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培养方案指导意见》及《专项评估工作方案》相关问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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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培养方案指导意见

研究生培养方案指导意见

研究生培养方案指导意见研究生培养方案是培养研究生的重要指导文件,它旨在为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和实践提供具体的指导和规划。

本文将就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原则、具体内容和实施方法进行论述。

一、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原则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定向培养原则:根据学科特点和市场需求,明确研究生的培养方向和专业能力要求,合理设置课程和科研内容,确保研究生的毕业水平符合社会需求。

2. 灵活性原则:研究生培养方案应灵活地根据时代发展和学科进展进行调整和完善,保持与社会需求的适应性,提高研究生的竞争力。

3. 周期性原则: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要有明确的时间周期,设定具体的培养目标和阶段性任务,并在每个阶段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调整和优化培养方案。

二、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具体内容研究生培养方案应包括以下具体内容:1. 培养目标和要求:明确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和要求,包括学术研究能力、科学素养、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要求,为研究生学习和科研提供明确的指导。

2. 课程设置:根据研究生的专业背景和培养目标,合理设置专业课程和选修课程,包括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以提升研究生的专业能力和实践能力。

3. 科研要求:明确研究生参与科研项目和科研论文的要求,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和科研活动,培养研究能力和科学素养。

4. 实习要求:对于某些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还应明确实习要求,包括实习单位、实习时间等方面的安排,为研究生的实践能力提供锻炼机会。

5. 指导教师安排:为每位研究生指定专业的学术导师或实习指导老师,定期进行指导和评估,提供学业和职业发展的个性化指导。

三、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实施方法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实施需要采取以下方法:1. 双向选择:在研究生招生时,学校应根据研究生的专业背景和培养目标,与研究生进行双向选择,确保学校的培养资源与研究生的需求相匹配。

2. 个性化培养:根据研究生的学术兴趣和职业发展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并根据研究生的学业表现和进度进行调整和优化,提供针对性的培养支持。

教育部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

教育部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

教育部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为了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的发展,培养优秀的本科人才,教育部制定了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

该指导意见旨在提升本科教育的质量,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毕业生,以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本文将依据教育部的要求,阐述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一、培养目标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首要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通过本科教育,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科学素养、职业能力和创新精神,使他们具备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

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使其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能够灵活应用所学知识。

二、培养内容1. 专业课程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在专业课程设置上注重基础教育和应用性教育的结合。

专业课程应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旨在培养学生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

必修课程可以奠定学生的基础知识,而选修课程则可拓宽学生的学科广度和深度。

2. 综合素质教育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强调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在课程设置上,应适当增加人文素养教育、社会实践、创新创业课程等,以提升学生的人文关怀能力、国际视野和创新创业能力。

此外,学校还应为学生提供各类艺术、体育等活动的机会,提高学生的审美情趣和身体素质。

三、培养方式1. 课堂教学与实践相结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课堂教学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实践活动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应用。

学校应鼓励学生主动参与科研、创新项目以及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实习、实践的机会,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 导员制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强调建立和完善导员制度。

导员应负责学生的综合管理和指导,关注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心理健康等方面。

通过与学生进行沟通和交流,解决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帮助他们全面发展。

四、质量保障1. 教学团队建设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加强教学团队的建设。

学校应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注重教师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

同时,学校还应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提供必要的教育资源和设施条件。

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职业院校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总体要求,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安排教学任务的规范性文件,是实施专业人才培养和开展质量评价的基本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化,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教学标准体系框架不断完善,职业院校积极对接国家教学标准,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办学水平和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但在实际工作中还一定程度存在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概念不够清晰、制订程序不够规范、内容更新不够及时、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

为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推进国家教学标准落地实施,提升职业教育质量,现就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国教育大会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突出职业教育的类型特点,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规范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快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二)基本原则——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全面发展。

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传授基础知识与培养专业能力并重,强化学生职业素养养成和专业技术积累,将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坚持标准引领,确保科学规范。

以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为基本遵循,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强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坚持遵循规律,体现培养特色。

遵循职业教育、技术技能人才成长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处理好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学历证书与各类职业培训证书之间的关系,整体设计教学活动。

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

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

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现就2015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制订)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5﹞1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为指导,深化产学研合作,紧紧围绕广西产业转型升级及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需求,明晰人才培养规格、改革重点及实施途径。

二、改革目标深化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模式改革,以职业岗位分析为基础,以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为导向,注重实践、创新、创业教育,加强创新创业实践环节,构建体系合理、内容先进、结构简洁的培养方案。

三、改革重点各专业要依据《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和国家相关职业技能标准,科学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突出创业创新能力培养1.增设创业基础必修课各专业要按照学生未来职业面向和就业标的目的,增设创业基础课1程,设48学时,计3学分。

通过课程教学使学生掌握开展创业活动所需要的基本知识、具备必要的创业能力和树立科学的创业不雅。

创业基础课程教学坚持理论讲授与案例分析相结合、小组讨论与角色体验相结合、经验传授与创业实践相结合,把知识传授、创业不雅培养和实践体验有机统一起来。

创业基础课程不局限于课堂教学,各专业要制定可行的课程实施方案,明确专业创业教学目标、内容、途径、课程考核评价标准等,探索实际创业项目效益作为课程评价与学分转换的标准,实现真正的创业教学。

2.实施创新研发与应用课程各学院在2015级试点专业探索的基础上,各专业在专业选修课程模块中设置创新研发与应用课程,设40学时,计2学分。

《关于制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解读概览

《关于制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解读概览

2
序号
条目
1999 版
2009 版
2018 版
解读 与心理健康的同等 重要性。
掌握所从事工程 领域的坚实的基 础理论和宽广的 专业知识
掌握所从事领域 的基础理论
掌握所从事行业 领域坚实的基础 理论和宽广的专 业知识
首次提出了 “行业 领域”的表述。 坚持了基础理论 的坚实性和专业 知识的宽广性这 一基本要求。 将先进技术方法和 手段方面的要求, 融入“在行业领域 的某一方向具有独 立担负工程规划、 工程设计、工程实 施、工程研究、工 程开发、工程管理 等专门技术工作的 能力”的表述中。
《关于制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解读概览
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


经过 20 多年的发展,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在培养目标、规模、模式 等方面均有较大的发展和变化。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大会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德智体美 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和国家关于服务创新驱动和“中国制造 2025”等一系列重大发展战略,均对研究生教育提出了新要求。 《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 、 《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 改革的意见》 、 《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 等重要文件, 对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做出了新规定。 现行的《关于制订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 《关于制订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分别制订于 1999 年和 2009 年,许多内容和要求与新形势下工程人才培养需求存在明显的不适应。 根据教育部关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总体部署,以及全国工程专业学 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2016 年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教指 委启动了 《关于制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 《指 导意见》 )的制订工作。 由于时值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调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关于对 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进行调整的通知》后, 《指导意见》又补充了类别调整的相关内 容,形成《关于制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 《工程类指导意见》 ) ,经教指委 2018 年工作会议审议通过。 为配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转发 《工程类指导意见》 , 并便于各培养单位 了解 1999 版、2009 版和《工程类指导意见》的内容变化,教指委秘书处特编写 本解读概览以供参考。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知识问答(1)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知识问答(1)

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黄山学院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宣传资料宣传部评建办二〇一二年九月黄山学院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宣传资料一、评估基本知识1、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的“二十字方针”是什么?答: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

2、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核心内容是什么?答:核心内容可概括为4321。

即:四个促进:促进教学建设,促进经费投入,促进管理规范,促进质量提高;三个基本:教学条件基本达标,教学管理基本规范,教学质量基本保证;两个突出:突出服务地方(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突出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定位;(简记:地方性、应用型)一个引导:引导参评学校构建并逐步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形成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

3、教育部新一轮本科教学评估的五种基本形式?答:一是开展学校自我评估;二是实施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三是实行分类的院校评估(包括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四是开展专业认证及评估;五是探索国际评估。

4、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评估结论及使用?答: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结论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三种。

通过:39个观测点中,有33个及以上观测点达到基本要求;不通过:39个观测点中,有9个及以上达不到基本要求;暂缓通过:39个观测点中,有7或8个达不到基本要求5、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是如何体现“以学生为本”的?答: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从评估方案设计理念到具体指标,坚持“以学生为本”,保障学生基本权益,具体反映在六个方面:一是对学校办学条件提出了明确要求,保证教学的基本投入。

如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占经常性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205类教育拨款扣除专项拨款)与学费收入之和的比例≥l3%,生均年教学日常运行支出≥1200元人民币,且应随着教育事业经费的增长而逐步增长。

二是注重对教学过程的规范管理。

指标体系对教师教学、专业与课程建设、教学管理等教学过程的主要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其目的是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使学生直接受益。

国资委资产评估审核准备案要求及评估报告常见问题

国资委资产评估审核准备案要求及评估报告常见问题
•无股东会决议 •未办理增资验资和工商变更等手续 •章程中未约定
国资评估报告要求及常见问题
➢对审计报告的要求:
审计报告不仅是企业申请备案核准的必备上报资料之 一,而且是评估工作中的基础资料。对企业进行价值评 估,企业应当提供与经济行为相对应的评估基准日审计 报告。 但少数股权可以不要基准日的审计报告,或不要审计 报告 需与经济行为相对应的无保留意见标准审计报告或专 项审计报告。如为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对 其附加说明段、强调事项段或修正性用语,企业需提供 对有关事项的书面说明及承诺
国资委资产评估 核准备案要求及评
估报告常见问题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袁辉
纲要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 国资评估报告要求及常见问题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
一、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年10月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通过)
➢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3号令)
国资评估报告要求及常见问题
评估技术
➢评估基准日的选择是否适当,评估结果的使用有效期 是否明示。重点审查评估基准日的选择是否符合有关评 估准则的规定要求等。 基准日的选择尽可能与相应经济行为的实现日接近, 同时考虑会计报表的编制日期,一般选择在月末、季度 末或年末 评估基准日的确定在资产评估中影响重大,评估基准 日应根据经济行为的性质确定 选择的评估基准日,应有利于保证评估结果有效地服 务于评估目的,尽量减少和避免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 项,准确划定评估范围,准确高效地清查核验资产,并 合理选取评估作价依据。评估过程中要及时地调整不适 宜的基准日。
国资评估报告要求及常见问题
一、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关注要点

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

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

附件二:
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
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
一、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有关说明(略)
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说明:上表15项二级指标中为黑体字的是重要指标,共8项。

三、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等级标准及内涵
四、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结论标准
本方案二级指标共15项,其中重要指标(黑体字)8项。

评估标准给出A、C两级,介于A、C之间的为B级,低于C级的为D级。

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其标准如下:
1.优秀:
同时满足:
(1)全部评估指标中,A≥12,C≤2,D=0;
(2)重要指标中,A≥7,C≤1;
(3)有特色或创新项目。

近两年毕业生就业率达不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 高职高专院校就业率排列前1/3者不能评为优秀。

2.良好:
同时满足:
(1)全部评估指标中,A+B≥12,其中A≥6,D≤1;
(2)重要指标中,A+B≥7,其中A≥4,D=0。

或不满足优秀条件,而C=0,D=0。

近两年毕业生就业率达不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 高职高专院校就业率平均水平的不能评为良好。

3.合格:
同时满足:
(1)全部评估指标中,D≤3;
(2)重要指标中,D≤1。

4.不合格:
未达到合格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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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关于制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及
《2018年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相关问题的解答
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关于制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2018年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不少院校向教指委秘书处提出咨询。

现就相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有关《意见》的解答
1.问:意见中说从2018级工程类硕士开始执行,但是工程硕士重新分类又是从2020年
开始执行调整,如何制定培养方案?
答:2020年前,根据《意见》,按照工程领域制定培养方案。

2018、2019年按调整前的工程领域进行招生、培养、学位授予。

2020年起,按调整后的专业学位类别进行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

2.问:《意见》中所要求的选修课程必须开设吗?
答:选修课程主要是为了提高研究生的基本技能、综合素养和创新创业能力。

各学校应根据自身的优势特色开设相关的课程以及开展相关的实践活动,具体开展的形式无硬性要求。

3.问:《意见》中所述的全日制修业年限为2-3年,非全日制修业年限适当延长,这都由
学校自定吗?
答:由学校自定。

4.问:选修课与必修课学分比例是否有要求?
答:没有,由学校自定。

5.问:《工程伦理》课程设置多少学分?
答:由学校自定。

二、有关《方案》的解答
1.问:这次工程硕士专项评估的名单以方案中的为准吗?
答:本次评估名单以学位〔2018〕8号文件中的附件名单为准。

2.问:2014年7月获权,2015年9月入学,学生没毕业,部分表格(授予学位人数、
已毕业学生基本情况、优秀毕业生情况等)怎么填写?
答: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3.问:专业学位授权点所在单位意见:主管领导由谁签字?
答:由学校自定。

4.问:多个领域都在我校一个学院,所以师资有交叉,如何填写?
答:同一人员原则上不得在不同授权点领域重复填写。

5.问:对于2014年获得授权的学位授权点,“附件4简况表”除了学术基本情况表填写
年份都是2014-2018年,其他内容有没有时间限制?
答:所有内容的统计起始时间为获得学位授权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

6.问:“4-1代表性科研项目清单表”的起止时间和发表年份必须是2014-2018期间的
吗?如果是2014年获权前立项的,或已立项但将延期到明年的,如何填写?
答:科研项目清单中可以包括2014年前立项的项目,和2014-2018年期间在研的项目,以及2018年3月31日前已立项但延期到明年的项目。

7.问:“校内任课教师情况表”中论文、项目和专利有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的要求吗?
还是参与即可?
答:成果(论文、项目和专利等)应是署名本单位,且同一人员的同一成果不得在授权点领域重复填写,是否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参与者没有要求。

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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