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物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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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城物业各项管理制度

绿城物业各项管理制度

绿城物业各项管理制度绿城物业是一家大型综合性物业管理公司,拥有五十多年的丰富经验和不断创新的管理理念。

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和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绿城物业实施了严格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对绿城物业各项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包括安全管理制度、服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纪律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是物业管理的首要任务,绿城物业以保障业主和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服务宗旨,建立了严格、规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1.1 安全管理机构绿城物业设立安全管理部门,由专业人员组成,负责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代表业主和公司参与新建物业的安全评审、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应急处理等工作。

1.2 安全培训绿城物业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包括消防、安全防范、应急处理、操作规程等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3 安全标准和措施绿城物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所有设施和工程进行安全评估,制定安全标准和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操作流程,确保业主和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服务管理制度服务是绿城物业的重要品牌形象,公司注重以客户为中心,积极推进服务质量的提高,建立了完善的服务管理制度。

2.1 基础服务绿城物业提供包括物业管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维护、安全防范等基础服务,制定各项服务标准和考核指标,确保服务质量。

2.2 投诉处理绿城物业设立客户服务中心,对客户投诉进行细致的处理和跟踪反馈,确保客户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2.3 质量管理绿城物业实行全员参与、过程控制和不断改进的质量管理原则,每季度组织客户满意度调查,为客户提供高质量服务。

三、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是绿城物业管理的重要方面,公司按照科学、规范、透明的原则,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

3.1 预算管理绿城物业制定每年的经营预算、投资预算和财务预算等,财务运作按照计划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确保公司经营的平稳。

3.2 财务管理流程绿城物业建立了核算、审批、支付和监督的财务管理流程,对每笔业务进行严格的核算和审核,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监管。

物业_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物业_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物业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管理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物业管理项目的所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物业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安全生产。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物业管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物业管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修订和实施物业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 定期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4.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5. 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6. 向业主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第六条物业管理部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其主要职责:1. 负责物业管理项目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 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4.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5. 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6. 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物业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 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3. 所有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八条物业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1.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 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4. 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5. 配合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九条物业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2.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3. 对特殊岗位员工,应进行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物业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物业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业主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1. 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是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3. 物业部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1. 物业部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生产进行综合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2. 物业部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用电、用气、用热、设备设施等安全进行巡查、检查、维护和保养。

3. 物业部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4. 物业部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物业部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2. 物业部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新员工熟悉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规程。

3. 物业部对转岗、复岗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员工掌握新岗位的安全要求。

五、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整改1. 物业部定期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物业部对员工日常操作中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整改。

3. 物业部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用电、用气、用热、设备设施等安全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设施完好、运行正常。

六、安全生产事故处理1. 物业部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2. 物业部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进行认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物业部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情况,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附则1. 本制度由物业公司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物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规程

物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规程

一、总则为了加强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安全生产工作,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及规程。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1. 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2. 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三、安全生产职责1. 物业服务人员应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2. 物业服务人员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3. 物业服务人员应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4. 物业服务人员应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2.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再教育。

3.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设施设备、安全通道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4.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对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进行审批、监管和记录。

6.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安全。

7. 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制度:对消防控制室、配电室等重点要害部位进行重点管理。

8.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技能。

9.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用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用电安全。

10.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对临时用电进行严格审批和监管,确保用电安全。

11. 装修改造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对装修改造和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12. 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为员工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查维护。

物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物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物业管理中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物业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合同工、临时工以及进入本物业区域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物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参与、全过程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第四条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本物业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1. 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2. 副主任:由公司副总经理担任;3.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安全员、各班组负责人。

第六条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物业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3. 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责任;4. 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职责:1. 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安全生产知识;2.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整改;3.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

第八条安全员职责:1. 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2. 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跟踪整改,确保整改到位;3. 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整改意见;4. 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各班组负责人职责:1. 组织本班组员工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意识;2.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整改;3.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本班组安全生产。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第十条公司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整改第十二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包括全面检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等。

物业管理安全生产制度

物业管理安全生产制度

物业管理安全生产制度为了保障物业管理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维护广大业主和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物业管理安全生产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1. 物业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并制定责任分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能够有效开展。

2. 监测设备、消防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应定期检修和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并建立设备台账和维修记录。

3. 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 严禁在特定区域内吸烟、乱倒垃圾、使用易燃或有毒物品等行为,禁止携带非作业必需的工具入场。

2. 严禁在电器设备附近堆放物品,保持电器设备的良好工作状态,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3. 公共区域的楼梯、通道、走廊等地方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堵塞,避免发生火灾和人员突发状况时的逃生困难。

4. 灭火器、灭火栓等灭火设施要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并设立明显标识。

5. 维修和维护工作涉及高空作业时,必须配备专业的高空作业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三、安全隐患排查和处理1. 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严禁对安全隐患采取遮掩或搪塞的方式应对。

2. 对在工作中发现的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

3. 对发生的事故和事故隐患要进行详细记录,分析原因,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紧急事件应急预案1. 建立完善的紧急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和员工的应急职责,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做出正确的应对和处理。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准确地采取相应的措施。

3. 各部门应熟悉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和更新,使应急预案能够及时适应实际情况。

五、安全奖惩制度1. 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停职、罚款、解聘等。

2. 对于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操作并及时上报安全隐患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嘉奖、奖金等。

绿城物业安全管理制度

绿城物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绿城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工作,保障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绿城物业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1. 成立绿城物业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监督实施本制度,协调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管理工作。

2. 绿城物业设立安全管理部,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治安、交通、环保、公共卫生等方面。

三、安全管理职责1. 业主、物业使用人:(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

(2)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物业管理服务人员报告。

(3)配合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开展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活动。

2. 物业管理服务人员:(1)严格执行本制度,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

(2)定期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治安、交通、环保、公共卫生等方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3. 安全管理部:(1)制定、修订、监督实施本制度。

(2)组织、协调、指导各部门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3)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安全管理措施1. 消防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消防法规,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2)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3)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对违规用火、用电行为进行制止。

2. 治安安全管理:(1)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2)设立治安巡逻制度,定期进行治安巡逻,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治安秩序。

(3)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发现治安问题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3. 交通安全管理:(1)规范车辆停放,确保道路畅通。

(2)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业主、物业使用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3)定期对交通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交通安全。

物业安全生产各项规定(3篇)

物业安全生产各项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物业设施、设备、场所及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六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物业管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十条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十一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当遵守本规定,配合物业管理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

第十四条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应急演练等活动,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五条对特殊工种和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六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对物业设施、设备、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七条安全检查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建筑物结构、消防设施、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二)电梯、消防设施、监控系统等特种设备运行是否正常;(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是否到位;(四)安全通道、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五)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是否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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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城物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安全管理体制及管理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第五章------------------------------------------ 奖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物业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物业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是从事本单位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安全生产贯穿于日常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各所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物业服务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主任为主要责任人,各所所长是直接责任人,对各责任人安全生产工作分别全面负责。

第六条各所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各所要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物业服务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所或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九条各所要采取各种形式,自觉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第十条物业服务中心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所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安全管理体制及管理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中心及各所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各级安全生产决策、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制;建立以分管领导为首的各级安全技术、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经费保证体制;建立政治思想、群众监督检查保证体制,形成层层负责、专群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

第十二条物业服务中心成立以主任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统筹、协调、指导物业服务中心重大的安全生产问题,组织重要安全生产活动。

各所主要负责人分析、预测本所的安全生产形势,综合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环境安全管理体制的运行。

对本所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协调相关事故处理。

第十三条物业服务中心对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各所应结合各自实际,对本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各所设立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对所违反安全生产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和纠正,负责市场安全生产的落实与检查。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四条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物业服务负责人是物业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物业服务中心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职责是: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物业服务中心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签发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定,审定安全方面的奖惩办法。

2、组织编制和实施物业服务中心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安全工作实施计划,负责审定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物业服务中心分管副主任和各所主要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健全物业服务中心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物业服务中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规定审批物业服务中心年度安全措施费用,并对其投入的有效实施进行监督。

5、组织制定并实施物业服务中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中心事故应急救援体制。

6、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物业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状况。

十五条物业服务中心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物业服务中心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对物业服务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1、组织制定物业服务中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物业服务中心年度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监督检查各股室、所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系统内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制定和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4、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5、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6、领导并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审定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7、负责组织对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报告。

第十六条各所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同时是该所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其主要职责是:1、严格执行国家、政府、上级部门和物业服务中心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对本所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所内的安全生产机构、安全值班、消防设施管理和消防灭火预案等制度。

3、领导并组织实施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规划及实施计划。

4、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汇报,分析、预测本所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落实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5、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物业服务中心分管副主任,监督并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6、严格遵守有关用工管理规定,对本所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实施组织领导。

7、对本所安全生产投入进行监督和落实,对安全生产的后果承担责任。

8、组织制定并实施本所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本所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9、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协助事故调查,制定并落实各项科学合理的防范措施。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专(兼)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1、对市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协助所长做好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并检查监督执行。

2、负责并参与所属市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制定落实。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参与隐患整改方案的编制,及时对隐患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及时、如实地进行事故报告,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八条计财股的安全生产职责:1、根据物业服务中心实际情况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消除市场安全隐患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对各所有关安全生产内容的落实执行情况参与监督、检查。

3、协助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安全生产基金,参与制定并实施安全奖、惩方案。

第十九条、市场管理股的安全生产职责:1、市场管理股是本系统安全生产的检查、监督部门,代表物业服务中心行使检查、监督权;2、检查各所有关安全生产的落实,执行情况;3、检查、监督各所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的职责情况;4、及时向分管副主任汇报安全生产的工作情况;5、组织检查各所存在的安全隐患,作出具体的整改方案,核准整改经费,上报物业服务中心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6、定期上报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九条安全生产工作考核:1、为推进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程,提高整体安全管理水平,物业服务中心对各所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考核管理。

2、物业服务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全系统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实施组织和领导。

3、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物业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制度等。

4、物业服务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年对各所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组织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5、各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考核重点: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②安全生产规划的制定和监督执行情况;③安全生产投入的监督落实情况;④安全生产活动的组织及实施效果;⑤安全管理的建制情况;⑥督促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⑦全员安全生产管理及群防群治情况;⑧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体制的运行情况;⑨安全生产教育及培训管理情况。

6、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标准由物业服务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制定,实行百分制,90分(包括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包括80分)~90分为良好,70分(包括70分)~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保证项目中,如有一项不得分,总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7、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要纳入各所的目标管理中,每年考核工作结束后,物业服务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考核情况予以通报,并依据本《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奖惩兑现,奖优罚劣。

第二十条安全生产例会:1、为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中心及各所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管理作用,做好对各所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订,物业服务中心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2、物业服务中心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全系统上一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对本年度的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3、各所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分析、研究本所的安全生产形势,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4、物业服务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对系统内本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究、统筹、协调、指导系统内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5、各所必须坚持使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化,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使每次会议都有一定的实质内容,都能解决一定的实质问题。

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检查:1、为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加强各所安全生产检查。

2、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政府、上级部门和物业服务中心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制度等。

3、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教育培训、查安全防护等为主要内容。

4、物业服务中心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为主,以查处“制度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半年组织进行一次。

5、物业服务中心及所属各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安全问题进行专项、重点检查。

6、物业服务中心及各所应根据生产实际及综合气候变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

7、各所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全面系统地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到市场管理股。

第二十二条安全教育、培训:1、为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危害,必须加强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物业服务中心市场管理股对物业服务中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督检查职能。

3、各所的安全教育工作应纳入本所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和长期规划。

4、各所应采取会议、板报、标语和专场教育讲座等多种形式,做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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