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安装质量检验规程
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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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安装工程验 收标准
锅炉安装工程质 量控制要求
锅炉安装工程施 工流程
锅炉安装工程施 工安全要求
锅炉安装工程环 境保护要求
施工准备
确定施工方案和计划 准备施工材料和设备 搭建施工设施和临时建筑 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
基础验收与划线
基础验收:确保 基础稳固,无裂 缝、沉降等问题
节能减排:锅炉安装工程应采用 节能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减少污染物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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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控制:锅炉安装工程应采取 有效的降噪措施,确保噪音排放 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标准。
废弃物处理:锅炉安装工程应合 理处理废弃物,确保废弃物得到 妥善处理和回收利用。
验收记录与报告
验收内容:包括 外观、安全性能、 运行效果等方面
验收人员:专业 技术人员或第三 方机构
验收时间:在安 装完成后进行
验收报告:详细 记录验收过程、 结果及改进建议
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与防护装备
施工前应进行安 全培训,确保施 工人员熟悉安全 操作规程和应急 处理措施。
施工人员应佩戴 符合要求的安全 防护装备,如安 全帽、防护眼镜、 手套等。
施工期间应定期 进行安全检查, 确保施工现场的 安全隐患得到及 时处理。
施工废水的处理与排放控制
施工废水来源:清洗、防腐、冷却等环节产生的废水 处理要求:沉淀、过滤、消毒等处理措施,确保废水达到排放标准 排放控制:建立废水排放记录,定期监测,确保符合当地环保要求 应急处理:制定应急预案,应对施工废水超标等突发情况
施工固体废物的处理与利用
施工固体废物的分类与来源 施工固体废物的处理方式 施工固体废物的利用途径 施工固体废物的管理与监督
11-TSG-G3002-2004《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要点

11-TSG-G3002-2004《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要点前言11-TSG-G3002-2004是我国制定的针对锅炉安装质量的监管规范,旨在规范锅炉安装的质量和安全性,并严格监督和检验锅炉的安装过程和产品质量。
本文将介绍该规范的要点,以帮助从事锅炉安装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加强对该规范的了解和应用。
规范的适用范围11-TSG-G3002-2004适用于燃油、燃气、燃煤等各类锅炉的安装过程和产品质量检验。
该规范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锅炉的安装场所要求•锅炉安装前的准备工作•锅炉安装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锅炉试运行和性能检验•锅炉质量检验和验收标准各方面的内容均是为确保锅炉安装质量和安全性服务的,具有一定的操作性和实际意义。
锅炉的安装场所要求该规范要求锅炉的安装场所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场地排水良好,无废弃物和杂草•地面水平,基础牢固•底座平坦、水平,强度满足使用要求•操作和维护方便此外还要考虑锅炉的排放和烟囱的配置问题。
锅炉安装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锅炉安装前,需要进行一系列准备工作,包括:•安装方案的确定和施工图的制定•查看锅炉和配件的制造产品合格证明•确定设备的安装位置和基础尺寸这些工作是锅炉安装的前置条件,必须按照规范要求严格执行和把握。
锅炉安装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锅炉安装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监督,以确保整个安装过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监督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关的工作经验和职业资格证书,并具备良好的协调和沟通能力。
具体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包括:•现场巡查和检查•质检员的现场验收工作•施工方案的审核和变更处理•材料进场的验收管理等要求安装和使用单位配合监督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工作,及时提供工作条件和技术支持。
锅炉试运行和性能检验锅炉安装结束后,必须进行试运行和性能检验。
按照规范要求,所试运行的锅炉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烟囱结构符合要求•锅炉自卫保护系统可靠•控制系统稳定运行试运行和性能检验的目的是保证锅炉的正常运行和良好性能,并验证随带技术文件和保护性能的可靠性和适用性。
tsg g7001-2019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doc

tsg g7001-2019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那么BoilerInstallationSupervisionInspectionRegul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4年6月23日目录第一章总那么 (1)第二章安装监督检验旳程序、项目和要求 (1)第三章附那么 (3)附件1锅炉安装监督检验大纲 (4)附件2整装锅炉安装监督检验项目表 (11)附件3散装锅炉安装监督检验项目表 (13)附件4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联络单 (19)附件5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意见通知书 (20)附件6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证书 (21)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那么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加强锅炉安装过程旳监督治理,规范锅炉安装监督检验工作,保证锅炉旳安全性能,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旳有关规定,制定本规那么。
第二条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安装《条例》规定范围内旳锅炉,其安装过程应当按照本规那么旳规定进行监督检验。
第三条本规那么规定旳安装监督检验,是指锅炉安装过程中,在安装单位自检合格旳基础上,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旳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监检机构〕对安装过程进行旳强制性、验证性旳法定检验。
第四条锅炉安装监督检验工作旳依据是《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其他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五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本规那么旳实施。
第二章安装监督检验旳程序、项目和要求第六条安装单位在从事安装施工前,应当按照《条例》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旳规定,在向锅炉使用地旳直辖市或者设区旳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书面告知后,向当地承担相应范围旳监检机构申请监督检验,并附以下资料〔或者复印件〕各一份:〔一〕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二〕施工合同;〔三〕施工打算。
锅炉安装验收技术规范

对应的新标准:DL/T 5047-95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修订本)SDJ245—88主编部门:水利电力部基本建设司水利电力部电力建设研究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实行日期:1998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关于颁发《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修订本)的通知(88)水电基字第1号为了适应我国电力工业建设发展的需要,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对1980年原电力工业部颁发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J52—81》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定名为《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SDJ245—88》(修订本),现予颁发,自1988年7月1日起执行。
希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总结经验,若发现问题,请及时告我部基本建设司。
一九八八年一月十四日第一章总则第一节一般规定第1.1.1条本规范适用于容量为25~600MW,主蒸汽压力为3.82~18.3MPa(39~186.5kgf/cm2),主蒸汽温度为450~555℃的国产机组的施工及验收。
对于大于或小于上述容量和参数的机组的施工及验收工作可参考使用本规范。
国外引进机组的施工及验收工作应执行制造厂的规定。
如制造厂无明确规定,则应执行本规范。
第1.1.2条锅炉机组安装工程必须按设计和设备技术文件施工,有关管道、焊接、泵类和热工测量仪表管道等部分应与本规范相应专业技术规范配合使用。
一、锅炉范围内的蒸汽管道、给水管道和工业水管道的安装应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DJ56—79)。
二、承压管道配制和安装中的焊接工作应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SDJ51—82)。
重要钢结构、承压部件上焊接的非承压件应由适合于该项工作并经考试合格的焊工进行焊接。
三、泵类安装应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机组篇)》(SDJ53—83)。
四、热工测量仪表安装应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篇)》(SDJ57—79)。
TSG-G7001-2015锅炉监督检验规则-正式版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G7001—2015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G7001—2015锅炉监督检验规则Boiler Supervision Inspection Regul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5年月日前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G7001—2015 2010年2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下达修订《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的立项计划。
2010年3月,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修订工作组并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工作组会议,讨论了《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修订的原则、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结构(章节)框架,并且就起草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制定了起草工作时间表。
与此同时,特种设备局要求将原《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中关于锅炉的内容与修订后的《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合并,形成《锅炉监督检验规则》。
同年4月,工作组对任务分工及结构(章节)框架重新进行了调整,并于2011年6月在广东召开全体起草人员参加的会议,讨论形成了《锅炉监督检验规则》征求意见稿。
2011年9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11]79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2013年1月,工作组在北京召开主要起草人员参加的会议,根据征求的意见,研究处理形成送审稿。
2013年6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工作组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
年月日,本规则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自《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和《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实施以来,我国锅炉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单位的装备及技术水平有了较大提高,高参数、大型化、复杂化以及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已经成为我国锅炉行业的发展趋势,2012年颁布的《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对锅炉监督检验提出了新要求。
TSGG70012020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

TSGG70012020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Boiler Installation Supervision Inspection Regul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4年 6月 23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安装监督检验的程序、项目和要求 (1)第三章附则 (3)附件 1 锅炉安装监督检验大纲 (4)附件 2 整装锅炉安装监督检验项目表 (11)附件 3 散装锅炉安装监督检验项目表 (13)附件 4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联络单 (19)附件 5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意见通知书 (20)附件 6 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证书 (21)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第二条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安装《条例》规定范畴内的锅炉,其安装过程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进行监督检验。
第三条本规则规定的安装监督检验,是指锅炉安装过程中,在安装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监检机构)对安装过程进行的强制性、验证性的法定检验。
第五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本规则的实施。
第二章安装监督检验的程序、项目和要求(一)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告知书;(二)施工合同;(三)施工打算。
第七条监检机构接到安装单位的申请后,应当依照设备的状况制定监督检验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监检方案),安排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人员从事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工作,并将承担监检工作的监督检验人员(以下简称监检人员)、监检方案(包括监检项目和要求)告知安装单位。
第八条安装单位应当在安装现场提供以下材料和条件,并设专人做好以下配合工作。
(一)施工打算;(二)质量治理手册和相关的治理制度;(三)质量治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工人名单和持证人员的相关证件;(四)安装设备的出厂文件、施工工艺及相应的设计文件;(五)施工过程的各种检查、验收资料;(六)安装监督检验工作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七)依照监督检验的情形,需要在现场设立固定办公场所的,预备必要的办公条件。
锅炉安装验收技术规范

锅炉安装后的安全要求:锅炉安装后,应进行试运行和全运行;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测设备。
锅炉安装过 程中应进行 中间验收和 竣工验收, 并应记录和 保存验收记
录。
锅炉安装应 按施工方案 和施工技术 措施执行, 并应符合相 关标准要求。
锅炉安装过 程中应采取 措施保证人 员安全和设
备完好。
锅炉安装前应具备的条件:锅炉房设计图纸、技术资料齐全;锅炉基础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锅炉房周围环境 整洁,通风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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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标准:根据锅炉安装验收技术规范,对锅炉的安装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 锅炉能够安全、经济、高效地运行。
检查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外观质量 检查安全附件和仪表 验收水压试验 验收烘炉、煮炉和试运行
锅炉安装质量应符合《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锅炉安装质量的验收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 验收时应对锅炉的安装位置、外观质量、安全附件等进行检查。 验收时应提交相关的技术资料和检验报告。
验收过程中应做 好记录,及时发 现问题并整改, 确保设备正常运 行。
设备外观检 查:检查设 备是否有损 坏、变形、 锈蚀等现象, 确保设备完 好无损。
设备尺寸检 查:核对设 备的尺寸是 否符合设计 要求,确保 设备安装位 置准确无误。
设备性能测 试:对设备 的各项性能 进行测试, 包括热效率、 压力、温度 等参数,确 保设备运行 正常。
安装施工合同 安装过程记录及相关的设计文件 检验、检测记录和验收报告 竣工图和竣工资料汇编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锅炉燃烧系统设备安装)检验项目及质量标准

mm
±5
以锅炉中心线为基准,
拉线,钢尺测量
燃烧器伸入炉膛深度偏差
主控
mm
±5
以喷口垂直端面为基准,用钢尺测量与水冷壁中心线间距
次风筒同心度偏差
不带调整机构
mm
W5
用钢尺测量
带调整机构
mm
<3
传动部分(叶片挡板、操作调节机构等)
主控
釉封严密,转动灵活,无卡涩,刻度指示正确,与实际位置相符
目测
密封接合面
主控
(°)
W0.5
吊线坠,拉线,用钢尺检测,
计算偏差角度
燃烧器外壳垂直度偏差
mm
W5
吊线坠,用钢尺检测
喷嘴伸入炉膛深度偏差
主控
mm
±5
以喷口垂直端面为检测基准,用钢尺检测与水冷壁中心线间距
上、下喷嘴偏差角度
符合设备技术文件,刻度指示正确
目测
传动部分(挡板、刻度指示正确,
目测
与实际位置相符
密封接合面
主控
加垫正确,严密不漏
目测
焊接
焊接符合厂家的设计要求,焊缝成型良好,无缺陷,尺寸符合设计
目测,焊缝尺寸用焊接检验
尺检测
吊挂装置安装
符合本规程表6.3.15规
定
目测
3
表
工序
检验项目
性质
单位
质量标准
检验方法和器具
安装前检查
油枪芯管
平直,内部畅通,无杂物
解体检查
雾化喷嘴
主控
内部无杂物、畅通,雾化片光洁、无损伤,接头严密不漏
喷口角度
主控
(°)
符合设备安装说明书
目测,有明显偏差用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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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安装质量检验规程第一章施工前的准备第一条锅炉及辅机设备图纸和技术文件资料齐全。
第二条锅炉图纸上应有省级主管部门和技术监督局审查,办理锅炉安装许可施工手续后方可施工。
第三条安装在从事安装施工前,应当按照《条例》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在向锅炉使用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书面告知后,向当地承担相应范围的监检机构申请监督检验,并附以下资料(或者复印件)各一份:1.安装设备的出厂文件、施工工艺及相应的设计文件;2.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3.质量管理手册和相关的管理制度;4.锅炉安装开工报告;5.安装合同;6.质量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工人名单和持证人员的相关证件;7.施工计划;8. 锅炉平面布置及标明与周围其它建筑物距离的图纸。
第四条对设备及零件按下列要求进行清点、检查验收,发现有质量差,不能保证安装质量的,不得进行安装,并立即上报锅炉安全监察机构,听候处理。
1.根据《规程》、《锅炉制造标准》和锅炉图纸检查锅炉结构是否合理,锅炉对接、焊接质量最低安全水位、水位表相对偏差,安全附件及型号是否符合规定;2.炉墙、炉拱砌筑和保温层质量应符合有关规定;3.设备及零件的型号、规格、数量是否与产品图纸供货清单相符。
第五条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技术交底。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一条本规程适应于额定出口压力不高于 1.6Mpa的整(组)装锅炉,现场安装、组装的铸铁锅炉的安装质量检验。
第二条本规程是整(组)装锅炉安装的专业技术规定,安装工程的通用技术要求。
第三条锅炉安装应执行“TJ231(六)75;工业锅炉安装”的有关文件。
第四条锅炉辅机配套设备的安装,应按“TJ231规定”相应的分类设备各篇有关规定和产品图纸安装说明书安装工艺执行。
第五条一切安装材料(如管道、阀门、法兰、管件、标准等)的型号、规格、材质、强度、相应符合技术要求,不合格的安装配件在安装中不得使用。
第六条管道加工质量应符合GB1411—81《锅炉管道制造技术》有关条文。
第七条焊按材料和焊接质量应符合GB1613--81《锅炉受压元件焊接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管道安装质量应符合GBJ235《工业管道233施工验收规范》、《金属管道篇》有关条文。
第九条锅炉及汽水管道受压无件的焊缝,其表面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1.焊缝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图样和工艺文件的规定,焊缝高度不低于母材表面,焊缝与母材应圆滑过渡。
2.焊缝及其热影响区表面无裂纹、未熔合、夹渣、弧坑和气孔。
3.管焊缝咬边深度不超过0.5㎜,两侧咬边总长度不超过管子周长的20%,且不超过40㎜。
第十条快装锅炉砌筑质量应符合GBJ211—80《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十三章“工业锅炉”有关条文。
砌体砖缝的允许偏差:前、后拱不大于2㎜,炉膛及它部位砖缝不大于3㎜。
第十一条炉体保温层填充应均匀,饱满、坚实。
第十二条设备基础尺寸和位置的质量要求应符合GBJ10—65(修订本)《钢筋混凝土工程及验收规范》有关文件。
第十三条安装施工记录填写真实、完整、工整。
第十四条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条例、规程和产品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安装工艺规定,对施工质量负责。
在施工人员自检、互检、班组复检的基础上,施工班组确认安装质量合格后,上报安装队由质检员复检验收。
第十五条锅炉及辅机设备的安装除执行本检验规程、产品设计图纸和安装技术文件资料、安装工艺的规定外,并应严格执行本检验规程编制说明中第二款全部技术法规,标准有关规定。
第三章设备基础第一条施工时,应先按“TJ231(一)通用规定规范检查施工条件,并在基础上适当标记放出下列设备的安装基准线。
1.快装锅炉的分向基准中心(含炉前至炉后);2.快装锅炉的横向基准线,前面板位置;3.立式锅炉的纵、横向中心线,按锅炉设计图纸要求确定;4.省煤器的纵、横向位置线;5.鼓风机、引风机、除尘器的纵向中心线;6.引风机出口中心位置线和烟囱铅垂中心线校对;7.离子交换器、盐溶解器、水泵的纵横向中心位置线。
8.上煤机、分气缸的纵、横向位置线;第二条设备基础尺寸和位置的质量要求应符合规定。
设备基础尺寸和位置的质量要求第三条设备基础应达到强度等级要求,外观上无裂纹、空洞、蜂窝、掉角和露筋。
第四章锅炉主机第四条锅炉基准线与基础准线应重合,锅炉纵向中心线偏差不大于±5㎜,横向位置线偏差应不大于±10㎜。
第五条锅炉壳式锅炉的最低安全水位,应高于最高火界100㎜;对于直径不大于1500㎜的卧式锅壳锅炉的最低安全水位应于最高火界75㎜。
第六条二只水位表相对水位差不大于±2㎜。
第七条卧式快装锅炉1.本体就位暂依是最上排烟管水平线的两侧为基准。
2.底座二次灌浆最小间隙不得小于25㎜,底座垫铁每处最多3块。
3.锅炉纵向中心线保持6/1000以内的倾斜度,前端比后端一般高出约25㎜,以利排污,锅筒纵向倾斜度允许误差±5㎜。
第八条立式锅炉1.炉体垂直偏差在1/1000以内,且全高不大于4㎜。
2.炉门圈向炉中伸出量和煤气炉的喉管向炉膛中的伸出量如过长,应割去。
3.锅炉应安装地脚固住。
第九条炉排前后轴的不水平度允许偏差1/1000,且≯3㎜。
第十条炉排减速箱的安装质量,应符合安装说明书和安装工艺技术要求。
第十一条落灰箱与炉体联接部位应加装密封材料(如石棉绳),以防止漏风、漏灰。
第十二条平台、扶梯、托架、栏杆、栏杆柱和围板应焊接牢固,组装平直:栏杆接头焊处应光滑。
第五章省煤器第十三条省煤器的制造质量符合GB2192-77《方形铸铁省煤器管和弯头》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铸铁省煤器安装前应作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锅炉工作压力的1.25倍+5㎏㎝2。
第十五条省煤器法兰槽内石棉绳填料,应严密牢固,外壳箱板应平整。
第十六条省煤器安装应保持垂直,支撑架的水平位置偏差应不大于±3㎜,支撑架的标高偏差应不大于±5㎜,支撑架纵横向不水平度允许偏差1/1000。
第十七条省煤器出口至锅炉给水箱应加装循环管道。
省煤器安全阀的始启压力为装设地点工作力的1.1倍。
第六章锅炉辅机设备第十八条分汽缸1.安装前,应审查图纸和质量说明书。
2.分汽缸质量应合理,强度计算和焊缝质量应合格,质量符合《钢制石油化工压力容器设计规定》。
3.分汽缸法兰平面倾斜度不应大于2㎜,法兰中心线偏差不应大于2㎜,法兰螺栓孔中心位置的偏差符合工艺要求。
4.分汽缸安装标高误差不大于±10㎜,横向中心线不水平度不大于±2㎜。
5.支架结构应使分汽缸在运行中自由膨胀。
汽缸纵向安装应有5/1000的坡度(坡向疏水口)。
6.分汽缸底部应装设疏水装置。
7.分汽缸应装压力表,压力表弯管和三通旋塞。
第十九条风机8.风机规格型号与锅炉配套,无制造质量缺陷和异常现象。
9.安装质量应符合TJ231(一)“通风规定”,TJ231(五)“风机、泵“和安装说明书、安装工艺技术要求。
10.打开轴承盖检查有无润滑脂、润滑脂应充满轴承,有水冷装置的,应做好通水试验。
11.安装应牢固,无较大振动,叶轮无磨擦现象,转动应灵活。
第二十条除尘器12.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焊缝应严密,耐磨涂料无破损。
13.安装质量应符合安装说明书和安装工艺技术要求。
14.除尘器安装不铅垂度和不水平度允许误差小于2/1000。
安装架基础要牢固,支架的焊缝应符合图纸要求。
15.各组装接合面和锁气口应严密。
第二十一条KZI型龙门式翻斗上煤装置。
16.安装质量应符合安装说明书和安装工艺技术要求。
17.左右导轨中心线相对偏差不大于2㎜,导轨中心线垂直度允许向炉体方向倾斜2°--5°。
18.左右导轨宽度应大于炉排抽出宽度,以利检修炉排。
19.传动机构安装应符合机械安装要求。
20.应装设限位开头。
第二十二条出渣装置1.传动部分转动应灵活,轴承等处应加润滑油。
2.出渣器和渣斗联接部位,应有衬垫,盛水部分应密封不漏水。
第二十三条钠离子交换器1.结构应合理,筒体对接和焊缝质量应合格,筒体内壁应有防腐涂料,水帽的数量应符合图纸要求。
2.交换器主体安装应垂直,误差小于1.5/1000。
3.树脂在装料前应进行予处理。
4.安装后应按图纸设计要求做水压试验。
第二十四条水泵1.蒸汽往复泵和离心泵的安装质量,试运转检查项目按TJ231(一)“通风规定”TJ231(五)“风机、泵安装说明书、安装工艺技术要求进行。
2.泵的出口管道上应装设:压力表、弯管、三通旋塞密阀、截止阀、止回阀、排气阀。
第二十五条注水器1.注水器和锅炉之间应装止回产供销和截止阀,截止阀应装在锅筒或省煤器具入口集箱和止回阀之惮并与止回阀紧接相连,注水器与止回阀安装的距离应在150--300㎜范围内。
2.给水温度不大于40℃。
3.下水箱供水高度不得大于1米。
4.注水器内腔及浴喷口,不得有任何污垢。
5.二端喷口螺栓应紧固。
第七章锅炉范围管道、阀门和仪表第二十六条压力表1.压力表的安装应符合《规程》要求。
2.压力表安装前应检验,不合格的表不准使用。
3.锅炉上压力表应与锅筒蒸汽空间直接。
4.压力表精细度不应低于2.5级,表盘外表的工作压力的1.3—3倍,最好选用2倍,表盘直径不应小于100㎜。
5.压力表刻度上应划出红线指出工作压力。
6.压力表应装存水弯管和三通旋塞,存水弯管用无缝钢管时,内径不应小于10㎜。
7.压力表应垂直安装,或倾斜度不大于30°。
8.压力表应装设在便于观察和吹洗的位置,并应防止受到高温,冻和震动的影响。
第二十七条水位表1.2吨/时以上锅炉应装两个彼此独立有水位表。
2.水位不管座法兰平面相对误差不大于1.5㎜,法兰应同心,且不大于2㎜。
3.玻璃管水位表应加装安全防护装置。
4.水位表应装设放水阀门和接至安全地点的放水管。
5.用红线按《规程》规定标出最高最低安全水位线。
6.水位表考克转动应灵活,不得漏水。
7.水位表后部应装设置36伏以下低压照明灯。
8.水位表标高偏差不得超过±2㎜。
(以锅炉正常水位线为准)。
第二十八条安全阀1.安装质量应符合《规程》规定。
2.额定蒸发量大于0 .5T/h的锅炉,至少装两个安全阀。
3.安全阀在水压试验时应卸掉。
4.安全阀应垂直安装,并尽可能装在锅筒的最高位置。
5.安全阀与锅筒之间不得装出气管和阀门。
6.安全阀应装排汽管,排汽管应直通室外,并有足够的截面积,保证排汽畅通,羊汽管底部应装有接到安全地点流水管,排汽管和流水管上下不许放设阀门。
7.安全阀检验后应加锁或铅封。
8.安全阀喉径不小于25㎜。
第二十九条高低水位警报器1.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2T/h的锅炉,应装设高,低水位警报器。
2.水们警报器和水位控制器的安装,应符合图纸技术要求。
3.水位警报器的安装其筒体不垂直度≯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