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章程(草拟)
集团公司章程范本

集团公司章程范本一、总则1.1 公司名称:X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1.2 公司注册地:XXX市。
1.3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1.4 公司宗旨:本公司旨在通过整合资源、提供优质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1.5 公司使命:致力于成为行业领先的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解决方案。
1.6 公司愿景:打造一个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知名企业,为员工、股东和社会创造持续增长的价值。
二、组织结构2.1 公司总部:设立总部,负责公司的整体规划、战略决策和资源配置。
2.2 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设立子公司,分别负责不同的业务板块。
2.3 部门设置:根据业务需求,设立各个职能部门,包括财务、人力资源、市场营销、技术研发等。
三、公司治理3.1 董事会:设立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监督。
3.2 董事会职权:董事会具有最终决策权,负责制定公司的战略规划、财务预算和重大决策。
3.3 监事会:设立监事会,由监事组成,负责对董事会的监督。
3.4 高级管理层:设立高级管理层,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四、经营范围4.1 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融资、贸易、科技研发、房地产开发等。
4.2 业务拓展: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发展战略,适时调整和拓展业务范围。
五、财务管理5.1 财务制度:公司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运作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5.2 财务报告: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向股东和监管机构进行披露。
5.3 资金管理:公司建立有效的资金管理体系,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流动性。
六、人力资源管理6.1 人才引进:公司根据业务需求,制定人才引进计划,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6.2 培训发展:公司注重员工的培训和发展,提供必要的培训机会和晋升通道。
6.3 绩效考核:公司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进行绩效评估和激励。
企业集团章程范本

企业集团章程范本一、总则本章程为XX企业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制定的基本组织管理规范,旨在明确集团的组织结构、权责分配、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原则和规定,为集团的健康发展提供指导。
二、组织形式1. 集团为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全称为XX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集团下设若干子公司,每一个子公司独立承担经营风险和法律责任。
三、集团的目标和任务1. 目标:通过整合资源、提高效率,实现集团的持续增长和盈利能力,成为行业率先的企业集团。
2. 任务:通过合理规划和管理,推动集团内各子公司的协同发展,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利益最大化。
四、集团的权力机构1. 董事会:集团设立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负责制定集团的发展战略和决策重大事项。
2. 监事会:集团设立监事会,由监事组成,负责对董事会的决策和管理进行监督。
3. 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负责集团的日常经营管理。
五、董事会的职责和权力1. 制定集团的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并进行监督和评估。
2. 决定集团的重大投资、合作、收购等事项。
3. 任免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制定薪酬和激励政策。
4. 确定集团内各子公司的经营目标和管理制度。
六、监事会的职责和权力1. 监督董事会的决策和管理行为,确保其合法合规。
2. 对集团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3. 对董事会的决策进行评估和建议。
4. 提出对董事会成员的任免建议。
七、总经理的职责和权力1. 负责集团的日常经营管理,执行董事会的决策。
2. 组织实施集团的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
3. 监督各子公司的经营状况,提出改进和优化建议。
4. 负责与外部合作火伴的沟通和协调。
八、子公司的管理1. 子公司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独立承担经营风险和法律责任。
2. 子公司的经营目标和管理制度需符合集团的整体战略和要求。
3. 集团将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协助子公司的发展和运营。
九、章程的修订1. 本章程的修订需经董事会的决策,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2. 修订后的章程应及时通知全体员工和相关合作火伴。
草拟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全称]。
第三条公司住所:[公司住所详细地址]。
第四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主营业务及许可范围,具体参照营业执照内容]。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注册资本数额]元。
第七条公司存续期限: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具体期限]止。
第二章股东第八条公司股东为依法享有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法律允许的出资方式。
第十条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利润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重大决策参与权等股东权利。
第十一条股东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出资协议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第十二条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十三条股东转让股权应当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第十四条股东的股权可以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质押、继承等法律行为。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五条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提议,或者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请求召开。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全体股东。
集团章程范本

集团章程范本一、总则本章程为XX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制定,旨在规范集团的组织结构、运营管理和决策程序,确保集团的健康发展和利益最大化。
本章程适合于集团全体成员和相关利益相关方。
二、组织结构1. 集团架构:集团由总部和下属子公司组成,总部设在XX地,子公司分布在各地区。
2. 集团管理层:集团设有董事会和执行团队,董事会负责制定集团战略、决策重大事项,执行团队负责具体的运营管理。
3. 董事会:董事会由主席、副主席和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4. 执行团队:执行团队由总裁、副总裁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实施董事会的决策和管理集团的日常运营。
三、经营范围1. 主要业务:集团主要从事XXX行业的生产、销售和服务。
2. 业务拓展:集团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战略规划,适时开展新的业务领域和投资项目。
四、决策程序1. 董事会决策:重大事项需要由董事会讨论和决策,包括但不限于战略规划、投资决策、财务预算和人事任免等。
2. 执行团队决策:日常运营事务由执行团队决策,包括市场营销、生产管理、人力资源等。
3. 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包括议题提出、讨论、表决和记录等环节,确保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五、财务管理1. 财务制度:集团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包括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等,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财务预算:集团每年制定财务预算,包括收入、成本、利润和资金运营等方面,以指导业务发展和资源配置。
3. 资金管理:集团建立有效的资金管理机制,包括资金筹措、运营和投资等,以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六、人力资源1. 人力资源政策:集团制定人力资源政策,包括招聘、培训、绩效考核和薪酬福利等,以吸引和留住优秀的人材。
2. 员工权益:集团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包括工资支付、工作环境和职业发展等方面,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3. 员工发展:集团注重员工的职业发展和能力提升,提供培训和晋升机会,激励员工实现个人和集团的共同发展。
企业集团章程范本

企业集团章程范本一、总则本章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规范企业集团的组织结构、运营管理和权责关系,确保企业集团的健康发展和持续经营。
二、企业集团的名称和注册地1. 企业集团的名称为:X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2. 集团公司的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XXX省XXX市。
三、企业集团的业务范围集团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管理、产业布局、资本运作、融资、并购重组、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研发创新等。
四、企业集团的组织结构1. 集团公司设立总部,下设若干个子公司。
2. 总部设有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团队,负责制定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并监督子公司的经营活动。
3. 子公司设立独立的董事会和管理团队,负责具体的业务运营和管理。
4. 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的组织结构、职责和权责关系详见附表一。
五、企业集团的股权结构1. 集团公司的股权结构包括股东和股分。
2. 集团公司的股东由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构成,股东享有根据其持股比例享有的权益。
3. 集团公司的股分分为A股和B股,具体的股分比例和股权转让规则详见附表二。
六、企业集团的经营决策机制1. 集团公司的重大决策由董事会讨论并决定,包括但不限于:重大投资、重大融资、重大并购、重大资产重组等。
2. 子公司的经营决策由各自的董事会讨论并决定,但需遵守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政策。
七、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1. 集团公司设立财务部门,负责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审计和报告。
2. 子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的业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3. 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编制和披露。
八、企业集团的人力资源管理1. 集团公司设立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集团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招聘、培训、绩效考核和薪酬福利管理。
2. 子公司设立独立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的员工管理和薪酬福利管理。
企业集团团体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集团内部管理,明确各成员企业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维护企业集团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集团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企业集团及其所有成员企业。
第三条企业集团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坚持科学发展观,实行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努力实现企业集团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第四条企业集团实行集团总部与成员企业分级管理,集团总部负责制定集团发展战略、规划和管理制度,协调各成员企业之间的合作与竞争。
第二章集团组织架构第五条企业集团组织架构包括集团总部、各成员企业、专业委员会和业务板块。
第六条集团总部设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负责集团的整体运营和管理。
第七条各成员企业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机构,负责本企业的经营管理。
第八条专业委员会负责对集团重大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包括战略规划、投资决策、人力资源、财务审计等。
第九条业务板块按照集团发展战略,设立相应的业务部门,负责具体业务运营。
第三章集团管理职责第十条集团总部管理职责:(一)制定集团发展战略、规划和管理制度;(二)负责集团人力资源、财务管理、投资决策等重大事项;(三)协调各成员企业之间的合作与竞争;(四)对成员企业进行考核、评价和监督;(五)维护集团合法权益,处理集团对外事务。
第十一条成员企业管理职责:(一)执行集团总部制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管理制度;(二)负责本企业的经营管理,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三)加强与集团总部的沟通与协作,确保集团战略目标的实现;(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第四章集团经营方针第十二条集团经营方针:(一)坚持市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满足市场需求;(二)强化技术创新,提高产品竞争力;(三)优化产业结构,实现产业链协同发展;(四)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运营效率;(五)履行社会责任,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第五章集团利益分配第十三条集团利益分配原则:(一)按照贡献分配原则,体现多劳多得;(二)兼顾集团长远发展,保持企业持续盈利能力;(三)维护集团合法权益,保障集团整体利益。
公司规章制度 (草拟)

公司规章制度 (草拟)
公司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管理和运营,保障员工的权益,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部门负责人安排。
第三条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私自外出。
第四条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着装要求穿着工作服装,不得穿着不得体的服装上班。
第五条员工应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不得私自复制公司文件和资料。
第六条员工应遵守公司的财务制度,不得私自挪用公司资金,不得接受他人的贿赂和回扣。
第七条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安全制度,不得在工作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使用公司的安全设备。
第八条员工应遵守公司的禁令制度,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吸烟、喝酒,不得在公司内外进行赌博和赌球等违法活动。
第九条员工应遵守公司的纪律制度,不得在工作中发生违纪行为,如打架斗殴、恶意损坏公司财物等。
第十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将受到公司的相应处罚,严重者将面临解雇等严厉处理。
第十一条公司规章制度由公司领导制定,并由公司全体员工共同遵守和执行。
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企业集团章程范本

企业集团章程范本一、总则1.1 本章程为XX企业集团(以下简称“集团”)的基本法规,旨在规范集团的组织结构、权责关系和经营管理,确保集团的健康发展。
1.2 本章程适用于集团内所有成员企业,包括母公司、子公司和关联公司。
二、组织结构2.1 集团由母公司和子公司组成,母公司为集团的总控股公司,行使对子公司的管理和决策权。
2.2 集团设立董事会和执行委员会,负责集团的决策和执行工作。
2.3 董事会由集团内各成员企业的代表组成,代表人员由各成员企业自行选举产生。
2.4 执行委员会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负责具体的经营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的决策。
三、权责关系3.1 母公司享有对子公司的决策权和控制权,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和批准。
3.2 子公司有相对独立的经营权和责任,但需遵守集团的总体战略和方针。
3.3 各成员企业应按照章程的规定,履行合同义务,共同维护集团的利益和声誉。
四、经营管理4.1 集团制定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各成员企业按照计划执行经营活动。
4.2 集团内部实行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审计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4.3 集团对成员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4.4 集团鼓励成员企业之间的合作和资源共享,提高整体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五、决策程序5.1 集团的重大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和决策,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重组、投资决策和战略规划等。
5.2 董事会决策需经过多数成员企业的同意,其中包括母公司的同意。
5.3 董事会决策形成决议,由董事会主席签署并下达给执行委员会执行。
六、章程的修订6.1 本章程的修订需经董事会的决策,并经过多数成员企业的同意。
6.2 修订后的章程须对全体成员企业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七、附则7.1 本章程解释权归集团所有,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本章程自XX年XX月XX日起生效,自XX年XX月XX日起修订。
以上为企业集团章程的范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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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XXX信息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设执行董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股东各方共同出资设立江苏省XXX信息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XXX信息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审批为准)。
(以下内容为暂定: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技术咨询与服务;信息科技研发、投资;安防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与维护;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站设计与建设;通讯器材销售与维修;通讯网络维护;家用电器维修;电脑及配件、电子元件、教学器材销售。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万元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2)公司成立日期;(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七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2)股东的出资额;(3)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6)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8)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股东会会议决议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第九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第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二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三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股东依法转让其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五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12)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十六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五分之三及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方可召开。
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
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书面委托其他人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执行董事的职权。
第二十条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全体股东表决,必须经代表五分之三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通过。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一条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任期两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由股东会决定。
第二十二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12)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第二十三条公司设经理1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
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四条公司设监事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
监事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任期每届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3)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员;(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五条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二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会会议决议。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此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担保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公司购买或出售价值1万元以上的资产,应当由股东会会议作出决定,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五分之三以上通过第二十七条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二十八条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挪用公司资金;(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5)未经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9)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二十九条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三十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于第二年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前送交各股东。
第三十一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公司依照本章程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三十二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十三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第三十四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二十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五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2)股东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5)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6)宣告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