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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联考 刑法背诵笔记整理版

法律硕士联考 刑法背诵笔记整理版

《刑法》笔记第一章导论第一节刑法概述一、概念1、刑法: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犯罪的主要后果是刑罚。

2、形式:(1)刑法典。

全面、系统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内容的法典。

我国两部刑法典:“79刑法典”、“97刑法典”(2)单行刑法。

属于特别刑法,规定某一类犯罪及其后果或刑法某一事项。

(3)附属刑法。

在经济、行政等非专门狭义刑法:刑法典;广义刑法: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

3、本质上(阶级特征),刑法是统治者以法律形式、主要采用刑法方法禁止、惩罚危害统治秩序的行为。

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中国人民意志制定、规定犯罪及法律后果。

4、特征(法律特征):(1)保护的利益和调整的对象,比较广泛。

(2)任务以及实现任务的方法不同于其他法律部门。

运用刑法同犯罪作斗争,追究刑事责任。

(3)强制力程度更严厉。

刑法的特点集中体现在对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上。

二、目的和任务1、目的:惩罚犯罪;保护人民2、任务:(1)惩罚、预防犯罪,用刑法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2)保护人民、社会和国家①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②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③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④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三、刑法的体系和解释1、体系(1)我国现行刑法采用大陆法系的法典模式,分“分则”“总则”两编,还有一条附则。

(2)总则规定犯罪刑罚的通用性规则;分则固定各种具体犯罪的罪状和法定刑。

(3)总则和分则是一般和特殊的关系。

2、解释法律条文是抽象和静止的,社会生活是多样的、多变的,为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

(1)立法解释。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做的解释。

以决议形式对刑法条文含义的解释;刑法中对有关术语的专条解释;在那个起草说明或修订说明中所作的解释。

(2)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所做的解释。

(3)学理解释。

有权对刑法进行立法、司法解释之外的机关、团体和个人的解释。

最完整的刑法笔记 司考必备

最完整的刑法笔记 司考必备

刑法论
1注意:常考的类推解释有两种情形:①行为对象的类推:男人类推解释为女人;②行为方式的类推:当法条规定了两种以上的行为方式时,不能相互解释,多见于货币犯罪中的伪造行为类推解释为变造行为,但是,如果法条只规定了一种行为方式,解释为两种以上行为方式的,为扩大解释
2注意:如果只是泛泛的说“罪刑法定原则禁止类推解释”应当判断为正确;只有在题目刻意强调有罪类推和无罪类推的区分时才认为“罪刑法定原则禁止有罪类推(解释)”。

法律学习笔记

法律学习笔记

法律学习笔记一、导言法律学习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通过学习法律,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和维护自身的权益,以及遵守社会规则。

本篇文章将围绕法律学习的重要性、学习法律的方法以及法律学习的实际应用等方面进行详细探讨和总结。

二、法律学习的重要性1. 保障权益法律是为了保护人们的合法权益而存在的。

通过学习法律,我们可以了解自身的权益,知晓合法维权的途径和方法。

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更好地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

2. 规范行为法律规定了人们的行为准则,明确了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是违法的。

通过学习法律,我们可以了解社会规则并遵守它们,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法律的学习能够培养我们的社会责任感,促使我们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

3. 培养思维能力法律学习要求我们具备一定的思维能力,包括逻辑思维、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通过学习法律,我们可以培养并提升这些思维能力,使我们在面对复杂的问题时能够运用法律知识进行独立思考和分析。

三、学习法律的方法1. 系统学习法律知识庞杂且复杂,学习法律最好从系统学习开始。

通过了解法律的基本概念、体系和原则,建立起扎实的法律基础。

2. 多方面学习法律学习不仅仅是纸上谈兵,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学习。

可以通过参加法律活动、听取法律讲座、阅读法律案例等方式,拓宽知识面,了解法律在实际中的应用。

3. 实践运用学习法律还需要通过实践运用来巩固所学知识。

可以参加模拟法庭、法律实习等活动,将所学的法律知识应用到实际中,提升自己的实际操作能力。

四、法律学习的实际应用1. 参与社会事务通过学习法律,我们可以主动参与社会事务,为社会发展和进步提供法律支持和建议。

可以参与到公益法律服务、社区法律咨询等活动中,为他人提供法律帮助。

2. 个人权益维护学习法律可以使我们更好地维护个人权益。

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权,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 遵纪守法法律学习可以培养我们的遵纪守法意识,让我们遵守法律规则,远离违法行为。

民法笔记-----司法考试、法学专业最新笔记系列

民法笔记-----司法考试、法学专业最新笔记系列

民法笔记-----司法考试、法学专业最新笔记系列.txt我的优点是:我很帅;但是我的缺点是:我帅的不明显。

什么是幸福?幸福就是猫吃鱼,狗吃肉,奥特曼打小怪兽!令堂可是令尊表姐?我是胖人,不是粗人。

民法~总则1.人格:自然人主体性要素的总称。

人格要素包括生命、身体、健康等物质要素和姓名、肖像、名誉、隐私等精神性要素。

人格在法律上不得抛弃、转让和剥夺。

法人也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等有限人格。

2.身份:基于血缘、婚姻、法律创设(如:收养)而形成。

仅存在于自然人之间,不得抛弃和转让。

法人没有身份权。

(法人因此不可以结婚)3.民法通则关于公民的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我国民法的语境里,公民=自然人)4.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如:著作权、发明权等)自出生时开始。

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

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

(注意先后顺序)5.死者不再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也不再享有人格权。

但他人侵犯死者的隐私、名誉等人格利益,法律仍然应当予以保护。

(此时为保护社会利益)6.自然人的某些特殊的民事权利能力(如:结婚)不是始于出生,而是要达到一定年龄以后才能享有。

7.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能够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8.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经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可以从事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某些民事行为。

9.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十八周岁,在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原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年满十八周岁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济收入的,由扶养人垫付;垫付有困难的,也可以判决或者调解延期给付。

法考必考知识点归纳

法考必考知识点归纳

法考必考知识点归纳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简称“法考”)是中国法律专业人才选拔的重要途径,涉及的知识点广泛且深入。

以下是一些法考必考知识点的归纳:宪法学- 宪法的地位和作用- 国家的基本制度-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能民法学- 民法的基本原则- 物权法的主要内容- 合同法的基本规则- 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刑法学- 刑法的基本原则- 犯罪构成要件- 刑罚的种类和适用- 特殊犯罪的认定和处罚行政法学-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 行政诉讼法的主要内容- 行政复议的程序和效力民事诉讼法学-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诉讼程序的分类和特点- 证据规则和证据的收集、审查- 裁判的执行和监督刑事诉讼法学-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刑事诉讼的程序- 刑事证据的收集和审查- 刑事裁判的执行商法学- 公司法的基本原理- 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 破产法的主要内容- 保险法的基本规则经济法学-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要内容- 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则国际法学-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国际私法的主要内容- 国际经济法的相关规定- 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法学理论- 法律的起源和发展- 法律的效力和适用范围- 法律解释的方法和原则- 法律与道德、政策的关系法律实务- 法律文书的写作技巧- 法律咨询和代理的实务操作- 法律职业的职业道德和规范- 法律服务市场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法考的准备是一个系统性的过程,需要考生对上述知识点有深入的理解和掌握。

同时,考生还应关注最新的法律法规变化,以及司法实践中的新问题和新观点,以确保备考的全面性和时效性。

法律学习笔记

法律学习笔记

法律学习笔记一、引言法律学习是一项重要的学科,它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至关重要。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了解和学习法律知识将帮助我们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本篇文章旨在总结我在法律学习过程中的一些笔记和心得体会,以期帮助读者更好地掌握法律知识。

二、基础法律知识1.宪法宪法是一国的最高法律,它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国家机构的职权和权力的行使方式等重要内容。

在法律学习中,我们首先需要深入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法律体系。

2.刑法刑法是指国家规定的对以违背法律规定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予以制裁的法律体系。

学习刑法,我们需要了解不同犯罪行为的界定和处罚依据,以及法律程序和证据规则等。

3.民法民法是调整个体之间关系的一种法律形式,包括财产权利、合同法、侵权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在学习民法时,我们需要了解各种合同的要素和形式、权利的产生和终止依据,以及保护个人和财产权益的相关法律。

4.行政法行政法是调整政府与个体之间关系的一种法律形式,它包括政府的权力与责任以及公民与政府之间关系的法律规定。

学习行政法,我们需要了解政府权力的行使程序、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要求,以及上诉救济机构的作用等。

三、法律学习方法1.系统学习要想深入了解法律,我们需要有一个系统学习的方法。

可以通过学习课本、参加相关培训或研讨会,以及观看法律课程的视频等途径,系统学习各个法律领域的知识。

2.实践应用学习法律知识不仅仅是为了获取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能够应用到实际生活中。

可以通过解决实际案例、参与模拟法庭活动或者实习等方式,将学到的法律知识与实际情况相结合,提升自己的实践能力。

3.多角度思考法律学习需要具备多角度思考问题的能力。

在解决法律问题时,应该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思考问题的各种可能性和法律适用情况。

这样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解决问题。

四、法律职业发展1.法律职业选择法律学习结束后,我们可以选择不同的法律职业进行发展。

例如,可以选择成为律师、法官、检察官、法务经理等。

(完整版)法律知识点总结

(完整版)法律知识点总结1. 民法
1.1 合同法
- 合同的成立条件
- 合同的种类和效力
- 合同的履行和解除
1.2 执行法
- 申请执行的条件和程序
- 执行的方式和范围
- 执行中的异议和申诉
2. 刑法
2.1 刑事犯罪
- 犯罪的构成要件
- 刑事责任和处罚
- 辩护和刑事诉讼的程序
2.2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依据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和责任-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和证明
3. 行政法
3.1 行政行为
- 行政行为的产生和效力
- 行政行为的内容和方式
- 行政行为的法律救济和申诉
3.2 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的依据和条件
- 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效力
- 行政许可的范围和期限
4. 劳动法
4.1 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
- 劳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 劳动合同的违约和争议解决
4.2 劳动保护
- 劳动合同法律状态的保障
- 劳动安全和卫生的保护
- 劳动争议的解决和调解
这只是法律知识点的简要总结,每个部分都有更详尽的内容。

如果需要了解更多细节,请参考相应法律法规和相关案例。

法律学习笔记

1.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例如:B银行与A公司在抵押担保借款合同中有关“抵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以及在土地使用权抵押证明书载明的“抵押期限自XXX 起至XXXX日止总之,抵押担保期间的设定不利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我国法律及司法解释否定了担保期间在担保物权存续上的任何意义。

抵押权人只要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即使超出约定的担保期间申请担保物权的要求仍应该得到法院的支持。

2.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还清时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根据《担保法解释》第32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由于我国法律并未规定约定保证期限的上限,因此,债权人可以与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自由约定保证期间的长短,实务中,一般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2年(具体原因后续……)。

保证人签字、盖章的催款通知书中的保证要素是否齐全,是决定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后是否重新提供保证担保的关键。

因此,在与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时,最好与保证人约定为连带责任担保,同时明确约定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两年。

3国有划拨土地转让,应经土地主管部门批准。

4以私立学校的学生公寓、食堂作抵押,抵押合同无效。

5、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责任。

但是,例外情形除外。

(即一般保证责任担保下的保证人具有先诉抗辩权)。

法律重要知识点背诵

法律重要知识点背诵法律作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平等的基石,对于每个人来说无疑是至关重要的。

了解法律的基本知识点,对于我们合法权益的保护以及正确的行为规范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为大家列举一些法律重要知识点,帮助大家进行背诵和理解。

一、合同法1. 合同的定义:合同是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平等地位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2. 合同的要素:合同的要素包括总则、名义、约时、约定、约状五个方面。

3. 合同的种类:合同主要分为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劳动合同等。

4. 合同的效力:合同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的约定内容。

5. 合同的违约责任:当事人违约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刑法常识1. 犯罪和刑事责任: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刑法,侵犯社会利益的行为,犯罪行为需承担刑事责任。

2. 刑法中的罪名:刑法对各种犯罪行为进行了详细规定,如盗窃罪、故意伤害罪等。

3. 刑法的刑罚种类:刑法对犯罪行为的刑罚有拘役、监禁、死刑等多种形式。

4. 刑法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有法无授权不可为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含冤从无等。

三、劳动法知识1.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的,一方为向另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为支付劳动报酬的合同。

2. 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包括工资、工时、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保障。

3. 劳动争议解决:劳动争议的解决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争议诉讼等方式进行。

四、民事诉讼法1. 民事诉讼的主体: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诉讼代理人等。

2. 民事诉讼的程序:民事诉讼的程序包括起诉、受理、审理等环节,其中判决为最后一环节。

3. 证据的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对于证据有严格的规定,包括证人证言、书证、鉴定、勘验等。

4. 判决的实施:判决是对纠纷的裁决结果,判决应当及时执行,如果未执行则可以采取执行措施。

五、知识产权法1. 专利权:专利权是对发明创造者发明的技术解决方案的独占权。

学法学必备知识点总结

学法学必备知识点总结
一、法律的基本原理
1.法律的定义和特征
法律是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执行的规范,其特征包括普遍性、强制性、明确性和永久性。

2.法律的职能
法律的职能主要有规范性、引导性、保护性和调整性。

3.法律的形成过程
法律的形成过程包括立法、公布、施行和适用。

4.法律的自觉性和自为性
法律具有一定的自觉性和自为性,即法律要依靠自身的规范力量来实现其目的。

5.法律的效力
法律的效力表现为绝对强制力和相对强制力。

二、法律的体系
1.法律的种类
法律可以分为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劳动法、国际法等种类。

2.法律的层级
法律可以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等层级。

3.法律的关系
法律之间存在着上下位关系和一般特殊关系。

4.法律的适用
法律的适用包括适用法律和适用法的规则。

三、法律制度
1.国家的法律制度
国家的法律制度包括宪法的地位、法律的发展、司法的审查等内容。

2.司法制度
司法制度包括审判权、检查权和检察权等内容。

3.社会主义法律制度
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法律制度、监察机关制度等。

法学是一门综合性学科,需要深入学习和研究法律理论和法律实践。

掌握法律的基本原理、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是学习法学的必备知识点。

希望本文对学习法学的必备知识点进行了
清晰的总结和介绍,能够帮助有需要的读者更好地了解法学、学习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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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对象中国历史上不同的法律观点,理论,学说的内容、作用、特点及产生、发展、演变、相互斗争、吸收。

九流十家。

任何一种法律制度的产生必以一定的法律思想为指导,并只体现统治阶级的法律思想。

中国法制史,政治思想史,哲学史方法1.联系各个时期社会状况来研究2.重视阶级分析的方法3.实事求是,历史地看问题研究状况4.根据朝代的更替来研究5.根据政治演进来研究6.根据发展阶段来研究:三个发展时期——礼治;法治;礼法调和7.以问题为中心进行研究第一章夏、商、西周第一节夏商一.《尚书》——中国最早的历史书籍;内容:典,谟,诰,誓二.神权法思想主要内容:授命于天,恭行天罚(1)有利于使统治合法化(2)有利于加强统治权威第二节西周时期的变化一.概述1.天不可信,天命靡常2.皇天无亲,惟德是辅3.以德配天,解决天命和人事的矛盾,表明神权法思想在西周已经发生动摇4.在此基础上,周公提出“明德慎罚”思想,反映劳动人民力量的壮大和神权政治的动摇5.笃信上帝→天不可信;专事鬼神→注重人事;专讲刑杀→德刑结合6.君子无逸二.德政内容1.勤政2.保民爱惜民利3.任贤三.明德慎罚1.慎重断案,刑当其罪——中罚2.区分故意过失;累犯偶犯3.反对族诛连坐4.重教化,反对滥杀无辜不是有意地削弱或放弃刑罚,而是如何更有效地使用刑罚四.以“亲亲”,“尊尊”的宗法等级原则为指导的礼治思想(一)礼的含义1.宗法:以血缘为纽带,调整家庭内部关系,维护家长、族长统治地位和世袭特权的行为规范2.兄终弟及→父死子继→嫡长继承:立子以贵(母亲的地位)不以长,立嫡以长不以贤3.礼起源于祭祀,指的是祭祀的仪式;“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

”4.礼到西周时发展为礼制(二)礼治的基本原则——“亲亲”、“尊尊”1.亲亲:宗法原则,以父为首,旨在维护家长制2.尊尊:等级原则,君为首,旨在维护君主制,不得僭越,不得犯上坐乱3.在宗法制度下,二者相互结合,为维护宗法等级制度服务4.周礼特别强调“孝”、“忠”,这既是伦理道德规范,又是法律规范(三)礼治的特征——“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1.礼主要调整奴隶主(贵族)内部关系;刑则每指向平民。

体现西周礼和刑的特权性和阶级性,表明西周实行的是公开不平等的特权法2.“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指导西周立法、司法的重要原则3.各级贵族享有特权,不受刑罚制裁,而是道义上的谴责;但严重破坏宗法等级制度的贵族也会被处以刑罚,甚至酷刑,于此同时,他们受刑会得到照顾第二章春秋战国第一节儒家一.两个发展阶段先秦儒家和秦汉以后的儒家;秦汉以后的儒家不是纯粹的儒家,而是以儒为主,儒法并用,以礼为主,礼法合一,并吸取其他各家思想(一)孔子(严厉谴责违反周礼的行为,通过改良缓和阶级矛盾)1.以仁(仁者爱人)为核心,以克己为手段,以复礼为目的的礼仁相结合的法律思想(“克己复礼”)(1)“仁”的含义:孝、悌、忠、信、恭、宽、敏、惠、刚毅、木讷、温、良、俭、让、忠恕、中庸、博学、爱人“仁,亲也,从人从二”——处理人与人之间基本关系的准则(2)“仁”的基本原则(基本涵义):“爱人”①父慈、子孝、兄友、弟恭②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③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反不欲勿施于人(同辈)④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3)“爱人”具有宗法性和等级性,由亲及疏,由己及人,由孝悌而尽忠,所谓“求忠臣于孝子之门”①“爱人”从“亲亲”开始,首要的是爱父兄②“仁者爱人”有等级,等级不同,爱的要求也不同,卑幼无条件服从尊贵③“爱人”具有一定的强制力,违背“仁”的要求不仅要受到良心的谴责,还要受武力的征讨和刑罚的制裁,孔子直接赋予伦理规范法律性质,使忠孝具有法律性质礼是仁的形式表现。

“苟志于仁矣,无恶也。

”“人而不仁,如礼何?”2.以礼作为立法、司法的指导原则(1)恢复周礼,又对周礼有所损益①对民众要导之以德,齐之以礼(“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②主张举贤才——这是对“礼不下庶人”的修正,也是对旧礼“世卿世禄”的否定(2)法律的制定与应用以礼为指导,其具体体现如下:①主张要“正名”,以法律来严格维护君臣、父子的等级名份。

正名是治国的起点,正名的宗旨:君君、臣臣、父父、子子②主张“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庶人不宜”,反对分裂割踞,主张政权的集中统一③主张“父子相隐”,父子之间应该相互隐瞒犯罪,符合周礼“亲亲”的原则,合理而屈法,扩展为“臣为君讳”(隐瞒包庇)——“为亲者讳”④反对铸刑鼎,并非是反对成文法公布这个事件本身,而是反对乱立法、立乱法:臣下无权公布成文法(立法者);法律内容不符合礼的要求3.主张“为政以德”,道德教化高于法律强制,采取道德教化、怀柔安顺的方法(1)先教后刑,强调道德感化的作用导之以德①统治者推行德政,遵五美,摒四恶,执政遵守五种美德②统治者要确立道德榜样,来启发民众的心理自觉齐之以礼①统治者遵守礼的规范②所有的人都应该用礼来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道德教化与礼相结合才能防止犯罪“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不至于离经叛道)(2)宽猛相济,以德为主(3)道德教化具有消灭犯罪的功能,“以德去刑”“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赏善罚恶,目标是“无讼”(4)贤人政治A人存政举由圣贤来治国立法近不失亲,远不失举B身正令行上行下效(二)孟子提倡王道,反对霸道,仁政1.法先王推崇尧舜,为推行其政治主张制造历史根据“尊先王之法而过者,未之有也。

”先王得天下是由天授予的,所以先王之法是得到天的同意的,而天又是顺应民心的。

先王之法是理想法,与实在法相对,实在法服从理想法。

从而为其仁政,法律主张提供论据2.以性善论为基础的教化论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

3.君贵君轻说,暴君放伐论4.省刑慎刑(1)减轻刑罚的危害程度(2)减少刑罚方面的规定5.尊贤使能的人治论“贤者在位,能者在职”(1)仔细考察(2)破格任用“迫不得已之下可逾越等级”6.经济方面的法律主张(1)使民有恒产,采取井田制“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

苟无恒心,放僻邪侈,无不为己。

”(2)取民有制强调收税要依据一定的制度,反对重赋,主张轻税。

“布锣之征,粟米之征,力役之征。

君子用其一,缓其二。

用其二而民有殍,用其三其父子离。

”(三)荀子可能师从于宋*(金字旁右边是开),最推崇孔子和子弓;“咸遵夫子之业而润色之,以学显于世。

”(司马迁);孟子主要继承和发展孔子的仁学,荀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礼学,由重视客观约束而走上,“外王”的道路;吸收了各家所长,对各家学说进行了批判和综合;批判孟子的性善论,批判墨家,认为社会必须有上下、尊卑、等级之分;也吸收了墨家、道家、法家的观点,但认为人定胜天,主张人治,最反对名家,以儒学这基础这它们进行改造;思想主要体现于书中,部分疑为其门人所作;荀子是继孔孟之后的儒家代表人物,但与两者思想已不同,是儒法合流的先行者,他的法律思想也具有儒法合流的性质,一方面发展和修正了儒家的礼治,另一方面发展和修正了法家的法治,使礼法统一,从而为秦汉后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开辟了道路1.礼法起源论(1)“明天人之分,制天命而用之”“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

”同时指出自然界的规律虽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人们可以掌握和利用它。

人定胜天(2)“人性恶,其善者伪也。

”(针对孟子的性善论)“好利恶害,……,禹桀之所同。

”礼仪道德都是后天培养的,后天通过教学才能使人改恶为善“可学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谓之伪。

”人类社会的礼乐刑政都是为了改造人类的恶性而设制的,人需要群居,社会中既要有社会分工,也要有上下尊卑的地位(等级)划分,要维持之,就需要国家,需要法律、道德、礼仪。

荀子所讲的名份实际上就是要确立封建的等级名分和统治秩序,荀子在起源论中将礼仪和法政并提,从这点可看出他不同于单纯的儒家和法家,单纯的礼仪教化是不够的,要与法律相结合,主张礼法并用,但以礼为主。

2.礼法并重的礼论他对传统的礼进行了改造,取消了世卿世禄制,变为非世袭的官僚等级制,一方面使官僚新兴阶级取得了和贵族同等的地位,另一方面官僚由皇帝直接任命,加强了君权,主张尚贤使能而不是任人唯亲,他认为礼法结合是治乱的根本手段,单纯用礼太温和,单纯采用法会加深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矛盾,他虽然提倡礼法并重,但礼在他的思想体系中占首要地位,他把礼看作国家制度的总纲,法律的总原则,他认为礼的作用有二:别贵贱、贫富、长幼;使人有所节制。

重法,主张制定和公布成文法,并大力宣传和教育主张罪刑相称;主张赏罚得当3.有治人而后有治法(1)认为法作为统治统治工具必然很重要,但毕竟是由作为统治者的人来制定的,所以法的好坏取决于人的好坏,“君子者,法之原也。

”(2)即使有了良法,还得靠人来掌握和控制、贯彻,否则只是一纸空文(3)主张法是死的,人是活的,国家大事不断变化,法不能全部概括,也不能随机应变,所以法完全依靠人的灵活运用“有君子,则法虽有,足以遍矣;无君子,则法虽其,不能应事之变,足以乱矣。

”“故有良法而乱者,有之矣;有君子而乱者,自古至今,未尝闻也。

”强调君子主要治国,首先要选拔人才;总的来讲,荀子的法律思想是把儒家的礼治仁治与法家的法治相结合,为统治阶级提供了全面的治国之道,以礼为主,礼法统一的思想为秦汉以后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形成打下了基础第三章秦汉时期第一节秦统治者的法律思想秦的专任法治;黄老的无为而治;封建正统儒家思想秦统治者的法律思想除秦始皇的统治思想外,还包括李斯的思想一.事统上法李斯:通过税收来赏赐贵族功臣,以便控制;官僚制的建立保证了皇帝的专制和独裁,废除了世卿世禄;主要奉行法家主张,但同时坚持一个理论基础,即阴阳五行说,认为采取严刑峻罚正好符合五德之说,制定法律,统一全国的法律、文字、货币、度量衡二.事皆决于法的法律思想秦始皇出游时通过李斯等人到处刻碑立传歌颂功德,其中也体现了事皆决于法的法治思想三、严刑峻法,深督轻罪先秦法家思想的继承者和实践者,将严刑思想发展到极致;秦律将重刑思想具体化四.“以法为教”的文化专制思想焚书坑儒的建议由李斯提出,各家思想的存在使得人们道古而非今,易引起人们对政府的不满;有敢继续谈论诗书者弃市;对巩固政治有利,但把政治问题的辩论变成了对文化思想的迫害,只公使社会矛盾加剧第二节汉初黄老思想秦朝的灭亡宣告了法家学说的破产;批评专任法治的法律思想,主张无为而治的黄老学说,黄老之学产生于战国中期,发展于齐国;代表作《黄帝四经》及老子著作;战国很多法家人物都曾学习黄老之学;早期黄老之学具有明显的道法结合,以法为主的性质;西汉统治者将其作为施政的指导思想,推行于政治生活中;汉初的黄老之学不仅仅是先秦黄老之学的简单再版,它是儒道法三学相互渗透的产物一.无为而治,与民休息统治者要遵从天道和人道:轻徭薄赋和慎行(目标明确,要维护其统治)二.文武并用,德刑相济能靠武力夺取天下,但不能靠武力保住天下;所谓文武并用,从法律上讲就是德刑相济为用;主张德为先,刑为末;文帝特别注重对人民的教化三.罚不患薄,约法省刑专政任刑既不利于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也不利于缓和阶级之间的矛盾表现最突出的是汉文帝:废除了“连坐”,废除了“诽谤妖言”罪(无辜者免遭杀戮;使皇帝听到真实的声音),废除肉刑(用笞刑代替)二.奖励农耕,轻徭薄赋促进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以农为本;一方面想把农民固定在土地上,保障国家的财政收入,另一方面如果老百姓四处流散,统治者将不得民心三.作用1.为两汉法律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奠定重要基础,法制建设上吸取秦律的基础上有自己的指导思想2.为由秦朝的法家法律思想的统治转变为西汉中期以后儒家法律思想的统治发挥了过渡性的桥梁作用第三节董仲舒做官不得志,在当时最有代表性的思想家汉武帝:西汉王的鼎盛时期,中央集权得到了巩固和加强;但汉初的矛盾仍然存在,农民地主矛盾开始尖锐董仲舒的思想体系适应了当时统治阶级的需求,为巩固封建统治提供了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先秦儒家思想在新时期的发展,吸纳了阴阳五、,黄老学说中适合中央集权的学说,新的儒家神学思想体系一.维护皇权的《春秋》汉统说春秋一大统思想:一统乎天子,即实行君主集权吸取纣王教训,劝统治者改变统治策略,用儒家的德治和礼教来取代汉初黄老的无为统治强调罢黜百家,统一思想,要实现大一统必须加强对人民的思想统治,应采取儒家的仁义、礼治学说,要以儒家思想来统治其他各家的主张这种大一统思想对加强中央集权,巩固国家统治起了重要作用二.君权神授,法自君出天人感应论:天是有意志、至高无上的人格神,人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创造者和最高主宰(“人副天数”)人的形体、构造、感情与天相同,天不仅创造人,而且时刻关注人的活动,人的活动同时影响天的反应天人感应论实际上为君权神授奠定基础,对天的神化最终是为了对地上君主的神化(“受命之君,天意之所为也”)君主实际上是天在人世间的全权代表(“王者承天意以从事”)加强君权的同时也要对君权有所限制,使他不能离开王道而胡作非为,同时强调君主受天监督的观点(“以人随君,以君随天,王道配天”)这里的“天”是封建统治秩序的代名词三.三纲五常儒家君臣、父子、兄弟、夫妻、朋友;董仲舒: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对上述用阴阳学说进行论证,认为三纲也是天意的体现;三纲中最主要的是“君为臣纲”,后两者都服从于君权五常:仁、义、礼、智、信;用以处理人际关系的永恒不变的准则,也是调整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关系的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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