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根据新《细则》制定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

(四)预备党员 接收阶段
一般每季度写1份 思想汇报
参加党内活动、 按时交纳党费; 参加入党宣誓仪 式等
预备党员教育考察 (预备期1年)
本人向党支部提 出书面《转正申 请书》
(五)预备党员转 正阶段(预备期满 一年须及时转正)
正式党员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
组织事项
入党申请人谈话 → 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及时找入党申请人谈话(一个月内),了解基本情况。
→
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讨论研究,并由支部书记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 考察登记表》上填写意见。
→
二级学院党总支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初级党课培训班,对入党积极分子及部分优秀的入党申请人进行集中 培训。
由党支部(党总支)上报入党积极分子备案报告及《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学院党委进行批复。党支 → 部接到党委同意备案的批复后,由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及时通知本人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
系;③党支部出具《关于×××同志政治审查的情况报告》。
→
学院业余党校举办入党积极分子高级党课培训班,对发展对象开展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 时)集中培训,并对培训内容进行考核,考核合格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第一榜公示
→
公布《关于拟定×××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采用公示方式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由党支部负责人 就有关情况进行记录,形成公示记录。
↓ 党支部审查
↓
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上 → 填写意见。经所在党总支审议,并将党总支意见写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报学院党委预
审。
学院党委预审 ↓
学院党委审查入党材料,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各阶段详细说明)

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3、介绍情况
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4、支委会汇报
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代表支委会汇报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和确定发展的意见。
5、讨论
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如果与会党员有疑问,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组织委员要做出认真回答。
17、与发展对象谈话(党委组织员)
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并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抽查,然后将座谈会情况和意见向发展对象反馈并提出要求和希望,谈会后应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
18、召开党委会审批(党委)
党委对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进行集体研究、表决并审批。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5、培养教育(党支部)
①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或参加培训班;②吸收他们参加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新党员的宣誓大会及其他一些党组织的活动;③交任务、压担子,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受锻炼。
6、定期考察(党支部 党小组 培养人)
入党积极分子每半年向支部上交一份思想汇报;培养联系人每半年考察汇报一次,填写到《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上,并由党小组、党支部签署意见。
8、党委组织员谈话
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党委组织员与发展对象进行谈话,并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9、党委审批
党委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发展新党员与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流程图

支部征求党内外党员群众意见
↓
在支部大会之前公示7天
↓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决议并上报
↓
党委会审批
↓
通知本人,请支部派专人谈话并用适当形式张榜公布
↓
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和《入党志愿书》
进入本人档案,其余材料支部留存
↓
填写《入党志愿书》
↓
在支部大会之前公示7天
↓
公示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形成决议上报
↓
上级党委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
↓
召开党委会研究审批
↓
通知本人,请支部派专人谈话并用适当形式张榜公布
↓
如上级党组织无统一安排,组织入党宣誓
↓
预备党员预备期考察一年,一个季度考察一次。
↓预备Βιβλιοθήκη 满前,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党小组、党支部讨论
发展新党员与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流程图
本人提出书面入党申请,党组织在7—10天
内和申请人谈话,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
经党小组(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支部研究,按申请入党人45%比例,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须申请入党一年以上),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
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确定二名培养联系人。
↓
重点培养对象参加5-7天的集中培训,
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登记表。
↓
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28岁以下人员须经团组织推荐程序),支部列出年度发展计划和拟发展对象报党委。
↓
召开党内外党员群众座谈会,听取培养联系人
和党小组意见,听取群众意见,进行政审。
↓
上级党委预审材料:
1、申请书;2、思想汇报;3、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4党小组和支部意见(或团组织推优材料);5、党外群众座谈会记录;6、政审材料;7、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登记表。
(修改)学习贯彻新细则,规范党员发展程序课件分解

第三环节: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 发展党员共需两次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 • 第一次:支委会研究发展对象之前; • 第二次:支委会审查预备党员能否转正之前 。 • 两次征求意见都需要形成书面材料《党支部 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记录》。
第三环节: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9、确定入党介绍人 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 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 由党组织指定,不能由发展对象本人约请。 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 不能作为入党介绍人。预备党员不能作为入党介 绍人。 10、进行政治审查 党支部委派两名正式党员负责政审,形成结 论性材料《政审报告》。
第四环节:预备党员的接收
支部大会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不能采取举手表决等其他方式) 接收中共预备党员的表决(票样) 姓名 同意 不同意 弃权
备注:请在“同意、不同意、弃权”意见栏中画“○”,一张表决 票只能选择一种意见,多选为无效票,不选为弃权票。
第四环节:预备党员的接收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 个讨论和表决。 支部大会决议的主要内容: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 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 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注意:字迹清楚,党支部书记姓名不能代签。
填写《入党志愿书》
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接收预备党员
校(院)党委 派人谈话
党委召开会议审批并报 上级党委组织部部门备案
将审批结果 通知党支部
组织预备 党员宣誓
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
党的组 织生活
听取本人 汇报
个别 谈心
集体 培训
实践 锻炼
预备党员转正
本人向党 支部提出 书面转正 申请
党小 组提 出意 见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

党内 外群 众意
见
公 示 及 登 记
会 议 记 录
表 决 票
转正 党委 批准 结果 会会 转正 报告 议记 通知
单录书
表
序号
姓名
入党申请
入 党 申 请 书
入党 申请 人名
流程图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阶段
发展对象的确定及考察
预备党员接收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支委 会会 议记
录
积极 分子 考察 登记
表
入党 积极 分子 花名
册
思 想 汇 报
培 训 证
入党 积极 分子 分析 报告
支委 会记
录
发展 对象 登记
表
函 调
政 审 报 告
发展 对象 培训 证书
预审 登记
表
预 审 请 示
会 预审 议 结果 记 书面 录 意见
入 党 志 愿 书
公 示
公示 情况 登记
表
支部 党员 大会 会议 记录
表 决 票
报 告 单
谈话 记录 (上 级党 委)
批准 书面 通知
书
思 想 汇 报
预备 党员 考察 登记
表
转 正 申 请 书
党员发展工作流程图

党员发展工作流程图一、党员发展程序
(一)制定发展计划
1、研究确定发展对象;
2、全面考察发展对象;
3、定期填写考察登记表;
4、集中培训入党积极分子;
5、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二)接收预备党员
1. 团支部推荐、党小组提名;
2. 确定接收入党对象;
3. 确定入党介绍人;
4. 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
5. 支委会讨论研究。
(三)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做好记录)
1、宣布发展人员名单、本人宣读志愿书;
2、介绍人介绍情况;
3、组织委员介绍审查情况;
4、党小组、党员发表意见;
5、本人表态,支部提出要求;
6、票决形成决议
(四)上级党委审批预备党员
五、指定谈话人谈话
六、党委召开会议审批
七、将审批结果通知党支部
八、组织预备党员宣誓。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一)——积极分子培养考察阶段说明:1.发现、启迪先进苗子是指:抓住入学教育、团组织“推优”及组织党章学习小组等环节,及时启发引导职工要求进步、申请入党的自觉性。
2.入党申请书主要内容:(1)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过程、入党动机、政治信念;(2)自己的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本人主要优缺点;(3)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
3.团组织推优:一年两次(每年4月、10月)(1)党团基层组织负责人确定推优名单;(2)团支部大会无记名表决通过;(3)填写团组织推优表。
4.教育、培养、考察内容:(1)组织培养对象参加党章学习小组、听党课等活动;(2)联系人经常联系培养对象,了解其思想、学习、工作等表现;(3)了解其政治历史及家庭情况。
5.政审包括:(1)本人在历次重大政治事件中的表现;(2)本人政治历史;(3)直系亲属(父母及抚养人、配偶、成年子女)及有问题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
6.确定为正式发展对象的条件:(1)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培养、考察时间一般在一年以上;(2)经过团组织“推优”;(3)参加过党校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4)本人经历及主要社会关系清楚、政审材料齐全;(5)基本具备党员标准;(6)群众反映良好。
7.公示:可通过答辩、公告等形式,增强发展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
8.上报组织部预审的材料:(1)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2)政审材料;(3)团支部推优表;(4)群众座谈会记录与公示情况;(5)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6)党校培训结业证书的复印件。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二)——预备党员接受阶段说明:1、入党介绍人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两名,必须由正式党员担任。
2、填写《入党志愿书》必须严肃认真,根据要求逐项填写清楚,不得有隐瞒或伪造,要用钢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某些项目若没有内容可填,应注明“无”,并贴上近期免冠半身一寸照片。
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流程图

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
团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推优
→
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将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
→
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召开群众座谈会征求意见、测评、公示
→
发展对象参加学院党校举办发展对象培训班学习
→
党支部将发展对象入党材料送到院党建办公室进行预审
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流程图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阶段
入党申请人提出入党书面申请
→
经过支部审核考察,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入党申请人为入党积极分子
→
党支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
入党申请人参加学办党校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
→
确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
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一次向党支部汇报思想认识和表现情况(书面汇报至少半年一次)
→
党总支将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及入党材料报学院党建办公室进行审阅
→
院党委召开党委会,讨论审批是否吸收为预备党员,并在《入党志愿书》相关栏目签署审批意见
→
审批后由院党建办公室开具<<新党员通知书>>,并由党支部通知本人
(三)预备党员转正阶段
党总支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对其继续教育和考察
→
党总支组织预备党员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二)预备党员的审批和接收阶段
经院党委审查同意发给发展对象《入党志愿书》
→
发展对象在支部负责人的指导下按要求填写《入党志愿书》
→
确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
→
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吸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并将支部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相关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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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大会讨论接收 预备党员
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大会讨论接
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有四项:1、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 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 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3、支部委员会报告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4、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支部大会讨论 2 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党委审查预备党员能否转正,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党委审查意见写入《中 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按期转正的注明党员党龄开始计算的时间,延期 转正的要注明延长预备期半年或者一年。并及时(支部大会后一个月内) 汇总资料上报市委组织部。(程序与接收为预备党员相同)。
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记录到《入党积极分 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党支部应当及时将考察情况反馈给入党积极分子本人, 并指出需要改进和加强的地方。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 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 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 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 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公示 上级党委备案 支委会或支部大 会讨论确定发展
对象人选 列为发展对象
确定入党 介绍人
政治审查
短期集中培训
在支委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后,应当将拟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的基本 情况,在本支部辖区(所在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对反映的问题,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党支部应当及时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拟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的有关情况报 上级党委备案。上级党委应对党支部拟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的有关情况进 行严格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审查。
代批)
宣布预备 党员转正
建立党员档案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 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
党组织应当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 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 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由本人向党支部提交书面转正申请。
1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二):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9 个环节)
经过一年以上时 间的培养教育
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可以 作为发展对象进一步培养。
广泛听取意见
党支部应当采取适当的方式广泛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 意见,并结合征求意见情况提出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人选。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审的主要内容有四项:1、对党 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2、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 表现;3、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4、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 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 案资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 员中的发展对象,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审查情况要形成结论性材料。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 不能发展入党。
党组织要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 党员,报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审查通过的,接续做 好教育和考察工作。
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 教育和考察
预备期满 提出转正申请
征求意见 和审查
公示
支部大会讨论 预备党员转正
支部大会决议
党委会审议 和表决
报市委审批 (市委组织部
党委(党总支)审议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主要审议发展对象 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党委审议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 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及时(支部大会后一个月内)汇 总资料上报。(乡镇党委汇总资料后上报市委组织部;市级部门机关党委 汇总资料后上报市直工委,由直工委审议后上报市委组织部;隶属两新党 工委的经两新党工委审议后上报市委组织部)。党委会审批 2 个以上的发 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预备党员必须由市委审批(市委组织部代批)。党总支、乡镇党委、市级部门 机关党委、市直工委、两新党工委,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 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除另有规定外,临时党组织不能接收、审批预备 党员。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达州市辖区审批权限在县(市)区一级】
支部大会决议
上级党委派人 谈话
党委会审议 和表决
报市委审批 (市委组织部代
批)
宣布接收为 发放《预备党员培养 预备党员 教育考察登记表》
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 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 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 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市委组织部对党委(直工委、两新党工委)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 得超过六个月。如无特殊情况超过三个月(或有特殊情况超过六个月)未 审批的,应由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复议,复议无异议的,再报党委审 议后上报市委组织部。
经市委审批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通知到市直工委(两新党工委)和 乡镇党委,由上级再通知到党支部。党支部要及时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大 会上宣布,发放《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对未批准入党的,党 支部也应当通知本人,并做好思想工作。
3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四):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11 个环节)
编入党组织
党组织应当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 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 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 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并及时将其组织关系转出。
党支部要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 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 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为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有五项: 1、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2、 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 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3、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 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4、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 象的情况;5、发展对象接收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 一般不少于 3 天(或不少于 24 个学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 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 入党。
2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三):预备党员的接收(9 个环节)
支委会审查
在政治审查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 认为合格的,报基层党委预审。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9 个环节)
入党申请人
基本条件: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 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 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自愿递交 入党申请书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 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申 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 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党支部应当对入党申请人 递交的入党申请书进行审核把关,没有按照规定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应向 入党申请人说明情况,并指导其向适宜的党组织递交申请。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对象 2 个以上的,要逐个 讨论和表决。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 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 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但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认真履行 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 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但最长不超过一年; 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要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基层党委预审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征求执 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
书面通知预 审结果
发放《中国共产党 入党志愿书》
基层党委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 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由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 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 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党支部要听取党小组的意见,并采取适当的方式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支委会要对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情况进行审查。
在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前,应将征求各方面意见情况以及预备党员 基本情况,在本支部辖区(所在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个工 作日。对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并结合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
加强培养教育 定期考察
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 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基层党 委或市直工委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 5 天 (或不少于 40 个学时)。主要学习《党章》、《入党教材》、《关于党内政治生活 的若干准则》等文件。经考试或考核合格者发放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