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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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公示操作指南(图示).doc

企业信息公示操作指南(图示).doc

企业信息公示操作指南(图示)企业在信息公示前,应仔细阅读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上的《企业信息公示操作须知》,按照规定完成年报信息公示和即时信息公示。

下面以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为例,图解具体操作流程。

1.公示系统主页。

企业信息公示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

企业登录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湖北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模块或直接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网址:/,见图1),按系统提示和操作指南的指引,完成用户注册、信息填报和提交公示。

2.用户注册及登录。

在公示系统主页上点击搜索框下方的“企业公示信息填录”进入“用户登录”页面(见图2)。

首次登录请点击图中的“申报用户注册”,进入用户认证和联络员信息采集页面;已经注册的用户,输入注册号和设定的密码、验证码直接登录。

首次登录企业在用户认证和联络员信息采集页面(见图3),输入完整的营业执照注册号后,系统自动显示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和证件类型,请输入正确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证件号码,设置密码并确认,输入接收验证码的手机号码,然后点击“获取验证码”,将收到的手机验证码录入。

接着录入联络员相关信息后点击“注册”,系统会提示注册成功,并跳转到企业信息公示页面。

如果系统提示输入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件号码错误,企业应派人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等证件到所属登记机关进行核对修改,修改正确后再进行注册。

3.年度报告在线填录。

注册成功或直接登录后,进入企业信息公示页面(见图4),点击“年度报告在线填录”,进入年报信息填报。

企业填报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存续状态、网站或网店信息为报送年度报告时的信息,其他信息为企业年度报告年份12月31日的信息。

(1)基本信息填报。

按照页面显示内容进行填报(见图5-1、5-2),其中是否有网站或网店、是否有投资信息或购买其他公司股权、有限责任公司本年度是否发生股东股权转让等三项内容,根据企业实际选择“是”或“否”。

上海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攻略

上海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攻略

上海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攻略根据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发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凡于2013年12月31日之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分支机构(另在自贸试验区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除外),及以选择公示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在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通过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录上海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13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那么,就以上海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公示为例,让我们带您一起学习企业信息公示攻略。

现在,请您准备好以下物品:1、法人一证通(俗称U棒)及密码;2、一台装有IE浏览器的电脑(注意:IE浏览器的版本为8、9、10。

若您电脑的操作系统为64位,请保证您的使用的IE浏览器为32位)。

第一步:登录1、登录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https:///shaic/)。

2、点击下方图片“上海市企业信息公示系统”。

3、请阅读友情提示,点击“下一步”。

注:若您的IE浏览器版本低于8、9、10,请升级至8、9、10版本;如您的IE 浏览器版本高于8、9、10,请您卸载您现有IE浏览器,并下载8、9、10版本重新安装。

4、点击下图所示“企业公示信息填报”。

5、请插入法人一证通、并输入法人一证通密码,点击“登录”进入企业信息公示填报界面。

第二步:年度报告在线填报1、点击“年度报告在线填报”图标,进入“年度报告在线填报”界面。

1、在“以上内容知悉并承诺”前勾选,并点击“确认”键。

3、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填写基本信息。

注:①、带*号的为必填项。

②、【报告年度】、【企业名称】、【注册号】三项为默认状态,不可进行修改,进行公示的人员须进行信息准备性的核对。

③、【是否有网站或网点】、【企业是否有投资信息或购买其他公司股权】、【有限责任公司本年度是否发生股东股权转让】、【企业经营状态】四项,无默认选项,均须公示人员手动选择。

企业信息公示操作指南

企业信息公示操作指南

3、登录地址的选择之一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登陆操作演示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登陆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登陆
3、登录地址的选择之二
• 宁夏红盾信息网 • • 登陆操作演示
宁夏红盾信息网的登陆
确认信息准确无误 后点击提交并公示
2.其他公示信息填报
点击此处进行 其他自行公示 信息填报
点击添加
填写信息后点 击保存
确认信息后,点 击保存并公示
点击添加
填写信息后点 击保存
点击添加
填写信息后点 击保存
点击添加
填写信息后点 击保存
点击添加
填写信息后点 击保存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企业信息公示操作步骤
目录:
• 1.登录全国企业公示系统浏览器的选择及设置(5~11) • 2.进入全国企业公示系统浏览器途径的选择(12~22) • 3.联络员首次备案(23~27)
• 4.联络员登录(28~30)
• 5.年报填写步骤(32~44) • 6.其他即时信息填写步骤(46~57)
• 7.有关问题的说明(58~82)
360浏览器
2、浏览器的设置
点击查看浏览器 版本 如果打开浏览器 上方没有工具、 帮助按钮,点击 键盘上的alt键
2、浏览器的设置
点击关闭弹出窗 口阻止程序
2、浏览器的设置
上一步关闭后, 查看显示是启用
2、浏览器的设置
在宁夏公示系统 首页中有关于浏 览器的说明
3、登录地址的选择
1.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宁夏红盾信息网
(2)按给出的题目,计算结果后填写
验证码录入的 是计算结果
• 说明:括号内的数字表示ppt页数。

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指南

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指南

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指南一、公示企业即时信息的主体在我省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

二、企业公示即时信息的法律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

三、企业公示即时信息内容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3、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4、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5、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6、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四、企业公示即时信息的时间和途径1、企业应当自即时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2、由于《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为保证企业公示信息的连贯性,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信息在2014年3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发生变动的,公司应当于2014年12月31日之前通过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在2014年10月1日以后发生变动的,自变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3、2014年3月1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新设立的公司,其股东情况由工商部门公示,而每个股东出多少资、以什么方式出资、什么时间出资等出资信息由公司公示。

五、企业公示即时信息程序1、登录“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点击链接“即时信息申报”模块,选择“普通登录”。

2、企业通过填写用户名(企业名称全称)、密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合伙企业填写执行合伙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进入企业即时信息公示页面。

3、企业按要求将即时信息内容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予以保存;经确认填写内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完成即时信息的公示。

公示系统自动将企业即时信息向社会公示。

六、企业公示即时信息注意事项1、企业对公示即时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2、企业发现其公示的即时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可以进行修改,修改时的登录方式同上。

(完整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企业年报操作指引

(完整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企业年报操作指引
点击‘添加’信息。点击保存进入股权变更基本页面, 再点击保存。
点击‘保存’
第十二步:进入对外投资信息页面。可添加多条对外投资信息,也可修改或
删除信息。说明:仅填报投资设立境内企业的信息(不包
括设立
的分公司)。
点击‘添加’,填 写对外投资信息
第十三步:点击添加,填写外投资信息。点击保存,进入填写外投资基本信 息页面,再点击保存
第十九步:进入预览页面。说明:用户需审查填报内容,可点击“预览打
印”;审核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公示”。如未点击“提交并
公示”,
则本年度年度报告公示未完成。
点击‘预览打印’,可 查看该年度年报情
况并可打印出来
点击‘返回修改’, 则可以修改该
年度年报
第二十步:点击预览打印,注意:请仔细核对填报信息,需对公示信息的 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点击打印即可打印,无需打印点击关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 企业年报操作指南
年报填写
第一步:登陆首页面(使用工商联络员登录或数字证书登录)。 在首次【企业公示信息填报】之前,请先 【企业联络员 注册】,若注册信息发生变化请【企业联络员变更】!
点击‘登录’
未注册的用户,
登录信息要变 更,点击这里
数字证书登录:插入证书后点击数字证书登录,输入密码和验证码 后登录。
使用数字证书登 录,点击这里
点击登录
点击‘登录’
第二步:进入登陆后首页。
点击年度报 告填写
点击'查看或打印', 可查看和打印已
提交的年报
本年度年报截止日 期前,可点击'编辑'
修改年报
第三步:选择填报年度。如往年未填报,须先补报,再报送本年度的年报。

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模板

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模板

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信息的监督管理,提高企业透明度,保护交易相对人和债权人利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

第三条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是指企业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其基本情况、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重要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制度。

第四条企业信息公示分为年度报告公示和即时公示。

年度报告公示是指企业每年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年度报告,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即时公示是指企业在发生特定事项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

二、年度报告公示第五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

第六条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企业基本情况,如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法定代表人等;(二)企业经营状况,如主营业务、营业收人、利润总额等;(三)企业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等;(四)企业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五)企业股权变更信息,如股东股权转让等;(六)企业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七)企业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八)企业受到行政处罚信息;(九)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第七条企业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

企业不得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八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对企业提交的年度报告进行审查。

对年度报告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要求企业改正或者补充。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查询企业年度报告,并对企业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提出质疑。

企业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三、即时公示第十条企业发生以下事项时,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即时公示:(一)企业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二)企业股权变更信息,如股东股权转让等;(三)企业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四)企业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五)企业受到行政处罚信息;(六)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_实际经营场所信息公示操作指南【适用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_实际经营场所信息公示操作指南【适用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实际经营场所信息公示操作指南
【适用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
社】
即时报填写
第一步登录首页面
支持使用工商联络员登录、数字证书登录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在首
数字证书登录:插入证书后点击数字证书登录,输入密码和验证码后登录
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使用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小程序(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
第二步登录后首页
第三步实际经营场所信息
点击其他自行公示信息填报,进入其他自行公示信息填报页面,点击实际经营场所信息,系统弹出填写须知,见下图:
填写须知页面点击确定后,进入实际经营场所信息列表页。

第一步:点击添加按钮,显示添加页面
1.手动选择市、区县、街乡镇,街乡镇支持输入关键字查询。

2.手动填写所在楼宇名称,即大夏名称。

3.手动填写详细地址,如道路、小区、门牌号、楼栋号、单元室等。

第二步:点击添加页面保存按钮
点击添加页面保存按钮后,实际经营场所信息会展示在列表中,可暂存或提交并公示。

第三步:点击列表页面暂存或提交并公示按钮
点击暂存,公示状态为未公示;点击提交并公示,公示状态为已
公示,且系统会显示公示日期。

暂存或提交并公示后,均可修改或删除。

第四步北京市信用网公示
提交并公示后,实际经营场所信息将会在北京市信用网记于企业名下进行公示。

提交并公示后再次修改实际经营场所信息,修改后的实际经营场所信息和变更记录均会在北京市信用网记于企业名下进行公示。

北京市信用网地址:/
具体公示位置见下图:。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介绍与应用操作指南(精)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介绍与应用操作指南(精)

个 体 工 商 户 书 面 年 度 报 告 方 法
属地工商所或登记机关
年度报告
书面送交
业务系统
个体户 工商人员
打印机
收讫单
公示已年报标 识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 .c
个 体 工 商 户 书 面 年 度 报 告 操 作 及 要 求
综合业务管理系统 个体户书面年度报告 1.输注册号尾码确定书面年报的个体户 2.监管所不正确的,需注册号全码查找 3.输入年度报告中的经营情况、党建、团 建等纯数字信息,选择行政许可证件 4.确认保存年报 5.打印《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收讫》 个体户送交到工商机关的,应当场录入,并打 印收讫盖章给当事人。 户外工作时收到书面年报的,应当场填写收讫 给当事人,并在10个工作日内录入。 书面年度报告应存档 对有网络经营的个体户建议业主网上自主填报
知识产权
受到 处罚情况
受到的所 有行政处 罚简况
股东认缴实缴 及变更情况、 股权变更情况
可当前情况、 出 质 登 记 情况 变更情况
企 年度报告: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业 先年12月份成立的也需要报 公 示 2013年度:从10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 信 息 明年上半年的重叠期 求报 送 农民专业合作社从明年开始 告 6月30日后:书面申请方可修改 公 示 书面申请方可补报 要 个体户:从2014年度起不存在补报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不报
抽查检查结果是企业的重要诚信信息
企 业 经 营 异 常 名 录 管 理
抽查检查 未按期 报送公示 企业信息
隐瞒真 实情况 弄虚作 假
无法联系
决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审批
3年后未改正 列入严重违法名 单
申请移 出 移出审 批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 .c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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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指南
一、公示企业即时信息的主体
在我省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

二、企业公示即时信息的法律依据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

三、企业公示即时信息内容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3、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4、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5、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6、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四、企业公示即时信息的时间和途径
1、企业应当自即时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2、由于《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为保证企业公示信息的连贯性,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信息在2014年3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发生变动的,公司应当于2014年12月31日之前通过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在2014年10月1日以后发生变动的,自变动之
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3、2014年3月1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新设立的公司,其股东情况由工商部门公示,而每个股东出多少资、以什么方式出资、什么时间出资等出资信息由公司公示。

五、企业公示即时信息程序
1、登录“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点击链接“即时信息申报”模块,选择“普通登录”。

2、企业通过填写用户名(企业名称全称)、密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合伙企业填写执行合伙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进入企业即时信息公示页面。

3、企业按要求将即时信息内容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予以保存;经确认填写内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完成即时信息的公示。

公示系统自动将企业即时信息向社会公示。

六、企业公示即时信息注意事项
1、企业对公示即时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2、企业发现其公示的即时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可以进行修改,修改时的登录方式同上。

修改前后的内容将一并公示。

企业公示即时信息错误、遗漏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企业承担。

3、企业公示的即时信息内容涉及登记、备案事项,如股东
出资情况、股权变更情况,与工商机关的登记、备案情况不一致的,不能将公示内容视为已经变更登记,企业须按规定到工商机关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4、企业完成即时信息公示后,可登录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自己公示的即时信息内容;如果发现即时信息未能在公示系统公示,请与核发其营业执照的工商机关联系。

联系电话请见公示系统“公示指南”中的《河北省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咨询电话一览表》。

5、企业需要咨询即时信息公示工作的,请与核发其营业执照的工商机关联系。

联系电话请见公示系统“公示指南”中的《河北省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咨询电话一览表》。

七、企业不按照规定公示即时信息的法律责任
1、企业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履行公示义务,被发现后,将由工商机关责令在10日内履行;企业应当在责令期限内(10日)依法履行公示义务;企业未在责令的期限内公示即时信息的,工商机关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2、企业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之日起,三年内仍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3、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日起,3年内,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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