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教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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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班教师的规章制度

辅导班教师的规章制度

辅导班教师的规章制度一、教师基本要求:1. 爱岗敬业,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2. 严格遵守教育规章制度,言行文明规范;3. 具备较强的师德修养和职业道德操守;4. 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沟通能力;5. 具备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6. 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

二、工作要求和职责:1. 严格遵守辅导班规章制度,严禁违规行为;2. 按时到岗上课,不得迟到早退;3. 认真备课,做好教学准备工作;4. 注重教学效果,提高学生学习质量;5. 负责批改学生作业,及时反馈学生学习情况;6. 与学生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沟通交流;7. 维护学校形象,不得私自与学生家长发生纠纷。

三、课堂管理:1. 课堂教学秩序要井然有序,保持良好的教学氛围;2. 课堂纪律严格,不得出现学生违纪现象;3. 注意学生心理健康,恰当引导学生,关心学生成长;4. 课后及时总结,反思教学效果,不断完善自身教学水平。

四、家校沟通:1. 与学生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2. 及时向家长反馈学生学习情况和存在问题;3. 定期举办家长会,加强家校沟通,促进学生学习。

五、与同事关系:1. 与同事建立和谐融洽的工作关系,互相尊重,互相支持;2. 合作共事,相互学习,共同提高教学水平。

六、奖惩措施:1. 对违反规章制度的教师,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纪律处分;2. 对工作出色的教师,给予表扬和奖励。

七、变更和解释:1. 如有规章制度需要变更,需经过教师会讨论通过;2. 对规章制度的解释,由校长负责,并及时向全体教师通报。

以上为辅导班教师规章制度,希望各位教师遵守并落实,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愿我们的辅导班成为学生成长的乐园,教师奋斗的殿堂!。

培训老师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培训老师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培训老师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培训老师的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保障教育培训活动的正常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培训老师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培训老师队伍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所称培训老师,是指专门担负培训教育工作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培训老师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恪尽职守,热爱工作,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第五条培训老师管理工作应以服务学校和学生学习生活为宗旨,以人为本,注重教学质量,提高素质,加强管理,创新工作方式,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业绩。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六条根据工作需要和师资情况,本单位设立培训老师岗位。

第七条培训老师岗位设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具备相应的教育和专业背景,具有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

第八条培训老师岗位的设置数量、岗位级别、职责范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备案。

第三章培训老师招聘与考核第九条本单位对从事培训教育的老师要求应具备以下条件:品德端正,敬业爱生,遵纪守法;服从学校组织安排,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具有一定的职业素养和团队协作意识。

第十条培训老师的招聘应当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建立完善的招聘和考核机制,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

第十一条培训老师从事教育培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在期满之前应当接受单位对其工作业绩及职业道德行为的考核。

第十二条对培训老师的考核,主要以工作业绩、职业道德、教学评估等为主要内容,采取多种评价手段进行综合考核。

第四章培训老师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培训老师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规章制度从事教育培训工作的权利。

第十四条培训老师有权要求学校提供必要的教学、科研条件和培训机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五条培训老师应当履行职业道德,遵守学校的职业准则和纪律规定,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培训老师应当努力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学校交办的教学任务,严格按照教学计划、教学要求和学科标准知识教学内容。

培训学校教师管理规章制度

培训学校教师管理规章制度

培训学校教师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培训学校教师管理行为,提高教学质量,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教育部门要求以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培训学校所有教师,包括全职教师、兼职教师以及外聘教师。

第三条教师应当遵守《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四条学校将严格按照本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于违反规定的教师,将依据教育部门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章教师的基本要求第五条教师应当具有高尚的师德,对待学生要平等友善,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言传身教,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

第六条教师应当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努力创新,不断完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第七条教师应当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与学校领导、同事之间保持良好的互动和关系,共同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

第八条教师应当具有一定的心理素质,能够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善于处理矛盾和冲突,保持良好的心态,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九条教师应当尊重学校领导的决定,服从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管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学校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第三章教师的岗位职责第十条教师应当遵守学校规定的上班时间和下班时间,认真履行教学任务,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一条教师应当认真备课,制定教案,保证教学内容的质量和效果,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生动有趣。

第十二条教师应当严格遵守教学纪律,不得私自调课,不得擅自停课,确保课堂教学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教师应当关心学生发展,重视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指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十四条教师应当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如集体备课、教研活动、家长会等,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四章教师的管理制度第十五条学校将建立健全的教师管理制度,包括考核评比制度、奖惩制度、岗位晋升制度等,对于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相应奖励,对于表现不佳的教师进行相应处罚。

ABC托教中心辅导老师管理制度

ABC托教中心辅导老师管理制度

托教老师管理制度一、托教老师规章制度1、劳动纪律1)托教老师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迟到早退一次罚50元。

2)教师接送孩子和上课期间要衣着补素,仪表端庄大方。

否则罚款50元。

3)托教老师请病假须凭医院病假条请假,病假两天之内不扣钱,病假超过两天者一天扣 20 元。

事假须提前打报告申请,事假一天扣 50元。

4)上班时只许开工作QQ,不准打私人电话。

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违者罚款50元一次。

5)上班期间禁止吃零食包括口香糖。

2、教学制度1)备课托教老师每天备好学生当天的教案(数学、语文、英语)包括学校发的资料,禁止无教案辅导。

违者罚款50元。

2)严格按安排上课,不得自行调课、代课和停课。

违者罚款50元并通报批评。

3)托教老师上课期间不允许把通讯器材带入教室,否则罚款50元。

4)托教老师负责每个学生走之前把当天的作业辅导完毕并改正,教师要等学生走完后方可离开教室。

对没有家长来接的学生要进行询问和关心。

5)教师在上课和接打电话要求说普通话。

在中心教师之间要求以老师互称二、接送老师规章制度1、接送时间1)老师应提前十分钟到学校门口等待学生放学。

2)教师应主动上前迎接学生,使家长能够放心小孩在我们托教中心3)老师应对应每个孩子的花名册进行点名3)当天结束后,老师必须等所有学生都被家长接走以后才能离开中心。

2、辅导内容1)老师辅导的内容必须紧扣在校老师所讲的内容。

2)老师要和学生的任课老师每星期进行沟通,了解该学生的情况和新课内容。

3)老师做好上课前的准备工作,如果发现有没来的学生要及时打电话与家长沟通。

4)上课时紧扣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辅导。

5)下课后,老师整理教室。

同时还要注意小朋友在教室里的安全情况。

工作服规章制度第一条为树立和保持本托教中心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本培中心老师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

第二条老师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第三条老师在上班时间内必须穿培训中心工作服。

作业辅导班老师规章制度

作业辅导班老师规章制度

作业辅导班老师规章制度一、基本概述作业辅导班是向学生提供作业辅导和学习指导的教学机构,教师在此处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保证教学质量,维护教学秩序,建立良好的教学氛围,本作业辅导班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

教师必须遵守这些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严格要求学生,共同努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师德师风1. 教师要有高尚的师德师风,要维护作业辅导班的声誉,做到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学生做榜样。

2. 教师要尊重学生,礼貌待人,不得侮辱、歧视学生,严禁体罚学生。

3. 教师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得私自更改教学内容或安排,不得擅自调整课程安排。

4. 教师要认真备课,按时到岗上课,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因故缺课。

5. 教师要及时批改学生的作业,认真记录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与家长沟通,做好学生的个性化辅导。

三、课堂纪律1. 学生在课堂上要安静听讲,诚心学习,不得做出扰乱教学秩序的行为。

2. 学生不得在课堂上使用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不得进行无关言语交流,否则将扣分处罚。

3. 学生应该积极参与课堂互动,主动解答问题,提问疑惑,不得以消极态度影响他人学习积极性。

4. 学生应该遵守课堂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课,遇到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经老师允许后方可缺课。

四、作业管理1. 教师要合理布置作业,不得过多过难,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学习能力进行调整。

2. 学生应认真完成作业,按时交齐,不得抄袭,不得代写,否则将被认定为作弊行为,影响学生成绩。

3. 教师要认真批改学生的作业,及时反馈,帮助学生分析错误原因,指导改正错误。

4. 学生要认真对待作业,解决作业中的问题,不得敷衍塞责,应该在遇到困难时主动向老师请教。

五、家校合作1. 家长要关心学生的学习情况,积极配合作业辅导班教师的教学工作,了解学生的学习进度和表现。

2. 家长要鼓励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关心学生的情绪变化,及时发现问题并与老师沟通。

3. 家长应配合作业辅导班教师的规定,确保学生的出勤率和学习效果,与老师共同为学生的成长努力。

教育机构老师管理规章制度

教育机构老师管理规章制度

教育机构老师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育机构老师的行为,提升教育质量,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教育机构内的所有老师,包括全职老师、兼职老师、临时老师等。

第三条教育机构老师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

第二章职责和权利第四条教育机构老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机构规章制度,恪尽职守,维护教育机构的声誉。

第五条教育机构老师应遵守教学计划、学生考核标准,认真备课,科学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第六条教育机构老师应认真履行教学工作,按时参加教学活动,带好学生,确保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七条教育机构老师有权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对学生的学习态度、行为表现进行指导和纠正。

第八条教育机构老师有权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第九条教育机构老师有权参加学术活动和教育培训,提升自身能力和水平。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条教育机构老师应按时上下班,准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一条教育机构老师应认真备课,合理安排并制定教学计划,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二条教育机构老师应尊重学生,严守教学纪律,不得使用暴力对待学生。

第十三条教育机构老师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教育机构的机密信息。

第十四条教育机构老师应遵守考勤制度,按时打卡,不得擅自请假和旷工。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五条教育机构老师工作表现优秀的,可以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六条教育机构老师违反工作纪律的,应受到批评教育,并可能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七条教育机构老师有严重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可以进行降职、停职、辞退等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管理规章制度经教育机构工会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教育机构老师在工作中有任何争议,应当自行协商解决;无法自行协商解决的,可向教育机构的有关部门申诉。

第二十条本管理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教育机构。

以上为教育机构老师管理规章制度内容,希望各位老师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和谐的教学环境,提高教育质量,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辅导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辅导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辅导学校教师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师生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教师职责1. 教师应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2. 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从事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

3. 教师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4. 教师应关心学生成长,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尊重学生个性,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5. 教师应与学生家长保持良好沟通,共同关注学生成长。

三、教学管理1. 教师应按照学校教学计划进行教学,不得随意更改教学内容和进度。

2. 教师应认真备课,备好课、讲好课,注重教学方法的创新,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3. 教师应认真批改作业,及时反馈学生学习情况,帮助学生改进学习方法。

4. 教师应定期组织学生进行复习、测试,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提高教学质量。

5. 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四、教师考核1. 学校对教师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师德表现、教育教学水平、工作态度等方面。

2. 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3. 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将进行谈话、培训,必要时给予降级、调离等处理。

五、教师培训与发展1. 学校为教师提供多种形式的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等。

2. 教师应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3. 学校鼓励教师参加各类教育教学竞赛,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

六、奖惩制度1. 学校对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

2. 学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分。

3. 学校对严重违反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纪律的教师,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制度旨在规范辅导学校教师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晚辅班老师管理方案

晚辅班老师管理方案

晚辅班老师管理方案一、晚辅班教师管理制度1、教师不得打骂学生,要尊重、爱护学生,为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尽心尽责。

2、所有教师必须认真负责,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辅导中心负责。

认真熟悉教材,认真做好学生的辅导工作.3、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课,有事要离开向主管人员请假.4、教师在工作中要积极配合,发挥整个团体的集体力量,更好地搞好辅导班的管理工作,提高教学效果.5、保证正常的秩序,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6、教师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学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在整个辅导班期间任何教师都要随时注意学生的安全。

7、各辅导教师要积极主动地与学生和学生家长沟通交流,全面了解学生,以便更好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8、每班教师定期与家长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定期展示学生的作业。

9、每天清点学生人数,了解学生旷课的原因,随时与家长联系.10、所有教师要在工作和生活中相互帮助,相互体谅,为共建和谐高效的教师团队而努力。

11、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对个别学生针对性训练,确保每一个学生成绩都有进步,让家长满意.12、全面了解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进行针对性的补习,弥补孩子在校学习漏洞,以全面提高孩子的学习成绩。

13、维持班级秩序,拥有安静和谐学习环境,杜绝班级一团糟现象,给窗外经过家长展现良好形象。

四、教师辅导内容:1、了解学生当天作业情况,督促其保质保量完成,不允许出现作业没有完成放学回家情况。

2、对作业中的重点、难点予以辅导、解答.不允许出现作业中有错误未检查出来情况,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要耐心解答使其明白。

3、检查各科作业完成的准确率,对于学生白天课堂上没有搞明白的问题予以及时解决,做好复习与预习工作。

4、负责要点复习,定期测评检验阶段学习效果。

5、传授良好的学习方法,让学生爱学习、善于学习。

(语文写好字,英语感兴趣,数学思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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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教师管理办法
为满足教师进修学校培养高素质复合型教育人才要求,推动教育事业发展,提升教学管理水平,规范教学活动,保障教学质量,特制订本管理办法,对辅导教师的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

第一条 辅导教师是进修学校选聘的具有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开展面授教学和网上教学,指导学生自学,组织实践环节考核各方面工作,并对教学过程进行科学计划管理的人员。

第二条 辅导教师的任职资格
(一) 思想品德良好,热爱中小企业培训事业,自觉遵守“敬业奉献、为人师表、服务育人”的职业道德规范,关心和支持学习服务中心的改革和发展;
(二) 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协作意识,能自觉遵守学习服务中心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全心全意为学员提供指导与服务;
(三) 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助教以上职称;
(四) 有直接或间接的企事业单位管理经验或有高等院校教学经验;
(五) 熟悉自学考试及远程网络教学方法,了解自学考试特点,对学科、教材有深入理解和认识;
(六) 具有优秀的教学组织能力,口齿清楚、语言表达准确。

熟练使用QQ、MSN、微博等网上交流工具,具有较强的线上、线下沟通、交流能力;
(七) 熟练使用OFFICE 办公软件,具有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辅助教学的能力;
(八) 身体健康,有足够的精力承担学习服务中心布置的教学任务。

第三条 辅导教师的聘用办法
(一) 辅导教师的聘用以学习服务中心师资力量为基础,也可面向社会招聘符合本办法规定资格的专业教师;
(二) 对辅导教师的聘用从每个考试季课程开课到最终考试结束为一个周期;
(三) 当出现不符合本办法或有违法律规定的行为并严重影响教学辅导质量的情况时,学习服务中心有权对该辅导教师采取解聘等处理办法。

第四条 辅导教师的工作职责
(一)参加省市各级培训工作,组织进修学校的教学活动。

按要求参加进修学校组织的师资培训和教学研讨等活动,不断加深对课程教材的理解程度,提高理论教学和实践指导水平。

(二) 平台操作指导
熟练掌握远程助学服务平台和实践环节考核平台的操作,并对学员进行平台操作培训,同时解答学员操作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三) 面授辅导
认真学习进修学校和学习服务中心提供的教学指导材料,根据考试大纲、教学进度表和学生基本情况制定授课计划,并从基础理论讲解和实践应用能力培养两方面进行备课。

面授教学过程中,要紧扣教材和考试大纲,抓住重点,解决难点、疑点,帮助学生深化对教材知识内容的理解,运用实践案例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对考生进行实践环节考核的面授辅导,结合考核案例,从考核目的、考核要求、应答思路、报告书写格式、平台操作等方面指导学生完成实践环节考核。

(四) 答疑
运用电话、邮箱、博客、助学平台答疑室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答疑解难及一对一辅导。

(五) 样卷练习指导
组织学生完成进修学校在助学平台提供的课程样卷练习,通样卷
练习,达到熟悉最终考试的题型、题量及考试形式的目的。

(六) 特殊情况下,配合进修学校完成应急性培训工作。

第五条 辅导教师的考核办法
为更好的规范辅导教师的工作,提高辅导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证教学质量,进修学校将对辅导教师的工作进行评价和考核。

(一)评价方法
在考试结束后,进修学校办将组织学生、督导以及管理人员分别对辅导教师的工作评价,分别计算各项评价得分,然后按照四方面评价权重(学生20%,督导30%,管理人员20%,通过率30%)计算最终得分。

评价内容从以下方面进行:教学活动组织、平台操作指导、面授辅导、平台指导、样卷练习指导、实践环节考核辅导及答疑等。

(二) 考核方式
将依据最终得分对辅导教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辅导教师续聘的依据,同时进修学校会将考评结果反馈给辅导教师本人及所在学习服务中心。

一次考评得分低于60分者,将视情况减少聘任机会;连续两次考评得分低于60分者,该教师将记录在项目教师库黑名单中,不得再担任本项目的任何辅导教学工作。

第六条 辅导教师的管理
(一) 各学习服务中心根据开课计划和辅导教师聘任资格,提前选拔合适人选担任辅导教师;
(二) 辅导教师由各学习服务中心聘任。

学习服务中心在每考试季规定时间内将本学期聘任的辅导教师登记表发进修学校教学管理部备案。

(三) 学习服务中心负责对辅导教师进行考核,定期、不定期地对辅导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督查。

(四) 进修学校对辅导教师的教学工作有监督、管理和指导的职责。

(五) 进修学校将组织对辅导教师聘用周期内的教学工作进行评价和考核,作为学习服务中心对辅导教师续聘和奖励的依据。

(六) 特殊情况下,进修学校可以协调安排辅导教师的工作。

(七) 辅导教师因故调课时必须事先通知学习服务中心的教务管理人员,办理调课手续,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调课。

(八) 辅导教师既要教书,也要育人,要为人师表,以身作则。

上课不迟到早退,衣着整齐,谈吐文明。

第七条 本规定由进修学校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涞源县教师进修学校
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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