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补联刑法学1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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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考试大纲

《刑法学》考试大纲

《刑法学》考试大纲第一编绪论第一章刑法概说学习目的与要求掌握刑法的概念与特点、任务与目的,了解刑法的体系与结构,熟悉并善于运用的各种方法。

课程内容第一节刑法的概念与分类.刑法的概念、刑法的分类。

第二节刑法的性质与任务刑法的性质、刑法的任务,第三节刑法的体系与解释刑法的体系、刑法解释、考核知识点刑法的概念、刑法的分类、刑法的目的、刑法的结构与体系、刑法解释的分类与法。

考核要求(一)刑法的概念与分类1.识记:刑法的概念、广义的刑法、狭义的刑法、普通刑法、特别刑法。

2.领会: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3.应用: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的适用原则。

(二)刑法的性质与任务1.识记:刑法的法律性质、刑法的任务、刑法的机能。

2.领会:刑法的各种机能之间的关系。

3.应用:刑法与其他法律的区别。

(三)刑法的体系与解释1.识记:刑法的结构、刑法的解释分类。

2.领会:刑法体系的含义、刑法解释的必要性与意义。

3.应用:运用各种解释方法解释刑法的规范。

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学习目的与要求了解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理解罪刑法定原则、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基础与基本内容,懂得如何贯彻落实刑法的基本原则。

课程内容第一节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罪刑法定原则的具停实现第二节平等适用刑法原则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的基本含义与思想基础、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的基本内容与具体实现第三节罪刑相适应的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的思想基础、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内容、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表现特若核知识点罪刑法定原则、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的思想基础、基本内容考核要求(一)罪刑法定原则1.识记: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与基本内容。

2.领会: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

3.应用:运用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区分类推解释与扩大解释。

(二)平等适用刑法原则1.识记: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的含义与基本内容。

2.领会: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的思想基础.3.应用:运用平等适用刑法原则分析不平等现象。

张补联刑法学1大纲

张补联刑法学1大纲

张补联刑法学1大纲20211110×1-1《刑法学1》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概况课程中文名称刑法学1课程英文名称criminallawone课程类别总学时总学分授课对象先修课程执笔人修订时间二、课程简介《刑法学1》又称刑法学总论,主要研究有关刑法的基本理论、犯罪、刑事责任以及刑罚等具备共同性、普遍性的理论。

其内容可以分成刑法基础理论、犯罪论、刑事责任学说和刑罚论。

刑法基础理论主要阐释:刑法的概念、性质、任务、刑法的表述以及刑法的基本原则和刑法的效力范围。

犯罪论主要讲授犯罪的概念、犯罪构成及其形成条件、确定犯罪的事由、故意犯罪过程中的犯罪暂停形态和共同犯罪以及罪数等。

刑事责任学说的内容包含刑事责任的概念、根据以及发展阶段和化解方式。

刑罚学说的内容包含刑罚的概念、种类、体系,刑罚的目的,刑罚的裁量以及刑罚的继续执行和刑罚的歼灭等。

三、课程性质《刑法学1》属于刑事实体法学,是法学本科专业的必修课和核心课。

四、课程教学总体目标通过本课程的教学,建议学生认知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通常理论,掌控我国刑法关于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规定,践行刑法思维和现代刑法理念,能运用刑法原理,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精确分析案件,对刑法立法和司法问题展开初步研究,并为其他法学课程的自学打下基础。

五、理论教学内容及建议第一章刑法概说【教学目标】(1)了解:我国刑法的创制过程、刑法的体系。

(2)认知:刑法的概念、刑法的性质、刑法的根据和任务。

(3)掌握:明确刑法的解释原理、区分刑法的有效解释和无效解释以及文理解释和论理理解释。

【学时分配】2【讲课方式】讲授与探讨结合【讲课内容】第一节刑法的概念和性质1、刑法的概念1课程编号20211110×1-1□公共必修课□公选课□院级限选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限选课□专业任选课563.5法学本科学生法理学宪法学张补联审核人审批人讲授学时开课单位56法学院实验学时开课系(室)法学系2、刑法的性质第二节刑法的创制和完善1、刑法的创制2、刑法的完善第三节刑法的根据和任务1、刑法的根据2、刑法的任务第四节刑法的体系和解释1、刑法的体系2、刑法的解释【教学重点和难点】(1)重点:刑法的概念、刑法的表现形式、刑法的必要性。

《刑法学》(1)考试大纲

《刑法学》(1)考试大纲

《刑法学》(1)考试大纲第一部分期末考试说明一、期末考试要求《刑法学(1)》讲授的内容是刑法总论,即绪论至第二十章刑罚消灭制度。

通过本课程的复习,学生应当达到以下基本要求:1、了解刑法学和我国刑事立法的发展概况。

2、明确刑法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及其理论体系。

3、掌握刑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异己我国刑法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

4、学会运用刑法理论并根据刑法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刑事案件中的问题。

二、组卷原则本课程的组卷原则是:充分体现课程特色,在保证全面考查学生掌握课程基本内容的基础上,突出考查学生的实际分析能力。

试题的难易度分为较易、中等、较难三个等级,各等级的试题在每份试卷中的比例大致为30%、50%、20%。

三、试题类型试题类型有:名词解释题、填空题、选择题、简答题和案例分析题等。

四、考核形式本课程的考核由形成性考核与课程结业考试共同组成。

形成性考核由中央电大统一布置,采取形成性考核册的形式,分四次进行。

成绩按百分制记载。

未完成者,该次考核的成绩记为0分。

四次考核成绩的平均值按15%的比例折算计入课程总成绩。

未完成50%以上形成性考核者和无形成性考核成绩者不得参加课程结业考试。

课程结业考试实行闭卷考试,由中央电大统一组织命题。

试卷采用百分制。

卷面成绩按85%的比例折算计入课程总成绩。

形成性考核的折算成绩与结业考试卷面折算成绩之和满60分者视为达到本课程考核合格标准,可取得本课程的学分。

五、答题时限本课程的考试时间为90分钟。

六、其它说明1、考核依据本课程考核的基本依据为《刑法学教学大纲》、文字教材《刑法学(上册·刑法总论)》(赵秉志主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等立法、司法文件。

2、《刑法学学习指导(上册·刑法总论)》,电大法学教材编写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2006年7月第1版。

3、具体的期末复习考试的范围见《刑法学(1)期末复习指导》(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一小册子。

《刑法学》教学大纲

《刑法学》教学大纲

《刑法学》教学大纲第一讲刑法概论(上)一、刑法的概念(一)刑法的概念(二)刑法的渊源二、刑法的特点(重点掌握)(一)刑法的强制性最为严厉(二)刑法的保障性(三)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范围广泛性(四)刑法的谦抑性、最后手段性、补充性三、刑法的机能(重点掌握)(一)法益保护机能(简称为保护机能)(二)行为规制机能(三)自由保障机能(简称为保障机能)思考题:1、如何理解罪刑关系?2、如何理解刑法的特点?3、如何理解刑法的机能及其之间的关系?第二讲刑法概论(下)一、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二、罪刑法定原则(重点掌握)(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二)罪刑法定原则的提出(三)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四)罪刑法定的法治价值(五)罪刑法定原则的立法规定和体现三、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一)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含义(二)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含义及发展(三)我国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确立及其体现四、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重点掌握)(一)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二)由罪刑相适应原则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三)我国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确立及其体现五、刑法的效力范围(一)刑法的空间效力(二)刑法的时间效力思考题:1、如何理解罪刑法定原则的法治价值?2、如何理解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3、如何理解我国刑法确立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4、如何理解我国刑法确立的三个基本原则之间的关系?5、如何理解我国刑法规定的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第三讲犯罪及其构成(上)一、犯罪的概念(一)犯罪的政治学概念(二)犯罪学上的犯罪概念(三)刑法学中的犯罪概念(重点掌握)(四)我国刑法中规定的犯罪概念二、犯罪构成(一)犯罪构成的概念(二)犯罪构成之立法设计(重点掌握)(三)犯罪构成之解读(重点掌握)三、犯罪客体(一)犯罪客体的概念(二)犯罪客体的分类(三)犯罪客体在刑法中的意义(重点掌握)思考题:1、如何理解刑法学中的犯罪概念?2、如何理解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概念?3、如何分析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4、研究犯罪客体有何意义?第四讲犯罪及其构成(下)一、犯罪客观方面(一)危害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二)不作为(重点掌握)二、犯罪主体(一)刑事责任能力概念和分类(重点掌握)(二)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因素(重点掌握)(三)特殊主体(四)单位犯罪的成立条件(重点掌握)三、犯罪主观方面(一)犯罪故意(重点掌握)(二)犯罪过失(三)犯罪的目的和动机思考题:1、如何理解不作为犯罪?2、如何理解自然人的刑事责任能力?3、如何理解单位犯罪的成立条件?4、如何理解犯罪故意?第五讲犯罪形态问题研究(上)一、故意犯罪形态概念(重点掌握)二、犯罪既遂形态问题(一)犯罪既遂概念(二)犯罪既遂的分类(三)犯罪既遂的处罚三、犯罪预备形态问题(一)犯罪预备的概念(二)成立条件(三)处罚四、犯罪未遂形态问题(重点掌握)(一)犯罪未遂的概念(二)犯罪未遂形态的成立条件(三)犯罪未遂的分类(四)未遂犯的刑事责任五、犯罪中止形态问题(一)犯罪中止的概念(二)成立条件(三)中止犯的处罚原则六、罪数形态问题(一)想象竞合犯(二)牵连犯(重点掌握)思考题:1、如何理解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2、什么是预备行为、什么是实行行为、什么是着手?3、什么是犯罪完成、什么是犯罪未得逞?4、什么是意志以外的原因、如何理解自动放弃犯罪?5、如何理解犯未遂的特征?6、如何理解罪数形态概念?7、如何理解想象竞合犯特征?8、如何理解牵连犯特征?第六讲犯罪形态问题研究(下)一、共同犯罪的概念二、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重点掌握)(一)共同犯罪的主体(二)共同的犯罪行为(三)共同故意三、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重点掌握)(一)主体不符合共同犯罪成立条件的(二)主观方面不符合共同犯罪成立条件的四、共同犯罪人的分类(一)以分工分类(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教唆犯)(二)以作用分类(主犯、从犯)(三)我国刑法对共同犯罪的规定五、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一)主犯的概念及其刑事责任(重点掌握)(二)从犯的概念及其刑事责任(三)胁从犯从犯的概念及其刑事责任(四)教唆犯的概念及其刑事责任(重点掌握)思考题:1、如何理解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2、如何理解共同犯罪的整体性?3、如何理解共同犯罪的分类?4、如何理解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教唆犯?5、如何理解主犯、从犯?6、如何理解我国刑法规定的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第七讲刑罚论问题研究(上)一、刑罚的概念(一)主刑的种类和适用(二)附加刑的种类和适用(三)刑罚权的性质(重点掌握)二、刑罚的功能(重点掌握)(一)刑罚的功能(二)客观地认识刑罚的功能三、刑罚的目的(一)报应目的(二)预防目的(三)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目的(四)刑罚功能与刑罚目的之间的关系(重点掌握)四、死刑问题(一)死刑的演进(二)死刑的存废之争(三)美、日、俄、中国死刑状况(四)我国的死刑政策(重点掌握)思考题:1、如何理解刑罚权的性质?2、如何理解刑罚的功能?3、如何理解刑罚功能与刑罚目的关系?4、如何理解我国的死刑政策?第八讲刑罚论问题研究(下)一、量刑情节的概念和分类(重点掌握)(一)量刑情节的概念(二)量刑情节分类1、从宽情节与从严情节2、命令性量刑情节与授权性量刑情节3、单功能量刑情节与多功能量刑情节4、罪中情节、罪前情节与罪后情节5、法定量刑情节与酌定量刑情节二、自首制度(一)一般自首的成立条件(重点掌握)(二)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三)自首的法律后果三、立功制度(一)立功的概念和特征(二)立功的法律后果四、累犯制度(一)普通累犯的构成条件(重点掌握)(二)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三)累犯的刑事责任五、数罪并罚(一)数罪并罚原则(二)数罪并罚原则的具体适用(重点掌握)(三)几种特殊情况下的数罪并罚六、减刑和假释制度(一)减刑和假释的概念(二)减刑和假释的条件七、追诉时效(重点掌握)(一)追诉时效的期限(二)追诉时效期限的计算思考题:1、如何理解一般自首的成立条件?2、如何理解我国刑法规定的立功制度?3、如何理解我国刑法规定的累犯制度?4、如何理解我国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5、理解我国刑法规定的时效制度?第九讲职务犯罪问题研究一、职务犯罪(一)职务犯罪概念(二)职务犯罪特征(重点掌握)二、贪污罪问题(一)贪污罪的概念(二)贪污罪的构成特征三、挪用公款罪问题(重点掌握)(一)挪用公款罪的概念(二)挪用公款罪的构成特征四、受贿罪(一)受贿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重点掌握)(二)受贿罪的类型(重点掌握)(三)刑法规定的其他贿赂犯罪(受贿型犯罪、行贿型犯罪、介绍型犯罪)五、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重点掌握)(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概念(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构成特征六、职务犯罪的惩治与预防(一)职务犯罪的危害(二)职务犯罪的预防思考题:1、如何理解职务犯罪的特征?2、如何理解我国刑法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3、如何理解挪用公款罪的构成特征?4、如何理解受贿罪的构成特征?5、如何理解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特征?6、从哪些方面对职务犯罪进行预防?第十讲刑法前沿问题研究一、犯罪的不同概念(重点掌握)(一)犯罪的政治学概念(二)犯罪的犯罪学概念(三)犯罪的刑法学概念(四)犯罪的司法概念二、犯罪原因与控制(一)犯罪的原因(二)犯罪的控制(三)社会转型与犯罪预防(重点掌握)三、刑事政策问题研究(一)刑事政策的概念(二)我国主要刑事政策(三)我国刑事政策完善四、刑事法治建设中的主要问题(重点掌握)(一)越权司法解释问题(二)司法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问题(三)权力对刑事司法的不正当影响问题五、刑法与和谐社会构建(重点掌握)(一)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二)刑事和解制度思考题:1、如何理解不同犯罪概念之间的关系?2、犯罪的原因有哪些?3、如何看待越权司法解释问题?。

刑法学课件课程辅导

刑法学课件课程辅导

20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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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教学(学习)建议
• 一、教学(学习)的基本要求

1、了解刑法学和我国刑事立法的发展概况。

2、明确刑法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及其理论体系。

3、掌握刑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我国刑
法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
• 4、学会运用刑法理论并根据刑法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刑 事案件中的问题。
(2)《刑法学参考资料》。为使学生在学习文字主教材时能较为
完整、及时地把握刑事立法和司法解释的内容,检测掌握刑法学
基本知识、基本原理的熟练程度和牢固程度,课程组还编写了一
本辅助教材《刑法学参考资料》(第二版),内容包括刑事立法
文件、司法解释和练习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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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音像教材
本课程的音像教材为录音磁带,共18学时,由中 国人民大学黄京平教授主讲。
四、电话答疑
五、直播课堂
第四部分 教学质量保证措施
一、 教学辅导
二、平时作业的布置与检查
三、课程考核
绪论
第一章 刑法概述
第二章2021/4刑/9 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
2
第一部分 课程概况
一、课程的性质、地位及目的
刑法学课程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高等专科开放教
育法学专业必修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它是以刑法及 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为研究对象的一 门专门学科。
得本课程的课程说明、教师介绍、教学大纲、重点难点辅导以及
学科动态等教学信息,还可以开展网上练习与测试,或者通过阜 阳电大“学习论坛” (法学导学组)、E-mail(电子信箱)向 教师提问,教师将及时予以答复。
中央电大教师的E-mail地址为:yangy@

刑法I复习提纲

刑法I复习提纲

第一章刑法的概论一、刑法的概念(criminal law)1、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以及刑罚的法律2、犯罪与刑罚的关系:①犯罪——前提,刑法——法律后果(刑随罪立);②犯罪——规制对象、刑罚——规制手段(罪因刑显)刑罚介入“私域”时应格外慎重,刑罚具有最后手段性、谦抑性3、刑罚的广、狭两义广义:刑法典、单行刑法(不具综合性)、附属刑法(附带性)狭义:刑法典二、刑法的特征1、公法(区别于私法)刑法并不从来是公法,转化原因:是实力悬殊、易失理性2、实体法(区别于程序法)3、强行法(自治法)三、刑法规范的特征1、根据作为与否可以分为:禁止规范;命令规范2、根据面向受众的不同可以分为:行为规范;裁判规范刑法规则应该将其合二为一,是公民能够预测到行为的法律后果四、刑法的功能:“惩罚此罪,保护人民”1、保护社会;2、保障人权拉德布鲁诺:刑法不仅是惩罚的源泉,更是惩罚的界限五、刑法的结构1、理论结构①罪——刑;②罪——责;③罪——责——刑非刑罚方法: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偿、赔礼道歉、行政处分2、法典结构①总则(1-101)——关于犯罪与刑罚的一般性规定②分则(102-451)——关于犯罪与刑罚的具体规定③附则(451-453)六、刑法的适用范围(效力范围)1、时间效力①生效时间(现行刑法典:1997.10.0①;②失效时间③溯及力(从重:最高刑;从轻:最低性)从旧原则;从新原则;从新兼从轻原则从旧兼从轻原则:原则上按照犯罪时法律,但新法更轻则适用新法犯罪时法——刑事可罚性的时点2、空间效力①属地主义(地域管辖)②属人主义(国籍管辖)③保护主义(利益优先)④普遍主义实行“遍在说”应具备两个条件:Ⅰ双重加罪原则Ⅱ重罪(三年以上)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罪刑对象,如没有直接侵害我国利益,明显损害全人类利益,对犯罪分子适用中国刑法(一般由被逮捕地所处国家裁判)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一、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1、基本内涵任何犯罪都应受到法律的追究;任何人不得享有超越法律的特权①权利保护②定罪③量刑④行刑②——④为惩罚方面的平等2、问题所在①适用平等(非立法平等)②平等的不同内涵(形式平等,实质平等;相对平等,绝对的平等)二、罪刑均衡原则1、含义:刑罚强度与犯罪严重程度相互统一(轻罪轻罚,重罪重罚,罚当其罪,罪责刑相称)2、均衡形式:①同态复仇②报应均衡③预防均衡(特殊预防:针对犯罪分子再犯可能;一般预防:针对社会公众的初犯可能)主流观点:报应均衡(主要)和预防均衡(其次)的折中3、罪刑均衡的实现①立法阶段Ⅰ犯罪轻重的区分技术(主/从犯,犯罪的进行状态,犯罪的构成要件)Ⅱ刑罚轻重的区分技术(名誉刑<罚金刑<自由刑<生命刑)②司法阶段(司法均衡)三、罪刑法定原则(大陆法系刑法的帝王原则)1、立法体现①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中国,消极&积极)②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刑(其他法系,消极)2、立法地位①刑法典中加以规定(中国)②基本法中加以规定(日本)③基本法与刑法中都加以规定(德国、意大利)3、理论基础①三权分立,立法对司法的制衡②心理强制说,理性人趋利避害(①、②已经没有意义)③民主主义,犯罪刑罚由全民设定,不能将该项公权交给法官④人权保障主义:保障公民的理性预测能力4、基本内容①传统的罪刑法定(形式侧面)Ⅰ成文法主义Ⅱ禁止事后法Ⅲ禁止类推(扩大解释超出核心范围,但未超出可能范围)②当代的罪罪刑法定Ⅰ明确性原则(犯罪:构成要件;刑罚:相对确定的法定刑——确定刑种、幅度)Ⅱ刑法法规适正原则(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禁止残缺的不均衡刑罚)第三章犯罪概述一、犯罪的定义1、形式主义:被刑法所惩罚的行为2、实质主义:社会危害性3、混合主义二、犯罪特征1、社会危害性(本质特征)①定性&定量②客观&主观③侵害&威胁④稳定&变易.2、刑事违法性(刑事特征)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3、应受刑罚惩罚性(杜宇不认同)三、犯罪的分类1、重罪/轻罪国外主流认为最高刑罚为1年以上法定刑为重罪,中国为三年以上法定刑2、自然犯/法定犯(界限不明,相互转化)自然犯:被法律和道德双重谴责;法定犯:仅为法律禁止、不被伦理道德谴责3、亲告罪/非亲告罪亲告罪:必须由被害人追诉;非亲告罪:被害人无法决定第四章犯罪构成概述一、犯罪构成的概念刑法所规定的反应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的同时对该行为成立所必备的一切组织关系和要件二、犯罪构成的特征1、刑法规定的(限于实定法)2、主客观要件的整体3、反应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三、犯罪构成的功能和价值1、区分罪与非罪2、区分此罪和彼罪3、区分一罪和数罪4、区分轻罪与重罪四、中国的犯罪构成体系总体结构:犯罪构成→犯罪构成要件→犯罪构成要素→犯罪构成事实三段论——大前提:法律,小前提:构成事实,结论:犯罪及刑罚五、德日的犯罪构成体系(三阶层构成体系)六、英美的犯罪构成体系(二阶层构成体系)第五章犯罪客体一、犯罪客体的概念刑法所保护的,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法益)二、分类三、犯罪对象1、概念: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行为直接作用的具体人或具体物2、特点:①具体人或具体物②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③体现犯罪客体3、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区别①形式和载体不同,犯罪对象为人或物这样的具象,犯罪客体为抽象②所有的犯罪都有犯罪客体,但不是所有的犯罪都有犯罪对象③犯罪客体能体现犯罪的本质,而犯罪对象不能四、犯罪客体的功能1、指引其他构成要件,特别是犯罪客观方面的解释2、在犯罪分类中起积极作用第六章犯罪的客观方面一、犯罪客观方面的概念刑法规定的,说明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侵害的客观外在表现二、功能和价值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轻罪与重罪三、行为(危害行为)1、行为的特征①有体性,又称为举止性,表现为身体的活动(不惩罚思想犯)②有意性,指行为在人的主观意识支配下实施③有害性,对客体具有侵害性或威胁性(包括现实的侵害和可能的威胁)2、类型①作为犯(触犯禁止性规范)②不作为犯(触犯命令性规范)Ⅰ分类:纯正的不作为犯(只能以不作为形式出现,不能以作为的形式出现);不纯正的作为犯(既可以以不作为的形式出现,也可以以作为的形式出现)Ⅱ成立条件:a.行为人有行为义务。

刑法学(第一章)

刑法学(第一章)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 一律平等”,任何组织或个人“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 律”“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法律面前人人平 等是我国宪法确立的一般原则,因此适用刑法人人平等,也 是自然的,是不言而喻的。
(二)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规定及其基本含义
《刑法》第四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 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 权。”这就是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刑法》 第五条 规定: “刑罚 的轻重, 应当与 犯罪分 子所犯 罪行和 承担的 刑事责 任相适 应。”
(二)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规定及其基本含义
01 刑罚的轻重与所犯罪行相适应
刑罚的轻重与所犯罪行相适应,体现的是报应观 念,要求刑罚的轻重与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适应, 也就是重罪重罚、轻罪轻罚。
02 刑罚的轻重与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王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第一节 刑法的概念、任务和体系

刑法的概念

刑法的任务

刑法的体系

刑法的概念
从实质上定义犯罪
结合犯罪的形式 和实质定义犯罪
02 刑法是规定犯
罪及其法律后 果(主要是刑 罚)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
03
01 从形式上定义犯罪
01
从形式上定义犯罪
从形式上定义犯罪,是仅从犯罪的法律特征上给犯罪下定义,而不涉及法律
(五)款
和分则两编,个 06 别还有附则。 04
条下是款。有些条文内容单一,
只有一段,因而不必在条下设
05
款。有些条文内容繁多,且存
在若干层次,则需在条下设款。
(二)章
编下是章,总则共五章,分别为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 围,犯罪,刑罚,刑罚的具体运 用,以及其他规定。

刑法学(1)期末复习资料

刑法学(1)期末复习资料

刑法学(1)期末复习资料(一)填空题1、狭义刑法是指把规定犯罪与刑罚的一般原则和各种具体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加以条理化和系统化的刑法典。

2、我国刑法条文中的“但书”表示的情况大致有三种,即:对前段的补充、是前段的例外或者对前段的限制。

3、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有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4、罪刑法定原则是指“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即行为之定罪处刑(行为之处罚),以行为时法律有明文规定者为限。

5、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犯多大的罪,就应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法院亦应判处其相应轻重的刑罚,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罪刑相称;罪轻罪重,应当考虑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本身和其他各种影响刑事责任大小的因素。

6、我国刑法解决空间效力的原则是以属地原则为基础,兼采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遍原则中的合理因素。

7、根据属地原则,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我国刑法。

凡在我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我国刑法。

8、根据属地原则,所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是指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

9、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问题,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10、我国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我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不论该罪的最高刑是否为三年有期徒刑,均适用我国刑法。

11、我国刑法解决溯及力问题的原则是从旧兼从轻原则。

12、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三个基本特征。

13、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包括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14、我国刑法规定的相对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15、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16、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17、所谓犯罪主观方面,就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行为的危害社会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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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10×1-1《刑法学1》课程教学大纲二、课程简介《刑法学1》又称刑法学总论,主要研究有关刑法的基本理论、犯罪、刑事责任以及刑罚等具有共同性、普遍性的理论。

其内容可分为刑法基础理论、犯罪论、刑事责任论和刑罚论。

刑法基础理论主要阐述:刑法的概念、性质、任务、刑法的解释以及刑法的基本原则和刑法的效力范围。

犯罪论主要讲授犯罪的概念、犯罪构成及其构成条件、排除犯罪的事由、故意犯罪过程中的犯罪停止形态和共同犯罪以及罪数等。

刑事责任论的内容包括刑事责任的概念、根据以及发展阶段和解决方式。

刑罚论的内容包括刑罚的概念、种类、体系,刑罚的目的,刑罚的裁量以及刑罚的执行和刑罚的消灭等。

三、课程性质《刑法学1》属于刑事实体法学,是法学本科专业的必修课和核心课。

四、课程教学总体目标通过本课程的教学,要求学生理解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一般理论,掌握我国刑法关于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规定,树立刑法思维和现代刑法理念,能够运用刑法原理,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准确分析案件,对刑法立法和司法问题进行初步研究,并为其他法学课程的学习打下基础。

五、理论教学内容及要求第一章刑法概说【教学目标】(1)了解:我国刑法的创制过程、刑法的体系。

(2)理解:刑法的概念、刑法的性质、刑法的根据和任务。

(3)掌握:明确刑法的解释原理、区分刑法的有效解释和无效解释以及文理解释和论理理解释。

【学时分配】2【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相结合【授课内容】第一节刑法的概念和性质1、刑法的概念2、刑法的性质第二节刑法的创制和完善1、刑法的创制2、刑法的完善第三节刑法的根据和任务1、刑法的根据2、刑法的任务第四节刑法的体系和解释1、刑法的体系2、刑法的解释【教学重点和难点】(1)重点:刑法的概念、刑法的表现形式、刑法的必要性。

(2)难点:刑法的解释、刑法的文理解释与伦理解释的区别、伦理解释的种类。

【授课方法与手段】(1)教学方法:讲授、讨论。

(2)教学手段:讲稿演示、提问。

【课外学习指导的要求】1、课外阅读资料(1)高铭暄赵秉志.新中国刑法学研究60年.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9(2)陈兴良.规范刑法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8(3)陈兴良.《刑法的人性基础》.中国方正出版社1996(3)张明楷.刑法学.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8(4)陈金钊等.法律解释学.湖南:湖南人民出版社,2009.3(5)张明楷.刑法理念与刑法解释.法学杂志,2004(4)(6)何荣功.论刑法扩张解释的根据、类型及适用.中国刑事法杂志,2004(4)2、作业与思考题(1)什么是刑法?如何理解刑法的性质?(2)什么是刑法的解释?文理解释与论理解释如何区分?(3)深度思考,如何理解刑法的有限性?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教学目标】(1)了解我国刑法确立基本原则的历程,基本原则在刑法上的规定。

(2)理解刑法的基本原则的含义和特点。

(3)掌握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罚人人平等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要求和在刑法上的体现。

【学时分配】2【授课方式】讲授和讨论。

【授课内容】第一节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1、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2、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第二节罪刑法定原则1、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和要求2、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上的体现第三节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1、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含义和要求2、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在我国刑法上的体现第四节罪责刑相适应原则1、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和要求2、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我国刑法上的体现【教学重点和难点】(1)重点: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要求和刑法体现(2)难点:三大基本原则之间的联系及其司法实现、在刑法解释中如何遵循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精神。

【授课方法与手段】(1)教学方法:通过案例引出问题,启发学生思考,进行讨论。

(2)教学手段:讲稿演示、提问、【课外学习指导的要求】2、课外阅读资料(1)陈兴良.规范刑法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8(2)张明楷.刑法学.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8(3)彭辅顺.刑法人权保障功能的理念与实现.北京:法律教育出版分社,2008.9(4)白建军.罪刑均衡实证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5)陈兴良.罪刑法定司法化研究.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05(4)(6)陈忠林.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对《刑法》第4条的法理解释.现代法学,2005(4)(7)刘守芬,方泉.罪行均衡的立法实现.法学评论,2004(2)3、作业与思考题的要求(1)如何理解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和地位?(2)罪刑法定原则、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之间是什么关系?第三章刑法的效力范围【教学目标】(1)了解:刑法的效力范围的含义。

(2)理解:确立刑法的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的基本精神。

(3)掌握:我国刑法关于刑法的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的规定。

【学时分配】2【授课方式】讲授和讨论【授课内容】第一节刑法的空间效力1、刑法的空间效力确立的原则。

2、我国刑法关于空间效力的原则和规定。

第二节刑法的时间效力1、刑法的时间效力确立的原则。

2、我国刑法关于时间效力的原则和规定。

【教学重点和难点】(1)重点:领土原则、国籍原则、保护原则、普遍管辖原则和从旧兼从轻原则的含义和适用。

(2)难点:刑法的时间效力的确定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

【授课方法与手段】(1)教学方法:讲授、案例分析、讨论。

(2)教学手段:讲稿演示、提问。

【课外学习指导的要求】1、课外阅读资料(1)陈兴良.规范刑法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8(2)张明楷.刑法学.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82、作业与思考题(1)试从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的角度,分析在确立刑法的空间效力的范围上应该采取什么原则?(2)如何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从旧兼从轻的原则与罪刑法定原则是否存在冲突?为什么?第四章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教学目标】(1)了解:犯罪概念的定义形式、犯罪构成的演变。

(2)理解:犯罪概念的功能;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之间的关系。

(3)掌握:我国刑法对犯罪概念的规定;犯罪的三大基本特征;犯罪构成与犯罪成立的关系。

【学时分配】2【授课方式】讲授和讨论【授课内容】第一节犯罪概念1、犯罪概念的定义形式2、我国刑法关于犯罪概念的规定第二节犯罪构成1、犯罪构成的历史沿革2、犯罪构成的概念和意义【教学重点和难点】(1)重点:犯罪的基本特征;犯罪构成的概念、特征及其构成要件。

(2)难点:犯罪基本特征及其相互联系;犯罪构成与犯罪成立的关系。

【授课方法与手段】(1)教学方法:讲授、讨论。

(2)教学手段:ppt、课前布置思考题、提问。

【课外学习指导的要求】1、课外阅读资料(1)陈兴良.规范刑法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8(2)张明楷.刑法学.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8(3)马克昌主编.《犯罪通论》.武汉:武汉大学,1999(4)刘生荣.犯罪构成原理.北京:法律书版社,1997.12(5)肖中华.犯罪构成及其关系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1(6)李居全.《犯罪概念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2、作业与思考题(1)如何理解犯罪的基本特征?(2)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之间是什么关系?第五章犯罪客体【教学目标】(1)了解:犯罪客体的概念和特征。

(2)理解:犯罪客体与社会关系的联系与区别;犯罪客体与犯罪本质属性的关系。

(3)掌握:犯罪客体的层次与种类;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与区别。

【学时分配】2【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授课内容】第一节犯罪客体概述1、犯罪客体的概念2、研究犯罪客体的意义第二节犯罪客体的分类1、犯罪的一般客体2、犯罪的同类客体3、犯罪的直接客体第三节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1、犯罪对象的概念2、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与区别【教学重点和难点】(1)重点:犯罪客体的概念、层次与种类;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与区别。

(2)难点:犯罪客体在犯罪构成中的地位和作用;犯罪客体层次区分与种类划分的依据。

【授课方法与手段】(1)教学方法:讲授和讨论。

(2)教学手段:ppt演示、提问。

【课外学习指导的要求】1、课外阅读资料(1)张明楷.法益初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2)李洁.犯罪对象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3)童伟华.犯罪客体研究——违法性的中国语境分析.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 2、作业与思考题(1)犯罪客体与犯罪基本特征之间是什么关系?(2)对犯罪客体不是犯罪构成要件的观点如何评析?(3)犯罪客体的层次与犯罪客体的种类有何不同?如何划分?(4)如何理解犯罪对象在犯罪构成中的地位和作用?举例说明。

第六章犯罪客观方面【教学目标】(1)了解:犯罪客观方面的概念和特征、犯罪客观方面的构成要素及其地位。

(2)理解:犯罪客观方面及其构成要素在犯罪构成中的地位和作用。

(3)掌握:危害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作为与不作为的划分标准、不作为的构成、危害结果的特征和种类、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的确认。

【学时分配】4【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授课内容】第一节犯罪客观方面概述1、犯罪客观方面的概念和特征2、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3、犯罪客观方面的意义第二节危害行为1、危害行为的概念和特征2、危害行为的表现形式3、危害行为在犯罪构成中的地位和作用第三节危害结果1、危害结果的概念和特征2、危害结果的地位第四节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1、因果关系的客观性2、因果关系的相对性3、因果关系的时间顺序性4、因果关系的条件性和具体性5、因果关系的复杂性6、因果关系的必然性与偶然性问题7、不作为犯罪的因果关系问题8、刑法因果关系与刑事责任的联系和区别第五节犯罪的其他客观要件1、时间、地点、方法对定罪的意义2、时间、地点、方法对量刑的意义【教学重点和难点】(1)重点:什么是刑法上的危害行为?不作为的构成条件什么?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的特征?(2)难点:不作为的义务来源中如何认定先行行为和法律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如何确认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授课方法与手段】(1)教学方法:讲授基本观点,提出问题,进行分析讨论。

(2)教学手段:ppt演示、提问、追问。

【课外学习指导的要求】1、课外阅读资料(1)黎宏.《不作为犯研究》.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5(2)侯国云.《刑法因果新论》.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00.6(3)熊选国.刑法中行为论.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1992(4)李洁.犯罪结果论.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1994(5)张绍谦.刑法因果关系研究.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1998(6)储槐植,汪永乐刑法因果关系研究.中国法学,2001(2)2、作业与思考题(1)必要要件与选择要件的区分标准是什么?举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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