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办法
吉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要求

附件8:吉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要求博士研究生1、要求(1) 论文评审:所有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论文评审工作(5份)均以“双盲”评审方式进行。
(2)答辩委员会组成:由5至7名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应有两位校外专家(不含校外在我校兼职的博士生导师)。
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尽量聘请博士生导师,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指导教师以外的博士生导师担任。
(3)学位授予材料的填写打印:答辩申请者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论文答辩系统”核对基本信息并提出答辩申请,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查通过后,即可通过系统打印学位授予材料。
所有表格使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
打印的表格中如有需填写的空项,请用蓝黑、黑色墨水钢笔或碳素笔手写填入。
(4)学位论文提交:答辩结束后,每位学位申请者须向所在培养单位上交至少四本精装博士学位论文。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所收材料的送交地点和方式,请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位材料归档规定》(校研院字〔2003〕10号)中的具体要求执行。
博士学位论文的撰写及装潢必须按学位办公室制订的《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及装潢规范》(见附件二)撰写和装订。
电子版论文按照《吉林大学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电子版和电子照片提交办法及要求》(见附件四)在网上提交。
2、答辩申请和资格审查每位学位申请人在申请答辩时,首先要使用个人的学号和密码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点击“答辩人基本信息审核”,对个人信息进行核对。
在确保本人基本信息无误且培养单位对基本信息审核通过的情况下,在线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
电子版学位论文提交完成后,点击毕业答辩栏下的“答辩申请信息录入”,根据列出的内容将所需信息填写完整后,提出答辩申请。
如果个人基本信息有误,请按照说明向培养单位或研究生综合处提出修改申请,予以更改。
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审核。
各单位及所在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对申请者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成绩、在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是否欠费等进行审核。
吉林博士点申报

吉林博士点申报
吉林博士点申报是指申请建立博士学位授权点的行为。
在吉林省,高等教育机构可以通过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争取获得设立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批准,从而建立博士点。
申报吉林博士点需要经历以下主要程序:
1.申请准备:确定申请的学科领域和研究方向,收集相关材料和证明文件。
2.提出申请:向吉林省教育厅或其他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文件,包括申请报告、拟招生专业和研究方向、拟招生人数等。
3.专家评审:相关部门会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估申请单位的学科建设水平、师资力量、科研水平等。
4.现场考察:根据评审结果,部门可能会派遣专家组前往申请单位进行现场考察,全面了解申请单位的实际情况。
5.审批决策:根据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结果,有关部门会进行综合评估,并做出是否批准设立博士点的决策。
6.设立公告:如果申请获批,吉林省教育厅或相关部门会发出正式公告,宣布该高校获得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7.后续工作:获得博士点的高校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建设和培养工作,设立相关管理机构、完善教育教学条件,并开始招收博
士研究生。
需要注意的是,申报吉林博士点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需要申请单位充分准备和配合,同时还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要求。
对于吉林省外的高校,还需要符合相关合作协议和政策要求。
吉大博士生申请条件

吉大博士生申请条件
吉林大学(以下简称吉大)是中国境内一所综合性重点大学,以其卓越的教学
和研究能力而闻名。
作为一所享有盛誉的学府,吉大对博士生的招生条件有一定要求。
首先,申请吉大博士生必须具备硕士研究生学位或以上学历。
这意味着申请者
需要在相关领域获得一定的研究经验和知识储备,以及扎实的学术背景。
其次,吉大对申请者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有着严格的要求。
申请者需要在本
科和硕士阶段保持良好的学习成绩,并在相关领域积极参与科研活动。
申请者的科研成果,如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将作为评判学术水平的重要依据。
除此之外,吉大还重视申请者的综合素质。
申请者需要具备较强的分析、判断
和问题解决能力,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沟通能力。
此外,申请者还需要具备一定的英语水平,能够顺利进行学术交流和阅读英文文献,并且取得相应的英语考试成绩证明。
最后,申请吉大博士生还需参加招生考试。
招生考试内容通常包括学科基础知
识考核和科研思维能力测试等。
考试成绩将对申请者的录取意向产生重要影响。
总而言之,吉大对博士生申请者的要求较高,需要申请者具备良好的学术背景、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
希望有志于攻读博士学位的各位申请者能够认真准备,以符合吉大的博士生申请条件,并且为将来的研究生涯做好准备。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条件(招收专业型博士)一、基本条件凡参加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能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拥有崇高的理想信念,立德树人,切实发挥思想引领、学术指导、学风示范的作用;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每年有足够的时间指导博士研究生。
(二) 首次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者须具有博士学位,除引进人才外,应承担过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并已完整培养过一届硕士研究生。
(三)必须具有副教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系列在岗人员才可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
(四)55周岁以下的教授一般每年应讲授一门本科生课程。
(五) 应有协助本人指导博士研究生的指导团队。
(六)招收研究生的最高年龄一般限定在退休前三年(以招生当年6月30日的实际年龄为准)。
(七) 应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其研究工作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学术水平在国内居本学科前列。
近三年应承担高水平科研项目且有充足的培养研究生所需要的科研经费,近三年应取得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学术成果。
(八) 对学术影响力较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优异的下列优秀人才免于对科研成果、科研经费的审查,只需对年龄进行审查。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曾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指导教师”称号者;2.人才工作办公室考核通过的吉林大学领军人才;二、学术业绩条件1.科研项目达到下列条件之一(1)以项目(课题)负责人身份主持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973课题、863课题、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国家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
(2)近三年以项目(课题)负责人身份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973课题、863课题、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国家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且各类科研项目累计到账可支配经费达到25万元。
吉林大学硕博连读推荐与选拔工作暂行办法

吉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推荐与选拔工作办法第一条为做好我校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工作,根据教育部《2010年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硕博连读研究生是指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通过招生单位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考核,被录取后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的研究生。
第三条硕博连读生的申请须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须为我校通过推荐免试或者参加全国统考进入我校学习的在校硕士研究生,且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研究生考生的年龄应不超过45周岁;5、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博士研究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后方能申请,且考生的年龄不限;第四条临床医学博士、口腔医学博士、兽医博士等三个专业学位博士采取硕博连读方式选拔的博士生,只允许在对应的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兽医硕士三个专业学位硕士中进行。
第五条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推荐与选拔工作采取个人申请、导师推荐、院系考核、研究生院审议、网上公示的方式进行,并要求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第六条学校每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七条对于跨一级学科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申请者所在硕士专业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但其硕士阶段导师与所申报的博士导师为同一导师;申请者所在硕士专业与所申请的博士专业虽然不属于同一一级学科,但两个专业都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并且专业性质相近,所研究的内容具有延续性。
第八条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须与通过博士研究生入学初试的考生一起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
吉林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者(学术学位)学术成果要求(学部、学科).doc

吉林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者(学术学位)学术成果要求(学部、学科)附件分委员会名称博士学位申请者学术成果要求人文学部一、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其学术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发表被SSCI或A&HCI检索的学术论文1篇;2.发表被CSSCI检索的、且在我校社会科学处认定为“C”类及以上的学术论文1篇,或被CSSCI检索的学术论文2篇,或相当于2篇被CSSCI检索的学术论文的其它成果。
注①在CSSCI集刊和CSSCI扩展版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可等同于被CSSCI检索的论文,但不能多于1篇;②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项二等奖及以上且署名前2名,可等同于被CSSCI检索的学术论文2篇。
二、其它要求1.学位申请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奖项,必须与学位论文相关,且除获得奖项外,署名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除本人指导教师之外的第一作者。
所有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均应为吉林大学;2.发表的学术论文以现刊或以网上检索到全文为准,录用通知不予认可;3.本成果要求从2013级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上按本学部“博士学位申请者学术成果要求”执行,特殊情况由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决定。
哲学与社会学一、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其学术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发表被SSCI或A&HCI检索的学术论文1篇;2.发表被CSSCI检索的、且在我校社会科学处认定为“C”类及以上的学术论文1篇,或被CSSCI检索的学术论文2篇,或相当于2篇被CSSCI检索的学术论文的其它成果。
注①在CSSCI集刊和CSSCI扩展版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可等同于被CSSCI检索的论文,但不能多于1篇;②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项二等奖及以上且署名前2名,可等同于被CSSCI检索的学术论文2篇。
二、其它要求1.学位申请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奖项,必须与学位论文相关,且除获得奖项外,署名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除本人指导教师之外的第一作者。
所有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均应为吉林大学;2.发表的学术论文以现刊或以网上检索到全文为准,录用通知不予认可;3.本成果要求从2013级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

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博士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规定,作为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依据。
一、培养目标博士生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
博士生教育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坚持质量第一,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具体的要求为: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严谨,具有实事求是、不断追求新知、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2、掌握本门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组织解决重大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作出创造性成果。
3、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外文资料,具有撰写学术论文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4、有健康的体魄。
二、学习年限1、脱产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
2、对于提前达到培养目标、成绩优良并做出创造性成果的博士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批后报研究生院批准,可申请提前答辩;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学业者,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批,研究生院批准,可延长学习年限。
(具体事宜详见吉林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的有关规定)。
没有提出延期报告或延长期满仍未完成博士论文工作者,均按结业处理。
3、博士研究生用于科学研究和撰写论文的时间一般不应少于二年。
三、培养方式1、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以科学研究为主。
重点是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学位论文的需要和个人的特点来选择学习相关的课程。
在拓宽基础、加深专业、掌握前沿的基础上,学会进行创造性科学研究的方法和培养严谨的科学作风。
吉林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者(学术学位)学术成果要求(学部、学科).doc

吉林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者(学术学位)学术成果要求(学部、学科)附件分委员会名称博士学位申请者学术成果要求人文学部一、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其学术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发表被SSCI或A&HCI检索的学术论文1篇;2.发表被CSSCI检索的、且在我校社会科学处认定为“C”类及以上的学术论文1篇,或被CSSCI检索的学术论文2篇,或相当于2篇被CSSCI检索的学术论文的其它成果。
注①在CSSCI集刊和CSSCI扩展版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可等同于被CSSCI检索的论文,但不能多于1篇;②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项二等奖及以上且署名前2名,可等同于被CSSCI检索的学术论文2篇。
二、其它要求1.学位申请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奖项,必须与学位论文相关,且除获得奖项外,署名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除本人指导教师之外的第一作者。
所有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均应为吉林大学;2.发表的学术论文以现刊或以网上检索到全文为准,录用通知不予认可;3.本成果要求从2013级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上按本学部“博士学位申请者学术成果要求”执行,特殊情况由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决定。
哲学与社会学一、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其学术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发表被SSCI或A&HCI检索的学术论文1篇;2.发表被CSSCI检索的、且在我校社会科学处认定为“C”类及以上的学术论文1篇,或被CSSCI检索的学术论文2篇,或相当于2篇被CSSCI检索的学术论文的其它成果。
注①在CSSCI集刊和CSSCI扩展版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可等同于被CSSCI检索的论文,但不能多于1篇;②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项二等奖及以上且署名前2名,可等同于被CSSCI检索的学术论文2篇。
二、其它要求1.学位申请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奖项,必须与学位论文相关,且除获得奖项外,署名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除本人指导教师之外的第一作者。
所有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均应为吉林大学;2.发表的学术论文以现刊或以网上检索到全文为准,录用通知不予认可;3.本成果要求从2013级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办法
(试行)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不拘一格选拔拔尖创新型人才,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优秀博士生选拔方式,为提升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质量打好基础。
我校在部分研究生招生单位试行博士招生的“申请+审核”录取方式的试点工作。
“申请+审核”录取方式(以下称“申请审核制”),是按照学校规定的录取条件,由考生随时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证明材料,经招生单位的导师组进行资格审核和综合面试,直接决定录取的选拔方式。
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招生入学考试。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考生已获得的学术成果和创新精神、科研能力、专业潜质、综合素质等为选拔依据,重点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型人才。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博士招生“申请审核制”是博士招生改革的重要举措,采取学校和校内招生单位两级管理的模式,以校内招生单位管理为主。
2、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申请审核制”的工作原则和实施办法,确定校内试点单位,监督各招生单位的选拔过程,审核录取结果,解决考生在报名、审核、录取过程中的申诉。
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学校相关政策和措施的落实。
3、相关招生单位成立院长(主任)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申请审核制”的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组建“资格审核小组”和“综合审核专家组”,组织考生报名和审核,落实“申请审核制”录取的相关工作。
三、导师的确定
通过学校资格审查,获得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所有试点单位导师均可按“申请审核制”招生。
各试点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提高要求,重新确定参加“申请审核制”招生的导师资格。
四、考生报名条件
1、基本要求
符合《吉林大学年度博士生招生说明》中的要求的博士生报考条件,学生入学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2、外语水平符合以下任意一项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550分;
2)托福(TOEFL)考试成绩达到90分;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6分;
4)GRE成绩达到260分;
5)在英语、日语、俄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做到熟练运用,并能提供相关证明。
3、学术成果标准由相关招生单位自行制定。
五、选拔程序
1、凡申请参加吉林大学“申请审核制”的考生须提交如下申请材料,材料必须真实可靠的,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1)《吉林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生申请表》;
2)《报考吉林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要求3000字左右;
4)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出具的推荐信;
5)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6)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书;
7)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9)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0)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2、资格审核
学院成立有五名以上相关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对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给出百
分制成绩(资格审核标准由招生单位制定),成绩在60分以上的可以获得审核资格。
对按成绩择优确定的入围考生名单,须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准。
入围考生名单被核准后,随时并同时在“吉林大学招生网”(网站地址为:.cn/)和招生单位网站对外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十个工作日。
3、综合审核
招生单位组成由五名以上博士生导师参加的“综合审核专家组”。
“综合审核专家组”对通过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审核,审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根据审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试内容和审核形式由学院及导师自主确定,面试时间不少于每生30分钟,考生可通过各招生单位网站发布的综合审核实施细则进行查询。
4、拟录取审核
在招生计划额度内,招生单位上报“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同时在“吉林大学招生网”和招生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六、培养方式
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为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学生档案转入学校。
原培养方式为定向的学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
七、其他
1、“申请审核制”选拔方式只招收普通考生,各类专项计划不得以该方式进行招考。
2、报名参加“申请审核制”的考生如果未通过初审或综合审核,可申请转为按照“普通招考”方式报考。
3、各单位根据学校要求制定“申请审核制”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