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固定资产及改扩建房屋建筑物的税务处理 [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固定资产改扩建账务处理流程

固定资产改扩建账务处理流程一、引言固定资产改扩建是指企业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对已有的固定资产进行改建或者扩建,以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在固定资产改扩建的过程中,正确处理账务是非常重要的,本文将介绍固定资产改扩建账务处理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二、资产改扩建前的准备工作1.梳理改扩建项目的需求和目标,明确改扩建的预期效果和预算。
2.编制改扩建项目的计划和时间表,确定改扩建的施工方案。
3.准备相关资料,包括固定资产登记表、资产评估报告、工程合同等。
三、固定资产改扩建账务处理流程1.资产登记与调整-将改扩建项目纳入固定资产登记表,并进行编号和命名。
-根据改扩建项目的实际情况,调整原有资产的账面价值和折旧方法。
2.资金预算与支付-制定资金预算,确定改扩建项目的资金来源和使用计划。
-审批改扩建项目的资金支付申请,并进行支付。
3.施工进度与成本核算-定期跟踪改扩建项目的施工进度,并及时进行成本核算。
-根据改扩建项目的实际情况,调整成本的分摊和计提方法。
4.资产验收与确认-安排专人对改扩建项目进行验收,确认改扩建项目的完工情况。
-根据改扩建项目的实际情况,调整资产的账面价值和折旧方法。
5.报表编制与分析-编制改扩建项目的资产变动表、成本核算表等相关报表。
-对改扩建项目的账务处理进行分析和总结,及时调整管理措施。
四、固定资产改扩建账务处理的注意事项1.在资产登记和调整过程中,需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步骤进行操作,确保账务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在资金预算和支付过程中,需及时核对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的合理运用和安全管理。
3.在施工进度和成本核算过程中,需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和相关凭证进行核算,确保成本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在资产验收和确认过程中,需充分考虑改扩建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调整资产的账面价值和折旧方法。
5.在报表编制和分析过程中,需综合考虑改扩建项目的经济效益和会计要求,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的账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贷:工程物资 2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50 贷:银行存款 180 2010年 7 月,改造结束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1140 贷:在建工程 1140 2010年 8 月开始计提折旧: 8 月份应计提折旧(1140-30)/(10*12)=92.5 借:制造费用等 92.5 贷:累计折旧 92.5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 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 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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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 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 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 的保持。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的。话又说回来,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坚持一天 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 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 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元。改造于 2010年 7 月完工,改造共发生材料成本 200万元,人工成本 150万元,其他费用 180万元,改造后预计可使用年限有所延长,估计改 造后该生产线可使用 10年,预计净残值 30万元。
账务处理如下: 2010年 2 月,将固定资产转入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 610 借:累计折旧 350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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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改扩建及修理的财税处理

固定资产改扩建及修理的财税处理固定资产改扩建、修理支出,特别是其中应予资本化的支出,会计上与税收上的处理规范有所差别,导致在纳税申报时需要进行所得额调整。
本文以现行税法相关文件和会计准则的规定为依据,分析研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固定资产改扩建、修理的会计处理、所得税处理及其涉及的纳税申报和财税衔接问题。
本文中的“税”,除另有说明外,均专指企业所得税;本文的房屋建筑物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权价值,均假定其按准则的规定已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因此重建的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中,均不包含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价值;本文中所称改建、扩建或者修理的支出,均指净支出,其计算公式为:改建、扩建或修理支出=(因施工而付出的货币资产、非货币资产价值总和-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施工时拆卸资产残料变价收入-残料变价的相关税费)。
相关规定(一)会计准则的规定1.《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以下简称4号准则)和《企业会计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以下简称《账务处理》)规定: (1)与固定资产相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指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2)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分期摊销计入损益。
2.4号准则应用指南规定: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满足本准则规定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
3.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要求:(1)固定资产发生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时,企业一般应将该固定资产的原价、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转销,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并停止计提折旧。
发生的后续支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在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并按重新确定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改建支出的所得税处理

固定资产改建支出的所得税处理
固定资产改建支出的所得税处理
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
包括: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以及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改建支出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分期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
按规定期限摊销的固定资产改建支出可税前扣除。
其中: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固定资产改建支出的税务处理需注意两点:一是尚未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改建支出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通过折旧方式税前扣除;二是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应增加固定资产价值,通过折旧方式税前扣除。
【税会实务】固定资产涉税问题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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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会实务】固定资产涉税问题如何处理
问:固定资产涉税问题如何处理?
答:《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在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中,以下几个问题应特别加以注意。
一、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按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减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作为入账价值。
此外,税法规定企业融资租赁收入,应按改良支出减改良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差额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
1.经营用房装修费
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房屋装修费用,凡房屋产权属于本企业拥有的,其投入使用前所发生的房屋装修费,应并入房屋价格,按照税法所规定的房屋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提折旧;房屋投入使用后所发生的房屋装修费用,可在房屋装修后投入使用的次月开始,按5年平均摊销;凡房屋产权不属于本企业的,可在房屋装修投入使用的次月开始,按5年平均摊销房屋装修费用。
2.建筑物加建的工程费
企业在承租经营期限内加建楼层建筑物的工程费用,在账务上应作为。
固定资产增加如何进行凭证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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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增加如何进行凭证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问题】
固定资产增加的核算对于客观反映企业固定资产的价值,正确计提折 旧,确定企业净收益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怎么依据取得的原始凭证对 固定资产增加进行核算呢?
【解答】 (1)购入。 【例】2006年 10月 18日,双龙公司购入 3 台电脑,增值税专用发票 所列价税合计为 21060元(不含税价款 18000元,税额为 3060元),开 出转账支票一张,通过银行划转,电脑已验收交付各部门使用。 借:固定资产 21 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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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张附件只粘 0.6厘米至 1 厘米,粘牢即可。最后,应在粘贴单的 空白处分别写明每一类原始凭证的张数、单位金额及总金额。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 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 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 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 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 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 的保持。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的。话又说回来,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坚持一天 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 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 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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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企业在租赁开始日,按当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 值与最低租赁付款现值两者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暂估入账的新建固定资产的财税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2.667-2.4)×3]。根据国税函[2010]79号文的规定,当华联公司
取得发票时,税务机关应退回税款 0.2万元(0.801×25%) 。 2011年 3 月取得发票时调整 2010年度 10 ~ 12月的所得税(单位:万 元,以下会计分录单位与此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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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还需要调整折旧。此外,如果投入使用后的新建固定资产在 12个月内 不能取得发票则不允许税前扣除,待取得发票后才可再进行相应调减, 且取得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5 年。 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最终都以竣工结算的成本对新建固定资产进行计 量,但由于计提折旧的方式不同可能形成暂时性差异。在实务中,应按 年计征差异,不能将以前年度的差异累加调整至发生差异的当年进行纳 税调整。 根据国税函[2010]79号文和国税函[2012]15号文的规定,关于新建 固定资产已提折旧的扣除,以投入使用后 12个月和 5 年(从投入使用后 12个月算起,即投入使用后 6 年)为界限,可划分成三个阶段:①投入 使用后 12个月内取得发票,可按发票金额确定计税基础;②投入使用后 12个月内未取得发票,自 12个月后应做纳税调增,待取得发票后再做相 应调减;③从投入使用后 12个月算起,超过 5 年未取得发票,税法上不 能再进行相应调减。 二、案例分析 例:华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公司” )因发展需要,新 建厂房一栋,以扩大生产经营面积。该栋厂房 2010年 9 月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故未能取得全额发票,暂估 900万元 入账。2011年 3 月办理竣工手续,确认成本为 1 000万元。厂房预计净
残值率为 4%,预计使用 30年,计提会计折旧与税法折旧均采用直线法,
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25%。 根据上述资料,假定在实务中取得发票的金额及时间存在以下三种情 形:情形一:办理竣工结算时取得全额发票 1 000万元。情形二:办理竣
房屋、建筑物改扩建的财税处理

只能 是 在 不 改 变 原 房 屋 、 筑 物 功 能 建 换 损失 等 … ・ , 可 见 , ・ 由此 ” 按照 会 计 准 则的 规 扩 建 ”
对 建 告 》 以 下 简 称 “ 4 公 告 ” 第 四条 规 定 : ( 3号 ) “ 企 定 , 业 对 房 屋 、 筑 物 推 倒 重 置 的, 净 损 和 用 途 的 基 础 上 , 原 房 屋 、 筑 物 实 施 的 企 建 其 业 对 房 屋 、 筑 物 固 定 资 产 在 未 足 额 提 取 失应 计 人 营 业 外 支 出。 际上 , E 会 计 核 “ 造 ”“ 建 ” 扩 建 ” “ 倒 重 置 ” 仅 建 实 在 l 常 改 、重 或“ , 推 而 也 建 在 折 旧前 进 行 改 扩 建 的 , 属于 推 倒 重 置 的, 如 该 算 中, 业 对 房 屋 、 筑 物 固定 资 产 在 未 足 应 是 将 原 房 屋 、 筑 物 拆 除 , 原 地 重 建 一 企 建
务 中究 竟 哪 些 情 形 属 于 “ 扩 建 ” 推 倒 重 改 和“
国 务局l干 公 家 企所税 3的 关 总2年 问 告 税 业得若4 公 于 0 第号 1 题
? 笔 “ 改 包 括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货 币性 资 产 交 置 ” 我 们必 须 有 清 醒 的 认 识 。 者 认 为 , 非
或 扩 , 不 面积的, 该固定 资 产的 改 扩 建 支 出, 入 该 固 的 处 置 收 入 扣 除其 账 面 净 值 及 相 关税 费 后 原 砌 ” “ 大 面 积 ” 仅 会 在 占地 的 具 体 位 并
建 定资产计税基础, 并从 改 扩 建 完 工 投 入 使 用 的 净 损 失 直 接 计 入 当期 损 益 , 即需 进 行 固定 置 、 造 面 积 及 房 屋 结 构 上 都 有 很 大 变 化 , 另 建 后 的 次 月起 , 新 按 税 法 规 定 的该 固定 资 产 资 产报 废 清 理 的 账 务 处 理 ; 一 方 面 需 将 重 而 且 在 功 能和 用途 上 也 往 往 与 老房 屋 、 筑 重 建 常 折 旧 年限 计 提 折 旧, 该 改 扩 建 后 的固定 资 新 建 造 的房 屋 、 筑 物 作 为 新 建 固 定 资 产 , 物 相 去 甚 远 , 常 使 得 前 后 两 项 固定 资 产 从 如 产 尚 可 使 用 的年 限 低 于 税 法 规 定 的 最 低 年 即按照 新 建 固定 资产 进 行 账 务 处 理 。 明显, 本 质 上 毫 不 相 关。 很 如一 些 企 业 往 往会 出于 调 或 或 限的 , 以按 尚可 使 用的年 限计 提 折 旧。上 述 此 方 法 与 3 号 公 告 将 拆 除固 定 资 产的 净 值 整 产 品结 构的 需 要 , 为 了新 产 品 上 马 , 因 可 ” 4 需 规 定 出台 后 , 引起 业 界 对 企 业 房 屋 、 筑 物 并入 重 置 后 固定 资 产 , 通 过 折 旧得 到 税 前 生 产 规 模 扩 大 重 新 调 整 厂 区布 局 等, 要 先 建 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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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税法规定,企业自建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而根据会计制度规定,自建固定资产,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暂估入账,并在次月开始计提折旧,导致税法与会计间产生差异。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 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 个月内进行。
因此,只要是按会计规定暂估入账的12 个月内取得相关发票的,税法与会计间的差异消除,但如果超期未取得发票,差异依然存在。
为减少税法与会计差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 号)规定,无论是推倒重置还是提升功能、增加面积的改扩建,该资产原值减除提取折旧后的净值,不作为固定资产清理损失,而是并入重置后的固定资产计税成本,并在该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的次月起,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计提折旧,使税法的规定与会计的后续支出的规定相一致,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不需要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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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学习财务会计,要注意两个不良,一个是“营养不良”,没有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