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不通过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10.21•【字号】粤教师函[2011]108号•【施行日期】2011.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1]108号)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促进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和水平的提升,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结合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实际,现就加强我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性。
继续教育是教师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培养和造就高素质教师队伍的重要途径,是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的重要举措。
各高等学校和广大教师要充分认识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对提高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素质、提升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明确继续教育工作在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中的地位,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政策规定,切实把继续教育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科学制定继续教育规划。
各高等学校要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定一名校领导分管继续教育,并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管理并组织实施。
要结合本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实际,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继续教育长远规划、近期计划、培训方案和有关政策(制度)。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突出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全面规划,分层、分类、分步实施。
学校各职能部门要分工明确,任务到人,密切配合,确保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落到实处,起到实效。
三、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及形式。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分为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三类,其中专业科目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是广东省教育厅颁布实施的一项专门为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学习和培训的教育体系,旨在提高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和技能,加强他们的综合能力,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系统概述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由教育厅、培训机构和各级人才开发和管理机构共同组成,以高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等为培训场所,以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为主要内容,提供各种培训、资格认证、考试、评估等服务。
二、培训形式根据不同的职业领域和个人实际情况,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采取在线学习、集中培训、现场教学和研修交流等多种形式进行教学和培训,以满足不同人员的需求。
1、在线学习在线学习是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的一项重要内容,可以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使学习者可以随时随地进行学习和培训,方便快捷。
2、集中培训集中培训是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的一种常见形式,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集中学习和培训,既方便了学习者的学习和交流,又减少了学习和交流成本。
3、现场教学现场教学是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的一种常见形式,可以在专业技术领域内设置实训基地,进行实践教学,使学习者更加深入地了解新知识和新技术。
4、研修交流研修交流是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的一种特色形式,可以组织各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研修和交流,提升学习者的综合素质和水平。
三、课程设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内容涵盖广泛,课程设置包括技术培训、管理培训、创新创业、外语培训等多个方面,以丰富的课程设置满足不同学习者的需求,提高他们的能力和素质。
四、培训效果评估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注重培训效果的评估与监督,制定科学、有效的评估体系,对培训效果进行全面评估和监督,为学习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培训服务,同时保证他们的知识和技能得到有效的提升。
五、总结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是广东省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保障。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引言继续教育是指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学习、培训等形式不断更新知识和技能,提高职业素质和竞争力的一种教育形式。
针对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需求,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应运而生。
该系统旨在提供一个便捷、高效的平台,帮助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的管理和学习,同时满足广东省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政策要求。
一、系统功能1. 用户管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提供完善的用户管理功能。
通过该功能,管理员可以对用户进行注册、审核、登录等操作,并记录用户的基本信息、职称、学历等相关信息。
2. 课程管理该系统支持课程管理功能,管理员可以在系统中发布课程信息,包括课程名称、授课讲师、课程时间和地点等。
学员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感兴趣的课程,并进行报名。
3. 学习管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提供学习管理功能,包括学员的学习记录、学习进度、学习成绩等。
学员可以在系统中查看自己已参加的课程,学习进度以及学习材料等。
4. 考试管理为了保证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效果和学习质量,该系统提供考试管理功能。
管理员可以发布在线考试,学员可以参加考试并获得成绩。
该功能可以帮助学员评估自己的学习效果,并为需要得到证书或资格认证的学员提供便利。
5. 证书管理系统中设有证书管理功能,学员在通过考试后可以获得相应的证书。
证书可以在线生成,学员可以方便地下载或邮寄。
6. 学分管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支持学分管理功能。
每个课程都对应一定的学分,学员通过参加课程学习和考试,可以累积学分。
系统会记录学员的学分情况,并提供学分查询功能。
7. 学习资源管理该系统提供学习资源管理功能,管理员可以上传课程材料、学习资料等资源,学员可以自主下载和学习。
这有助于提供更多的学习资源,增加学员的选择范围和学习便利度。
二、系统特点1. 自主学习时间安排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支持自主学习时间安排。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文件329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文件粤人社办[2011]329号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核发证工作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省继续教育基地: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我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23号)的要求,为确保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核发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抓紧组织培训我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23号)要求,在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送审材料中,要把完成继续教育任务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重要条件,须提供完成继续教育情况证明等材料。
目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在即,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抓紧组织本辖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的学习,没有组织面授学习的,可组织本辖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我厅继续教育处监制的学习网站—广东学习网()和广东人才培训网()学习。
各单位要抓紧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相关专业科目培训班学习或参加远程教育学习,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继续教育的权利,保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时间和培训质量。
二、严格审核把关按照《条例》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是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职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的年度继续教育任务。
其中,公需科目一般安排3天或18学时,专业科目一般安排7天或42学时,选修科目一般安排2天或12学时。
用人单位必须对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情况进行及时审核,对选修科目学习情况及时进行审核认定。
有关行政部门或行业组织必须对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学习情况进行审核认定,并及时报送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核。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8.10.08•【字号】粤人社规〔2018〕11号•【施行日期】2018.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省直有关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办好继续教育”要求,进一步提升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我省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人才支撑,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办好继续教育”,这是新时代对继续教育工作做出的重大决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
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明确要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打造国际人才新高地。
这些重要论述为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注入了动力。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把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行动。
把进一步做好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与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结合起来,与推进“放管服”改革结合起来,与贯彻省委“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要求结合起来。
抓住省政府取消“强制性培训收费”项目给继续教育工作带来的新机遇新要求,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发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办就办好、滴水穿石”的作风,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推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取得实效,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及时优质的继续教育服务。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个人操作规程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个人操作规程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是为了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学习水平,推动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而开设的一项教育系统。
为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和规范操作,特制定以下个人操作规程:一、系统登录规程:2.个人登录密码应定期进行修改,并保持密码的机密性,不得向他人透露。
3.如果个人发现登录系统时出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管理员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二、课程选择规程:1.个人在选择课程时,可以根据自身的专业需求和学习计划,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
2.个人每学年应根据要求选择一定数量的专业课程,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
3.个人应根据自身的学习进度和课程进度,合理安排学习时间,确保按期完成学习任务。
三、学习规程:1.个人学习时应按照课程内容和学习指南,有序进行学习。
2.个人学习期间应按时提交学习报告和其他相关作业,确保学习成果的记录和反馈。
四、考试规程:1.个人在学习完成后,应按照规定时间参加统一的考试,通过考试后方可获得学分。
3.考试期间个人应保持安静,不得交流和作弊行为,如有违规行为将会被取消考试成绩和学分。
五、学分获取规程:1.个人学习、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相应的学分,学分将作为个人继续教育的依据。
2.个人应关注自己的学分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管理员反馈。
六、证书领取规程:1.个人课程学习合格后,可以申请领取相应的证书。
2.证书领取需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并提供个人相关的证明材料。
3.证书领取时间和领取地点将在系统中提前公布,请个人及时关注。
七、系统退出规程:1.个人在退出系统前,应确认自己的学分、课程学习情况以及证书领取等事项已经处理完毕。
2.个人应正常退出系统,保持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以上就是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的个人操作规程,希望各位用户能够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个人的学习效果。
同时,希望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利用好这个平台,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在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备案的管理办法》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规范管理,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制作。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使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发放本辖区专业技术人员《证书》。
第三条按《条例》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列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
颁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的年度继续教育任务。
其中,公需科目一般安排3天或18学时,专业科目一般安排7天或42学时,选修科目一般安排2天或12学时。
每天不低于6学时,每学时为45分钟。
各科目学习天数与学时可以作为本科目学习时间合并计算。
一天不足6学时的,按学时计算。
第四条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必须真实准确地载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登记工作可由专业技术人员、施教机构和用人单位通过管理系统进行。
(一)参加施教机构培训、研修或者进修的,由施教机构或个人登记。
(二)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行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和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的,由用人单位或个人登记。
(三)参加远程教育的由用人单位或个人登记。
(四)参加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的网上学习系统学习,由管理系统自动登记。
第五条登记的内容,主要是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内容、形式、起止时间、考核结果、施教机构等,并上传相关学习证明材料。
第六条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指南中规定的必修内容和学习时间。
公需科目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确定,统一部署安排,每年定期发布公需科目学习指南;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必修内容不少于专业科目学习时间的三分之一,由省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或者全省性行业组织确定,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发布;选修科目由个人提出与本专业相邻或相近的学习计划商单位确定。
广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登录

广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登录在当今快速发展的时代,持续学习和提升自身技能变得愈发重要。
对于广东省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说,参加继续教育已经成为一项必要而重要的任务。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统计各个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情况,广东省建立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本文将介绍该系统的登录功能。
广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是一个集成化的学习管理平台,致力于提供便捷的学习资源和全面的学习服务。
该系统的登录功能是所有用户在系统内进行学习和管理的必经步骤。
登录界面为用户提供了登录账号和密码的输入框,用户需要正确输入自己的账号和密码才能进入系统。
首先,用户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登录该系统。
广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只对符合条件的用户开放,这些用户包括广东省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人员。
用户需要提交相应的个人信息和材料,经过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登录账号和密码。
在登录界面,用户需要在相应的输入框中输入自己的账号和密码。
账号是系统分配给用户的唯一标识符,通常是由一串数字或字母组成。
密码则是用户自己设置的,用于保护账号安全和隐私。
在输入账号和密码后,用户可以选择记住密码的功能,以便下次登录时不需要重新输入。
登录时,系统会对用户输入的账号和密码进行验证。
系统首先会检查账号是否存在,如果账号不存在则会提示用户重新输入或进行注册。
如果账号存在,则系统会对用户输入的密码进行加密处理,并与系统内保存的加密后的密码进行比对。
只有在账号和密码匹配的情况下,用户才能成功登录系统。
登录成功后,用户将被跳转到系统的个人主页。
个人主页为用户提供了各种学习和管理的功能和选项。
用户可以查看已报名的课程、查找学习资源、参与在线学习和考试、下载学习材料等等。
通过个人主页,用户可以全面了解自己的学习情况,查看学习进度和成绩。
此外,广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还提供了密码找回功能。
如果用户忘记了自己的密码,可以通过系统提供的密码找回流程来重新设置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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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不通
过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不通过是指在参加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专业技术继教”)考试后,考生得分低于入围标准,未能取得相应的学历、职称或资格证书的情况。
1、广东省专业技术继教考试简介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试是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的专业技术继续教育考试,旨在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学习、提高自身能力,推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
专业技术继续教育考试包括“中级”、“高级”两个考试等级,可以获得相应学历资格证书,颁发中级职称证书和高级职称证书,满足各行业中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要求。
2、专业技术继教考试不通过的情形
专业技术继续教育考试不通过一般是指考生在参加考试后,考试成绩未能达到入围标准,未获得相应学历、职称或资格证书。
一般来说,在参加考试时,考生需要满足年龄、学历、工作经验等要求,并参加考试前先进行复习。
如果考生未能达到入围标准,就会导致考试不通过。
此外,因为考试内容的不同,考试不通过也可能是由于考生的知识掌握不足或考试时间不够,因而导致的考试不通过。
3、广东省专业技术继教考试不通过的处理方法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试办法》的规定,考生在参加考试后,考试不通过的,应及时向考试机构提出何种形式的复试要求。
考试机构将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确定形式,在确定复试形式后,考生应参加复试,如果取得通过成绩,则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历、职称或资格证书。
另外,在考试不通过的情况下,考生也可以采取自学的方式,对已经学习过的知识进行深入的了解,以提高自身的能力。
总之,对于考生而言,在参加广东省专业技术继教考试不通过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的措施有很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通过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也许会有更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