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标准)清单计价规范(word)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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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word版

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word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ode of valuation with bill quantity of construction worksGB 50500-200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08年12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3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00—2008,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1.0.3、3.1.2、3.2.1、3.2.2、3.2.3、3.2.4、3.2.5、3.2.6、3.2.7、4.1.2、4.1.3、4.1.5、4.1.8、4.3.2、4.8.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 B50500—200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八年七月九日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按照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总体目标,本着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制定的。

本规范总结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实施以来的经验,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中普遍反映的,在工程实施阶段中有关工程价款调整、支付、结算等方面缺乏依据的问题,主要修编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格式,特别增加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并增加了条文说明。

2013清单计价规范(word)GB50500

2013清单计价规范(word)GB50500

2013年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1总则1.0.1为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其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其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其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其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 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清单计价规范打印版

清单计价规范打印版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清单计价规范

清单计价规范

附件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计价表式一、计价表格的组成我省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格包括封面、总说明、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等共32张,具体如下:1 封面1.1 工程量清单:封-11.2 招标控制价:封-21.3 投标总价:封-31.4 竣工结算总价:封-42 总说明3 汇总表3.1 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汇总表表-013.2 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表-023.3 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33.4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43.4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汇总表:表-053.5 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表-06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4.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表-074.1.1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表-07-14.1.2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表-07-25 措施项目清单表5.1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表-085.2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表-095.2.1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表-09-15.2.2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表-09-26 其他项目清单表6.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106.1.1 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0-16.1.2 材料暂估单价表:表-10-26.1.3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10-36.1.4 计日工表:表-10-46.1.5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0-56.2 索赔与现场签证计价汇总表:表-116.2.1 费用索赔申请(核准)表:表-11—16.2.2 现场签证表:表-11—27 人工、材料、机械价格表7.1 主要工日价格表:表-127.2 主要材料价格表:表-137.3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表-148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分析表:表-159 工程款支付申请(核准)表:表-16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人:(单位盖章)工程造价咨询人:(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复核人:(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封—1工程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小写):(大写):招标人:(单位盖章)工程造价咨询人:(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复核人:(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封—2投标总价招标人: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封—3工程竣工结算总价中标价(小写):结算价(小写):(大写):(大写):发包人:(单位盖章)承包人:(单位盖章)工程造价咨询人:(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核对人:(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封—4总说明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元)规费(元)合计表—01单位工程名称:单位:元序号汇总内容(专业工程)清单计价汇总(专业工程)清单计价汇总报价小计1 分部分项工程2 措施项目2.1 措施项目(一)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2.2 措施项目(二)3 其他项目4 规费4.1 规费14.2 规费24.3 规费35 税金招标控制价合计=1+2+3+4+5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元)规费(元)合计表—03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名称:单位:元序号汇总内容(专业工程)清单报价汇总(专业工程)清单报价汇总报价小计1 分部分项工程2 措施项目2.1 措施项目(一)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2.2 措施项目(二)3 其他项目4 规费4.1 规费14.2 规费24.3 规费35 税金投标报价合计=1+2+3+4+5表—04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元)规费(元)合计表—05单位工程名称:单位:元序号汇总内容(专业工程)清单结算价汇总(专业工程)清单结算价汇总金额小计1 分部分项工程2 措施项目2.1 措施项目(一)其中安全文明费用2.2 措施项目(二)3 其他项目3.1 专业工程结算价3.2 计日工3.3 总承包服务费3.4 索赔与现场签证4 规费4.1 规费14.2 规费24.3 规费35 税金竣工结算总价合计=1+2+3+4+5表—0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单位及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其中(元)备注人工费机械费本页小计合计表—07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单位及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小计1 (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2 (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合计:表—07—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单位及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金额(元)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合价人工1人工费小计材料2材料费小计机械3机械费小计4 直接工程费(1+2+3)5 管理费6 利润7 风险费用8 综合单价(4+5+6+7)表—07—2单位及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1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2 夜间施工增加费3 缩短工期增加费4 二次搬运费5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6 检验试验费合计表—08单位及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其中(元)备注人工费机械费本页小计合计表—09单位及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小计1 (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2 (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合计:表—09—1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单位及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金额(元)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合价人工1人工费小计材料2材料费小计机械3机械费小计4 直接工程费(1+2+3)5 管理费6 利润7 风险费用8 综合单价(4+5+6+7)表—09—2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单位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金额(元)备注1 暂列金额明细详见表—10—12 暂估价2.1 材料暂估价—明细详见表—10—22.2 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详见表—10—33 计日工明细详见表—10—44 总承包服务费明细详见表—10—5合计—表—10暂列金额明细表单位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元)备注合计—表—10—1材料暂估单价表单位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元)备注表—10—2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单位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元)备注合计—表—10—3计日工表单位工程名称:第页共页编号项目名称单位暂定数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一人工1234人工小计二材料123456材料小计三施工机械1234施工机械小计总计表—10—4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单位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价值(元)服务内容费率(%)金额(元)1 发包人分包专业工程2 发包人供应材料合计表—10—5索赔与现场签证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签证及索赔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索赔及签证依据本页小计合计—注:签证及索赔依据是指经双方认可的签证单和索赔依据的编号。

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辅导教材word版

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辅导教材word版

总则【概述】规范的第一章“总则”,通常从整体上叙述有关本项规范编制与实施的几个基本问题。

主要内容为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以及执行本规范与执行其他标准之间的关系等基本事项。

本规范总则共8条,此“03规范”增加2条,其中强制性条文1条。

主要内容为制定本规范的目的、依据,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附录适用的工程范围。

【条文】1.0.1为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要点说明】本条阐述了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和法律依据。

制定本规范的目的是“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与“03规范”相比,在第一段中删去了“工程量清单”,其目的正如条文说明第1.0.4条定义的“对于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工程建设项目,除工程量清单等专门性规定外,本规范的其他条文仍应执行”。

例如合价款约定、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工程造价争议处理等条款。

制定本规范的法律依据除“03规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外,增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因为“08规范”新增的很多条文都与这两个法律有关。

需要说明的是,此次修订只保留了法律依据,除此之外的规章,均不再引用,因此,虽然“08规范”的一些条文依据了建设部令第107号《建筑工程施工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但在本条的编制依据中没有一一将其列出。

【条文】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要点说明】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本条所指的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矿山工程。

本条所指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编制、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计量与工程价款的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的调整和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活动。

清单计价计量规范

清单计价计量规范

2015 年四时度安装人员培训资料2015-11-17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计量规范(GB50500-2013 、GB50856-2013)一2013 清单的主要内容及变化(一)计价规范“13 规范”共设置 16 章、 54 节、 329 条,比“ 08 规范”分别增添 11章、 37 节、192 条,表格增添 8 种(见下表),并进一步明确了物价变化合同价款调整的两种方法。

详细变化大概以下:“13 规范 " 与“ 08 规范”章、节、条则增减表“ 13 规范”“ 08 规范”条则章节条则章节条则增减1.总则7 1 总则8-12.术语52 2 术语23+293.一般规定419一般规定19+104.工程量清单编制619 3 工程量清单编制621-25.招标控制价321招标控制价19+126.招标报价213招标价18+57.合同价款商定25工程合同价款的商定14+18.工程计量315;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2+13中、9.合同价款调整1558索赔与现场签证216+42工程价款调整10.合同价款期中支付324工程计世与价款支付16+1811.完工结算与支付635完工结算114+2112.合同排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4+413.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519工程计价争议办理13+1614.工程造价判定3191+1815.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213+1316.工程计价表格6计价表格使用规定15+1合计5432917137+192附录 A物价变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附录 B~附录 L计价表格 22计价表格构成计价表格+814-8节 1、条则81.总则1)将原规定合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改正为合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行阶段的计价活动,进一步明确了合用范围。

2)原条对附录 A~附录 F 的规定上升为国家计量规范。

2.术语1)对“工程量清单”改正完美了定义,并新增“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合用范围。

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ocx

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ocx

1总则1.0.1为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 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4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5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1.0.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本规范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附录 E、附录 F 应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1附录A为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

2附录 B 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3附录 C 为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4附录 D 为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工程。

5附录 E 为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6附录 F 为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矿山工程。

1.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2.0.2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数字标识。

2.0.3项目特征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4综合单价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UD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 GB50500--200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02—17 发布2003-07-01 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0 3 年7 月 1 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03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119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500—2003,自2003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3.2.2、3。

2.3、3。

2。

4(1)、3.2.5、3.2。

6(1) 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OO三年二月十七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制定的。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改革和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为的一项措施。

本规范是按照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要求,本着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制定.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总结了我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试点工作的经验,结合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现状并借鉴了国外有关国家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做法.本规范批准发布前广泛征求了有关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和工程造价、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意见,对其中主要问题进行了多次讨论、修改。

本规范共分五章,包括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等。

本规范由国家建设部负责管理,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供以后修订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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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1总则1.0.1为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其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其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其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其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 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7 项目特征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8 综合单价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0.9 风险费用隐含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用于化解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内容和范围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费用。

2.0.10 工程成本承包人为实施合同工程并达到质量标准,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必须消耗或使用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及其管理等方面发生的费用和按规定缴纳的规费和税金。

2.0.11 单价合同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12 总价合同发承包双方约定以施工图及其预算和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13 成本加酬金合同发承包双方约定以施工工程成本再加合同约定酬金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14 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调查和测算发布的建设工程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的价格信息,以及各类工程的造价指数、指标。

2.0.15 工程造价指数反映一定时期的工程造价相对于某一固定时期的工程造价变化程度的比值或比率。

包括按单位或单项工程划分的造价指数,按工程造价构成要素划分的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指数。

2.0.16 工程变更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由发包人提出或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批准的合同工程任何一项工作的增、减、取消或施工工艺、顺序、时间的改变;设计图纸的修改;施工条件的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错、漏从而引起合同条件的改变或工程量的增减变化。

2.0.17 工程量偏差承包人按照合同工程的图纸(含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实施,按照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得到的完成合同工程项目应予计量的工程量与相应的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列出的工程量之间出现的量差。

2.0.18 暂列金额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2.0.19 暂估价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2.0.20 计日工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合同范围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

2.0.21 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2.0.22 安全文明施工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为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保护现场内外环境和搭拆临时设施等所采用的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2.0.23 索赔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己方的原因而遭受损失,按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对方承担责任,从而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

2.0.24 现场签证发包人现场代表(或其授权的监理人、工程造价咨询人)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2.0.25 提前竣工(赶工)费承包人应发包人的要求而采取加快工程进度措施,使合同工程工期缩短,由此产生的应由发包人支付的费用。

2.0.26 误期赔偿费承包人未按照合同工程的计划进度施工,导致实际工期超过合同工期(包括经发包人批准的延长工期),承包人应向发包人赔偿损失的费用。

2.0.27 不可抗力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签订时不能预见的,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

2.0.28 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2.0.29 缺陷责任期指承包人对已交付使用的合同工程承担合同约定的缺陷修复责任的期限。

2.0.30 质量保证金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

2.0.31 费用承包人为履行合同所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2.0.32 利润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获得的盈利。

2.0.33 企业定额施工企业根据本企业的施工技术、机械装备和管理水平而编制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等的消耗标准。

2.0.34 规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施工企业必须缴纳的,应计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

2.0.35 税金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2.0.36 发包人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本规范有时又称招标人。

2.0.37 承包人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本规范有时又称投标人。

2.0.38 工程造价咨询人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接受委托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0.39 造价工程师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2.0.40 造价员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2.0.41 单价项目工程量清单中以单价计价的项目,即根据合同工程图纸(含设计变更)和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相应综合单价进行价款计算的项目。

2.0.42 总价项目工程量清单中以总价计价的项目,即此类项目在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中无工程量计算规则,以总价(或计算基础乘费率)计算的项目。

2.0.43 工程计量发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对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的数量进行的计算和确认。

2.0.44 工程结算发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工程在实施中、终止时、已完工后进行的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

包括期中结算、终止结算、竣工结算。

2.0.45 招标控制价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

2.0.46 投标价投标人投标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所报出的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标明的总价。

2.0.47 签约合同价(合同价款)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即包括了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的合同总金额。

2.0.48 预付款在开工前,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用于购买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材料、工程设备,以及组织施工机械和人员进场等的款项。

2.0.49 进度款在合同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付款周期内承包人完成的合同价款给予支付的款项,也是合同价款期中结算支付。

2.0.50 合同价款调整在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出现后,发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价款进行变动的提出、计算和确认。

2.0.51 竣工结算价发承包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确定的,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合同价款调整,是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合同总金额。

2.0.52 工程造价鉴定工程造价咨询人接受人民法院、仲裁机关委托,对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的工程造价争议,运用专门知识进行鉴别、判断和评定,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也称为工程造价司法鉴定。

3一般规定3.1计价方式3.1.1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3.1.2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宜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3.1.3 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范除工程量清单等专门性规定外的其他规定。

3.1.4 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3.1.5 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1.6 规费和税金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2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3.2.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下简称甲供材料)应在招标文件中按照本规范附录K.1 规定填写《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写明甲供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交货方式、交货地点等。

承包人投标时,甲供材料价格应计入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中,签约后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扣回甲供材料款,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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