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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泰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泰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2.27•【字号】赣府字〔2024〕74号•【施行日期】2024.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泰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吉安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恳请审批新干县等13个县(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请示》(吉府文〔2023〕21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泰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泰和县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十五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着力建设江西省重点电子信息智造基地、吉泰城镇群副中心城市、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宜居宜业的滨江城市。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泰和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3.6928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7.1379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518.31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控制在49.39平方公里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3.65亿立方米。
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切实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抓好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发挥区域比较优势,落实主体功能定位要求,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
泰和乌鸡

[摘要] 泰和乌鸡作为一个有着辉煌历史的地方特色物种,让泰和人引以为豪,但泰和乌鸡的发展一直呈起起落落的态势。
目前,泰和乌鸡产业的产业链模式已初具雏形,但这难以应对市场风起云涌的变化。
面对着新世纪的机遇和挑战,如何使泰和乌鸡这块国宝亮起来,本文对泰和乌鸡现有产业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诊断分析,并提出了优化和完善泰和乌鸡产业链的可行对策,以提升其产业效益和品牌竞争力。
[关键字]泰和乌鸡产业链问题诊断对策第一部分泰和乌鸡产业现状概述1.1 泰和乌鸡概述泰和乌鸡又名武山鸡,英文称之为Silke Fowl。
它发祥于泰和县武山汪陂涂村,至今已有1300多年历史,享有“白凤仙子”和“中国黑宝”的美誉。
泰和乌鸡是在山鸡饲养的基础上,经千年的自然演变和人工选择历程,才形成为具有稳定特质的鸡种,它是我国劳动人民辛勤培育的结果。
泰和乌鸡性情温顺,体态娇巧玲珑,羽毛洁白如玉,独具“丝毛、缨头、复冠、绿耳、胡须、毛腿、五爪、乌皮、乌骨、乌肉”十大特征。
它是泰和灵秀山水孕育的神奇魂宝、世界珍禽,具有极高的观赏价值、营养价值和药用价值。
同时,正是因为泰和乌鸡的特质与价值使得泰和乌鸡从古至今都受到世人的瞩目,具有辉煌的发展历史。
如今泰和乌鸡作为一项地方特色产品已经打开了一番市场,相关产品像乌鸡食品,乌鸡保健品已经销往全国各地并出口至日本、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
到2006 年为止,泰和县共有包括生物谷实业、汇仁制药、半边天药业等在内的十几家乌鸡企业,它们先后开发出各具特色的8个系列130多个品种的乌鸡产品。
这些产品受到国内外消费者赞誉,例如中华白凤液获得中国首届食品博览会银质奖,白凤牌乌鸡补酒被选为国家外交部礼品酒,是钓鱼台国宾馆的特供商品之一。
泰和乌鸡系列产品的成功开发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2 泰和县基本概述泰和县位于江西省中部偏南,吉安市西南部,北纬26°27''-26°59'',东经114°57''-115°20'',东南邻兴国,西南毗遂川、赣州,西接井冈山、永新、北与东北连吉安,全县辖24个乡镇,总面积2665平方公里,总人口53万。
泰和县中医院(泰和县中西医结合医院)_企业报告(业主版)

同比增长:41.2%
项目总金额(万元)
(不含费率与未公示金额)
¥1099.36
同比增长:-93.7%
平均金额(万元)
¥26.18
同比增长:-95.5%
平均节支率
10.4%
同比增长:395.2%
*平均节支率是指,项目节支金额与预算金额的比值的平均值。(节支金额=项目预算金额-中标金额)
1.2 需求趋势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TOP1 泰和县中医院店面租金评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江西国信资产房地 产估价有限公司
1.1
2023-04-25
TOP2 泰和县中医院店面租金评估
\
2023-04-20
TOP3
泰和县中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能 力提升交通影响评估项目
TOP4
泰和县中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能 力提升交通影响评估项目
\
2023-03-05
(7)广告业(2)
近 3 月(2023-06~2023-08):
近 1 年(2022-09~2023-08):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24 日 生成
1/17
近 3 年(2020-09~2023-08):
1.3 项目规模
1.3.1 规模结构 近 1 年泰和县中医院(泰和县中西医结合医院)的项目规模主要分布于小于 10 万区间,占项目总数 的 59.5%。500 万以上大额项目 0 个。 近 1 年(2022-09~2023-08):
2023-01-16
TOP5
泰和县中医院中心供氧负压吸引 江西省谷正咨询有 及信息化呼叫系统项目增加工程 限公司
0.4
量造价审计
温小红、吉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温小红、吉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审理法院】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7.09【案件字号】(2020)赣08民终109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周敏安肖幼新李娟【审理法官】周敏安肖幼新李娟【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温小红;吉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当事人】温小红吉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当事人-个人】温小红【当事人-公司】吉安市第二人民医院【代理律师/律所】颜龙辉江西文修律师事务所;桂开迪江西文修律师事务所;黄平江西向群律师事务所;刘婷江西向群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颜龙辉江西文修律师事务所桂开迪江西文修律师事务所黄平江西向群律师事务所刘婷江西向群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颜龙辉桂开迪黄平刘婷【代理律所】江西文修律师事务所江西向群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温小红;吉安市第二人民医院【本院观点】鉴定意见只是民事诉讼证据的一种,不是认定医院在本案中责任大小的唯一依据,结合患者做自体脂肪隆胸术均有一定的风险等因素,第二医院应承担温小红各项损失的85%更为妥当,对温小红要求第二医院承担本次事故100%的责任,本院不予支持。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过错特别授权鉴定意见证据交换新证据关联性质证诉讼请求【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查明,2020年4月8日,温小红在吉安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反映第二医院名称违规和主刀医生崔亚鹏无美容行医资质。
2020年4月17日,吉州区卫健委答复:根据相关新规定,政府办公立医疗机构改制为民营制医疗机构的,不应继续使用“人民医院"等机构名称,吉州区卫健委于2020年3月20日向第二医院下发了《关于不能继续使用“吉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名称的通知》,责令其立即启动变更名称程序,2020年3月26日,第二医院已提交医疗机构名称变更申请。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加快井冈山机场改扩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加快井冈山机场改扩
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吉安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11.17
•【字号】吉府办字[2009]251号
•【施行日期】2009.11.17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加快井冈山机场改扩建项目
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吉府办字〔2009〕251号)
泰和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井冈山机场改扩建项目建设的推进力度,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井冈山机场改扩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
李庐琦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XXX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六根市发改委主任
彭家珉市交通局局长
成员:
彭浒明市发改委副主任
龙林华市交通局副局长
金强市财政局副局长
倪云飞市规划建设局副局长、市规划处处长
陈德志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林虹市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龚上迈泰和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黄肇春井冈山机场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彭浒明兼任办公室主任,黄肇春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项目推进日常工作。
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相关责任单位抽调。
2009年11月17日。
肖晓瑞、肖裕国二审行政判决书

肖晓瑞、肖裕国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其他行政管理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1.20【案件字号】(2019)赣行终56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彭彩玲林贤瑛章华【审理法官】彭彩玲林贤瑛章华【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肖晓瑞;肖裕国;吉安市人民政府;泰和县塘洲镇洲头村第11组;肖守卫;泰和县塘洲镇洲头村第4组;韦茂光;泰和县塘洲镇永昌村第8组;严斌英【当事人】肖晓瑞肖裕国吉安市人民政府泰和县塘洲镇洲头村第11组肖守卫泰和县塘洲镇洲头村第4组韦茂光泰和县塘洲镇永昌村第8组严斌英【当事人-个人】肖晓瑞肖裕国肖守卫韦茂光严斌英【当事人-公司】吉安市人民政府泰和县塘洲镇洲头村第11组泰和县塘洲镇洲头村第4组泰和县塘洲镇永昌村第8组【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肖晓瑞;肖裕国;泰和县塘洲镇洲头村第4组;泰和县塘洲镇永昌村第8组【被告】吉安市人民政府;泰和县塘洲镇洲头村第11组【本院观点】本案中洲头11组主张争议山场部分所有权的权属凭证为林业三定时期的山林所有权证。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合法违法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共同被告第三人复议机关关联性证据不足行政复议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更新时间】2022-09-24 00:54:29肖晓瑞、肖裕国二审行政判决书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9)赣行终562号上诉人(原审原告)肖晓瑞,住泰和县。
上诉人(原审原告)肖裕国,住泰和县。
两上诉人共同委托代理人曾勋作,泰和县为民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吉安市人民政府,住所地:吉安市吉州区城南新区。
法定代表人王少玄,该市市长。
委托代理人曾传侣,该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及应诉科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钟雨霓,该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及应诉科工作人员。
肖慎年、泰和县公安局公安行政管理:治安管理(治安)二审行政判决书

肖慎年、泰和县公安局公安行政管理:治安管理(治安)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处罚【审理法院】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23【案件字号】(2020)赣08行终18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吴山颜莉罗英秀【审理法官】吴山颜莉罗英秀【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肖慎年;泰和县公安局;谢国辉【当事人】肖慎年泰和县公安局谢国辉【当事人-个人】肖慎年谢国辉【当事人-公司】泰和县公安局【代理律师/律所】罗洁江西丰繁律师事务所;汤雄江西西昌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罗洁江西丰繁律师事务所汤雄江西西昌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罗洁汤雄【代理律所】江西丰繁律师事务所江西西昌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肖慎年;谢国辉【被告】泰和县公安局【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合法违法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拘留第三人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证据确凿证据不足维持原判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上诉人肖慎年在与开发商反映情况过程中未能理性克制,与原审第三人谢国辉因口角而发生拉扯等肢体冲突,造成谢国辉轻微伤的后果。
该事实有泰和县公安局对双方当事人所作的询问笔录、在场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证据证实,被上诉人泰和县公安局对上诉人肖慎年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处罚幅度也在法定幅度内,并无不当。
赖忠生、泰和县澄江镇人民政府乡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

赖忠生、泰和县澄江镇人民政府乡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合同【审理法院】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3.27【案件字号】(2020)赣08行终1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施春颜莉罗英秀【审理法官】施春颜莉罗英秀【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赖忠生;泰和县澄江镇人民政府【当事人】赖忠生泰和县澄江镇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赖忠生【当事人-公司】泰和县澄江镇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肖卫华江西井冈律师事务所;罗灵江西西昌律师事务所;刘书文江西西昌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肖卫华江西井冈律师事务所罗灵江西西昌律师事务所刘书文江西西昌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肖卫华罗灵刘书文【代理律所】江西井冈律师事务所江西西昌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赖忠生【被告】泰和县澄江镇人民政府【本院观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诉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可能给原告造成损失,经释明,原告请求一并解决行政赔偿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就赔偿事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一并判决。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行政赔偿第三人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另查明,赖忠生系澄江镇北门村某某村民,其与妻子刘永红生育一儿一女,其儿女的户口已由农转非迁往他处,现有住房位于本村小组占地面积约120平方米,建造于2000年左右,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米(三层半)。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诉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可能给原告造成损失,经释明,原告请求一并解决行政赔偿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就赔偿事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一并判决。
人民法院也可以告知其就赔偿事项另行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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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公章)
说明:1.编号由年份和流水号组成,如2012-1。
2.“举报奖金发放情况”栏由申领单位填写,对举报奖金是否发放予以确认,并
加盖单位公章。
3.报批时请附举报记录、行政处罚决定书、奖金转账凭证和罚没款收据(无罚没
款的请提供文字说明)复印件。
4.本表原件由县食安办留存备案,各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复印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