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油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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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界定问题

浅析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界定问题

浅析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界定问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属于国家确定的五大高危险行业(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之一,国家对其制定了严格的项目审批程序及管理措施;其设立、设计、施工、监理、验收以及安全评价等方面,国家亦作出了相应的法规规范要求。

但在实际工作中,如何科学准确的界定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却是个较为复杂的问题,本文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界定问题提出笔者的思考,以供商榷。

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定义2002年2月1日,国务院发布第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八大类。

2003年3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危险化学品品名录》(2002版)。

品名录里录入的属危险化学品,未被录入的则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2006年9月2日,国家安监总局颁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实行安全许可制度;2007年4月26日,国家安监总局发布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规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62号),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安全许可的工作方式、工作程序以及工作要求;2007年5月29日,国家安监总局发布了《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试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危化[2007]121号),更加明确的规定了《办法》中所提出的“新建项目”、“改建项目”、“扩建项目”的具体含义。

新建项目,指拟依法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现有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

燃料油 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燃料油 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燃料油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第一部分成分/组成信息混合物:由各族烃类和非烃类的组成的化学品名称:燃料油有害物成分:烷烃、环烷烃和芳香烃、含硫、氧、氮化合物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危险性类别:可燃液体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健康危害:急性中毒:吸入高浓度蒸气,常先有兴奋,后转入抑制,表现为乏力、头痛、酩酊感、神志恍惚、肌肉震颤、共济运动失调;严重者出现定向力障碍、谵妄、意识模糊等;蒸气可引起眼及呼吸道刺激症状,重者出现化学性肺炎。

吸入液态煤油可引起吸入性肺炎,严重时可发生肺水肿。

摄入引起口腔、咽喉和胃肠道刺激症状,可出现与吸入中毒相同的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慢性影响:神经衰弱综合征为主要表现,还有眼及呼吸道刺激症状,接触性皮炎,皮肤干燥等。

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危害。

对大气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第三部分急救措施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所有被污染的衣物,包括鞋类。

用流动清水冲洗皮肤和头发(可用肥皂)。

如果出现刺激症状,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清洁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如果疼痛持续或复发,就医。

眼睛受伤后,应由专业人员取出隐形眼镜。

吸入:如果吸入本品气体或其燃烧产物,脱离污染区。

把病人放卧位,保暖并使其安静。

开始急救前,首先取出假牙等,防止阻塞气道。

如果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用活瓣气囊面罩通气或有效的袖珍面具可能效果更佳。

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

送医院或寻求医生帮助。

食入:禁止催吐。

如果发生呕吐,让病人前倾或左侧位躺下(头部保持低位),保持呼吸道通畅,防止吸入呕吐物。

仔细观察病情。

禁止给有嗜睡症状或知觉降低,即正在失去知觉的病人服用液体。

意识清醒者可用水漱口,然后尽量多饮水。

寻求医生或医疗机构的帮助。

第四部分消防措施危险特性: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柴油列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

柴油列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

柴油发生火灾爆炸的事故并不少见,对于柴油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在安全行业,特别是安全评价过程中一直争论不休。

柴油是压燃式发动机(即柴油机)燃料,也是柴油机消耗量最大的石油产品之一。

它由不同的碳氢化合物混合组成,主要成分是含9到18个碳原子的链烷、环烷或芳烃。

它的化学和物理特性位于汽油和重油之间,沸点在170℃~390℃,比重为0.82~0.845kg/l。

其闪点值见表1。

表1不同标号的柴油闪点值柴油标号10号5号0号-10号-20号-35号-50号闪点≥55℃45℃鉴于我国国情实际,2006年3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在《关于暂不将O#柴油、低温液态沥青、润滑油等化学品确定危险化学品的复函》(安监总厅危化函〔2006〕36号)中称:“目前,国内掌握的O#柴油、低温液态沥青、润滑油等化学品物理、化学数据,尚不足以确定其为危险化学品。

因此,暂不宜将其确定为危险化学品,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

”这里特别指出的是O#柴油暂不宜将其确定为危险化学品。

同年6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在《关于广东省有关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危化函〔2006〕146号)中再次明确指出:“根据《关于危险化学品范围界定问题的函》(安监总厅函字〔2005〕173号),对于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和《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的物品,目前暂不纳入危险化学品范围。

因此,对于只储存和经营闪点高于60℃的柴油和燃料油的水上加油站不纳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范畴。

”相对于安监总厅危化函〔2006〕36号文,在这次复函中相对来说更严谨一些,闪点高于60℃的柴油和燃料油的水上加油站不纳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范畴。

这也符合危险化学品分类的标准和要求。

2007年10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确定危险化学品的复函》(安监总厅危化函〔2007〕304号)和2008年9月,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经营柴油暂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通知》(浙安监管危化〔2008〕183号)再次说明:由于柴油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年第1号),暂时不纳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范畴。

燃料油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燃料油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燃料油安全技术说明书第一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化学品中文名称:燃料油化学品英文名称:fuel oil企业名称:日照岚桥港务有限公司地址:日照市岚桥港邮编:276808电子邮件地址:*******************传真号码:86-0633-2660618企业应急电话:************技术说明书编码: YLY/LQGW-2010生效日期:2017年1 月1 日应急电话:************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混合物:由各族烃类和非烃类的组成的化学品名称:燃料油有害物成分:烷烃、环烷烃和芳香烃、含硫、氧、氮化合物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危险性类别:可燃液体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健康危害:急性中毒:吸入高浓度蒸气,常先有兴奋,后转入抑制,表现为乏力、头痛、酩酊感、神志恍惚、肌肉震颤、共济运动失调;严重者出现定向力障碍、谵妄、意识模糊等;蒸气可引起眼及呼吸道刺激症状,重者出现化学性肺炎。

吸入液态煤油可引起吸入性肺炎,严重时可发生肺水肿。

摄入引起口腔、咽喉和胃肠道刺激症状,可出现与吸入中毒相同的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慢性影响:神经衰弱综合征为主要表现,还有眼及呼吸道刺激症状,接触性皮炎,皮肤干燥等。

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危害。

对大气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所有被污染的衣物,包括鞋类。

用流动清水冲洗皮肤和头发(可用肥皂)。

如果出现刺激症状,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清洁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如果疼痛持续或复发,就医。

眼睛受伤后,应由专业人员取出隐形眼镜。

吸入:如果吸入本品气体或其燃烧产物,脱离污染区。

把病人放卧位,保暖并使其安静。

开始急救前,首先取出假牙等,防止阻塞气道。

如果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用活瓣气囊面罩通气或有效的袖珍面具可能效果更佳。

浅析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界定问题

浅析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界定问题

浅析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界定问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属于国家确定的五大高危险行业(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之一,国家对其制定了严格的项目审批程序及管理措施;其设立、设计、施工、监理、验收以及安全评价等方面,国家亦作出了相应的法规规范要求。

但在实际工作中,如何科学准确的界定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却是个较为复杂的问题,本文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界定问题提出笔者的思考,以供商榷。

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定义2002年2月1日,国务院发布第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八大类。

2003年3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危险化学品品名录》(2002版)。

品名录里录入的属危险化学品,未被录入的则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2006年9月2日,国家安监总局颁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实行安全许可制度;2007年4月26日,国家安监总局发布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规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62号),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安全许可的工作方式、工作程序以及工作要求;2007年5月29日,国家安监总局发布了《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试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危化[2007]121号),更加明确的规定了《办法》中所提出的“新建项目”、“改建项目”、“扩建项目”的具体含义。

新建项目,指拟依法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现有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

柴油列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

柴油列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
以上只可以判定 柴油满足 危险化学品 重大危险源 辨识范畴的 条件之一 即属于危险 化学品中 的易燃液体。但对于其是否纳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还需要进一步深究,一方面 可以从最危险原则考虑将闪点大于 55℃所有型号的柴油都作为特定一组(设定柴油的闪点 低于 61℃)纳入辨识范围,查 GB18218-2009 表 2 得柴油属于“易燃液体:23℃≤ 闪点 < 61℃ 的液体”,其临界量为 5000T。另一方面则需要柴油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经法定单位确 认或检测的安全技术说明书或相关物性检测数据。如果其闪点低于 61℃的,则纳入重大危
险源辨识范围,确定其临界量为 5000T,如果其闪点高于 61℃的,则不纳入重大危险源辨识 范围,但还是需要对其危险性进行识辨,同时提醒企业参照易燃液体的要求对柴油实施管理。

同年 6 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在《关于广东省有关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问题 的复函》(安监总厅危化函〔2006〕146 号)中再次明确指出:“根据《关于危险化学品范围 界定问题的函》(安监总厅函字〔2005〕173 号),对于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 版) 和《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 版)的物品,目前暂不纳入危险化学品范围。因此,对于只储 存和经营闪点高于 60℃的柴油和燃料油的水上加油站不纳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范 畴。”相对于安监总厅危化函〔2006〕36 号文,在这次复函中相对来说更严谨一些,闪点高 于 60℃的柴油和燃料油的水上加油站不纳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范畴。这也符合危险 化学品分类的标准和要求。
2007 年 10 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确定危险化学品的复函》(安监总厅危化函 〔2007〕304 号)和 2008 年 9 月,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经营柴油暂不办理危 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通知》(浙安监管危化〔2008〕183 号)再次说明:由于柴油未列入 《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 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 2003 年第 1 号),暂时不 纳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范畴。 2009 年 2 月 9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监督

燃料油说明书 - 副本

燃料油说明书 - 副本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第一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化学品中文名称:燃料油化学品俗名或商品名:石油/燃料油化学品英文名称:Petroleum/ fuel oil企业名称:地址:邮编:电子邮件地址:传真号码:企业应急电话:技术说明书编码:04生效日期: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混合物化学品名称:燃料油有害物成分含量CAS No.石油提取液100% 8002-05-9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危险性类别:第九类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皮肤接触。

健康危害:对皮肤有一定的损害,可致接触性皮炎、毛囊性损害等。

接触后,尚可有咳嗽、胸闷、头痛、乏力、食欲不振等全身症状和眼、鼻、咽部的刺激症状。

环境危害: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

燃爆危险:有特殊的刺激性气味、有毒或其蒸气有毒,其蒸气与空气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与氧化剂会发生强烈反应,遇明火、高热会引起燃烧爆炸。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吸入: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

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危险特性:受高热分解,其蒸气与空气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与氧化剂会发生强烈反应,遇明火、高热会引起燃烧爆炸。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成分未知的黑色烟雾。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

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灭火注意事项:禁止用水第六部分泄露应急处理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切断火源。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

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

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

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

轻质燃料油安全技术说明书

轻质燃料油安全技术说明书

轻质燃料油安全技术说明书产品名称:轻质燃料油按照GB/T16483、GB/T17519修订日期:2015年11月1日 SDS编号:2015-3332版本:1.1第一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化学品中文名:轻质燃料油化学品英文名:Light fuel企业名称:宁夏鲁人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邮编: 751300 传真: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地址:企业应急电话:产品推荐及限制用途:用作石油炼制及化工原料,其产品可做燃料、香料、染料、塑料、医药、炸药、橡胶等。

第2部分危险性概述紧急情况概述:GHS危险性类别:易燃液体:类别3.3致癌性类别2标签要素:象形图:警示词:危险危险性说明:吸入高浓度油蒸气,常先有兴奋,后转入抑制,表现为乏力、头痛、酩酊感、神志恍惚、肌肉震颤、共济运动失调;严重者出现定向力障碍、谵妄、意识模糊等;蒸气可引起眼及呼吸道刺激症状,重者出现化学性肺炎。

吸入液态燃料油可引起吸入性肺炎,严重时可发生肺水肿。

摄入引起口腔、咽喉和胃肠道刺激症状,可出现与吸入中毒相同的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慢性影响:神经衰弱综合征为主要表现,还有眼及呼吸道刺激症状,接触性皮炎,皮肤干燥等。

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危害。

对大气可造成污染。

预防说明:预防措施:——在得到专门指导后操作。

在未了解所有安全措施之前,且勿操作。

——远离热源、火花、明火、热表面。

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作业。

——采取防止静电措施,容器和接收设备接地、连接。

——使用防爆型电器、通风、照明及其他设备。

——保持容器密闭。

——仅在室外或通风良好处操作。

——避免吸入蒸气(或雾)。

——戴防护手套和防护眼镜。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戴呼吸防护器具。

——妊娠、哺乳期间避免接触。

——作业场所不得进食、饮水、吸烟。

——操作后彻底清洗身体接触部位。

污染的工作服不得带出工作场所。

——应避免释放到环境中。

事故响应: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所有被污染的衣物,包括鞋类。

用流动清水冲洗皮肤和头发(可用肥皂)。

如果出现刺激症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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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油并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一事进行解释说明
“国家对企业在国内市场从事汽油、煤油、柴油以外的成品油经营不进行经营资格审批。

”2006年12月4日,商务部公布了《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4号),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以上是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就《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的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根据《关于危险化学品范围界定问题的函》(安监总厅函字〔2005〕173号)规定,对于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和《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的物品,无论其是否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目前暂不纳入危险化学品范围;生产、经营这类物品的活动,暂不纳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颁发管理范畴。

燃料油并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

多个网站可以在线搜索查询,例如。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广东省有关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危化函〔2006〕146号)规定,对于只储存和经营闪点高于60℃的柴油和燃料油的水上加油站不纳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范畴。

而船用内燃机燃料油是大型低速柴油机的燃料油,燃料油的闪点一般在70-150°C之间。

闪点介于柴油与重油间,不属于危险品。

各地安监局都曾对燃料油是否是危险化学品给予解答,例如
1、江苏省安全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文件精神,省安监局《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06]48号)中部分条款现调整如下: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范围由明确到具体品种改为明确到类项;
2、燃料油不再纳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范围。

2、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曾给予答复,燃料油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3000/gate/big5//bmwd/2 00807/t20080723_5419.html
青岛市中兴油工贸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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