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工作千分制考核细则
千分制考核实施办法

千分制考核实施办法为了更好地发挥城管监察组织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能作用,充分调动各部门及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激发全体监察人员的竞争意识和敬业精神,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执法严格、群众信赖的城管监察队伍,促进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北京市城管监察组织千分制考核办法(试行)》和新增职能以及大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1、成立大队千分制考核领导小组,由大队领导组成。
负责制定千分制考核实施办法,评定考核结果,审批对单位和个人的奖惩。
组长:吴德祥成员:崔树杰、姜兆春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考核办”,设在监督科),由大队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组成。
负责千分制考核的日常组织工作,汇总千分制考核情况,进行年终执行情况的总结。
主任:姜兆春(兼)副主任:梁跃年成员:魏九红、赵春林、米勃、于庆礼、张蕊3、各科、队要有一名领导负责本单位的千分制考核工作,审定有关被考单位和本单位及工作人员的工作目标,及时汇总上报考核结果,并做好人员的思想工作。
二、考核方法1、采取分级考核。
①大队千分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大队机关各科室、直属队和各分队实施考核。
②大队的考核只对单位不对个人。
工作人员的个人考核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2、大队每月组织两次常务队长参加的明查,对全区环境实行不定期的暗查,通过公示教育、社会舆论监督实施考核。
3、为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市城管办列为重点检查的大街给予基础分2分。
三、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班子建设、队伍管理、执法绩效、行政处罚案卷、督办事项、信息工作、宣传报道、调研工作、信访工作、培训工作、公示教育等。
四、考核评分权限、计分办法1、考核评分权限:每次考核采取千分制,其中:①办公室:85分②人事、纪检监察科:180分③法制科:120分④监督科:485分⑤行财科:70分⑥加分:60分。
其中办公室加分15分,法制科加分30分,监督科加分15分。
2、在工作上表现突出的,经考核部门提出意见报领导小组审批后予以加分。
千分制考核实施办法

千分制考核实施办法千分制考核实施办法为了更好地发挥城管监察组织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能作用,充分调动各部门及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激发全体监察人员的竞争意识和敬业精神,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执法严格、群众信赖的城管监察队伍,促进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北京市城管监察组织千分制考核办法(试行)》和新增职能以及大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1、成立大队千分制考核领导小组,由大队领导组成。
负责制定千分制考核实施办法,评定考核结果,审批对单位和个人的奖惩。
组长:吴德祥成员:崔树杰、姜兆春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考核办”,设在监督科),由大队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组成。
负责千分制考核的日常组织工作,汇总千分制考核情况,进行年终执行情况的总结。
主任:姜兆春(兼)副主任:梁跃年成员:魏九红、赵春林、米勃、于庆礼、张蕊3、各科、队要有一名领导负责本单位的千分制考核工作,审定有关被考单位和本单位及工作人员的工作目标,及时汇总上报考核结果,并做好人员的思想工作。
二、考核方法1、采取分级考核。
①大队千分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大队机关各科室、直属队和各分队实施考核。
②大队的考核只对单位不对个人。
工作人员的个人考核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2、大队每月组织两次常务队长参加的明查,对全区环境实行不定期的暗查,通过公示教育、社会舆论监督实施考核。
3、为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市城管办列为重点检查的大街给予基础分2分。
三、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班子建设、队伍管理、执法绩效、行政处罚案卷、督办事项、信息工作、宣传报道、调研工作、信访工作、培训工作、公示教育等。
四、考核评分权限、计分办法1、考核评分权限:每次考核采取千分制,其中:①办公室:85分②人事、纪检监察科:180分③法制科:120分④监督科:485分⑤行财科:70分⑥加分:60分。
其中办公室加分15分,法制科加分30分,监督科加分15分。
2、在工作上表现突出的,经考核部门提出意见报领导小组审批后予以加分。
千分制考核方案范文

千分制考核方案范文一、目的和原则为了更客观、公正地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公司特制定了千分制考核方案。
本方案遵循客观、公正、公平、激励的原则,希望员工能充分理解和配合。
二、考核内容及权重1.工作完成情况(40%)工作完成情况将按照任务的完成比例和质量进行评分。
任务的完成比例和质量将由直接上级进行评估并反馈给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将据此确定分数。
-任务完成比例:任务完成的比例越高,得分越高。
-任务完成质量:任务完成的质量越高,得分越高。
2.工作态度与合作能力(30%)工作态度与合作能力将由直接上级和同事进行评估,并参考员工的自评。
考核小组将据此确定分数。
-工作态度:员工能够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对待工作,态度端正,乐于沟通。
-合作能力:员工能够积极与同事协作,团结合作,乐于帮助他人。
3.工作创新与问题解决能力(20%)工作创新与问题解决能力将由直接上级进行评估并反馈给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将据此确定分数。
-工作创新:员工能够主动提出改进工作的方案和方法,能够创新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问题解决能力:员工能够积极应对工作中的各种问题,能够迅速找到解决方法并实施。
4.培训学习情况(10%)培训学习情况将由员工的学习记录和培训成果进行评估。
培训学习情况将由员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通过考核小组审核。
考核小组将据此确定分数。
三、考核周期和方式1.考核周期为每年一次,具体的考核时间由公司确定。
每次考核将对前一年度的工作进行评估。
2.考核方式分为两个阶段:评估和评分。
-评估阶段:由直接上级进行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考核小组。
-评分阶段:考核小组根据上级评估的结果和其他相关材料,确定员工的最终得分。
四、考核结果与激励机制1.考核结果将通过内部通知的方式向全公司员工公布。
2.考核结果将成为年度绩效评估的重要参考依据,也将影响员工的晋升、工资调整等。
3.根据考核结果和员工个人表现,公司将采取适当的激励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奖金、培训机会、晋升机会等。
千分制考核办法

千分制考核办法为客不雅公平地考察评判各科室和部机关干部的工作绩效,强化工作义务,充分调动部机关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制造性,进步工作效,推动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义务顺利完成,特制订本考察究法。
一、考察方法与原则实施定量考察与定性考察,日常平凡考察与年关考察相结合的方法。
保持量力而行,重视实绩;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兼顾兼顾,凸起重点;客不雅公平,公布透亮的原则。
二、考察对象部机关各科室(中间);部机关全部干部。
三、考察内容及标准(一)科室目标治理考察究法对科室的考察,由非共性部分、共性部分(包含:信息、卫生、规律、进修、规范化扶植、精力文明、安稳、引导评断8项内容)、加分项三部分构成。
个中非共性部分600分,共性部分400分(详见附件2)。
(二)部机关干部目标治理考察究法(详见附件3)四、考察步调(一)确信督查考察内容。
各科室依照年度工作要点,结合岗亭职责,制订本科室目标义务书(非共性考察部分),经分担部长核阅后,于次年1月底送办公室立案,由部长办公会议核定。
其他相干考察内容由办公室提交部长办公会研究核定。
临时性工作义务需列入督查考察的,经部长办公会研究后予以考察。
(二)日常督查。
由部机关考察引导小组负责对考察内容实施按期不按期跟踪督查,并做出具体记录,由办公室进行汇总立案。
(三)年关考察。
年关考察工作由部机关考察引导小组主持,办公室负责日常督查事项解决情形的统计和有关考察材料的聚拢整顿。
每年12月份进入年关考察法度榜样,除弗成控身分除外,所有考察内容截止到12月31日,部机关考察引导小组依照相干标准对各科室和机关干部进行年关考察。
加分项考察内容由各科室供给相干证实材料,经分担引导审核签字后,于12月20日前送办公室。
五、考察夸奖嘉奖(一)设立目标治理奖,分为一、二、三等奖,嘉奖科室响应的办公经费,用于改良科室办公前提。
具体嘉奖金额由部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二)综合考察得分前三名的科室,授予部机关“先辈科室”称号。
城市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抽查现场
(周暗访
与月检查
结合)
城市管理考评细则(讨论稿)
(适用风景区)
城市
市容
管理
30
1、所辖范围城市市容符合《宣城市城市容貌标准》,
无明显管理死角(5分)
2、管辖区域城市立面整洁,无明显乱摆乱占、乱
搭乱建、乱披乱挂、乱涂乱画、乱堆乱倒、乱停乱
放现象(15分)
3、集贸市场达到“六个起来”要求(5分)
2、媒体曝光的,一件次扣1分
查看资料
建立考核
台账
派驻
单位
满意
度
5
派驻单位(开发区、风景区、市规划局、市住建委、
市房管局)、派驻社区对城管工作满意
满意度分很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
分别对应得5分、4分、3分、0分
问卷调查
类别
分值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考评方式
得分
组织
领导
5
1、建立数字城管二级平台,及时受理城市管理问
1、反馈率、市民满意率每低1个百分点扣
0.5分
2、媒体曝光的,一件次扣1分
3、满意度分很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
次,分别对应得5分、4分、3分、0分
查看资料
建立考核
台账
问卷调查
类别
分值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考评方式
得分
组织
领导
5
1、建立数字城管二级平台,及时受理城市管理问
题(1分)
2、建立城市管理奖惩机制,实行经常性的检查评
不规范或破损的,每处扣0.5分,成片(5
个以上)“牛皮癣”,每处扣0.5分
2、建筑工地未达到管理要求,每处扣2分
城管大队执法人员考核管理标准及考核办法

城管大队执法人员考核管理标准及考核办法第一篇:城管大队执法人员考核管理标准及考核办法城管大队执法人员考核管理标准及考核办法为了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市容长效管理机制全力铸造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战斗”的准军事化城管队伍树立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的良好队伍形象优化和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对城区管理区域实行重点部位、主要道路定点值守非主要道路及一般区域定时巡查的管理模式通过日检查、周汇总、月奖惩等方法督促执法队员提高责任心实现对具体管理事项从安排部署→落实执行→监督检查→考核评比的有序循环。
一、管理标准按照严管街、标准街、一般街三级路段分别制定管理标准一严管街大定路、河雍大街1.执法人员按规定着装礼貌纠章。
2.自觉遵守考勤规定按时上下班严禁脱岗、串岗、无故扎堆。
3.执勤时手机、对讲机保持畅通不得无故关机。
4.道路两侧所有商场、门店等经营业户全部进店经营保持店前整洁有序严禁乱搭乱建乱摆乱放摆放各种灯箱招牌严禁在门窗、行道树及市政公共设施上悬挂各类条幅、横幅。
5.全路段严禁各类店外占道生产、加工。
道路全程及人行道严禁占道违章经营。
6.全路段禁止各类流动商贩的经营活动流动摊点发现一起治理一起。
7.自行车、摩托车停放至划定位置机动车不得乱停乱放。
8.路段内各类占道商业促销活动必须经过城管局批准。
9.路段内不准有早餐、夜市占道经营。
10.重要路口管理①大定路钟鼓楼口摊位向东退到墙齐。
②大定路育新街口周围不准有摊贩占道。
③河雍大街与会昌路交叉口周围不准有摊贩占道。
二标准街韩愈大街、黄河大道、会昌路韩愈大街以北、合欢路韩愈大街以北、河阳大街大定路以东、清风大街、梧桐路1.执法人员按规定着装礼貌纠章。
2.自觉遵守考勤规定按时上下班严禁脱岗、串岗、无故扎堆。
3.执勤时手机、对讲机保持畅通不得无故关机。
4.道路两侧所有门店等经营业户不得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应保持门前整洁严禁占道摆放各类灯箱招牌门窗前及公共设施上严禁乱悬乱挂。
城管工作人员考评细则

城管工作人员考评细则城管工作人员考评细则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城管内部绩效评估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目标。
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遵循的原则(一)有利于调动城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保证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合理规范,简便易行。
(三)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注重实绩,奖惩分明。
二、考核标准(一)扣分标准1、各负其责,按居民委区域划分,辖区内有乱停乱放现象的,每次扣1分。
2、迟到、早退、无故串岗,工作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次扣1分。
3、无故旷工,每天扣2分;累计旷工超过7天,年终考核直接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4、值班脱岗,每次扣1分;贻误工作造成损失的,视情节每次扣2—5分。
5、外出不请假,事毕返回不按时销假,每次扣1分。
6、办公室应整洁,打扫不及时,检查不合格的,每次扣1分。
7、泄露秘密,造成工作被动及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
8、不服从领导,推诿扯皮,借故不完成领导或负责人安排工作任务的,每次扣5分。
9、工作态度不端正,存在“满、慢、拖、懒、怨”现象,造成工作事务未完成,经查属实,每次扣3分;10、联合执法、统一行动,不到位、不积极,不团结、不靠前的每次扣2分。
(二)加分标准1、受农场表彰的先进,每次加2分。
2、全年满勤的,年底加2分。
三、考核办法1、考核采用每人基准分值100分的办法,对照考核标准项目加减分,考核组汇总个人加减分值,定期予以公示。
四、奖励与处罚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奖惩作为评先、选优和年终目标奖金的重要依据。
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国家卫生城市检查评分标准(千分制)

国家卫生城市检查评分标准(1000分制)
4.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
村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
(10分)(1)村(居)主要道路硬化或正在有计划的施工,路面干净,无坑洼、积水和泥土裸露。
(5分)(查现场一处不合格扣1分)
(2)河沟水面无漂浮物、杂草、堤坝平整,河沟四周无垃圾。
(1分)(查现场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
(3)村(居)环境优美,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村(居)有固定的垃圾倾倒场地。
(4分)(查现场一处不符合扣1分)
5.除“四害”措施落实,无违规饲养畜禽。
(10分)(1)除“四害”活动开展正常,“四害”密度得到有效控制。
(5分)(查资料发现一处不达标扣1分)
(2)畜禽饲养场(圈)干净卫生,下水畅通,无苍蝇蚊虫。
(5分)(查现场一项不达标扣1分)
6.农产品交易市场、“五小行业”管理及环境保护符合有关规定。
(10分)(1)农产品交易市场划行归市,管理规范,有专职人员。
(5分)(查现场一处不达标扣1分)
(2)“五小”行业硬件设施符合市创卫有关要求;有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5分)(查现场一家不达标扣2分)
7.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洁,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建棚屋、乱开店铺等现象。
(5分)(1)村(居)有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清洁户评比等活动记录。
(1分)(查资料,未开展扣1分)
(2)环境卫生整洁,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建棚屋、乱开店铺等现象。
(4分)(查现场,发现一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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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工作千分制考核细则为更加客观、真实、具体、准确地考核、评价、衡量各执法中队及各科室的工作情况,有效杜绝干好干坏、干和不干一个样的弊端,形成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市直各执法中队和各街办中队,机关各科室参照有关内容考核。
二、考核内容(共8项)1、城市管理状况2、队容风纪3、内务管理4、工作量完成情况5、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6、投诉办理情况7、完成领导交办任务情况8、其他三、考核标准(一)城市管理状况1、发现新的乱搭乱建,每出现一处扣10分,对原有的应拆而未完成的一处扣10分。
2、发现店外经营、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泼乱倒、乱刻乱挂,每处扣3分;乱贴乱画的小广告,每1处扣1分;乱发小广告未及时查处的,每件扣3分。
3、对货运车辆、垃圾车辆不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车辆带泥污染路面,未及时查处的,每项扣3分。
4、沿街施工工地未进行围挡,建筑工地的土堆、散料未按规定遮盖或洒水,工地出入口不整洁、有污染,工程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平整场地,拆迁扬尘未洒水的,每处扣5分。
5、有不合标准或未经批准的户外广告、灯箱、彩旗及私自改装门头等,每处扣3分。
6、发现损坏各类环卫设施及其附属设施、擅自拆除环卫设施未进行查处的,每项扣3分;发现在公共场所或公共垃圾容器内焚烧树叶和垃圾的,每件扣3分。
7、发现私设垃圾点或乱倒垃圾形成垃圾堆的,每处扣3分。
8、商业宣传车擅自上街宣传的、未经批准进行店庆活动或宣传(含横幅)的,每处扣3分。
9、有私自开门扒窗从事经营的,每处扣5分;沿街有露天煤炭等经营市场,每处扣4分;有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每项扣3分。
10、发现乱设棚亭,每个扣3分;乱停乱放,每辆车扣1分。
11、洗车点、摩托车维修点、汽车装潢、电气焊等门头未按规定搬迁,继续违规经营的,每处扣3分。
12、发现违法建设未及时查处的,每件扣5分;临时建设到期不拆除的、临时用地到期不退出的,每件扣3分。
13、发现损坏城市树木花草,擅自修剪、迁移或者砍伐城市树木,损坏城市绿化设施,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等情况,未及时查处的,每件扣3分。
14、发现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未按要求挖掘城市道路、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构筑物等违法行为,未进行查处的,每处扣5分。
15、发现履带车、铁轮车或超重、超高、超长车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等违法现象未及时查处的,每项扣3分。
16、发现在城市道路上拌和泥浆,打砸硬物、晾晒、冲洗、焚烧物品等行为未及时查处的,每项扣3分。
17、发现噪音扰民,在公共场所焚烧杂物污染环境,城市饮食服务业经营者排放的油烟对周围居民生活环境造成污染,出现露天烧烤,向城区河道、水面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等现象,未能及时查处的,每项扣3分。
18、对无证商贩、乱设摊点未及时进行取缔,每发现一起扣2分;在中小学门前200米半径内设置台球、电子游戏厅经营点,每发现一起扣3分。
19、发现不按审批事项办理未及时查处的,每件(次)扣3分。
20、发现其他明显损害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等违规违法行为,未及时制止或进行查处的,酌情扣分。
(二)队容风纪1、城管执法人员上班时间,要按规定统一着装,并按规定佩带执法标志(包括帽徽、肩章、臂章、胸章、领花、领带等),不按规定着装,每项扣5分;执法标志服混穿,扣5分;衣装脏、破、不整洁,扣5分;城管标志服、肩章、胸章、领花等不得私自拆改,不准变卖、转借,每违反一项扣5分。
2、男队员不留长发、剃光头、蓄胡须,女队员不染指甲、留长指甲、染彩发,不浓装艳抹,每违反一项扣5分。
3、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时,必须仪容端庄整洁,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不能袖手、背手、插兜、揽腰、嬉笑打闹、高声喧哗,不能吸烟,不能扇扇子,不能边走边吃东西,每违反一项扣5分。
4、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严禁着制服私自出入公共场所和其他娱乐场所及饮酒,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宴请,严禁参与可能影响城管形象的饮酒活动,违反规定每项每人次扣100分。
5、执法纠正违章时执行六个步骤,态度和蔼、言辞温和,不得在车上大声吆喝管理相对人,进行处罚要按程序,每违反一项扣5分。
6、上班、开会、集合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迟到、早退每人每次扣5分,旷工每人每次扣20分。
7、禁止执法人员“吃拿卡要”,违反规定每项扣100分,造成严重及恶劣影响的全扣。
8、遵守局队有关规定,注意保守秘密,凡是泄密,未造成损失的每次扣5分,造成损失的每次扣10分,造成重大损失的每次扣30分。
9、凡因队容风纪出现问题被领导发现的,每人(次)扣100分,并对有关人员给予严厉的处罚。
10、对讲机等通讯工具要保持联络畅通,局队领导呼叫要立即回应,需要支援其他中队的应立即到达指定地点,对讲机联络不畅通,领导呼叫不回应,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每项扣5-10分。
(副中队长以上人员24小时开机。
)(三)内务管理1、内务整洁、卫生干净、物品摆放有序、无上搭下挂、厕所无异味,有一项不到位扣5分;桌椅橱柜等公物应保护好,人为造成损坏的,视情况扣5-20分。
2、执法车辆值勤结束后要按时回单位,并按顺序停放,不按时回单位、无序停放每项扣5分。
3、执法车辆要及时清洗养护,保持车况干净整洁,不及时清洗养护、车辆卫生状况不好,每辆车扣5分。
(四)工作量完成情况根据每一时期的工作重点,每月对各中队扣罚物品、拆除乱搭乱建、整治重点路段等工作情况进行统计、核实、打分。
1、扣罚物品,每件次得1分。
2、拆除乱搭乱建(堵门扒窗),每处得5分。
3、拆除不合格广告或牌匾,每块得2分。
4、清理乱贴乱画小广告,每10处得1分。
5、扣留违规车辆,每辆得2分。
6、对某一区域实施综合整治,视其效果给予10-20分加分。
7、所在区域办理批件,每3件得1分。
(五)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1、根据罚款数额确定处罚工作量及得分多少。
(罚款数额每500元为1分)2、行政处罚案件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违反法定程序,每次扣20分。
3、行政处罚法律文书应做到整洁、无涂改,擅自涂改、作废的,每次扣5分。
4、行政处罚文书适用准确、填写规范,法律文书使用错误或填写不规范的,每次扣5分。
5、对行政处罚相对人的物品采取证据保存或扣押(查封)等强制措施时,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不办理或办理不规范的,每次扣5分。
6、勘验笔录、调查笔录、现场笔录、行政处罚权利告知书、决定书、送达回证应填写规范,载明基本事项,填写不规范或缺乏应当载明的事项的,每次扣5分。
7、案件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结,超时结案的,每次扣5分。
8、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处罚决定书应及时送达被处罚人,未送达或未按时送达的,每次扣5分。
9、行政处罚案件应严格按照局规定的程序审批,违反规定的,每次扣5分。
10、行政处罚案件应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重新调查取证的,每次扣5分。
11、行政处罚案件应达到定性准确、适用法律适当,定性不准、适用法律、法规不当或违反处罚权限的,每次扣5分。
12、处罚案件的相对人主体应认定准确,认定错误或不适当的,每次扣20分。
13、行政处罚案件的查处应严格按照省政府赋予的权限进行,超越法定职权范围的,扣20分。
14、由于违法行政、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或违反程序等原因,引起行政复议、诉讼,行政机关败诉的,扣50分;引起当事人上访并造成重大影响的,扣30-50分。
15、本考核办法中对办案质量未规定的其他事宜,如有违反规定需要扣分的,参照以上条款中与其相似条款予以扣分。
4、被督察发现的问题不能按要求整改的,每件次扣2分;被第二次督办的,每件次扣5分;第三次督办的,每件次扣10分。
(六)投诉办理情况1、凡有投诉(包括来人、来电、来信等)的要及时受理,每件(次)扣1分;未及时受理投诉,每件扣3分。
2、接待来访态度要热情、查处问题要认真,不能按时结案的要向当事人耐心解释;接待来访不热情、查处问题不认真、投诉未按期办结,每项扣3分;造成当事人上访的每项扣5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每项扣10分。
3、对突发事件经指派后不能在规定时间赶赴现场,造成证据灭失或无法办理的,扣10--20分。
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投诉案件承办人提出表扬,或者辖区党委、政府、市民反映特别好的,加10分;执法受到市民表扬的每人每次加3分,收到锦旗的每次加5分;做本职工作以外的好事受到群众表扬的,每件加3分。
(七)完成领导交办任务情况1、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市领导交办任务的,视任务的难易情况,每件分别加15分、10分、5分;完成局领导交办任务的,每件分别加10分、7分、4分。
2、遇有重大迎检活动,顺利完成任务的,每次加10分;工作中出现被领导要求督办的问题,每件次扣5-10分。
3、凡是被领导(包括市、局领导)发现有问题,要求督办的,根据情况每件次分别扣5-10分,严重损害局形象的全扣。
(八)认真贯彻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原则。
1、如因有法不依、执法不公、态度粗暴、方法不当、工作不细等原因引发信访或热线投诉,每件次扣5-10分;查实后再扣50-100分或更多,直至其他处分。
2、凡有违反“十条禁令”的,每人(次)扣100分。
四、考核办法及实施1、根据考核标准将考核内容划分为五大部分:(1)集中检查中队管理情况200分;(2)日常督察情况300分;(3)工作量完成情况200分;(4)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200分;(5)完成领导交办任务及投诉受理情况100分。
以上各考核内容的分数不能超出规定的分值。
2、千分制考核采取加分、减分的方式统计,每季度一考核、一汇总、一公布,考核成绩的公布采用表格制,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并记入档案。
3、考核成绩作为年终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每次考核名次前3名的,给予通报表扬并奖励,奖励办法根据每季工作强度程度等与百分制考核的奖励挂钩,后2名的,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