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之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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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安全生产

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安全生产

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1、国家电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中,人身事故等级有哪些?谢谢了,那位能给个答案,考安规用的,谢谢分八级特别重大人身事故(一级)死亡30以上,或100人以上重伤重大人身事故(二级)死亡10-30人,或50-100人重伤较大人身事故(三级)死亡3-10人,或10-50人重伤一般人身事故(四季)死亡3人以下,或10人以下重伤五级人身事故:无人员死亡和重伤,但造成10人以下轻伤六级人身事故:无人员死亡和重伤,但造成5-10人轻伤七级人身事故:无人员死亡和重伤,但造成3-5人轻伤八级人身事故:无人员死亡和重伤,但造成1-2人轻伤2、电力自动控制中试述DL558-1994《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主要内容及事故调查的主要程序?电力部制订DL558-1994《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目的是通过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统计,总结经验教训,研究事故规律,落实反事故措施,促进电力生产全过程安全管理,并通过反馈事故信息,为提高规划、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运行和检修水平以及设备制造质量的可靠性提供依据。

最终达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保人身、保设备、保电网原则的实现,切实保证电力安全生产,更好地为用户服务。

《调规》规定,调查分析事故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严肃认真,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安监人员应认真做好电力生产全过程的安全监督和监察,发供电生产中发生的事故,凡涉及电力规划、设计、制造、施工安装、调试和集中检修等有关环节企业和个人,均应通过事故调查和原因分析,追查其事故责任,同时应认真吸取教训,改进部门不足之处。

《调规》对事故、障碍的认定,事故调查及统计报告,安全考核都作了可操作的条文规定3、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文件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规范电力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控制、减轻和消除电力安全事故损害,制定本条例。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2012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调查、分析、认定和统计工作,总结经验教训,研究事故规律,采取预防措施,防范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臵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事故包括电力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电力安全事故、设备事故和责任交通事故等。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集团公司各电力产业公司、区域子公司及其所管理的电力基层企业(以下简称电力企业,不含核电)。

第四条事故调查处理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第五条事故应急处臵应当以救援受害人员,撤离和保护受威胁人员,消除危害后果,控制并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态扩大,做好现场恢复为主。

第六条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对违反本规程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本级、上级公司或政府有关部门举报。

第二章事故分级第七条按照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直接经济损失或供电(供热)影响,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集团公司考核事故、集团公司统计事故和设备一类障碍七个等级。

第八条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的分级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臵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规定划分(详见附件1)。

第九条未构成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但构成电监会《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电监安全[2012]11号)所规定的电力安全事件的,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或对电力(热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可能引发事故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定为集团公司考核事故(详见附件1)。

第十条电力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构成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及集团公司考核事故,定为集团公司统计事故:(一)发生直接经济损失达到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2021版)

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2021版)

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2021版)Without safety as a guarantee, it may be vanished in an instant! So the importance of safety is a subject that everyone must pay attention to.(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AQ-SN-0301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2021版)一、填空:1.事故调查必须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2.事故统计和调查报告要及时、准确、完整。

3.事故分析应与设备可靠性分析相结合,全面评价安全水平。

4.事故统计和考核实行分级管理。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做出降低事故性质标准的解释。

6.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规程》、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越级反映。

7.《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规程》适用于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内部安全管理,其事故定义、调查程序、统计结果、考核项目不作为判定民事责任的依据。

8.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因病导致伤亡,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和劳动安全主管部门调查认定,确认系员工本人疾病造成的,不按员工伤亡事故统计。

9.员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时,发生本企业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交通事故而造成的人身伤亡,属于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

10.在电力生产区域内,外单位人员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本企业负有责任的人身伤亡,属于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

11.员工在电力生产区域内,由于他人从事电力生产工作中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属于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

12.员工或非本企业的人员在事故抢险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属于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公司二〇一一年八月《国家电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1总则1.1 为了规范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安全事故(事件)(以下统称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统计,总结经验教训,研究事故规律,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制定本规程。

1.2 本规程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599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国务院549号令)、《关于调整火灾等级标准的通知》(公消[2007]234号)等有关法规制定。

1.3本规程安全事故(事件)共分八级,依次为特别重大事故(一级事件)、重大事故(二级事件)、较大事故(三级事件)、一般事故(四级事件)、五级事件、六级事件、七级事件、八级事件。

1.4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故除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和程序向相关机构报告,并接受其调查外,还应按照本规程规定开展调查。

交通事故等级划分和调查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1.5 安全事故报告应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1.6安全事故调查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原因和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简称“四不放过”)。

1.7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规程、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向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各级单位反映。

1.8本规程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各单位。

【释义】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各单位包括直属、全资、控股、管理的单位(包括国家电网公司系统代管的单位、集体企业等)。

其他单位参照执行。

1.9本规程仅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内部安全监督和安全管理,其事故定义、调查程序、调查和统计结果、安全记录不作为处理和判定民事责任的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2011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认定和统计工作,总结经验教训,研究事故规律,采取预防措施,防范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有关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事故报告要及时、准确、完整;事故分析应与设备可靠性分析相结合,全面评价安全水平。

统计和考核实行分级管理。

第三条事故调查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即“四不放过”。

— 3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本规程做出降低事故性质标准的解释;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规程、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越级反映。

第五条本规程适用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电力生产企业释义1,非电力生产企业参照执行。

第二章事故等级第六条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对电力(热力)系统安全稳定影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第七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特别重大事故:(一)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释义2,下同)。

(二)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三)本企业负同等以上责任的特别重大电网减供负荷和用户停电事故释义3。

第八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一)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二)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三)本企业负同等以上责任的重大电网减供负荷和用户停电事故。

第九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较大事故:(一)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二)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三)本企业负同等以上责任的较大电网减供负荷和用户停电事故。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完整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完整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试行)二0 一五年三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事故定义和级别 (1)第三章事故调查 (6)第四章统计报告 (15)第五章附则 (1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总结经验教训,研究电力生产事故规律,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制度的要求,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中的事故定义和级别、事故调查、统计报告等仅用于公司内部安全管理。

第三条电力生产事故调查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第四条电力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

电力生产事故统计分析应当与可靠性分析相结合,全面评价安全水平。

电力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实行分级管理。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规程的行为、隐瞒电力生产事故或者阻碍电力生产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向集团公司、电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举报。

第二章事故定义和级别第六条电力企业发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身伤亡,为电力生产人身事故:(一)员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含生产性急性中毒造成的人身伤亡,下同)的;(二)员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过程中,发生本企业负有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三)在电力生产区域内,外单位人员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过程中,发生本企业负有责任的人身伤亡的。

第七条电力生产人身事故的等级划分和标准:(一)特大人身伤亡事故为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二)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为一次死亡3至9人的事故;(三)一般人身伤亡事故为未构成特、重大人身事故的死亡、重伤以及多人轻伤事故。

第八条电力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为特大设备事故:(一)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的;(二)其它经公司认定的。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安全生产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安全生产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1、电力自动控制中试述DL558-1994《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主要内容及事故调查的主要程序?电力部制订DL558-1994《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目的是通过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统计,总结经验教训,研究事故规律,落实反事故措施,促进电力生产全过程安全管理,并通过反馈事故信息,为提高规划、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运行和检修水平以及设备制造质量的可靠性提供依据。

最终达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保人身、保设备、保电网原则的实现,切实保证电力安全生产,更好地为用户服务。

《调规》规定,调查分析事故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严肃认真,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安监人员应认真做好电力生产全过程的安全监督和监察,发供电生产中发生的事故,凡涉及电力规划、设计、制造、施工安装、调试和集中检修等有关环节企业和个人,均应通过事故调查和原因分析,追查其事故责任,同时应认真吸取教训,改进部门不足之处。

《调规》对事故、障碍的认定,事故调查及统计报告,安全考核都作了可操作的条文规定2、〔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红线〕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红线1. 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

copy2. 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监管机构、配置安监人员。

3.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

4. 重大事故预防措施不落实。

5. 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

6. 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7.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8. 允许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9. 允许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10.使用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

11.违反程序擅自压缩工期、改变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

12.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落后技术、工艺、设备。

13.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

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条例安全生产

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条例安全生产

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条例1、电力企业发生的生产事故和安全事故有什么区别?如何界定?安全事故,现在规范的叫法是“生产安全事故”,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二条、第三条规定范围内的,都是生产安全事故。

具体规定如下:第二条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2、电力安全生产四不放过是什么国家对发生事故后的“四不放过”处理原则,其具体内容是: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来2、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

3、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4、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2)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条例扩展资料:原则作用自1、吸取事故教训,细化了吸取事故教训的具体措施知发生事故,暴露了人员、设备、技术、环境、管理上的诸多问题,通过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吸取他人事故教训的方式,以心得体会、建议措施上报,不说套话、废话,就让全体员工实实在在分析发现问题,做实了吸取事故教训的方法,取得了良好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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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
一、填空:1.事故调查必须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2.事故统计和调查报告要及时、准确、完整。

3.事故分析应与设备可靠性分析相结合,全面评价安全水平。

4.事故统计和考核实行分级管理。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做出降低事故性质标准的解释。

6.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规程》、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越级反映。

7.《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规程》适用于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内部安全管理,其事故定义、调查程序、统计结果、考核项目不作为判定民事责任的依据。

8.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因病导致伤亡,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和劳动安全主管部门调查认定,确认系员工本人疾病造成的,不按员工伤亡事故统计。

9.员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时,发生本企业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交通事故而造成的人身伤亡,属于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

10.在电力生产区域内,外单位人员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本企业负有责任的人身伤亡,属于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

11.员工在电力生产区域内,由于他人从事电力生产工作中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属于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

12.员工或非本企业的人员在事故抢险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属于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

13.设备事故包括电力设备(包括设施)损坏等原因,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一定数额者或者生产设备、厂区建筑物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一定数额者。

14.直接经济损失包括更换的备品配件、材料、人工和运输费用。

如设备损坏不能再修复,则按同类型设备重置金额计算损失费用。

15.保险公司赔偿费不能冲减直接经济损失费用。

16.系统内企业承包系统内其他企业的电力生产工作,发生的人身、电力安全、设备事故,按照事故责任划分,统计为负主要责任的企业的事故。

17.压力容器和承压热力管道爆炸,属于集团公司内部统计事故。

18.一百兆瓦及以上汽轮发电机组烧损轴瓦,属于内部统计事故。

19.二百兆瓦及以上发电机绝缘损坏,属于内部统计事
故。

20.生产设备、厂区建筑物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万元以上的,属于内部统计事故。

二、单选题:1.发电企业发生电力生产人身死亡和重伤事故、设备事故和因发电企业责任引起的电力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当于(A)内向河南公司报告。

A 1小时2.人身死亡事故的调查,按照(A)执行。

A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及其相关规定3.人身轻伤事故由(C)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

C 企业事故发生部门领导4.事故发生后,(D)或其指定的部门应立即组织当值值班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在下班离开现场前分别如实提供现场情况并写出事故的原始材料。

D 安监部 5.事故发生后,(B)要及时收集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B 安监部 6.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成立后,(B)及时将有关材料移交调查组。

B 安监7.(C)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并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C 事故调查组8.事故调查报告书由事故调查组织单位以文件形式在事故发生后的(B)内报出。

B 30天9.事故单位在接到地方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后(A)内上报集河南公司。

A 24小时10.各发电企业(A)前向河南公司报送电力生产事故月报表。

A 每月1日11.发电企业于次年(A)前向河南公司报送上一年度电力生产事故年报表。

A 1月5日12.安全记录达(A)为一个安全周期。

A 100天13.锅炉灭火属于(B)。

B 二类障碍14.汽轮机危机保安器拒动或误动,属于(A)。

A 一类障碍15.发电机组、220kV及以上变压器、线路的主开关跳闸,属于(A)。

A 一类障碍16.风机倒塔、叶片折断、脱落、机舱着火,属于(C)。

C 内部统计事故17.燃烧室爆破,属于(C)。

C 内部统计事故18.汽轮机运行中超速达到额定转速的1.12倍以上,属于(C)。

C 内部统计事故19.运行人员未认真监视、控制、调整,造成主设备异常运行或被迫停运,属于(C)。

C 内部统计事故20.人员误动、误碰设备,造成主设备异常运行或被迫停运,属于(C)。

C 内部统计事故三、多选题:1.事故调查规程中,“员工”系指下列哪些人员。

(ABC)A 正式工和劳务派遣 B 非全日制用工 C 代训工和实习生 2.电力生产区域”是指哪些区域。

(ABC)A 运行、检修维护、施工安装 B 试验、修配场所、生产仓库C 汽车库、线路及电力通信设施的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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