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展馆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展馆公共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展馆的公共安全管理,保障参观者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展馆工作人员、参观者以及展馆内的一切活动。
二、安全组织与管理1. 成立展馆公共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展馆的公共安全工作。
2. 设立展馆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设施维护等。
3. 展馆内各区域、各岗位应明确安全责任人,确保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安全设施与设备1. 展馆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等。
2. 安全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3. 展馆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品等,如有需要,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四、安全检查与巡查1. 定期对展馆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消防安全、用电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等。
2. 巡查内容包括: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电气线路是否老化、安全出口是否被占用等。
3. 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并做好记录。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定期对展馆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普及安全常识,提高参观者的安全意识。
3. 对参观者进行安全引导,确保其在参观过程中遵守安全规定。
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1.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发生突发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七、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展馆公共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九、具体要求1. 展馆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认真履行安全职责。
2. 参观者应遵守展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3. 展馆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人员的公共安全意识。
会展场馆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会展场馆用电安全,预防电气火灾等事故的发生,确保参展人员、观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场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展馆管理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制度,对用电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电气维修人员负责场馆内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和检查,确保电气设备安全运行。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用电安全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用电安全。
4. 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用电安全规定,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三、用电安全管理措施1. 电气设备安装与维修(1)电气设备安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
(2)电气设备的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不得私自拆卸、改装电气设备。
2. 电气线路与插座(1)电气线路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电缆,禁止使用破损、老化、裸露的电线。
(2)插座安装应符合规定,不得超负荷使用,严禁私拉乱接电源。
3. 用电检查与维护(1)定期对电气设备、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重要电气设备、线路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4. 防雷与接地(1)场馆应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防雷设施,定期检查防雷设备的完好性。
(2)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接地处理,确保接地电阻符合要求。
5. 用电培训与宣传(1)对员工进行用电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用电安全意识。
(2)在场馆内设置用电安全宣传栏,普及用电安全知识。
四、事故处理1. 事故报告发生电气火灾、触电等事故时,应立即报告展馆管理部,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事故调查展馆管理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3. 事故处理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单位进行处罚,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展馆管理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公共展馆安全用电规章制度

公共展馆安全用电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保障公共展馆用电安全,预防火灾事故,促进展馆工作环境的安全稳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共展馆指为公共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服务的场所,包括博物馆、图书馆、艺术馆、剧院、会展中心、体育馆等,以下简称展馆。
第三条公共展馆用电应符合国家电力法规和展馆安全管理规定,并遵守以下用电原则:1、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可靠的电器设备,杜绝使用不合格、过期电器;2、加强用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和防护;3、合理安排用电负荷,避免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4、严格控制用电时间,保证用电安全稳定。
第四条公共展馆用电设备应符合以下规定:1、按照行业标准选用合格的电器设备,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2、安装电器设备应符合国家电气规范,确保设备连接接地、线路稳定;3、对用电设备进行定期维修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4、设备损坏或老化应及时更换,在更换时应选用符合标准的替换件。
第五条公共展馆用电线路敷设应符合以下要求:1、线路敷设应合理规划,远离易燃易爆物品,避免发生火灾事故;2、线路应有足够的通风阳光照射,避免线路过载过热;3、线路连接处应保持干燥清洁,定期检查线路连接是否松动;4、线路应标明清晰的用电信息,方便管理人员查看。
第六条公共展馆用电管理应符合以下原则:1、采取专人负责用电管理工作,定期进行用电安全检查;2、建立健全用电安全档案,完善电气设备资料及维护记录;3、保持用电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
第七条公共展馆用电安全教育应符合以下要求:1、开展定期的用电安全培训,普及用电知识,提高员工用电安全意识;2、建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用电责任,规范用电操作;3、定期组织用电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处罚:1、对不执行本规章制度的单位,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2、对未经批准私拉乱接电线或使用安装电器设备的单位,将依法给予处罚;3、对发生火灾事故,由于违反相关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应该依法追究责任。
展览馆安全管理制度

展览馆安全管理制度1. 总则展览馆作为一处公共文化场合,为了保障观众、工作人员和展品的安全,提高展览馆管理水平,订立本安全管理制度。
2. 安全责任2.1 展览馆管理负责人展览馆管理负责人是展览馆的最高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订立、组织实施并监督展览馆安全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包含:•订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布置安全培训和演练;•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2.2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是展览馆安全管理的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和落实展览馆的安全工作,具体职责包含:•负责订立和执行安全管理计划;•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定时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出。
2.3 全部工作人员全部工作人员是展览馆安全管理的参加者和执行者,具体职责包含:•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参加安全培训和演练;•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帮助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安全工作。
3. 安全培训和演练3.1 培训内容依据展览馆的特点和安全需求,开展相关培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灭火器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紧急疏散演练;•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培训。
3.2 培训计划展览馆管理负责人应依据实际需要订立年度培训计划,并确保培训的科目、时间和方式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3.3 培训记录展览馆管理人员应对培训内容、时间、人员和效果进行记录,并按规定保管至少两年时间。
4.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4.1 定期检查展览馆管理人员应订立定期安全检查计划,进行安全设施、用电用气、防火、应急救援等方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2 突发事件检查展览馆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针对突发事件的专项检查,确保各类应急设备的完好性和可用性。
4.3 隐患排查展览馆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隐患排查,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和记录,确保展览馆安全。
5. 应急救援5.1 应急预案展览馆管理负责人应订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包含突发事件报警、疏散指引、紧急灭火、救助急救等内容,并将其下发到各部门和工作人员。
公共场所安全用电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公共场所安全用电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为确保公共场所的电力使用安全,保障公众人员的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正常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商场、超市、宾馆、餐厅、剧院、电影院、展览馆、体育馆等。
三、电气设备安全管理1. 公共场所应按照相关规定配备合格、安全可靠的电气设备,并定期进行维修和检测。
2. 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的人员应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且具备一定的电气知识和实践经验。
3. 电气设备的使用、维修和检测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电气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四、用电设施管理1. 公共场所的电线、插座等用电设施应定期检查,确保其外观完好,无破损、漏电现象。
2. 禁止私拉私用电线、插座等用电设施,禁止乱接乱拔电源线,禁止使用损坏的电器及电器配件。
3. 临时用电设施和临时拉线应经过专业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拆除,不得留存。
五、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1. 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应组织员工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电气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包括电气事故的危害性、预防措施、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内容,并通过考核评估员工的培训效果。
六、用电安全巡查1. 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应定期组织用电安全巡查,对电气设备、用电设施进行检查和评估。
2. 巡查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电气安全知识和技能,能够发现电气设备和用电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七、电气事故的报告和处理1. 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发生电气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同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2. 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相关部门将进行调查处理,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罚和整改措施。
八、附则1. 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更为严格的用电管理措施,并向员工进行宣传和培训。
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应在规定实施之日前进行相应的整改和准备工作。
展馆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展馆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确保人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布展施工使用电气材料和设施设备的安全规定。
1.选用的电气材料和设施设备须符合国家的产品质量标准和消防安全需求。
2.施工现场应设一名电管人员,配备专职电工,配备必要的工具、仪表和防护用品,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3.穿过人行地面、地毯和暗铺设在装饰物内的电线须穿管(金属管,难燃塑料管)保护,过道电缆不准走明线,必须使用专用盖板进行保护。
4.所有用电都应设置接地保护,接地电阻值应满足展馆用电规范要求,接地线和接零线应分开设置。
5.参展商必须自配合格的配电箱及控制箱和用电设备。
6.须如实办理展位用电手续。
不得随意接入展厅的电箱和地井上。
申请24小时供电的,须确保无故障隐患,并设置合适可靠的保护开关。
因用电设备故障或自带开关失灵导致配电开关保护动作而断电的,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参展企业负责。
7.保护展馆的电器设施设备,不准私接乱拉,违反者一经发现,即作停电处分。
拍照、开具处分通知单留底备案,处以罚金的现场收取。
由此给展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参展单位负责赔偿。
8.自觉接受展馆电气人员对展位内用电器及线路、开关等配电设施的检查。
发现隐患,要及时配合整改。
标准展位的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展位须严格在所允许的最大容量500W内使用,不得插接超出允许容量的电器设备,违者将视为对安全供电构成隐患并进行停电处理。
展馆配置安装于展位的所有用电设施设备,参展商不得随意撤除或移位,更不能带出展馆。
违规处理。
1.不办理用电申请,私自接装用电、乱接乱拉的,将给予停止该展位用电。
2.参展企业擅自拆改标准展位配置灯具或线路,展馆电气人员将强制恢复原状,造成灯具、线路损坏、遗失的,责令照价赔偿。
3.对损坏展馆电气设施设备者,将予以同等价值两倍的处罚。
4.对不如实申报用电量,不报多用者,展馆电气人员有权责令其补交费用,情节严重者予以停电处分。
博物馆、展览馆展厅管理规定

博物馆、展览馆展厅管理规定
第一条XXXXXX博物馆(展览馆)免费向公众开放。
第二条展览厅为无烟区,禁止在展厅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易腐蚀性化学物品、管制械具等危险品或其他国家明令禁止的物品进入。
第三条展厅展品须按类别陈列,应对展厅展品的说明牌等予以规范摆放,除展厅管理员外任何人不得随便移动展品等物件。
第四条每周一闭馆时清洁展厅卫生,展柜内藏品及展柜内部玻璃每年入春前统一清洁并放置新的防潮用品。
第五条每周一闭馆时检查监控设备、电(线路、插头等)、防火设施性能是否良好,灭火器使用期限等,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解决,以确保防火及用电安全。
第六条每周一闭馆时检查展厅防盗、防潮、防虫、防光(紫外线)等设备,做好展厅安全措施。
第七条展厅24小时内须不间断启动监控设备及防盗系统,防止展品失窃。
第八条闭馆前,注意检查门窗是否紧锁,灯光、空调、多媒体等设备电源是否全部关掉,保证展厅的安全。
展馆内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展馆内的安全管理,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展馆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1.成立展馆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
2.设立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3.各部门、各岗位应明确安全责任人,落实安全责任。
三、安全管理内容1.展馆设施安全管理(1)定期对展馆设施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施完好、安全。
(2)对展馆内的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紧急疏散指示等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3)加强对展馆内电气线路、电器设备的管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2.人员安全管理(1)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对展馆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巡查,确保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加强对游客的安全引导,提醒游客注意安全。
3.消防安全管理(1)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2)配备充足的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3)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提高游客的消防安全意识。
4.交通安全管理(1)确保展馆内交通设施完好、安全,禁止乱停乱放。
(2)加强交通安全巡查,确保交通安全。
5.食品安全管理(1)加强对展馆内餐饮服务的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2)对食品原料、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进行严格把关。
6.信息安全管理(1)加强展馆内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防止信息泄露。
(2)加强对展馆内网络安全的管理,防止网络攻击。
四、安全管理制度执行1.各部门、各岗位应按照本制度要求,认真履行安全职责。
2.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展馆内工作人员应主动接受安全检查,配合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五、奖惩措施1.对认真履行安全职责、积极做好安全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六、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展馆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四展馆用电安全管理规
定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四、展馆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一)展馆用电管理部门
博览会展览管理和客户服务中心为博览会管理用电的职能部门。
各专题展厅及参展企业,凡在布展和展览期间需要布展施工和展出用电的,应办理有关用电申请手续并遵守本规定。
(二) 布展施工使用电气材料和设施设备的安全规定
1.选用的电气材料和设施设备须符合国家的产品质量标准和消防安全要求。
2.穿过人行地面、地毯和暗铺设在装修物内的电线须穿管(金属管,难燃塑料管)保护。
3.筒灯、石英灯要有石棉垫防护;广告灯箱、灯柱内须留有对流的散热孔。
灯具整流器和触发器须选用消防部门检验合格产品。
4.使用大功率发热灯具应加装防护罩(如100W以上碘钨灯)。
禁止使用500W以上的大功率灯具。
5.须如实办理展位用电申请手续。
不得随意接入展厅的电箱和插座上。
申请24小时供电的,须确保无故障隐患,并设置合适可靠的保护开关。
因用电设备故障或自带开关失灵导致配电开关保护动作而断电的,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参展企业负责。
6.爱护展馆的电气设施设备,不准乱拉乱接,违反者一经发现,即作停电处罚。
由此给博览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参展单位负责赔偿。
7.自觉接受大会电工对展位内用电器具及线路、开关等配电设施的检查。
发现隐患,要配合整改。
8.特装展位电气安装须严格按照审批确定的展位电气方案实施,不得自行更改
(三)标准展位的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1.严禁私自乱拉乱接或增加照明灯具,申请的电源插座不得插接展位照明灯具。
须严格在所允许的最大容量500W内使用,不得插接超出允许容量的电器设备,严禁自带插座板串接使用,违者将视为对安全供电构成隐患并进行停电处理,并追究参展单位的责任。
2.博览会配置安装于展位上的所有用电设施设备,参展商不得随意拆除或移位,更不能带出展馆。
(四) 安全责任和现场值班
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展位所属的专题展厅、参展商、施工单位要对其展位的用电安全负责,遵守博览会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特装展位应在展览期间留有值班电工,并将值班电工人员名单、联系电话、值班地点报现场安保办备案。
(五)展出电器样品的安全管理规定
1.禁止使用大功率电热设备(如电水壶,电炉,电烫斗),如确需展出用电,须申请并获批准。
2.参展的展样品或设备设施需24小时供电的,须于10月3日前报展览管理和客户服务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申请用电手续,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值班费用。
(六)布置展样品的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1.所有安装的灯具与展样品等物品之间须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
2.配电箱、插座要安装在明显、方便操作与检查的位置。
(七)违章处理
1.参展企业擅自拆改标准展位配置灯具或线路,私自移动灯具或展位配电箱的,大会电工将强制恢复原状,造成灯具、线路或配电箱损坏、遗失的,通报批评,并责令照价赔偿。
2.不办理用电申请,私自接装用电、乱接乱拉的,将给予停止该展位用电,并按私接电器用电量两倍收费处罚。
3.对损坏展馆电气设施设备者,将予以同等价值两倍的处罚。
4.对不如实申报用电量,不报多用者,博览会电工有权责令其补交费用,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
5.如检查发现展位有违反博览会安全管理规定、不符合安全要求、构成用电安全隐患的,一律不予该展位供电,将责令其整改或拆除,拒不整改的予以通报批评。
6.对因违章用电而发生事故的展位,将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及相关单位负责人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