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执法程序和文书制作有关问题的探讨(上)
安全生产执法常见问题及措施(培训课件)

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总结词
提升信息化水平
VS
详细描述
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化 管理系统,实现对企业安全生产全过程、 全方位的动态监管。同时,通过大数据分 析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 中的问题,提高安全生产的预警和应对能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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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执法常见问题及措施(培训 课件)
目录
• 安全生产执法概述 • 安全生产执法常见问题 • 安全生产执法措施 • 安全生产执法案例分析 • 安全生产执法建议与展望
01
安全生产执法概述
安全生产执法的定义与特点
安全生产执法是指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企业安全生 产进行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和强制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其特点包括:依法行政 、权威性、强制性、专业性和技术性等。
03
安全生产执法措施
加强执法依据建设
总结词
完善法律法规
详细描述
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 规,明确执法依据,确保安全生 产执法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加强执法依据建设
总结词
制定执法标准
详细描述
制定安全生产执法标准,明确执法程 序和规范,确保执法人员能够准确、 规范地执行法律法规。
加强执法依据建设
维护社会稳定
安全生产事故往往会引起社会不稳定因素,如群体性事件和上访等。安 全生产执法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维护社会稳 定。
安全生产执法的历史与发展
安全生产执法的发展历程
我国安全生产执法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过程。随着国家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也不断加大。
01
安全生产执法文书讲解

制作文书的基本要求
当事人 拟接受处罚的责任主体 自然人、单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制作文书的基本要求
案件基本情况 对案件的简要描述,简要说明初步掌握的案件 基本情况。 违法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目的、手段、经 过、初步证据材料等
制作文书基本要求
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听证笔录等文书, 应当场交当事人阅读或者向当事人宣读,并由当事人 逐页签字或盖章确认。当事人拒绝签字盖章或拒不到 场的,执法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并可以邀请在场 的其他人员签字。 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差错的,可以补充和修改,并由 当事人在改动处签章或捺指印确认。骑缝印。 文书中的审核或审批意见应表述明确,没有歧义。但 可以加备注。 使用送达回执。由当事人、法人直接签收;也可以由 其成年直系亲属或者案件相关人代签收。代签收应当 注明与被代理人关系。 留置送达的,在备注栏说明情况,并由证明人签字。
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 案卷中最重要的文书之一 文书文号:地区简称+安监管罚字+年份+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填写内容不得涂改。 3%加处罚款,但是滞纳金总额不准超过罚款数额。 违法事实不能只叙述现象和过程,不定性,此外时间、 地点、人物、事件、情节五要素 体现自由裁量标准的内容
安全生产法律文书的适用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_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_安全生产是一项重要的工作,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作为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是行政机关在安全生产执法过程中的重要手段,它不仅能够明确违法行为和责任人,还能够起到震慑和警示的作用,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的基本概念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是指国家机关和地方各级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作出指导、处罚、公告等决定,并书面表达的文件。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属于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
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的种类1、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对违法行为作出的惩罚性处罚决定的文书,如罚款决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决定等。
2、行政检查通知书: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管检查的文书,通知检查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3、行政强制执行通知书: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时下达的文书,通知当事人按照指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整改。
4、责令停产停业决定书: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对因违法行为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或场所采取的暂停生产经营决定的文书。
5、行政复议决定书: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对企业或个人提出的复议申请作出的决定的文书。
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方法1、文书制作原则: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等相关法规,制定文书的主体内容和结构。
文书应当具有规范的格式和统一的用语,同时,在文书的制作过程中应严格把握法律法规的精神和程序要求。
2、文书制作技巧:严谨、客观、准确、清晰是文书制作的基本要求。
在文书的撰写过程中,应先确定违法行为的性质和事实,然后根据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法律法规和处罚措施,全面准确阐述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情况,使决定的理由充分、明确,制作的过程应该符合法定程序,严格供证,并用公章盖章。
安全生产常用执法文书与卷宗制作和管理课件

内容完整
执法文书应当内容完整,包括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 、证据、法律依据和处罚结果 等。
表述准确
执法文书的表述应当准确、清 晰,避免歧义和误解。
格式规范
执法文书的格式应当规范,符 合统一的标准和要求。
各类执法文书的制作规范
现场检查记录
详细记录现场检查的时 间、地点、当事人情况 、发现问题和证据等。
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案件事实、证据和 法律依据,作出处罚决 定,并告知当事人权利
和义务。
强制措施决定书
在必要情况下,依法采 取强制措施,并告知当
事人权利和义务。
听证通知书
告知当事人听证会的时 间、地点和程序,并告 知当事人权利和义务。
卷宗的整理与保存
01
02
03
04
分类整理
按照案件类型、时间等分类整 理执法文书,方便查找和管理
建立审批制度
02
对重要文书和卷宗的出具和使用,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确保
其合法性和合规性。
跟踪审批进程
03
及时跟踪审批进程,确保审批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及时反馈审
批结果。
不合格文书的纠正与改进
1 2
建立问题文书和卷宗的纠正机制
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文书和卷宗,建立有效的纠 正机制,确保其得到及时整改和修正。
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 应急预案,做好事故预防和应急
处理工作
06
安全生产执法展望
安全生产执法形势分析
安全生产执法形势严峻
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安全形势严峻,安全生产执法任务艰巨。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重
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普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 混乱。
2020版安全生产执法程序与文书

★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相关 设施、设备的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 的,依照其规定。
《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是应急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 检查中,对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事 故隐患,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或者消除事故隐患 而使用的文书。
查封扣押物品清单一般要写明物品的名称、规格、 数量、重量、产地、特种等物品基本信息,查封扣押物 品清单必须由执法人员、见证人员和当事人签字盖章, 一式两份,有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留存。
《延长查封扣押期限决定书》是应急管理部门 对生产经营单位作出了查封扣押决定后,因情况复 杂,需要依法作出延长查封扣押期限决定的文书。
一般来说,应当在调查取证之前,对确需立即查 处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可以先行调查取证,并在5日 内补办立案手续。
对于同一违法行为存在若干责任主体时,应当分 别立案。
《询问通知书》是应急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 位进行检查或者调查时、查办违法案件的过程中, 为查明案件事实,要求被通知人在一定时间到达指 定地点接受询问而下达的文书。
实施延长查封扣押,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应当慎重对待,严格依法进行。 一是查封扣押实施程序必须由法律规定;二是应急 管理部门依法具有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权限;三是 延长查封扣押期限必须依照法定程序,经过批准, 应当按规定制作《行政执法有关事项审批表》。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 经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 期限不得超过30日。
(1)《恢复供电(供应民用爆炸物品)通知 书》应当按规定送达负责供电、供应民用爆炸物品 的单位,并由该单位在送达回执上签字、盖章。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及文书制作使用课件

文书应采用统一的格式和标准,确保文书 的规范性和易读性。
内容真实准确
文书所记录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随 意更改或捏造。
妥善保管和归档
文书应当妥善保管和归档,以便于后续的 查询和使用。
05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违法案
总结词
未履行企业主体责任
VS
详细描述
某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未按照国家规定履 行企业主体责任,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 时整改,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特点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具有权威性、强制性、专业性和技术性等特点。执法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律地位 和执法权力,其作出的行政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同时,安全生产行政执 法涉及的专业领域广泛,技术要求高,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重要性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队伍建设和技术创新,不断提高执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02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
执法程序的定义与特点
定义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是指行政机关 在执行任务、行使权力时必须遵循的 一套法定步骤和顺序,包括立案、调 查、取证、审查、决定、执行等环节 。
特点
规范性、法定性、程序公正性、公开 性、参与性等。
执法程序的重要性
03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制作
文书制作的定义与特点
定义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是指行政机关在执行任务、行使权力时所制作的书面文件,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许 可申请书、行政强制决定书等。
特点
具有法律效力,格式规范,内容特定,制作程序严格。
文书制作的重要性
保障合法权益
文书是行政机关执行任务的载体,正确的文书制作能够保障相对人 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文书瑕疵导致的不必要的纠纷。
开具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应该规范化(三篇)

开具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应该规范化一份合格的执法文书是我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的护身符也是我们行政执法者必须用到的规范执法程序之一,在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过程中,如何开具执法文书就显得尤为重要。
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关于执法时间。
《现场检查记录》与《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是我们在执法中使用最为频繁的文书之一,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的时间和现场检查记录时间必须统一。
比如,现场检查记录的检查时间是xx 年3月10日,而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的时间是xx年3月10日,所以一定要保仔细和小心。
关于处罚金额。
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一定注意罚款金额的正确写法。
比如,一次到煤矿执法,煤矿瓦斯超限作业,对该矿处53万元的罚款,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少了一个万字,结果是53万元变成了53块钱,这中间相差无数倍。
一定要对照金额,千万别搞错了,让煤矿觉得我们执法者太草率。
一关于执法依据。
执法依据必须要充分,严格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活动;执法时不少于有行政执法权2人。
总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是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在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所下达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规范填写执法文书,是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一项必备的基本功。
执法文书制作是否规范,反映执法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执法的权威性,同时,也是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尽职履责的重要证明。
全体监察执法人员要高度重视执法文书的使用和填写,将其作为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强化执法监察的重要手段。
要通过日常的文书制作,及时总结经验,认真查找不足,努力改进工作,逐步实现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标准化、程序化和规范化,不断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深入开展。
开具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应该规范化(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是保障社会安全、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也是预防和化解生产安全事故的有效方式。
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则是执法活动的重要产物,具有明确执法依据、详尽执法事实、准确执法结果等功能。
安全生产执法程序注意事项

安全生产执法程序注意事项立案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中,除依照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外,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立案调查。
二、对拟立案查处的案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填写《立案审批表》,并附上相关的资料,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三、已经批准立案的案件,不得随意终止、撤销。
确实需要终止或撤销的,应写出书面报告,由批准立案的单位负责人审批。
调查取证一、对已立案的案件,应由两名以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负责调查。
二、在调查中要收集与案件有关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记、现场笔录等。
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可以询问当事人及证人。
认为有必要时,应当在询问前发出《询问通知书》,告知其如实陈述事实,回答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的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
当事人及证人不得拒绝、阻挠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询问时应当做好《询问笔录》,询问结束后,笔录应交被调查人(被询问人)核对。
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向其宣读。
笔录如有差错、遗漏,应允许其更正或者补充,笔录涂改处应由被调查人签名、押樱经核对无误后,被调查人应逐页在笔录上签名、押樱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在笔录上签名。
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与案件调查有关的证明材料,并由当事人在有关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应在材料上注明。
五、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收集、调取与案件有关的原始凭证作为证据。
调取原始证据有困难的,可以复制。
复制件应标明“经核对与原件无误”,并由出具证据人签名或者单位盖章。
六、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被抽样取证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应当到场,并填写《抽样取证凭证》,由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和被抽样取证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签名或者单位盖章。
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场所进行勘验检查时,应通知当事人到场,制作《勘验笔录》,并由当事人核对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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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同志们,今天的课就讲到这里。 谢谢大家的配合!
2018年3月
听证程序不是一个独立的程序, 它是一般程序当中的一个环节。
8
1、听证的范围
9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规定,对给予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止 建设和施工、吊销有关许可、撤销有关执业 资格或岗位证书,或者对个人罚款2万元以 上,对生产经营单位罚款5万元以上的行政 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 听证的权利。对较大数额的罚款。我省规定, 对个人罚款超1000元,对单位罚款超5000元 的为较大数额。因此,建议在听证罚款数额 方面应执行本省的规定。
7、主持听证会的体会 一是主持人要公正,千万不要以为 执法人员我们都是行政机关的,或一个 单位的。千方百计偏向执法人员,合伙 对付当事人。二是主持人应抓住主要问 题,不要在一些细微末节上争论不休。 这也需要智慧和控制局面的能力。三是 选一个高素质的记录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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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法律适用的问题
一是一个违法行为违反了多个法律, 只能罚一次款。 二是一类违法行为不应分别实施处 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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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问题
四是人民法院以书面审查为主。 只有存在裁定不予执行行政机关申请 时,或审判人员认为必要,才采取听取被 申请人和行政机关意见的办法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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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问题
五是申请强制执行的部门对人民法院 不予受理的,或者不予执行的裁定有异议 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 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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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关பைடு நூலகம்领导集体讨论决定问题
首先,关于 集体讨论案件的 范围问题。在处 罚法中提到了三 个关键词,即 “复杂、重大、 较重”需要集体 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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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吉林省地方性法规做了操作性的 17 细化:情节复杂:1、认定事实和证据有分歧 的;2、适用的法律、法规难以确定的;3、 其他情节复杂的情况。
重大违法:1、违法行为性质较重或者危 害较大的;2、违法行为主体具有涉外因素的; 3、其他认为属于重大违法行为的。
2
一、关于外单位转来的案件处理问 题
一是转来的案件,只能作为立案时的案 件来源。二是违法事实需要查清。其他部 门已经调取的证据,可以复印过来作为本 案的证据。三是应当告知陈述、申辩或听 证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四是内部 审批、或讨论的程序都要有。五是如果我 们有机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应建议在事 故处理报告中不要直接写上罚款多少元。 可以写上“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4、听证主持人和参加人
听证主持人应当由行政机关法制机 构工作人员担任。未设立法制机构的可 以指定本案调查人员以外的人员担任, 也可以由单位领导直接担任。这里应特 别强调的是,负责本案调查的人员不能 做听证会的主持人。
12
5、听证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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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准备阶段。查明各方身份,宣 布听证纪律: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等。 其次,正式开始:一是调查人员提出 当事人违法事实、证据以及处罚的依据和 建议;二是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进行陈 述、申辩和质证;三是调查人员、当事人 就有争议的事实、证据、依据及行政处罚 建议进行辩论。四是听取当事人最后陈述。 五是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六是听 证记录员将听证笔录,交听证主持人和当 事人审核无误后,分别签名或者盖章。
3
二、关于询问当事人方面的问题
4
一是不要问抽象的概念,而应该问他事实 是否存在;
二是防止模棱两可;
三是不要引诱叙述;
四是被询问的人数多时应分别询问。
三、关于现场勘验检查问题
一是被检查人应当到场 二是客观真实记录现场情况
5
三是勘验、检查笔录应有当事人签 字确认
现场勘验、检查记录应由当事人签字
6
2、客观真实记录现场情况
2、听证会的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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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对于属于听证范围的行 政处罚案件,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 听证的权利,向当事人送达听证告知 书。当事人接到听证告知书后3日内决 定是否要求听证,逾期不提出听证申 请的,视为放弃。当事人要求听证的, 行政机关应当在15日内组织听证。
3、回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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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主持人、记录员、鉴定人、 勘验人与所听证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主动回避。当事人也有权申请他们 回避。听证主持人的回避由行政机关负 责人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听证主持 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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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关于执行处罚决定的问题
4 、关于责令停工整改或停止使用等 现场处理措施的,当事人不执行的处理。 按照规定有两个途径:一个途径是可 以通知供电企业停止向其施工场地供电, 或向有关单位通知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 等措施,强制其履行行政决定。第二个途 径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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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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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关于执行处罚决定的问题
3、停止执行的例外规定。 处罚决定书样式有这样一句话:“如 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 某某人民政府或者 某某局 申请行 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 某某 人 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 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可否改为“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过 程中本机关,或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决 定、裁定停止执行的除外。”
二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必须在行政诉 讼期限届满后的三个月内提出。 《行政强制法》,规定 “当事人在 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 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 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 起三个月内,依照本法规定申请人民法院 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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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问题
三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 机关必须履行催告程序。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安全监管部 门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 送达10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行政决定的, 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一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必须待诉讼期 限(六个月)届满。 《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间不提 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 民法院强制执行。”就是从行政机关送达 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 6 个月内不提起诉讼 。法院才能受理强制执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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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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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关于执行处罚决定的问题
1 、下达的处罚决定必须积极作为, 督促当事人履行,不能放任不管。 行政处罚是公权力,我们是无权随意 处置的,对行政罚款我们执法人员是没有 权力随意放弃的。如果我们自己没有强制 执行权,那么就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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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关于执行处罚决定的问题
2、关于加处罚款的一些问题 一是加处罚款不能把申请复议、提起 行政诉讼的期间剔除。 二是加处的罚款可以有条件减免。 三是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 付义务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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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的差距主要在较大罚款数额上, 总局规定是5万元,我省规定是个人二千元, 单位一万元。应按地方性法规办较稳妥。
其次,集体讨论的组织要明确。 处罚法明确规定 “行政机关的负责人 应当集体讨论决定”。而不是随意组织几 个人讨论一下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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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讨论的程序要规范 。
一是执法人员汇报处罚建议。应当把执 法人员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处罚建 议以及当事人的意见汇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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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执法程序及文书 制作有关问题的探讨
(上)
主讲人:
张兆军
邮箱:zhangzhaojun0616@
按照培训班的安排,让我用一 天的时间和大家共同研究探讨行政 执法程序和文书方面的几个问题。 行政执法程序涉及的内容很多,今 天主要是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和 大家研究几个行政执法过程中经常 发生争议,或需要引起注意的程序 及文书制作的问题。
3、要注意采用现代化的手段来固定证 据 4、每份勘验、检查笔录只能针对一个 案件现场 5、勘验、检查笔录应有当事人签字确 认
四、行政处罚陈述、申辩程序问题
一是告知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当事人行 使陈述、申辩权 二是应当在处罚决定做出之前告知 三是应当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 依据和处罚的种类及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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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
二是集体讨论记录应当有每一位参会 人员的具体发言。
三是集体讨论记录应有到会领导者的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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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今天的课就讲到 这里。谢谢大家的配合!
2016年6月
八、关于日期计算的问题 一是法律有规定的,按规定办。如行 政许可法规定,本法所规定的期限指工作 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二是法律没有明确 规定的,如行政处罚法关于陈述申辩的日 期、申请听证的日期,就没有规定是否是 工作日,可以参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办理 ,即7日以内的为工作日,超过七日的应 按日历天数计算。三是按日历天数计算的 ,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上班 后的第一天。
较重处罚:1、责令停产停业;2、吊销许 可证或者执照;3、对公民处以二千元以上罚 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万元以上罚 款。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规 定,对违法行为给予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 施工、吊销有关许可证、撤销有关执业资 格或者岗位证书、5万元以上罚款、没收违 法所得、没收产品或者设备价值5万元以上 的行政处罚的,应当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 的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