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关于师资博士后出站考核问题的答复
山东农业大学师资博士后实施细则-山东农业大学人事处

山东农业大学师资博士后实施细则根据《山东农业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为做好师资博士后招收、管理工作,制定师资博士后实施细则如下:一、师资博士后工作流程1.发布信息学院根据“十三五”师资需求规划和学科发展需要,提出当年招收师资博士后招聘计划报人事处,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发布招聘信息。
2.申请报名拟聘人员提出申请,填写《山东农业大学师资博士后申请审批表》,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全年时间内均可报名申请。
3.资格审查学院成立以教授委员会成员为主的考核工作组,依据招收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面试面试由各学院负责。
面试参照公开招聘师资的形式:面试时间40分钟,其中20分钟左右的个人简介与研究成果(重点介绍研究意义、研究思路、主要研究内容及获得成果等,可使用多媒体),10分钟左右讲授由学院指定的专业课程内容(须用板书),10分钟专家提问。
成立以学院教授委员会成员、相关领域专家为主组成的面试专家组(9人以上),对其教学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学术潜力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评价。
面试结果经学院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
5.学校审核面试结果经学校研究同意,确定聘用人选。
6.办理进站手续师资博士后与学院、合作导师签订《师资博士后工作协议书》,约定教学、科研工作任务。
同时办理进站手续。
7.师资博士后管理师资博士后严格按照《师资博士后工作协议书》进行管理。
师资博士后在站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进站后3个月完成开题,进站18个月完成中期考核,一般第36个月完成出站考核。
8.师资博士后考核师资博士后考核分为中期考核和出站考核。
中期考核由学院组织,重点考核《师资博士后协议书》中规定的科研任务进展情况及教学情况。
考核结果报人事处。
师资博士后出站考核学校和学院分别组成专家组。
其中学院专家组以教授委员会成员为主组成(至少7人),学校组织相关专家组成学校专家组(4人)。
9.师资博士后待遇考核合格者,年收入不低于12万元。
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

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实用版)编制人:______审核人:______审批人:______编制单位:______编制时间:__年__月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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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出站业务能力考核管理规定(200512修订

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出站业务能力考核管理规定(2005.12修订)一、关于博士后进站前科研能力的考核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择优录用”、“宁缺勿滥”的原则,申请到我校做博士后的人员,在科研能力上尚需有下列之一的表现。
1、攻博期间,在CSSCI收录的刊物上发表或录用论文3篇以上(含3篇,以下提法类同)。
2、被国际三大文献检索系统(SCI、IE、ISTP)收录的论文1篇以上。
3、作为主要研究人员,某项研究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4、以主要研究人员身份(排名前3名)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的奖励。
5、基础理论扎实,某项研究成果取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填补国内空白。
6、以主要研究人员身份(排名前3名)参加过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有材料证明,已取得重要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7、攻博期间,获得过2次冠名的校级(二等)以上的奖励或获得校优秀毕业生称号。
8、因重大研究项目或学科建设需要,经院系学术委员会讨论,一致认为优秀者。
二、关于博士后出站前业务能力的考核博士后在站期间应完成进站时与流动站签订的协议书所规定的研究课题。
1、进站一年后,填写《上海财经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由联系导师及部门学术小组对博士后的工作进行一次较为深入的检查,肯定成绩,找出不足,帮助博士后解决存在的问题。
校博士后办公室负责对联系导师及部门学术小组的中期考核工作进行督促和管理。
2、博士后出站前的考核工作是整个博士后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博士后工作的全面总结与鉴定。
做好此项工作对于促使博士后刻苦攻关,努力争取新成绩,确保博士后的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博士后的考核结论也是技术职务评聘和出站的重要依据。
3、考核步骤与要点如下:(1)博士后出站前必须完成进站后所确定的研究工作任务和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统一规定格式的“研究工作报告”。
(2)“研究工作报告”需由校外2位治学严谨、名望较高的同行专家进行评审。
博士后的主要研究成果已经过鉴定会或专家评审会评审有书面结论的,或已出版专著的,可不再送同行专家评审。
2023年国家博士后工作站考核

2023年国家博士后工作站考核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2023年国家博士后工作站考核近年来,国家对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的重视不断增强,博士后工作站作为培养高水平科研人才的重要平台,在我国科研体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为了促进博士后工作站的建设和质量提升,国家有关部门定期对各地的博士后工作站进行考核评估。
2023年国家博士后工作站考核即将开展,这是对各地博士后工作站综合实力和管理水平的一次大考。
本文将从考核标准、考核重点、考核程序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考核标准国家博士后工作站考核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科研成果:考核站点过去一段时间内的科研成果是否丰硕,包括发表SCI论文数量、专利申请数量、获奖情况等。
科研成果是博士后工作站实力的重要体现,也是评价其科研水平的重要标准。
2.人才培养:博士后工作站的主要任务是培养高水平的科研人才,因此人才培养是考核的重点之一。
考核站点在过去一段时间内培养了多少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这些人员在学术领域和产业界的表现如何,都是考核的重要指标。
3.管理水平: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到科研工作的开展和人才培养的效果。
考核站点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人员素质如何、经费使用是否规范等,都是考核的重要方面。
4.创新能力:博士后工作站作为科研创新的重要场所,其创新能力也是考核的重要指标。
站点在科研项目申请、科研成果转化、科研团队建设等方面的创新能力都将成为考核的重要内容。
考核重点考核程序1.筹备阶段:各地博士后工作站需要根据考核标准和重点,做好考核准备工作。
这包括整理站点的科研成果、人才培养情况、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等资料,并准备相关的报告和材料。
2.考核准备阶段:国家有关部门将会对各地博士后工作站进行考核准备工作。
这包括组织专家对各站点进行考核方案的审查、准备考核指导材料、安排考核时间地点等。
3.考核实施阶段:国家有关部门将组织专家对各地博士后工作站进行考核实施工作。
人社部函[2009]42号
![人社部函[2009]42号](https://img.taocdn.com/s3/m/99c65913a58da0116d1749b6.png)
人社部函[2009]42号关于开展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评估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各有关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为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建设,进一步推动博士后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评估办法》(人社部发[2008]115号)的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决定,开展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评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范围本次评估为新设站评估。
参加本次评估的单位包括(具体名单见附件1、附件2):(一)2005年12月31日(以文件下发时间为准)以前设立的、并未参加2005年评估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二)2005年评估结果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
二、评估组织评估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部署。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评估工作;全国军队系统所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由总政治部干部部负责;中央部门所属在京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负责;中央在京和北京市所属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由北京市人事局负责。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
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具体承担咨询、核查、汇总、统计分析等工作。
三、进度安排根据《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评估办法》,评估工作按照工作准备、数据采集与自查、数据整理与核查、数据统计与评定四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准备阶段。
时间:2009年2月15日—3月15日。
主要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部门博士后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地方和部门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按照本通知的部署,制定评估工作计划,对本地区(部门)的参评单位进行动员部署并组织培训。
兰州理工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兰州理工大学人事处

兰州理工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后备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同时充分利用博士后制度平台为我校学科建设服务,为师资队伍建设提供人力资源储备和前期职业能力考察,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进站对象第二条“师资博士后制度”是将部分博士后纳入师资队伍管理,体现师资培养与博士后培养的有机结合。
我校设有博士后流动站的学科及相关学科,当年无师资引进计划,若有学校师资队伍所需的优秀博士毕业生,可按照程序通过考核,进入博士后流动站,并统一纳入师资博士后管理。
第三章招收条件第三条师资博士后申请人必须符合博士后申请资格,同时达到我校教师聘用的基本条件。
(一)品学兼优,作风正派,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二)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重点招聘海内外一流大学和高水平科研机构的优秀博士毕业生。
(三)具有较好的科研创新能力,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的通讯作者在国家权威学术期刊(含SCI、SSCI、EI、A&HCI、CSSCI收录)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四)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课堂教学能力。
第四章进站程序第四条各学院、科研机构根据学科发展规划和岗位需要,提出当年招收师资博士后计划,报学校人事处,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在教师招聘或博士后招收信息中发布。
第五条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兰州理工大学师资博士后申请审批表》、《博士后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个人简历、博士期间的成绩单复印件(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公章)、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主要论著、研究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就读学校院系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综合鉴定意见、包括导师在内的两位专家推荐意见。
第六条学院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对其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就是否作为师资博士后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者,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签署意见,并推荐师资博士后的流动站科研合作导师和教学指导教师(实行双导师制),同时流动站进行进站考核,并将聘用意见报学校人事处审核。
博士后出站考核内容及要求

博士后出站考核内容及要求:
1.发表论文(以哈工大深圳研究生院为第一作者单位)满足以下要求之一即为合格:
1)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合作导师排名第一)在国内核心以上期刊发表论文总数不少于5篇,其中在SCI、EI等检索源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2)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合作导师排名第一)在国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
3)对以应用研究为主的博士后,对论文要求可用申请发明专利数代替;
4)对以设计研究为主的博士后,对论文要求可用高水平的设计作品数代替。
2.研究课题满足以下要求之一即为合格:
1)作为主持人或主要参加人申请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级研究项目(包括863、973和重点攻关项目)或主持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
2)独立承担并完成横向课题一项;
3)与合作导师共同承担并基本完成横项课题两项。
3.在站期间应根据学院或学科部的要求,完成一定的教学任务,包括讲课或学术讲座;辅导、协助指导硕士生、博士生等。
4.对于从事重大攻关项目研究以及创新实践基地的博士后,其考
核要求可参照上述标准,可以有一定的灵活性。
主要根据实际工作任务,从技术成果获奖、发明专利、鉴定或者验收等方面进行考核,并有材料证明产生了较大的社会效益。
5.出站考核成绩优秀者应为博士后工作期间,取得的成果及完成的工作量明显超出上述1至3项内容的要求。
(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努力就一定可以获得应有的回报)。
浙江大学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协议

浙江大学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协议甲方:浙江大学人事处乙方:学院丙方:为保证浙江大学师资博士后工作的顺利开展,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甲乙丙三方根据浙大发人〔2004〕66号《浙江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及浙大发人〔2005〕15号《浙江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就招收丙方为浙江大学师资博士后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委托乙方根据新教师选聘要求与程序,同意招收丙方为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研究工作期限为年月至年月;二、丙方在站期间,享受浙江大学在职教师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含住房公积金,统筹医疗保险及各类补贴)。
岗位津贴第一年为10000元,第二年根据中期考核的结果,按照合格、优秀、特别优秀三个等级,对应发放10000元、12000元、14000元. 师资博士后中期考核后也可以申请参加学院教师聘岗,按学院所聘岗位级别发放岗位津贴和业绩津贴。
由乙方在人才专项经费中为丙方提供10000元科研启动经费。
住宿按浙大发房[2004]26号文件《浙江大学博士后住宿补贴管理办法》执行。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浙江省博士后工作专项经费申请按照学校现行博士后相关政策办理;三、丙方在站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完成新教师上岗前的分项培训和考试,认真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接受并完成乙方交给的教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工作等(博士后期间的工作任务书由学院与本人签订),并接受甲、乙方组织的考核,对违反规定或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者,将取消师资博士后待遇,调整为博士后常规待遇或退站;四、丙方博士后研究工作期满考核出站后,首先服从甲方需要受聘为浙江大学正式教师。
丙方不申请聘为学校正式教师或不能胜任学校教师任职要求的,可以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丙方进站报到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丙方签字:盖章: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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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师资博士后出站考核问题的答复
来源:新闻网点击次数:4147次发布时间:2012-10-11 18:43:43.0 作者:——
【问】我是一名临近出站的“2+3”师资博士后,看到了学校新近出台的《中南大学新进青年教师培养管理办法》中要求“出站时考核达到良好以上标准”,这种新的出站考核标准是否会对我们生效?
【答】:“2+3”师资博士后,即2年博士后培养加3年人事代理聘用管理模式的师资博士后,出站考核标准将仍会依据原合同即《中南大学新进青年教师工作协议》规定,具体为:(1)博士后工作期限为两年,两年出站时,需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2)如因工作需要,延长一年出站,出站时考核应达到良好以上标准;(3)进站时申请“中南大学博士后科学基金”(2011年12月30日前使用)资助的,用老版博士后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考核;(4)进站时申请“校博士后科研启动经费+科研追加经费”(2012年元月1日启用)资助的,用新版博士后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考核。
2012年7月9日下发的《中南大学新进青年教师培养管理办法》中大人字[2012]52号文标准,适于对象为“2+6”博士后,即2年博士后培养加6年青年教师培养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