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作业安全规定
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施工安全,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项目所有承包商及其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承包商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1.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施工。
2. 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设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3. 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4.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5. 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6. 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抢救,并按规定报告。
第五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责任:1. 承包商负责人对本施工现场的安全负总责。
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管理工作。
3. 各工种作业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第三章安全监督管理第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1. 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资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等进行审查。
2. 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3.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4. 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提出整改措施。
第七条安全检查: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
2. 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承包商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八条承包商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1.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一、本规定所指承包商为承包事业部各在建单位工程项目、生产单位检修、技改项目旳施工单位。
二、本规定所指建设单位为事业部各生产企业。
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旳承包商管理按照有关旳项目管理制度执行,在建企业参照执行。
三、本规定中旳罚则部分可根据实际状况参照执行。
第二章承包商应有旳基本条件四、承包商应自觉遵守国家、中粮集团、生化能源事业部、所在地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规定。
五、承包商必须接受建设单位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旳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
六、承包商应接受建设单位对其进行旳包括施工机具在内旳安全状况评审。
七、承包商应具有所承担工程项目对应旳等级资质。
八、承包商应具有两年以上良好旳安全业绩。
安全管理资料中应有两年(含)以上重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率、“三违”事故发生率旳原始记录以及事故隐患治理状况档案。
九、所有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旳承包商应都具有良好旳安全管理体系。
第三章承包商安全资质旳评审十、建设单位旳机动工程部门、安全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承包商进行对应旳施工资质、安全资质旳审核和评价。
(一)机动工程部门负责对承包商施工资质进行审核,对承包商旳合法性、适应性、可靠性和技术资质水平等进行确认,内容包括:1、营业执照(工商局发)。
2、施工、安装资质等证明文献。
3、若存在分包旳工程,分包协议及分包队伍旳资质。
审核合格后发《工程项目承包商施工资格确认证书》(参照格式见附件一)。
(二)承包商在获得《工程项目承包商施工资格确认证书》后,向建设单位安全环境保护部门申请办理《工程项目承包商安全资格确认证书》。
安全环境保护部门需审核旳内容包括:1、机动工程部门签发旳《工程项目承包商施工资格确认证书》旳原件和复印件。
2、承包商两年以上重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率、“三违”事故发生率等旳原始记录及事故隐患治理状况档案。
3、承包商单位内符合国家规定旳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旳原件和复印件。
承包商安全作业规程

承包商安全作业规程一、总则1. 为确保承包商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员工健康与生命安全,制定本规程。
2.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承包商及其员工,包括工地作业人员、管理人员等。
3. 承包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本规程执行。
二、安全责任1. 承包商应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并向相关部门报备。
2. 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对安全作业有明确的指导和管理职责。
3. 承包商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并进行合理的分工和协作。
三、安全培训1. 承包商应对员工开展全面的安全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操作、紧急情况处理等方面的培训。
2. 安全培训应定期进行,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 承包商应记录员工的安全培训情况,并建立培训档案。
四、作业环境管理1. 承包商应对作业环境进行全面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 承包商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必要的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 承包商应保证施工现场的通风、照明等条件符合相关标准。
五、安全防护设施1. 承包商应根据具体作业需求,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防护帽、防护眼镜等。
2. 安全防护设施应定期检查,保证其完好有效。
3. 承包商应鼓励员工正确佩戴并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
六、危险源控制1. 承包商应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全面识别,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2. 控制措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括但不限于防火、防爆等措施。
3. 承包商应以科学合理的方法控制危险源,确保安全作业。
七、紧急情况处理1. 承包商应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
2. 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承包商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减少事故损失。
3. 承包商应与施工现场相关人员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确保紧急情况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八、事故调查与分析1. 承包商应建立健全事故调查与分析机制,对事故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
2. 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承包商应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承包商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维修、检修等活动的承包商及其作业人员。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施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改建、扩建、维修、拆除等工程项目。
所有承包商及其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职责与权限1. 项目经理部:- 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 制定并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2. 安全管理部门:-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 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 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 承包商:- 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 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 配合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 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四、安全管理内容1. 安全教育培训:- 承包商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防护措施等。
2. 安全检查:-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 对施工现场的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 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 安全防护措施:- 严格按照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栏、警示标志、安全通道等。
- 对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进行隔离,设置警示标志。
- 定期检查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
4. 事故处理:- 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 及时上报事故情况,配合安全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 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承包商安全作业规程

承包商安全作业规程
以下是一个承包商安全作业规程的示例,其中包含了一些常见的安全要求和程序:
1. 承包商必须遵守所有适用的国家、地区和行业安全法规。
2. 承包商必须有能力和经验执行所承包的工作,并且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和资质。
3. 承包商必须对所有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和遵守安全规定。
4. 承包商必须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和工具,并确保员工正确使用它们。
5. 承包商必须执行每天的安全检查,包括确认工作现场的安全条件和清晰的紧急出口。
6. 承包商必须在工作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以警示员工和其他人员有关潜在风险的信息。
7. 承包商必须确保所有设备和机械设施都经过正确维护,并且符合安全标准。
8. 承包商必须制定并执行适当的应急计划,以应对意外事故和紧急情况。
9. 承包商必须配备适当的消防设备,并进行定期的消防演习和培训。
10. 承包商必须向业主或监理单位报告任何安全事故或潜在危险,并提供相关的记录和文件。
这只是一个示例,实际的承包商安全作业规程需要根据具体的工作内容和环境进行定制。
为了确保安全,承包商还应与业主或监理单位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安全要求并遵守相关规定。
承包商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承包商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人员、设备设施的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我单位签订合同的承包商及其施工人员。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三条承包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四条承包商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五条承包商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要求第六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一)承包商在施工前,应向我单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二)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危险区域、安全通道、安全防护设施等。
(三)施工现场应按照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四)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用电设施,并严格执行用电安全规程。
(五)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七条人员管理(一)承包商应组织施工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二)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三)施工人员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章作业。
第八条机械设备管理(一)承包商应确保施工机械设备符合安全要求,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熟悉操作规程。
(三)施工现场应设置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第四章应急管理第九条承包商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十条发生安全事故时,承包商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一条承包商应配合我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如实提供事故情况。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我单位安监部门负责对承包商的安全作业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承包商应接受我单位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第六章罚则第十四条承包商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承包商安全管理十条硬措施

承包商安全管理十条硬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承包商安全管理,促进各承包商履行主体责任及提升自主管理意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特制定《承包商安全管理十条硬措施》,具体如下:
1.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考核。
2.具有承接业务的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或业务,不得非法分包、转包承揽的工程或业务。
3.必须与甲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范围与责任,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严禁以包代管。
4.主要负责人应组织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作业场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建立符合公司实际的安全培训计划并严格落实,保证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
6.必须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参与作业现场隐患排查并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7.制定符合要求的用人用工管理制度,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并具备独立作业的能力,无心脏病及高血压等职业禁忌症,涉及特殊作业人员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操作证方可上岗,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且险额不低于100万。
8.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为员工配齐并发放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保防护用品,配备符合标准的作业工器具并定期对工器具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
9.严格落实甲方公司“三大铁律”、“十条禁令”,涉及特殊作业及检维修作业的,严格遵循承包商“双八条”及八大作业安全管理规程,遵守甲方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检维修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
10.及时、如实向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承包商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最新)

目录目录 (1)1 目的 (2)2 适用范围 (2)3 法律依据 (2)4 职责 (2)5 对承包商及作业人员的要求 (2)6 管理程序 (3)7 承包商作业工作许可证管理 (6)8 资料管理 (7)9 考核 (7)10 附则 (7)附表1:承包商作业工作许可证 (8)附表2:承包商作业安全告知记录 (9)承包商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规范公司承包商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防范承包商现场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项目(或工作)的承包商作业安全管理。
3 法律依据3.1《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3.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安监总管三〔2011〕93号)3.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4 职责4.1承包商是本次作业安全责任主体,承担本次作业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4.2公司承包商使用部门是公司承包商作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4.3承包商作业区域所在地部门是公司承包商作业属地管理部门。
4.4公司安全环保部是公司承包商作业安全综合监督管理部门。
5 对承包商及作业人员的要求5.1自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5.2严格执行公司的作业许可管理制度和特殊作业管理制度。
5.3服从公司相关部门的管理,特殊情况下必须无条件服从现场指挥停止作业,并及时组织人员撤离。
5.4承包商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必须按照作业安的直接管理部门现场交底的要求,得到属地管理部门的同意,由属地管理部门为其指定作业区域,承包商作业区域必须设置警示标示,材料、工具不得随意堆放,检查落实各项保障安全作业措施。
5.5承包商作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未持相关操作证不得进入现场作业。
5.5承包商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未经许可的场所。
5.6未经许可,承包商作业人员使用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生产区,运输物料、工具的车辆需进入生产区域的,必须得到公司属地管理部门同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承包商作业安全规定
更多免费资料下载请进:好好学习社区
承包商作业安全规定
外来的承包商工作人员须知:
1. 承包商人员在来厂工作前应先熟悉环境,安全主任应向其介绍工厂情
况,告知其潜在危因素,包括其必须遵守的EHS规定。
2. 外来工程人员在必须到保安室登记,并遵守相关的EHS程序规定。
3. 外来工程人员在工厂内需要使用电器设备时应事先知会维修人员,在
其指定的地方接驳电源方可以作业。
4.外来工程人员在工场内需要明火作业时必须先填写《明火作业申请表》交给安全主任批准,做好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5.特殊工种工员必须持证上岗,在开工前应由厂务部将特种作业人员工作证复印件交行政部存档,否则相关部门有权要求作业人员立即停
止。
6.外来工程人员只可在其工作范围内活动,禁止在作业区以外的地方走动,否则保安有权将其带离作业现场。
7.保安人员/维修人员/安全主任/部门主管须熟悉本制度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