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

合集下载

退耕还林的重要意义

退耕还林的重要意义

退耕还林的重要意义 It was last revised on January 2, 2021“退耕还林”的重要意义退耕还林就是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出发,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停止耕种,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因地制宜地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

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坡耕地退耕还林;二是宜林荒山荒地造林。

1 退耕还林的意义退耕还林工程是从我国发展和生存的战略高度出发,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增加森林树种植被、恢复秀美山林、维护自然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进而实施的一项重大生态工程。

是党和国家领导人着眼于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局,审时度势,面向新世纪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近几年的实践证明,退耕还林对改善生态环境、改变不合理生产方式、加快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实施退耕还林不仅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从眼前利益看,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是提高我国国土绿化水平、控制水土流失、恢复森林植被、改善生态环境的有效途径,是纳入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六大林业重点工程的重要项目。

从长远利益看,退耕还林更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在看到上述意义的同时,我们还认为退耕还林工程在不断深入的过程中还具有其特殊的意义。

实施退耕还林,既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的水土流失问题,提高水源涵养能力,改善长江和黄河流域地区的生态环境,有效地增强这一地区的防涝、抗旱能力,提高现有土地的生产力;又能为平川地区和中下游地区提供生态保障,促进平川地区和中下游地区工农业取得更快的发展。

因此,实施退耕还林不仅能够促进长江和黄河流域等地区林业生产力及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也有利于全国生产力的健康发展,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退耕还林是改变农民传统耕种习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

退耕还林的生态作用及实施措施

退耕还林的生态作用及实施措施

退耕还林的生态作用及实施措施退耕还林是指将曾经耕种的土地恢复成林地,以达到保护环境和生态的目的。

其生态作用有五个方面:一、增加植被覆盖。

退耕还林可以使原本被耕种、荒废或者利用不当的土地,重新植被,增加了植被覆盖率,保护了生态。

二、防止水土流失。

高覆盖的植被会在地表形成行径,缓慢地将水输送到更远的地方,减少雨量的冲击,降低了水土流失的风险。

三、促进气候调节。

退耕还林促进森林和其他植被的恢复和保护,通过透水和透气性,为地球吸收大量的二氧化碳和氧气,减少碳排放量和氧气量的消耗,正面影响气候。

四、保护野生动植物。

退耕还林有助于恢复和保护植物和动物栖息地,避免了种群的消失和生态平衡的破坏。

五、增加农业资源。

退耕还林使在森林中生长的物种丰富,并且可以为农业提供资源。

一、合理规划,选择合适的土地。

选择成本较低的弃耕田、退化草地、荒山等地块,以提高整个退耕还林项目的效益。

二、扩大植被覆盖面积,增加人工造林栽种功率,同时注重生态修复和保持生态平衡。

落实植被保护和生态修复,防止破坏生态平衡。

三、建立保护措施,预防非法伐木者的侵害。

加强森林火灾等危险的防范措施,切实保护退耕还林的成果。

四、科技支撑。

结合现代技术,提高树种的选育、林业技术、发展生态旅游等发展手段,增强退耕还林项目的发展潜力。

五、政策支持。

建立专业队伍,设立政策支持机构,推行激励制度,提供农民和村民相应的培训和资金支持,营造社会支持和鼓励的氛围。

通过退耕还林,可以改变较差的生态环境,恢复自然生态,促进生态文明。

为保护生态环境、减缓人为对地球的影响,提供生态公共财产服务和生态产品资源提供提供重要手段,实现可持续发展。

退耕还林是什么意思

退耕还林是什么意思

退耕还林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把开垦山林而形成的耕地重新种植上树木。

退耕还林就是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出发,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停止耕种,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因地制宜地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

退耕还林是我国的政策,是国家为了保护环境而制定的政策,如果对耕地实行还林政策的,是需要给予农民一定的补贴的。

我国退耕还林制度是指为了保护并改善生态环境,减少耕地面积,使得由于水土流失和土地风沙化所带来的自然灾害问题大量减少,通过植树造林,逐渐恢复生态系统并制定合理的生态补偿、经济援助的措施。

退耕还林细则范文

退耕还林细则范文

退耕还林细则范文
一、定义
退耕还林,即调整农田边缘植被并结合植物更新技术,将废弃和弃耕
耕地开垦成森林植物群落的技术措施。

二、退耕还林的目的
1、保护生态平衡。

(1)恢复退化的自然生态系统。

(2)改善土地
质量,例如在沙地上覆盖植被,维持土壤肥力,保护土壤结构,减少水土
流失;(3)减少和控制灰尘污染,保护地表河流,平衡温室气体的排放。

2、抑制夏季温度升高,改善地表温度、降低城市热岛效应。

3、提高生态栖息地,减少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物和植物的生活
环境,为生物多样性的改善和恢复提供便利条件。

4、提供人们休闲娱乐的场所,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三、退耕还林的技术措施
1、植被恢复技术:即在退耕还林区域建立森林植被,以达到恢复自
然生态系统、改善土地质量并保护地表水源的目的。

具体包括:(1)在
耕地边缘种植有树木、常绿灌木及多花植物,以改善地表微气候;(2)
耕地边缘应以弱草和矮乔木为主,少量植树,建立具有气候调节功能的小
林带;(3)还原原貌,修复山丘,恢复自然植被;(4)重新建立湿地生
态系统,使湿地得到有效改善。

退耕还林标准

退耕还林标准

退耕还林标准
退耕还林政策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粮食补助:根据流域不同,补助标准也有所不同。

在黄河和海河流域,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200斤粮食;而在长江和淮河流域,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300斤粮食。

2. 现金补助: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20元,补助年限和粮食补助相同。

3. 种苗和造林费补助:每亩一次性补助50元。

4. 宜林荒山荒地、荒滩、荒沙造林补助:只补助种苗和造林费,每亩一次性补助50元。

退耕还林政策还遵循以下原则:
1.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2. 政策引导和农民自愿退耕相结合,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

3. 遵循自然规律,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综合治理。

4. 建设与保护并重,防止边治理边破坏。

5. 逐步改善退耕还林者的生活条件。

具体实施退耕还林时,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如有更多问题,建议查阅国家林业局发布的《退耕还林条例》。

退耕还林条例(2016年修订)

退耕还林条例(2016年修订)

退耕还林条例(2016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6.02.06•【文号】国务院令第666号•【施行日期】2016.02.06•【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退耕还林条例(2002年12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7号公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退耕还林活动,保护退耕还林者的合法权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改善生态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务院批准规划范围内的退耕还林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政策措施。

第四条退耕还林必须坚持生态优先。

退耕还林应当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建设基本农田、提高粮食单产,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实施生态移民相结合。

第五条退耕还林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二)政策引导和农民自愿退耕相结合,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三)遵循自然规律,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综合治理;(四)建设与保护并重,防止边治理边破坏;(五)逐步改善退耕还林者的生活条件。

第六条国务院西部开发工作机构负责退耕还林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退耕还林有关政策、办法,组织和协调退耕还林总体规划的落实;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退耕还林总体规划、年度计划,主管全国退耕还林的实施工作,负责退耕还林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退耕还林总体规划的审核、计划的汇总、基建年度计划的编制和综合平衡;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负责退耕还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已垦草场的退耕还草以及天然草场的恢复和建设有关规划、计划的编制,以及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退耕还林还草地区小流域治理、水土保持等相关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国务院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粮源的协调和调剂工作。

退耕还林政策

退耕还林政策

退耕还林政策一、退耕还林的范围退耕还林指水土流失严重和产量低而不稳的坡耕地和沙化耕地。

其标准是:山区、丘陵区;水土流失严重,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坡度在6度以上、农民已经承包或延包的坡耕地;平原区;风沙危害严重、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农民已经承包的沙化耕地。

只要具备条件、农民自愿,应扩大退耕还林规模,能退多少退多少。

尚未承包到户及休耕的坡耕地、沙荒地,不纳入退耕还林的范围,可作为宜林荒山荒地造林。

二、退耕还林优惠政策1、要实行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人承包的政策措施,把握林权是核心,给粮是关键,种苗要先行,干部是保证的主要环节,集中连片,形成规模,达到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

2、补助政策退耕地还林补助标准粮食:黄河和海河流域每亩退耕地每年200斤,长江和淮河流域每亩退耕地每年300斤。

补助粮食一般为小麦原粮,不同地区确需调整粮食供应品种的由省政府确定,补助粮食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补助年限:还草补助2年,经济林补助5年,生态林补助暂按8年计算。

现金: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20元。

补助年限和粮食补助相同。

种苗和造林费:每亩一次性补助50元。

宜林荒山荒地、荒滩、荒沙造林补助标准,只补助种苗和造林费,每亩一次性补助50元。

3、免征农业税。

对应税耕地,自退耕之年起,不再征收农业税。

4、退耕地造林后,禁止间作粮食和蔬菜。

在确保地表植被完整,减少水土流失的前提下,可采取林果间作、林药间作、林竹间作、林草间作、灌草间作等模式,实行立体经营。

5、退耕还林要以营造生态林为主,营造的生态林比例以县为核算单位,不得低于80%,经济林比例不得超过20%。

坡度在25度以上的坡耕地(含梯田)、水土流失严重或泛风沙严重、及一切生态地位重要地区必须营造生态林,要按照先陡坡后缓坡的原则进行退耕还林,还林后实行封山管护。

在雨量较多,生物生长量高的缓坡地区,可大力发展速生丰产林、竹林和生态经济兼用林,适当发展经济林,对超过20%的经济林地,只补助种苗费。

退耕还林 生态林标准

退耕还林 生态林标准

退耕还林生态林标准
退耕还林是指将原本用于种植农作物(如玉米、小麦等)的土地重新种植树木,以改善生态环境。

生态林是指以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满足人类生态、社会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为主导功能的森林。

根据国家林业局制定的标准,退耕还林的生态林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造林作业设计需按照实现主导生态功能目标要求进行,能体现生态区域(立地条件)重要性和脆弱程度。

2. 造林整地需有环保措施,不产生新的水土流失,能最大限度保留原生植被。

3. 造成林树种以适应性强,根系发达,固土力强,抗逆性好,具有优良生态特性的乡土树种为主或造林初植密度比较合理。

4. 树种配置模式基本符合多树种、多层次,混交比例达30%或造林的第二
年灌草覆盖度达到以上,混交方式因地制宜,科学合理。

5. 造林后,对林地不采取全面垦复、全面割灌除草等集约经营措施,主要依靠自然地力形成林分植被。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查阅国家林业局发布的退耕还林政策文件或咨询当地林业部门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转移,有利加快城市化进程
(二)工程业主承包经营
在退耕还林工程实施过 程中,由于种种主客观原因 ,各地在退耕还林政策的掌 握和落实上存在差异 ,一 些地方在退耕还林工程大户 承包经营方面出现了一些亟 待研究和解决的突出问题。
(二)工程业主承包经营
主要表现在:
一、有的业主没有直接与农户签订退耕还林土地承包合同,违 背了农户意愿 二、有的业主未征求农户的同意,直接把以前租用农户的土地 用来实施退耕还林,擅自改变了土地类别 三、有的业主与农户签订的退耕还林土地承包合同期限短、租 金低廉,而且没有约定事项
(一)政府操作行为
基层官员因“超额 ”完成退耕还林任务受到嘉奖
农民因“退耕”(实际是续耕 )而双丰收:既拿补 贴,又继续种庄稼
(一)政府操作行为
变政府行为为商业行为
比如:由民间成立一中介组织,就象很多发展 中国家从事小额贷款的非盈利机构。政府通过 拍卖特许或财政贴息贷款方式,把用于退耕还 林的粮食贷放给这样的中介机构,由中介机构 与农民签订退耕还林的商业合约进行实施。
退耕还林概念
退耕还林是指从保护和改善西部生态环境出发,
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和易造成土地沙化的耕地, 有计划、分步骤地停止耕种;本着宜乔则乔、宜灌则 灌、宜草则草,乔灌草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地造林 种草,恢复林草植被。
退耕还林范围
退耕还林地是指水土流失严重和产量低而不稳的
坡耕地和沙化耕地。 其标准是:
农业资源与区划
我国退耕还林的现状及推行利弊、成效
农学131第二组成员: 侯玉婷 2013010030 毛丹丹 2013010026 许艳萍 2013010027 周瑶 2013010031 朱宇坤 2011010031
退耕还林
(一)退耕还林概念及范围 (二)退耕还林相关政策 (三)退耕还林成效 (四)退耕还林推行利弊
第七条 国家对退耕还林实行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制。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保 证退耕还林中央补助资金的专款专用,组织 落实补助粮食的调运和供应,加强退耕还林 的复查工作,按期完成国家下达的退耕还林 任务,并逐级落实目标责任,签订责任书, 实现退耕还林目标。
退耕还林推行利弊
(一)政府操作行为
当然,在退耕还林中,变政府行为为市场行 为,改官员操作为民间操作,只要各级官员不借 此营私舞弊,贪赃枉法,并进而严肃法纪,保护 产权,保护正当经营,是有把握成功的。
这样,不仅会推动退耕还林,保护生态环境 和西部开发,而且会对中国市场制度的建设作出 巨大贡献 。
(二)工程业主承包经营
大户承包造林给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带来的好 处不仅能够加快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进度,提高工 程建设质量,而且还能较好地解决工程资金投入 渠道单一、资金严重不足、技术力量不够等实际 问题。
(二)工程业主承包经营
主要表现在:
一、业主承包经营促进了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 二、业主承包经营提高了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质量 三、业主承包经营能够有效地保护和巩固造林成果 四、业主承包经营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促进农村劳动力
宜林荒山荒地、荒滩、荒沙造林补助标准,只补助种苗和造林费,每亩一次性 补助50元。
退耕还林成效
2008年—2011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专项 资金462亿元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各项建设任 务进展良好,促进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 社会效益的统一,取得了明显成效。
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5个方面:
严加保护,对宜林荒山荒地尽快恢复林 草植被,并实行严格管护,确保绿化成果。
以粮代赈: 对退耕还林的农户,国家按一定标准无
偿提供粮食,实行以粮食换生态,保证 农民退耕之后吃饭有保障,收入不减少, 以调动农民退耕还林还草的积极性。
个体承包: 将造林种草和植被保护的任务,采取承
包的方式,落实到户、到人,按谁退耕、 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的政策,具体 以责任制的形式,明确造林种草者权益, 落实管护措施,责权利挂钩,使群众在 获得利益的同时,为生态环境建设做贡献。
(1)林木保存率保持在较高水平; (2)退耕农户口粮自给能力进一步增强; (3)退耕农户收入快速增长; (4)退耕农户生活方式发生可喜变化; (5)退耕农户长远生计有了基本保障。
退耕还林成效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计划
、财政、农业、水利、粮食等部门在本级人 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本条例和规定的 职责分工,负责退耕还林的有关工作。
退耕还林相关政策
粮食:黄河和海河流域每亩退耕地每年200斤,长江和淮河流域每亩退耕地
每年300斤。补助粮食一般为小麦原粮,不同地区确需调整粮食供应品种的由 省政府确定,补助粮食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补助年限:还草补助2 年,经济林补助5年,生态林补助暂按8年计算。
现金: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20元。补助年限和粮食补助相同。 种苗和造林费:每亩一次性补助50元。
(一)政府操作行为利弊及对策 (二)工程业主承包经营的利弊及对策
(一)政府操作行为
西部地区自然条件恶劣,生态环境很差, 退耕(退牧 )还林,保护生态,是西部开发成败 的基础和关键 。
政府决定,退耕1亩,补助粮食150公斤 连续7年
上报亩数
下级
上级
下拨粮食
(一)政府操作行为
例如:某省计划退耕还林 9.3万 公顷 结果上报 1O.7万 公顷 实际还不到 6 .7万 公顷
山区、丘陵区--水土流失严重,粮食产量低而不稳 、坡度在6度以上、农民已经承包或延包的坡耕地; 平原区--风沙危害严重、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农民 已经承包的沙化耕地。
只要具备条件、农民自愿,应扩大退耕还林规模 ,能退多少退多少。
尚未承包到户及休耕的坡耕地、沙荒地,不纳入 退耕还林的范围,可作为宜林荒山荒地造林
退耕还林相关政策
退耕还林是我国实施西部开发战略的重要政策 之一,其基本政策措施是“退耕还林,封山绿化 ,以粮代赈,个体承包”。
国家实行退耕还林资金和粮食补贴制度,国家按照核定的退耕 地还林面积,在一定期限内无偿向退耕还林者提供适当的补助粮食 、种苗造林费和现金(生活费)补助。
退耕还林相关政策
封山绿化: 对工程区内现有林草植被采取封禁措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