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获奖短篇小说选读 肉素材
高中获奖短篇小说选读 白蝴蝶素材

白蝴蝶他常常会在夜晚看见一个皮肤洁白的女孩,她坐在秋千上荡啊荡,笑容渐渐变得迷茫,就像一只即将消失的白蝴蝶,周身在黑色的天幕下泛着白茫。
望着她,他的眼睛有刺痛感,竟无法直视。
白,我真的很喜欢这里。
她笑着说。
她不是一个漂亮的女孩,但笑容总是让人顿生暖意。
而他在这样温暖的时光中游走竟毫不珍惜,起码毫无意识。
秋末冬初的阳光依旧和煦,匆匆行走在校园里的他感到背后的一双目光一直在注视着自己,他顿住步子,缓慢回头,身后一棵常青树下立着一个皮肤异常白皙的女生,四目突然相对,她却羞涩地把眼神收回,低下头去不好意思地笑着。
他一眼便认出了她,是与自己家关系很好的阿姨的女儿,虽然他与她不常来往,但她是他见过的皮肤最白的女生,所以记忆很深刻。
絮,你也来这里上学啊。
他走过去说。
嗯。
她点点头,依旧腼腆地笑笑,很不自然。
她不漂亮,却很爱笑。
阳光透过绿色树叶的缝隙破碎地打在二人的身上,絮暴露在阳光下的肌肤竟白的奇异般的透明,但由于腼腆,她白净的脸上微微发粉,他徒生怜意,想摸一摸她白嫩的脸。
那一年,他高二,她高一。
不知为何,他常常会在放学后和她在校门口相遇,刚刚好,扭过头便会恰好望见一袭白衣的她,她总是背一个粉色的书包。
Hi,絮。
总是他先打招呼,因为腼腆,她不说话,只是笑笑。
他们两个便会同行一小段路,不长,但他们依旧天南海北地聊着。
她不是太爱说话,所以一路上经常是他滔滔不绝,他很健谈,也很幽默,常常让絮笑出声来,直笑到小脸红扑扑的。
他觉得他们之间是有缘分的。
那时的天总是湛蓝湛蓝的。
他一直把絮当成朋友,或者小妹妹,从未想过其他的什么,因为依,那是他最最深爱的人,他的同班同学。
依长得很漂亮,且瘦弱,让他不由自主地想去保护,一辈子,只守护她。
依与絮不同,絮是一个让人感觉孤独的人,絮总是默默的,需要别人去哄她开心,而依的爽朗,会感染身边每一个人,让所有人都发自身心的开怀与欢笑,和依一起,他总是对未来充满幻想与希望,那是絮不能带给他的。
而白,同样是优秀的男生,是班上的班长,学习优异,且爱好广泛,喜爱游泳和散打,白很幽默,也很爱笑,一双总是十分潮湿的明亮眼睛笑起来弯弯的,很可爱,这样的男生身边自是少不了追求者,但是他的心里,只有依。
高中优秀短篇小说选读 嘿!朱迪素材

嘿!朱迪在教室里的时候我老是在她后面唱《Hey!Jude》,因为她的名字就叫朱迪。
这个歌想必大家都知道,真唱起来,“Hey~Jude~”最后那个“D”的音基本会被吞掉,剩下来就像是在唱“Hi~猪~”……所以朱迪总是会回过头来说:“别唱了,难听死了。
”她那会儿还小,恐怕还没听过The Beatles的歌,她大概以为是我自己编的逗她玩儿的小调儿,所以我那满怀深情的演唱基本算是打了水漂。
如今十年已经过去了,这十年正是我从一个少年儿童变成一个年轻人的过程,我几乎完全变了一个人,唯一没变的是我这十年来总是不停地遇上这样的事,我不停地表错意,让我想讨好的人误会我,我很想知道怎么才能改了这毛病。
前些天晚上,在异乡的一个无聊的音乐颁奖典礼上,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想起了朱迪。
按说忽然想起什么几乎已经忘掉的事儿应该有些提示才对,比如像我,想起了初中班里的一个女孩儿,那就应该有个长得跟朱迪有点儿像的姑娘在眼前晃了一下才是,可是没有,那个傻逼颁奖典礼上全是各路假惺惺的明星,还有模特走台,没有像朱迪的人。
舞台前追李宇春的星的中学生们倒是有些像当年的我们,愚蠢、狂热、容易被成人世界的暗示催眠,比如那些貌似时髦的歌迷刊物上说追星就应该追的狂热,为了一场偶像的演唱会门票攒上整整一年的零花钱那才叫牛逼,牛逼到足够你为自己一年来没怎么买零食痛哭一场。
但其实不是这样的,那都是利欲熏心的演出商编出来骗小孩的,演出开演前门口的黄牛票大概是标准票价的1/10,那时候的我们其实应该去买这个票,或者根本不去看,10场演唱会9场都是粗制滥造,骗小孩儿的。
但是当时的我们不知道这些。
成人世界总有许多小花招,你不变成成人就永远不知道,变成了成人以后会觉得小孩儿们很愚蠢,懒得给他们一一讲解,无情的就好像自己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无情的就好像我们每个人都没经历过青春期似的——更何况小孩儿们也不愿意听你说,我其实还真试着跟小孩儿们讲过道理的,是演唱会门票之外的道理,挺吃力不讨好的,没用。
高中获奖短篇小说选读 一尾坏到骨子里的鱼素材

一尾坏到骨子里的鱼我是一尾坏到骨子里的鱼。
在阳光灿烂的午后,我很放肆地在阳光下拨弄我引以自豪的鳞片。
那银片闪闪的光芒灼瞎注视着我的人的眼睛;我吐纳五光十色的气泡,吸引过往的船只。
然后轻划鱼尾,海上顿时风云失色,海面顿时波浪滔天。
我没有恶意。
我只是在跟他们玩游戏。
你不知道,他们哎海底沉睡的容颜是多么安静多么安然。
我想他们是累了。
睡吧,睡吧。
这下没人打扰了。
闲来无事的时候,我用指尖的线把我锋利的鳞片穿在一起。
后来我一个不小心,鳞片划沉睡的人儿的咽喉。
血一缕一缕,青丝般蔓延。
我突然想起近乎绝迹的红珊瑚。
那样鲜红鲜红的色彩,那样触目惊心的残留温度。
于是我甩甩心爱的小尾巴,将一目惊鸿变化成了红珊瑚。
湛蓝哥哥经常从我的红珊瑚中游过。
他总是很好看的对我笑,说,七泠妹妹,你的红珊瑚真漂亮。
每逢听到她的夸奖,我便摇摇我那骄傲的鱼尾巴。
有的时候,我会用法让在我的珊瑚从中自由穿梭的鱼群迷路。
我以一副高傲的模样告诉他们说,我七泠的珊瑚从只属于湛蓝哥哥一个人!而后坏到骨子了的我,便将他们扼杀在不知不觉中。
我是真的没有恶意。
我是真的而在和他们玩游戏。
那么美那么美的红珊瑚,我很是喜欢。
于是啊,我就想要大片大片的红珊瑚。
所以呢,所以我就划划鱼尾,制造几起自然风浪,然后撕扯我身上的鳞片,用我手中的线穿在一起。
在我划破他们喉咙的是时候,我看到他们笑了。
可是我的鱼王父亲却把我关进黑乎乎的洞穴里面。
我推开妄图抓住我的鱼侍卫,冲我的鱼王父亲大声呼喊,父王,七泠做错了什么,你非要将七泠关进黑黑的洞穴不可?我的鱼王父亲被我气得直摆鱼尾,他说,七泠,你这个小妖精,你动不动就摆摆鱼尾害死了多少无辜的生命啊!我努努嘴,回绝我的鱼王父亲道,七泠没有害人!他们被我划破喉咙的时候还对我笑哩!一派胡言!我的鱼王父王吹吹胡子,指这我狠狠地吩咐一旁的鱼侍卫,关起来,把她给我关起来!然后我就乖乖地被鱼侍卫给拖走了。
因为鱼侍卫长对我好言相劝,他说,公主,鱼王正在气头上,等他气消了,自然就把公主放出来了!老实说,我觉得他言之有理。
2020年高中优秀短篇小说选读 青春的一场偶然与心血来潮素材

青春的一场偶然与心血来潮我还是说了谎。
当金乐问我还喜不喜欢安狄声的时候,我斩钉截铁的说不。
正如我说的,我还是说了谎,其实我还是喜欢他的。
至少在遇见沈柯之前。
其实,我喜欢安狄声是心血来潮的事。
我其实是个容易心血来潮的孩子。
很多时候,我会突然想做某件事,就去做了,毫不犹豫。
或者心血来潮的喜欢一座城,一个游戏,一本书更或者一个人。
我想,任何人都有突然心血来潮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不过,大多人数人称那为一见钟情。
于是,有那么一天,在一个很美好的午后,我坐在学校操场的看台上,安狄声从我面前走过,只微微一侧头,漂亮的眉眼。
我就告诉自己,哦,差不多了。
我喜欢的就是他。
只是因为一时的心血来潮,喜欢上了安狄声,一年半至无期。
我所说的无期,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忘记他,去开始喜欢别人。
在这之前,我的心里还维系着对安狄声的喜欢。
其实我应该是个死心眼的孩子,一旦喜欢上某些人和事便久久不能放弃。
而且尤爱暗恋。
我一直都没有告诉安狄声我对他的喜欢。
我觉得我表现的够明白了,说俗点,这就像脱裤子放P一样多余。
认识安狄声的过程,直到现在想起来还很郁闷。
为了准备认识安狄声,我看足了所有搭讪的方法;并拒绝了安狄声干妹妹金乐的帮助。
我想,我自己可以的。
我还特地跑去高考冲刺补习班。
虽然我还是个高二的学生。
激动的我妈直夸我,说,这孩子总算开窍了。
安狄声就坐在我的斜后座,只微微一侧头就能看见他清秀的脸。
整个一个课我听得浑浑噩噩,满脑子都想着课后的搭讪。
最后,直到安狄声收拾好书包准备离开了。
我才要命的一把抓住他的袖子,问,同学,几点了?安狄声先是狐疑地看下我手腕上的手表,才慢慢地说,8点了。
然后,我傻乎乎的举起手腕说,咦?你看!神奇!我的表也8点哦!我们是不是很有缘?安狄声笑了起来,笑的惊天动地。
我这才反应过来,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再然后,安狄声说,你是麦垛吧?我听我妹说起过你。
他说的妹妹,当然就是金乐。
不过,我还是要谢谢她的。
因为她我才不会被安狄声当成疯子。
高中语文课后必读之经典小小说行善者〔英国〕王尔德素材

行善者〔英国〕王尔德
这是在夜间,他①又是一个人。
他看见远远的有一座圆形城的城墙,便向这城走去.他走近了时,听见城里有欢乐的脚步声,喜悦和许多张琵琶嘈杂的弹奏声。
他敲门,有一个守门人给他开门.他看见一所大理石的房屋,屋前立着漂亮的大理石柱子。
柱上挂满了花环,屋里屋外都燃着杉木火炬。
他走进屋内去.他走过玉髓的厅子,和碧玉的厅子,到了一间宴客的长厅。
他看见一个人躺在一张海紫色的榻上,头上戴着红玫瑰的花冠,嘴唇给葡萄酒染得通红。
他走到他背后,拍拍他的肩头问他道:“你为什么过这样的生活?"年轻人掉过头来,认出是他,便答道:“我本来害大麻疯的,你把我治好了。
我怎么不该过这样的生活?”他走出这所房屋,又到街上去.过了一会儿,他看见一个女人,脸上涂着脂粉,身上穿着彩衣,脚上饰着珍珠.一个穿着两件衣服的青年慢慢地跟在她后面,像一个猎人似的.这女人的脸庞好像一个偶像漂亮的脸,青年的眼睛里燃着色欲的火.他敏捷地跟着他们,他碰碰那青年的手,对他说:“你为什么望着这个女人,而且带着这种神情望她?”青年掉过头来,认出是他,便说:“我本是一个瞎子,你使我能看见。
我不望她,还要望什么呢?”他跑上前去,挨了一下那女人的彩衣,对她说:“难道除了罪孽的路以外就没有别的路可走吗?”女人掉过头来,认出是他,便笑了,她说:“可是你已经饶恕了我的罪,这条路是快乐的路啊."
他便走出城去。
他走到城外,看见一个年轻人正坐在路旁哭着。
他走到他眼前,摸一下他长长的鬈发,问他:“你为什么哭呢?”年轻人抬起头来,认出了他,便回答道:“我本来已经死了,你使
我活转来。
我除了哭以外还有什么可做的呢?”注:①指耶稣。
基督.。
高中获奖短篇小说选读 年华伴你青春茁壮素材

年华伴你青春茁壮【一】我在寝室里摆了一桌子快餐豪请狐朋室友过生日,在她们危言耸听说我又老去一岁的时候,很是装嫩的收起下巴眨巴眼睛回应说:才米有酱紫好不,人家才过第四个十四岁生日而已。
一桌子人齐刷刷倒地,做气绝身亡状。
我们在柜子里藏了两打啤酒,大家手把手贴在一起宣誓如果事情败露死不承认以后开始豪饮。
因为之前就说好要过生日酒会的。
自然,生日事小,重点是要喝酒!瓶起子刷刷操作,我做好了战斗准备,满了大肚杯刚喊出一句“切儿丝”,就听电话很没眼力劲的响了起来。
我很气愤,连酒杯都没放下,直接冲到窗边接起电话,粗声粗气的喂了一声,那边心平气和地对我说:“你好,我找周心远。
”甚至都没动脑想想是谁,就直接回了一句:“老娘就是,你谁?”彼端继续保持仪态,轻声细语,回我说:“我是何江南。
”是一个温温润润的男孩声音,散发着青春气息,很容易让人联想起“希望的田野上”的画面。
可我却着实恍惚,不知道自己打哪冒出来这么个亲戚。
仔细想了一圈,确定自己对这个名字稍微熟悉但缺乏印象以后,那边又提到了一个人,他说:“周心远同学,你记性不会那么差吧!我是何齐沙的弟弟啊!”我心里咯噔一下,记忆一下就清晰了。
何齐沙,那个斯斯文文永远大方得体的丹凤眼女孩,在中学时光里一起厮混。
她确实有个小我们两岁的弟弟,叫何江南。
我承认我有点失态,手里的被子倾斜,很不浪费的流到睡衣上。
可是我又很镇定,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平静,我对着话筒说:“哦,原来是你小子啊!”其实心里是很疑惑的,他给我打电话做什么?那边的何江南很自来熟,自己解释说上个月的选拔考突出,已经转到省重点高中加入高考复习。
也就是说,他现在跟我在一个城市。
还是疑惑,我记得高中那会去过齐沙他们家,顶多就跟她弟弟打过几次电动,背着她爸妈搓过几回麻。
可是高考结束以后齐沙出国,我念大学,基本断绝了联系。
我都快忘了她这个人的时候,她弟弟却找上门,不知道这是个什么情况。
可是,我还是很客气,对着电话的语气变的很热情,我说:“是这样啊,那太好了!我改天请你吃饭吧!”谁都听出来是在敷衍了事。
高三语文短篇小说选读

高三语文短篇小说选读1.故事一:《父与子》如果说人生是一篇诗,那么父亲就是其中最动人的篇章。
在一个普通家庭中,父亲是智慧的象征,是家庭的顶梁柱。
他承担着养家糊口的责任,默默付出,默默支持。
故事中的父亲,李振林,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
他勤劳朴实,为了给儿子创造更好的成长环境,他没有让自己的儿子下地劳作,而是承担了全部农活。
每天清晨,他将儿子叫醒。
儿子虽然困倦不已,但是他深知这是父亲对他的关爱,于是他起床,开始当天的学习。
父亲默默无闻地工作,而儿子则渴望着脱离农村,走出大山,去追寻心中的梦想。
他努力学习,凭借自己的才华成功考入了大学。
儿子的成绩,是父亲默默付出的一份心血和期盼。
他为儿子取得的成就而自豪,而谦卑。
2.故事二:《乞丐与孩子》乞丐是社会最底层的人群之一,他们遭受着种种不公平的待遇,生活在孤独中。
他们的生活本是无望的黑暗,但这并不能阻挡他们对爱的渴望。
小男孩鲁迅是一个因为家境贫寒而卖唱为生的孩子。
每天清晨,他背上小提琴,走进拥挤的人群,如一只小鸟欢快的歌唱。
有一天,鲁迅遇见了一个残疾的乞丐老人。
老人瘦弱的身体,面容苍白。
与其他人不同的是,鲁迅并没有选择绕道而行,而是主动走向老人。
他拿出自己的愿望本,说:“爷爷,你有没有什么愿望,我可以替你实现。
”老人听后,泪水不禁流淌下来。
他告诉鲁迅,他的愿望是去看一次大海。
鲁迅用自己辛苦挣来的钱,带着老人去了一趟海边。
看着老人满脸的笑容,鲁迅感到幸福。
他渐渐明白,无论贫穷与否,爱和善良是每个人都能给予别人的。
3.故事三:《逆境中的成长》在逆境中,人们常常会感到无助和迷茫。
然而,逆境也是一个让人成长的机会。
这个故事开始于一个普通的学校,主人公是一个叫小翔的孩子。
小翔是一个家境贫寒的孤儿,他住在学校的寄宿舍,没有人可以依靠。
然而,他并没有因此而沮丧,相反,他努力学习,每天都在不断追求自己的成长。
在学校中,小翔遇到了一个叫张帆的老师。
张帆对小翔的成绩很满意,并鼓励他要继续努力。
高中获奖短篇小说选读 小情劫素材

小情劫Part1 同学你很眼熟我从复印部老板手里接过热烘烘的一摞纸,赶紧丢在一旁的红漆木桌上,把边角捋齐啪一声按下黑色的订书器,然后再丢到一旁已经小有高度的一垛残留余温的纸上。
复印部狭窄的临时房里充斥着刺鼻的味道,空调像挂饰一样张张合合却不吐冷气。
我抹着鬓角的汗珠接过一旁吆喝的老板手里最后一份影印资料,憋着气装订好,咕哝了一声把钱丢在复印机边用鞋盒子充当的钱匣子里,然后没命地逃出复印部,在门口吞噬着烈日下夹杂湿热蒸气和杂质的空气。
身后的铝合金玻璃门内不时传来老板和其他顾客的简短对话,断断续续的像是少印了谁的几份习题。
我腾出一只手遮挡斜射下来的阳光,没好气地哼一声,藐视这种在学期初装模作样又信誓旦旦地争当模范生做习题,学期末无孔不入地到处搜刮作弊缩印的新时代的大学生楷模。
转而看看自己怀中的雅思习题,憋着声音哼出一个更怪异的音,心里恶狠狠地骂得十分大声。
“赵谦你个混蛋!”夏桐从马路对面拐角的双推门书店门口向我招手的时候,我墨绿色的五分裤里灌满了地面蒸腾而上的热气,像温泉湿气一样的温度弄得人燥热不安。
我把嘴角扯动出一个好看的弧度迎着小跑过来的好姐妹。
夏桐抱怨着书店的大叔又忘记帮她预定那本心仪已久的社会心理学的资料书,我拿出面巾纸抹掉她鼻尖的汗珠,安慰她我已经动用外校的人脉帮她地毯式搜罗了,下个星期的自选课上她的演讲一定是最精彩的。
她呵呵笑着抢过我手里的影印习题挽着我的胳膊走向我们合租的公寓。
刚走出两米远夏桐突然定住,紧握着那些雅思习题像马丁路德金居高临下讲演时的模样,高喝我居然去同情赵谦那个小人。
她抓着我的手再次把赵谦的案底一件件晾出来,让我再一次清醒认识到这个人的邪恶本质。
我伸出另一只手,掌心贴在她的手背上,笑笑告诉她,我没忘了是谁把我丢在主教楼楼顶淋雨,自己在约会中途跑去给同班的系花送伞。
我没忘了是谁带我去他最爱的快餐店吃汉堡,所谓顺便地在那里和网络上认识的美女版主见面。
我更没忘了是谁一再说我是个善解人意的女生,他虽然爱招蜂引蝶却心里只有我,然后在我最死心塌地相信他时以出国留学为借口甩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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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的。
可是常十九已经看不见这些了,他死掉的时候,只看见了一个混合面的馒头。
常十九已经饿得有些脱相,他在没死的时候坐在一棵树的脚下,他靠在那里,连睁开眼睛的力气也没有,他就那么虚弱地坐着,他不用看也知道这个世界是什么样子的,天一定是灰蒙蒙的,而树一定是光秃秃的。
常十九的嘴唇上裂着破烂的血口,他都懒得用舌头去舔一舔,因为他饿得头晕眼花,没有力气。
常十九饿得头晕眼花,所以他走起路来自然就要打摆子,但他还是要走,不走他就会饿死。
能吃到一口野菜就好了。
常十九想,哪怕是一把树叶也好。
常十九用尽力气爬起来,他听见寂静的山谷里有成群的苍蝇在耳边嗡嗡地叫,他突然会想起这样一幅景象,把嘴巴大大张开,成群结队的苍蝇嗡嗡飞进,他痛快地咀嚼着苍蝇吃。
常十九知道那些苍蝇为何在那里徘徊,因为那儿有一具又一具的死尸,那些人都饿死了,老人说,这是百年不遇的饥年,而这样的饥年,已经接连有好几个了。
时候干些抢劫的勾当呢!人都要死了,还管什么良心道义呢!但我的剑都卖掉了,力气也都消耗干净了,我都杀不死一个孩子,我就要死掉了,或许我应该吃掉一个孩子,我真能吃得下去吗?时候,他看见有一个很小的破庙坐在山脚,那个庙的里面有一个混合面的馒头,庙前有一条小土沟横在路边。
那是一个馒头。
常十九想,他变得异常兴奋,他觉得自己是在做梦,他颤抖着身体朝土沟对面的小破庙走去。
他的手臂艰难地抬起,他的手就像是鹰爪一样朝那个馒头抓去,他就要抓到那个馒头了,不过就在这个时候,他突然死掉了。
常十九的后脑勺冲着两个魁梧的汉子。
那两个汉子就站在常十九的身后,他们是突然从隐秘处走出来的,他们静静地看着常十九的动作,他们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动作,那动作缓慢如太阳的坠落。
有一个汉子的手里攥着一根铁棍,他举起那根棍子在常十九的后脑勺上狠狠地敲了一下,然后他们看见常十九直挺挺地摔进了沟里。
去吧!铺子里没货了。
灰蒙蒙的天,还有光秃秃的树。
汉子抓住常十九的两个脚脖子,用力往土沟的外面拖,他忍不住打了一个喷嚏,这时另一个汉子已经推来了一辆木板车。
他们一起将常十九抬上了木板车,然后一个拉,另一个推,他们一路上沉默不语,而常十九的眼睛还空洞地望着天。
光膀子的汉子无聊地坐在案子的后面,他的身后是一个肮脏的破布帘,他的眼前是几个无精打采的顾客。
那几个顾客都是妇女,她们应该是本地人,她们走山路摸到这里,就是想偷着买些肉吃。
她们结伴而来,要尽量证明自己是本地人,若不然被卖的也许是自己的肉,不过她们并不过于担心发生这种事情,她们知道她们的肉是没人喜欢买的,她们知道她们丈夫的肉倒是还可以,所以她们的丈夫就很少出门。
她们的孩子更是每天都躲在家里,她们的孩子是外人向往的美味,所以她们的孩子平日里都不敢说话,何况他们已经饿得头重脚轻,也没有多余的力气说话。
这些孩子就像是幽灵一样偷偷地活着,他们饿得头很大,脖子很细,看又像是一个怪物。
城还很繁华,街上的人也很多,有很多外地人牵着他们的马走来走去。
常十九独自坐在酒店的楼上喝酒,他歪着脖子看窗外的行人,他能够清清楚楚地听见他们的说话声,但他听不太懂,那多是些异地的方言,不过常十九并不在意,他很高兴,他觉得这样自在地闯荡江湖实在是美妙。
他抚摩横在桌子上的剑,剑总是凉的,这让他想到了他的师傅,他的师傅像这把剑一样的凉。
常十九学了五年的剑,他的父亲是一个地方官,他的父亲动用关系让他拜师在杨大庆的门下,他的父亲付给杨大庆很多很多的银子,那时他的父亲有钱有势。
常十九跟杨大庆学剑学到第五年,杨大庆突然就死掉了,常十九没想到如此强悍的一个人会说死就死,他感到人生实在是无常。
杨大庆在常十九的心里永远都是一把剑,冷漠而强悍。
常十九非常的畏惧杨大庆,他觉得杨大庆比金属还要坚硬,但他目睹了杨大庆的死亡,杨大庆是捂着肚子疼死的,在死之前,杨大庆喊叫着说他的肠子已经拧断了。
些值得他与他自己津津乐道的事情。
比如那一年的春天,在无名山的脚趾处,有两个土匪正在打劫一对母女。
常十九牵着他的马,拿着他的剑,从无名山下经过,因为杨大庆暴毙,所以他准备回家探望他五年未见的父母。
常十九看见两个土匪拦住了一对母女,在无名山下一条夹在野林子中间的羊肠道上,当时那两个土匪推倒了母亲,他们准备把女儿拽进林子里,后来其中的一个土匪又拉起了母亲,他觉得母亲的年纪其实并不大。
当时那个母亲拼命地喊叫着,她乞求两个土匪放过她们母女二人,她还说,她们孤苦伶仃的十分可怜,她注意到旁边有几个路人在围观,便把手无力地挥向他们,说,救救我们。
这时的常十九已经距离他们非常近了,他看见那个女儿只是哭,她并不叫喊,她只是哭,她的身体软绵绵地往地上坠,他觉得她像一摊泥。
看着你们呢,你们胆子竟然这样的大。
士你救救我们吧!推开了母亲和女儿,他们举起刀,有点儿不怎么情愿地对常十九的头砍过来。
其实他们总是杀人,他们觉得杀人没什么意思,杀人的时候还会跑掉母亲和女儿。
他们也不怎么喜欢钱,能够吃好能够喝好就行,再就是女人了,钱有什么用呢!盖大房子?那就不像话了,打劫的怎么能盖大房子过生活呢!那两个土匪决定要解决掉常十九。
他们以为他们的刀会像砍西瓜一样砍掉常十九的脑袋,他们觉得砍西瓜没有必要煞有介事。
常十九还是第一次与人动真格的,他觉得这是一个机会,他一定要杀掉这两个人来祭奠一下自己的五年学艺生活,他也要满足一下自己的好奇心。
常十九看见那两个人的刀朝自己的头砍了过来,他很容易就躲闪开了,并且他的剑很快,几乎在那两个人还没有缓过神来的时候,他的剑就已经砍开了他们的喉咙。
杀人很容易。
这是常十九的第一感觉。
他甚至并不相信他们就这样死掉了,他还凑过去俯身看了看他们的脸,他看见那两张脸都扭曲了,这让他想起了杨大庆那张痛楚的脸,他相信他们是真的死了。
气太热了,前面有一个林子,他们向往起那片阴凉,他们是穷汉子,他们没什么可担心的。
常十九撕下一块布,仔细地站在马前擦他的剑,这时他抬起了脸,看见那个母亲和女儿正在直直地望着他。
我可以送你们一程。
活不下去了。
拉着女儿的手转身离开,她嘟囔说,谢谢你,谢谢你啦。
孩子嘛!常十九想。
常十九飞身上马。
这是常十九第一次救人,也是他第一次杀人,这件事令他印象深刻,总是会情不自禁地回想起来,并且他总是因为这件事而自鸣得意。
不过总也有一件事是难以避免的,那就是常家的悲剧。
常十九总会想起那一年的春天,因为他在那个春天里第一次杀人,第一次救人,但接着他就会自然而然地想起一场悲剧,这场悲剧发生在同一个春天,就在他归途的终点。
完全出乎他的意料,让他不敢相信。
门首的两个石狮子是黑色的,围墙也是,他牵着马走进院子,他看见院子里也是黑色的,房子都被烧成了坍塌的段段黑炭。
他惊讶得张大了嘴巴,还以为是进错了院子,不过他知道自己并没有进错门,他还是很容易就认出了它,他在这里生活过那么多年,即使它现在几乎烧成了灰烬,但他还是毫不怀疑地认定这就是他的家。
常十九茫然地站在院子里,除了灰烬和瓦砾什么也没有,曾经的富贵景象已经不复存在,春草已经从瓦砾缝中挤出身来,渐渐用它们的嘴巴将这个院子吞进荒芜。
常十九转身朝院子外面走,他扭过头望向马的眼睛,在马的眼睛里他只是看到了他自己,所以他怀疑这是一场梦,他希望这场梦会立即结束。
他站在大门口的石狮子旁,这时他才发现,不只是他的家,附近其他的房子也都是一片衰败,他也终于注意到了,他所面临的世界是多么的沉寂,像是一片荒凉的坟地。
涂,他奇怪自己会哭不出来,他完全沉浸在思索之中,他只是想理出个头绪来。
常十九看见日头偏西了,他骑在了马背上,他信马由缰地朝西边走,他知道太阳坠落的方向会有一座小城。
太阳落得很快,摸着了西山的脸后马上就要躺倒了,倾斜的金光横着照过来,笼罩住常十九与他的马。
这时从岔道口拐出一个推独轮车的汉子,车上装着两个圆鼓鼓的麻袋,汉子推着那个独轮车咯吱咯吱地从常十九身边经过。
去了,现在常家庄是空的。
,你会不知道?我看只有朝廷的人才不知道。
与往常一样,他先是回想起自己第一次救人,然后就会回想起常家庄的破败景象,想到这里他便停住了,他懒得再去回忆。
其实江湖就是这个样子。
常十九想,跟杨大庆学剑时他所憧憬的江湖是浪漫的,但真正的江湖并不浪漫,是残酷的,混在江湖上要吃饭,要花钱,常十九的钱都快花光了。
我需要弄点儿钱。
常十九想,我不屑于偷,但我可以抢,我真的要当个强盗吗?我的家是被土匪给抢光的,我今天竟然也要当土匪了?那我还救什么人呢!常十九无法安慰自己,他想了很久,后来他决定要抢土匪。
土匪可不难。
勉强维持呢。
些路人未必就是单纯的死于饥饿,他们更多的是死于疾病。
那些死人都歪躺在路旁的土沟里,他们的嘴巴都半张着,像个耗子洞,不过常十九觉得他们的样子更像死鱼,于是常十九的眼睛就渐渐地模糊了,他觉得他是漂在一只小木船上,水载着船,水上飘着死鱼,而且水是臭的。
常十九的马走进了一片杨树林,他看见在一棵小杨树的下面,一个老妇人挽着一个篮子站在树下面向树顶张望,顺着她的目光,常十九能看见一个孩子坐在树杈上掰树枝。
常十九坐在马上朝树顶上看,看了一会儿他说:常十九说,你不知道吗?你,我知道你,你救过我。
呢?便拉起男孩的手在自己的手心里看了看,然后又将那只手扔到一边说,啊!她死了,这个是我哥的孩子,叫铁蛋儿,我找到我哥一家啦!这多亏了你当年的出手相救呢。
己时的样子。
常十九奇怪自己竟然会如此清晰地记得她的样子,他觉得当年的那个小女孩的眼睛特别明亮,他几乎每次在看见水的时候都会想起那双眼睛,他觉得自己从没见过那么清澈的一双眼睛。
常十九说,她死了?她是怎么死的?便伸手拉了一下孩子的胳膊,她说,铁蛋儿,别乱抠,手脚不闲着呢!你这是要去哪呀?哦,这是我大哥家的小儿子。
费力气说她干什么呢!不过她读懂了常十九的脸,所以她说,哦,她被这附近的土匪给抓上了山,两天之后被扔在了山下的土沟里,是我大哥用木板车给推回家埋掉的,发现她的时候她就已经死掉了,咳!我不愿意想她,她死的样子太让让人心里难受了,她被他们糟蹋了两天,她被他们糟蹋得不像样子,都没有人样了,唉,死就死了吧!赶上这么个年头,死人到处都是,谁家不死人呢!也多亏不是这一年,不然她的尸体我们都找不见,肯定会被他们吃掉的,那时他们还有猪肉吃呢!样子很惨。
常十九坐在马背上,他沉默了。
在的路人都是乞丐,他们抢不到钱,他们不需要钱,他们只需要粮食和女人,他们有钱也没处使,他们只是吃喝和抢女人,坏年头的时候土匪到处抢钱,更坏的时候他们就不抢钱了。
西来维持生命,所以他总是感觉到浑身上下没有一点儿力气,即使这样,到最后他还是不得不卖掉了他的伙伴,那瘦得简直就像是一条狗一样的马。
常十九用卖马的钱来维持他的生命,他希望能够熬过这一个年头,他希望下一个年头会是一个丰收之年,不过他也并没有抱以太大的希望。
常十九也开始什么都吃了,只要是能吃的东西他都吃,后来他卖掉了自己的剑。
起先,那个买剑的老头说,都什么年头了,你竟然还要我买你的剑,我买你的剑干什么!常十九说,我这是一把宝剑,我已经杀不动人了,我也不想杀人,你要不买的话我就送给你吧!我带着它也没有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