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公局物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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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公司物资设备管理规定

中交公司物资设备管理规定

中交公司物资设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交公司设备物资采购管理,发挥整体优势,降低采购成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设备物资采购管理是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工作目标是建立涵盖“国内国外、设备物资”的完备的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管理体系,内部规范采购行为,外部管好供应商,为各级采购者创造良好的采购环境,使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达到保障供应、保证质量、降低成本、防止腐败的目的。

工作方法是制定绩效考核指标,运用绩效考核的方式逐步提升采购集中度、采购主体和采购方式。

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管理体系是公司实施设备物资采购管理和服务的载体,包括:各级组织机构、各级专业队伍、统一的采购管理制度、统一的采购操作流程、统一的集中采购目录、统一的供应商网络、统一的设备物资编码、统一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八个要素。

第三条集中采购是采购的组织方式之一,是采购管理的重要手段。

公司选择对生产经营成本、质量和安全有重大影响的设备物资实行集中采购,为此编制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目录,并建立相应的供应商网络。

第四条管理原则(一)不争业务和利益。

公司装备物资部和设备物资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装备物资部和采购中心)不经营,不盈利;不介入具体采购业务,不与公司所属二级子(分)公司及直属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争业务和利益;不上收采购权;慎重行使采购审批权。

(二)统一体系,分级管理。

公司建立统一的设备物资采购管理体系,并根据多级法人的特点,实行分级管理。

(三)逐步推进。

公司用每年下达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绩效考核指标的方式,逐步提高各单位在供应商网络内采购的比例及组织集中招标采购的比例。

即逐步提升采购集中度、采购主体和采购方式。

同时,逐步扩大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的种类。

第五条本规定是公司设备物资采购管理的基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单位的设备物资采购管理工作,设备物资采购管理各关键环节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公司海外设备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工程项目物资供应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物资供应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物资供应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物资供应管理工作,保证物资供应的合理性、安全性和便捷性,提高工程项目的运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物资供应管理工作。

三、物资供应管理机构公司将设立物资供应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物资的采购、库存管理、调配和发放工作。

四、物资采购1. 采购程序:根据工程项目需求,编制物资采购计划,经项目经理、财务部门审批后,委托专业供应商进行采购。

2. 采购方式: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保证采购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3. 采购合同:采购单位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保证采购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4. 采购验收:在收到采购物资后,进行验收工作,确保所采购的物资符合质量标准和数量要求。

五、库存管理1. 物资清单:建立物资清单,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详细信息,便于库存管理和盘点。

2. 入库管理:对入库物资进行编号、登记、分类、存放,并做好防火、防潮、防盗等措施,确保库存物资的安全。

3. 出库管理:根据工程项目需求,经过审批后进行出库操作,严格控制出库数量和时间,避免物资的浪费和滥用。

4. 统计报表:定期编制物资库存统计报表,对库存物资的情况进行及时掌握,为工程项目物资的需求提供依据。

六、物资调配1. 调拨程序:根据工程项目需要,进行物资调配计划,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后,进行调拨操作。

2. 调拨方式:调拨方式包括内部调拨、外部调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调拨方式。

3. 调拨记录:对调拨物资进行记录和备案,确保物资的流转过程可追溯。

七、物资发放1. 发放程序:根据工程项目需求和物资发放计划,经过审批后进行物资发放工作。

2. 发放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自提、送货上门等发放方式,保证物资的及时到位。

3. 发放记录:对发放物资进行登记和备案,确保物资发放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八、物资报废1. 报废程序:对损坏、过期、无用的物资进行报废处理,经过审批后进行报废操作。

物资管理制度及体系范文

物资管理制度及体系范文

物资管理制度及体系范文物资管理制度及体系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资管理,提高物资利用效益,确保物资使用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保障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物资管理工作。

第三条物资管理应坚持以经济合理为原则,按需计划采购、保管、使用和淘汰物资,确保物资使用的需要,消除浪费现象。

第四条物资管理应坚持精细化、信息化、标准化原则,实行统一计划、集中采购、分级分类和定期盘点的管理模式。

第五条物资管理应遵守物资管理体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第六条本制度由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第二章物资采购第七条物资采购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

第八条物资采购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物资采购计划,明确采购内容、数量、质量、价格、供应商等相关信息。

第九条物资采购应实行集中采购的原则,通过招投标、询价等方式,选择优质、优价的供应商。

第十条物资采购应建立完善的供应商评价制度,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确保合作伙伴的稳定性和性价比。

第十一条物资采购应建立合理的库存管理制度,按需采购,避免过度储备和积压。

第十二条物资采购应加强合同管理,对采购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三章物资保管第十三条物资保管应建立仓库管理制度,做到有序、清洁、安全。

第十四条仓库应按照物资的性质、规格等进行分仓分类储存,确保物资安全、便捷取用。

第十五条物资保管应建立相应的仓库档案管理制度,记录物资的进出库流水账,保证物资的流转情况能够随时查阅。

第十六条物资保管应建立防火、防盗、防潮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库存物资的安全。

第十七条物资保管应建立库存定期盘点制度,对物资进行定期盘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物资保管应建立严格的物资领用制度,确保物资使用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第四章物资使用第十九条物资的使用应按照实际需要和使用要求进行。

第二十条物资的使用应根据使用情况进行分类管理,并制定相应的使用标准和要求。

第二十一条物资使用应建立物资消耗台账,记录物资的使用情况和消耗情况,及时掌握物资使用情况。

中交三公局蒙内标轨铁路物资设备管理制度(暂行)

中交三公局蒙内标轨铁路物资设备管理制度(暂行)

中国路桥蒙内标轨铁路第八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管理制度(暂行)二零一四年八月目录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暂行) (1)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暂行) (3)物资现场管理制度(暂行) (6)油料管理规定(暂行) (10)现场机械设备油耗管理控制规定(暂行) (13)机械设备使用管理规定(暂行) (14)特种机械设备管理规定(暂行) (17)修理车间管理规定(暂行) (18)机械设备、车辆维修保养规范(暂行) (20)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暂行)为了规范项目各项材料采购程序,有效监控项目成本支出,项目经理部特制定以下规定:1.除肯尼亚蒙巴萨至内罗毕标轨铁路项目总经理部提供的甲供甲控物资外,其余物资设备由项目部根据施工组织安排视具体情况研究决定在国内或在当地市场采购。

2.项目将指派专人负责项目所需零星物资的采购工作。

3.项目经理部将制定详细、规范的物资采购计划申请单。

项目工程部负责出具项目所需物资设备采购计划单。

4.对于项目上任何物资的采购申请,必须在获得项目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经项目经理签字批复后方可执行。

如遇特殊情况,在主管领导同意并口头通知项目经理后可紧急采购,但采购后,当事人须立即完善相关书面手续。

5.项目物资材料采购的程序是:首先现场工程师或者工段负责人向项目经理部提交工程材料或者五金配件的使用计划和与之相应的施工或修理方案说明。

之后,项目经理部对其计划和方案进行审核、签字批准后,项目经理部将随即安排采购人员进行采购。

6.现场工程师所提交的物资使用计划和施工方案,须先交由前场经理签字认可,然后项目总工对其进行审核并存档,以便每月底考核现场各施工组成本控制情况和进行项目成本核算。

7.项目经理部要求现场工程师及工段负责人,应根据现场情况提前上报工程材料的使用计划,以便于项目经理部及时进行审核,并给采购人员一定的时间进行询价和采购。

项目中方工作人员在制定工程材料使用计划时,必须明确材料或配件的规格、型号、数量及要求到场时间。

公共物资管理制度模板

公共物资管理制度模板

公共物资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共物资的管理,提高公共物资的使用效率,保障公共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公共物资的管理。

第三条公共物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公共物资的管理应包括采购、存储、分配、使用、维修、报废等环节。

第五条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应建立健全公共物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监督。

二、采购管理第六条公共物资的采购应按照需求计划、采购预算、采购程序进行。

第七条采购过程中应遵循市场竞争、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

第八条采购合同应明确物资的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时间等内容。

第九条采购结束后,应进行验收,确保物资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三、存储管理第十条公共物资应按照种类、规格、数量等进行分类存储,标识清晰。

第十一条存储过程中应注意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变等。

第十二条定期对公共物资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物资的使用寿命。

四、分配管理第十三条公共物资的分配应根据实际需要、优先满足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第十四条分配过程应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五条分配结果应进行记录,便于查询和追踪。

五、使用管理第十六条公共物资的使用应遵循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

第十七条使用者应妥善保管公共物资,不得私藏、挪用、损坏。

第十八条使用过程中发现公共物资损坏或丢失,应及时报告并处理。

第十九条公共物资的使用记录应完整、真实、准确。

六、维修管理第二十条公共物资的维修应按照维修计划、维修程序进行。

第二十一条维修过程中应确保物资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十二条维修记录应完整、真实、准确。

七、报废管理第二十三条公共物资的报废应按照报废程序进行。

第二十四条报废物资应进行合理处置,防止环境污染。

第二十五条报废记录应完整、真实、准确。

八、监督与责任第二十六条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应建立健全公共物资管理的监督机制。

第二十七条公共物资管理的各个环节应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

物资交接管理制度

物资交接管理制度

物资交接管理制度一、目的与范围为规范物资交接流程,保证物资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在物资流转过程中保障财产利益,特制定本物资交接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以及公司与外部单位之间的物资交接管理。

二、基本原则1. 严格遵守交接程序:所有物资的交接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从领取、确认到归还,每个环节都必须有明确记录。

2. 保证物资安全:在物资交接过程中,必须保证物资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避免遗失、损坏等情况发生。

3. 保密性原则:对涉密的物资进行交接管理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不泄露信息。

4. 知识产权保护: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的物资,必须严格保护,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5. 管理规范:物资交接必须按照规定的仓库管理、清点、验收等程序进行,确保物资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6. 经济效益原则:在物资交接管理中,必须立足于经济效益,避免浪费和滥用。

三、物资交接流程1. 领取环节(1)申请领取:领取人员应提前向仓库管理员或相应部门提交物资领取申请,注明领取数量、用途等信息。

(2)确认资料:仓库管理员或相关负责人确认领取申请单,核对物资数量、品种等信息。

(3)签字确认:领取人员确认领取数量无误后,在领取单上签字并留存备查。

2. 运输环节(1)装车运输:在装车前,仓库管理员或相关负责人应对物资进行清点,确认无误后安全装车。

(2)交接手续:由驾驶员或物流人员将物资送达目的地,目的地接收人员进行确认验收。

(3)签收确认:接收人员应在收到物资后立即进行确认验收,并在签收单上签字确认。

3. 使用环节(1)使用保管:接收人员应妥善保管物资,确保物资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使用记录:使用人员应按照规定使用物资,并做好使用记录,提高物资利用率。

4. 归还环节(1)归还启动:在物资使用完毕后,接收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向仓库管理员申请归还物资。

(2)检查清点:仓库管理员接收物资后应进行检查清点,确认物资完好无损。

(3)签字归还:仓库管理员在确认无误后,由接收人员签字确认归还。

中交 管理制度

中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交集团的组织管理,规范运行秩序,提高管理效率,保障企业整体运行和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中交集团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履行国家委托的管理职能和任务。

第三条中交集团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升竞争力为目标,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第四条中交集团实行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坚持依法治理,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保障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中交集团全体员工,是员工行为规范和管理方法的依据。

第六条中交集团的管理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树立健康、良好的企业文化,营造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七条中交集团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分别行使公司权力。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监事会是对公司经营管理进行监督的机构。

第八条中交集团设立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市场部、技术部等各职能部门,分别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九条中交集团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总经理为公司的最高行政长官,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中交集团设立总裁办公室,承担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外联络工作、宣传工作和机要工作。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一条中交集团坚持“以德为先,以业担当”的宗旨,加强公司文化建设,落实企业价值观,倡导诚信行事。

第十二条中交集团坚持科学管理,实行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三条中交集团注重员工培训,提供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组织各种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中交集团加强对员工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奖惩机制,促进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五条中交集团贯彻节约型企业理念,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倡导绿色生产、低碳环保的工作方式。

第四章职业道德第十六条中交集团坚持全员参与,全员落实,全员推广的企业文化理念,倡导健康向上、团结友爱、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公局)及直属单位(子公司、分公司、区域工程部、直属项目部、办事处)购置、使用、管理固定资产的行为,针对三公局固定资产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的概念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分类1.生产性固定资产,包括:(1)施工机械、(2)生产设备、(3)运输设备、(4)测量、检测及试验仪器设备、(5)大型专用设备(移动模架、架桥机、挂篮、贝雷梁等)等。

2.行政性固定资产,包括(1)房屋及建筑物、(2)行政用车、(3)办公设备、(4)计算机及电子设备等。

第四条固定资产的编号1.《固定资产编号分类表》(见附件六)由局工程管理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2.固定资产的编号由各使用责任单位按固定资产编号分类表的规定编制并报局工程管理部。

3.固定资产管理编号具有唯一性,固定资产报废或出售、调出,该资产管理编号自行消除,不得继续使用,以免混淆。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责局工程管理部为三公局固定资产业务的主管部门,局办公室、技术发展部、财务会计部协管。

部门的职责如下:1.局工程管理部(1)负责设置、管理固定资产(包括行政性固定资产)登记卡。

(2)负责办理审批直属单位的固定资产(包括行政性固定资产)购置、调拨、大修、技术改造、租赁、报废等申请。

(3)做好按规定由局负责的固定资产的采购供应工作。

(4)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编号分类表并对所有固定资产统一编号及编号标识管理工作。

(5)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使用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6)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检查。

(7)根据全局工程需要及固定资产状况,对全局固定资产拥有协调调度职权。

2.局财务会计部(1)负责建立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台帐,并根据工程管理部对固定资产管理的批复、通知,及时更新。

物资管理制度

物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物资管理,提高物资使用效率,确保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单位的物资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全过程管理。

二、物资管理职责1.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物资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物资管理工作,对物资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2.采购部门负责物资的采购工作,按照采购计划和采购流程进行物资采购,确保物资质量和供应及时。

3.仓储部门负责物资的储存、保管、发放等工作,确保物资安全、完好、及时发放。

4.使用部门负责物资的使用和保管,按照物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使用物资,确保物资合理、节约使用。

5.财务部门负责物资的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确保物资账目清晰、准确。

三、物资采购管理1.采购计划(1)各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和实际需要,编制物资采购计划,报物资管理部门审批。

(2)物资管理部门汇总各部门采购计划,编制公司年度物资采购计划,报公司领导审批。

(3)采购计划应包括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采购时间等。

2.采购实施(1)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议价,选择质优价廉的供应商。

(2)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物资质量、数量、价格、交货时间等。

(3)采购部门按照合同约定,组织物资采购,确保物资质量和供应及时。

四、物资储存管理1.仓储部门负责物资的储存、保管工作,确保物资安全、完好。

2.仓储部门应定期对物资进行盘点,确保账物相符。

如发现物资短缺、损坏、变质等现象,应及时报告物资管理部门,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3.仓储部门应根据物资的性质和储存要求,选择合适的储存方式和场所,确保物资储存安全。

4.仓储部门应建立健全物资储存管理制度,包括入库、出库、保管、盘点等,确保物资管理规范、有序。

五、物资使用管理1.使用部门应根据生产计划和实际需要,合理使用物资,确保物资使用效率。

2.使用部门应建立健全物资使用管理制度,包括领用、发放、使用、回收等,确保物资合理、节约使用。

公共物资管理制度

公共物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公共物资的管理,健全公共物资管理制度,提高公共物资的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保障公共物资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行政机关及其下属单位对公共物资的采购、管理、使用等相关工作。

三、物资采购(一)采购程序1. 公共物资采购依法进行,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依法依规披露招标公告,遵守招标程序和招标方式,采购程序透明公开。

2. 公共物资采购要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采购管理体系,确保采购过程公正、公平、公开。

(二)供应商管理1. 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确保供应商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2. 对供应商的产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所采购的公共物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采购预算1. 制定公共物资采购预算,合理规划和安排公共物资采购资金。

2. 严格控制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资金的合理使用。

四、物资管理(一)物资登记1. 对所购买的公共物资进行登记,建立完整的物资档案,包括物资名称、规格、数量、购置时间等信息。

2. 对物资进行分类管理,确保各类物资有序存放。

(二)物资保管1. 建立健全的物资保管制度,确保公共物资的安全和完整。

2. 加强物资保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物资管理水平。

(三)物资清查1. 定期对公共物资进行清查,建立定期清查制度,确保公共物资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对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为下次物资采购提供参考依据。

五、物资使用(一)物资领用1. 对领用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保领用人员具备领用资格。

2. 对领用公共物资的用途进行核查,杜绝公共物资的滥用和浪费。

(二)物资借用1. 制定物资借用制度,对借用者进行审核和登记,确保物资借用合理合法。

2. 对借用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管,确保借用物资安全返还。

(三)物资报废1. 对物资的报废进行审核和确认,建立物资报废审批制度,确保物资报废合理合法。

2. 报废物资要进行妥善处理,对可回收利用的物资要进行分类处理,对无法回收利用的物资要进行安全无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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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深入工地了解和指导基层物资部门的物资管理工作,提高基层物资管理水平。
6、定期编报物资统计报表,搞好物资动态分析,准确反映业务活动情况,组织所属项目经理部的物资年终清查工作。
7、会同财会部门制定本单位所属工程项目的储备资金和流动资金
计划。
8、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物资人员培训工作,提高物资人员的素质和
业务水平。
第六条各级管理机构的职责
(一)工程管理部为局物资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为:
1、贯彻国家有关物资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路桥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修订公司的物资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并对直属单位的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2、广泛收集物资的质量、价格以及供应商资格、信誉等市场信息,积极开展物资信息传递工作,组织内部信息交流。
第三章 物资计划管理
第七条物资计划管理是物资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搞好物资计划管理,可保证工程所需材料有序地供应,从而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对加速资金周转和节约流动资金以及降低工程成本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物资计划包括物资总需用量计划、物资采购计划和物资用款计划。
第八条三公局实行以工程项目为单位的项目物资总需用量计划体制,即工程项目中标后,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量,由项目经理部编制项目《物资总需用量计划》。项目物资总需用量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五)不断总结经验,组织交流推广,提高物资管理水平。
第三条本办法中“物资”是指工程项目所需的各种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机械配件、低值易耗品等。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属各单位。
第二章 物资管理体制、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三公局物资管理实行三级管理体制,即局、各局属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区域工程部等)、项目经理部三级管理。各级管理单位应设立物资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三)、项目经理部物资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物资管理部门下发的各项物资管理规章制度,并根据本项目经理部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
2、工程项目中标后,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编制项目《物资总需用量计划》,并根据施工进度的安排,编制物资采购申请计划。
3、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工作,提供材料供应方式、资源情况(包括价格、交货期、供货能力等)、运输条件及现场管理要求,合理规划现场存料场地、仓库及其它临时设施和运输道路的位置。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物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公局”)物资管理工作,促进物资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列化,尽最大可能减少物资费用,降低工程成本,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物资工作的基本任务
(一)根据施工生产任务的需要,保质保量、适时适地、配套齐备、经济合理地组织物资供应,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3、按局工程管理部的批复意见组织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做好对供方(物资供货单位)资料的收集、评价与管理并上报局工程管理部。负责本单位及监督检查下属单位的招标工作,按照货比三家以及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执行采购。加强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和档案管理,并负责项目采购合同的审批。
4、加强各项目的量差控制和价差控制,并定期分析节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二)加强经济核算,严格控制物资费用,节约资金,合理组织物资的采购、运输、保管、供应和使用,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三)积极推行现代化物资管理方法,全面加强物资管理,提高管理水平,逐步实现物资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四)培训物资工作人员,提高思想、文化、业务素质,以适应物资管理科学化和现代化的需要。
6、加强材料定额管理工作,认真核定材料的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实行限额领料制度,掌握材料使用动向,加强对材料使用的监督控制,定额用料落实到班组。
7、配合有关部门收集各种资料,向监理工程师或业主及时提出有关材料方面的索赔。
8、挖掘材料潜力,加强集中下料、改制代用、综合利用、修旧利废和材料回收工作,做到物经济活动分析中有关材料费用的分析。
11、负责内部周转材料的调配工作。
12、负责1万元及以上5万元以下物资报损、报废及调查处理工作。
13、协助领导做好对甲供(甲指)材料供应的解决工作。
14、定期对项目的材料主管、采购员、账物统计员进行考核,并建立人员档案库。
8、积极推荐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推进技术进步。
(二)、局直属各单位物资管理部门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三公局的各项物资管理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并报备局工程管理部。
2、审核项目经理部上报的项目《物资总需用量计划》(见附表1),在充分考虑内部调剂和利用库存后,调整项目《物资总需用量计划》。编制物资采购及用款计划。
4、负责组织其权限范围内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及时掌握市场行情并随时向上级单位反馈,做好对供方(物资供货单位)的资料收集、评价与管理并上报上一级单位和局工程管理部。按照货比三家以及物资采购的比价原则执行采购。协助上级单位做好本项目使用的物资招标采购工作。加强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和档案管理。
5、加强物资的仓储管理和现场管理工作,完善出入库手续,做好库存材料的保管和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库存物资的清仓盘点工作,做到账目清楚、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3、负责供应商的资料收集、资格评审和管理工作,建立合格供应商信息库,并不断完善。
4、负责对局直属各单位购买主材(各种钢材、水泥、地材、沥青等)及大宗材料的审批工作,并组织办理进口物资的采购工作。
5、负责合同范本的制定、修改及合同的审批工作。
6、协调各直属单位之间的物资调剂。
7、审批各直属单位5万元及以上物资的报损、报废申请,参与重大物资(10万元及以上)报损、报废的调查处理工作。
9、协助上一级单位做好1万元及以上5万元以下物资报损、报废及对外处理工作,并负责本项目1万元以下的物资报损、报废及对外处理工作。
10、负责工程竣工后剩余、废旧物资的报批及处理工作。
11、按规定填报各类物资统计报表,并按时上报。
12、积极协助项目经理部领导做好对甲供(甲指)材料供应的市场信息收集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并负责办理向上一级单位的申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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