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运行使用管理规定

信息系统运行使用管理规定信息系统运行使用管理规定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加强对信息系统使用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信息系统是公司内部使用的各类电子化办公设备、网络设备、应用软件等。
第三条信息中心是公司信息系统的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公司的信息系统进行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并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二、信息系统使用规定第四条员工在使用信息系统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得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司信息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员工在使用信息系统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和可靠。
第六条员工在使用信息系统时,必须爱护设备,不得随意拆卸、更改设备配置,如有损坏或丢失,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承担责任。
第七条员工在使用信息系统时,必须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机密和敏感信息,不得利用信息系统进行侵犯他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活动。
第八条员工在使用信息系统时,必须遵守公司的网络使用规定,不得进行网络攻击、病毒传播等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
第九条员工在使用信息系统时,必须遵守应用软件的使用规定,不得私自安装、复制、传播非授权的应用软件。
三、信息系统维护规定第十条信息中心负责对公司信息系统的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信息中心应建立完善的备份机制,对重要数据和文件进行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信息中心应及时处理系统故障和异常情况,保障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
第十三条信息中心应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和漏洞扫描,发现安全风险及时进行处理和报告。
四、违规处理第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附则第十五条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公司领导和信息中心负责解释和处理。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保密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保密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保密设施设备的管理,保障信息系统和保密设施的安全运行,防止信息泄露、丢失和损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保密设施设备。
三、设备登记和归还1.所有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保密设施设备都应进行登记。
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规格、资产编号、使用部门、使用人员等信息。
2.登记时应进行资产清查,一次性完整登记所有设备。
3.使用人员使用设备后,应及时进行归还登记,确认设备的归还状态。
四、设备使用与操作1.使用人员应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和操作手册进行正确使用。
2.禁止将设备用于违法、违规、违纪活动。
3.禁止擅自更改设备配置和系统设置。
4.使用人员应当合理使用设备,杜绝浪费和滥用设备资源。
五、设备维护和保养1.设备管理员应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和环境。
2.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如清洁、更换配件等。
3.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并配合维修人员进行设备维修。
4.禁止擅自修理设备,如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应报告设备管理员进行处理。
六、设备报废与处置1.设备报废应进行登记,包括设备名称、型号、报废原因等信息。
2.报废设备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处置,如销毁、清理等。
3.严禁私自处置报废设备,必须经过设备管理员的审批。
七、设备安全保护1.设备管理员应负责设备的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措施。
2.设备应安装防盗、防火等安全设备。
3.设备应定期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设备使用后应将设备屏幕锁定,确保数据不被他人窥探。
5.使用人员应负责设备的安全保管,离岗时应将设备关闭或锁定。
八、设备借用和交接管理1.设备借用应按照设备借用流程进行,如需借用设备,应提前提出申请。
2.借用设备应签订借用协议,明确借用设备的使用目的和时间。
3.借用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并注销借用记录。
九、保密要求1.保密设施设备和信息系统信息设备的使用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保密意识和保密知识。
信息系统设备管理规定

信息系统设备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保障企业信息系统设备的安全和稳定运行,规范设备管理流程,提高设备利用和管理效率,特订立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各级部门和各类信息系统设备的管理。
第二条定义1.信息系统设备:指包括计算机、服务器、网络设备、存储设备等在内的企业内部使用的各类设备。
2.管理责任人:指被指定负责信息系统设备管理的相关岗位人员。
3.设备管理员:指被委托负责实施日常设备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管理标准1.设备采购–设备采购需要经过信息部门提出采购需求,并获得企业法务部门的批准。
–采购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具备相应的质量认证。
2.设备配备与标识–设备配备应依据需要合理规划,避开过度配备或不足。
–设备应标明唯一的设备标识,以便追踪和管理。
3.设备安装与布局–设备安装应符合设备生产厂商的建议,并遵守相关安全规范。
–设备布局应依据设备类型、功耗、散热和安全要求合理布置。
4.设备维护与保养–设备维护应定期进行,包括软件更新、硬件巡检等。
–设备保养包括清洁、防尘、防水、防强磁场等。
5.设备运维与监控–设备运维应由设备管理员负责,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设备应安装安全监控软件或设备,适时发觉和解决设备故障和安全问题。
6.设备报废与处理–设备报废应符合企业相关规定,经过法务部门批准后进行处理。
–设备处理应符合环保要求,包括设备分类、清理敏感数据等。
第四条考核标准1.设备管理责任人–依照规定履行设备管理职责,包括设备采购审批、配备与布局、维护与保养、运维与监控等。
–适时处理设备管理相关的问题和事件,确保设备管理工作的顺当进行。
2.设备管理员–依照规定完成设备管理工作,包括设备安装与布局、维护与保养、运维与监控等。
–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适时发觉并处理设备故障和安全问题。
3.设备配备与利用率–合理规划设备配备,确保充足企业内部各部门的需求。
–设备利用率应达到规定的标准,避开设备闲置或过度使用。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有效防范化解信息安全风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属于“管理办法”,适用于信息系统运维管理。
第二章信息系统维护管理第四条为保证信息系统运行和维护工作的顺利开展,信息中心负责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必须合理配备人员,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第五条信息中心负责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以及安全控制工作,对信息系统运行过程中的突发故障进行初步诊断,并调度、联络相关人员执行相应的维护任务。
在故障处理完成后,须填写附件1《信息系统运行情况登记簿》,并作为运行过程的原始记录保存留档。
第六条信息中心负责定期组织对网络系统、应用系统的漏洞扫描工作,并对发现的系统安全漏洞及时进行修补。
第三章信息系统监控管理第七条信息中心人员实行值班巡检制,完成对信息系统、网络环境及机房场地的日常监控任务。
第八条信息中心值班和运行维护人员应确保例行的巡检工作,机房值班人员定期对机房环境、硬件设备的巡检,网络维护人员负责定期对的网络设备、线路巡检,应用维护人员负责定期对的各类应用系统运行状态的巡检。
具体操作详见《信息系统日常监控实施细则》。
第九条应通过自动化监控工具对关键信息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信息采集和自动报警。
信息中心值班和运行维护人员承担监控职责,及时根据监控告警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应对。
第十条由第三方厂商发起的定期巡检,应由信息中心提前审核巡检步骤,并进行全程陪同,复核巡检操作,确保系统安全。
第十一条日常值班和维护人员在巡检过程中发现信息系统日志或监控系统有告警或错误信息时,须对报警日志或进行信息分析和处理。
并按照附件2《信息日志分析记录表》进行记录。
第四章信息系统安全事件管理第十二条安全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设备软硬件技术故障、人为失误或破坏等原因影响到单位计算机网络与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出现业务中断、系统破坏、数据破坏或信息失窃或泄密等情况,对单位造成不良影响以及一定程度直接和间接造成经济损失的事件。
信息系统设备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息系统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安全性和稳定性,保护信息系统设备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提高信息系统运行的效率和可靠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的所有信息系统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第三条信息系统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服务器、网络设备、存储设备、打印设备等。
第四条公司信息系统设备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统一标准、明确权责、便于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应当加强对信息系统设备管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的管理意识和技能。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信息系统设备管理体系,建立信息系统设备档案,便于追踪管理。
第二章设备采购管理第七条公司信息系统设备采购应当按照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采购程序、采购审核、采购验收等流程。
第八条信息系统设备采购应当经过公司领导班子或者经办人的批准,设备采购的预算应当经过财务部门审核。
第九条信息系统设备采购应当优先选择正规、有信誉的供应商,具备资质的设备,并且应当与实际需要相匹配。
第十条信息系统设备采购过程中,应当对设备进行严格审核验收,确保设备的质量与数量相符。
第十一条信息系统设备的采购记录应当做好归档工作,并且做好设备保修和售后服务的记录。
第十二条信息系统设备采购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采购预算,不允许出现超支情况。
第十三条对于不再使用的信息系统设备,应当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设备报废处理。
第十四条公司信息系统设备采购应当遵循合理、经济、效益、环保的原则,不得擅自违反相关国家政策法规进行采购。
第三章设备使用管理第十五条信息系统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当是经过相应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的员工。
第十六条信息系统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当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遵循操作规程,不得私自修改设备参数。
第十七条信息系统设备使用人员应当做到节约用电、合理使用设备,减少设备的损耗。
第十八条信息系统设备使用人员应当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和维护,确保设备的良好状态。
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信息系统运维管理,保证信息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企业管理部是信息化运维的归口管理部门,业务部门负责信息系统应用的日常管理。
第三条信息系统应配备相应的运维人员,包括信息化技术人员和业务管理员。
第四条运维人员应定期巡检信息化设备、应用系统工作状况,做好信息系统监测、检查和记录,及时掌握运行情况。
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维修,必要时通知设备厂商的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支持。
第五条运维人员应做好信息系统日常维护和数据备份工作,备份数据要求集中和异地保存,备份数据不得更改,确保系统一旦发生故障时能快速恢复。
第六条运维人员应每周对信息系统软件系统及相关硬件设备巡检至少一次,做好信息系统监测、检查和巡检记录。
若发现异常情况,可根据信息系统故障处理流程及时处理,并做好工作记录。
若出现紧急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可参照应急处置措施进行故障处理,并做好工作记录。
第七条运维人员应做好设备和信息系统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技术资料、随机光盘、维护应用软件等必须妥善保管。
第八条本办法由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信息系统故障处理流程2.信息系统应急处置措施信息系统故障处理流程信息系统应急处置措施第一条局域网中断应急处置措施(一)局域网中断后,运维人员应立即判断故障节点,查明故障原因,并及时向本单位信息化主管部门领导报告。
(二)运维人员根据故障原因,提出解决方案,经本单位信息化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实施。
(三)如实施后故障仍然无法解决,应及时联系服务商,请求技术支持。
第二条关键设备故障应急处置措施(一)服务器等关键设备出现故障后,运维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查找故障点,初步分析故障原因,并及时向本单位信息化主管部门领导报告。
(二)若运维人员能自行处理故障,应尽快处理故障,及时恢复信息系统,保障业务正常连续运行。
若无法自行处理,应根据故障类型请求技术支持。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规定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确保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保障业务的连续性和数据的安全性,提高信息系统的服务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
二、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一)运行维护组织与职责设立专门的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团队,明确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系统监控、故障处理、性能优化、软件更新等。
团队成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经验。
(二)系统监控1、对信息系统的关键性能指标进行实时监控,如服务器的 CPU 使用率、内存使用率、磁盘空间等。
2、建立监控预警机制,当指标超过设定的阈值时,及时发出警报通知相关人员。
(三)故障处理1、制定详细的故障处理流程,包括故障报告、诊断、解决和记录。
2、对于重大故障,应成立应急处理小组,尽快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四)性能优化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性能评估,找出性能瓶颈并采取相应的优化措施,如数据库优化、服务器配置调整等。
(五)软件更新1、及时跟踪软件厂商发布的补丁和更新,评估其对系统的影响后进行安装。
2、在进行软件更新前,应制定详细的更新计划和回退方案,确保更新过程的安全可靠。
(六)数据备份与恢复1、制定数据备份策略,包括备份的频率、备份的内容和备份的存储位置。
2、定期进行数据恢复演练,确保在发生数据丢失或损坏时能够快速恢复数据。
三、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一)安全策略与制度制定全面的信息系统安全策略和制度,明确安全目标、原则和规范,涵盖访问控制、数据加密、网络安全等方面。
(二)访问控制1、实施用户身份认证和授权管理,确保只有合法用户能够访问相应的系统资源。
2、对用户的访问权限进行定期审查和调整,以适应业务的变化。
(三)数据加密对敏感数据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采用符合行业标准的加密算法,保障数据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四)网络安全1、部署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网络安全设备,防范网络攻击。
2、定期进行网络漏洞扫描和安全评估,及时发现并修复安全隐患。
信息化设备管理办法

信息化设备管理办法一、概述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化设备的运用已经融入到了现代社会的方方面面。
为了保障信息化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有效利用,以及维护信息系统的安全与稳定,制定一套科学的信息化设备管理办法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信息化设备管理的基本原则、范围、职责和流程等内容。
二、基本原则1. 法律合规原则:信息化设备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组织内部规章制度,确保合规操作。
2. 统一规范原则:确保信息化设备的管理和使用符合统一的规范和标准,避免出现混乱或低效的情况。
3. 安全保密原则:加强设备安全管理,确保信息化设备的安全性和数据的保密性,防范信息安全风险。
4. 资源优化原则: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信息化设备,提高设备资源的利用率,降低成本浪费。
三、管理范围信息化设备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服务器、网络设备、存储设备、打印设备、办公设备等。
管理范围还包括与信息化设备相关的软件、数据和网络资源。
四、管理职责1. 设备采购管理:负责统一设备采购计划,制定采购标准和流程,选择合适的设备供应商,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2. 设备入库管理:建立设备入库登记制度,负责设备验收、编号和入库工作,确保设备信息的准确记录和存储。
3. 设备领用管理: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核发设备领用申请,记录设备的领用和归还情况,确保设备使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4. 设备维护管理: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和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维修事宜。
5. 设备报废管理:建立设备报废审批制度,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设备报废申请和审批。
6. 安全风险管理:建立信息化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设备防护和安全防范措施,做好设备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的风险评估和控制。
7. 数据备份与恢复:制定数据备份和恢复策略,确保设备上的重要数据得到及时备份和安全保护,防止数据丢失和泄露。
8. 设备利用效率分析:定期分析设备使用情况,提出和实施设备利用效率改进措施,优化设备资源配置和使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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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乌海能源公司机电设备管理信息系统
运行管理办法
1 总则
1.1为进一步提高机电设备管理水平,公司统一部署实施了机电设备管理信息系统,为了保证机电设备管理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范围:乌海能源公司实施机电设备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和相关业务管理单位。
1.3本办法为原则性纲领文件,项目实施过程中已制定的具体技术管理制度为本办法的附件,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附件规定进行工作。
2 目的
2.1公司各单位所有的机电设备台帐,要按照规则要求全部录入本系统中管理,机电设备相关的图纸、技术文档也应制作成电子版本,关联至系统本设备台帐项下。
机电设备台帐和图纸资料应定期维护、更新,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2.2公司各单位机电设备维修、管理人员的简历,要按照规则要求全部录入本系统中管理,员工信息应定期维护、更新,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2.3公司各单位应改变过去的事后维修为以预防为主的维修策略,机电设备应按照规则编制建立预防性维护体系,定期工作、点巡检、润滑等作业程序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厂家要求、实际使用经验编制,合理制定作业计划,确保作业人员按要求执行。
2.4公司各单位机电设备的隐患管理到维修处理应形成一个完整的闭环管理模式。
发现隐患应及时登录本系统中,需要处理的隐患应及时开出工单,按照设定的流程审核批准后,维修人员凭批准工单开始维修工作。
维修结束后应由点检人员验收合格后关闭工单,工单关闭后隐患才可认为已消除。
3 职责
3.1 机电动力部职责:
3.1.1机电动力部是公司机电设备管理信息系统的业务主管部门,应设
专人负责监控和维护机电设备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
3.1.2责任人应经常登录系统,检查各单位系统使用状况,检查、督促
整改各单位系统数据的实时、完整、准确及标准化。
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1.3负责组织审核、修订机电设备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技术规范。
3.1.4负责系统基础性、规则性数据的整理、录入和维护工作。
如站点、
部门、授权、界面修改、报表、参数制定等工作。
3.1.5负责组织各单位机电设备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3.1.6负责修订系统考核管理办法,并定期检查、考核各单位系统运行
状况。
3.2 信息中心职责:
3.2.1负责机电设备管理信息系统服务器和数据库的维护和运行。
3.2.2负责机电设备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的日常运行和定期备份等工作。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按照规定定期备份数据。
3.3 各系统实施单位的职责:
3.3.1各单位机电主管厂(矿)长是本制度第一执行人,各单位各级领导应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加强学习,积极主动推行机电设备管理的信息化、标准化工作,对重要机电设备实行预防性维护作业工作。
逐步实现以预防为主的设备管理新思路。
3.3.2各单位要全面应用公司统一部署的机电设备管理信息系统,不得另行部署运行其他类似管理系统。
要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及具体技术管理制度附件。
所有设备、人员、维护、维修程序、图纸资料信息均应准确、及时录入系统中,发现隐患应及时登录系统,需要处理应在系统中开列工单,形成从隐患申报、消缺、完工验收完整的闭环管理流程。
3.3.3各单位应建立本单位预防性维护管理组织体系,应在机电设备管理部门设置点检长岗位。
按照本单位各生产车间、工段实际情况设置专职或兼职点检员岗位。
点检员接受点检长领导,定期向点检长报告工作。
3.3.4各单位应提供资源,配备相应作业设备、检测工具,软硬件。
定期组织技术培训,支持点检人员工作。
3.4 点检长职责:
3.4.1全面负责本单位机电设备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工作。
3.4.2组织各级点检人员严格按照实施过程中制定的技术管理规定,准
确、及时录入、修正机电设备台帐、技术参数、图纸、技术资料等数据。
如设备有变动,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修正。
3.4.3组织录入、修订维修人员信息库,有人员变动应在三个工作日内
修改,需要资质认证的工种,应填写认证期限或失效时间。
3.4.4组织技术人员全面分析本单位设备状况,按照设备重要性分类原
则,找出重要、危险、价值大的设备,纳入预防性维护管理体系,要求各单位纳入预防性维护体系的设备数量不少于全部设备数量的百分之二十。
3.4.5组织技术人员分析设备状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规定、厂
家技术要求及设备运行经验合理制定设备检查点和超限制,定期工作程序、检查程序及润滑程序。
并科学设置自动触发周期。
在工作中应定期总结经验,及时上报修订程序。
3.4.6监督、检查本单位各车间、工段点检员执行预防性维护作业情况,
发现没有按时、按要求执行工作者,应及时考核。
3.4.7定期观察检查重要设备历史数据曲线,分析劣化趋势,及时发现
隐患、及时处理。
总结出规律后增加为定期工作程序。
3.4.8制定隐患申报和消缺工单流程。
审核工单,负责组织重要、重大
工单策划。
3.4.9定期组织本单位点检员、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培训工作,召开优化
工作会议,评议预防性维护工作,不断提升点检定修管理水平。
3.4.10负责检查、考核各车间、区队点检员作业情况。
3.5 点检员职责:
3.5.1负责本车间本区域机电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3.5.2负责本区域设备RFID无线识别标签的制作,贴装。
定期检查、擦
拭。
损坏、丢失及时补充,确保完整。
3.5.3负责所管辖设备的日常预防性维护作业,采用点检仪定期从系统
下载作业工单,严格按照预定程序对设备进行点检作业,采集设备现场
数据要准确、规范,真实反映设备现状,当班数据应及时、完整的上传
到系统中。
3.5.4当班点检超限点的数据要及时分析、现场复查、提报、组织处理。
3.5.5要对所负责设备的历史数据曲线定期分析,总结劣化趋势,及时
发现隐患,及时处置。
3.5.6发现隐患及时填报隐患申请,及时确认,审核隐患申请,策划申
报工单。
消缺完成后,及时确认现场,关闭工单。
3.5.7要不断总结经验,及时提出完善修正预防性维护程序意见。
3.5.8结合设备点检数据,负责每月、旬预防性检修计划的提报工作。
4 检查与评价
4.1
4.1.1机电部应定期检查各单位机电设备管理信息系统运行情况,每季
度考核一次。
4.1.2各单位应定期检查本单位下属各车间、区队机电设备管理信息系
统运行情况,每月度考核一次。
并报机电部。
4.1.3机电部应定期组织评价机电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成效及预防性
维护实施效果,每年一次。
4.2检查、考核及评价可参照如下指标:
机电设备台帐的完整程度
维修人员档案,特别是特殊工种资质及有效期限
预防性维护程序的编制水平
现场作业是否标准规范
隐患和工单闭环执行程度
主辅设备可靠性指标是否提高
突发隐患数量是否下降
检修周期是否延长
检修费用是否降低
工单总数中计划工单比率增加
检查积压工单数量
5 附则
5.1本制度解释权归神华乌海能源公司机电动力部。
5.2各单位应按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相应管理办法,报机电部审核执行。
5.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6 机电设备管理信息系统运行考核管理办法
6.1为了保证机电设备管理信息系统的有效运行,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优
势,特制定本办法。
6.2公司机电部负责对各单位进行考核,各单位机电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
位车间、区队及点检长、点检员考核。
6.3检查、考核应采用日常抽查与月度、季度、年度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6.4检查、考核方式应以随机抽查和定期考核打分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
机电设备是否台帐、实物相符,隐患工单是否及时登录,是否形成闭环管理、预防性作业是否按照规则执行等方面。
其他方面考核指标应以系统自动生成的记录为主,避免人为干扰。
6.5机电动力部每季度对各单位日常检查情况进行汇总,依据《机电设备
管理信息系统运行检查考核评分表》对各单位机电设备管理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打分,根据打分情况进行奖罚通报。
6.6对检查、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根据情节轻重处
以责任单位 1000-5000 元的罚款,同时对相关的机电主管、点检长、点检员处以100-500元罚款。
6.7 考评及奖罚标准
6.7.1公司鼓励实施点检的各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建议包括点检管理办
法优化;增加和完善点检点;提高点检数据的准确性等),一项建议被采
纳,总分加2分的同时奖励1000元。
6.7.2点检管理不到位,造成机电事故,除从月度考核中扣分外,对点检员、队长、机电主负责人罚款 300-1000 元,并在公司调度会通报批评。
点检管理到位,避免机电事故,对点检员、队长、机电主管奖励 100-500 元。
6.7.3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每超1分,奖励 1000 元;
6.7.4考核得分在90—95分(含90分)不奖不罚。
6.7.5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下,每降1分罚款 1000 元。
7 附后:月度点检检查考核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