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构成专利侵权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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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第11条“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之辨析

《专利法》第11条“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之辨析

交大法学SJTULawReviewNo.2(2017)《专利法》第11条“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之辨析胡滨斌目次一、引言二、争论中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三、“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教义学分析四、如何理解我国《专利法》中的专利权例外制度 (一)从“外在理论”视角分析 (二)从“内在理论”视角分析五、国际法视角下的专利权例外六、结语摘要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及尹新天先生的观点,现行《专利法》第69条不属于专利权例外,因而不是《专利法》第11条中的“本法另有规定”。

这是值得商榷的。

《专利法》第69条中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与一般意义上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并不相同。

在逻辑上,对于《专利法》有关条款的定性应当遵从相同的标准。

如果认为《专利法》第14条及强制许可相关条款属于专利权例外,那么就没有理由不认为《专利法》第69条是专利权例外。

从国际法视角看,《专利法》第69条主要与TRIPS协议第30条及第26条第二款相对应,属于典型的专利权例外。

我国《专利法》第11条应当进行修改,将“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之措辞写入该条第二款。

关键词 另有规定 专利权 例外 强制许可一、引 言我国《专利法》第11条是该法的核心条款之一,因为该条设定了专利权的效力内容。

同时,纵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

感谢匿名评审专家对于本文初稿提出的意见和修改建议。

·131·观世界各国各地区专利法,该条也是颇具特点的一个条文。

表现之一,是第11条在表述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效力时,采用了“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之措辞,而在表述外观设计专利权效力时,没有用相同或者类似的措辞。

为什么《专利法》在表述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效力时,会出现与外观设计专利权如此明显的区别在《专利法》第11条中,“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究竟是什么含义?事实上,对于这样一个似乎并不特别显眼的措辞,〔1〕在专利法学者之间存在诸多争议。

甚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大法工委”)之间都曾经存在不同的观点。

知识产权综合练习试题第八章

知识产权综合练习试题第八章

一判断题1 使用或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说的专利产品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 )2 以一项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或被授予的专利权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3 依照专利法规定,确定所有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依据都是‘‘权利要求书’’。

( )4违反《专利法》规定的行为都构成对专利权人的专利侵权行为。

( )5 任何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直接实施该专利技术的行为,都构成对专利权人的专利侵害权。

( )6 平行进口行为将侵害专利权人的进口权,因此,我国《专利法》禁止平行进口行为。

( )7 为了商业目的,将已有产品的零部件拼凑起来,重新组成与他人专利产品相同或相似的产品,仍然构成制造专利产品专利侵权行为。

( )8 停止侵害时是指专利权人依法请求法院对正在实施侵害专利权的行为予以制止,以防止损害的发生或继续扩大。

( )9 只要在我国依法获得授权的专利权,都可以成为专利侵害行为中的被侵害对象。

()10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专利权人上年度的专利权收益额来确定。

()二单项选题1 甲公司2000年获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

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该专利产品。

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所为的下列行为,哪一项构成侵犯该专利的行为?( )A.使用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B.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C.许诺销售甲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D.使用甲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2 甲公司获得了某医用镊子的实用新型专利,不久后乙公司自行研制出相同的镊子,并通过丙公司销售给丁医院使用。

乙丙丁都不知道甲已经获得该专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乙的制造行为不构成B 丙的销售行为不构成侵权C 丁的使用行为不构成侵权D 丙和丁能证明其产品的合法来源,不承担赔偿责任3 以下有关专利权期限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 专利权的期限自办理登记日起计算B. 专利权的期限自授权公告日起计算C. 专利权的期限自优先权日起计算D. 专利权的期限自申请日起计算4 某公司在其一项自行车外观设计专利权被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06年3月17日宣告无效后,未向人民法院起诉。

技术专利申请考核试卷

技术专利申请考核试卷
C.世界知专利侵权?()
A.制造专利产品
B.使用专利方法
C.销售专利产品
D.进口专利产品
8.以下哪些属于专利申请过程中的形式审查内容?()
A.申请文件的格式
B.申请人的资格
C.申请费的缴纳
D.优先权的核实
9.以下哪些因素会影响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
A.发明的新颖性
B.发明的创造性
C.发明的实用性
D.申请文件的完整性
10.以下哪些情况下,专利权可能被宣告无效?()
A.发明的新颖性不符合要求
B.发明的创造性不符合要求
C.专利权人不是真正的发明人
D.专利申请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
11.以下哪些类型的许可合同中,被许可人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将专利技术再许可给第三方?()
A.请求书
B.说明书
C.权利要求书
D.使用说明
2.以下哪些情况可能导致专利申请失去新颖性?()
A.在申请日前公开使用
B.在申请日前公开销售
C.在申请日前在学术会议上发表
D.在申请日后6个月内他人泄露信息
3.以下哪些类型的发明创造在我国可以获得专利保护?()
A.发明
B.实用新型
C.外观设计
D.软件著作权
4.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如果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审查意见,其专利申请将被视为______。
5.一项发明创造要获得专利权,必须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______。
6.专利检索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评估发明创造的新颖性、创造性和______。
7.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告可以提出专利权______的抗辩。
8.专利权的______是指专利权人对其专利实施许可给他人使用的行为。
技术专利申请考核试卷

专利行政执法办案业务知识竞赛试题附件一

专利行政执法办案业务知识竞赛试题附件一

附件1专利行政执法办案业务知识竞赛试题一、单项选择题(20*0.5分)1. 甲公司就乙公司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请求某省知识产权局处理,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b )A.该知识产权局认定乙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可以责令乙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B.该知识产权局在认定乙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后,应当主动就侵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甲公司和乙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C.如果乙公司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宣告甲公司专利无效的请求,且该请求被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则该知识产权局依乙公司的请求可以中止侵权案件的处理D.乙公司在收到该知识产权局作出的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的处理通知后,15日内未起诉,也未停止侵权行为,该知识产权局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 《关于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决定》中提到“创新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工作机制”,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c )A.优化假冒专利查处与确权无效程序的衔接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简便、快捷的优势B.优化刑事保护与行政保护衔接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简便、快捷的优势C.优化专利侵权救济与确权无效程序的衔接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简便、快捷的优势D.优化专利侵权判定与专利侵权救济的衔接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简便、快捷的优势3.根据《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的规定,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应当﹍﹍的原则。

(c )A.遵循自愿、合法B.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公正、公开C.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公正、及时D.公平、公正4. 根据《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维权援助工作指导原则的是(d )A.发挥优势,积极推进B.整合资源,协调运行C.公开公平,优质高效D.统筹协调,重点突破5. 《专利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程方案》中提到“加快执法工作制度建设”,下列选项中正确说法是(b )A.健全执法工作目标负责制xB.完善执法维权绩效考核评价制度C.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评优制度xD.健全执法管理检查制度x6.执法人员执行查封、扣押措施时,应出具(c )A.《查封通知书》B.《扣押通知书》C.《查封通知书》或《扣押通知书》D.《查封通知书》和《扣押通知书》7.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决定》和《专利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程方案》发布的时间分别为(b )A.2012.3.15,2011.3.27B.2013.3.15,2011.6.27C.2012.5.15,2011.5.27D.2013.4.15,2011.4.278. 根据《专利行政执法操作指南》,对于什么样的案件,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报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处理或者查处(c )A.对社会造成一定影响的重大案件B.性质十分恶劣的重大案件C.行为发生地涉及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大案件D.地方知识产权局无法处理的重大案件9.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对象的是(b )A.因经济困难,不能支付知识产权纠纷处理和诉讼费用的中国公民与法人B.遇到难以解决的知识产权事项的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C.遇到难以解决的知识产权案件的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D.国外法人组织和公民10. 甲公司是“童车车轮”实用新型的专利权人。

2022-2023年高级经济师《知识产权》考前冲刺卷②(答案解析12)

2022-2023年高级经济师《知识产权》考前冲刺卷②(答案解析12)

2022-2023年高级经济师《知识产权》考前冲刺卷②(答案解析)全文为Word可编辑,若为PDF皆为盗版,请谨慎购买!第I卷一.综合考点题库(共70题)1.1983年《商标法》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 )事宜A.注册B.异议C.争议D.维权正确答案:C本题解析:暂无解析2.依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专用权授予符合法定条件的( )A.商标设计人B.商标使用人C.商标申请人D.商标标识的制作人正确答案:C本题解析:暂无解析3.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特征有:( )A.客观性B.知识产权性C.稀缺性D.不可复制性正确答案:A、B本题解析:暂无解析4.根据商标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商标注册申请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在初步审定公告前,不进行实质审查B.如果商标局驳回了商标注册申请人的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C.申请注册的商标在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后,即取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但他人有权提出异议D.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正确答案:D本题解析:选项A,商标局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后,才进行公告;选项B,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申请人应当首先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只有对复审决定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选项C,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3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选项D,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

5.甲和乙在类似商品上就近似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并且甲和乙在申请日前均未使用其商标。

根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应当如何处理?( )A.甲和乙应当在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B.商标局应当依职权确定申请人C.甲和乙不愿协商确定的,对其商标注册申请均予以驳回D.甲和乙协商不成的,商标局通知甲和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驳回另一人的注册申请正确答案:A、D本题解析:暂无解析6.下列说法关于现有技术和现有设计抗辩正确的是()。

不视为专利侵权的行为有哪些

不视为专利侵权的行为有哪些

不视为专利侵权的行为有哪些1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售出后,使用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2.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的;3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准备;4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5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热门城市:桐乡市律师巨鹿县律师巴音郭楞律师平度市律师广宗县律师乾安县律师邹平县律师定州市律师产品一旦获得了专利权的话,那么就是受到相关法律保护的。

此时任何人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他人专利的,一般情况下都会构成侵权。

但也有不构成侵权的情况,那么▲不视为专利侵权的行为有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不视为专利侵权的行为有哪些根据专利法第63条的规定,下列情形不被视为侵犯专利权:▲1、先用权人的实施专利法规定,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权。

先用权的成立条件是:(1)实施行为人在他人取得专利权的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2)实施行为人所实施的发明创造,或者是行为人自行研究开发或者设计出来的,或者是通过合法的受让方式取得的;(3)在他人就相同的发明创造取得专利权之后,实施行为人只能在原有范围内制造或者使用。

▲2、专利权的用尽专利权人自己制造、进口或者许可他人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任何人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不再需要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或者授权,不构成侵权。

这意味着,专利权人只对专利产品的首次销售享有专有权,对已被首次销售的专利产品不具有再销售或者使用的控制权或支配权。

▲3、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的使用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而使用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不构成专利侵权。

▲4、临时过境临时通过我国领域、领水或领空的外国的海陆空运输工具为其自身需要而使用在我国享有专利权的机械装置和零部件的,无须得到我国专利权人许可,不构成侵权。

专利侵权判断原则哪些

专利侵权判断原则哪些

一、专利侵权判断原则有哪些1、折衷原则;2、禁止反悔原则;3、相同原则;4、全面覆盖原则;5、相同原则;6、等同原则;7、多余指定原则。

专利侵权判断原则有哪些二、专利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侵害的对象为有效的专利。

构成专利侵权必须以有效存在的专利为前提,实施已经被宣告无效、被放弃的专利或者专利期限已经届满的技术,不构成专利侵权。

2、必须有侵害行为的发生。

即存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

3、侵权行为人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而事实侵权行为。

我国《专利法》第11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这里强调了侵权行为必须具有生产经营的目的。

4、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无须有过错。

在专利侵权纠纷处理中,专利权人无须承担被诉人具有主观过错的举证责任,专利侵权以无过错责任为原则。

知识产权的时间性、地域性以及知识产品的无形性,使得他人无意闯入权利范围的可能性比其他民事权利大得多。

考虑到无过错给他人知识产权造成损害的普遍性,以及原告证明被告有过错的困难和被告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容易,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采用了特殊规定。

但是也有观点认为,不知道他人享有专利权而实施其专利的行为,本身就没有履行充分的注意的义务,是有过错的,因为专利授权公告是完全开放的,任何人都能得知。

三、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章“专利权的保护”对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的救济方法以及侵犯专利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作出具体规定。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有《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及《专利行政执法办法(2015修正)》等。

不构成专利侵权有哪些情形

不构成专利侵权有哪些情形

不构成专利侵权有哪些情形
在下列五种情况下,任何人使用专利均不构成侵权:
(一)首次销售: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这一原则又称为“权利用尽原则”,它适用于合法投入市场的专利产品。

(二)善意侵权: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此情况在学理上称为“善意侵权”,这里行为的范围仅限于“使用”和“销售”,对于制造或者进口,依照现行法行为人应当或者有义务知道其制造、进口的产品是否是专利产品。

(三)先行实施:对于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四)临时过境: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五)非营利实施: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其实质是,此种实施行为非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与专利权人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所以对专利权人的市场利益不会构成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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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构成专利侵权的情形有哪些
《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1、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不构成专利侵权的情形有哪些
二、专利侵权如何维权
1、将对方技术与自己的专利技术进行认真的对比分析,看对方的技术特征是否确实落入自己专利的保护范围内,以确定专利侵权是否成立。

2、专利权人还应对自己的中国专利权的专利性进行分析,以确定其有效性。

3、专利权人在确认自己的专利权有效、专利侵权成立之后,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索要赔偿和停止侵权、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通俗一点来讲,专利侵权行为就是被人就某项技术(也叫发明创造)申请,经确认后,国家专利局授权这项专利,而行为人在以后的生产经营中处于商业目的应用了该项技术,有没有经过权利人同意,这就是专利侵权。

三、什么是专利侵权
1、直接侵权行为。

指直接由行为人实施的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

其表现形式包括:制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使用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许诺销售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销售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进口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2、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3、间接侵权行为。

指行为人本身的行为并不直接构成对专利权的侵害,但实施了诱导、怂恿、教唆、帮助他人侵害专利权的行为。

间接侵权行为通常是为直接侵权行为制造条件,常见的表现形式有:行为人销售专利产品的零部件、专门用于实施专利产品的模具或者用于
实施专利方法的机械设备;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授权或者委托,擅自转让其专利技术的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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