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户籍情况审查登记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规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规定为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积极稳妥推进高考改革,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防止“投机报考”,维护我区考生的切身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关于报名组织机构及职责各地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组织工作由各地招生委员会负责。
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组织工作机构设三级,即: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各县(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各公办普通中学,其职责分别为:(一)各公办普通中学具体负责组织在本校有三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完整高中学籍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含经自治区学籍管理部门认可转入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的资格审查、报名、体检、政审及具体的信息采集工作。
(二)各县(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本县(市)所有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的资格审查、报名、体检、政审及具体的信息采集工作。
(三)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指导和协调本地区考生的报名工作,同时负责:1.组织(一)、(二)条规定之外的民办中学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由疆外转入疆内就读普通高中的毕业生,疆内其它学校转入就读普通高中的毕业生和“其他考生”的资格审查、报名、体检、政审及具体信息的采集工作。
2.处理各县(市)招办和公办普通中学在报名工作中遇到的特殊问题。
3.对各公办普通中学、县(市)两级机构的报名结果进行复审。
4.编发考生普通高考报名序号。
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对本地区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各县(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对本县(市)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各公办普通中学对本县(市)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三级普通高考报名组织机构的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实行各级组织机构主要领导负责制和具体工作责任人“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二、关于报名条件申请参加当年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除须符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我区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报名条件1.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三年(高一、高二、高三),并且有在新疆就读三年的学籍档案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017年高考报名各类审核用表

附件1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初中阶段学籍审查表附件2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普通高中阶段学籍审查表附件3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情况审查表附件4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表注:1.只填写在新疆参保缴费情况,在外省参保缴费的情况不要填写;2.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的,参保所在单位填写“灵活就业”;3.起始年月和终止年月填写示例:“200301”、“200412”等。
附件6:[说明] 各地公安户籍部门在普通高考考生户籍审查工作中,应严格审查考生户籍信息与户籍网上登记信息是否一致;对中途转入户口,应仔细核对转入时间是否属实,如不属实不予签章;依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考生的报名资格户籍审查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考生户籍情况审查登记表查意见”一栏仅限跨地州报考考生填写。
3、“户别”栏地方考生应填写“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兵团考生应填写“团场户口”或“非团场户口”4、此表一式两份,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由当地县(市)招生考试机构留存备查。
5、本表统一采用70克标准A4规格纸张。
附件7:[说明] 在普通高考考生学籍审查工作中,应严格按照报名规定中所要求的条件对考生学籍情况进行审查,对学籍是否符合高考报名条件进行认定,严禁弄虚作假行为,“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
考生基本信息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此表一式两份,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由地州或县(市)招生考试机构留存备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学籍情况审查登记表附件9:[说明]各地公安户籍部门在对普通高考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户籍审查工作中,应严格审查考生户籍信息与户籍网上登记信息是否一致;对中途转入户口,应仔细核对转入时间是否属实,如不属实不予签章;各地、州、市招生部门对考生所持毕业证书的真伪进行审查认定,依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共同做好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报名审查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考考生户籍情况审查登记表

附件3:
自治区普通高考考生户籍情况审查登记表
[说明] 各地公安户籍部门在普通高考考生户籍审查工作中,应严格审查考生户籍信息与户籍网上登记信息是否一致;
对中途转入户口,应仔细核对转入时间是否属实,如不属实不予签章;依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考生的报名资格户籍审查工作。
注:1.考生填写内容必须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跨地州报考考生户籍情况审查意见”一栏仅限跨地州报考考生填写;3.“户别”栏地方考生应填写“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兵团考生应填写“团场户口”或“非团场户口”;4.此表一式两份,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由当地县(市)招生考试机构留存备查(至少5年);5.本表统一采用70克标准A4规格纸张。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援疆干部子女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附件10:
[说明]在对援疆干部子女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中,各地公安户籍部门应严格审查考生户籍信息与户籍网上登记信息是否一致;组织部门重点对援疆干部的身份及援疆时间等情况进行审查,依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共同做好援疆干部子女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援疆干部子女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2、本表统一采用70克标准A4规格纸张。
此表一式两份,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由地州或县(市)招生考试机构留存。
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户籍审查表

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户籍审查表户籍所在地区:考生号:
填表说明:
1.本表采用A4纸张制作,考生必须使用蓝黑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必须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凡参加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普通考生一律填写本表,否则不予报名。
借考考生须填写一式两份,户口所在地和报名点招生办各留存一份。
3.军警考生和对口高职考生不必填写本表。
4.审批时凭考生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办理。
5.审批单位除加盖公章外,经办人必须签名,否则无效。
6.“住址”须与户口簿一致,详细填写到街道门牌号、村组、自然村。
7.“户别”、“户主与考生关系”等在对应选项前“□”内划“√”。
[高考必看]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
![[高考必看]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https://img.taocdn.com/s3/m/7004fae96294dd88d0d26bdc.png)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规定》的通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公安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公安局,兵团各师公安局:为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努力遏制“高考移民”,维护我区考生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普通高考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社会关注程度高。
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规范管理。
各地、州(市)教育局,公安局,招生办公室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健全报名组织机构;要实行机构主要领导负责制和报名工作责任人“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要通过各种形式,进一步加强普通高考报名政策的宣传工作,尽可能让每个考生和家长都清楚高考报名资格条件中关于学籍和户籍的具体要求;民办中学办学时间短,是各级招生考试部门服务、宣传的重点,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必须通过各种形式,组织所有中学及考生、家长集中宣传、学习自治区高考报名相关政策规定;各地公安机关要严格执行有关户口迁移、变更民族成份的政策和规定,对涉及高考的户口迁移、变更民族成份的要严格审核把关,防止发生利用非正常户口迁移和变更民族成份投机高考行为,要配合当地教育部门做好考生身份鉴定、确认工作。
要采取网上核查的办法查验考生户籍的真伪,对民办中学的考生、高中阶段转入我区的考生和身份证号不是新疆的考生的户籍情况,必须在户籍网上逐个核实;对违反规定迁移户口、变更民族成份的要坚决纠正;同时,上级公安机关要严肃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对于伪造身份证件、冒名替考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各地要切实加强信访举报和政策宣传工作,对在报名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事件要严肃查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完善普通高考报名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规定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考生户籍情况审查登记表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考生学籍情况审查登记表4. 各团场迁入农工子女普通高考报名情况审查登记表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其他类考生报名审查登记表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援疆干部子女报名审查登记表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民考汉、汉考民”考生情况登记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二○○九年十二月十六日主题词:普通高考报名规定通知抄送:教育部学生司、考试中心,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各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2009年12月16日印发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规定为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改革,不断规范、完善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努力遏制“高考移民”,维护我区考生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规定。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规定》的通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公安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公安局,兵团各师教育局、公安局:为做好我区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继续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努力遏制“高考移民”,维护我区考生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社会关注程度高,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规范管理。
各地、州、市及兵团各师教育局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健全报名组织机构,加强网上报名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和报名工作责任人“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进一步加强网上报名的宣传工作,让每个考生和家长都了解网上报名流程及报名资格条件中关于学籍和户籍的具体要求,尤其是要加强对民办中学的报名组织管理和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组织所有民办中学及考生、家长集中宣传高考报名相关政策规定。
各地要切实加强高考报名公示制度和信访举报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在报名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事件要严肃查处。
各地公安机关要严格执行有关户口迁移、变更民族成份的政策和规定,对涉及高考的户口迁移、变更民族成份的要严格审核把关,防止发生利用非正常户口迁移和变更民族成份投机高考行为,配合当地教育部门做好考生身份鉴定、确认工作。
各地要采取网上核查的办法查验考生户籍的真伪,对高中阶段转入我区的考生和非新疆身份证号的考生户籍情况,必须在户籍网上逐个核实,对违反规定迁移户口、变更民族成份的要坚决纠正。
上级公安机关要严肃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对于伪造身份证件、冒名替考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规定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流程图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填报要求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预填信息表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各类信息代码表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考生户籍情况审查登记表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学籍情况审查登记表8、各团场迁入农工子女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情况审查登记表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其他类考生报名审查登记表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援疆干部子女报名审查登记表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民考汉、汉考民”考生情况登记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规定为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积极稳妥推进高考改革,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努力遏制“高考移民”,维护我区考生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规定。
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各类表格(1)

附件3自治区普通高考考生户籍情况审查登记表报名序号:考生填写内容考生姓名性别族别须贴近期免冠照(各类表格须使用同一底片照片)出生年月年月日政治面貌出生所在地户籍所在地及落户时间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落户时间:年月日身份证号考生和现户主关系户主姓名户别户号户籍登记机关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基本信息父亲姓名族别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落户时间:年月日母亲姓名族别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落户时间:年月日其它要说明的情况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审查意见审查是否属实:审查人签字:派出所(盖章)年月日审查结束后,须将人口系统里该考生本人的户籍详细(全项)信息打印在《户籍审查登记表》背面跨地州报考考生户籍情况审查意见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审查意见:审查是否属实:审查人签字:县级公安机关(盖章)年月日户籍所在地地级公安机关审查意见:审查是否属实:审查人签字:地级公安机关(盖章)年月日记信息是否一致;对中途转入户籍,应仔细核对转入时间是否属实,如不属实不予签章;依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考生的报名资格户籍审查工作。
注:1.考生填写内容必须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2.“跨地州报考考生户籍情况审查意见”一栏仅限跨地州报考考生填写;3.“户别”栏地方考生应填写“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兵团考生应填写“团场户口”或“非团场户口”;4.此表一式两份,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由当地县市区招生测试机构留存备查(至少5年);5.本表统一采用70克标准A4规格纸张。
附件4自治区普通高考考生学籍情况审查登记表考生填写内容考生姓名性别族别须贴近期免冠照(各类表格须使用同一底片照片)全国学籍号(19位)自治区学籍号(12位)在疆参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情况参加次数测试时间测试地点测试科目证明人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考生类别(应、往届)学业水平测试证号中学就读经历(从初中开始填写)就读起止时间就读中学证明人年月至年月年月至年月年月至年月年月至年月年月至年月年月至年月往届生填写(必填)高中毕业证编号发证单位往届考生14位的准考证号学校填写内容该生在校就读起止时间年月至年月高中阶段在疆是否连续实质性就读高中毕业证编号发证单位考生上述信息是否属实其它需要补充说明的情况班主任审查意见:审查人签字:签字人联系电话:年月日教务科审查意见:审查人签字:签字人联系电话:年月日学校审核意见:负责人(校长)签名:学校负责人联系电话:单位(盖章):年月日地州市或县市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审查意见审查意见: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地州市学考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审查意见: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地州市招生测试机构审查意见审查意见: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学籍情况进行审查,对学籍是否符合高考报名条件进行认定,严禁弄虚作假行为,坚持“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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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说明]各地公安户籍部门在普通高考考生户籍审查工作中,应严格审查考生户籍信息与户籍网上登记信息是否一致;对中途转入户口,应仔细核对转入时间是否属实,如不属实不予签章;依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考生的报名资格户籍审查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户籍情况审查登记表
籍符合报考条件的,公安部门在此表上签字盖章;对单立户、投亲靠友、单亲等情况派出所在相应栏内打勾并签字盖章。
此表一式两份,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由当地县、市招生考试机构留存。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招生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