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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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7.07•【字号】新政办发〔2021〕60号•【施行日期】2021.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1〕60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7月7日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做好农村承包地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激活农村资源要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核心,以依法维护农民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管理,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为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障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增加村集体收入的有效途径

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增加村集体收入的有效途径

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增加村集体收入的有效途径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土地流转已经成为促进农村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实现农民的土地增收,并带动农村集体经济的快速增长。

然而,在推进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仍然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本文将探讨一些有效的途径来增加村集体收入,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的发展。

一、加强政策引导政府部门应出台更加明确和具体的土地流转政策,明确流转期限、流转价格等关键要素,并对农户在土地流转中的权益进行充分保障。

同时,可以通过减免相关税费,提供流转补贴等方式,吸引农户积极参与土地流转,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二、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市场推进农村土地流转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市场机制,确保流转的公开、公平和高效。

可以通过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中心,提供流转信息发布、价格指导、交易撮合等服务,方便农户进行土地流转交易。

同时,加强对土地流转市场的监管,防止乱象的出现。

三、加大农村土地流转宣传力度宣传教育是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重要一环。

政府部门可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渠道,向农民普及土地流转的政策法规和操作规程,增强农民对土地流转的认识和理解。

同时,可以积极组织培训班和座谈会,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的意识和参与度。

四、推动农村产业发展与土地流转相结合农村土地流转可以为农村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政府可以通过定向流转、联合经营等方式,将土地资源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

同时,可以引入专业的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增加村集体收入。

五、加强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土地确权登记是农村土地流转的前提和基础工作。

政府应加强对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确保土地权益的合法性和可流转性。

同时,可以推行集体土地权属证书制度,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的信心和参与度。

六、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风险的管控农村土地流转涉及到一定的风险,政府部门可以采取措施来加强对这些风险的管控。

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农村·农业·农民2019.10BJingji guancha 经济观察李龙彬1 代书勋2农村土地流转是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基础和前提,是促进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有效举措,是实施乡村振兴的突破口。

新时期,在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需要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促进农村土地健康有序流转。

一、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一)部分干部思想僵化,不敢流转。

部分村组干部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模糊认识,把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与土地经营权的合理流转对立起来,把家庭承包经营体制的稳定与狭隘的地块稳定混为一谈,怕突破政策界限,不敢大力宣传,不敢因势利导,不敢大胆创新,因而制约着农村土地流转的进程。

(二)农民恋土情结太重,不愿流转。

相当一部分农民把土地看得十分重要,有的在从事非农业产品经营后,仍把承包地看成“活命田”和就业“保险田”,宁可粗放经营,甚至不惜撂荒弃耕,也不愿将土地转让出去。

(三)土地调整过于频繁,不能流转。

个别村(组)为解决人地矛盾问题,有时采取三年一小调、五年一大调的土政策,使土地经营权难以流转。

甚至有的村(组)干部借调整土地之机抽出部分土地搞区域化规模种植,不尊重大多数群众意见,不做细致工作,实行“先交钱、后种地”的做法,挫伤了农民积极性,使土地经营权得不到流转。

(四)市场中介组织匮乏,不易流转。

当前,土地流转的市场中介组织相当匮乏,具有一定规模的种植大户少,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的服务功能发挥得很不够,严重影响了农村土地流转的速度、规模和效益,不利于土地资源优化配置。

从流转机制看,绝大部分村(组)的土地流转机制和土地投资补偿制度尚不健全,流转程序不够规范,土地流转的自发性、随意性、盲目性较大。

(五)流转机制不健全,难以流转。

目前的土地流转大多处于自发和无序状态,相互之间的转包、转让往往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进行,口头合同稳定性差,双方利益无法受到法律保护,造成接包方缺乏长期经营的打算,舍不得增加投入,产业结构调整的积极性不高。

浅谈推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途径

浅谈推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途径

浅谈推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途径推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是我国农村改革中的重要内容,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分置,可以有效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激发农村的生产潜力,为农村振兴提供更多的动力。

如何推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需要从多个方面着手,包括政策、法律、财政、组织等各个方面的支持和保障。

本文将从政策、法律、财政和组织等角度浅谈推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途径。

一、政策途径政策是推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重要途径。

政府可以通过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农民依法依规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流转市场化,鼓励土地经营主体多元化,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产业发展。

政府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的土地流转市场,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机制,确保农民在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时,能够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增加农民的收入。

政府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的土地流转登记和登记备案制度,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减少流转中的风险,提高农民的流转意愿。

政府还可以逐步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建立土地流转市场监管机制,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序流转。

政府还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管理制度,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规范土地使用行为,促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合理利用,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增加农民的收入。

政府还可以通过加强相关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鼓励农民依法依规办理土地“三权”分置手续,规范土地交易行为,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政府还可以通过建立土地产权交易市场,推动土地“三权”分置的市场化,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增加农民的收入。

政府可以通过完善相关的土地产权交易制度,规范土地交易行为,促进土地经营主体多元化,推动农业产业化和农村产业发展,为农村振兴提供更多的动力。

三、财政途径财政是推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重要途径。

《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

《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

《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全文如下:伴随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农户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明显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已成为必然趋势。

实践证明,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有利于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应从我国人多地少、农村情况千差万别的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

为引导农村土地(指承包耕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理解、准确把握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精神,按照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和走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的要求,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改革的方向要明,步子要稳,既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典型示范引导,鼓励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又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能搞大跃进,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挥,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避免走弯路。

(二)基本原则——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

——坚持以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农民首创精神,鼓励创新,支持基层先行先试,靠改革破解发展难题。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存在的风险及措施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存在的风险及措施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存在的风险及措施随着我国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土地经营权流转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式。

然而,土地经营权流转也面临着一系列风险和问题。

本文将从风险和措施两个方面,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存在的风险1.风险一:土地资源保护不力在土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存在一些农户将土地过度流转给企业或个人,导致土地资源破坏和生态环境恶化的风险。

一些流转方缺乏对土地资源的有效管理和保护意识,导致土地资源的过度开发和使用。

2.风险二:权益保护不到位在土地流转中,存在一些农户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的风险。

一些地方政府、企业或个人以各种手段侵害农民的土地权益,给农民带来经济损失和社会不稳定因素。

3.风险三: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一些地方和个人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对生态环境保护不力的风险。

大规模的农业生产和工业化经营可能会导致生态环境的恶化,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损害。

二、应对措施1.措施一:健全法律法规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明确土地权益的归属和保护范围,明确流转方的责任和义务,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2.措施二:加强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的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健全农民土地权益保护的长效机制,加强对流转过程中的各类风险的监督和管理。

3.措施三: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政策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的认识和理解,引导流转方和农民合理合法地进行土地流转,并强调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重要性。

4.措施四:鼓励合作经营鼓励农户通过合作社等形式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减少土地流转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加强农民在流转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和权益保护。

结语土地经营权流转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式,对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然而,在土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风险和问题。

为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强土地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建设、加强监管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和鼓励合作经营,使土地经营权流转在规范和有序的轨道上发展,为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土地流转工作方案(二篇)

土地流转工作方案(二篇)

土地流转工作方案为加快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推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进一步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和产业结构调整,适应新形势下发展农村经济,建设现代农业的要求,推进___新农村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托农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鼓励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步伐,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经营效益,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二、工作目标___年___月___日为第一阶段,将实现新增流转土地面积___万亩;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实现新增土地流转面积___万亩;两个阶段实现土地流转面积___万亩,占全镇___万亩耕地面积的___%。

三、基本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平等协调、自愿、有偿,任何___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___经济___成员享有优先权。

四、___(一)设立青阳镇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成立镇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财政所、农业经济技术服务中心、国土资源所、民政办、劳保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二)设立土地流转服务机构成立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办公地点设在镇农业经济技术服务中心。

设置土地流转信息栏,通过网络和电子大屏幕不定期发布待转出土地信息,居委会会计为各居委会土地流转专职信息员,农业经济技术服务中心设专职人员管理全镇土地流转的信息平台。

五、具体措施一是建立土地流转台帐。

各居委会迅速召开群众代表会议,由居委会安排专人逐组逐户调查登记农户现有土地经营权状况,登记并建立有流转意向以及已流转的土地台账。

2023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细则

2023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细则

2023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细则为了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村经济发展,以及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则本细则的制定目的在于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办法,确保农村土地流转合理、有序、稳定进行,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农业生产效益的提高。

二、流转主体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由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个体农户等农村经营主体流转。

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符合以下条件: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具备合法地位,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农民合作社必须在法定人数以上,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个体农户必须持有农业生产经营许可证。

三、流转范围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范围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续期、转让、互换和出租等权利的转移。

2. 流转范围不包括集体土地经营用地、保障性住房用地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其他土地。

四、流转程序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需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合作社的成员大会或理事会决议,并报当地农业行政部门备案。

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通过公开招标、公开竞价、协商约定等方式进行,确保流转交易公平公正。

3. 流转合同应当载明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流转期限、流转方式、流转价格等内容,并签订书面合同。

五、流转期限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0年。

2. 流转期限的具体确定应根据土地资源情况和实际需要进行灵活调整。

六、流转价格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应根据土地资源状况、地理位置、土壤肥力、农业生产潜力等因素进行评估确定。

2. 流转价格应当体现土地的价值和市场价格,确保农民在流转中能够获得合理的经济利益。

七、农民权益保护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保证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不得损害农民的基本利益。

2. 农民在土地流转中享有优先受让权,并有权参与流转合同的谈判和签订。

3. 流转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维护、提前终止、争议处理等事项,确保农民的权益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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