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安全管理制度_资金安全管理制度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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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办法和制度

资金管理办法和制度

资金管理办法和制度一、总则1.1 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规范资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分支机构的资金管理工作。

1.3 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2)合理安排、确保安全;(3)规范操作、提高效率;(4)强化监督、防范风险。

二、资金管理机构与职责2.1 公司设立资金管理机构,负责公司资金管理的日常工作。

2.2 资金管理机构主要职责:(1)制定、修订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组织编制公司年度资金预算;(3)监督、指导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资金管理工作;(4)负责公司内外部资金筹措、调配及结算工作;(5)分析、评估公司资金状况,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三、资金预算管理3.1 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资金预算是公司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3.2 资金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1)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2)优化资金结构,降低融资成本;(3)合理分配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4)防范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3.3 资金预算编制程序:(1)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求,编制本部门资金预算;(2)资金管理机构汇总各部门资金预算,编制公司年度资金预算;(3)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下达执行。

四、资金筹集与管理4.1 资金筹集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合规,确保资金来源合法;(2)成本效益,合理选择融资渠道和方式;(3)风险可控,确保融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4.2 资金筹集方式:(1)银行贷款;(2)发行债券;(3)股权融资;(4)政府补助;(5)其他合法融资渠道。

4.3 资金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用途合法合规;(2)合理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3)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五、资金结算管理5.1 资金结算应遵循以下原则:(1)统一管理,集中结算;(2)规范操作,确保安全;(3)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5.2 资金结算方式:(1)银行转账;(2)支票支付;(3)现金支付;(4)其他合法支付方式。

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范文

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范文

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范文【引言】安全专项资金管理是企业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和保护企业财产安全而设立的一种特殊资金。

有效的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安全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资金获取、资金使用、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效果评估等方面,阐述一套完整的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一、资金获取】1.资金申请: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安全专项资金管理部门或负责人,建立资金申请制度。

申请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详细的资金申请报告,说明资金用途、金额、时间等,同时附上必要的材料和证明文件。

2.资金审批:资金申请报告由安全专项资金管理部门或负责人进行审核并向上级领导提交审批。

上级领导应在一定时间内作出审批决策,并将决策结果及时告知申请部门。

【二、资金使用】1.资金支付:经审批通过的资金申请,申请部门应按照要求进行资金支付。

支付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规定,确保支付的金额、对象和时间的准确性。

2.资金核销:资金使用部门在完成资金使用后,应及时进行资金核销。

核销时应按照实际使用情况填写核销清单,并附上相关的收支凭证和票据。

【三、资金监督】1.日常监督:安全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应进行日常监督,包括资金支出的合理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等方面。

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跟踪整改,并进行记录和报告。

2.内部审计:定期对安全专项资金进行内部审计,确保资金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审计部门应在内部审计报告中明确发现的问题、整改意见和责任人,并将报告上报给上级领导及时处理。

【四、资金使用效果评估】1.目标设定:在资金申请阶段,申请部门应明确资金使用的目标和预期效果。

目标可以是减少安全事故数量、提高安全技术水平、改善安全生产环境等。

2.效果评估:资金使用部门应定期对目标进行效果评估。

评估时应采取科学的方法和指标体系,如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员工满意度调查等。

评估结果需要及时反馈给上级领导和安全专项资金管理部门。

【结论】本文从资金获取、资金使用、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效果评估等方面,阐述了一套完整的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提取和使用,保障安全生产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提取和使用管理,涉及到单位、部门和个人使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行为。

第三条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是指为改善和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而设立的专项资金,用于改善生产设备、培训人员、购买安全设备以及开展安全宣传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国家财政拨款、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罚没款等。

第五条本制度的执行机构为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法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提取和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第六条单位、部门向有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提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申请表、申请单位的登记证明、资金用途说明等。

有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给予答复。

第七条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提取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改善生产设备、培训人员、购买安全设备以及开展安全宣传等相关工作。

第八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挪用和私自占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第九条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提取和使用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力寻租、关系纠葛等行为。

第三章使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第十条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通过公开招标或者比选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使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资金用途完成相应的工作,并向有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备。

第十二条使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单位、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金使用的审计和监督,对使用情况进行报告。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奖金发放、个人福利待遇等与安全生产无关的支出。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有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章监督和管理第十五条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监督和管理。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管理办法和制度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管理办法和制度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管理办法和制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管理办法和制度是为了确保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能够合理、有序地使用安全生产资金,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下面将从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监督管理、评估效果、追究责任等方面,详细介绍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管理办法和制度。

一、资金的筹集和使用1.筹集途径:企业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自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

可以通过企业利润、安全生产保险费、政府补助资金等方式筹集。

2.资金使用原则:资金使用应坚持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经费真正用于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上。

3.资金使用范围:资金用于购置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开展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进行安全演练和应急管理,购买安全保险等。

二、监督管理1.建立安全生产资金管理部门: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资金管理部门,负责统筹、监督和管理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

2.制定管理办法和制度: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资金管理办法和制度,规范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合规操作。

3.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避免资金的滥用和浪费。

三、评估效果1.定期评估:企业应制定评估计划,定期对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资金使用的效果、经济效益、安全保障等。

2.效果评估指标:评估指标可以包括事故发生率、事故损失率、安全生产投入产出比等,以此来评估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效果。

3.评估结果的运用:评估结果可以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参考依据,及时调整和改进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策略。

四、追究责任1.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及责任分工,确保责任明确、追究到人。

2.追责机制: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制度的行为,要追究相应的责任,包括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纪律处分等。

3.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对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安全资金投入管理制度

安全资金投入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资金投入范围1. 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培训课程开发、安全培训师资培训、安全培训教材购置等费用。

2. 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安全防护设备购置、安全防护用品采购、安全防护设施维护等费用。

3. 安全检查与评估:包括安全检查、安全评估、安全检测等费用。

4. 职业病防治:包括职业病防治设备购置、职业病防治措施实施等费用。

5. 应急救援:包括应急救援设备购置、应急救援培训、应急救援演练等费用。

6. 安全技术研究与开发:包括安全技术研究、安全技术改造、安全技术创新等费用。

7. 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费用。

三、安全资金投入比例1. 公司年度安全资金投入不得低于公司年总产值的1%。

2. 项目部年度安全资金投入不得低于项目合同金额的0.5%。

四、安全资金投入管理1. 安全资金由公司财务部门统一管理,设立专项账户,专款专用。

2. 安全资金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依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

(2)科学合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安全资金投入比例和用途。

(3)注重实效:确保安全资金投入能够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4)公开透明:安全资金使用情况应及时向公司内部通报,接受监督。

五、安全资金投入监督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安全资金投入进行监督,定期对安全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2.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安全资金投入进行审计,确保安全资金使用合规、有效。

3. 公司工会、职工代表等参与安全资金投入的监督工作,对安全资金使用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责任追究1. 对因安全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对挪用、侵占安全资金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资金使用管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资金使用管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需要,规范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企业的稳定发展,制定本安全生产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二、资金来源1. 安全生产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政府拨款、企业自筹和其他捐赠等。

2. 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地使用。

三、资金管理机构1. 安全生产资金管理机构由企业指定,并明确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2. 资金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的程序、要求和责任。

四、资金使用管理流程1. 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编制(1) 资金管理机构应当依据企业安全生产需求和资金预算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2) 资金使用计划应当包括项目名称、预算金额、使用事由、使用时间等内容,并经企业领导审批。

2. 资金使用申请和审批(1) 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应当由相关部门或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经资金管理机构审核,并报企业领导审批。

(2) 审批通过后,资金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资金申请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发放资金。

3. 资金使用监督和检查(1) 资金管理机构应当对资金使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并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

(2) 资金使用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使用计划,合理、规范地使用资金,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报销手续。

4.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1) 资金使用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资金管理机构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2) 资金管理机构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复核,并向企业领导报告。

五、资金使用要求1. 安全生产资金应当用于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安全生产设备、进行安全培训、开展安全监督等。

2. 资金使用应当按照预算金额和使用事由进行,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挪用资金。

3. 资金使用需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和监督检查,不得以任何方式违规使用或侵占。

4. 资金使用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不得违反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

安全生产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的合理使用,提高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1.1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1.2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范围、审批程序、使用方式、监管措施等。

1.3 企业应加强对安全生产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二、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范围2.1 安全生产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安全生产设备的更新、改造和维护;(2)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3)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4)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理;(5)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支出。

2.2 安全生产资金不得用于与安全生产无关的支出,如员工福利、招待费等。

三、安全生产资金的审批程序3.1 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应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

3.2 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申请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报企业负责人审批。

3.3 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申请应包括资金使用的目的、金额、使用方式、预期效果等内容。

四、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方式4.1 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应遵循节约、合理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4.2 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应优先考虑安全生产设备的更新、改造和维护,以确保安全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

4.3 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应注重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4.4 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应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五、安全生产资金的监管措施5.1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资金使用的监管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5.2 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5.3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安全保证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范文(4篇)

安全保证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范文(4篇)

安全保证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财务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相关财务资金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资金使用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资金使用管理应坚持分类管理、专人负责、专款专用、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五条资金使用管理应遵守制度规定,明确权限与责任,并建立健全相关的内部控制机制。

第二章资金使用管理权限第六条资金使用管理权限应按照不同岗位、职责、权限进行区分,并进行明确的职责分工。

第七条负责资金使用管理的部门或岗位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能力。

第八条资金使用管理权限应通过授权书等书面形式进行确定,并及时更新。

第九条资金使用管理权限不能超过职责范围,不能擅自转移、借用或挪用。

第三章资金使用管理流程第十条资金使用管理应按照预算执行、科学决策、严格控制和审计监督的原则进行。

第十一条资金使用管理流程分为申请、审批、拨付、执行、监管和结算环节。

第十二条资金使用管理流程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有造成财务风险或损失的行为。

第十三条资金使用管理流程应有相应的流程控制手段,确保各环节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财务资金安全保障第十四条财务资金应当以存款、转账等合法方式进行保管和支付。

第十五条财务资金存管应开设专门的资金账户,且专款专用,不得混淆使用。

第十六条财务资金支付应按照相应的预算、核算、审批程序进行。

第十七条财务资金支付应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支付凭证真实、有效。

第十八条财务资金应定期进行盘点和核实,确保账实相符,及时发现和纠正异常情况。

第五章财务资金使用监督第十九条对财务资金使用情况应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和有效。

第二十条财务资金使用监督应定期进行,监督人员应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第二十一条财务资金使用监督应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并及时汇报给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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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安全管理制度_资金安全管理制度办法资金安全管理制度_资金安全管理制度
办法
为加强资金的监督和管理,证资金安全,应制定规范的资金安全管理制度。

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资金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资金安全管理制度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资金管理,防范财务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明确有关财经纪律和经济责任,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资金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04]38号),结合学校资金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资金安全涉及到学校货币资金管理、对外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预算管理、支出管理、债权债务管理、校办产业管理等多个业务方面。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东华大学及其下属各单位。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校财经领导小组是保障学校资金安全的领导机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基建后勤处等部门在其业务范围内加强资金安全的管理工作,审计、监察部门负责学校资金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校长是资金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掌握本校资金安全管理工作的状况,结合学校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和防范本校在资金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构筑资金
安全的制度保障体系,确保学校资金的安全。

第三章业务控制
第六条资金安全管理实行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不相容岗位的相互分离、相互牵制。

确保对资金管理的关键岗位和薄弱环节实施稽核,组织定期、不定期或突击式的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七条资金安全管理的不相容岗位包括:
1.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评价等不相容岗位;
2.支出申请和内部审批、付款审批和付款执行、业务经办和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
3.政府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招标文件准备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验收与保管等不相容岗位;
4.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出纳不得监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严禁一人保管收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5.对外投资的可行性研究与评估、对外投资决策与执行、对外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等不相容岗位;
6.建设项目的建议和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财务决算与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等不相容岗位。

第八条实行银行对账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实行双签制度。

每月终了,在下月月初的七日内,所有账户当月的银行对账单及银行余额调节表,附上大额开支的详细说明,经银行出纳和出纳科主管签字后交财务处处长审核签字;财务处长应在三日
内送交审计处处长审核签字;审计处处长应在三日内报送主管财务的校领导审核签字;经校领导签字后的银行对账单与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应与当月的会计凭证一同保存。

对违反资金管理双签制度的行为,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各级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条实行规范的常规性资金支付的授权审批制度和大额资金流动(包括支付、转移、调动等,下同)的集体决策制度。

1.对于常规性资金支付的分层授权审批,以权责明确、界限清晰、操作性强为原则,规范各类资金的授权支付程序,明确各级审批人的权限和责任。

2.对于大额资金的流动,以及非常规资金支付业务(如借出款、为外单位垫款、超预算付款等),实行集体讨论决策制度。

财务处根据校内部门的书面申请提出初步意见,经校财经领导小组对其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同意后再提交学校领导集体讨论决策。

财务处根据学校会议纪要或决定办理相关资金业务。

单笔支付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资金支付业务,依据《东华大学关于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东华校[2013]55号)执行。

第十条严格对外投资管理,加强可行性论证、法律审核和监管,并按《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12]6号)、《教育部关于扩大直属高等学校、直属事业单位无形资产使用和处置权限的通知》(教财函[2014]8号)的规定,履行如下审批手续:
1.利用货币资金对外投资5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下的,由学校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将审批文件及相关资料报教育部备案;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至800万元以下的,由学校审核后报教育部审批;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的,由学校审核后报教育部审核,教育部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

2.利用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单项或批量价值(账面原值,下同)在500万元以下的,由学校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将审批文件
及相关资料报教育部备案;单项或批量价值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至800万元以下的,由学校审核后报教育部审批;单项或批量价值在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的,由学校审核后报教育部审核,教育部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

3.利用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单项或批量价值(账面原值,下同)在800万元以下的,由学校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将审批文件及相关资料报教育部备案;单项或批量价值在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的,由学校审核后报教育部审核,教育部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

第十一条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凡有银行贷款的,原则上不得新增货币资金投资;不得买卖期货、股票;不得购买企业债券、基金和其他任何形式的金融衍生品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金融风险投资;利用国外贷款的,不得在国外债务尚未清偿前利用该贷款形成的资产对外投资。

第十二条实行规范的校办产业管理,确保投资手续齐全、学校与企业之间账
务处理相一致,学校对外投资和校办企业实收
资本相一致;对校办企业中经营管理不善、存在较大风险或对学校的贡献率较
低的,按有关法定程序予以关闭,妥善处理有关债权债务,避免为今后留下隐患。

第十三条严格资产的出租、出借管理,加强可行性论证、法律审核和监管,
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期限不超过5年。

学校须按《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12]6号)、《教育部关于扩大直属高等学校、直属事业单位无形资产使用和处置权限的通知》(教财函[2014]8号)的规定,履行如下审批手续。

利用固定资产出租、出借,单项或批量价值(账面原值,下同)在500万元以下的,由学校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将审批文件及相关资料报教育部备案;单项或批量价值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至800万元以下的,由学校审核后报教育部审批;单项或批量价值在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的,由学校审核后报教育部审核,教育部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

利用无形资产出租、出借,单项或批量价值(账面原值,下
同)在800万元以下的,由学校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将审批文件及相关资料报教育部备案;单项或批量价值在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的,由学校审核后报教育部审核,教育部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

第十四条学校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不得作为抵押物对外抵押或担保,学校不为任何单位或个人的经济活动提供担保。

第十五条各项财务收支全部纳入学校总预算和决算统一管理,准确反映。

校级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如学费、住宿费、培养费等),全额上缴财务处统一核算,不得截留。

严禁各级财务机构设置账外账,严禁校内各单位设立小金库。

第十六条按照财政部、监察部《关于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的意见》(财会字[2000]12号)的有关规定,对上海东华镜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后勤集团实行会计委派制。

明确委派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与被委派单位的关系,发挥委派会计人员的监督作用,保证委派会计人员正确履行职责。

财务处、监察处、审计处加强对委派会计人员的管理、监督和审计。

第十七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行重点强化管理。

专项资金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和教育部、财政部批准的预算和项目执行,做到专款专用、按项核算,及时、准确地反映项目执行情况。

其中必须实行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投标的项目或内容,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第十八条资金安全管理是评价财务管理状况的主要指标,列入学校内部审计的范围。

在日常财务收支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时,资金安全管理作为重要的审计评价内容。

第十九条对于各级审计、财政、物价、教育等相关部门在本校实施审计、检查时发现的重大问题、提出的重要处理意见或整改建议,学校及时向教育部报告,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教育部。

对外投资、借出款、暂付款、银行贷款等大额资金流动实
行报告制度,及时向教育部报告。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实施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经济责任制的要求和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因管理不善、控制不严、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的有关人员,应追究相应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同时,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2010]19号),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后勤集团、上海东华镜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资金安全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本办法解释权归校长办公会议,由财务处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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