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量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产量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产量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一、引言产量监控是企业生产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建立有效的产量监控系统,可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优化资源配置,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为了确保产量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产量监控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生产管理水平,优化产能布局,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
三、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制造型企业,包括生产车间、生产线、生产岗位等相关部门。
四、原则1. 科学性:产量监控系统应基于科学的方法和原理进行设计和开发,确保监控数据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2. 公平性:产量监控系统应公开、公正、公平地为各部门提供数据,确保各部门的权益。
3. 可行性:产量监控系统应符合企业实际情况,易于操作和管理。
4. 连续改进:产量监控系统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不断提高系统的性能和功能。
五、组织和职责1. 产量监控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由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包括系统的设计、开发、测试、上线和维护等。
2. 各生产部门负责向产量监控系统提交相关生产数据,并负责对系统的日常操作和管理。
六、产量数据采集1. 生产部门应按时按量向产量监控系统提交相关生产数据,包括产量、良品率、不良品率等。
2. 生产数据的采集应通过自动化设备实现,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3. 生产部门应定期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核对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七、产量数据分析与报表1. 产量监控系统应具备数据分析和报表功能,能够对生产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图表展示。
2. 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产量数据进行分析,把握生产动态,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生产计划的顺利完成。
3. 产量数据报表应按时生成,并向相关部门进行报送,供其参考和决策使用。
八、异常处理和预警1. 产量监控系统应具备异常处理和预警功能,能够及时发现生产异常和问题,并向相关部门发送预警信息。
2. 生产管理部门应对异常和问题进行快速定位和处理,确保生产正常运行,减少不良影响。
产量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产量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概述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和产业的发展,企业对于产量监控和数据分析的需求越来越高。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产量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从制度的概念出发,分析制度的目的、制度适用范围、对制度执行的要求、涉及的主要岗位职责等方面,系统地介绍一套适用于企业的产量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制度的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企业的产量监控系统的运行,确保企业能够通过对数据的准确监控和分析,及时把握生产过程中的变化,优化生产管理模式,提高生产效率和生产质量。
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产量监控系统的企业。
制度执行要求1.严格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制度规定的职责和义务。
2.精心维护产量监控系统硬件设备、软件环境和数据安全,并确保其处于稳定运行状态。
3.进行基础数据的维护和更新,比如基础设施信息维护、工单信息更新、新品开发计划更新等。
4.按照制度要求,及时对生产数据进行收集、分析和汇总,并准确反映生产过程中的实际情况。
5.较真实、准确地记录并反映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异常和事故,并及时上报和跟进处理情况。
6.按照要求及时对生产数据进行分析,制定生产改进措施,并进行效果评估和整改落实。
7.对总体生产数据、工序生产数据、单机生产数据、设备故障情况等方面数据进行分析,形成报表及时呈现和发布,以便整体把控生产情况。
8.不断完善和提高产量监控系统管理和数据分析能力,逐步实现智能化、自动化、可视化。
涉及的主要岗位职责产量监控系统管理员1.负责产量监控、数据采集和数据处理等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2.对产量监控系统硬件和软件环境进行维护和更新,并定期进行备份和恢复。
3.维护产量监控系统的数据安全,防范数据被非法篡改和泄露的风险。
4.对产量监控系统的日志和异常进行监视和分析,并按照规定及时处理和上报问题。
5.熟悉产量监控系统的功能、接口、API等,能够优化提高系统性能和效率。
6.基本技能要求:熟练掌握产量监控系统操作和维护技术及相关知识,具备一定的技术水平。
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 前言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并管理企业内部的监测监控系统,确保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准确性,保护企业的信息安全和生产安全。
2. 监测监控系统概述2.1 监测监控系统是指企业使用的各类监测设备和软件系统,用于监测企业内部生产设备、生产环境和生产过程等信息,并通过数据分析和处理,供应有效的管理决策依据。
2.2 监测监控系统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生产设备监测系统:用于监测和记录企业生产设备的运行状态、工艺参数等信息。
—环境监测系统:用于监测和记录企业生产环境的温度、湿度、气体浓度等参数。
—生产过程监测系统:用于监测和记录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和关键节点的产量、质量等相关信息。
3. 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责任3.1 企业管理层负责订立和改进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2 各部门负责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并依照制度要求报告系统的运行情况和数据分析结果。
4. 监测监控系统的安全管理4.1 监测监控系统的安全管理责任由企业管理层承当,确保系统数据的完整性、机密性和可用性。
4.2 企业应建立监测监控系统数据的备份和恢复机制,定期对系统进行备份,并保管备份数据至安全的存储设备中。
4.3 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监测监控系统,并建立相应的权限管理机制,确保系统的安全使用。
5. 监测监控系统的维护和保养5.1 监测监控系统管理部门负责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5.2 定期对监测监控系统进行系统检查和维护和修理,确保设备的功能完好。
5.3 紧急情况下,如系统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刻报告相关人员,并采取必需的措施进行修复或处理。
6. 监测监控数据的分析和利用6.1 监测监控系统管理部门负责对监测监控系统手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供应相关决策依据。
6.2 监测监控系统管理部门应定期向企业管理层和相关部门汇报监测监控数据的分析结果和运行情况。
产量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产量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 引言产量监控系统是企业生产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以实时监测生产线的产量情况,并提供给管理者有关生产效率、设备利用率和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数据。
本文档旨在规范公司的产量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2. 系统管理职责产量监控系统管理工作由以下部门或人员负责:2.1 IT部门IT部门负责产量监控系统的安装、配置、升级和维护工作,包括硬件设备的采购和维修,软件的安装和配置,以及服务器的管理和监控。
2.2 生产部门生产部门负责系统的日常运行和数据的录入,包括设备参数的设置、生产订单的录入、异常情况的处理等。
2.3 数据分析部门数据分析部门负责对产量监控系统中的数据进行分析和报告,为决策者提供数据支持。
2.4 管理层公司管理层负责对产量监控系统的整体规划和决策,包括系统的升级和扩展,以及对系统使用情况的评估和改进。
3. 系统使用规定3.1 授权访问只有经过授权的员工才能访问产量监控系统,每个员工都有唯一的账号和密码。
账号和密码的申请、维护和注销工作由IT部门负责。
3.2 数据录入生产部门负责对系统中的数据进行录入,包括设备的启停时间、产品的产量等。
数据录入应准确无误,及时完成。
3.3 异常情况处理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如设备故障、生产线停工等),相关人员应及时在系统中记录,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异常情况的处理流程应在系统中设定,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说明。
3.4 数据分析和报告数据分析部门负责对系统中的数据进行分析和报告,包括生产效率、设备利用率和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数据。
报告应定期生成,并向相关部门和管理层进行汇报。
4. 系统维护和安全4.1 系统备份IT部门负责对产量监控系统进行定期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
备份数据应存储在安全可靠的位置,并定期检查备份数据的完整性和可恢复性。
4.2 系统安全IT部门负责对产量监控系统进行安全管理,包括设定访问权限、防止未授权访问、防止病毒和恶意软件的侵入等。
产量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产量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产量监控是企业生产管理中的重要环节,通过对生产过程中的产量进行监控和管理,可以实现生产过程的高效率和高质量。
为了规范和指导产量监控工作,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旨在提出一份产量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本,以供企业参考和借鉴。
二、目的和任务1. 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指导企业的产量监控工作,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并确保产品合格率达到要求。
2. 任务(1)建立完善的产量监控系统,包括数据采集、分析和反馈等环节;(2)制定产量监控指标和标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产量达到预期目标;(3)及时发现并解决产量异常情况,保证生产计划的顺利进行;(4)对产量监控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改进,提升管理水平和效果。
三、工作内容和要求1. 数据采集(1)建立统一的数据采集系统,包括各个生产环节的产量数据;(2)规定数据采集的时间和频率,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3)建立数据采集的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数据分析(1)对采集到的产量数据进行分析,发现产量异常情况;(2)建立产量数据的统计和分析模型,提供决策依据。
3. 数据反馈(1)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反馈产量数据和分析结果;(2)建立反馈机制,确保各部门和人员能够及时获取所需的产量信息;(3)根据反馈结果,进行产量调整和改进,确保生产计划的顺利进行。
4. 监控指标和标准(1)制定并发布产量监控指标和标准,包括产量目标、合格率、不良率等;(2)建立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绩效考核制度,将产量监控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5. 异常情况处理(1)对产量异常情况进行快速定位和处理,保证生产计划的正常进行;(2)建立异常处理的流程和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6. 评估和改进(1)定期对产量监控系统进行评估和改进,提升管理水平和效果;(2)建立评估和改进的机制,通过内部审查和外部评估等方式,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四、制度执行和监督1. 部门责任(1)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产量监控制度,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2)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数据采集和分析工作,提供所需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油藏经营管理区产量监控管理体系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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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产量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产量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矿井必须按有关规定建立一套完善的产量监控监测系统,同时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产量监控监测系统管理人员。
2、产量监测监控系统管理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专质部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取得有关证件后方可持证上岗。
3、产量监控系统所配备的各种设备、管路、仪表、仪器必须定期校验检修一次。
4、产量监控系统保证能够把每天的产量数据通过监控分站,监控值班室真实,准确,按时传输到县地三级网站,确保误差不能超过±10。
5、地面监控值班室必须全天____小时有人值班,并且建立严格的交接班制度。
6、产量监控系统按规定必须建立管理台帐,并做好各种记录。
7、产量监控系统出现的各种故障,必须在____小时内处理完,解决不了的问题,必须马上向上级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反映。
8、必须建立各种故障发生的原因,处理措施以及处理结果,记录台帐,以便后查。
9、产量监控系统必须配备专门的检修、维护人员,地面中心站应设立值班技术员,值班技术员必须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将各种数据,问题及处理意见,如实地写在日报上,并报送矿长和矿总工程师审阅。
10、如发现误填误报各种数据的必须严格处理。
11、矿长、矿总工程师应经常通过终端了解,当日的产量,随时掌握了解井下各生产工作程序的情况以便统一指挥。
2024年产量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二)一、引言为了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质量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产量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以规范和优化企业的生产过程和生产管理。
二、系统目标1. 提高生产效率:通过监控系统实时监测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指标,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提高生产效率。
2. 改善产品质量:通过监控和记录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数据,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品,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
3. 保障生产安全:通过监控和预警系统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防和控制,确保生产安全。
三、管理体系1. 产量监控系统的组成产量监控系统包括数据采集、数据传输、数据处理和数据分析四个部分。
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管理规定近年来,随着煤炭行业的不断发展,煤炭产量的监控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为了推动煤炭产量的高效管理和监控,制定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是必要的。
本文将针对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的管理提出相关规定,以确保煤炭行业的正常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一、监控系统的安装和维护为了有效监控煤炭产量,企业应当配备先进的监控系统,并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稳定性。
监控系统的安装应便于数据的实时记录和传输,并能对煤炭产量进行精确计量和统计。
企业应当对监控系统进行定期维护,确保其功能完好,并及时修复任何可能存在的故障。
二、数据的采集和分析监控系统应能够实时采集和记录与煤炭产量相关的数据,包括煤炭的开采量、运输量和库存量等。
同时,监控系统应具备数据分析的功能,能够对产量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为企业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三、数据的公开与共享为促进煤炭产量监控的透明化和信息的公开共享,企业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将产量数据及时公布,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同时,企业也可以与相关煤炭企业进行数据共享,提高信息的互通互联。
四、数据的管理和安全监控系统对于煤炭企业来说,是一项重要的资产。
为了保护监控系统的数据安全,企业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备份、访问权限管理、防火墙设置等,防止数据泄露或被不法分子篡改。
同时,企业还应建立健全的数据管理制度,对于数据的采集、存储、使用和清理进行规范。
五、异常情况的处理在实际监控中,可能会出现煤炭产量异常的情况,如产量偏低或偏高。
企业应当及时发现并处理这些异常情况,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以确保煤炭产量的稳定和正常。
六、违规行为的处罚为规范煤炭产量的监控,对于拒不安装或故意破坏监控系统的企业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
同时,对于虚报产量、窜改数据等违规行为,也应依法予以严惩,以维护煤炭行业的良好秩序。
七、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的管理和监督,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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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量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1 条为了加强我公司原煤产量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产量监控系统能够
真实有效地反映出矿井的原煤产量,实现产量监控系统运行的科学化、规范化,
依据《****集团公司煤炭产量监控系统运行的管理规定》,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我公司煤炭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2条我公司产量监控系统是指利用数字化称重和网络传输技术对矿井
煤炭产量数据进行采集和实施动态监控管理的系统工程,具有产量称重、视频
监控等一体化实时传输监控的科学功能,实现了集团公司对我公司煤炭产量信
息动态统计、汇总和监管,是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必要手段。
第3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公司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的管理活动。
第4条我公司煤炭产量监控系统运行的网络设备及软件的任何扩充、改
变必须提交书面报告,经汾西矿业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5条我公司成立煤炭产量监控中心,监督检查产量监控系统规定的执
行情况,对监测过程中发生的问题进行协调和处理。
第6条我公司产量监控中心,由生产调度室和电讯中心(监测监控队)组
成。
公司产量监控领导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
常务副组长:生产矿长
成员:调度主任电讯主任
办公室设在公司生产调度室
主任:调度主任
副主任:电讯主任
成员:监测队长调度值班长
第7 条为确保煤炭产量监控系统正常、有效地运行,必须对产量监控系统运行管理进行业务划分。
调度室负责对产量监控系统实施监督管理,电讯中心监测监控队负责对产量监控系统进行维护,并建立健全产量监控系统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章系统运行管理
第8条产量监控中心站建立煤炭产量监控系统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至少2人。
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计算机、煤矿安全及生产技术等专业知识。
各工种上岗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上岗工作人员资格证。
第9条产量监控中心站要建立健全产量监控系统各项规章制度、资料、台帐、报表。
规章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系统结构示意图、应用系统操作使用指南。
(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三)产量监测数据上报管理制度。
(四)产量数据定期归档管理制度。
(五)毛煤、原煤折算系数管理办法。
(六)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及工作流程。
(七)矿井产量监控系统定期巡检校验及年检制度。
(八)值班人员值班记录制度。
第10条产量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要加强监控,确保24小时不间断监控煤炭产量系统的运行情况。
每班值班人员填写系统运行日志,每日填写产量监控日报,产量监控日报应有值班领导签字。
第11条为确保煤矿煤炭产量监控系统正常、安全运行,确保设施、设备连接线路的完好和供电正常,应当为煤炭产量监控系统架设供电专线,安装防雷电接地装置等设施,确保设备完好和传输数据准确。
第12条产量监控系统管理办公室对产量监控工作行使以下职责:
(一)负责实时产量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
做好监控中心设备的调试和维护,确保产量监控系统24小时正常运行。
(二)负责监控中心传输平台的数据库管理,确保数据的原始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产量监控系统的维护工作,及时解决产量监控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四)负责做好每月产量的核定工作。
对每月公司产量数据进行统计、汇总和分析。
(五)负责对产量监控系统终端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设施损坏及时汇报和组织处理。
(六)负责对产量监控系统出现的运行异常等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汇总、分析。
(七)负责对产量监控系统的校验工作。
(八)负责毛煤与原煤折算系统的审核批复。
第13条产量监控系统中心站值班人员发现系统通讯线路中断、数据显示异常,要立即通知生产调度室和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在30分钟之内查明原因,1小时之内恢复正常,同时填写《产量监控系统异常情况处理报告表》,将故障发生的时间、现象、处理结果及系统恢复时间等详细记录。
2小时内上传到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和总调度室。
报告必须由维修人员、监控人员、值班矿领导签字。
第14条煤炭产量监控系统中心站值班人员发现称重传感器、变送器、系统监控终端发生故障,要立即通知生产调度室和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或联系安装厂家(维护单位)进行排查,尽快恢复正常,并在2小时之内填写《产量监控系统异常情况处理报告表》,传真到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和总调度室。
报告内容必须由维修人员、监控人员、值班矿领导签字。
第15条在产量监控系统维修期间,当日产量以本月中最高一天的产量计算。
如未按规定在2小时之内填写《产量监控系统异常情况处理报告表》上报到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和总调度室的,将视为故意弃用煤炭产量监控系统。
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和总调度室将依据《山西省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管理规定》、《山西省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管理细则》和《汾西矿业集团公司煤炭产量监控系统运行的管理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外,从故障发生之日起至系统恢复运行之日止,按其日均产量的三倍核减其当年的核定生产能力。
故障时间超过2小时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超过一天,不足两天的按两天计算,依次类推。
日均产量=矿井核定生产能力/330天
核减的产量=日均产量×3×故障天数
第16条在准备实施有计划的停产、断电、改造、检修等情况时必须填写《产量监控系统异常情况处理报告表》,传真至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和总调度室,报告表中必须注明实施的时间及预计恢复时间,必须有值班矿领导签字,并附有在此期间采取的措施。
第17条产量监控中心站要对传感器、变送器、控制器、UPS电源等关键设备进行统一编号。
第18条系统发生故障时,一般性故障要在4小时内予以修复使其恢复正常,重大故障24小时内予以修复使其恢复正常。
第19条根据煤层地质赋予条件、开采工艺、提升方式等实际情况向集团公司生产处、地测处提出折算系数的申请,并对产量折算系数的各项影响因素做出具体分析和说明。
第20条毛煤与原煤折算系数,每半年确定一次,应分别于上半年的12月份和本年度的6月份提出申请。
如遇地质构造(如:无炭柱、断层、伪顶等)及开采工艺、提升方式发生变化时,应在15日内及时提出变更申请。
第四章网络安全管理
第21条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网络是封闭专用的内部网络。
监控网络和专用主(备用)机,不得运行与产量监控系统无关的任何程序;严禁与国际互联网络连接和从事与监控系统无关的活动。
第22条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网络用户及操作人员不得通过监控信息网络从事危害网络安全和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或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不得利用网络传播和发送与安全生产无关的其他信息。
第23条煤炭产量监控网络系统应当配备防病毒系统,实时监测网络病毒,及时更新升级病毒库和客户端防病毒软件,并定期备份产量监测数据库信息,确保数据安全。
第24条产量监控中心站应当保证网络机房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静电、防雷接地、不间断电源等相关设施的完好及年度定期测试工作。
第五章罚则
第2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主要负责人处以5000~10000元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以3000~5000元的罚款。
(一)工作人员未持证上岗的;
(二)人为造成煤炭产量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三)发生超能力生产不予纠正的;
(四)故意弃用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的。
第26条人为造成煤炭产量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主要情形:
(一)人为破坏监控设备连接线路的:
①人为将称重组件到黑匣子的线路信号线破坏、剪断或改变线序;
②人为破坏称重组件内部连接信号线;
③人为对电源线进行破坏,造成监控设备断电或供电不正常;
④人为破坏称重组件下位机及通讯管理站。
(二)人为破坏称重组件的:
①人为改变称重组件的结构,造成称重组件称重数据出现偏差;
②未经管理部门同意,自行更改称重组件;
③撞击称重组件,使其发生结构变化。
(三)人为破坏监控主机的:
①破坏机箱锁;
②向机箱注水;
③机箱遭到重击,明显发生硬性损坏;
④擅自强行打开机箱,破坏内部主板、电源板发射装置或连接线路。
(四)人为因素影响设备的正常工作的:
①通过装置影响产量数据发送;
②其它违规行为,影响数据发送。
第27条故意破坏、损毁、安装干扰装置或者改变煤炭产量监控系统设施,造成产量监控数据上传中断或者数据失真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28条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导致煤炭产量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者上传数据不准确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29条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生产调度室。
第30条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