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级师范生教育实习安排的通知

合集下载

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2009年度就业见习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2009年度就业见习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2009年度就业见习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09.07.01•【字号】晋人社厅发[2009]11号•【施行日期】2009.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2009年度就业见习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09]11号)各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国资委、工商联、团市委:为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38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09]64号),进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工作,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工商联、团省委共同制定了《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2009年度就业见习工作实施办法》。

现将《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2009年度就业见习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方案,抓紧组织见习单位的申报和认定,做好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

请各市于7月20日前将附件2、附件6、具体承办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郝大庆崔护国联系电话(传真):************Email:*****************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2009年度就业见习工作实施办法为做好今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帮助离校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增强实际工作经验,促进其尽快就业,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38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09]64号)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师范生教育见习手册

师范生教育见习手册

目录第一部分教育见习文件 (1)北京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教育见习管理办法 (2)教育见习指南 (6)教育见习简介 (7)怎样听好见习课 (9)教育见习相关表格 (11)表格填写说明 (12)教育见习听课记录表1 (13)教育见习听课记录表2 (17)教育见习听课记录表3 (21)教育见习听课记录表4 (25)教育见习听课记录表5 (29)教育见习听课记录表6 (33)教育见习听课记录表7 (37)教育见习听课记录表8 (41)教育见习听课记录表9 (45)教育见习听课记录表10 (49)教育见习总结表 (53)教育见习成果统计表 (54)附件 (55)教育见习听课记录范例1(汉语言文学专业) (56)教育见习听课记录范例2(化学专业) (59)第一部分教育见习文件北京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教育见习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育见习是我校免费师范生(以下简称师范生)必修的教师教育实践课程,旨在使师范生获得初步的教学实践经验,促进教育理论的学习,拓展专业知识的应用渠道,理解教师的职责和培养热爱教育事业的情感,为教育实习做好准备。

第二条为保障教育见习顺利实施,保证教育见习质量,依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教育部《师范生教育实习规定》(征求意见稿)及《北京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教师教育实践课程建设纲要》(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目标、内容与要求第三条师范生经过教育见习,应达到以下两方面的基本目标。

(一)知识技能目标1.初步了解见习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2.初步了解教育对象的身心发展特点;3.积累课堂教学方面的感性认识;4.提高应用教育理论,分析教育教学问题的能力;5.加强沟通与合作的能力。

(二)情感态度目标1.养成守法、守纪、守信、守时的好习惯;2.体验教师角色,理解教师职责,热爱教育教学工作;3.尊重见习学校领导、教师与学生。

第四条教育见习1学分,32学时。

第五条教育见习包括动员、校内见习、现场见习和总结四个阶段。

教育实习(见习)管理办法

教育实习(见习)管理办法

教育实习(见习)管理办法教育实习(见习)是高等师范院校教师教育类专业学生进行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理论联系实际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成为合格师资的综合性、实践性必修课程。

为了保证教育实习(见习)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师资培养质量,结合我校教师教育改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教育见习第一条教育见习的目的教育见习是教师教育类专业学生从学习教育理论到教育实习之间的过渡环节。

其主要目的在于加强学生对基础教育现状的了解,初步了解基础教育教学的一般规律,树立从教意识,增强职业信心,为教育实习创造条件。

第二条教育见习的组织领导1、在分管教学校长的领导下,由实验实训中心和各学院分管院长组成教育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教育见习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2、各学院要成立院教育见习管理工作小组。

主要任务是:制定本学院教育见习计划;联系落实见习学校;选派见习指导教师;做好教育见习的检查、督促和汇报,审定教育见习的成绩等。

第三条教育见习的时间所有教师教育类专业学生均须参加教育见习。

教育见习安排在第4学期,见习周数不得少于2周。

第四条见习学校的联系各学院自行联系见习学校,要求联系教学质量较高,将来能安排教育实习的学校为宜,实验实训中心负责组织协调。

第五条教育见习的内容和要求1、教育的见习内容见习中侧重了解课堂教学各环节和课堂教学的基本方法,以及教学管理方面的情况。

活动形式可采取:(1)课堂教学见习。

随见习班听课,观摩见习班级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艺术,学习教学方法和教学技能、技巧,观察见习班课堂常规训练及学生在课堂上的活动规律。

(2)备课和教案编写见习。

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熟悉备课和编写教案的方法。

(3)班主任工作见习。

观察、参加见习班每一天的教育活动,包括早读、早操(课间操)、课间活动、课外活动、个别教育等;熟悉班主任的常规工作,作好见习日记。

(4)课后答疑与作业批改见习。

要求见习生在见习期间,辅导学生自习,批改作业,以熟悉各个教学环节。

陕西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教育实习实施方案

陕西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教育实习实施方案

陕西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教育实习实施方案(试行)通知公告加入时间:2010/6/1点击:2804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国办发〔2007〕34号)和《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的意见》(教师〔2007〕4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我校免费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提高免费师范生培养质量,促进我校教师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教育实习目标1.提高师范生的教学能力、教学管理能力、教学研究能力等教师专业素质。

2.促进我校相关教师和师范生熟悉基础教育,增强为基础教育服务的意识,提高我校教师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3.探索有效的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发展大学与中小学校的合作伙伴关系,建立大学与实习基地学校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机制。

4.促进实习基地学校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提高业务素质,改善基地教育教学状况,提高基地的教学质量。

二、教育实习时间教育实习安排在第七学期,时间为半年(一学期)。

教育实习期间节假日以实习学校工作安排为准。

三、教育实习的组织机构1.为保证免费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学校成立免费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赵彬副组长:党怀兴解勇国石海燕成员:程鹏民程世和窦向东郭建中康喜来胡满成李金钢田兵任晓伟梁志胜罗新兵王拥军南长森裘国永田建荣严艳李贵安石云刘先锋秘书: 李铁绳衡旭辉2.各个学院设立学院免费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免费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学院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学院教学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组员由相关领导和教师构成。

组员中必须有一名实习工作联络员,负责本学院的信息收集以及学院间信息传达工作,原则上由教学秘书担任。

四、教育实习模式1.采取“多学科混合编组”为主、“单一学科编组”为辅的集中教育实习模式。

每个实习基地安排一个实习小组,多学科混合编组实习小组由3-4个专业组成,人数一般控制在10-15人;单一学科编组的实习小组,人数一般控制在10人左右。

宁波大学2009年文学院师范生教育实习计划

宁波大学2009年文学院师范生教育实习计划

人文学院2012年师范生教育实习计划一、教育实习目的教育实习是教师教育中不可缺少的构成部分,是教师教育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的主要途径。

通过教育实习,能使师范生受到深刻的专业思想教育,增强其从事教育工作的光荣感和责任感,确立为人民献身教育事业的人生观。

通过教育实习,能全面检查师范生所学的专业知识和现代教育教学基本技能,培养其从事教育教学的独立工作能力。

通过教育实习,全面检验综合性大学高等师范教育的办学思想和培养规格,不断改进学校工作,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我校的教师教育的教学改革。

二、教育实习任务1、教学实习通过课堂教学,使实习生熟悉教学的全过程,初步掌握从事课堂教学工作所应具备的知识、技能和技巧。

要求讲课至少10节课以上。

2、听课实习认真听取老师上课,注意老师上课的方法、技巧、言谈举止、讲课艺术等各个方面,要求至少40节以上。

3、班主任工作实习通过班级管理工作的实习,要求实习生完成一定的班主任工作任务,初步掌握制订班级工作计划、调查研究、主题班会、团队活动、课外活动及个别教育等工作环节。

要求至少一个月以上。

4、教育研究(调查)通过教育调查研究,考察、了解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三、教育实习时间安排本次教育实习为期八周,初步安排在2012年9月24日(第三周周一)至11月23日, 11月26日正式上课。

四、教育实习组织学院成立教育实习指导小组,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相关专业系主任、专业教师、院教学秘书、学工办成员、班主任组成。

2012级人文与传媒学院师范生教育实习指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陈君静副组长:徐君康、骆明伟成员:李小红、任茹文、贾庆军、汪盛科、王志凯、宋闻兵、杨柳、秦旭翔秘书:崔雪五、实习完成后上交材料要求(第13周)1、实习教案至少4份;2、学生听课记录表至少6份;3、指导老师听课表记录表至少1份;4、实习日志正常上班时间1天1篇;5、教育实习检查、辅导记录表至少1份(以组为单位);6、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1份(由实习学院的指导老师填写);7、教育实习鉴定表1份入档;8、全组一份成绩考核一览表;9、实习结束时,材料需要实习点写评语、签字和盖章的地方,必修弄好,每个点的实习组长收齐后交给指导老师。

2009年师范生教育实习安排表

2009年师范生教育实习安排表
陈福建 陈平 程秀英 高源方 胡兰兰 黎熙勤 李春果 李胜林 李娴 李欣瑜 李燕 罗建 缪飞 饶剑秋 史凤莲 孙桂明 王春燕 王海群 王华清 王伟 王小莉 王志超 卫冬梅 文慧 吴静 吴珊 夏天 谢琴 许帮容 袁祎 曾瑕 赵强 周菲 周红 祝艺 胡小凤
男 男 女 女 女 女 女 男 女 女 女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女 女 男 女 男 女 女 女 女 男 女 女 男 女 男 女 女 女 女
杜金洪 说比到各 胡朝琼
女 男

化生学院(化教) 化生学院(化教) 化生学院(化教)
乐山更生学院(化教) 化生学院(化教) 化生学院(化教) 化生学院(化教) 化生学院(化教) 化生学院(化教) 化生学院(化教) 化生学院(化教) 化生学院(化教) 化生学院(化教) 化生学院(化教) 化生学院(化教) 化生学院(化教) 化生学院(化教) 化生学院(化教) 化生学院(化教) 化生学院(化教) 化生学院(化教) 化生学院(化教) 化生学院(化教) 化生学院(化教) 化生学院(化教) 化生学院(化教) 化生学院(化教) 化生学院(化教) 化生学院(化教) 化生学院(化教) 化生学院(化教) 化生学院(化教) 化生学院(化教) 化生学院(化教) 化生学院(化教) 化生学院(化教) 化生学院(化教) 化生学院(化教) 化生学院(化教)
五通桥中学(国重) 西昌二中(省重) 乐山一中(国重) 西昌一中(国重) 棠湖中学外语实验学校 仁寿铧强中学(省重) 成都十二中 汶川顶岗实习 成都七中实验学校 成都华西中学(省重) 仁寿一中(国重) 沙湾沫若中学(省重) 成都列五中学 彭山一中(省重) 眉山一中(省重) 乐山一中(国重) 犍为罗城中学 棠湖中学外语实验学校 犍为罗城中学 绵阳南山中学(国重) 福建南安市宝莲中学 仁寿二中 乐山实验中学 乐山六中 仁寿一中(国重) 乐山草堂高中 乐山实验中学 成都七中实验学校 乐山草堂高中 青神高中(省重) 井研中学 乐山六中 沙湾沫若中学(省重) 井研中学 犍为一中(省重) 成都实验中学

带教工作通知模板范文

带教工作通知模板范文

带教工作通知模板范文尊敬的全体教师:根据学校的安排,今年暑期将有一批新入职的师范生来我校进行教育实习。

为了保证师范生的顺利实习,提高教学质量,我校特举行带教工作会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和地点:时间:XXXX年XX月XX日下午X点地点:教育实习办公室(XXX楼XX室)二、参会人员:1. 各年级、学科的教师代表2. 教育实习负责人和带教教师3. 学校领导(如有需要)请各年级、学科务必派出教师代表参加此次会议。

同时,请各年级、学科选出负责人和具备丰富教学经验的带教教师,以便就带教工作的具体安排和实施进行研讨。

三、会议议程:1. 介绍教育实习背景和带教任务2. 分析新入职师范生的特点和需求3. 研讨师范生的带教计划和教学活动4. 探讨师范生的评价和指导方法5. 提出师范生实习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6. 进行相关带教材料和资源的分享7. 统一带教教师的考核标准和奖惩措施四、会议要求:1. 各年级、学科的教师代表需提前准备好自己的经验和心得,提供给大家分享。

2. 教育实习负责人和带教教师要对师范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充分了解,以便在带教过程中做出有效的指导和支持。

3. 教师代表需要向其他老师普及师范生的情况,增加大家对工作任务的了解程度。

4. 参会人员需带好纸笔,准备进行会议记录和讨论时的记要。

五、会议后续安排:1. 各年级、学科的负责人需制定相应的带教计划,并在教育实习办公室提交备案。

2. 教育实习办公室将汇总各年级、学科的带教计划和其他相关材料,并组织师范生的带教培训工作。

3. 教育实习期间,教师代表需密切关注师范生的教学情况,及时进行指导和反馈,并向教育实习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

4. 教育实习结束后,需对带教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改进建议,并填写相应的评价表。

六、其他注意事项:1.参会人员需按时参加会议,准备好相关材料。

2.会议纪要将由教育实习办公室进行整理和发布。

3.所有与带教工作相关的问题,请与教育实习办公室联系。

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6.03.17•【文号】教师[2016]2号•【施行日期】2016.03.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教师[201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有关高等学校:近年来,我国教师教育改革持续推进,师范生教育实践不断加强,但是还存在着目标不够清晰,内容不够丰富,形式相对单一,指导力量不强,管理评价和组织保障相对薄弱等问题。

师范生教育实践依然是教师培养的薄弱环节,师范毕业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尚不能完全适应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下同)的需要。

为增强师范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提升教师培养质量,现就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教育实践的目标任务。

师范生教育实践是教师教育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培养的必要环节。

举办教师教育的院校要围绕培养适应中小学教育教学需要、高素质专业化的“四有”好教师的目标要求,通过系统设计和有效指导下的教育实践,促进师范生深入体验教育教学工作,逐步形成良好的师德素养和职业认同,更好地理解教育教学专业知识,掌握必要的教育教学设计与实施、班级管理与学生指导等能力,为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和持续的专业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构建全方位的教育实践内容体系。

举办教师教育的院校要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实践全过程,将教育实践贯穿教师培养全过程,整体设计、分阶段安排教育实践的内容,精心组织体验与反思,促进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

在师范生培养方案中设置足量的教育实践课程,以教育见习、实习和研习为主要模块,构建包括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实践、教研实践等全方位的教育实践内容体系,切实落实师范生教育实践累计不少于1个学期制度。

三、丰富创新教育实践的形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2009级师范生教育实习安排的通知
发布人:教师专业发展学院身份:一般用户等级:2 所属:教师专业发展学院
各相关学院:
2009级师范生的教育实习安排在第七学期进行,为期十周。

涉及九个学院(教育技术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体育科学学院和教师专业发展学院)十一个专业。

一、实习方式:
一是农村支教实习:北票、辽中和本溪县的九年一贯制学校;二是城市实习:沈阳市内中小学;三是自主实习:学生回生源地学校实习,为学生的就业创造条件。

二、自主实习条件及申请办法
考虑到毕业生就业情况,学生多在户口所在地就业,而当地学校为了考察学生希望学生到本校实习。

因此我院同教务处协商,决定允许附合条件的部分学生自主实习。

自主实习人数不能超过实习学生总数的30%,请各学院严格控制好人数。

申请办法如下:
1、学生提出书面申请详细陈述自主实习的充分理由并填写《沈阳师范大学师范生自主实习申请表》,同时要征得家长的同意。

2、学生自主实习的学校必须是市、县级以上的中学,要有实习学校的接收证明,加盖实习学校公章,同时需校长签字、指导教师签字及联系电话(此证明请于5月11日上交)。

3、所在学院的教学副院长及辅导员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

因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开始实习,时间紧逼,为了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实习任务,现将有关材料下发给各学院,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完成,于5月11日上报教师专业发展学院教务办公室王老师(知行楼225室电话86 574377)。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