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篇国际贸易运输惯例与规则
有关国际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有关国际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1. 《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主要说明CIF贸易术语2. 《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落码头或海中所造成的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货物上船之后,包括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损坏或灭失,则由买方承担。
船舷为界”只是风险划分的界3)CIF Ex Ship ‘ sH舱底交货)货物运达目的港后,自船舱底起吊直至卸到码头的卸货费用,均订本》主要说明6种FOB贸易限,不是责任和费用的界限4)CIF Ex —Tackle (吊钩交货)术语 2. FOB的变形:FOB术语后加列卖方负担将货物从舱底吊至船3.《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附加条件边卸离吊钩为止的费用。
贝U》简称INCOTERMS2000FOB Liner Terms (班轮条件)CIF的变形只是为了说明卸货费常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FOB Under Tackle(吊钩下交货)用的负担问题,并不改变CIF的一FOB FOB 并理舱(FOB stowed,交货地点和风险划分的界限。
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FOBS) 2.象征性交货问题shipment),装运港船上交货... FOB 并平舱(FOB trimmed,象征性交货:指卖方只要按期在指定装运港FOBT)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一)关于买卖双方义务和运输FOB理舱并平舱(FOB stowed&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方式的规定trimmed, FOBST )内的有关单据,就算完成了交货1.货物的交付二CIF义务,而无需保证到货卖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装Cost ,Insurance and实际交货:指卖方要在规定的时运港,将合同规定的货物交到买Freight …named port of间和地点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方指派的船上,完成交货,并及destination 成本加保险费,运物提交给买方或其指定的人,不时通知买方。
国际贸易规则与惯例外贸合同5篇

国际贸易规则与惯例外贸合同5篇篇1合同编号:XXXXXXXX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国际贸易规则与惯例进行贸易活动,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各自合法权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商品及规格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以下商品,商品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及价格按照双方确认的订单执行。
双方应根据国际市场价格动态,定期协商调整订单内容。
二、贸易术语及规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遵循国际贸易规则与惯例,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商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对选用的贸易术语及规则进行详细解释和约定。
如双方对贸易术语及规则的解释存在分歧,应以国际商会的解释为优先。
三、交货与验收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地点和方式交货。
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交货延迟或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或索赔。
具体验收标准和程序详见合同附件。
四、支付方式及期限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期限支付货款。
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货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同意选择安全可靠的支付方式进行交易,如信用证、电汇等。
具体支付方式和期限详见合同附件。
五、保密条款双方应对涉及本合同的所有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进行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国际贸易规则与惯例

国际贸易规则与惯例国际贸易是各国之间经济交流的重要方式,也是推动经济全球化的关键要素之一。
在国际贸易中,各个国家遵循一定的规则和惯例,以确保贸易公平、有效地进行。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国际贸易的运作方式。
1. WTO与自由贸易世界贸易组织(WTO)是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的国际机构。
WTO 的成立旨在通过建立和监督国际贸易规则,促进贸易自由化和公平竞争。
各成员国通过参加WTO并遵守其规则,享受与其他成员国之间平等和互惠的贸易待遇。
2. 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原则是国际贸易中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
根据该原则,一个国家将其对其他国家的贸易待遇扩展到所有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以确保平等和非歧视的贸易关系。
3. 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国际贸易中,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常常被用来限制进口货物的流入。
关税是对进口货物征收的税费,而非关税壁垒则包括配额、进口许可证、技术标准等其他限制。
各国在设立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时应符合国际贸易规则,以避免不当限制和贸易保护主义的出现。
4. 贸易救济措施在贸易中,如果某一方认为遭受了不公平的贸易行为,可以向WTO提起贸易救济诉讼,寻求补偿或实施贸易限制措施。
其中一种常见的贸易救济措施为反倾销,即对倾销价格过低的进口货物征收反倾销税。
5. 自由贸易协定自由贸易协定是两个或多个国家之间就贸易事务达成的协议。
协议通常包括减少或消除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促进贸易便利化等内容。
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可以促进双边或多边贸易的发展,并提供更好的市场准入机会。
6. 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是指解决贸易纠纷的一套程序。
各成员国在WTO框架下,可以通过争端解决机制提起贸易诉讼,并进行相关调解和裁决。
这有助于维护公平贸易环境,保护各成员国的贸易利益。
7. 双边和多边贸易谈判双边和多边贸易谈判是国际贸易规则制定的重要途径。
各国通过谈判形成共识,解决贸易争端、制定共同的贸易规则和标准。
多边贸易谈判通常由WTO主导,成员国通过协商和对话,达成贸易合作的共识。
国际贸易规则与惯例

国际贸易规则与惯例引言国际贸易是各国之间经济交流的重要方式,也是推动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在进行国际贸易活动时,各个国家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和惯例。
这些规则和惯例的制定和执行,旨在促进贸易的公平、公正和有序进行,保护各方利益,减少贸易壁垒,推动经济全球化进程。
本文将介绍一些国际贸易规则与惯例的基本内容和重要性。
世界贸易组织(WTO)世界贸易组织是国际贸易中最重要的组织之一。
其成立于1995年,取代了之前的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ATT)。
WTO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推动贸易自由化和贸易规则的制定与执行,促进全球贸易的发展。
WTO的成员包括大部分世界上的国家,其规则和惯例对于国际贸易具有广泛的影响力。
最惠国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是WTO的核心原则之一。
根据该原则,WTO成员应对其他成员给予最有利国家待遇。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成员国给予某一国家特殊的贸易待遇,该成员国应该将这些待遇扩展到所有其他WTO成员。
这一原则的目的是确保贸易不受歧视,所有成员国在贸易中享有平等的机会。
关税与非关税壁垒关税是国家对进口货物征收的税费,是一种常见的贸易壁垒手段。
WTO致力于降低关税水平,并推动自由贸易的发展。
除了关税外,非关税壁垒(如配额限制、技术标准等)也是制约贸易自由化的重要因素。
WTO通过制定相关规则和惯例,限制成员国使用非关税壁垒,减少贸易壁垒对经济的不利影响。
争端解决机制WTO设立了争端解决机制,旨在处理成员国之间的贸易纠纷。
在这个机制下,当一个国家认为另一个国家采取了违反WTO规则的贸易措施时,可以向WTO提起投诉,并通过争端解决机制进行仲裁和裁决。
这个机制起到了防止贸易争端升级、维护贸易秩序的重要作用。
自由贸易协定自由贸易协定是两个或多个国家之间为促进贸易自由化而达成的协议。
各国通过自由贸易协定可以逐步减少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扩大贸易规模,提升贸易效益。
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为各方提供了更好的贸易条件,增加了贸易的可预测性和稳定性。
最新最权威的国际贸易惯例和规则参考

最新最权威的国际贸易惯例和规则参考模板一:正式严谨风格1. 前言本文档旨在介绍最新最权威的国际贸易惯例和规则,为从事国际贸易的人士提供参考。
2. 国际贸易惯例2.1 国际商会(ICC)国际贸易惯例2.1.1 出口合同的基本条款2.1.2 进口合同的基本条款2.1.3 付款方式与货币条款2.1.4 货物的装运与运输2.1.5 运输文件和商业文件2.1.6 仲裁条款和争议解决2.1.7 国际贸易的风险和保险3. 国际贸易规则3.1 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3.1.1 最惠国待遇原则3.1.2 国民待遇原则3.1.3 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3.1.4 自主制裁和贸易限制措施3.1.5 贸易争端解决机制4. 相关法律和法规4.1 国际商事仲裁相关法律4.2 国际贸易法4.3 海关法4.4 进出口许可证与证书要求附件:附件1:出口合同模板附件2:进口合同模板附件3:仲裁条款范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 国际商会(ICC):是一个国际企业组织,成立于1919年,总部位于巴黎,旨在促进全球贸易和投资,维护国际商业利益。
2. 世界贸易组织(WTO):世界各国间的组织,旨在促进全球贸易和解决与贸易有关的争端。
3. 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一些国家采取的贸易保护措施,旨在减少进口商品的价格竞争力,保护本国产业。
模板二:简洁明快风格本文档旨在为从事国际贸易的人士提供最新最权威的国际贸易惯例和规则参考。
以下是本文档的内容:1. 国际贸易惯例1.1 国际商会(ICC)国际贸易惯例1.2 出口合同的基本条款1.3 进口合同的基本条款1.4 付款方式与货币条款1.5 货物的装运与运输1.6 运输文件和商业文件1.7 仲裁条款和争议解决1.8 国际贸易的风险和保险2. 国际贸易规则2.1 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2.2 最惠国待遇原则2.3 国民待遇原则2.4 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2.5 自主制裁和贸易限制措施2.6 贸易争端解决机制3. 相关法律和法规3.1 国际商事仲裁相关法律3.2 国际贸易法3.3 海关法3.4 进出口许可证与证书要求附件:附件1:出口合同模板附件2:进口合同模板附件3:仲裁条款范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 国际商会(ICC):国际企业组织,旨在促进全球贸易和投资。
国际贸易惯例

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惯例介绍国际贸易是不同国家之间进行货物和服务交换的重要方式。
为了确保贸易的顺利进行,各国之间制定了一系列的贸易惯例和规则。
这些惯例对于保护各国利益、促进贸易合作、减少贸易纠纷具有重要的作用。
主要国际贸易惯例1. 世贸组织规则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简称WTO)是全球贸易领域最重要的国际组织之一。
WTO制定了一系列规则和条款,旨在促进贸易自由化、公平竞争和贸易便利化。
这些规则包括国际贸易准则、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规定、争端解决机制等。
各成员国必须遵守这些规则,并通过对话和谈判解决贸易争端。
2. 自由贸易协定自由贸易协定是各国之间为促进贸易自由化而达成的协议。
这些协议旨在降低关税和贸易壁垒,扩大市场准入,提升贸易合作的水平。
例如,美国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简称NAFTA),欧洲经济区(European Economic Area,简称EEA)等。
通过自由贸易协定,各国消除了对彼此产品的贸易壁垒,促进了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发展。
3. 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是国际贸易中的一个基本原则。
根据最惠国待遇原则,一国对另一国的商品和服务给予的优惠待遇应适用于所有成员国。
这意味着一旦某个国家给予某个国家的产品或服务低于最惠国待遇的优惠条件,它必须将这些优惠条件扩大到所有其他成员国。
最惠国待遇确保了贸易平等、公平和非歧视性。
4. 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关税是进口或出口商品所需要缴纳的税费,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一项贸易壁垒。
非关税壁垒是指除了关税之外的其他限制措施,包括配额、许可证、技术标准等。
各国在国际贸易中使用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旨在保护本国产业、农业和消费者利益。
然而,过度使用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可能会导致贸易争端和贸易不平衡。
5. 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是用于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的一种程序。
根据世贸组织的规定,成员国可以就彼此之间的贸易问题提起诉讼,并通过争端解决机制进行仲裁和裁决。
国际贸易惯例

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惯例====================导言-第一章国际贸易惯例的基本原则国际贸易惯例有其独特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是国际贸易活动的基础。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国际贸易惯例基本原则:1. 公平和平等:国际贸易应当建立在平等和公平的原则基础上,各方应当遵守国际贸易规则,避免不正当竞争和歧视性待遇。
2. 互惠原则:国际贸易的各方应当相互给予对等的待遇和优惠,以促进贸易的平衡和互利。
3. 遵守合同:各参与方应当严格遵守贸易合同和协议,保障交易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第二章国际贸易的规则和程序--国际贸易活动需要遵守一系列的规则和程序,这些规则和程序有助于确保贸易的顺利进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国际贸易规则和程序:1. 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各国对进口商品征收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应当符合国际贸易规则,并且应当公开透明。
2. 贸易许可证和限制:某些商品需要获得贸易许可证才能进行进出口,而且对某些商品还存在进口限制等,各方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 争端解决机制:国际贸易活动中可能出现争议和纠纷,各参与方应当遵守相关争端解决机制,以和平和公正的方式解决争端。
第三章国际贸易中的合规要求--国际贸易活动需要遵守一系列的合规要求,这些合规要求是保障贸易公平和合法的重要保障。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国际贸易合规要求:1. 打击贸易欺诈和偷税漏税:各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打击贸易欺诈和偷税漏税行为,以维护公平竞争和税收秩序。
2. 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贸易活动中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应当得到有效保护,各方应当尊重他国的知识产权,并采取措施避免侵权行为。
3. 环境和社会责任:国际贸易活动应当注重环境和社会责任,各方应当遵守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相关要求。
--国际贸易惯例的遵守是保障贸易公平和合法的重要保障。
各参与方应当共同努力,维护良好的贸易秩序和市场环境,促进贸易的繁荣和发展。
各国应当进一步加强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和执行,以应对全球贸易面临的新挑战和问题,推动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运输中的运输条款与国际惯例比较

运输中的运输条款与国际惯例比较在国际贸易中,货物的运输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运输条款是必不可少的合同条款之一。
本文将对运输中的运输条款进行比较,包括国际惯例以及一些常见的运输条款,以期对贸易方和运输方有更清晰的了解和选择。
一、国际惯例在国际贸易中,有一些被广泛接受的国际惯例,适用于不同类型的运输方式。
这些国际惯例通常由国际组织制定或推荐,如国际货物运输公约(CMR)、国际海洋运输公约(Hague Rules/Hague-Visby Rules)等。
1. CMR公约CMR公约是适用于道路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CMR公约,货物运输商有责任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并对货物在运输途中的损失或损坏负责。
此外,CMR公约还规定了货物运输商的责任限额。
2. Hague Rules/Hague-Visby RulesHague Rules和Hague-Visby Rules分别适用于国际海洋运输合同。
这些规则规定了船东在运输过程中对货物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这些规则,船东应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并对超出责任限额范围内的货物损坏或丢失负责。
二、常见的运输条款除了国际惯例外,还有一些常见的运输条款,可以根据贸易双方的具体需求进行选择。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运输条款:1. FOB(装运港)FOB是最常见的运输条款之一,意味着卖方将货物交付给船东或其他指定的运输方,并负责将货物装上船舶。
一旦货物进入船舶,买方即负责货物的运输和风险。
2. CIF(运费、保险费、到岸价)CIF是一种成本、保险和运费都包含在内的运输条款。
卖方负责运输和保险费用,直到货物到达目的港口。
一旦货物到达目的港口,并完成清关手续,买方即负责进一步的运输和风险。
3. EXW(工厂交货)EXW是指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场所或工厂,卖方的责任仅仅是将货物交付给买方,并承担出口清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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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不记名提单(Bearer B/L)
提单上“收货人(consignee”)一栏内 没有指明任何收货人,而只注明提单“持 有人”(Bearer)字样,承运人应将货物 交给提单“持有人”。
3. 指示提单(order B/L)
(2)租船合同中运输合同由租船合同确定
B/L在租船人手中时,它是一个运输合同 的证明
B/L对于第三方而言是运输合同文件。如 CIF下买方与承运人受提单约束,而FOB 下则不受约束
提单合并条款
四、提单的种类及其作用
(一)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分为已装船提单 和备用提单
1. 已装船提单(On Board or Shipped On Board B/L)
转运提单:不直接驶往目的港 (1)转运承运人与接运承运人之分 (2)对全程负责和分段负责之分 (3)自由转船条款,一般不接受
多式联运提单(Combined Transport B/L)
当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运输方式之一是海 运,尤其是第一程运输是海运,多式联运 单据多为多式联运提单。
三、提单的性质与作用
(一)提单是物权凭证 提单的当事人是承运人与托运人
(一)提单物权凭证效力的作用
英国法:普通法狭义的物权凭证和制定法 上广义的物权凭证的作用。
美国法也充分肯定了提单物权的效力。
单就意味着支配货物, 包括货物在承运人掌管待运期间、运输途 中、交付中的控制权,在目的地请求承运 人交付货物的权利。
银行只接受清洁提单 不良状况批注程序:理货单-M/R-B/L 不清洁提单:含义,谨慎签发,列举
(四)按运输方式——直达提单、转运提单 (或联运提单)、多式联运提单
直达提单(Direct B/L): 凡信用证规定 不准转船者,必须使用这种直达提单,且 提单上不得有“转船”字样的批注,但 “自由转船”条款不影响提单的“直达” 性质。
多式联运提单没有承运人责任归属问题, 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货物全程运输负责。
(五)按提单格式,提单可分为全式提单和 简式提单
全式提单(Long Form B/L) 正本提单通常采用全式提单 简式提单(Short Form B/L) 有些信用证不接受简式提单,但若无明确规
定银行会接受这种提单
2. 顺签提单(Postdated B/L)
指货物装船完毕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 托运人的要求,以晚于该票货物实际装船 完毕的日期作为提单签发日期的提单。
含义:在提单“收货人”一栏内只填写 “凭指示”(To order)或“凭××指示” (To order of ××)字样的提单。
背书:两种背书方式,空白背书和记名背 书
(三)提单对货物有无不良批注,承认可分 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清洁提单是银行结汇、提单转让的必备条 件。——托运人对货物的修补、更换,或 向承运人出具保函。
第三篇国际贸易运输惯例与规则
第五章 提单及付运单据 第六章 承运人的责任与义务 第七章 承运人的免责事项 第八章 提单的主要条款分析 第九章 国际货物运输中的保函及无单放货
导论
《海牙规则》 《维斯比规则》 《汉堡规则》
第五章 提单及付运单据
一、提单概述
时间
16世纪之前 16世纪初期 16世纪中期
(六)提单使用的有效性,分正本提单和副 本提单:有无承运人正式签字
正本提单(Original B/L) 副本提单(Copy B/L)
(七)按船舶经营性质,班轮提单和租船提单
班轮提单:发货人一般无权对条款提意 租船提单 租船合同受租船合同条款的约 租船提单中承运人的确定
(八)按运费支付时间 ,提单分为运费预付 提单和运费到付提单
4 承运人的免责条款:各规则都有规定免 责性条款
5 批注:承运人的批注,不批注=良好, 承运人因疏忽未批注的则失去机会,严肃 的法律行为
(三)提单是海上运输合同的证明
提单是“运输合同”还是“运输合同的证 明”取决于手持提单的当事人。
合同可分为班轮合同和租船合同
(1)班轮合同中4种运输单据,不是运输 合同,合同对第三方收货人不具约束力, B/L才是约束第三方收货人的约束文件
运费预付提单(Freight Prepaid B/L) CIF\CIP\CFR 运费到付提单(Freight to Collect B/L)
(九)按签发时间,分倒签提单、顺签提单 和预借提单
1. 倒签提单(Antedated B/L) 指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
货物装船完毕后,以早于该票货物实际装 船完毕的日期作为提单签发日期的提单。
须注明3个基本事项,承运人在装船后必须 签发,作用,缺陷。
2.备用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 装船前已签发的提单,装船后变为已装
船
使用日益增多,多种规则都适用
(二)按提单收货人抬头,提单可分为记名 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
1. 记名提单(Straight B/L) 指提单上“收货人(consignee”)一栏
取得货物但未持有提单,并不能取得货物 所有权。
作用: 有效地维护了卖方利益 促进货物流通和转手买卖的进行。
(二)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出具的 货物收据
1收据 2 提单的收据内容 3 货物收据的证据效力 (1)初步证据 (2)最终证据 (3)各规则对此的约定
17世纪 18世纪
提单的发展
不需提单 船舶账簿成为提单雏形 提单是租船合同或运输合同的附件 提单成为物权凭证 提单可以背书转让
二、提单的定义
提单没有统一的定义 英国于1855《提单法》规定提单不仅是
货物收据,而且也是物权证书。再至《海 上货物运输法》 美法律将所有运输单据统称为提单 台湾海商法载货证券 中国海商法中的提单包括记名提单,无记 名提单和指示提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