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示范文本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 引言安全生产是施工项目中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对于保障工人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而监理作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着确保安全生产的责任。
本文档旨在制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明确监理的具体责任和要求,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环境。
2. 监理责任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监理在施工现场拥有如下责任:1.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各项安全措施的有效实施。
2.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用具,提出改进意见,并确保施工单位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指导施工单位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和紧急事件预案,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4.监督施工现场人员的培训和安全教育,推动安全文明施工意识的提升。
5.及时报告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和不安全行为,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应对和处理。
3. 监理要求为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理需要满足以下要求:3.1 专业知识和技能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技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规范、紧急事件应对等方面的知识。
监理单位应组织相关培训,提升监理人员的专业素养。
3.2 安全检查和记录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行为和潜在风险应及时纠正并记录,对于严重的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检查记录和报告制度。
3.3 安全会议和培训监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安全会议,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交流,传达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要求,并解答相关问题。
监理单位还应组织安全培训,提升施工单位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3.4 整改措施的跟进监理人员应及时跟进整改措施的执行情况,对整改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指导和协助,并进行必要的记录和报告。
对于未按时整改的问题,应及时向施工单位上报,并督促其采取措施。
3.5 应急响应和处理监理人员应熟悉施工现场的紧急事件预案和应急处理流程,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及时进行应急响应和处理,并做好事故调查和报告工作。
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一、目的和依据本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目的是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本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的实际情况制定。
二、监理单位的职责1. 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章制度。
2. 监理单位应当及时了解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对施工单位的组织和管理是否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进行审查和监督。
3. 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4. 监理单位应当及时记录和报告工程施工中的安全事故,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5. 监理单位应当参与工程施工安全培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三、施工单位的职责1. 施工单位应当依法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并执行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 施工单位应当对参与施工的工人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4. 施工单位应当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5.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进度和安全要求,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避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四、监理工作的内容1.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进行审查,确保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能力。
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包括安全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进行检查,包括制度的健全性和执行情况。
4.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条件进行检查,包括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施工设备的安全使用情况。
5.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培训进行检查,包括培训内容的合理性和培训效果的评估。
6. 监理单位应对工程施工中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并提出预防措施。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工程安全、质量,推动文明施工,监督并指导施工组织单位合理组织施工,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并提出监理意见和建议。
第二条:监理单位应设专职施工、安全员,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从业务专业能力、安全管理以及文明施工方面对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努力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能力。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与施工组织单位建立和谐、稳定的工作关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共同推动工程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
第五条:监理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监督和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勤勉尽责,维护工程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的利益。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施工违法行为。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施工标准要求。
第二章施工安全管理第八条:施工组织单位应切实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施工安全管理。
第九条:施工组织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工艺,制定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和预防措施。
第十条:施工组织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要求,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施工组织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器材,并按照规定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性。
第十二条:施工组织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施工组织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宣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三章文明施工管理第十四条:施工组织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文明施工方案,并落实相应的措施。
第十五条:施工组织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合理的施工防护设施,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和施工质量。
第十六条:施工组织单位应加强现场管理,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整齐,防止垃圾和废弃物的滋生和堆放。
安全和文明施工监理细则示范文本

安全和文明施工监理细则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进度,确保社会公共的利益,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等。
第三条施工监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要求,依法行事,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手段干预或者影响施工单位正常的施工活动。
第四条施工监理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监理能力,并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尽职尽责,保护建设单位的利益。
第五条施工监理应当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各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完成工程的建设任务。
第二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六条施工监理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进行全面监督和协助,确保施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第七条施工监理应当在施工期间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进整改情况。
第八条施工监理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设施和用具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要求,并及时告知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
第九条施工监理应当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组织抢救和处理,并向建设单位报告事故情况。
第十条施工监理应当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三章工程质量监督第十一条施工监理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第十二条施工监理应当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确保其科学合理、符合法规要求。
第十三条施工监理应当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图纸和施工材料,确保其质量和品种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四条施工监理应当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工艺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五条施工监理应当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工程验收,参与编制工程验收报告,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第四章工程进度管理第十六条施工监理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进行全面监测和管理,确保工程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进度进行施工。
(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工程概况及特点****************************************************************** ********************************************************************** ********************************************************************** ********************************************************************** ********************************************************************** *******************************************************************2安全监理工作目标2.1安全生产监理目标2.1.1杜绝火灾事故。
2.1.2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1.3杜绝机械事故。
2.1.4工伤事故频率控制在广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法规规定的指标要求范围内。
2.2文明施工监理目标创广州市双优文明样板工地,争创广东省双优工地。
2.3职业健康安全监理目2.3.1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
2.3.2劳保用品发放率******%。
2.3.3无职业病的发生。
2.4环境监理目标2.4.1环保事故处理率100%,无相关方向行政主管部门的环保投诉。
4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人员岗位职责(应与架构匹配)4.1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1建立、健全项目监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本部人员在安全监理工作中的职责和责任,指定项目监理部的安全员;核查监理合同中是否明确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条款。
2组织编制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包括自然灾害),审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专项方案、旁站监理细则,组织监理人员参与有关部门或单位的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安排监理人员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和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环节实施旁站监理。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控制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控制实施细则范文一、概述本文旨在制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控制实施细则,以确保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和文明施工。
施工监理控制的重点包括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和文明行为等方面。
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 施工现场周界应设立合理的围挡,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禁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2.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消防设施,并保持畅通。
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换。
3. 施工现场应设置防护网、防护栏杆等安全设施,确保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
三、劳动保护1. 施工作业前,所有工人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工作风险和防护措施。
2.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数量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鞋等,并严格要求工人佩戴。
3. 施工现场必须符合工程安全规范,例如搭设合格的脚手架、安全绳索等,确保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
4. 施工现场应设置合理的通风系统和排放设备,确保工人不暴露于有毒有害气体环境中。
5. 高温、低温等特殊环境下的施工,必须配备相应的防护装备和设备,并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工人的健康与安全。
四、环境保护1. 施工现场应严格控制噪音、粉尘和污染物的排放,遵守环境保护法规标准。
2. 施工现场应配备垃圾分类容器,确保施工垃圾分类和正确处理。
3. 施工现场应采取合适的土方开挖和水土保持措施,避免土壤侵蚀和水源污染。
五、文明行为1. 施工现场应设置施工规范和文明行为宣传标语,提倡工人文明施工,禁止吵闹、争吵和违反道德行为。
2. 工人应主动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清洁,及时清理垃圾和杂物。
3. 施工现场应定期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认真整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
4. 施工现场应设置合适的休息和食堂设施,保障工人的基本休息和饮食条件。
六、监理责任1. 施工监理单位应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并记录检查结果。
2. 施工监理单位应提出改进意见和整改要求,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施工达到要求。
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示范文本

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示范文本一、总则1.为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文明,并保护环境,提高施工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制定本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2.本文主要针对施工监理过程中的安全和文明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消防安全等。
二、施工监理人员管理1.施工监理人员必须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程经验。
2.施工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职责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和文明问题。
3.施工监理人员应参加相关培训,定期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
三、劳动安全管理1.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向监理单位报备。
2.施工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并与监理单位保持及时沟通。
3.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四、环境保护管理1.施工单位必须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向监理单位报备。
2.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控制施工噪音、扬尘、振动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3.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符合要求。
五、文明施工管理1.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并向监理单位报备。
2.施工单位必须做到施工现场整洁、秩序井然,材料摆放有序,道路通行畅顺。
3.施工单位必须注意施工噪音、扬尘等对周围居民的影响,采取措施减少不良影响。
4.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文明施工行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六、消防安全管理1.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向监理单位报备。
2.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3.施工单位必须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消防问题。
七、违规处理1.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存在违反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行为,应及时向工程项目相关管理部门报告,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样本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进行,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现场安全巡查等。
第三条:安全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进行安全监理活动,并及时上报工程项目的安全状况。
第四条:安全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参加相关培训。
第五条: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安全监理部门所有。
第二章:安全监理准备工作第六条:安全监理人员应在项目启动前进行安全方案的编制,并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沟通,确保合作顺利进行。
第七条:安全监理人员应对工程项目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
第八条:安全监理人员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安全监理的频次和内容。
第九条:安全监理人员应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条:安全监理人员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安全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三章:安全监理执行工作第十一条:安全监理人员应按照安全方案和监理计划的要求,有效地组织和指导施工单位的安全工作。
第十二条:安全监理人员应参加每日施工例会,并提出安全方面的要求和建议。
第十三条:安全监理人员应定期对工程现场进行安全巡查,记录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第十四条:安全监理人员应参与事故调查工作,以及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应急演练。
第十五条:安全监理人员应定期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上报安全监理工作的情况,并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安全监理要求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并按照相关规定向安全监理人员报备。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按照安全监理人员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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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示范文本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某某管理中心XX年XX月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工程总概况大芦线航道整治二期工程位于上海市东南部闵行区和浦东新区,呈东西走向,起于黄浦江,止于东海,航道经黄浦江与长湖申线、苏申外港线、杭申线、平湖申线等江南水网干线航道相沟通,沿线又与浦东地区主要航道大浦线相连。
现状河道为大治河,航道较为繁忙,船只较多,沿线码头较多。
大芦线航道整治二期工程(航头新场段)西起闵行区和浦东新区行政分界,航道设计里程桩号为K7+513,终点位于杨辉路桥东侧,航道终点设计里程桩号为K16+478,航段长度为8.965km。
大治河按Ⅲ级航道标准整治,航道标准段规划河宽102m,通航净宽79m。
本段共分8个标段,其中1~3标为航道标,4~8标为桥梁标。
本标段工程为大芦线航道整治二期工程(航头新场段)4标,标段工程南起规划丰南路交叉口以南(K0+345),北至现状环镇南路以南(K1+476),两端与现状航南公路接顺,全长约1.131km。
工程施工范围包含:现状航南公路大治河桥拆除、新建跨航道航南公路主桥、两岸引桥、桥接坡道路及排水工程、桥梁两侧的航道疏浚及新建驳岸工程、道路交通附属工程等。
2、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的依据2.1 经批准的本项目的《监理规划》。
2.2 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
2.3适用于本项目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监理的相关规范和标准,主要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范》(DGJ08-903-2010)(3)《文明施工规范》DGJ08-2102-2012(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13)(5)《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安全监督规程》(DG/TJ08-2035-2014)(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8)《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9)《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2.4 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
3、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的的流程3.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工作3.1.1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3.1.2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
3.1.3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督促施工企业雇佣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切操作人员。
3.1.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平安卡管理制度,督促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3.1.5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
3.1.6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3.2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工作3.2.1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3.2.2检查承包单位对平安卡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发现工人未持平安卡上岗作业的,立即停止该工人上岗作业,并要求承包单位对工人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平安卡后方能上岗作业。
3.2.3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
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3.2.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
3.2.5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违规操作发生整改通知,并检查整改结果。
3.2.6复核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施工机械不得投入使用。
3.2.7安全监理人员应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旁站监理。
3.3竣工验收阶段安全监理工作3.2.1督促并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竣工资料。
3.2.2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进行评价,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3.2.3整改资料,收集信息,总结经验。
4、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4.1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安全第一”是把人身的安全放在首位,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保证人身安全;“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最重要手段,采取正确的措施方法进行安全控制,从而减少甚至消除事故隐患,尽量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4.2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的目标,无重大伤亡及重伤事故,无电力、机械、设备事故,无交通、火灾、爆炸、中毒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1.0‰以内,争创市级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地。
4.3安全生产资质条件监理核查要点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4.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监理核查要点4.4.1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4.4.2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建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4.4.3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监理核查要点4.5.1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5.2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1)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2)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4.5.3作业人员进入新岗位、新工地或采用新技术的上岗教育培训(1)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6安全生产基本保障措施监理核查要点4.6.1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款专用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4.6.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的设置(1)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保持正常运作状态,明确工程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危险岗位的检查方式和方法。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4.6.3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方案监理要点(1)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安全技术措施内容要有针对性,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编写,能有效地指导施工。
(2)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3)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4)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按合同约定执行。
4.6.4对安全施工技术的监理要点(1)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2)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做到有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
(3)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各方履行签字手续后,交底记录应妥善保存。
4.6.5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要点(1)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正确使用各种个人防护用品。
(2) 检查施工现场是否设置了应该配置的安全警示牌、路标、告示板、照明灯、灭火器和临时消防水管。
(3) 检查现场的各种机具、设施材料构件等,是否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定的要求堆放和布置,并且保证畅通无阻。
(4) 检查高处作业是否设置了工作台、脚手架或佩戴安全带、安全绳和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
(5) 各种安全装置、设备、设施及标志等,任何人不可擅自拆动,如因施工需要拆动时要报经工地安全部门同意,方可拆除。
(6) 检查电气设备是否已全部接零接地,架设的线路是否已符合供电局规定。
(7 )检查电动机械移动电动工具等是否已设置漏电保护开关。
(8 )禁止工作前及工作时饮酒。
(9) 除指定地方外,工地内不准抽烟。
(10)如发现周围环境有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改善状况和向上级报告。
4.6.6危险部位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1)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基坑边沿、工作坑周边及有害物质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志》(GB2894-82)的规定,制作美观、统一。
(3)施工机械设备应随机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4.6.7环境污染防护措施(1)施工单位因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