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WTO与中国的_市场经济地位_李向阳
浅谈全球化下的WTO与中国经济

浅谈全球化下的WTO与中国经济引言全球化是当前全球经济发展的主导趋势。
世界贸易组织(WTO)作为国际贸易和贸易规则的监管机构,在全球化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全球化给其带来了巨大机遇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全球化下的WTO与中国经济的关系及其影响。
一、WTO对中国加入的意义加入WTO对中国而言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WTO成员国之间享有最惠国待遇,这意味着中国可以与其他成员国平等地进行贸易。
其次,WTO成员国遵守WTO的规则和原则,这为中国提供了更加稳定和可预测的贸易环境。
此外,加入WTO还使中国更加融入全球经济体系,并且有助于推动中国经济的改革和开放。
二、中国在全球化下的经济成就全球化极大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发展。
自中国加入WTO以来,其经济呈现出高速增长的态势,并成为全球最大的出口国和第二大经济体。
全球化为中国提供了更多的市场机会,吸引了大量外国投资和技术转移。
中国的制造业迅速发展,出口表现突出,成为全球供应链的重要一环。
此外,中国积极参与国际贸易谈判,推动自由贸易的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三、全球化对中国的挑战然而,全球化也给中国带来了一些挑战。
首先,中国在全球化过程中面临的贸易摩擦和保护主义行为有增无减。
一些国家对中国的出口产品实施贸易保护措施,限制了中国商品的进入。
此外,全球化使得中国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变得更加激烈,中国需要继续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同时,全球化也加大了中国经济的不稳定因素,全球金融危机等事件对中国经济产生了重大冲击。
四、中国与WTO的合作与争议中国与WTO的合作关系存在一些争议。
一方面,中国在加入WTO后积极履行其承诺,推动市场开放和贸易自由化。
中国消除了大量非关税壁垒,放宽了市场准入限制,并逐步改善知识产权保护。
另一方面,一些国家认为中国仍然存在一些不公平贸易行为,如知识产权侵权等问题。
这导致了一些贸易争端和反倾销调查。
五、未来展望面对全球化的挑战和机遇,中国将继续与WTO保持合作关系,并努力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
论WTO反倾销法视角下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兼论《中国入世议

亏 ” 的现代企业制度 ,从而尽可能 实现与市 场接轨 。为 了更清 晰地讨论 WT O框 架下 中国的市
场经济地位 问题 ,首先要对 《 中 国人世 议定 书 》 第 l 5条 在法 律解 释上 的应然 趋 向进行 分析 , 其次要对 中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 的现实进行反思 。
一
、
在 WT O《 反倾销协定》项下讨论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的必要性
研 究方 向为 国 际法。
1 O8
论 WT O反 倾 销 法视 角 下 中国的 市场经 济地位 问题
引 言
WT O法律制度 ,包括 G A T r反倾销规则 ,总体上是为规范市场经济 国家参与 国际贸易 的规
则 ,传统上不适用于非市场经济 国家 。直至 G A 3 3 " 第 6回合谈 判 ( 肯 尼迪 回合 1 9 6 4 — 1 9 6 7 )波 兰人世 ,才开创非市场经济 国家人世先例 。而对政府直接控制经济的非市场经济 国家 ,在 WT O 反倾销方面采用特殊规则 :第一是在认 定倾 销环节采 用 “ 替代 国” 价格作 为正常价格 ;另 一表 现是在决定倾销 幅度和反倾销税率时 ,实行一 国一税率 ,而不是对被认 定倾销 的企业 确定个 别
长期被 视 为非 市场 经济 国家 ,以至 于 中 国 出 口企 业 被 其他 成 员 方采 取 替代 方 法认 定 正
常价值 ,并被征收 高幅度反倾销税 。从 《 中国入世议定书》 第 1 5条的解释 出发 ,l 5 年
期 满后应 终 止对华 的非 市 场 经 济地 位待 遇 ,这 一说 法具 备 合 理 性 ;从 中 国经 济体 制 改
税率 。迄今 ,仍然存 在大量的 WT O成员 方从政 治上 与法律上将 中国区分为所谓 的 “ 非 市场 经
论WTO环境下中国_市场经济地位_问题和应对举措

实际上, 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地位”标准与其自 身经济利益相联系, 目的就是为了其自身的经济利益
收稿日期: 2005- 08- 10 作者简介: 周艳波 ( 1969—) , 女, 山东安丘人, 山东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 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和农业法; 曹培忠 (1965—), 男, 山东农业大学教授, LLM, 研究方向为国际经济法和WTO规则。 基金项目: 本文系山东农业大学三农问题研究中心资助项目, 项目编号: 200414。
论《入世议定书》15条与市场经济地位的关系

论《入世议定书》15条与市场经济地位的关系作者:李豪来源:《青年时代》2018年第04期摘要:在入世15周年后,中国的市場地位仍然没有得到欧美等其他国家的承认。
本文就此现象作出分析,并认为反倾销领域中的“市场经济地位”的概念要大于《入世议定书》15条中的“市场经济地位”;除了《入世议定书》15条外,WTO框架下的“市场经济地位”还包括在GATT1994、《反倾销协定》及各国国内法中。
在2016年12月后,WTO成员方在反倾销调查中不能再依据《入世议定书》15条的规定对中国采取替代国价格的做法来确定正常价值,但仍可能适用GATT1994第6条及其注释规定、《反倾销协定》2.1条的规定来适用其他价格方式衡量中国产品的正常价值。
关键词:《入世议定书》;市场经济;替代国2016年12月11日,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15周年。
根据此前媒体的报道及大众的认识,中国在入世15周年后应该自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
然而,美国日本等国家仍然拒绝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声称中国《入世议定书》15条并没有要求各成员国自动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因此也就意味着成员国将继续沿用替代国价格的方法来确定正常价值。
因此,本文从客观的角度出发,并且结合中国有关学者和欧美有关学者对此问题的看法,探讨《入世议定书》15条与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关系。
一、市场经济地位与《入世议定书》第15条之间的关系《入世议定书》15条与市场经济地位有一定的联系,但笔者认为,不能简单地说:“根据《入世议定书》15条的规定,中国入世15年后自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
”笔者认为,反倾销领域中的“市场经济地位”外延要大于《入世议定书》中的“市场经济地位”,以下详述之。
通常而言,我们所说的“市场经济”是一个经济学术语,一般指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政府宏观调控的经济运作模式。
而WTO语境下的“市场经济地位”是一个法学概念,具有丰富的内涵。
然而,无论是WTO各项协议,还是GATT1994,都没有一个关于的“市场经济地位”的清晰的定义。
WTO框架下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研究及对策解读

摘要本文讨论了四个层次的问题1、我国“市场经济”地位这个问题产生的历史及法律背景2、欧洲美国等国家不承认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原因3、“非市场经济”地位给我国所造成的危害4、我们可以解决的方法本文结果显示1、以欧美为主的西方国家继续把我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我国在国际贸易过程中依然受到西方国家的歧视性的、非公平的对待。
因此,可以说“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已成为我国企业进行国际化经营中必须面对的一道“难题”。
2、通过多年的努力我国经济在整体上已是“市场经济”,欧美国家不承认我国“市场经济”地位主要有政治和经济两方面原因3、“市场经济”地位的获得将可以为我国争取更有利的国际贸易环境4、我国政府、主管部门及出口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争取“市场经济”地位。
关键词:WTO框架下;“市场经济”地位;政治经济;对策研究ABSTRACT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four levels of problems: 1, The history of China's market economy status and legal background 2, The reason of Europe and the United States and other countries do not recognize China's market economy status 3, The effects of the non-market economy status to China 4, what we can do to solve this problem.In this paper, according to the results: 1, the western countries, led by Europe and the United States, continue to make China as a non-market economy country, China is still in the process of international trade was discriminatory, western countries not treated fairly. Therefore, can be said to "market economy status" problem has become the enterprises to carry out international operation in our country must face a "problem". 2, through years of efforts, our country economy is market economy on the whole, European and American countries do not recognize China's market economy status mainly have two aspects of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asons 3, get market economy status will be all the better for our country to the international trade environment 4, our country government, departments, and export enterprises should take effective measures to actively strive for market economy status.Keywords: Under the framework of WTO; Market Economy Status(MES);Political and economic;countermeasure study目录摘要 (Ⅰ)ABSTRACT (Ⅱ)第1章绪论 (1)1.1研究背景和意义 (1)1.2文献综述 (1)1.2.1关于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内研究动态 (2)1.2.2关于“市场经济”的国外判断标准和研究动态 (2)1.3研究内容和方法 (2)1.3.1 研究内容 (2)1.3.2 研究方法 (3)1.4本文创新点 (3)第2章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产生的历史及法律背景 (3)2.1历史背景 (3)2.2法律背景 (3)第3章我国“市场经济”地位不被欧美国家承认的原因 (5)3.1欧美关于“市场经济”国家的概述 (5)3.2美国和欧盟不承认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政经两方面原因 (5)3.2.1美国和欧盟不承认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政治原因 (6)3.2.2 美国和欧盟不承认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经济原因 (6)3.2.3综述 (7)第4章“非市场经济”问题给我国带来的影响 (7)4.1“非市场经济”地位对我国反倾销的影响 (7)4.1.1中国遭遇反倾销调查的趋势 (7)4.2“非市场经济”地位直接影响了我国的出口贸易 (9)4.2.1 微观方面 (9)4.2.2宏观方面 (9)4.3“非市场经济”地位给我国造成的政经两方面危害 (10)第5章WTO框架下我国为争取“市场经济”地位应采取的有效措施 (10)5.1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市场经济 (10)5.2加强政府对外交流和谈判,主攻国家“市场经济”地位.....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世贸组织和中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孙振宇一.世贸组织

世贸组织和中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孙振宇一.世贸组织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地位和影响贸易谈判,金融改革,气候变化谈判,知识产权保护,自贸区建设等等都是热门话题。
世贸组织的地位和影响有其独特之处。
世贸组织的三大功能:监督各个成员履行有关贸易自由化措施的承诺; 处理贸易摩擦与争端解决;谈判制定国际贸易领域的新规则。
面临欧洲债务危机,中东,北非政局动荡,经济上反全球化的呼声高涨,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世贸组织的作用有被边缘化的危险,突出表现在制度新的国际贸易规则工作严重滞后。
多哈回合谈判是有一个典型的例子。
经过10年的艰苦谈判,80%的内容大体确定了。
是不是努力争取完成这一轮谈判是各国是否致力于加强多边贸易体制的试金石。
多哈回合停止不前的直接后果是世贸组织被边缘化,贸易保护主义盛行,自贸区谈判越来越活跃,对多边贸易体制是最大挑战。
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基本原则受到挑战。
拉米感到失落。
美国认为他们在多哈回合谈判中让步太多,没有拿到他们需要的市场准入,在农业,非农与服务贸易中没有满足他们的市场开放要求。
甚至称多哈回合结果只相当美国一天的出口额。
他们这样说不符合实际情况。
桌面案文表面上看,发达国家让步是多了一些,比如农业补贴大幅消减,OTDs欧盟从每年1100亿美元减80%,到220亿美元,美国从460亿美元消减70% 到145亿美元。
农产品关税用分层公式,发达国家最少消减54%,发展中国家最多消减36%,美国平均11.3%减到4.6%,欧盟从22.8%消减到8.9%,实际上发展中国家让步也不小:印度从112.5%消减到60.8%。
巴西从35.7%降到21.8%,中国从15.1消减到11.8%。
而且发达国家可以享有一定灵活性,有4%的敏感产品,可以少减,用扩大TRQ 做补偿,发展中国家可以有12%的特殊产品,平均消减10%,有5%可以免检。
●非农谈判发展中国家让步更多一些。
采用瑞士公式消减关税,系数8与20,(灵活6.5%,7.5%免减)22,(灵活5%,5%免减)26(无灵活性)不等。
中国市场经济地位
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介绍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在过去几十年里发生了显著的变化。
经过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市场之一。
本文将探讨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发展历程以及其对全球经济格局的影响。
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发展历程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发展可以追溯到上世纪70年代末。
1978年,中国领导层开启了一系列的经济改革措施,旨在放开市场、吸引外资和提高生产效率。
这些改革政策的实施逐渐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在上世纪80和90年代,中国进一步推动了市场经济的发展。
国有企业逐渐进行了改革,允许民营企业的发展。
此外,外资也被鼓励进入中国市场,为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提供了资金和技术支持。
21世纪初,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这标志着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更加突出。
中国成为全球贸易的重要参与者,并通过与其他国家签订自由贸易协议进一步扩大了其市场规模。
如今,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仅次于美国。
其庞大的消费群体和制造业实力为全球经济提供了巨大的推动力。
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对全球经济格局的影响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崛起对全球经济格局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中国市场的庞大消费群体为全球企业提供了巨大的市场机会。
众多跨国公司纷纷进入中国市场,通过满足中国消费者的需求来实现增长。
这使得中国市场成为全球品牌争夺的焦点,并推动了全球贸易的增长。
其次,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制造业国家,为世界各地提供了大量的商品和服务。
中国的制造业优势使其成为全球产业链的重要一环。
众多外国企业选择在中国设立生产基地,以利用其庞大的劳动力和成本优势。
此外,中国积极参与国际合作,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
中国倡导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提出“一带一路”倡议,旨在促进亚洲和欧洲之间的经济联系。
这为全球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和动力。
然而,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崛起也带来了一些挑战和风险。
中国经济增长的放缓、贸易摩擦、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都对全球经济产生一定的影响。
]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反思
2001年11月23日,中国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中国加入WTO议定书》中第15条确定补贴和倾销时的价格可比性,使中国在此后15年内获得市场经济国家地位成为问题。
尽管目前已有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新西兰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国家地位,但美国、欧盟等在这方面尚无进展。
包括温家宝总理在内的中国政府官员向西方国家表达了中国希望获得“市场经济地位”(MES)这一正常的贸易待遇。
遗憾的是,2004年6月,美国关于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听证会和欧盟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初评,均未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由此可以看出,中国最终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的努力,很难毕其功于一役,无论是接受西方从宏观层面对中国经济整体进行市场化评估,还是沿用目前过于微观的、以企业为基础的评估方法,均将使问题更加错综复杂,在这个问题上,较为可取的思路是从中观的行业层面、从由易而难的双边层面渐次展开。
不能用贸易增长来解释目前,不少西方学者和政府官员对中国遭遇的贸易摩擦轻描淡写,认为中国对外贸易飞速增长,必然同步地带来更频繁的贸易摩擦,这种说法不能成立。
第一,关于中国对外贸易的增长,和东亚先行者相比并未有更为出色之处。
日本在1954年―1981年间,外贸年均增长为14.2%;韩国在1960年―1995年间,外贸年均增长21.5%;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NIEs)在1966年―1997年间,外贸年均增长为13.1%;中国从1978年―2002年间,外贸年均增长为11.9%,因此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外贸表现,并未如西方国家所渲染的那样令人印象深刻。
中国对外贸易在全球贸易中的占比,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超过1%,到2003年底该数值在5%左右,其中将近六成为加工贸易。
可以说,尽管中国外贸有了长足发展,但从已有的历史数据来看,中国外贸对全球贸易体系的影响仍然是相当温和的。
第二,关于中国遭遇反倾销和保障措施调查的剧增,可谓令人惊讶。
20世纪90年代中国平均每年遭遇29起反倾销或保障措施调查。
论WTO与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论WTO与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作者:李向阳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6年第24期摘要:自中国2001年加入WTO以来,关于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讨论就从未停止过,实务中,中国出口的产品被反倾销、反补贴的案件也在与日俱增。
与此相关的条款体现在《中国入世议定书》的第15条。
根据条款规定,国内普遍认为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将会在2016年12月11日正式到期,中国将自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
但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对该条款的解释与我们并不一致。
本文就以国内外学者的理论研究为依据对该问题作出探究。
关键词:市场经济地位;反倾销;入世议定书第15条中图分类号:F752.02;F123.9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4-0000-02一、“市场经济地位”的来源“市场经济地位”是一个经济学术语,而不是一个国际法术语,国际法学界历来就没有对该术语作出明确定义及相关解释。
该术语来源于二战后建立的GATT多变贸易体制,虽然GATT 是一套关于国际经济贸易的法律规范,但是“市场经济地位”一词并未出现在其正式文本之中,在GATT的设立者看来,GATT的设立的目的便是为国际经济贸易提供一个公平、自由的规则框架,而“市场经济地位”本身所带的歧视性含义与GATT的初衷是相背离的。
虽然GATT涵盖协定的正式条款中没有对“市场经济地位”的含义作出解释,但是在其框架下的国际贸易实务中还是出现了相关的法律问题,而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GATT缔约方与原东欧“非市场经济”国家签订的贸易协议。
GATT的包容性使得一些实行“非市场经济”的国家和正处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国家也参与进来,但为了维护缔约方的利益,GATT允许其缔约方对这些国家采取一系列特殊措施。
例如,按照GATT的条款规定,缔约方可以自由选择是否要按照GATT的条款规定与这些“非市场经济”国家进行贸易往来。
以及,根据与“非市场经济”国家如波兰、罗马尼亚的《入世议定书》中的规定,GATT缔约方可以不对这些国家实行最惠国待遇,并采用带有专门性、歧视性的“特殊保障措施”。
从WTO的法律规则看中国如何应对市场经济地位的“非市场”阻力
经济论坛Economic ForumFeb.2017 Gen.559No.022017年2月总第559期第02期2016年12月11日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15周年,根据中国当时加入WTO的缔约条款,其他缔约国15年后不能再借口中国不具备“市场经济地位”,而以替代国产品为参照来对中国进行“反倾销”。
然而,2016年5月,欧洲议会通过了一项非立法性决议,751名议员当中的546名投票反对中国按照WTO规则自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
欧洲议会同时呼吁欧盟不要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不久,美国也宣布不会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而日本也在12月8日表示将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日本认为中国尚未解决产能过剩问题,担心中国的廉价商品大量涌入,会给日本经济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将继续对中国的反倾销调查实行“替代国”标准。
目前,“市场经济地位”之争已经成为国内各界以及世界各国高度关注的问题。
最惠国待遇是WTO的根本规则之一,同时,推行多边贸易制度也是WTO所奉行的宗旨。
如果随随便便就以所谓的“非市场经济”为理由,放弃公平公正的原则,使某个国家或者某些国家不能享受最惠国待遇,这明显违背了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和原则。
中国是世界第一大贸易国,是世界上一百多个国家的第一大贸易伙伴。
在自身发展的同时,中国始终坚持维护世界经济的健康和稳定发展。
众所周知,西方许多国家由于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经济一度低迷,事实证明,经济复苏乏力的欧洲多国正是从与中国的对外贸易当中收益良多。
2011年,欧盟仅仅通过与中国的出口贸易往来就使国内的就业岗位较上年增加了将近300万个。
然而,在这样的事实面前,欧盟早早就提出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令人怀疑其真实的动机。
一、“市场经济地位”概念的由来“市场经济地位”的概念是一个贸易领域的术语而并非一种经济制度,在WTO的相关法律中,也没有任何关于“市场经济地位”的条款。
这也就是说,中国走自己的市场经济道路是不需要西方国家承认的,同时,根据《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的规定,2016年之后,其他国家必须遵守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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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的话,则如何确定产品成本价格呢,按照之前的做法,缔约国 更倾向于采用“替代国”的方式,但这和第 15 条的 (d) 款相冲突, (d) 款的效力又会被否定,这和条约解释的“有效性原则”相违背。 如果不采用“替代国”原则的话,议定书又没有提出其他的解决方 法,这样反而制约了贸易的正常进行。所以,如果要使第 15 条 (d) 款的终止性条款生效,即 (a) 款 (ii) 项失效的话,为了避免不必要的 歧义和法律缺陷,(a) 款的 (i) 项也应当同时失效。
虽然 GATT 涵盖协定的正式条款中没有对“市场经济地位”的 地位”作出了终止性规定,即无论如何,中国在加入 WTO 的 15 年
含义作出解释,但是在其框架下的国际贸易实务中还是出现了相关 后第 15 条的 (a) 款 (ii) 项自动失效,缔约国无权再以替代国的形式
的法律问题,而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 GATT 缔约方与原东欧“非市 对中国的出口商进行反倾销措施,我们认为中国到时也将自动获得
以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需要和市场环境的变化,聘用能力较强的专 业人才,利用新型的用工制度,有选择本企业的员工,提高企业 的生产能力和生产效率,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拓宽企业的发展前 景。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通过分析劳动经济效益,找出影响劳动经济效益的 因素,制定合理、科学的提高劳动经济效益的方法是本文的关键。 劳动经济效益的提高,不仅能提升企业的经济发展速度,提高企业 的拉动生产力和劳动生产率,也会拓宽企业的发展前景,为企业的 未来发展寻找方向。
贸易规则的制定者,其国内的贸易类立法往往很快会体现在国际贸 式的终止本身就意味着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自动获得,当然也
易的规则之中。尤其是随着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以 就无所谓之 (a) 款 (i) 项中国的生产者要证明自己的产品是否满足市
及在国家舞台的影响力的不断扩大,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便开始 场经济条件这一说法。
“特殊保障措施”以及在反倾销过程中所被采用的“替代国”原则 15 条 (a) 款 (ii) 项的终止也将导致 (i) 项的终止,因为该条 (i) 项和
的做法却是相同的。
(ii) 项本身就是一体的,可以看作是一个硬币的正反面,一面的消
美国和欧洲国家作为 GATT 和 WTO 的主要发起者和相关国家 失肯定会导致另一面的消失,因此,对中国所采用的“替代国”方
现在其正式文本之中,在 GATT 的设立者看来,GATT 的设立的目 使得我国的国际贸易往来产生了严重的贸易壁垒,进而使得从我国
的便是为国际经济贸易提供一个公平、自由的规则框架,而“市场 出口的商品被反倾销、反补贴的比例日益增加。
经济地位”本身所带的歧视性含义与 GATT 的初衷是相背离的。
同时,《入世议定书》第 15 条 (d) 款也对中国的“非市场经济
下,“市场经济地位”条款也正式从其国内法上升到了国际法范畴, 第 15 条仅是对反倾销的特殊规则所作出的规定,并没有权限对是
并隐含在 GATT 和 WTO 规则之中,以及明示在一些国家的《入世 否具有“市场经济地位”作出规定。同时该观点也认为,第 15 条
议定书》的正式条款之中。
(d) 款所规定的仅是本条 (a) 款 (ii) 项的效力终止,而本条的各款各
其次,根据条约解释的“有效性原则”,在解释条约的文本时 尽量保持其有效性,如果按照第 2 种观点,第 15 条 (a) 款 (ii) 项的 失效不当然影响 (i) 项的效力,那么缔约方在适用 (i) 项时,即让中 国厂商来证明其产品满足市场经济条件,如果满足便毫无争议地采 用中国国内的价格和成本,但如果中国厂商不能证明或证明不满足
参考文献:
[1] 张 世 民 . 浅 谈 对 劳 动 经 济 效 益 的 分 析 研 究 [J]. 经 营 管 理 者 ,2015,04:269-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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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
论 WTO 与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李向阳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摘要:自中国 2001 年加入 WTO 以来,关于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讨论就从未停止过,实务中,中国出口的产品被反倾销、反补 贴的案件也在与日俱增。与此相关的条款体现在《中国入世议定书》的第 15 条。根据条款规定,国内普遍认为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 将会在 2016 年 12 月 11 日正式到期,中国将自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但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对该条款的解释与我们并不一致。本文 就以国内外学者的理论研究为依据对该问题作出探究。
场经济”国家签订的贸易协议。GATT 的包容性使得一些实行“非 “市场经济地位”。
市场经济”的国家和正处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国家也参与进 三、对中国是否自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的争议
来,但为了维护缔约方的利益,GATT 允许其缔约方对这些国家采
按照《中国入世议定书》的书面语言,中国将在 15 年之后,
四、结语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自由化的逐步加大,中国无论是从理论还是 实践层面都完全符合“市场经济地位”的要求。但中国经济的强大 同时也引起了传统发达国家的敌视,因此,在以后的国际规则制定 中,我们务必要保持一颗谨慎之心,并以国家的整体利益为导向。
参考文献:
[1] 朱 兆 敏 . 论 世 界 贸 易 组 织 与 中 国 的 市 场 经 济 地 位 . 法 学 ,2015(9):88-96.
2. 应用现代化企业管理方式 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方式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最为有效的 手段或者方法,所以要应用现代化的企业管理方式,调整企业内部 结构,使企业的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现代化 管理方式主要包括:管理思想、管理组织、管理方法和管理人员四 个方面,当然还包括其它很多的方面。企业经营者要树立马克思主 义思想观念,遵守法律法规,完善企业管理制度,运用多种手段或 者方法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企业人员要有创新意识,夯实专业知 识,提高实践能力,为企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3. 完善用工制度 企业员工分配不合理、不科学是当今所有企业具有的问题,所
担忧起来。而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贸易性组织,WTO 自然也成了它
( 二 ) 中国不能自动获取“市场经济地位”
们施展手段的平台,因此,作为限制发展中国家贸易的“非市场经
其中比较典型的学者是欧洲的 O’Connor, 他认为,第 15 条 (a)
济地位”原则再次被它们扩大化。正是在美、欧等发达国家的推动 款 (ii) 项的效力终止并不必然导致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获得,
语,国际法学界历来就没有对该术语作出明确定义及相关解释。该 产、销售满足市场经济条件,则进口国可以不按照中国的国内价格
术语来源于二战后建立的 GATT 多变贸易体制,虽然 GATT 是一套 来确定产品的价格可比性,并可以用“替代国”的方式来确定这些
关于国际经济贸易的法律规范,但是“市场经济地位”一词并未出 产品的价格。而正是由于这一带有明显歧视性色彩的条款的出现,
的《入世议定书》中的规定,GATT 缔约方可以不对这些国家实行 乎并不如我们所期望的那么乐观。当前,除了中国的友好贸易伙伴
最惠国待遇,并采用带有专门性、歧视性的“特殊保障措施”。同 外,一些国家似乎对中国即将到来的“市场经济地位”持否认态
时,根据 GATT 第 6 条的规定,在采取反倾销措施的时候缔约方可 度,尤其是作为贸易大国的美国,更是采取各种措施来完全否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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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的规定应当作出与之前不同的解释,即是否满足市场经济条件的 举证责任应当由中国的生产者转移至产品进口国,受调查的中国生 产者不再负担原来的举证责任。
以上的三种观点都有其相应的理由,但却都有失偏颇。笔者觉 得对于《入世议定书》第 15 条的解释应当严格按照解释学的方法 来进行。从 WTO 的规则体制来看,《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规定是 适用于《入世议定书》的,因此,在理解第 15 条时页应当严格按 照《维也纳条约公约》的解释原则来进行。
由此看来,GATT 自诞生以来就有着“市场经济地位”这一内 世议定书》第 15 条的条款,学界主要存在着三种完全不同的看法。
涵的存在,原东欧国家的《入世议定书》虽然内容结构上不尽相
( 一 ) 中国将自动取得“市场经济地位”
同,但它们由于是“非市场经济”国家,并因此被缔约方实施的
持此观点的典型学者有新加坡的 Henry Gao,该观点认为,第
( 三 ) 采取折衷的态度
15 条 (a) 款,其大致意思是,对于从中国进口商品的 WTO 缔约国
该认为第 15 条 (a) 款 (ii) 项的终止并不必然导致该条其他条文
来说,可以用两种方式来确定这些商品的价格,第一、如果接受调 的终止,中国也不能自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但是对于 (a) 款 (i)
二、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项之间又是相互独立的,因此中国在反倾销规则中并不能获得和其
我国于 2011 年加入 WTO,并签署了《中国入世协定书》等一 他缔约国一样的平等地位,中国也不能自动获得“非市场经济地
系列法律性文件,但这些文件中并没有关于“市场经济地位”的明 位”。
确说明,只是在第 15 条 (d) 款出现了“市场经济体”一词。联系第
首先,从文义解释的角度来看,《入世议定书》第 15 条 (a) 款 只是对反倾销、反补贴作出的规定,并未提及到“市场经济地位”, 因此第 15 条的失效也只是证明中国在反倾销和反补贴领域和其他 国家的地位相当,中国不应再受到不公正的贸易制裁,而是否为 “市场经济地位”,其差异性在具体的实际操作中也是通过“反倾 销”、“反补贴”来体现的,如果在这两个领域中国都能得到和其 他国家同样地位的话,当然也就可以反推出中国具有“市场经济地 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