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何不看好中国的金控集团?
我为何不看好中国的金控集团?

以 10年 期 为 限 ,4家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处 办 企 业 ”,但 问题 是 ,当 下 银 行 、保 险 股 集 团 形 成 系 统 管 理 规 则 前 就 遴 选 出
理 完 银 行 剥 离 出来 的 不 良 资 产 后 即 自 的 专 业 化 经 营 的 基 本 问题 都 未 解 决 好 , 好 金 融 控 股 集 团 管 理 人 员 恐 怕 也 不
银 行 不 良资 产 .分 别 成 立 华 融 、长 城 、 的 管 理 人 员 陆 续 退 出 ,现 在 的 4家 资 集 团对 人 员 的 专 业 素 质 要 求 根 本 是 不
东 方 、信 达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 当 时 明 确 产 管 理 公 司 等 于 成 为 了银 保 监 会 的 “委 同 的 , 在 监 管 机 构 尚 未 就 监 管 金 融 控
年 为 处 置 国 有 银 行 不 良资 产 而 成 立 的 制 度 层 阿 芳 不 能 找 到 系 统 的 符 窠 .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不 由得 产 生 一 些 问题 : 以 肯 定 地 说 ,中 同 的 金 融 股
中 陶 的 资 产 管 理 公 间 应 当 是 一 种 怎 样 难 会 有 令 人 满 意 的 发 展
资 产 管 理 股 份 有 限公 司 原 党 委 副 书 记 、 控 制 能 力 强 的 金 融 机 构 ? 针 ×、f… 资
监事 长李 欣 出 任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总 裁 .. 本 背 景 的 大 型 资 产 管 理 公 d. 当 建
此 前 ,赖 小 民 因 涉 嫌 严 重 违 法 违 纪 接 立 一 种 什 么 样 的 倚 挖 和 _ 『厶邢 机 制 才 能
家 公 司 的 管 理 却 有 点 “莫 名 其 妙 ”,财
我国金融控股集团存在的问题及法律监管

我国金融控股集团存在的问题及法律监管关键字:金融控股集团;分类;存在问题;法律监管一、金融控股集团的定义及分类(一)金融控股集团的定义由于我国对金融控股公司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使其概念模糊不清,所以我国目前在理论界有些學者称其为金融控股集团,如张望认为,金融控股集团是指通过产权等为纽带,在母公司或核心机构控制和影响下,由多家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金融机构和多家非金融机构,形成按照共同利益目标协调运作、主营金融行业、规模庞大的联合体。
陈一来认为,金融控股集团是指母公司通过控股手段参与各个有限责任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而组成的公司形态。
其中有限责任子公司包括商业银行和非银行组织。
有些学者定义为金融控股公司,是指公司持有他公司股份或出资额达到可以主导经营之程度并实际参与他公司之经营者,该公司即为他公司之控股公司。
还有些学者把金融控股集团与金融控股公司不加区分。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金融控股集团是指通过集团控股,在集团统一领导下,金融业在整个企业集团业务中占主导地位,在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行业混业经营并提供多元化服务的企业集团。
其特点主要是金融控股集团以控股经营为主要形式;集团具有相当的经营规模,能够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集团内各个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实体,各个子公司分业经营,母公司通过对各子公司控股的形式来实现集团层面的混业;子公司虽受母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和影响,但具有一部分的经营自主权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金融控股集团的类型根据设立金融控股集团的主体不同可以分为:1.以国有商业银行通过独资或合资而成立的金融控股集团。
这类公司的特点是母公司是主要经营某种金融业务的银行,通过子公司或直接由母公司参与另一种或多种金融业务。
这种类型的金融控股集团的典型代表是中银集团和光大集团;2.以信托投资公司为主体的金融控股集团。
这类公司的特点是母公司主要经营某种金融业务的信托公司,通过子公司或者由母公司参与另一种或多种金融业务。
浅析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现状

经济研究浅析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现状徐 婧,李可心,乔曦雨(山东科技大学 ,山东 济南 250000)摘 要:我国金融控股公司近些年不断发展,从分业经营过渡到混业经营模式。
然而金融控股公司依旧存在着许多问题,对金融市场造成巨大冲击和潜在威胁。
尤其受疫情影响,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面临新的挑战。
通过PEST模型分析金融控股公司目前的行业现状,研究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发展建议。
关键词:金融控股公司;PEST模型;疫情经济0 引言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控股公司的业务也在不断扩大,经营水平有着明显的提升,许多其他金融机构也通过混业经营的形式,想要在金融领域有所发展。
许多企业采取更加创新的方式提高自身竞争优势,尤其是应对2020年发生的疫情。
然而,目前金融控股公司仍面临着较大的风险,许多问题依然需要得到更好的解决和处理。
由于金控公司内部管理结构较为复杂,容易造成关联交易风险,从而使各方相互推诿,增大经营风险。
并且金控公司涉及的层级很多,掌握企业整体的运转情况及面临的风险对于管理层来说是较大的挑战,有一定难度,企业内部的监管制度效率低下,无法做到及时对不良现象做出反应。
1 基于PEST模型的金融控股公司行业分析1.1 政治环境(Politics)如今我国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正在逐步规范,但部分非金融企业投资形成的金控公司存在监管漏洞,风险增加。
经国务院批准,自2020年11月1日起,《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金控办法》)正式施行。
金控公司拥有丰富的金融资源,但同时有着较大的系统性风险,与各子公司间的关联交易存在风险。
《金控办法》为金控公司进入市场进行严格把关,对非金融企业投资形成的金控公司实施监管,市场准入作为防范风险的第一步。
《金控办法》促进各金控公司规范发展,以及金控公司间的有序竞争。
从长远来看,《金控办法》的正式施行有利于规范市场,降低风险。
现如今,我国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仍在不断探索,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行长徐诺金建议,完善金融控股公司宏观审慎管理框架。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问题研究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问题研究【摘要】本文旨在探讨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问题,首先介绍了金融控股公司的概念和发展历程,然后分析了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随后提出了监管建议,强调了监管制度完善的必要性。
总结指出当前监管体系存在不足,并展望未来研究方向。
最后给出了政策建议,以期促进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为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做出贡献。
通过对金融控股公司监管问题的深入研究,将有助于提升我国金融体系的整体效率和稳健性,为经济发展注入动力。
【关键词】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我国、问题、挑战、建议、制度、完善、展望、研究方向、政策建议。
1. 引言1.1 研究背景金融控股公司是指通过控股或持股方式参与一家或多家金融机构的管理和经营活动的公司,其出现标志着金融行业的集中化和整合趋势。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始于上世纪90年代初,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其监管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对金融市场的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随着金融业的不断发展和金融创新的推进,金融控股公司的规模和影响力不断扩大。
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体系并不完善,监管存在一些问题。
研究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问题,探讨监管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对于加强金融风险防范,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促进金融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这一背景下,本文旨在深入分析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问题,探讨存在的挑战和问题,并提出监管建议,为监管体系的完善提供参考。
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成果,为金融监管部门和相关研究机构提供决策参考,促进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持续改进和提升。
1.2 研究目的研究的目的是深入分析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存在的问题和挑战,探讨如何加强监管,提高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健康发展。
通过研究,能够更好地了解金融控股公司的概念和发展历程,揭示监管现状的不足和漏洞,为未来监管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和参考。
对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问题的探讨

对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问题的探讨近年来,我国金融控股公司逐渐成为各大行业领域的“大佬”。
这些公司具备着极强的控制力,不仅仅是各金融行业的龙头,还面向整个国家经济体系,具备着广泛的运作能力。
当然,这些公司在人民币国际化、金融市场开放和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难点。
因此,本文旨在对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问题进行探讨。
一、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历程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后又一次新的市场化实践,金融控股公司在上世纪的80年代末进入中国。
由此,中国大陆实现了跟世界发达的国家一样从多元化集团转向金融控股公司的契机,同时也将传统的国企优势进行了有效的拓展,弥补了我国金融市场的一些人才短板,减少了金融支出。
随着中国金融市场逐渐逐渐逐渐逐渐逐渐逐渐逐渐逐渐逐渐逐渐逐渐逐渐逐渐逐渐逐渐逐渐逐渐逐渐逐渐逐渐逐渐逐渐逐渐逐渐逐渐逐圆,我国金融控股公司逐渐成为重要的金融投资基础。
二、金融控股公司的优势1. 市场客户资源丰富。
金融控股公司具有结构齐全、市场统一的特点,因此可以更好地发挥市场资源,扩大客户领域,提高市场的渗透力。
2. 银行资本实力强大。
传统的银行业务,风险通常集中于企业信誉和客户信用等方面,这就需要银行保持强大的资本实力。
而金融控股公司由于市场完整、资产多样化等方面优势,赋予了其强大的资本实力。
3. 人才素质丰富。
对于一个优秀的控股公司来说,最重要的是人才。
金融控股公司相对于传统的国企模式,比一般的公司更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构想和更好的系统化管理,因此能够吸引更优秀的人才加盟。
三、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问题1. 战略规划相对不足。
与其他知名的综合性企业相比,金融控股公司在整体开发策略规划等方面潜力相对不足。
因此,如何有效地规划和执行战略目标,提高综合实力和影响力,是金融控股公司发展过程中亟需考虑的问题。
2. 信息化管理模式探索有限。
现阶段,金融控股公司对于信息化的管理模式探索比较有限,过程中也存在信息资源共享等多重难点。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范文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市场的日益开放,金融控股公司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组织形式,已成为我国金融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金融控股公司以其强大的资本运作能力、多元化的业务结构以及综合化的服务能力,在推动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和金融业务的创新方面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然而,与此同时,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竞争压力的增加,金融控股公司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本文将就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现状进行深入分析,并探讨其应对策略。
二、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现状(一)发展概况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了以银行、证券、保险等为主体的多元化经营格局。
在政策支持、市场需求以及技术创新等多重因素的推动下,金融控股公司的数量和规模均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
这些公司在扩大金融服务范围、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增强金融业务创新能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发展特点1. 资本实力雄厚:金融控股公司通过多元化融资和资本运作,具备了较强的资本实力。
2. 业务范围广泛:金融控股公司涵盖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多个领域,实现了业务范围的多元化。
3. 创新能力突出:金融控股公司在金融产品、服务模式等方面不断创新,为市场提供了更多元化的金融服务。
(三)面临的问题尽管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取得了显著的发展成就,但仍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监管政策不统一: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监管政策存在差异,导致金融控股公司在跨区域、跨行业经营时面临一定的政策障碍。
2. 风险管理不足:部分金融控股公司在风险管理方面存在不足,如风险意识不强、风险管理体系不健全等。
3. 市场竞争激烈:随着金融市场开放程度的提高,国内外金融机构的竞争日益激烈,对金融控股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盈利能力构成挑战。
三、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对策研究(一)加强监管政策协调为解决监管政策不统一的问题,应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推动监管政策的统一和协调发展。
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现状及优劣势研究

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现状及优劣势研究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各类金融控股公司迅速发展壮大,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虽然使我国金融行业的规模经济效应得到极大提高,但金融风险也随之加剧。
本文从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现状入手,系统分析了金融控股公司这种组织形式的优劣势,以期对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有所帮助。
标签:金融控股公司优劣势监管体制金融控股公司从运营方面讲,本质上就是指金融行业的混业经营。
按照现行的法律体系,我国金融行业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运作模式,但是根据WTO的协议,我国政府承诺:在加入WTO的2年后,允许外资银行办理中国企业的人民币业务,5年后允许外资银行办理居民的人民币业务;对外国非寿险服务,4年后允许向外国和中国客户提供所有企业和个人非寿险服务,中外合资寿险公司的外资比例限定在50%以内,5年后允许向外国人和中国居民提供团体险和养老金/年金险服务;外资可持有基金管理公司部分股权,3年后,允许设立中外合资证券公司,外资股权不超过三分之一,5年后外资股权不超过49%,可从事A股承销、B股和H股以及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等。
因此,中国的金融业必须在WTO的框架下融入全球金融市场,要想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发展壮大,混业经营将是中国金融业的必然选择。
一、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现状虽然我国政府在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身份上还不是十分明确。
但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金融市场的客观需要,我国已经存在着事实意义上的金融控股公司。
我国的金融控股公司产生时间不长,主要有以下三类:一是有企业集团投资形成的实业资本控股机构,如山东电力、海尔集团、招商局等;二是由银行类金融企业控股其他金融机构而形成的控股公司,这类公司通常通过海外注册非银行子公司,然后利用资本运作手段控股该公司,从而形成大的金融控股公司,例如中银国际、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等;三是由非银行金融机构组建的金融控股公司,如中信集团、光大集团、平安集团等。
金控集团内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金控集团内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金控集团是我国金融行业的重要代表之一,其业务涵盖银行、证券、保险等多个领域。
伴随公司规模的扩大和业务的多元化发展,金控集团内部管理也面临着越来越复杂的挑战。
内部审计是保障公司经营活动合规、风险管理有效的重要手段之一。
金控集团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本文将就金控集团内审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研究。
一、金控集团内审存在的问题1.审计资金不足金控集团内部审计经费相对有限,尤其是在大型集团公司中,内审部门的经费往往无法满足其日益增长的业务需求。
审计资金不足将直接影响内部审计人员的招聘和培训、审计工具的配备以及审计工作的开展效率。
2.审计人员素质不高金控集团内审部门人员的数量有限,而且大多数审计人员缺乏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
这就导致了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工作时容易出现盲点和错误,影响了审计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3.审计工作缺乏独立性金控集团内审部门在审计过程中受到其他部门的干扰和控制,审计工作缺乏独立性和客观性。
这就容易导致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的问题产生视而不见的现象,影响了审计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4.审计报告未能得到重视金控集团内审部门编制的审计报告并未得到公司高层领导的重视,审计结果往往难以产生实际的影响。
这就导致了审计工作的成果无法得到有效的应用,影响了内审工作的价值。
金控集团内审工作大多数是针对当前问题的解决,缺乏对于未来潜在问题的预防和干预。
这就导致了审计工作的持续性不足,容易导致问题的反复发生。
二、对策研究金控集团应该加大对内审部门的投入力度,提高审计经费的配备。
将审计经费纳入公司的年度预算进行专项安排,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金控集团可以通过加强内部审计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其专业技能和实践经验。
可以引进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审计专家,支持内部审计工作。
金控集团应该对内部审计部门进行独立设置,并独立运作、分层管理,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公司高层领导也应该对内审部门给予全力支持,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我为何不看好中国的金控集团?
作者:关浣非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2018年第17期
4月20日,为填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融”)原董事长赖小民去职后的职位空缺,中国华融(2799.HK)发布公告称,提名原广东银监局局长王占峰担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并提名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监事长李欣出任公司执行董事、总裁。
此前,赖小民因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接受调查。
由媒体所披露的赖小民治下的华融的种种问题,笔者想到另外3家当年为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资产而成立的资产管理公司,不由得产生一些问题:中国的资产管理公司应当是一种怎样的定位?处理“坏资产”的资产管理公司与代客理财的资产管理公司有什么经营范围上的区别?大
型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是不是就应该发展成为金融控股集团?国有金融控股集团会不会天然成为效率高的金融机构或是风险控制能力强的金融机构?针对国有资本背景的大型资产管理公司,应当建立一种什么样的管控和治理机制才能算得上是优良的控制机制?未来中国的金融控股集团将秉持一种什么样的发展方向和路径?等等。
这些问题在制度层面若不能找到系统的答案,可以肯定地说,中国的金融控股集团很难会有令人满意的发展。
上世纪90年代末,中国国有银行不良资产包袱沉重,有些银行在技术上已濒临破产边缘,为了达到引进战略投资者,完成股份制改造的目的,国务院决定对四大国有银行不良债权实行剥离,对应工、农、中、建4家银行不良资产,分别成立华融、长城、东方、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当时明确以10年期为限,4家资产管理公司处理完银行剥离岀来的不良资产后即自行解散。
10年时间过去了,这4家公司非但未解散,如今都成为了金融控股集团,有的还成为了上市公司。
但这4家公司的管理却有点“莫名其妙”,财政部为大股东,但财政部却不管人、不管经营,人和经营都由银保监会管理,随着原来由四大国有银行“划出来”的管理人员陆续退出,现在的4家资产管理公司等于成为了银保监会的“委办企业”,但问题是,当下银行、保险的专业化经营的基本问题都未解决好,却要面对本来要处理“坏资产”的机构摇身一变成为金控集团的经营管理问题,银保监会有那么多精力和资源吗?
从解决赖小民接受调查后的职位空缺牵动数个机构的高层人员变化,也能看出高管人员安排方面的捉襟见肘。
另外,处理“坏资产”和搞金控集团对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根本是不同的,在监管机构尚未就监管金融控股集团形成系统管理规则前就遴选出好的金融控股集团管理人员恐怕也不是一件轻易的事。
在国际金融竞争压力日趋加大、国内对金融业服务和效率的要求日益提高的今天,这无论是对监管机构,还是对金融机构自身,都是一个不容回避的挑战和考验。
伴随着对金融乱象清理整顿的持续推进,社会不同方面都不同程度地感受到了从高层到监管机构对金融控股集团加强监管的信号。
其实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融合,这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现象,是一种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组织形态,也是国际金融竞争走向高级阶段的一种必然选择。
发展到一定阶段的金融业天然地会产生追求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的内在动力。
现在国内一些人士之所以把金融控股集团当作洪水猛兽,是因为之前未想到金融控股集团可以如此兴风作浪、为所欲为,可以前所未见地攫取超出人们想象力的超额利润,因此开始怀疑这种金融组织形态。
然而无论是从国际金融发展经验看,还是从国内情况看,金融控股集团并没有那么可怕,中国的金融控股集团出现问题并不在于这种组织形式本身,而是因为对金融控股集团缺乏监管,问题出在了某些金融控股集团与权力的勾结上,出在了权力对这种资本的放纵上。
一些与权力结盟的民营企业集团,在权力的庇护下轻松地获得资金,轻易地进入收益丰厚的资产领域,某集团若没有获得个别官员的关照和出谋划策,也绝不可能轻松利用投连险大规
模募集资金,并在资本市场上辗转腾挪、攫取巨额利润;还有一些问世不久的金融机构,它们快速地在资本市场上轻松募资,并快速控制诸多金融机构,等等。
这些都是在中国金融控股集团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不正常现象。
毋庸置疑,对这些不正常的现象一定要毫不手软地遏制,要竭力铲除这类金融机构的生存空间。
但不能因噎废食,简单地从资本背景方面找金融控股集团经营不当的原因,或者从所有制出发对某类金融控股集团加以限制,而是要从监管体制和机制两方面入手,系统找出病因,然后对症下药,以此保证中国金融控股集团的健康发展。
从中国跻身世界经济舞台并发挥更大作用的长远角度看,中国有质量的金融控股集团不是太多了,而是还远远不够。
金融控股集团不可怕,可怕的是不受控制的金融控股集团,是与某些权力勾结的金融控股集团。
金融控股集团是金融业的高级组织形态,因此也必然对监管提出更高的要求。
一般而言,金融控股集团会以两种模式存在:一是在控股公司之下分设各金融专业公司;二是以一特定金融机构为控股投资主体,分别投资其他专门金融企业。
不論金融控股集团以何种模式设立,都会存在三大监管难点:一是集团内部的关联交易,二是集团内部资本充足率的控制和公司间的资本占用隔离,三是集团内的风险传递。
新任央行行长易纲不久前就表示,金控集团存在利益输送问题,带来跨机构、市场、业态的传染风险。
然而,无论一个金融控股集团规模有多大,其内部结构有多复杂,但一定是由一个个专业金融公司所组成。
因此话说回来,要达到中国金融控股集团健康发展的目标,关键要解决好三方面的问题:
首先要夯实各类金融机构的专业监管体系,这是支撑中国金融机构开展集团化经营的根本基础。
没有强有力的专业金融监管基础,奢谈金融控股集团监管,因此要因应此次大规模金融整顿清理所发现的金融乱象及成因,系统检讨现有监管制度和监管体系的缺陷和不足,从亡羊补牢和防患于未然两方面着手,全面更新和完善现有的监管制度。
同时,要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保持监管体系、监管强度的上下一致,提升监管体系的威慑力。
第二,通过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的应用,实现静态监管与动态监管的结合,堵住一切可能的监管漏洞。
第三,强化对企业微观层面控制风险的约束。
金融机构能否在经营中自觉遵从监管并切实防范风险,关键在内部是否建立了严谨的治理结构和严密的控制制度。
银保监会在日前召开的中小银行、中小保险公司企业治理座谈会上,突出强调了中小银行、保险公司加强企业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其实在中小银行、保险公司中存在的企业治理的种种不足,不一定在大银行、大保险公司中就不存在,只不过问题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
总体看,中国银行业、保险业在企业治理的完整性、严谨性方面仍存在这样那样的缺陷和短板,去年以来监管机构对银行、
保险公司所做出的处罚就可以说明一些问题。
在去年的重罚之下,银保监会今年一季度针对公司治理不健全、违反宏观调控政策、交叉性金融产品违规套利、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编制提供虚假保险资料等乱象继续开展治理,前3个月共处罚银行业、保险业机构646家次,罚没合计11.58亿元。
处罚责任人员798人次,取消任职资格及禁止从业107人。
受处罚的银行、保险公司不仅有居中小规模行列的,一些大的银行、保险公司也都位列其中,有些案例可以说是匪夷所思、令人咋舌,所谓的企业治理实际上等于形同虚设。
所以,解决中国金融机构规范发展问题必须从企业微观层面和监管两方面同时发力。
实践证明,不具备监管能力的金融行业的发展一定是行业混乱的发展,而不具备相应管理能力的金融企业的发展,也一定是险象环生的发展,金融控股集团的发展更是如此。
促进金融控股集团健康发展的第二个大问题就是要依照金融控股集团存在模式的不同,尽早出台金融控股集团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设立金融控股集团的投资主体资格要求,建立严格的投资人背景披露制度。
与此同时,对金融控股集团易发生隐患、易规避监管的领域要形成严密的监管控制约束,对金控集团内部关联利益处置限制及控制,对跨市场、跨专业、跨地域风险的防范,对金控集团内部成员公司资本水平核定及对成员公司间的资本挪用隔离控制等等,都应设立毫不含混的监管指引。
而针对现有的一些金融控股集团均冠以资产管理公司名称,极易和其他为客户提供理财服务的资产管理公司产生混淆的问题,也应在未来制定有关监管制度时严格地予以区分。
此外,当前为保证金融控股集团健康发展还有另外两个关键问题要解决,一是明确金融控股集团监管的统筹主体,二是各专业监管机构要保持基本一致的监管力度和监管效率。
监管机构合并后并不意味着没有监管漏洞,应该意识到监管机构间监管水平的差异本身就会带来风险。
因此在未来对金控集团的监管过程中還存在着不同监管机构间如何通力合作、堵住金融控股集团可能存在的监管死角的挑战,这一方面要求各监管机构对金融控股集团要有清晰的监管分工及责任要求,另一方面要建立畅通的有关各金融控股集团专业监管信息汇总分析机制,及时发现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的苗头,防患于未然。
尽管发展金控集团是金融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一种必然选择,但要注意克服另外一种倾向,就是为了发展金融控股集团而发展金融控股集团,对国有背景的金融机构更应如此。
毫无疑问,在未来中国的金融控股集团的长期发展过程中,国有资本无疑将发挥重要作用,欲使国有资本的金融控股集团长久保持经营效率,如何遴选及任用负责这些机构的高管人员就成为了关键中的关键。
可以想象,华为若没有任正非掌舵数十年,就不可能有今天可以称雄世界的华为,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若没有马明哲数十年在决策位置上的运筹,也不可能有今天在全球金融集团中值得称道的位置。
任何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视野、胆识、决策及指挥能力和任职期限,都将影响到企业的发展质量和长远发展能力。
同时,对监管机构人员到监管对象机构任职应设置限定条件,设定避免出现旋转门现象的回避期,因为政府工作和企业经营毕竟存在较大不同,另外监管官员若不能在监管岗位上做到心无旁骛,很难确保监管动作不会走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