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企业返修车辆处理规定
汽车维修质量保证制度

汽车维修质量保证制度为保证汽车维修质量,维护企业与客户的合法权益,深化企业汽车维修质量体系管理,根据交通部第28号令《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制定了本厂汽车维修竣工出厂质量保证制度。
一.汽车维修质量保证期或行驶里程1.汽车大修,总成大修竣工出厂后的保修期为3个月或行驶10000公里。
2.汽车二级维护竣工出厂后的保修期为10天或行驶1000公里。
3.汽车一级维护竣工出厂后的保修里程为500公里。
二.汽车返修在厂车日1.发动机、车身、车架返修车日不超过5天(除于难配件的订购时间).2.底盘返修在厂车日不超过3天.3.小修、调校在厂车日不超过一天。
三.竣工出厂汽车在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的处理原则1.因维修质量未达到技术标准造成的质量事故,其直接经济损失由本厂负责.2.属于维修过失或外购材料,配件质量不佳造成的故障或损失,由本厂负责返修,并负责全部工料费。
3.属于原车旧件利用而造成的故障或损坏,本厂按要求及时修复,收取适当的配件和附料费,工事费从优.如果本厂要求更换有问题的原车配件,而托修方不同意更换,造成的故障或损坏,由托修方负责,收费按正常标准来收取.4.属于使用不当,维护不善,明知车辆有问题而不及时通报本厂,不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问题的扩大造成的故障、损坏,应由托修方自己负责。
四.质量保证措施1.建立汽车维修质量管理体系,成立质理管理领导小组,完善进厂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责任制度,健全汽车维修记录档案.2.聘请专业技术总监督、检验员、维修技工,定期进行技能升级培训;购置相应的维修、检测设备,定期校验。
3、实行竣工验收质量检定合格证管理体系。
按汽车维修工艺过程分类。
汽车维修质量按汽车维修工艺过程可分为以下五类:(1)进厂检验。
进厂检验是对运行车辆进行外部测试和交接.必要时进行简单的测量和路试以验证报修项目的准确性。
进厂送修车辆交接检验的目的在于填写双方认可的车辆交接清单,办理交接手续,承修方通过对送修车辆的外观和行驶检查,制订修理计划。
汽车返修管理制度

汽车返修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汽车返修管理,维护客户权益,提升返修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汽车维修单位的汽车返修管理工作。
第三条汽车返修是指客户购买的汽车出现质量问题或者保修期内需要更换零部件的情况。
第四条汽车返修管理应遵循“客户至上、信誉第一、服务至上、品质保证”的原则。
第五条汽车返修管理应依法合规,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第二节返修申请第六条客户在发现汽车出现质量问题或者需要更换零部件时,应及时向维修单位提出返修申请。
第七条客户提出返修申请时,应提供详细的车辆信息、问题描述、保修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八条维修单位应及时受理客户的返修申请,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查和确认问题。
第九条维修单位应在确认客户返修申请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及时安排返修服务。
第十条维修单位应及时向客户反馈返修进展情况,并在返修完成后通知客户进行验收。
第三节返修流程第十一条维修单位在接受客户返修申请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车辆进行检查和确认问题。
第十二条维修单位应根据返修情况制定详细的修理方案,包括维修内容、零部件更换计划、费用预算等。
第十三条维修单位应根据修理方案及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修,保证返修质量。
第十四条维修单位在返修完成后,应通知客户进行返修验收,确认返修问题是否得到解决。
第十五条客户应在接到返修通知后尽快前往维修单位进行返修验收,确认车辆问题已经得到解决。
第十六条客户在返修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仍然存在质量问题,可以向维修单位提出异议,要求重新进行返修。
第四节返修记录第十七条维修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返修记录管理制度,记录每一次客户返修的详细情况。
第十八条返修记录应包括客户返修申请的时间、车辆信息、返修问题描述、维修单位的处理过程等内容。
第十九条返修记录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及时归档保存,方便随时进行查阅和查询。
第二十条返修记录应作为维修单位的重要资料,用于分析返修原因、改进服务质量、优化返修流程等方面的工作。
汽车维修管理规定(3篇)

汽车维修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汽车修理工作的质量和安全性,促进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汽车维修和修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一章综述第一条为了规范汽车维修和修理工作,提高维修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加强对汽车修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汽车维修和修理工作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维修和修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和相关技术培训。
第三条汽车维修和修理工作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不得随意增加维修项目或收取额外费用。
第四条未经车主同意,不得私自更换汽车零部件,不得造成不正当的经济利益损失。
第五条汽车维修和修理工作应按照标准作业流程进行,不得漫天要价,不得虚假宣传,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六条维修和修理人员应做到专业、诚信,尊重车主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形象和社会公信力。
第二章维修费用和质量管理第七条汽车维修和修理工作的费用应明码标价,不得乱收费,不得以次充好,不得滥用材料。
第八条汽车维修和修理工作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给车主。
第九条汽车维修和修理工作的质保期为三个月,质保期内如出现同样的故障,应免费维修。
第十条维修和修理人员应持续学习和提高技术水平,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确保技术合格。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汽车维修和修理工作现场应保持整洁、有序,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维修和修理人员应正确使用和保护工具和设备,经常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汽车维修和修理工作中应严格遵守有关机械操作、电气操作和化学品使用的安全规定,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四条维修和修理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事故处理的技能,提高应急能力。
第四章投诉处理和违规处罚第十五条车主对维修和修理工作有异议或投诉时,应及时向维修公司提出,维修公司应认真处理,并向车主解释原因。
第十六条维修公司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应依法进行,轻者警告,重者罚款或撤销资质证书。
车辆送修与竣工出厂管理规定

车辆送修与竣工出厂管理规定一、车辆或总成送修时,本公司与送修单位或个人签订维修合同或填写“维修工单”,确定送修要求、工期和质量保证等;二、车辆送修时,应具备行驶功能,装备齐全;三、事故车辆或因特殊原因不能行驶和短缺零部件的车辆签定维修合同时,应作出相应的说明;四、车辆送修时,本公司将建立或登记该车的技术档案、客户档案,观察有关证件,特殊情况下需要有关公安机关的证明;五、送修车辆或总成竣工合格后,本公司将签发出厂合格证,并将有关技术资料和合格证移交送修单位或个人;六、车辆竣工出厂时,均按送修单位或个人汽车原有的配备完整移交客户;七、客户接车时,应根据维修合同规定,就车辆技术状况和装备情况进行验收,发观不符合维修合同情况时,应当即提出,本公司将立即查明,及时处理;八、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发生故障和提前损坏的,本公司优先安排免费返修;九、如在是否是维修质量问题上双方有异议,可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由当地汽车维修行业主管部门仲裁解决;售后服务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是现代汽车维修企业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售后服务,不仅关系到本公司产品的质量、完整性,更关系到客户能否得到真正的、完全的满意;为此,制定本制度;一售后服务工作由业务综合部负责完成;二售后服务工作的内容1、整理客户资料、建立客户档案客户送车进厂维修养护或来公司咨询、商洽有关汽车技术服务,在办完有关手续或商谈完后,业务综合部应于二日内将客户有关情况整理制表并建立档案,装入档案袋;客户有关情况包括:客户名称、地址、电话、送修或来访日期,送修车辆的车型、车号、车种、维修养护项目,保养周期、下一次保养期,客户希望得到的服务,在本公司维修、保养记录详见“客户档案基本资料表”;2、根据客户档案资料,研究客户的需求业务人员根据客户档案资料,研究客户对汽车维修保养及其相关方面的服务的需求,找出“下—次”服务的内容,如通知客户按期保养、通知客户参与本公司联谊活动、告之本公司优惠活动、通知客户按时进厂维修或免费检测等等;3、与客户进行电话、信函联系,开展跟踪服务业务人员通过电话联系,让客户得到以下服务:1询问客户用车情况和对本公司服务有何意见;2询问客户近期有无新的服务需求需我公司效劳;3告之相关的汽车运用知识和注意事项;4介绍本公司近期为客户提供的各种服务、特别是新的服务内容;5介绍本公司近期为客户安排的各类优惠联谊活动,如免费检测周,优惠服务月,汽车运用新知识晚会等,内容、日期、地址要告之清楚;6咨询服务;7走访客户;三售后服务工作规定l、售后服务工作由业务综合部经理指定专门业务人员——跟踪业务员负责完成;2、跟踪业务员在客户车辆送修进场手续办完后,或客户到公司访谈咨询业务完后,两日内建立相应的客户档案;3、跟踪业务员在建立客户档案的同时,研究客户的潜在需求,设计拟定“下一次”服务的针对性通话内容、通信时间;4、跟踪业务员在客户接车出厂或业务访谈、咨询后二天至一周内,应主动电话联系客户,作售后第一次跟踪服务,并就客户感兴趣的话题与之交流;电话交谈时、业务员要主动询问曾到我公司保养维修的客户车辆运用情况,并征求客户对本公司服务的意见,以示本公司对客户的真诚关心,与在服务上追求尽善尽美的态度,对客户谈话要点要作记录,特别是对客户的要求,或希望或投诉,一定要记录清楚,并及时予以处理;能当面或当时答复的应尽量答复;不能当面或当时答复的,通话后要尽快加以研究,找出办法;仍不能解决的,要在两日内报告业务经理,请示解决办法,并在得到解决办法的当日告知客户,一定要给客户一个满意的答复;5、在“销售”后第一次跟踪服务的一周后的7天以内,业务跟踪员应对客户进行第二次跟踪服务的电话联系;电话内容仍要以客户感兴趣的话题为准,内容避免重复,要有针对性,仍要体现本公司对客户的真诚关心;6、在公司决定开展客户联谊活动、优惠服务活动、免费服务活动后,业务跟踪员应提前两周把通知先以电话方式告之客户,然后于两天内视情况需要把通知信函向客户寄出;7、每一次跟踪服务电话,包括客户打入本公司的咨询电话或投诉电话、经办业务员都要做好电话记录,并将电话记录存于档案,将电话登记表归档保存;8、每次发出的跟踪服务信函,包括通知、邀请函、答复函都要登记,并归档保存;四指定跟踪、业务员不在岗时,由业务经理临时指派本部其他人员暂时代理工作;五业务经理负责监督检查售后服务工作,并于每月对本部售后服务工作进行一次小结,每年末进行一次总结;小结、总结均以本部工作会形式进行,由业务经理提出小结或总结书面报告,并存档保存;六本制度使用以下四张表格:“客户档案基本资料表”、“跟踪服务电话记录表”、“跟踪服务电话登记表”、“跟踪服务信函登记表”车间调度管理制度为保障生产有序、高效进行,制定本制度:’一、生产调度工作的主要任务:以生产作业的维修工单为依据,合理组织企业的日常生产活动,经常检查维修作业过程情况,及时、有效地调整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组织新的平衡,保证全面完成生产任务;二、每日开班前,应检查生产准备情况,包括班组人员到位情况,设备工具准备情况,配件供应或修复待装情况,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班组按时作好多项生产准备工作;三、根据当日应安排的“维修工单”,及时、均衡地安排班组进行作业;调度指令必须绝对服从;班组或员工个人对调度有意见,必须先执行指令,下班后再提意见,必要时可向总经理报告;四、对车间进行周期性巡视检查,不断地到各个作业工位检查工作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和协调;一般情况下,每班次4小时车间巡查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25分钟;五、根据生产需要,合理组织,调剂作业安排,以确保各工位之间的有效配合;当班组作业完成时,及时通知检验员迅速到工位检验;六、经常与配件部联系,了解配件供应情况,督促配件部及时把配件供应到车间班组;七、出现维修增加项目情况时,应立即通知业务综合部,以便与客户取得联系;在接到业务综合部增项处理意见时,应及时通知班组进行增项作业;八、检查督促车间合理使用和维护设备;一是检查、督促操作者按章操作;二是检查、督促设备工具的日常维护保养,禁止设备带病运行;三是督促和检查有关部门和班组严格执行设备维修规定;,九、做好车间生产作业安排的记录、统计和分析,及时总结生产过程中的问题与经验,并负责完成该工作报告;十、督促车间文明环境建设、每日检查生产现场,引导教育员工文明施工,爱护环境、爱护设备、爱护车辆、遵守安全生产规定、保持车间整洁的卫生环境;十一、组织好生产调度会,对全车间的典型问题或情况,要及时告诉员工,以吸取教训;对工作中的优良表现,要予以表扬,以鼓励员工积极向上;调度人员在调度会前安排好准备工作,要以专业管理者的态度发言,简明扼要,启发号召力强;车间生产检验管理制度为保证维修质量和正常开展维修技术质量检验,制定本制度:一、本公司生产检验由检验员负责,具体由业务综合部专职检验员负责检验作业;二、检验员的质量检验责任:一严格执行各项质量技术规章、标准和规范,严把质量检验关;二参与制定与修订有关质量检验管理规章;三掌握车间生产质量整体动态,完成质量分析,适时提出改进工作,提高质量的工作方案或建议;四建立、整理、保存质检统计资料,适时向公司提供相关的信息;三、质量检验工作具体规定:一凡进厂送修车辆或总成,均需经过本厂有关人员技术检验;1、进厂送修车辆,由业务综合部质量检验员负责技术检测诊断,并向公司与客户负责;2、车间生产过程质检由班组自检和检验员专检双层把关;维修生产过程中,每完成一道工序,班组成员应按工艺规程、操作规范进行一次自检;总成装配完成时,班组长应按标准进行一次自检;全车或局部或总成维修完成,经过自检后,须经检验员进行全面质检,并作出合格与否的确诊,否则不予出车间;二生产过程中,出现价值量大或重要的零部件或总成是否更换问题时,班组应请检验员到场进行技术分析、并决定是否更换;检验员对价值量大或重要的零部件或总成的更换有决定权,并负有直接责任;三因质量问题返修的车辆,首先经过检验员作返修前检测,确认返修项目后,通知调度员安排返修单送车间班组返修;四凡竣工车辆,包括返修竣工车辆,必须经检验员检验;检验合格,检验员签署“合格”结论并签名,方可移交业务综合部;检验不合格,检验员签署“不合格”及其项目、技术数据、要求返工等意见,立即通知车间经理和班组返工;检验员在技术质量上有一票否决权,并负有全部责任;五凡返修车辆,班组经车间经理安排后应立即返修,最迟不得拖延到24小时后动工,否则作抗调处理;六凡维修作业中出现漏项、维修质量不合格、违章作业、延误工期等情况均由检验员在检验单作记录,当事班组按公司规定接受处分;维修事故处罚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1、严格执行维修、维护车辆的检验工作,实行检验人员、操作人员签名的规定,没有以上人员签名不准出厂;2、对于出现维修事故的车辆,在第一时间进行维修返工,向车主道歉,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3、根据事故损失情况,合理制定相应的维修范围,合理进行维修和更换配件;4、认真分析维修事故的原因,确定相应的事故责任人:5、确定维修事故的责任人应该承担的责任,制定相应的处罚报告;6、对于出现维修事故的责任人应该严肃处理,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该责任人向客户道歉,并在公司内通报批评;7、严格谨慎处罚出现维修事故的责任人,认真总结教训,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故;8、对于重复出现维修事故的人员,给予开除出厂处理;9、具体情况可根据处罚制度处理;车间生产现场管理制度为维护车间生产正常秩序,确保人力、物力的合理运用,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制度:1、生产车间的员工必须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2、员工进入车间必须穿着公司统一的工作服,佩带服务胸卡和公司标志,并保持仪容整洁;3、上班时间员工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串岗、闲逛,不得无故返回宿舍;待工待料期间在员工休息室休息待令;4、车间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5、自觉维护车间整洁卫生文明,严禁破坏车间文明卫生现象发生;6、员工必须维护车间各项设备和工具,按章操作,严禁违反规程乱用;下班前必须按规定进行班后维护,做到“工具归箱,设备复位,场地清洁”;上班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常规检查;7、配备齐全的车间安全防火设备,并定期维护调整,确保设备技术状况良好;人人皆知防火设备的放置位置,并熟练掌握使用技术;8、禁止无故到非本组工位或非本组维修的车辆中去;9、禁止无故启动汽车,包括启动汽车电器;10、上班时间,必须绝对服从统一调度;11、生产工作必须凭维修工单进行;禁止无工单施工或随意扩大、缩小工单内容施工;12、进入车间送修车辆统一由车间经理调度和驾驶移位;任何员工未经准许,不得擅自开动车辆;非技术检验员和车间经理不得外出路试检验,没有驾驶证的人员不得移动车辆;13、上班时间尽量少打私人电话,属个人家庭紧急情况,说明情况后回复电话;属工作问题,经有关经理批准后可以回复电话;14、员工出入车间不得携带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发现可疑或特别情况时,门卫或有关管理人员有权监督检查出入员工;15、车间设备、工具未经公司批准,一律不得带出车间;16、员工在上班时,需外出办理个人紧急事情,须向车间管理人员请假;17、车间实行封闭式生产,一般谢绝参观;经公司批准的人员由车间经理或有关管理人员陪同参观;员工不应主动找参观者攀谈;关于技术问题可以在车间经理同意下为客户解答;18、车间班前会、周六会、临时工作会由车间经理召开主持;一般不占用生产时间;班前会十分钟;周会二十五分钟;临时工作会半小时,最多不超过五十分钟;各种会议不得超时进行;班组生产管理制度为正常开展班组生产,有效发挥班组员工生产积极性,制定本制度:一、班组为公司最基本生产单位,维修生产作业一般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即班组接到维修工单后,按工单要求进行生产;二、班组一般由三人组成,最多不超过五人;三人中主修兼班长1人,技工1人,学徒工1人;如4人或5人可分别增加1名技工和1名辅助工;三、班组长是班组生产的组织领导者,同时也是生产骨干,技术主修;上班时间,班组成员直属班组长领导,成员必须服从班组长指挥调度;一般情况下,反对越级请示报告,任何时候反对擅自行动;班组长有权批评、纠正、制止班内不良现象和行为;四、班组长对组织指挥工作承担责任;五、班组长必须是有效的生产组织者,善于发挥全组人员的力量;同时,善于关心本组成员,善于团结员工,;善于与人合作,要经常与员工交心谈心,解决员工思想问题,反映员工个人困难;六、上班时间,班组成员有事需离岗,必须向班长请假,批准后,方能离岗;七、班组所负责维护的生产场地、设备、是全体成员共同责任,人人都应积极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八、班组的工作成绩,个人表现评价和存在问题,由班组成员民主议定,班长集中意见,向上级汇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二、全厂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三、工作时不得随便离开岗位,不得在工场打闹,追逐大声喧哗,非工作需要不得随便到其它部门走动,聊天,不准带小孩进入厂区;四、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五、工场内严禁吸烟;六、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中心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8KH/H,不准在中心内试刹车;七、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工场的应指定位置存放;八、在喷油部、油库及各部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技术状态,所有员工应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九、进入油库,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油库;十、工作灯应采取低压36伏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十一、手湿时不得扳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十二、非电工不得启动备用电机,不得搬弄配电盘上的开关及电器设施;十三、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十四、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整齐清洁;车间员工言行规范车间员工言行规范,是车间文明生产的重要内容,是员工上班时用语与行为的规定要求,必须认真执行;一、用语规范一上班见面用语:“您早”“您好”二下班分手用语:“再见”“您好“三上班时对有职务者班长以上一律用姓加职务称呼,例如王班长、张主任等;对普通员工以姓和姓前冠以小、大、老的年龄情况而定,或直呼姓名,或直呼名字,例如小李、李志诚、阿诚、志诚等;不可使用浑名、戏称;四有问题,有事情需要别人指教、指示或帮忙时,应“请”字开头;别人帮助或答复你的提问以后,应该以“谢谢”用语相谢;五上班时间说话语调平和、言量不要太大,不得大声喧哗;二、行为规范—上班时穿着规定工作服,衣着整洁,个人修饰卫生得体,换下衣服整齐叠放个人更衣室内;二工作时,应注意力集中,认真细致作业,作业要按工艺规程,作业规范进行;不得违章操作,不得一边作业一边闲聊或一边哼唱歌曲,应自觉保持工作环境的整肃;三联系工作领取配件材料时,应快步行走不可拖拖拉拉;四不到其他班组闲聊或闲逛;五工作区不抽烟,不饮茶;饮茶可到员工休息室,抽烟可到吸烟区;六上班时待班休息的,应到员工休息室休息,休息室可以阅读中心提供的员工阅读资料;不得在休息室大声说笑或开玩笑嬉闹;七作业完成或下班前,应将工具清洗干净归箱、设备归位、场地清扫干净并作好自查;八上、下班时应自觉打卡;出现两人以上打卡时应互相礼让他人;九门卫需查询时应礼貌积极上前配合;十公司集体公益事情应主动去做,他人有困难时,要自觉主动上前帮助;技术管理制度一、中心技术部是技术管理职能部门,其职责有: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及部门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化工作的法规、标准;二组织编制和修订中心技术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三组织制定中心技术管理及其各岗位责任的规章、标准,并组织实施;四及时向中心提出设备更新、改造、新置的资金使用计划,适时改造和增加设备,确保高效生产;定期检验设备仪器技术状况、适时提出维修报废报告;五根据本中心生产实际需要,制定并及时修订牛产工艺规程;及其管理规章和工艺文件;六负责组织中心的工艺纪律教育,使员工使用设备仪器工具的技术得到适时的提高;七及时推广观代维修技术及具管理方法,促进中心在运用技术、上艺和材料方面不断发展,持续保持技术领先地位;八负责收集整理、运用、保管中心技术信息资料,包括技术资料档案、设备仪器档案的建立、运用和保管;二、非技术部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便出入技术部;三、中心的仪器、设备、资料全部登记、造册、建档;四、重要的或贵重的仪器、设备一律定专人使用、专人保管,凡公用仪器设备需借用时,由班组长以上人员到技术部办理借用手续后方町借出使用;五、重要仪器设备一律不外借,本中心人员如工作需要携带外出工作必须经生产部或技术部主任批准;六、借用仪器、设备用完后,应尽早归还;归还时,应由技术部人员予以验收,如有损坏,借用者应予赔偿,并说明损坏原因;七、中心技术资料,不准外借;中心技术人员或相关工作人员可在技术资料室查阅;但必须爱护资料,损坏资料的要照价赔偿,故意破坏的要受到行政经济处罚;“三检”制度根据汽车修理行业国家二级企业标准现制定“三检”质量管理制度如下:1、“自检”、“互检”、“专检”的人员必须在相应的检验单上签字;2、检验不合格和未经检验的车辆不得维修出厂;3、检验人员对于质量检验的部分经过检验后,确定检验结果,同时对于检验果负责;4、“自检”不合格的车辆应及时返工修复,对于延误的时间和维修费用,由应责任人承担责任;5、“互检”不合格的车辆应及时通知车间主管或有关技术人员,并让其做出决,明确责任,对于责任人应追究其在误工期和增加维修费用等所造成的经济和誉的损失;6、“专检”人员检验出的不合格车辆应及时返修或追加项目,同时追究有关任人的责任:7、对于明显维修缺陷,而检验员未能检验出来,同时直接出厂的,应追究有检验员的责任;8、对于隐性缺陷和有关电子元件的缺陷,在检验过程中未能表现出故障的,情节减少相应检验员的责任;技术档案管理规定为保证技术正常运用,制定本规定:一、技术档案,指本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用的—切重要图片、图纸、光碟、图书、报表、技术资料、有关设备、技术的文字说明等技术性文件,整理后归并文件档案;二、本中心设置技术档案有:维修汽车技术质量档案,车间、办公室基建档案、技术标准、规程、丁艺文件、统计报表等生产技术档案、设备档案和科研产品开发档案;三、本中心技术档案由技术部负责建立、保管、运用或提供使用;保管工作由技术部指定专人负责;四、每当档案资料进入本企业、技术部应在一周内建立档案;建档时要分类编号,登记立卷归档,并进行必要的整理编制卡片,以利查阅;五、中心技术档案不外借;内部技术人员办理借阅手续后,可以借阅,但属中心秘密的资料不得外借,不得随便复印;技术档案阅后要及时归还并办理归还手续;六、技术部定期对技术档案进行鉴定,确定保管年限,及时毁销失去使用价值的档案;质量保证期制度1、认真执行国家、交通部及地方颁布的有关汽车维修的技术标准;2、严格按国家汽车维修技术工艺规范进行维修操作;3、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专检“三检”制度;4、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三包”规定;5、在质量保证期内,属于本公司维修工艺或操作不当引起的车辆故障、损坏,本公司免工时费返修;6、由于客户自购配件,本公司对托修方的竣工车辆,不承担质量保证责任;7、由客户自购配件造成的任何车辆故障、损坏和事故,由客户自行负责;8、质量保证的期限按照国家标准执行;维修质量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维修质量“三检”制度,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规范;2、贯彻执行国家和交通部颁布的有关汽车维修的技术标准、相关标准以及有关地方准;3、实行企业内部各班组之间质量检查评比;4、收集交流汽车维修行业维修质量信息,开展技术咨询和质量诊断工作;5、组织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参加质量培训、考核工作;6、受理汽车维修质量问题的申诉,负责进行调解处理;7、车辆进厂、维修及竣工出厂,由专人负责质量检验,并认真填写检验单、建立单车汽车维修技术档案;8、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实行出厂合格证制度汽车小修和部分专项修理除外,维修质量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出厂,车辆维修竣工出厂时按竣工出厂技术条件进行检测并向托修单位提供由检验员签发的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汽车维修公司车辆维修管理体系

汽车维修公司车辆维修管理体系1.汽车维修质量管理1. 我单位承诺按国家标准局发布的汽车修理技术标准(GB3798~3803-83、GB5336-85)和交通部颁发的汽车修理技术标准(JT-3101-81)的规定执行,或按佛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上述标准会同各级标准部门制定的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执行,并必须符合车辆管理部门安全检验标准的要求。
2. 我单位应当建立采购配件登记制度,记录购买日期、供应商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等,并查验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
3. 我单位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维修时应当将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供用户选择,对于换下的配件、总成,应当交招标人自行处理。
4. 我单位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应当实行维修前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制度。
5. 我单位承担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的机动车,应当使用符合有关标准并在检定有效期内的设备,按照有关标准进行检测,如实提供检测结果证明,并对检测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6.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机动车,不得交付使用,招标人可以拒绝交费或接车。
7.我单位保证维修质量,健全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制度,配备专职检验人员和必要的检验设备。
凡进行大修和解体维修的车辆出厂时,我单位应向招标人提供全部技术档案、出厂合格证等技术文件。
车辆合格出厂后,要规定一定的保修期,在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件事故和经济损失,由我单位负责。
8.我单位对机动车维修档案保存期为不少于二年。
2.质量保证体系及控制措施(1)质量目标1)满足国家标准GB /T 3798.1 、GB/T 3798.2 、及《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18344 )等验收规范,达到优质维修服务;执行相关法律规章1.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3.《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国家标准;4.《广东省物价局、交通厅关于机动车维修价格管理办法》;5.广东省交通厅实施《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办法;6.广东省和佛山市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制订的行业管理条例、规章等。
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

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1为了保障生产有序、高效进行,制定本制度:1、主要任务:以维修作业的维修指令单为依据,合理组织日常工作,经常检查维修作业过程情况,及时、有效地调整和处理工作中的`异常情况,督促有关车辆进行定期检测和保养。
2、每日开班前,应检查生产准备情况,包括人员到位情况,设备工具准备情况,配件供应或修复待装情况,督促和协助有关维修人员按时做好多项准备工作。
3、根据当日应安排的作业维修单指令单,及时、均衡地安排作业。
调度指令必须绝对服从。
4、对车间进行周期性巡视检查,不断地到各个作业工位检查工作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和协调。
5、根据需要,合理组织,调剂作业安排,以确保各工位之间的有效配合。
当某作业完成时,及时通知技术检验员迅速到工位检验。
6、经常与配件库联系,了解配件情况,督促配件库及时补充相应配件。
7、出现维修增加项目情况时,应立即与负责人取得联系。
在接到同意增项处理意见时,填写派工单并及时通知班组进行增项作业。
8、检查督促车间合理使用和维护设备。
一是检查、督促操按章操作;二是检查、督促设备工具的日常维护保养,禁止设备带病运行;三是督促和检查有关人员严格执行设备维修规定。
9、做好车间工作安排的记录、统计和分析。
10、督促车间文明环境建设、每日检查现场,引导文明施工,爱护环境、爱护设备、爱护车辆,遵守安全生产规定,保持车间整洁的卫生环境。
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21、汽车维修竣工检验由专职检验人员负责实施。
2、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内容为整车检查、检测、路试、检测路试后的.再检测及车辆验收。
3、车辆竣工检验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首先进行整车外观和底盘检查,检查合格后进行路试,对于路试中所发生的不正常现象,要认真复查。
路试合格后重新进行底盘检查,确保各项技术性能合格后由总检签字。
4、严禁为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签字。
5、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应保证合理的质量保证期限。
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3一、礼貌周到1、从业人员应身穿统一的工作服,佩戴工作胸牌,用语文明、迎送有礼。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2011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 816--2011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XXXvehicle maintenance and repair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维修服务的总要求、维修服务流程、服务质量管理及服务质量控制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和发动机、车身、电气系统、自动变速器专项维修业户,其他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798.1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1部分:载客汽车GB/T 3798.2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2部分:载货汽车GB/T 3799.1商用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1部分:汽油发动机GB/T 3799.2商用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2部分:柴油发动机GB/T 5624汽车维修术语CB/T .1汽车维修业开业前提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GB/T .2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2部分:汽车专项维修业户/T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GB/T 灵活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前提3术语和定义GB/T 5624所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客户customer接受机动车维修服务的组织或个人。
3.2机动车维修服务XXXrepair灵活车维修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向客户提供灵活车维护和修理及相干举动的总称。
3.3整车修理XXX通过修复或更换机动车零部件(包括基础件),恢复机动车完好技术状况和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机动车寿命的修理。
3.4 原厂配件original XXX manufacturer parts纳人车辆生产厂家售后效劳体系和配件供应体系的配件。
3.5副厂配件砍aftermarket parts未经车辆生产厂家授权的车辆配件生产厂家生产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配件。
2023年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2023年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汽车修理质量管理制度1第一条为加强汽车修理行业管理,保证汽车修理质量,依据交通部、原国家经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的《汽车修理行业管理暂行方法》,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从事汽车修理、维护或专项修理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汽车修理业户)和各级汽车修理行业管理部门,均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各级汽车修理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汽车修理质量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宣扬、贯彻国家和交通部有关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二)对汽车修理行业修理质量进行管理、监督、检查;(三)指导、监督检查汽车修理业户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检验制度,执行汽车修理技术标准和工艺规范。
(四)组织汽车修理行业质量检查评比;(五)收集沟通汽车修理行业修理质量信息,开展技术询问和质量诊断工作;(六)组织汽车修理业户质量管理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七)受理汽车修理质量问题的申诉,负责进行调解处理。
第四条各级汽车修理行业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汽车修理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实行分级管理。
建立汽车修理质量监督检测站(中心),为汽车修理质量监督和汽车修理质量纠纷的调解或仲裁供应检测依据。
汽车修理质量监督检测站必需是经当地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技术监督部门认定后颁发了《检测许可证》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第五条汽车修理企业必需建立健全与其修理类别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汽车修理个体业户应有人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其管理机构和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一)仔细执行质量管理法规和本方法;(二)贯彻执行国家和交通部颁布的有关汽车修理的技术标准、相关标准以及有关地方标准;(三)制定修理工艺和操作规程;(四)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要求,制定汽车修理企业技术标准;(五)建立健全汽车修理业户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驾驭质量动态,进行质量分析,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六)开展质量评优与奖惩工作。
第六条汽车修理业户必需有明确的质量负责人和质量检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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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企业返修车辆处理规定
汽车维修企业返修车辆的处理规定
1.凡返修车辆,有检验技术人员负责鉴定,派工。
2.属材料配件质量问题造成的返工,承修人负责拆装,材料供应部门承担全部材料费用。
3.属加工件的质量问题造成的返工,承修人员负责拆装,加工人员承担全部材料费用,并对过程检验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
4.属装配质量问题造成的返工,承修人员负责拆装,并承担返修材料费用,过程检验人员及出入库技术检验人员都要进行相应的处罚。
5.因质量检验人员漏检造成的返工,应加重对检验人员的处罚。
6.凡安全部件及重大的责任返工,负责技术工作的领导也应进行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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