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教育从幼儿园到高中——写在阿坝州十五年义务教育规划出台之际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寄宿制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寄宿制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2.29•【字号】阿府办发[2007]78号•【施行日期】2007.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寄宿制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阿府办发〔2007〕78号)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卧龙管理局:《阿坝州寄宿制学校管理办法》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阿坝州藏族羌族自治州寄宿制学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全州寄宿制中小学标准(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寄宿制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学校管理暂行办法》(攻坚办〔2006〕6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民族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标准(规范)化管理办法》(川教〔2005〕190号)的规定,结合阿坝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州所有全日制寄宿制学校。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标准(规范)化管理是指对寄宿制学校实施的学校安全、师生行为、设备设施、校舍、校园环境、小农(牧)场等管理。
第四条寄宿制学校标准(规范)化管理工作目标是:优化配置并充分利用寄宿制学校的办学资源,改善办学条件,规范教学设备设施、学校后勤、学校安全、体育卫生、教育教学、师生行为等方面的管理,提高办学效益。
第五条实施寄宿制中小学标准(规范)化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与新农村建设工作相结合,与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相结合,与农村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易地育人”相结合,与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结合。
第六条寄宿制学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执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2.08•【字号】阿府发[2013]19号•【施行日期】2013.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阿府发〔2013〕19号)各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3〕46号)精神,促进我州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意义2011年,我州“两基”工作通过了国家验收,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基本实现全覆盖。
但对照办学标准,差距还很大,经费投入不足,资源配置不够均衡,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还存在明显差距,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
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着力提升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水平,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对于促进教育公平,提升国民素质,建成民族教育典范区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因此,各县、州直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十次党代会和州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3〕6号)要求,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保障适龄儿童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二、理清思路,明确目标任务我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充分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合理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强化“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制。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2.27•【字号】川府函〔2024〕69号•【施行日期】2024.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川府函〔2024〕69号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厅:你们关于审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以下简称阿坝州)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着力建设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共建全国重要清洁能源基地,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产业,打造国际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阿坝州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6.9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8.18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9575.73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01.27平方千米以内。
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以及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一屏四带、全域生态”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加强农牧业、能源矿产、文化旅游等特色空间保护利用,高质量建设大熊猫国家公园,加快创建若尔盖国家公园。
中共阿坝州委、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教育发展新跨越的决定-阿委[201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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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阿坝州委、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教育发展新跨越的决定正文:---------------------------------------------------------------------------------------------------------------------------------------------------- 中共阿坝州委、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教育发展新跨越的决定(阿委〔2011〕29号)各县委、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阿坝师专: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我州教育发展实现新跨越,现作如下决定: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促进教育发展新跨越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一)进一步深化对促进教育跨越发展的认识“十一五”时期,全州教育紧紧抓住国家“两基”攻坚、“省十年行动计划”、“易地育人”工程、灾后教育恢复重建等项目实施的有利时机,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师资建设明显加强,办学水平不断提高。
站在新的起点,务必深刻认识教育在实现我州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中的重大作用,牢固树立强州先强教、教育是“强州固本”根本举措的观念,切实增强抓教育就是抓发展、抓民生、抓稳定的意识,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进一步落实教育工作的领导责任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是推动教育优先发展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各县委、政府要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把教育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强对教育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管理。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要加强对教育工作的监督和支持,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
加强对教育工作的综合协调,定期召开教育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
实行党政领导定点联系学校制度,主动为教育多办事、办实事、办好事。
强化党委(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8.17•【字号】阿府办发[2004]36号•【施行日期】2004.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阿府办发〔2004〕36号)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卧龙管理局:为进一步推进我州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4〕1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结合我州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幼儿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确新时期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积极发展幼儿教育,对于促进儿童身心全面健康发展,推进“两基”攻坚进程,巩固、提高我州九年义务教育成果,提高国民整体素质,构筑终身教育体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实现建设全国藏区第一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到2007年,我州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初步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正规与非正规教育相结合的发展格局。
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基础,以示范性幼儿园为中心,多种教育形式相结合的幼儿教育服务网络。
学前3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35%,学前1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55%。
按照积极进取、分区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我州义务教育现状及“两基”攻坚计划,其具体目标是:已经实现“两基”的县,学前3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36%,学前1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65%;50%的0-6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受到科学育儿的指导;尚未实现“普九”的县,学前3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20%,学前1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40%;30%的0-6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受到科学育儿的指导。
幼儿园到高中15年免费教育成现实

幼儿园到高中15年免费教育成现实——陕西省吴起县教育均衡发展调查新华社西安讯(记者王世焕)由于近10年经济实力不断增强,陕西省延安市吴起县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专家组在吴起调研后认为,吴起县在促进教育均衡发着呢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对于我国其他一些地区,尤其是较为发达地区的省市县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2007年以前,吴起县城乡教育发展结构不合理、教育资源配臵不均衡,导致不少学生家长把自己的孩子送到外地去上学,每年全县考上大学的学生寥寥无几。
为提高吴起县的教育水平,吴起县委、县政府提出了“今天的教育就是明天的经济”的口号,作为吴起县实施教育均衡发展的指导思想。
吴起县县长王彦龙对记者说,从2007年至今,吴起县委、县政府共发布了29部有关教育发展的文件,内容涉及到教育布局调整、校园环境整顿、教师聘用与培训、教育督导、学校装备、免费教育等内容。
通过政策手段保证在公共资源配臵中教育优先考虑、在财政支出中教育优先考虑、在规划建设中教育优先考虑。
吴起县一中是县上投资3亿多元新建立的一所全日制初中,学校设有藏书10万册的图书馆、多媒体计算机机房、活动室、仪器室和实验室等。
学校还专门开设了文化长廊,展示各具特色、各种形式的师生作品。
主管教育的吴起县赴县长刘卫平说,从2007年到2010年,吴起县教育支出比例由过去占财政支出的10.9%增加到15.4%,政府累计用于教育的投资已超过10亿元。
这里有些学校的设施完全可以和西安的重点中学相媲美。
15年免费教育成现实据吴起县委书记冯振东介绍,吴起县每年拿出5000万元,以保证教育均衡发展。
去年已经实现了从幼儿园到高中毕业的15年免费教育。
吴起县启动免费教育实验始于1997年,到2007年,吴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实施的免杂费、免课本费、免住宿费、免取暖费、免信息技术费和补贴寄宿生活费的“五免一补”政策延伸到高中阶段。
2010年9月,又将免费教育范围扩大到学前教育,凡是在吴起上幼儿园的幼儿都享受免保教费、免教科书费、补补运转经费、补教师津贴和补幼儿生活费的“两免三补”政策。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教育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教育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2.12•【字号】阿府办发[2013]52号•【施行日期】2014.0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教育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阿府办发〔2013〕52号)各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卧龙管理局:《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教育条例实施办法》已经十一届州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2月12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教育条例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促进民族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提高自治州各族人民素质,根据《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自治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教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治州辖区内的教育及其相关活动,是指公办学校、民办学校、校外教育、教育科研等机构开展的涉及教育的各种活动。
第三条教育条例中分级管理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各级各类教育都负有不同的管理职能;分工负责是指在同一级政府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是行使教育行政权的主体,其他各部门按照不同的职能分工,对教育事业发展负有不同的管理责任。
第四条十五年义务教育是指在国家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基本普及三年学前教育和三年高中阶段教育。
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十五年义务教育分步实施规划,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目标和措施等。
各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自治州人民政府制定的规划,按照“分步实施、合理推进、均衡发展”的要求制定实施十五年义务教育的具体方案。
第五条实行州对县、县对乡(镇)教育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完善考核制度,建立控辍保学的长效机制。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现办学条件均衡。
2024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督导的表态性发言(二篇)

2024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督导的表态性发言尊敬的宜宾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检查组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大家下午好。
首先,我代表宜宾县委、县人民政府对各位领导、各位专家,莅临我县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感谢领导和专家们夜以继日的辛勤工作,感谢领导和专家们的充分把脉和精心指导,感谢检查组一行人员为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能够一次性通过市级复核的过程性督导。
刚才,李书会副局长对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性督导检查进行了意见交换。
李书会副局长反馈的意见,客观准确,实事求是,针对性很强,既肯定了我们的成绩,也指出了今后需要加强和改进的方面,对我们发扬成绩、弥补不足,进一步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市级复核、省级评估和国家认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这次督导检查是促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个有利契机,我县将认真按照督导组提出意见建议,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全力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如期达标验收。
为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做如下表态性发言。
我们一定认真对照检查组的反馈意见,查找薄弱环节,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会后,我县将按照《宜宾县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宜县府办函〔____〕____号)的文件精神,认真召开宜宾县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分门别类、逐条研究,将各项整改意见进行认真分解分项,针对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能分工,强化责任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做到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整改不停。
具体说:1.全县需新建的县城五友路小学、城北一小二期工程;迁建安边镇朝阳学校(3p模式)、蕨溪镇初中;新建横江中学综合楼、喜捷小学综合楼、冠英小学综合楼;新建高场镇小、花古初中、花古小学、大塔小学、草堂初中、永兴镇中、徐家小学教学辅助用房;新建扩建双龙镇中、大塔小学、马场小学、复龙镇小、孔滩镇小、花古初中、花古小学、王场镇中、玉龙小学、永兴镇中运动场等将落实____亿元资金按规划确保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