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夏秋季灭蚊蝇和蟑螂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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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防虫灭虫通知

秋季防虫灭虫通知

秋季防虫灭虫通知亲爱的居民朋友们:大家好!随着秋季的来临,气温逐渐降低,气候也变得干燥起来。

这个季节虽然不像夏季那样蚊虫肆虐,但仍然是防虫灭虫的关键时期。

为了保障大家的生活环境健康、舒适,减少害虫对我们生活的影响,现将秋季防虫灭虫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秋季常见害虫及危害1、蟑螂蟑螂是秋季常见的害虫之一,它们喜欢在温暖、潮湿、阴暗的环境中生存,常常出没于厨房、卫生间等地方。

蟑螂不仅会污染食物,还可能传播疾病,给我们的健康带来威胁。

2、蚊子虽然秋季蚊子的数量相对夏季有所减少,但仍有部分蚊子存活。

蚊子叮咬不仅会引起皮肤瘙痒,还可能传播疟疾、登革热等疾病。

3、老鼠秋季是老鼠繁殖和活动的高峰期,它们会啃咬家具、电线,破坏物品,还可能携带病菌,传播疾病。

4、苍蝇苍蝇在秋季依然活跃,它们喜欢在垃圾、粪便等脏污处停留,然后飞到食物上,传播细菌和病毒。

二、防虫灭虫措施1、保持环境清洁(1)定期打扫室内外卫生,清理杂物、垃圾,不给害虫提供藏身之所。

(2)厨房要保持干净整洁,及时清理食物残渣,餐具洗净后要擦干存放。

(3)卫生间要保持干燥,防止积水,定期清理地漏、下水道。

2、封堵缝隙(1)检查门窗是否密封良好,如有缝隙,及时用密封条进行封堵,防止害虫进入室内。

(2)对于墙壁、地板上的孔洞、缝隙,要用水泥、玻璃胶等进行封堵,阻止老鼠、蟑螂等害虫的通行。

3、食物储存(1)将食物密封保存,放入冰箱或密封容器中,避免暴露在外吸引害虫。

(2)粮食、干货等要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并定期检查是否有虫害。

4、灭虫方法(1)物理灭虫:使用粘虫板、捕鼠夹、电蚊拍等工具进行灭虫。

(2)化学灭虫:在必要时,可以使用安全有效的杀虫剂,但要注意按照说明书正确使用,避免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

三、注意事项1、在使用杀虫剂时,要注意通风,避免儿童和宠物接触。

2、如果发现害虫数量较多或无法自行处理,建议联系专业的防虫灭虫公司进行处理。

3、加强对公共区域的防虫灭虫工作,如小区花园、楼道、垃圾桶等,物业将定期进行消杀。

夏季蚊虫消杀计划通知

夏季蚊虫消杀计划通知

夏季蚊虫消杀计划通知
夏季是蚊虫活跃的季节,它们不仅会给人类带来种种不适,还可能传播疾病,成为公众健康的隐患。

为了切实保障社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和身体健康,我
们特制定了夏季蚊虫消杀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消杀时间安排
我们将于6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蚊虫消杀行动。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6月15日
7月15日
8月15日
以上时间均为周五,请各位居民做好配合,确保消杀工作顺利进行。

消杀方式及注意事项
我们将采取喷洒杀虫剂和设置诱蚊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消杀。

在此过程中,请各位居民做好以下几点:
提前清理院落和室内环境,避免遮挡物品过多,确保杀虫剂可以均匀喷洒。

外出活动时请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在户外停留过久。

请勿触摸或抚摸正在喷洒的区域,以免中毒。

配合工作人员的现场指挥,服从指令,确保消杀工作顺利进行。

预防蚊虫措施
除了定期消杀,我们还建议各位居民做好以下预防措施:
保持环境整洁,及时清理积水容器,减少蚊虫栖息地。

合理使用驱蚊用品,如蚊香、电蚊拍等,保护好自己和家人。

外出时注意做好个人防护,穿长袖衣服,使用驱蚊液等。

保持室内通风,减少蚊虫侵扰。

联系方式
如果在消杀过程中或日常生活中遇到任何问题,欢迎随时与我们取得联系。

我们将竭尽全力为您提供帮助。

联系人:张工电话:010-电话号码
通过这次夏季蚊虫消杀计划的实施,相信我们一定能够营造一个干净整洁、安全卫生的居住环境,为广大居民带来舒适宜人的生活质量。

让我们携手共
建美好家园!。

夏秋季灭蝇灭蚊活动的通知

夏秋季灭蝇灭蚊活动的通知

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2011)6号签发人:夏秋季灭蝇、蚊活动的通知各镇街及相关单位:按照市爱卫办《要求及我区奋战300天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部署,结合我区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具体情况,为了进一步加大我区夏秋季除害防病工作力度,有效控制虫媒传染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现将今年我区夏秋季灭蝇、蚊工作安排如下:一、指导思想今年夏秋季灭蝇、灭蚊工作要根据我区新一轮奋战300天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总体部署,按照市爱卫办的有关安排,结合我区爱国卫生运动的深入开展,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和全国爱卫会、卫生部颁布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认真抓好病媒生物防治工作,从清理环境,清除蚊、蝇孳生地入手,以消灭第一代成蝇和大幅度降低高峰期蚊、蝇密度为突破口,坚持高标准、高起步,有效的控制和减少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主要任务今年我区的夏秋季灭蝇、蚊工作,要以“奋战300天”为契机,大力开展以清除蚊、蝇孳生地为主要内容的灭蝇、蚊活动,从清理脏乱不卫生死角入手,搞好环境卫生的综合治理,要根据蚊、蝇的自身繁殖特性,重点完成好以下几项主要任务:1、及早动手,降低第一代蚊、蝇数量。

第一代蚊、蝇是全年蚊、蝇繁殖的基础,只有最大限度地消灭第一代蚊、蝇,才能有效地控制全年蚊、蝇密度。

各镇街要进一步加大对各村、居民区外环境的管理力度,加强对外环境消杀及垃圾箱桶保洁和垃圾通道的清掏,及时清理各种不卫生死角。

各镇街的除害消杀队伍要从4月中下旬开始进行消杀工作,控制第一代蚊、蝇的发展繁殖。

2、抓好高峰期的灭蝇、灭蚊工作。

从5月中旬开始,各镇街要不断完善除害消杀制度,严格规范管理,做好高峰期的灭蝇、灭蚊消杀工作。

对农副产品市场、学校、建筑工地和宾馆、商场、中小餐馆等重点单位要加强管理,垃圾要密封存放,日产日清。

各垃圾转运站(包括“新五个一”工程中配置的垃圾转运箱、池)、公厕以及各村建造的大三格集体共用户厕要由专人负责保洁和除害消杀工作,定期、定时进行药物灭蝇;要根据季节和温度、湿度的变化随时调整对居民区和各村蚊蝇的消杀频率,在6—8月的密度高峰期要坚持高频率的消杀,坚持2—3日消杀一次,3、消灭越冬蚊、蝇。

关于开展2024年夏秋季灭蚊统一行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夏秋季灭蚊统一行动的通知

附件
三、重点环境及场所作业要求 (一)不同环境孳生地处理要求 对公共外环境中的绿地、绿化带灌丛、地下管井、沟渠、湖塘和农田等重点环境及时清除蚊虫孳 生地。 1.搞好环境治理。清除各类卫生死角,妥善处理公共外环境绿化带垃圾如玻璃瓶、空罐和空饭盒, 临时废弃车胎要用胶袋包裹或把车胎的底部刺穿使积水可以流出。可贮水的容器要加盖,翻盆倒 罐清除各种小型积水,把地面不平处填平,将树洞及竹洞堵塞等。 2.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实行沟渠硬底化和暗渠化,经常清疏沟渠、污水井,有条件的应将直排式 污水井口改造为弯曲管式,无法改造的应安装防蚊闸。 3.供观赏的喷水池可放养食蚊鱼或观赏鱼。饮用蓄水池应每季度清洗一次。

通知内容
(二)加强环境整治 结合卫生城镇村长效管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建设、健康中国典范 城市建设等活动,积极动员有关部门、单位和广大居民,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治理工作,清除 各类蚊虫孳生地。 (三)统一集中灭蚊 开展集中统一的蚊虫防制活动,将6月13日-17日、7月11日-15日、8月15日-19日、9月19日-23 日、10月17日-21日定为统一灭蚊活动周。在灭蚊周期间,各区(县市)、各行业、各有关单位 及各街道社区要发动群众,从身边做起,搞好环境卫生,清除蚊虫孳生地,对蚊虫密度较高区域 开展统一消杀。
通知内容
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灭蚊重点场所 居民社区、单位院落、学校、公园绿地、河湖沟渠、拆建工地、地下车库、市政地下管井、农 (集)贸市场、废品回收站、垃圾中转站和其他蚊虫易孳生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积极宣传发动 开展宣传教育,采取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利用手册、折页、海报、、宣教片等多种形式, 多种渠道、全方位地普及灭蚊防病知识,使相关专业人员和居民掌握蚊虫防制的知识和方法,动 员居民积极参与。

小区进行四害消杀的通知

小区进行四害消杀的通知

小区进行四害消杀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小区居民:
大家好!
为了营造一个健康、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保障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我小区将于近期进行四害(蚊、蝇、鼠、蟑螂)消杀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消杀时间:
本次四害消杀工作将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 年XX月XX日进行,具体时间将视天气情况而定,请广大居民留意小区公告及通知。

二、消杀范围:
本次消杀工作将覆盖小区内所有公共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楼道、绿化带、垃圾收集点、停车场等。

同时,也建议居民自行对自家住所进行清洁与消毒,共同维护小区环境卫生。

三、注意事项:
在消杀期间,请广大居民注意关闭门窗,避免四害进入室内;
请勿随意触碰消杀药物及器械,以免对人体造成伤害;
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出,请尽量避开消杀作业时间段,以免受到药物影响;
如有发现四害异常增多或消杀效果不佳的情况,请及时与小区物业管理处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四、共同参与:
四害消杀工作离不开广大居民的支持与配合,请大家积极参与,共同维护小区的环境卫生。

同时,也请大家在日常生活中注意垃圾分类、保持环境整洁,预防四害的滋生与繁殖。

感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让我们携手共建一个美丽、健康、和谐的小区!
小区物业管理处
XXXX年XX月XX日。

夏季防蚊灭蝇专项行动通知

夏季防蚊灭蝇专项行动通知

夏季防蚊灭蝇专项行动通知夏日炎炎,蚊虫肆虐,成为了广大居民生活中的一大苦恼。

为了维护广大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我们特此发出防蚊灭蝇的号令,号召全体居民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共创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蚊虫防控的重要性不可否认,蚊虫不仅会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还可能成为疾病的传播媒介。

近年来,登革热、寨卡病毒等疾病的频发,都与蚊虫的泛滥有着密切联系。

因此,有效遏制蚊虫的繁衍,对于保障居民的生命健康至关重要。

灭蝇的必要性除了蚊虫,蝇类也是夏季生活中的一大”烦恼”。

它们不仅会危害食品卫生,还可能携带各种细菌和病毒,成为疾病的传播源。

因此,要通过各种有效措施,对蝇类进行全面的防控。

居民参与的重要性防控蚊虫和蝇类,离不开居民的自觉参与和共同行动。

只有广大居民积极主动地参与进来,坚持做好日常的预防和清洁工作,才能真正达到预期的防控效果。

专项行动的具体内容为了切实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将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防蚊灭蝇专项行动。

具体内容如下:大规模的环境整治。

我们将组织专业的工作人员,对小区内的各个角落进行全面排查和清理,消除蚊虫和蝇类滋生的环境隐患。

定期的消毒喷洒。

我们将定期对小区内进行统一的消毒喷洒,切断蚊虫和蝇类的生存渠道。

居民自身的防控措施。

我们希望居民能够积极参与,做好日常的防护工作,如清理积水容器、及时消灭孳生地等。

宣传教育活动。

我们将组织各类宣传教育活动,让居民了解蚊虫和蝇类的危害,增强自身的防控意识和行动自觉性。

全员参与,共创美好生活夏季防蚊灭蝇专项行动,关系到广大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安全。

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为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而努力!。

小区夏季防蚊灭虫工作安排通知

小区夏季防蚊灭虫工作安排通知

小区夏季防蚊灭虫工作安排通知尊敬的小区居民:大家好!随着夏季的来临,气温逐渐升高,雨水增多,蚊虫也日益活跃起来。

为了给广大居民营造一个健康、舒适的生活环境,提高小区的卫生质量,物业管理处将开展夏季防蚊灭虫工作。

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本次防蚊灭虫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有效控制小区内蚊虫的滋生和繁殖,减少蚊虫对居民生活的干扰和危害,预防蚊媒疾病的传播,保障居民的身体健康。

二、工作时间具体开始时间具体结束时间在此期间,我们将根据蚊虫的活动规律和天气情况,合理安排防蚊灭虫作业的时间和频次。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1、环境整治(1)清理小区内的积水。

定期检查和清理小区内的雨水井、污水井、花盆、水桶等容易积水的地方,防止蚊虫在积水中产卵滋生。

(2)加强绿化管理。

修剪小区内的花草树木,保持绿化带的整洁和通风,减少蚊虫的栖息场所。

(3)清理卫生死角。

对小区内的垃圾堆放点、垃圾桶、楼道等卫生死角进行彻底清理,消除蚊虫的滋生环境。

2、药物消杀(1)使用专业的杀虫剂对小区公共区域进行定期喷洒,包括楼道、垃圾桶、绿化带、污水井等蚊虫容易出没和滋生的地方。

(2)在小区内设置蚊虫诱捕器,利用物理方法诱捕蚊虫,降低蚊虫密度。

3、宣传教育(1)通过小区公告栏、微信群、业主群等渠道,向居民宣传防蚊灭虫的知识和方法,提高居民的自我防护意识。

(2)提醒居民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定期清理家中的积水,安装纱窗、蚊帐等防蚊设施。

四、注意事项1、在药物消杀期间,请居民尽量避免在消杀区域停留,如遇正在进行消杀作业,请绕道而行。

2、请居民看管好自己的小孩和宠物,避免接触消杀药物。

3、消杀药物可能会对部分居民的呼吸道和皮肤产生刺激,请居民在消杀期间关闭门窗,如有不适,请及时就医。

4、居民家中如有需要进行蚊虫消杀的,请提前与物业管理处联系,我们将提供免费的上门服务。

五、监督与反馈为了确保本次防蚊灭虫工作的效果,物业管理处将加强对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同时,也欢迎广大居民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和反馈。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春季灭鼠和夏秋季灭蚊蝇蟑螂活动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春季灭鼠和夏秋季灭蚊蝇蟑螂活动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春季灭鼠和夏秋季灭蚊蝇蟑螂活动的通知正文:----------------------------------------------------------------------------------------------------------------------------------------------------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春季灭鼠和夏秋季灭蚊蝇蟑螂活动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了进一步降低“四害”密度,控制疾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

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春季灭鼠,夏秋季灭蚊、蝇、蟑螂活动。

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开展除“四害”活动是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体现。

各级政府和领导对此项活动要高度重视,按照“条块结合、条条保证、块块监督”的工作原则认真抓好落实。

各县、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有组织、有计划地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同时,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会议、墙报、专栏等宣传工具,向广大干部、职工宣传鼠类危害性,让广大群众知道这次活动的方法和要求,达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二、时间安排2006年3月30日-4月30日是灭鼠阶段。

以县区爱卫办为单位于3月中旬集中购买灭鼠毒饵。

在搞好宣传、培训的基础上,4月10日-15日全市统一投药,保证投药覆盖率达到95%以上。

2006年5月1日-8月30 日是灭蚊、蝇、蟑螂阶段。

各级政府和全市各单位要按照市爱卫办统一安排,认真开展灭蚊、蝇、蟑螂工作。

三、工作要求(一)关于灭鼠工作1.加强培训。

各县、区要挑选投药员进行集中培训,通过培训使其了解老鼠的习性和鼠药的正确使用方法,保证投药到位,达到灭鼠效果。

2.严加防范,保证人畜安全。

各单位及居民住户,对鼠药要妥善保管,确保人畜安全。

同时,对死鼠要及时深坑掩埋。

3.组织好灭鼠后的检查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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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夏秋季灭蚊蝇和蟑螂活动的通知出自于:扬爱卫〔2010〕5号发布日期:2010-7-7 点击率:179广陵区、维扬区、邗江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新城西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扬州大学,驻扬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会精神,努力降低市区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密度,有效预防虫媒传染病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市民群众和广大来扬宾客的身体健康,树立我市文明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市区组织开展夏秋季灭蚊蝇、灭蟑螂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动力,大力开展夏秋季爱国卫生运动,确保灭蚊蝇和蟑螂覆盖率达到95%以上,蚊、蝇、蟑螂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二、主要任务(一)整治环境卫生。

组织发动各部门、各单位、各居(村)民户全面开展以清除垃圾、清除积水、清除卫生死角和取缔露天粪坑、泔水缸为重点的公共环境突击整治活动,彻底打扫室内外环境卫生,使蚊蝇、蟑螂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切断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环境条件。

(二)完善防制设施建设。

加强重点单位、重点场所等处的防蚊蝇、防蟑螂设施建设,做到基本健全、规范。

(三)开展投药灭杀。

市区全面组织投放灭杀药物和器械,对重点场所和区域及其周边环境开展突击灭杀工作,降低蚊蝇、蟑螂密度。

三、重点场所和区域(一)餐饮业、食品生产加工业、商场超市、医院、宾馆(饭店)、机关学校等蚊蝇、蟑螂侵害较为严重的公共场所(地),社区及居民区(户)。

(二)垃圾收集点、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建筑工地、集贸市场、废品收购站、车站、下水道、公园、公共绿地、河道、沟(塘)等场所(地)。

四、时间部署市区预防和控制工作时间统一安排在7月5日-10月20日,具体划分为三个阶段:(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5日-7月10日)1、广泛发动群众,营造宣传氛围,召开动员会议。

2、各区制定以灭蚊蝇和蟑螂为重点的除四害工作方案,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建立健全灭杀队伍。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1日-9月30日)1、7月11日-20日,各地、各单位积极开展以整治环境为重点的夏季爱国卫生运动,清除蚊蝇蟑螂孳生地。

2、7月21日-9月20日为完善防蚊蝇、蟑螂设施和灭杀阶段。

其中7月22日—24日、8月13日— 15日和9月4日— 6日为全市统一投放药械、杀灭蚊蝇和蟑螂活动日(雨天顺延)。

除上述全市统一规定的时间外,各区、各行业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还可根据自身环境和防治状况,适当增加本地、本单位的其他统一灭蚊蝇、灭蟑螂活动的时间。

3、9月21日-10月10日为查漏补投,巩固成果阶段。

继续完善防蚊蝇、蟑螂设施,同时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对辖区内重点场所及区域的蚊蝇、蟑螂孳生与密度情况进行全面监测和调查,分析有关数据,评估防制效果。

在组织实施阶段中,市、区爱卫办将组织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督导。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11日至20日)市爱卫办在各区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有关委员部门对各地、各单位的灭蚊蝇和蟑螂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情况全市通报。

五、防控措施(一)环境治理1、灭蚊。

按照“治本清源”的原则,把工作重点放在蚊虫孳生地的清理上,通过环境整治,消除和减少蚊虫的孳生地。

城区主要对各类水体,特别是各类小型积水和存水容器进行清理,发动群众清理住家户各类型存水容器,相关部门要抓好各类场馆周边环境、建筑工地、公园、废品收购站、车辆修理店等场所积水的清理。

同时,要加强对城区范围内的污水沟、污(废)水塘、洼地积水的改造,疏通排水系统,密封供电、通讯、电视、自来水、煤气等各种地下沟(井),防止蚊虫孳生。

动员群众和单位改善居住条件,加强防蚊工作,增加防蚊设施,减少人与蚊虫接触机会,提倡在居民区安装户外灭蚊灯箱以引诱和消灭成蚊。

2、灭蝇。

结合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加强对垃圾、粪便及废弃物等蝇类孳生地的清理,减少蝇类孳生场所。

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垃圾容器要保持密闭,不遗留散在暴露垃圾,垃圾中转站、垃圾运输车辆清运垃圾后每日用水冲洗,将垃圾残渣冲刷干净;公厕要定时冲洗,保持清洁;食品加工制售行业要及时清运处理下脚料,定时清扫,泔水、腐烂动植物等废弃物要封闭放置,及时清扫处理;集贸市场经营禽、肉、鱼等摊位要有固定密封垃圾存放容器和冲洗设施;灭蝇重点场所和区域应消除暴露垃圾。

3、灭蟑: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尽可能阻止蟑螂从外界侵入到室内。

对墙壁、地板、门框、窗台(框)等处的孔洞和缝隙应用油灰、水泥或其他材料加以堵塞封闭,尤其要注意水管,暖气管等管道。

同时,携带物品进室内前应仔细检查一下有无蟑螂或卵荚藏匿在其中。

平时注意搞好室内卫生,妥善保存食品,管好垃圾,堵塞沟缝孔隙。

(二)物理防制有关行业和单位要完善防护设施,设置纱窗、纱门、风帘门等,防止蚊蝇飞入室内。

有条件的,可采用物理灭蚊蝇方法,如:电子灭蚊蝇器(灯)、诱蝇笼、粘蝇纸(条)、蚊(蝇)拍等。

(三)化学防制为保证此次预防和控制蚊蝇、蟑螂活动效果,各区、各单位应选用高效低毒、国家批准生产的药物组织消杀,减少杀虫剂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不利影响,避免因化学杀虫剂使用不当而导致抗药性的产生。

具体用法可根据药物说明或按照市爱卫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进行使用。

五、有关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这次灭杀蚊蝇和蟑螂活动,是当前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内容,也是有效控制夏秋季传染性病发生和流行的重要举措。

市区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这次灭杀活动的重要意义,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组织领导。

要坚持政府组织、分级负责、条保块管、属地为主的指导思想,认真落实以区为主体、责任到街道(乡镇)、服务全覆盖、模式多元化、投入多层次、效果全监控的工作要求,来组织好这次灭杀活动。

(二)加强宣传,搞好发动。

这次灭杀蚊蝇和蟑螂活动面广量大,持续时间长,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组织宣传发动,形成人人参与,个个参战的良好局面。

电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展灭蚊蝇、灭蟑螂活动的社会宣传,及时报道活动的动态和防治知识。

要通过宣传发动,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卫生意识和参与意识,教育广大市民和单位掌握正确的灭蚊蝇、灭蟑螂的方法,防止因过度用药或不正确用药而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和对人体健康的损害,严防药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三)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这次灭杀蚊蝇和蟑螂活动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各负其责,协同作战的方法,各区、街道(乡镇)、社区或居(村)民委员会负责辖区内的所有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区的灭蚊蝇和蟑螂的组织实施及检查监督工作。

爱卫会各委员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灭蚊蝇、灭蟑螂工作。

园林部门负责公园、景点和公共绿地的投药灭杀工作;建设部门负责河道坡岸、建筑工地的投药灭杀工作;城管部门负责对垃圾场、垃圾中转站、垃圾车、公厕等设施、场所的投药灭杀工作;工商部门负责组织农贸市场、瓜果批发市场等各类市场的投药灭杀工作;卫生监督及其他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餐馆、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公共场所灭蚊蝇、灭蟑螂的督办工作;房管部门负责住宅小区投药灭杀督办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对除害工作的技术指导与业务培训,并按照《江苏省四害密度监测方案》通知精神,做好灭杀前、后蚊蝇、蟑螂密度监测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成立消杀队伍,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好投药灭杀工作,确保辖区内范围及单位投药覆盖率达95%以上,以保证灭杀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灭杀效果。

(四)加强督导,确保效果。

各区爱卫会要认真组织好辖区范围内灭蚊蝇、蟑螂活动的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工作,检查重点为相关部门及重点单位、重点场所的组织管理与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蚊蝇、蟑螂孳生地处理情况、药品投放情况、密度调查与防控效果等。

对组织不力,不按规定开展活动,蚊蝇和蟑螂密度未得到有效控制,超标严重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确保这次灭杀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附件: 灭蚊蝇、蟑螂国家考核标准扬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主题词:夏秋季灭蚊蝇灭蟑螂通知抄送:省爱卫会,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检察院,扬州军分区,市文明办、创建办,市新闻单位,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各县(市、区)爱卫会。

扬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6月28日印发附件:灭蚊蝇、蟑螂国家考核办法和标准一、灭蚊现场考核办法和标准1.在200户居民住宅和20个单位内外环境中及100个下水道口内,检查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计算蚊幼及蛹的阳性率。

2.选择城区内10个不同类型水体(湖泊、河流、沟渠等),沿其边缘的不同地点,用500ml收集勺采集水样不少于100勺,检查蚊幼和蛹数量。

3.选择城区内15处特殊场所(废品、轮胎、缸罐存放处、建筑工地等);白天人诱蚊30分钟(考核人员静坐、暴露胳膊和小腿),检查诱获成蚊数。

4.灭蚊标准: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虫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用500ml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虫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

二、灭蝇现场考核办法和标准1.检查房间2000间,其中重点单位占60%,一般单位占40%,检查房内成蝇数和重点场所的防蝇设施(纱窗、纱门、风帘、灭蝇灯等)。

2.检查蝇类孳生地,计算幼虫和蛹的检出率。

检查包括:室内生活垃圾盛放容器100个(处);外环境生活垃圾存放容器(箱、桶、通道等)、垃圾中转站和垃圾运输车辆50个(处);外环境2000米延长线中散在暴露的孳生地个(处)数,并计算幼虫和蛹的检出率;室内外农贸市场各2个;公共厕所20座。

3.灭蝇标准: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它单位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三、灭蟑螂现场考核办法和标准1.检查房间2000间,其中重点单位占60%,一般单位占20%,居民住宅占20%。

2.采用药激法,喷洒蟑螂孳生栖息场所(包括下水道),观察激出的成若虫数量;采用目测法,检查活卵鞘和蟑迹(粪便、蜕皮、空卵鞘壳、死尸等)。

3.灭蟑螂标准: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

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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