组织法、金融调控法、金融监管法与金融服 务法的统一,兼有公法和私法的特点,具有社会法的性质。
第三节 中央银行法
(三)中央银行的组织机构 1.权力机构 2.职能机构 3.分支机构 (四)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 1.货币政策目标——保持货币币值稳定 2.货币政策工具 主要包括存款准备金制度、再贴现和再贷款政策、公开市场业务 以及利率政策和汇率政策等。
第四节 我国的中央银行法律制度
一、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与法律地位
(二)中央银行法的性质
中央银行法本质上属于公法,是经济法的子部门法。
第三节 中央银行法
二、中央银行法的基本内容
(一)中央银行的法律性质与职能
1.中央银行的法律性质 中央银行在性质上是国家机关,是比较特殊的国家机关。 2.中央银行的职能
(二)中央银行的组织形式、法律形式与法律地位
1.组织形式 2.法律形式 3.法律地位
金融法
中央银行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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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银行法律制度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Nhomakorabea中央银行概述 货币的发行与管理 中央银行法 我国的中央银行法律制度
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
了解我国人民币管理的相关规定; 正确认识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和法律地位; 掌握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 了解中国人民银行的业务。
技能目标
能够结合实际分析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 能够分析中国人民银行的各项业务在实现其政策目标中所起 的作用。
第四节 我国的中央银行法律制度
三、中国人民银行的组织机构
第四节 我国的中央银行法律制度
四、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
1.货币政策目标 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 2.货币政策工具 存款准备金制度、再贴现政策和公开市场业务; 确定中央银行基准利率——再贷款利率,再贴现率,存款准备金 利率,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
(一)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
该学派主张通过分析经验或案例来研究管理问题。最早提出这一见解 的是美国著名的管理学家德鲁克、戴尔、纽曼、斯隆等人。他们认为 应该从企业管理的实际出发,以大企业的管理经验为主要研究对象, 通过研究各种各样成功和失败的管理案例,就可以了解怎样管理。 (二)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 1.中国人民银行对国务院的隶属性 2.中国人民银行有相对独立性 3.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工作报告
(二)我国人民币发行的原则
(1)集中统一发行原则 (2)经济发行原则 (3)计划发行原则
第二节 货币的发行与管理
(三)人民币发行的内容
第二节 货币的发行与管理
三、 我国人民币的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的含义
现金管理是指国家授权金融机构对单位的现金收入、支出及库存 进行的监督管理。我国的现金管理是中国人民银行控制和调节货 币流通的一项重要手段。流通中的现金体现为实实在在的货币, 表现为现实的社会购买力。
(二)货币制度的构成要素
1.货币金属 2.货币单位 3.货币种类 4.货币的发行与流通程序及其管理
第二节 货币的发行与管理
(三)货币制度的发展沿革
第二节 货币的发行与管理
二、我国的人民币发行制度
(一)货币发行的概念
货币发行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货币发行是指货币 发行机构向社会投放、回笼、调拨、销毁、保管货币和调节货 币流通的总称。狭义的货币发行是指货币发行机构向流通领域 投放货币的行为。
第一节 中央银行概述
二、中央银行的组织形式和资本结构
(一)中央银行的组织形式
单一制
二元制
跨国制
准中央 银行制
单一制是指在全二国元只制是指在一个国家跨内,国除制是指一些国准中央银行制是指在一国 设在支一全机家国构中 各 的央地中银设央行立银在 一 地 自 央 须 构,若行中 级 方 有 银 服 的同干制央 也 的 明 行 从 统一 设 两 确 无 中 一时分度级 有 级 的 权 央 的。设 中 中 权 独 级 货中 央 央 限 立 中 币央 银 银 划 制 央 政银 行 行 分 定 银 策行 , 互 , 货 行 。家而联其银外 并 不 但 币 权地, 且 隶 政 力不是盟成行方在 中 属 策 决在共,员的级地 央 , , 策本同由国制中方和各必机 国组货的度设成币共。中一联同央个盟的或 职 几 能 同 体地 能 个 的 构 系银货作中区 完 分 、 成 的行币为央内 备 别 类 该 制,没 的 履 似 国 度有 中 行 中 或 。真 央 中 央 地正 银 央 银 区意 行 银 行 的义 , 行 的 中上 而 部 机 央的 是 分 构 银、 由 职 共 行
第一节 中央银行概述
(二)中央银行的资本结构
国家与 私人合资
国家独资
会员合资
无资本型
私人合资
成员国合资
第二节 货币的发行与管理
一、货币制度概述
(一)货币制度的概念
货币是在商品交换过程中自发地从商品中分离出来,固定地充当 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它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 储藏手段、世界货币五种职能。 货币制度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历史上形成的以法律形式确立的货 币发行与流通的结构和形式,包括货币金属、货币单位、货币种 类、货币的发行与流通程序及其管理等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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