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技术转移模式探析_清华大学技术转移的调研与思考_梅元红
大学教授的技术转移协议案例分析与经验分享

大学教授的技术转移协议案例分析与经验分享技术转移是指将科学研究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通过技术转移,科研成果可以为社会带来实际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在这一过程中,技术转移协议作为科技合作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着规范双方权益及责任的作用。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则大学教授的技术转移协议案例,分享其中的经验。
案例分析:某大学教授技术转移协议的案例某大学教授张教授在研究领域取得了重要突破,发明了一种新型的太阳能电池。
他认识到这一技术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并希望通过技术转移来将其推向市场。
于是,他与一家新能源公司进行了合作,签订了一份技术转移协议。
首先,张教授与该公司对电池的技术细节进行了详细讨论,并达成了一致。
协议中明确规定了电池技术的所有权归属、技术保密及保护措施、技术开发和市场推广等方面的内容。
此外,协议还对双方在技术转移过程中的权益及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在协议签订后,张教授与该公司进行了技术转移的准备工作。
他提供了一系列的技术资料和指导,帮助该公司进行原型设计和生产。
同时,张教授还与该公司的研发团队进行了合作,共同解决了一些技术难题。
经验分享:技术转移协议的关键要素1.明确定义技术所有权归属。
技术转移涉及技术产权的交接,双方应在协议中明确规定技术的所有权归属,确保合法合规。
2.规定技术保密及保护措施。
对于涉及商业机密的技术转移,协议应规定明确的技术保密及保护措施,防止技术泄漏或不当使用。
3.明确技术使用范围和限制。
协议中应明确规定技术的使用范围及限制,避免在技术转移后出现未经授权的使用行为。
4.约定技术开发和市场推广等合作细节。
双方应协商并约定技术转移后的合作细节,包括技术开发、市场推广以及商业化运作等方面。
5.规定权益和责任。
协议中应明确规定双方在技术转移过程中的权益和责任,确保双方在合作中的权益得到保障。
结语技术转移协议在大学教授的科研成果实现商业化转化的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对案例分析的研究,我们深刻认识到一个科技成果要实现商业化,离不开与企业的合作与技术转移。
技术转移的实践与思考

技术转移的实践与思考技术转移是指把一种技术从一个领域或一个企业转移到另一个领域或企业,以产生更大的价值和效益。
这种转移并不是简单地将一种技术加以推广,或者将某个工厂的生产过程搬到另一个工厂。
它的实质是在新的背景下重新设计和调整技术体系,为新的生产模式和经营方式提供支撑和保障。
技术转移是推进新技术引进、改进和创新的重要途径,促进了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效益的提升。
技术转移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它需要不同条件的配合和协作。
首先,技术转移需要有源头的技术创新和研究工作,这样才能保证技术有足够的创新性和差异性。
若没有源头的技术研发,技术转移者只能面对“半熟”的技术,而半熟的技术只会浪费转移者的精力,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其次,技术转移需要有实践和经验,这些实践和经验可以来自于相关领域的工作,也可以来自于已经转移成功的企业。
这样,转移的过程中就会有更多的思路和选择,能够减少困难和失败的风险。
最后,技术转移需要有一定的交流和合作,这些交流和合作可以来自于政府政策、专业团体或个人网络,可以让技术转移者更加敏锐地洞察市场、了解用户需求。
技术转移的实践过程中有一些要点需要重视。
首先是寻找合适的技术转移对象。
技术转移在转移的过程中往往存在一些技术盲区,而这些盲区并不是所有企业都能够承担的。
所以在进行技术转移过程中需要了解新的大环境,分析风险,找到自己的定位和角色。
不是所有企业或个人都能够做技术转移的开发商和管理者,但是在转移过程中可能会有很多的初级学习和摸索,所以需要靠实践和经验总结来积累经验。
其次是建立良好的技术转移机制。
技术转移需要有清晰明确的队伍安排和职责划分,需要有系统化的管理和服务,来确保技术的质量和效益。
同时还需要根据技术转移的本质,建立专业化的人力资源和招商体制,来增强转移能力和竞争优势。
最后是构建可持续的技术转移系统。
技术转移的过程中需要不断推进技术升级和创新,特别是在后续的管理和运营过程中,需要及时评估和更新技术,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可维护性和可扩展性。
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途径及对策探究

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途径及对策探究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指将高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和经济效益的过程。
通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可以促进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应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提高高校科研水平和社会影响力。
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系列问题和难题,需要探索途径和对策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顺利进行。
一、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难题和问题1.成果转化渠道有限: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渠道相对有限,主要依靠学术论文发表、科研项目立项和成果转让等方式,容易受限于学术界和科研机构的传统观念和体制机制。
2.专利使用难:科技成果的专利使用问题是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难题之一。
专利费用高昂、专利侵权行为增多、专利授权周期长等问题制约了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3.市场需求不明确:高校科技成果的市场需求不明确,导致科技成果转化困难。
科研院所或者院校开展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时,需要对相关市场需求进行深入调研,了解企业和市场的需求,以提供更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4.人才培养不合理:高校人才培养体制和机制的问题也是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瓶颈。
许多高校仍然以论文发表数量为指标评价科研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忽视了成果转移转化的意义和价值。
1.产学研合作:积极推动高校与企业之间的产学研合作,加强产学研联合实验室的建设,促进科技成果的直接应用和转化。
通过与企业合作共同研发项目,实现科研成果与市场需求的对接。
2.科技成果展览交流:组织举办科技成果展览交流会,为高校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提供平台,吸引政府、企业等相关机构的关注和合作。
通过展览交流活动,加强高校科技成果与社会需求的对接,寻找科技成果的商业化合作伙伴。
3.专利权交易:建立专利权交易市场,鼓励高校科研人员申请专利,并为其提供便捷快速的专利转让途径。
通过专利权交易市场,提高专利价值和交易效率,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4.创业孵化器:积极推动高校创业孵化器的建设,并鼓励科研人员和学生参与创业项目。
高校科技合作技术转移模式研究

高校科技合作技术转移模式研究科技合作是高校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应用的重要途径之一。
在当前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背景下,高校科技合作的技术转移模式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高校科技合作技术转移模式进行研究,并探讨其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和意义。
首先,高校科技合作技术转移模式的研究是为了更好地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高校作为科学研究的重要阵地,积聚了许多优秀的科研人才和前沿科技成果。
然而,由于缺乏转化渠道和机制,很多科技成果难以真正落地应用。
因此,通过研究和探索高校科技合作的技术转移模式,可以帮助高校科技成果更好地融入社会、造福人民。
其次,高校科技合作技术转移模式的研究也有助于促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科技成果要想真正发挥其价值,需要将其转化为可供市场应用的产品或服务。
而高校科技合作的技术转移模式正是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而设立的。
通过与企业、产业园区等合作,高校可以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产业,并逐步实现产业化。
这将为高校提供更多的经费支持,同时也为社会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同时,研究高校科技合作技术转移模式还可以促进科研人员的创新能力。
高校科研人员经过与产业界的合作,可以更好地了解市场需求,并将研究方向更加聚焦于社会实际问题。
这种与实践结合的方式可以更好地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思维,使科技成果更贴近市场需求,提高科研人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在高校科技合作技术转移模式的研究中,需要充分发挥高校、企业和政府的作用。
高校作为科研产出的主要场所,应该加强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宣传,增加科技成果的曝光度,提升科技成果的转化率。
企业作为市场的主体,应该注重技术创新,积极与高校展开合作,共同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政府则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为高校科技合作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此外,高校科技合作技术转移模式的研究还需要注重知识产权保护。
技术转移涉及到大量的技术和知识,因此,保护知识产权显得尤为重要。
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途径及对策探究

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途径及对策探究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高校科研实力的不断提升,高校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已成为学术界和产业界共同关注的话题。
高校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阵地,其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对于推动国家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围绕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途径及对策进行深入探究。
1.技术转移技术转移是指高校通过技术许可、技术转让等方式,将科研成果转移给企业或其他研究机构,使得成果得以应用和推广。
通过技术转移,高校科技成果可以快速应用到生产和市场中,从而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科技成果孵化高校可以设立科技成果孵化基地,为科研成果提供孵化和转化的平台。
通过科技成果孵化,高校可以将具有市场潜力的科技成果进行孵化和培育,推动技术成果的产业化过程,同时激发创新创业意识。
3.产学研合作高校可以与企业、研究机构等进行产学研合作,共同开展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工作。
通过产学研合作,高校可以充分借助企业的市场资源和研发能力,实现科技成果的技术转移和产业化。
高校可以参与科技成果的宣传和推广工作,通过技术交流会、科技成果展示等活动,向社会宣传高校的科技成果,并寻求合作伙伴和投资机会,促进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
1.加强科技成果的评估和保护高校应该加强对科技成果的评估和保护工作,建立健全的科技成果产权保护机制。
只有科技成果得到充分的保护,才能吸引更多的资金和资源投入,推动成果的转移转化。
2.优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资源配置高校需要优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资源配置,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
通过设立专门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或部门,统一管理和整合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资源,推动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
3.鼓励创新创业高校应该鼓励学生和教师参与创新创业活动,扶持科技创新和创业团队。
通过建立创新创业基地、提供创业孵化服务等措施,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促进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
我国高校技术转移创新方式的探讨

我国高校技术转移创新方式的探讨先进技术带来了生产力的快速发展。
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在生产力发展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
高校技术转移是高校科学技术与经济发展的重要连接纽带。
我国高校的技术只有转移到产业界,并实现新产品的改进与生产、生产效率的提高,技术转移才算实现,技术创新才算成功,才能为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行业技术进步做出贡献。
本文中笔者详细叙述了我国高校技术转移的创新方式,希望以此能够提出建设性意见。
标签:高校;技术;转移;创新;方式;探讨1加强技术转移中心的基础建设充分整合校内科技资源,高校拥有众多的科研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转移中心要立足于打破原有科研体制的条块分割,充分发挥技术转移中心在学校的调控、指挥作用,将科技成果建立数据库,统一调配、统一指挥。
不断加强与地方政府、科研院所和企业的沟通交流,通过建设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初步形成有效的技术转移新模式。
通过推动技术专家与重点企业实现双向考察交流,诊断企业技术难题,积极举办各领域的专场对接会,促进院所与企业实现技术项目合作,在提升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有效促进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升级。
2完善有利于技术转移的机制在管理组织上给予高度关注,不再仅将大学的使命定为教书育人,它还有一个使命是推动中国产业健康、快速、科学地发展,要把技术转移工作放到其发展的战略高度和地位去考虑。
加大科研成果市场化的意识培训,让科研人员全面认识科研成果转化的重要性,树立技术或科研成果的市场观念。
该工作可以从两个方面并进:对学生(尤其是研究生,未来的科研人员)应当进行科研成果市场化的基础教育,让他们意识到研究就是要解决实际问题,并对生产力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即研究要有实用性和应用价值,其渠道就是技术转移;对现职的研究人员,要强化成果转化的现实意义。
开拓国际技术转移领域,把国际技术转移纳入服务中心發展规划,实施更宽广领域的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工程,实行技术国际化。
高校技术转移模式探析_清华大学技术转移的调研与思考_梅元红

高等学校是我国技术创新的重要源泉,在国家技术转移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
近年来,尽管受到体制、资金、人才等多方面的限制,我国高校仍在积极地探索更加有效的技术转移路径,开展形式多样的技术转移工作,以求更好地履行科技服务社会的职能。
本文主要结合清华大学的工作实践,就高校技术转移模式进行探析。
高校技术转移是一个多主体、多阶段、多层次、多来源的综合性体系,包含着复杂的结构和各种关系。
技术转移的参与主体主要有:高校、企业、政府、中介机构、投资机构等;技术转移的过程可分为3个阶段:技术开发阶段、技术推广阶段和技术应用阶段;技术来源主要有:高校(技术提供方)开发的自主知识产权、企业(技术接纳方)委托、双方合作研发的技术、引进消化吸收的新技术。
目前我国高校的技术转移模式大致可以分为四大类型。
1传统的技术转化模式———点对点的高校与企业直接合作模式这种模式是指通过高校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努力,寻找到合适的企业;或者企业在高校找到合适的科技成果,将其在企业产业化。
以技术的提供方(高校)为点,对应另一个点———技术的接纳方(企业)。
目前,大多数高校设有科技开发部门,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是最广泛、最典型且至今仍在沿用的转化模式。
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是:①点对点的直接转移,即技术直接由技术提供者(高校)传递给技术接纳者(企业)。
②在校企之间传递的技术主要是包括专利技术在内的高校自有科技成果,是典型的技术推动型技术转移。
该模式参与的主体只涉及到大学和企业,从技术转移的过程看,主要是高校已有技术的推广。
由于技术转移主要靠科研人员或管理人员直接与企业联络,合作规模和技术交易额普遍较小,涉及的技术多是较为简单的应用技术。
该模式虽然有其客观不足和一些限制发展的因素,但仍然是高校技术转移的一种主要模式。
据统计,近年来清华大学每年约1400项技术合同中,点对点是主要的合作模式,2008年合同额达到7.8亿元。
具体见图1。
目前,各高校正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和实践,一些新的技术转移模式不断涌现。
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途径及对策探究

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途径及对策探究针对当前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不足的现状,探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途径和对策,有助于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速度和质量。
1.企业对接:高校可以与企业家协会、商会、工商联等机构建立紧密联系,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将科技成果实现优秀的转化。
2.成果展示:高校可以将科技成果在展会上展示,借助展会的平台吸引投资商、企业家、技术服务机构等资源,深入挖掘科技成果的潜力,实现产业化转化。
3.技术转让:高校可以将技术转让的思路运用到科技成果的转化中,寻找与科技成果契合的企业进行技术转让,为企业、高校双方提供支持,推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应用。
4.产业孵化:高校可以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产业孵化,成立科技孵化基地,提供全方位的孵化服务,支持并引导创业团队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
1.加强管理: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管理和监督,在文件、制度、资金等方面明确政策规定,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
2.提升服务:高校要实现从“服务科研”到“服务产业”的转型,将科技成果应用服务的范围延伸到产业领域,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效率和质量。
3.优化人才流动:构建一流的人才流动机制,鼓励高校人才向企业流动,推动科技成果与市场的有机结合。
同时,加强高校人才和企业人才之间的交流,扩大企业与高校人才的聘用互动范围,增加双方之间的彼此了解,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
4.构建众创联盟:构建众创联盟,集聚各方面资源,为创业团队提供创业场地、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协助企业完成科技成果的转化。
同时,高校也可以将科技成果资源等传统优势发挥出来,积极吸纳众创平台的项目,让科技成果的转化更具落地性。
总之,加强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工作是一项复杂且长期的任务,需要不断地探索、改进和完善。
只有通过统筹策划、资源调配、组织协调等各方面的联动,才能够加速科技成果的成果再运用,推动其快速转化为生产力,实现更好的社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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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是我国技术创新的重要源泉,在国家技术转移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
近年来,尽管受到体制、资金、人才等多方面的限制,我国高校仍在积极地探索更加有效的技术转移路径,开展形式多样的技术转移工作,以求更好地履行科技服务社会的职能。
本文主要结合清华大学的工作实践,就高校技术转移模式进行探析。
高校技术转移是一个多主体、多阶段、多层次、多来源的综合性体系,包含着复杂的结构和各种关系。
技术转移的参与主体主要有:高校、企业、政府、中介机构、投资机构等;技术转移的过程可分为3个阶段:技术开发阶段、技术推广阶段和技术应用阶段;技术来源主要有:高校(技术提供方)开发的自主知识产权、企业(技术接纳方)委托、双方合作研发的技术、引进消化吸收的新技术。
目前我国高校的技术转移模式大致可以分为四大类型。
1传统的技术转化模式———点对点的高校与企业直接合作模式这种模式是指通过高校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努力,寻找到合适的企业;或者企业在高校找到合适的科技成果,将其在企业产业化。
以技术的提供方(高校)为点,对应另一个点———技术的接纳方(企业)。
目前,大多数高校设有科技开发部门,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是最广泛、最典型且至今仍在沿用的转化模式。
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是:①点对点的直接转移,即技术直接由技术提供者(高校)传递给技术接纳者(企业)。
②在校企之间传递的技术主要是包括专利技术在内的高校自有科技成果,是典型的技术推动型技术转移。
该模式参与的主体只涉及到大学和企业,从技术转移的过程看,主要是高校已有技术的推广。
由于技术转移主要靠科研人员或管理人员直接与企业联络,合作规模和技术交易额普遍较小,涉及的技术多是较为简单的应用技术。
该模式虽然有其客观不足和一些限制发展的因素,但仍然是高校技术转移的一种主要模式。
据统计,近年来清华大学每年约1400项技术合同中,点对点是主要的合作模式,2008年合同额达到7.8亿元。
具体见图1。
目前,各高校正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和实践,一些新的技术转移模式不断涌现。
高校技术转移模式探析———清华大学技术转移的调研与思考梅元红,孟宪飞(清华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北京100084)摘要:高等学校技术转移工作是国家技术转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我国高校积极探索技术转移的新途径,形成了一些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校技术转移模式,进一步推进了高校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以清华大学技术转移为调研和分析对象,将高校技术转移分为四大类型并加以分析,以期对理清高校技术转移工作的思路有所帮助。
关键词:高等学校;技术转移;产学研合作中图分类号:G64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7348(2009)24-0001-05收稿日期:2009-09-16作者简介:梅元红(1971-),河北雄县人,硕士,清华大学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为技术转移、知识产权管理;孟宪飞(1977-),黑龙江哈尔滨人,硕士,清华大学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管理、技术转移。
第26卷%第24期2009年12月科技进步与对策Science &Technology Progress and PolicyVol.26No.24%Dec.2009编者按:产学研合作是服务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
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让产学研合作在振兴区域经济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我社于2009年10月28-29日在湖北宜昌举办了“产学研合作与区域产业振兴高峰论坛暨《科技进步与对策》编委会年会”。
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共同研讨了通过建立产学研合作联盟加速区域产业振兴的思路和对策。
会议征集到一批高质量的产学研合作方面的论文,共计56篇,并从中评选出了一等奖论文6篇,二等奖论文12篇,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
为了进一步促进产学研合作与学术交流,本刊特择优刊发其中8篇优秀论文,以飨读者。
科技进步与对策2009年图1清华大学历年技术交易合同额(单位:亿元)2技术孵化模式———点对线的过程推进模式技术孵化模式是近年来迅速发展的新模式,可以归纳为点对线的关系:以大学为点,对应技术转移的孵化过程这条线。
这种模式可以通过多种技术转移机构实现,包括大学科技园、国家工程中心、省校研究院和校企联合研发机构等。
具体的表现形式有:2.1大学科技园模式大学科技园毗邻大学,依托集群式创新优势,形成产学研创新的支撑集群,包括企业孵化器群、技术研发机构群、高校科技产业群、教育培训机构群、中介服务机构群和配套服务机构群等,已经成为国家技术创新体系中的重要力量。
大学科技园模式的主要特点是:①地域优势明显。
由于地处大学周边,并与大学有着天然的“血缘”关系,因此对科技信息、科技人员等技术转移要素有联系便捷、渠道通畅的优点。
②有较强的综合配套服务能力。
除了对技术进行二次开发和中试实验外,大学科技园按市场化方式运作,在金融贷款、队伍组织、法律事务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支撑,为技术转移提供有效的综合配套服务。
大学科技园承担着孵化大学科技成果的重要任务,目前高校的技术通过大学科技园实现转移尚处在探索阶段,转移机制、资金保障等有待在实践中研究解决。
大学科技园模式从参与主体看,有大学、合作企业、中介机构和投资机构等,它们都是通过科技园联系起来的,中介与投资机构运作的独立性不强。
从技术转移的阶段看,主要集中在已有技术的应用阶段。
作为全国惟一的A类国家大学科技园,清华科技园不仅为创业企业孵化、高新技术研发、创新人才培育、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发展空间,而且提供创新增值服务,包括商务物业服务、人力资源服务、资本技术服务、企业支持服务、信息交流服务等,为企业与政府、大学、社会等资源建立多渠道的联系。
清华科技园的三大功能定位是:①创业企业孵化基地。
设立各种企业孵化器(包括综合孵化器、专业孵化器、专门孵化器),形成孵化网络。
组建孵化器加风险基金的企业法人,迅速提升被孵化的企业。
②创新人才培育基地。
大学科技园承担着双重的人才培育职能:一是作为大学教育功能的延伸,培养在校学生的创新创业素质;二是面向社会,培训、培养创新创业人才。
③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转移国外先进技术,引进跨国企业的研发机构,孵化国内外中小企业,推动国内大学、科研机构及企业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国际化。
清华科技园总结和实践以下三大发展战略:一是国际化战略。
转移国外成熟技术,孵化国外半成熟技术,吸引国外研发机构、资金、中介等入驻并形成集群效应,同时将入园企业及其产品推向国际市场。
二是支撑平台战略。
为创新、创业、研发等企业活动提供物理空间、综合服务、资源和文化氛围的有机整合。
三是辐射发展战略。
在外地建设分园和通过自身品牌、服务体系等的输出,收购或参与某些科技园区的建设。
几年来已取得显著成绩,现在清华科技园不仅接纳了来自海内外的400多家企业和机构,而且吸引了来自世界500强的研发机构。
2.2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模式(简称“国家工程中心模式”)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由国家科技部设立的,旨在促进“创新和产业化”,以更多地形成科研开发、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基地。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是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设立的,是依托具有较强研究开发和综合实力的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建设的研究开发实体。
目前全国已有14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其中依托高校的有44家;已有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24家,其中依托高校的有42家。
此外,一些其它类型的工程中心、技术中心、实验室等也兼有技术转移的职能。
国家工程中心模式的特点是:①由政府资助和支持。
政府在经费、政策等方面对机构开展技术转移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②以解决共性和关键技术难题为目标,提供和推动集成、配套的工程化技术向相关行业转移与扩散。
国家工程中心模式有明显的政府支持背景。
从参与主体分析,它由政府职能部门主导,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依托企业,还依托高校和企业共同进行建设,只有少数有投资机构和中介机构介入。
从技术转移的阶段看,主要以中试开发为主,注重工程技术的配套,涉及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虽然设立工程(技术)中心的目的是促进共性技术的扩散,带动行业的发展,但由于中心属于独立法人机构,技术的转移与传播并不一定与中心同步发展。
因此,为更好地发挥其职能,对中心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尚需继续探索。
截至2008年,清华大学共设立了国家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工程研究中心、光盘系统及应用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工业锅炉及民用煤清洁燃烧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信息化应用支撑软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物芯片北京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燃气轮机与煤气化联合循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6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或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这些机构总体运行良好,如CIMS已推广运用100多家企业。
2.3省校研究院模式省校研究院模式是指高校和省(市)级政府合作成立研究院,以大学的技术、人才为依托,以长期合作、互惠互利、优势结合、共同发展为宗旨,充分发挥和利用省校双方优势,强化政府的指导功能,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2··第24期而成立的实体机构。
近年来省校组建实体性科技开发机构有明显的增长,并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如清华大学分别和北京市、深圳市、河北省和浙江省成立了“北京清华工业开发研究院”、“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河北清华发展研究院”、“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等。
省校研究院模式的特点是:①有效整合双方资源。
依托高校的研究力量和科技成果,由地方政府提供启动经费、办公场地和优惠政策,实现了合作共赢,是以科技推动区域经济发展较为理想的方式。
②高校与地方政府建立了长期而紧密的联系。
由于有机构、场地、资金、人员的保障,有些研究院还有地方的正式编制人员,因此,双方的联系与合作比较稳定。
③具有显著的区域特征。
在地方政府的支持和帮助下,重点项目的支持较易落实,矛盾纠纷少。
实践证明,地方政府对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积极支持,结合高校优势,往往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从参与主体分析,由于省校研究院模式是省(市)政府与高校合作建立的,因此,整个地区的企业都是研究院服务与合作的对象,研究院通常还设有投资和技术中介机构。
省校研究院的建立是省校合作的重大突破和发展,实现了政府和高校的机制创新。
研究院的建立使省校合作的形式从最初的签署全面合作协议,逐步发展为兼有技术转移、委托开发及其它战略合作的多形式、多层次合作,从松散的联系发展为稳定、紧密的合作,从短期的表面合作发展为长期的实质性合作。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是深圳市政府和清华大学于1996年12月共建的、以企业化方式运作的事业单位,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研究院定位于“科技创新孵化器”,秉承“创新、高效、务实、包容”八字院训,以“四不像”理论为指导,积极孵化科技企业,打造提升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平台;推动产学研结合,建立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集成创新基地;通过促进国外先进技术转移,开拓实现本土化再创新的重要渠道;大力凝聚创新人才,营造创新环境,为区域创新体系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