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合同协议书的一般含义与基本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编 合同

振” > 民法典分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时间:2020-08-31 作者:来源:新华网【字体:大中小】第三编合同第一分编通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四百六十三条本编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
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第四百六十七条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四百六十八条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签订合同与签定合同有什么区别

签订合同与签定合同有什么区别合同签订与合同签定的区别一、定义和含义合同签订和合同签定都是指当事人在达成协议后进行合同的正式确认和承诺的行为,但在具体用法和含义上存在一定的区别。
1. 合同签订:合同签订是指当事人在已经达成协议的基础上,通过书面形式或其他方式,将协议内容具体记录下来,并在合同上签字、盖章等形式进行确认和承诺的行为。
合同签订通常是指在合同的起草、修改、确认和最终确认等各个阶段中的签字确认行为。
2. 合同签定:合同签定是指当事人在已经达成协议的基础上,通过书面形式或其他方式,将协议内容具体记录下来,并在合同上签字、盖章等形式进行确认和承诺的行为。
合同签定通常是指在合同的最终确认阶段进行的签字确认行为。
二、时间节点和流程1. 合同签订:合同签订的时间节点通常在协议达成后的一段时间内进行,具体时间可以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协商而定。
合同签订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a. 协议达成:当事人在商谈、协商、洽谈等过程中达成共识,确定合同的基本条款和内容。
b. 合同起草:根据协议内容,起草合同草案,并进行内部审核和修改,确保合同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c. 合同确认:当事人对合同草案进行确认,确认合同的内容和条款是否符合双方的意愿和协议。
d. 合同签字: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表示确认和承诺合同的内容和条款。
e. 合同盖章:根据需要,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上盖章,以增加合同的正式性和法律效力。
f. 合同交付:当事人互相交付合同副本,确保双方都持有合同的副本作为凭证。
2. 合同签定:合同签定的时间节点通常在合同签订的最后阶段进行,作为合同签订的最终确认和承诺。
合同签定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a. 合同确认: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和条款进行最终确认,确保合同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b. 合同签字: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表示确认和承诺合同的内容和条款。
c. 合同盖章:根据需要,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上盖章,以增加合同的正式性和法律效力。
d. 合同交付:当事人互相交付合同副本,确保双方都持有合同的副本作为凭证。
合同法合同标的内容[工作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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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合同标的内容篇一:合同法概述及详细内容。
合同的概念合同: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我国合同法分则中,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
合同的法律特征:1.合同必须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2.合同是合法的民事行为3.合同依法成立时,即具有法律约束力辨析:民事合同行政合同劳动合同我国合同法律制度概况:1999年3月15日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于1999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当事人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合同的订立的含义:缔约主体为了建立具体的合同关系,通过交互进行意思表示以期达成合意的过程。
区别:不同于合同的成立,合同订立本身是一个互动过程,可以包括要约邀请、要约、承诺等多个阶段,而合同的成立是合同订立的结果。
合同订立的当事人是指合同成立后,享有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1.资质要求: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
2.范围:1.自然人2.法人(经营范围内)3.其他组织合同签订人:合同签订人是具体办理合同订立事宜的人,可以是合同当事人本人,也可以是其代理人。
合同的形式:1.口头形式2.书面形式3.默示形式1.口头形式:当事人最终以口头语言达成合意。
适用范围:一般只适用于标的额不大,并可及时结清的合同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口头形式合同的认定应由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作出证明。
2.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包含一般书面形式和特殊书面形式:公证、鉴证、登记、审批3.默示形式:法律在认定默示的法律效果上,两者存在不同。
对于作为的默示,可直接根据当事人的行为认定其意思。
对于不作为的默示,只有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沉默会产生某种法律后果的情况下,沉默才构成意思表示的形式。
高中政治统编版选修2法律与生活第三课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必备知识点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第三课】订约履约诚信为本(引言)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
重合同、守信用是全社会的共识。
交易活动的顺利进行,除了依靠诚实守信等道德约束,还需要合同法律制度的保障。
法律通过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维护诚信、健康的市场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运行。
3.1 订立合同学问大一、生活中离不开合同1.合同的含义和类型(1)含义: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2)类型:常见的有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特别提醒】①“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的协议,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协议。
②“平等主体”是民事关系的核心特征。
从管理角度来看,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企业与职工之间都是不平等主体,都不属于“民事主体”。
2.订立合同的要求(1)订立条件:合同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提醒:合同自愿是指当事人依法享有在缔结合同、选择合同相对人、决定合同内容以及在变更和解除合同、选择合同补救方式等方面的自由。
合同自愿原则是合同法最基本的原则。
【名词点击】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
意思表示是民事主体自由意志的体现,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意义。
意识表示有明示(口头和书面)和默示(推定和沉默)之分。
【相关链接】格式条款:《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保险合同法律特征

保险合同法律特征一、认识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的重要性保险最早起源于14世纪人类社会用来对付和处理海上风险而自发产生的一种互助共济行为。
在18世纪保险业得到快速成长,逐渐演变成现代社会的商业保险。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保险逐渐被人们所接受,并在人们的社会生产、生活中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但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保险合同的纠纷,也日渐增多,这除了一些客观原因外,对保险合同特性的认识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在保险纠纷诉讼中,许多同种类型、同样性质的诉讼案件,只是由于司法管辖在地域上的差别,而使诉讼结果大相径庭。
这种诉讼结果的不确定性,进一步导致了保险合同纠纷的增多,引起了保险业者和保险消费者的困惑,还严重影响了司法的统一,这既有立法上的原因,也有司法上的问题,归结起来,重要原因是忽视了保险合同的法律特性,如保险合同的保障性、经济补偿性(或给付性)、附合性、射悻性、最大诚信原则等,因此正确认识保险合同的法律特性,对于我们合理解决保险纠纷具有重要的作用。
保险合同是一种有偿合同,但它不同于一般的有偿合同。
因此我们对保险合同的理解,不能局限于《合同法》中一般的有偿合同,还应根据保险的产生、原理以及保险的目的,保险法的立法精神等方面来理解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
二、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一)保险合同的概念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最常见到的保险合同就是各种各样的保险单,其中以机动车辆保单和人身保险单较为常见。
这些保险单一般都是由保险公司事先制订好的格式合同。
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对保险合同的解释,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保险合同按照保险标的的不同分为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第四章 保险合同

• 1997年12月15日国祥家具厂发生火灾,后经审计确认:固 定资产损失60万元,原材料损失40万元,家具成品损失25 万元。事故后,国祥家具厂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其 支付125万元的全部财产损失。 保险公司携同消防人员对 火灾现场进行勘察,结论为:失火原因不明,造成损失确 实。但保险公司以原材料、成品没有计入保险单,不属于 保险范围为由,仅同意支付保险金60万元,即固定资产的 损失。为此,国祥家具厂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其全 部损失。 • 思考 (1)保险单与投保单的内容不一致是应以哪一个为 依据? (2)你认为国祥家具厂的主张有无道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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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合同的特征
射幸合同
最大诚信合同
双务合同
保险合同的特征 附合合同 诺成性合同
非要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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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合同特征
(一) 保险合同是双务性合同
单务合同 只对当事人一方发生权利,对另一方只发生义务的合同 双务合同 当事人双方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一方的权利即为另 一方的义务的合同
保险合同的投保人负有缴付保费的义务,保险人负有 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实践中,投保单由保险人事先 印就并提供给投保人,投保人 按投保单所列条款逐一填写后 交给保险人,经保险人盖章后,
保险合同即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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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险单(Policy)
保险单简称保单,是指保险合同 成立后,保险人向投保人(被保 险人)签发的正式书面凭证。保 险单由保险人制作,经签章后交 付给投保人。
保险单包括以下四个部分内容:(1)声明事项; (2)保险事项(保险人责任范围); (3)除外 责任 ; (4)条件事项。即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 享受权利时所应承担的义务。
保险单具有下述法律意义:1、证明保险合同的成立; 2、确立保险合同内容;3、是明确当事人双方履行 保险合同的依据;4、具有证券作用。
第一章合同的概念和种类

§ (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 1、区分标准 § 当事人取得权益是否支付相应代价(对
价)。 § 有偿合同:当事人一方取得权益必须向对
方当事人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如买卖、 租赁等; § 无偿合同:当事人一方取得权益不必向对 方当事人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如赠与、 借用等。
第一章合同的概念和种类
§ 注:(1)对价不一定要等价。 § (2)有偿、无偿与双务、单务两种区分的
关系: § 双务合同都是有偿合同; § 单务合同并非都是无偿合同。 § 如: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利息的。
借款交付时借款合同成立,此时出借人不 负有义务,借款人要负偿还义务(单务), 并要支付利息(有偿)。
第一章合同的概念和种类
第一章合同的概念和种类
§(5)第三人侵害债权 §例1:甲演出公司与杰克逊签订全球巡
演,门票已售出,商业对手乙公司得 知后贿赂杰克逊的私人医生,指使其 害死杰克逊,使甲公司遭受重大损失。 问:甲公司可否起诉乙公司赔偿损失?
第一章合同的概念和种类
§例2:甲体育用品公司与某奥运冠军丙 签订代言合同,报酬500万元,乙公司 得知后以二倍的报酬(1000万元)请 丙代言,并不得为甲代言。丙遂与乙 公司签约。
第一章合同的概念和种类
§例1: §甲乙系朋友关系,某日甲委托乙帮忙
(无偿的)处理某事务,事后乙要求 甲支付垫付的费用200元,甲乙之间委 托合同是双务还是单务合同?
第一章合同的概念和种类
§不完全双务合同:双方虽各负债务, 但其债务并不是给付与对待给付关系 的合同。其性质仍属单务合同。
§如:无偿委托合同,委托人支付必要 费用与受托人处理事务并不是对待给 付。
第一章合同的概念和种类
高中政治选修2 同步讲义 第三课 课时1 订立合同学问大

第三课订约履约诚信为本课时1订立合同学问大[课标要求] 1.简述合同的含义和价值。
2.了解合同订立的程序。
[素养目标] 1.科学精神:掌握合同的含义、订立过程、形式等知识。
2.政治认同:认同民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3.法治意识:掌握合同的签订,遵守合同。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1.合同的含义: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2.合同的种类和订立(1)合同的种类: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2)合同的基本特征: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想一想:有人说,从你早上登上公共汽车开始,合同就一直伴随着你,可以说合同无处不在。
你能说出生活中有哪些现象属于合同吗?提示商场购物、餐馆就餐、跟团旅游、坐出租车等。
3.自愿订立合同的意义(1)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2)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想一想:有人认为,合同体现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法律对合同自由是没有限制的。
这种观点对吗?提示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法律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1.合同订立过程的两个阶段:要约与承诺要约承诺含义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要求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①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想一想:在要约发出后,要约人随时可以撤回要约吗?提示要约人一旦发出有效要约,要约的撤销或者变更就必须依法进行。
2.合同的效力(1)无效合同①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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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合同协议书的一般含义与基本特征
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管理学作业答题纸
商务合同 01次作业(第1-4单元)答题纸
学籍号:姓名: __ ____
学习中心:__弘成教育南京学习中心
分数:班级:_____金融学___________
批改老师:
本次作业满分为100分。
请将每道题的答案写在对应题目下方的横线上。
(1)简述合同的一般含义与基本特征(出自第一单元)
(2)有限责任公司的定义及其特征(出自第二单元)
2
题目1 [50 分]
答:一、合同的含义: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协议是指当两个人取得了对同一事物的一致看法时,他们就取得了协议。
二、合同的基本特征:
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
3.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4.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所实施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5.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6.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意思表示一致达成的协议。
此外合同还具有以下特征:
2
1、标的物:
供货协议(商品销售合同)
提供服务协议(服务合同)
租用商品和租用者有权选择购买商品的协议(租购合同)货运或客运协议(运输合同)
为他人工作协议(雇佣合同)
借款协议(贷款合同)
房屋或厂房建设协议(建筑合同)
租用土地或建筑物协议(租契)
租用设备协议(租用合同)
租船协议(租船合同)
转移风险协议(保险合同)
2
2、协议方式
口头协议、电话协议、面对面协议、书面协议(标准协议)
3、契据
通过如下方式确认一份契据:
a.文件必须明白表述是一份契据
b.文件必须以规定的方式来制作。
在个人案例中,文件必须是在见证人出席的情况下由当事人签字,还需要见证人签字。
在公司案例中,文件必须是按公司合伙条款规定的方式来制作的。
4、按法律要求具有特殊格式的协议
1925年的《财产法》规定:三年以上租赁必须是密封的。
1977年的《防止欺诈法》规定:如果担保人没有在担保书上签字或者没有在记录担保条款的文件上签字,担保是不能生效的。
2
1989年的《财产法(其他条款)》规定:土地出售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同时,要求各方当事人签字。
题目2 [50 分]
答: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定义:
《公司法》所称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人数的限制,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1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3、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
2
4、有限责任公司是将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的优点综合起来的公司形式。
题目2 [50 分]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