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尔斯说了些什么政治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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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全球正义观:地方正义观对全球正义理论的批评

三种全球正义观:地方正义观对全球正义理论的批评

三种全球正义观:地方正义观对全球正义理论的批评正义的理念一直只局限于民族-国家的框架之内。

罗尔斯所讨论的分配正义原则假定了一个共同政治体。

在现实生活中享受某国的福利特遇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国籍。

沃尔泽的多元正义理论把正义概念置于地方的背景之下,把地方性合法化了。

正义只在某一个政治或文化共同体内有效.;超出这一界限,;正义理论就问题百出,;毫无用处。

哈贝马斯把正义概念超越出地方背景。

正义可超出某一个政治共同体,具有全球意义。

正义理论可以用到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上吗?可否说在国际政治上也有正义?现实主义者的回答是,权力关系支配着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在国际事务上无道德可言。

相对主义的社群主义者认为,正义只是存在于各种社群内部,国际正义最多只是一种互相不干预的原则。

全球主义者则认为,在世界政府中国际正义是可以实现的,并拒绝承认国家是法律的源泉和不能化约的主体.2尽管对其本质有争议,国际正义之意识正在出现和加强。

国际正义的理念来自于A、全球的沟通,大大减少了以前的空间距离;B、环境问题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C、;核武器威胁着世界及其居民;D、国家为中心的观念不足以处理全球性的事务。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全球的自由主义者赞同Thomas;Pogge;所说的全球性的制度方案。

3;Ken;Booth;提出了全球道德科学,21;世纪的全球伦理。

正如他所说的,"假如这个世界能为大多数人民提供合理的生活,那么,我们就需要一种新的理性、新的公理、新的机构和新的政治形式,在伦理道德上有更高的期望"。

4;Alexander;Shtromas;也认为新的国际正义原则之引入尤其可为真正的世界和平提供基石,而世界和平能够也应该随着前苏联和共产主义国家的解体而达成。

5全球正义理论要民主制度能超越民族-国家的界限。

建立一个全球民主体系来体现并贯彻全球正义原则。

人权正义原则要求建立和加强国际人权法庭,以保障人权原则能在世界的每个角落贯彻,以打击那些违反人权原则的国家及其行为。

罗尔斯公共理性所彰显的公民精神

罗尔斯公共理性所彰显的公民精神

友谊 是公 民追求公共 领域 价值 的核心理 念 。全球化
掩 盖 下 的 普 世 主 义 倾 向 ,依 靠 网 络 及 现 代 先 进 科 技
手段增进 彼此 友谊 ,带有 虚拟性质 ,始终 无法接 近 追求个人 善 的公 民之 间互相 追求共 同善 的友谊 。 罗尔 斯公共 理性提 出 的背 景来看 ,当代 西方社
极 具 理 想 性 和 批 判 性 的 公 民 ,是 为 公 平 的 正 义 社 会
而 同 ,究竟是 逆势而 为 ,还是 顺势 而长是各个 国
家 的两 难 抉 择 。 全 球 化 与 区域 化 同 时 而 生 ,以 友 谊 来 联 结 的 公 民社 会 ,罗 尔 斯 称 之 为 世 界 公 民 。 而 罗 尔 斯 所 提 倡 的世 界 万 民 是 否 就 是 普 世 公 民 呢 ? 这 还
领先地 位 ,然 而心理疾 病指 数却位 居世界 前列 ,美
国 公 民 幸 福 感 指 数 超 低 , 又 称 之 为 美 国 进 步 的 退
却 。这一 景象让 西方知 识分子有 目共 睹 ,试 图恢 复
西 方 古 老 的 传 统 医 治 当前 的 病 痛 。
代 诠释 ,是建 立在人 的 自然 本性 ,而并 非出 于后 天 的社会 因索影 响 ,公 民享受 正义平 等 的政 治价值是
思 主 义基 本 原 理教 学 与研 究 工作 。
荆文 凤等 :罗尔斯公 共理 性所彰 显的公 民精神
互 补 的辩 论 。 普 世 公 民 实 质 上 则 是 模 糊 了公 民 的法 律 地 位 和 制 度 界 限 ,用 友 谊 来 规 范 公 民 的 社 会 生 活 ,而 公 民
・15・ l
要从公 民概念 的演进谈 起 ,君主制 时代 ,公 民被理

罗尔斯武德思想初探

罗尔斯武德思想初探

[ 中围分类号]B 2 5 [ 8 —0 9 文献标识码]A [ 文章编号] 15 1 2 0 ) 60 3 — 4 1 7 1 X( 0 6 0 — 0 30 6


武 德 思想 的社 会 背 景 和 理 论 渊 源
丰富 的实 践素 材 。 罗 尔斯 武德 思想 形成 的 理论 根 源在 于克 服 国内
理念 。由 国内 的道 德 正 义 发 展 为 国 内 的 政 治 正 义 , 再 由 国内的政 治 正 义 发 展 为 国 际 的 万 民正 义 , 者 后
关于“自卫 的合 理 性 而 非 侵 略 的合 理 性 决 定 了 战争
正义 与否 ” 的思 想 , 主要 是 在 越 南 战 争 期 间 产 生 的 。 促使 罗尔斯 武 德 思 想 体 系 成熟 的 是 “ 战后 五 十 周 年 纪念展 ” 事件 。美 国 首都 华 盛 顿 的史 米 索 尼 安 博 物 馆策划 “ 战后 五 十周 年 纪 念 展 ” 目的 是 反 思投 掷 两 , 颗原 子弹 的价值 合 理性 。主题 在 于战 争 中使 用 原 子
视 。罗 尔 斯 武 德思 想 体 系 由基 本 道 德 理 论 和 基 本道 德 规 范 两 部分 组 成 , 德 的 基 本 理 论 是 由万 武 民正 义 理 念 表 现 出来 的 。 核 心 是 万 民 正 义原 则 , 德 规 范则 包 括 军 事 人 道 主 义 、 事 爱 国 主 义 其 武 军 和军 事 英 雄 主 义 , 者互 相 联 系 。 三
道 德基 础 。若 道德 正 义论 仅 是诸 多 道 德哲 学 中的一 种 , 仅是 多 种 合 乎 理 性 的 学说 中 的 一种 , 么 , 或 那 它 如何 处理 与其 他 道 德 理 论 , 其 如 何 处 理 与其 同样 尤

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论析

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论析

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论析摘要:自1971年发表《正义论》之后,罗尔斯受到了自由主义阵营和社群主义学者的批评。

为了回应这些批评,罗尔斯又撰述了《政治自由主义》。

在一定程度上,《政治自由主义》是罗尔斯对《正义论》进行一系列必要的概念修正和理论限定,其目的仍然是要从《正义论》中所设定的正义社会伦理学中开拓出政治自由主义的政治哲学关键词: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1《政治自由主义》发表的背景约翰·罗尔斯(1921—2002),被誉为继密尔之后最伟大的政治哲学家和伦理学家。

罗尔斯《正义论》的发表正是响应了时代的号召。

所以《正义论》一发表,便引发了广大的评论。

但是我们都知道,由《正义论》所引发的学术讨论本身,也意味着罗尔斯不得不面对各种理论挑战。

为了对挑战做出回应,同时也作为自己理论的发展,罗尔斯于1993年发表了《政治自由主义》,我们也可以把它看作是对《正义论》的自我批判,在这部书中,罗尔斯对《正义论》中提到的很多问题作出了新的解释。

2《政治自由主义》的主要内容2.1政治自由主义的基本理念和建构政治自由主义基本原理的方法原则在《政治自由主义》的第一部分,罗尔斯讨论了政治自由主义的基本理念和建构政治自由主义的基本原理的方法原则即所谓“政治建构主义”的问题。

在政治自由主义第一部分的阐述中,还提到了“政治建构主义”的问题。

在《政治自由主义》中,罗尔斯想要建构的是一种可望成为现代多元化民主社会之基本理念系统的“政治自由主义”,这就是,用罗尔斯自己的话来说,是从康德式的“道德建构主义”走向“政治建构主义”。

作为一种政治哲学,政治自由主义必须重新确定他的理论课题,这也就是我们在上一段所探讨的:“一个因各种尽管互不相容但却合乎理性的宗教学说、哲学学说和道德学说而产生深刻分化的自由平等公民之稳定而公正的社会如何能够长期存在?”从这句话中,我们看到,在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建构中,“正义”观念的内涵已经不再是一个基本道德观念的理论范畴了,换句话说,它已经是首先作为现代民主社会的基本政治理念。

精英群体的基本特征及其他

精英群体的基本特征及其他

精英群体的基本特征及其他吴忠民2012-8-26 15:51:55 来源:《中共中央党校学报》(京)2008年2期第94~98页【作者简介】吴忠民,中共中央党校社会学教研室。

(北京100091)【内容提要】精英群体在现代化进程中所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

现代社会中的精英群体由三个部分构成:经济精英群体、政治精英群体和知识精英群体。

精英群体的“应然”特征在于:处于社会分层体系中的较高位置;分工明确,边界严格;对其他社会群体保持开放。

精英群体如果失去必要的制约和限制,则容易出现扭曲的情形:相互间利益结盟化;自我壁垒化和封闭化;膨胀低效化。

中国现阶段特殊的历史条件,使得精英群体既具有现代社会“一般”意义上的共同特征,同时也具有许多自身“特有”的秉性。

【关键词】精英群体/社会公正/社会阶层结构/现代化/职业化分工[中图分类号]D6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5801(2008)02-0094-05一、精英群体的涵义及构成社会各个阶层和群体的“常态”存在和有效合作,是一个社会赖以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

尽管社会的各个阶层和群体都不可或缺,但需要承认的是,社会各个阶层和群体对于社会的影响力是有差别的。

这种差别是客观的、合理的,即便是在一个平等、公正的现代社会中也是如此。

在社会分层体系中,最具有影响力的社会阶层和群体就是精英群体。

当然,如果背离历史发展趋势,离开特定的经济基础,违背广泛而持续的民意及其他阶层和群体的有效合作,精英群体也无法发挥其影响力。

但不可否认的是,精英群体的影响力相对来说要明显大于其他阶层和群体。

米尔斯指出,“他们的决策可能影响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世界。

”“他们的地位可以使他们超越普通人所处的普通环境:他们的地位可以使他们做出具有重要后果的决定。

”[1-1] 莫斯卡认为,精英群体“在维护秩序和保持社会结构的统一时,他们创造了生产性劳动能够最好地得到执行的条件,并且通常他们以技术和管理人员补充了生产”[2]。

重振联合国-大国一致与安理会改革

重振联合国-大国一致与安理会改革

重振联合国:大国一致与安理会改革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提出了两条著名的正义原则:第一,每一个人都有平等的权利,他们可以拥有与别人类似的自由相容的、最广泛的基本自由权。

第二,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该如此解决:(1)使条件最不利者也能得到最大的利益;(2)一切的公职和职位在机会完全平等的条件下对所有人开放。

将以上两条用于国际社会,就可以得到国际正义的基本原则:国家不分大小强弱,都享有平等的主权以及由此衍生的一切权利,自由地行使这些权利以不妨碍它国的同等权利及人类的共同利益为界限;国家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对国际社会中的其他成员负有义务,比如:相互承认和尊重主权、偿还国际债务、信守出于自愿而签订的国际协定等等;依据罗尔斯的“差异原则”,应当逐渐减少乃至最终消除国与国之间的贫富差距,世界财富的再分配不应被认为是一种施舍,而是正义的实现条件。

由联合国及安理会来保障国际正义和实行国际民主,本来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同时也是对中国最有利的一种制度安排。

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的席位和“世界四(后来加上法国是五)警察”之一的资格,是罗斯福在斯大林的强烈反对下据理力争、软硬兼施才为中国赢得的,可以说是对中国在二战中英勇抵抗与重大牺牲的一种回报。

然而,现行联合国机制也可能因无法有效运转而步国际联盟的后尘。

“发达国家实现世界一体化目标有两种战略选择,最理想的途径是通过改造联合国,在全球范围内同步推进一体化进程;更现实的途径是先在小范围内加快一体化进程,形成未来世界共同体的一个紧密核心层,再把那些自愿参加的发展中国家吸收进来。

由于发展中国家对于全球一体化仍然顾虑重重,态度不甚积极,现在发达国家中占上风的意见是后一种途径。

”譬如说通过“G8”组织的扩充来取代联合国的功能。

伊拉克战争前由于发达国家的意见分歧,导致美国组建“自愿联盟”,更使联合国处于一种边缘化的境地。

联合国要重整旗鼓,成为国际民主的承载者,只有下面两条出路:或者恢复联合国创建者所期望的“大国一致”,或者实行安理会机构改革。

湖南师大西方思想经典导读单元测试答案

湖南师大西方思想经典导读单元测试答案

第一章单元测试1【判断题】亨廷顿“挑战者文明”主要伊斯兰和中国文明。

()A.对B.错2【判断题】“文明断层线”,亨廷顿所给的主要例子巴尔干半岛。

()A.错B.对3【判断题】汉朝与匈奴人的战争,隋朝唐朝与突厥人的战争等是文明间战争。

()A.错B.对4【判断题】所谓“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叫法并不准确。

()A.对B.错5【判断题】16世纪,葡萄牙人在与土耳其人争夺对印度洋控制权的斗争中,发现伊朗人非但不是其敌人,反而是其盟友。

()A.对B.错第二章单元测试1.【多选题】正确答案:ACD《艺术作品的本源》所说的“让作品成其为作品”意味着()A.艺术作品是“自立”、“自持”的B.作品要给读者提供阅读享受,取悦接受者的阅读情趣C.作品从它自身以外的东西的所有关系中解脱出来D.“作品”孤独地被固定于形态中而立足于自身2【判断题】《艺术作品的本源》提出艺术是决定艺术作品和艺术家的第三者。

()A.对B.错3【判断题】从海德格尔存在不是存在者的哲学观,可以判定树木、房屋、桥梁都属于存在者。

()A.对B.错4【判断题】海德格尔认为无机物、植物、动物等非人的族类都也有世界。

()A.错B.对5【判断题】《艺术作品的本源》中说“作品在这种自身回归中让其出现”,这里的“其”是指大地。

()A.错B.对6【判断题】希罗多德被古罗马政治家兼文学家西塞罗誉为史学之父。

( )A.对B.错第三章单元测试1【判断题】我国强调的文化软实力与约瑟夫.奈的“软实力”本质上是相同的。

()A.错B.对2【判断题】约瑟夫.奈是新现实主义代表人物。

()A.对B.错3【判断题】巧实力是软实力理论的进一步发展。

()A.错B.对4【判断题】约瑟夫.奈在《软实力:世界政坛成功之道》一书中突出了非国家行为体和外交政策在软实力资源中的作用。

()A.对B.错5【判断题】软实力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受众的接受程度。

()A.对B.错第四章单元测试1【判断题】罗尔斯的《正义论》是一部以建构系统的正义理论作为核心主题的政治哲学专著。

精英群体的基本特征及其他精编WORD版

精英群体的基本特征及其他精编WORD版

精英群体的基本特征及其他精编W O R D版 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精英群体的基本特征及其他吴忠民2012-8-26 15:51:55来源:《中共中央党校学报》(京)2008年2期第94~98页【作者简介】吴忠民,中共中央党校社会学教研室。

(北京 100091)【内容提要】精英群体在现代化进程中所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

现代社会中的精英群体由三个部分构成:经济精英群体、政治精英群体和知识精英群体。

精英群体的“应然”特征在于:处于社会分层体系中的较高位置;分工明确,边界严格;对其他社会群体保持开放。

精英群体如果失去必要的制约和限制,则容易出现扭曲的情形:相互间利益结盟化;自我壁垒化和封闭化;膨胀低效化。

中国现阶段特殊的历史条件,使得精英群体既具有现代社会“一般”意义上的共同特征,同时也具有许多自身“特有”的秉性。

【关键词】精英群体/社会公正/社会阶层结构/现代化/职业化分工[中图分类号]D6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5801(2008)02-0094-05一、精英群体的涵义及构成社会各个阶层和群体的“常态”存在和有效合作,是一个社会赖以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

尽管社会的各个阶层和群体都不可或缺,但需要承认的是,社会各个阶层和群体对于社会的影响力是有差别的。

这种差别是客观的、合理的,即便是在一个平等、公正的现代社会中也是如此。

在社会分层体系中,最具有影响力的社会阶层和群体就是精英群体。

当然,如果背离历史发展趋势,离开特定的经济基础,违背广泛而持续的民意及其他阶层和群体的有效合作,精英群体也无法发挥其影响力。

但不可否认的是,精英群体的影响力相对来说要明显大于其他阶层和群体。

米尔斯指出,“他们的决策可能影响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世界。

”“他们的地位可以使他们超越普通人所处的普通环境:他们的地位可以使他们做出具有重要后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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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主自由平等的背后——现代政治哲学解读系列之18)这是本研究系列的最后一篇文章,我们以罗尔斯政治哲学的基本思想作为主要内容。

这是因为罗尔斯是公认的当代最杰出的政治哲学家,他的观点得到了广泛的赞成,即使其反对者也必须对他的思想予以辨析和回应。

罗尔斯的思想博大精深,这里只撷取其几个基本观点,和大家讨论。

1.不具普遍运用性的正义原则在普林斯顿大学1985年出版的《政治和公共事物》第14卷中,罗尔斯发表了《作为公平的正义:政治的而非形而上学的》一文,在该文的第一节中集中阐释了他“正义原则并非形而上学性的”观点⑴。

人类历史上出现过的关于社会政治规范和体制的政治理念,其主张者基本上都是把自己所倡导的政治理念认作是“天然的”、“自然的”,或者是基于人性本质的,是基于理性本身的。

所以是恒常不变的,是放之各地而皆准的,是绝对正确的。

罗尔斯把这种观点称作“形而上学”式的。

他认为,自己提出的一整套政治理念,都不是“形而上学”式的;而是某一种特定的社会情势,以及和这种社会情势相适应的特定政治社会和经济体制,所特有的政治理念。

这种社会情势包括:经历了宗教战争之后实现的宗教宽容,宪政,工商业,等等。

因此,罗尔斯认为,自己所提出的、以“作为公平的正义”为核心的政治理念,并非一种能够普遍运用的规范;而就其所运用的那个特定的社会体来说,也并没有一种普遍有效的道德正义原则作为自身基础。

这一套关于政治规范的理念并非形而上学的,这就是说,它如果即使被大家接受同意,也并不是在认识论意义上的,它并非一种类似地球绕着太阳转的客观真理。

它的意义也不在于其准确无误的逻辑性,它并不是从几个绝对正确的公理推导出来的正确的结论。

它的真正价值在于它的实践性。

它是国民之间通过相互了解和协商,所愿意达成的一种社会政治规范。

如果它成为了大家在交互性的社会行动中愿意共同遵守的行为规则和标准,国民们就可以拿它相互要求,大家的社会行为就有了一致性,这就将有利于促进每个国民的利益。

罗尔斯在这里表达了对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的反对。

我们知道,很多互相争论的社会价值观念,都认为自己是肯定正确的,并费尽心思地论证这一点,罗尔斯并不同意这种看法。

在社会价值真理观上,有一个“现象”:如果一个政治哲学家的主观性很强,对自己的观念确信无疑,他就会十分主张自己提出的观点的正确性是客观的,是客观真理,如果别人不同意,那就是别人的错。

反过来,如果一个政治哲学家对自己的提出的社会价值持一种较为客观的态度,他就会主张自己的价值观有一定的主观性,别人即使反对自己,也不一定就是错的。

罗尔斯应该就属于后者。

他没有把自己的价值观看作是恒定不变的真理,而是会随着人们实践性的不同而不同。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理解罗尔斯在这里说的人的实践活动?一个人(比如张三)的生命过程及其内容是:其一,他的行为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他自身的主观生命需要。

其二,他运用自己所拥有和掌握的能力,通过自己脑力和体力的活动,创造出一定的外在物和外在境况,来满足自己的生命需要。

这就是人的实践活动。

其三,张三的活动一定是在某一特定的独立于他的主观意识主观意愿的环境中进行的,张三的满足自身需要的实践活动必须和环境做结合,才可能产生对张三有意义的成果。

张三在某些方面可以利用环境,在另一些方面则受制于环境。

注意,相对于张三来说,他所在地区的地形、地貌、气候、土壤是环境,他所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教育水平、风土人情、道德风尚是环境,他的父母兄弟邻居的生命状况等也是他的环境。

上述第三方面对第二方面有强大的作用力。

张三固然可以使用自己的能力和活动改造环境,但在更为根本的意义上说,他只有先看清环境,才能有针对性地采取自己的活动方式;只有这样,他的创造活动才能有效地满足自己的生命需要。

人在大体上是知道自己需要什么的,可是人的能力和活动水平却十分有限,人对自己的环境(物的环境和人的环境)的了解更是有限。

因此,人们采取的行为,对于满足自身的需求经常是效率较低的、甚至是南辕北辙的。

张三要提高自己实践行为的效能,就必须:第一,看清自己所处的物的环境和人的环境;第二,有针对性地采取行为,以和环境做尽可能高效的结合、对环境做尽可能高效的利用。

他采取的行动既包括个人性的生产行动、争利和互利行动,也包括和他人达成某种社会规范的行动。

罗尔斯的“作为公平的
正义”,就是广大社会成员在某种特定的环境下,所采取的达成某种社会规范的行为。

第一,当某一个社会体的广大成员逐渐看清了:和他人合作展开互利性交互行为已经取得了一定的对自己有益的成果,而且如果强化这一行为,可以取得更大的成果。

这种成果大于自己对他人采取争利性行为的成果。

这就是上述第三方面。

第二,这时他们会有针对性地、有意识地寻求和他人建立互利性合作关系,建立固化这种关系的社会规范。

这就是上述第二方面。

完全有可能,人们在自己的环境中看不到和别人展开互利性交互行为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即使有好处,也比自己对他人采取争利性行为带来的成果小。

这时,人们就不会去寻求和他人建立互利性合作关系及其规范。

有历史学家说,如果没有工业革命,欧洲人就不会看到分工合作能普遍给大家带来好处,那么市场经济规范和民主政治也就不可能在欧洲建立。

正因如此,罗尔斯说,自己的“作为公平的正义”并不具有普遍适用性。

可是,即使人们在自己的环境中看到了互利性交互行为对自己有很大好处,却仍然可能不清楚如何根据环境的这一特点作出对自己有利的明智的实践行为,不清楚自己应支持建立什么样的社会规范,这时,“作为公平的正义”就派上了用场,正因如此,“作为公平的正义”的价值在于它的实践性。

它给出了在这种环境下的人们,所应该作出的行为选择、所应该采取的对他人的态度、所应该支持的社会规范。

这里的“应该”意指:如何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我们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罗尔斯“正义原则并非形而上学性的”这一观点。

绝大多数社会体都有一套社会制度,这一套制度对每个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责任和利益进行分配,这一制度包括经济、政治和社会等各个层面。

我们知道,“制度”是一种关于人际关系规范的意识及其实现状况,按照它的存在形式可以分为两类。

有的制度已经在某一时空范围中实现了,那个社会体中的成员起码是在行动上接受了那种制度,这样的制度可以被称作“被实现的制度”。

有的制度则仅仅是某个或某些人的观点,并没有在社会运行的现实中得到实现,这可以被称作“作为个人观点的制度”。

一个被某一社会体实现了的制度,一定是由某个或某些人提出来的,一定是以某个“作为个人观点的制度”为存在前提的;可我们当然不能反过来说,任何人提出一种制度,任何一个“作为个人观点的制度”,都会被某个社会体实现。

而且,在一个社会体中,某个社会成员心中认为的“作为个人观点的制度”,可能会和当时社会正在实行的“被实现的制度”不同。

与此类似,“正义”这种意识是“制度”这种意识的等效伴随物,两者的区别只在于:“制度”更强调这种意识的内容,而“正义”则更强调人们对这种意识的确信感。

“正义”也可以被分为“被实现的正义”和“作为个人观点的正义”这样两类。

当一个人倡导某一制度时,她一定认为这一制度是“正义”的,比如她认为男女平等是“正义”的,所以应该通过制度加以确定;她的这一主张可能实现(比如今天的中国)也可能没有得到实现(比如一千年前的英国)。

事实上,古今中外几千年,男尊女卑都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而且被认作是天经地义的,不仅是男性如此认为,女性同样如此认为,妇女解放运动充其量也就是一百多年的历史。

那么,在一个社会体中,某个社会成员心中认为的“作为个人观点的正义”,也可能会和当时社会正在实行的“被实现的正义”不同。

罗尔斯倡导的以“正义二原则”为核心的制度、规范和正义,也仅仅是他本人的观点,是“作为个人观点的制度和正义”;究竟这一观点能否在社会中得以实现,能在哪个社会体中得以实现,能在什么程度上得以实现,则是另外一个问题。

2.理性的、自由的、契约式的合作那么,当人们逐渐地看到相互合作能给自己带来越来越大的好处,人们应对他人、对自己和他人的关系、对社会,采取一种什么样的态度、意识、观念、看法,应支持建立什么样的社会规范和道德共识?在《作为公平的正义:政治的而非形而上学的》第三节中,罗尔斯说,我们应建立这样的观念:人们之所以要建立社会联系,建立一个统一的社会体,建立统一的政府和法律并服从它们的约束,是因为大家都希望进行合作,是因为相较于自己单独的生产生活,和他人建立合作性联系对自己更为有利。

人们应把这种考虑,作为人们建立社会关系和社会体的唯一理据。

而且,他们会认为,建立在这一理据之上的社会体,是最好的社会体,因为它能给广大社会成员带来广泛的文明果实⑵。


然,任何社会体内部都会有矛盾冲突,因为绝大多数人都会试图获得尽可能大的利益份额,可是和上述理据相比,这种矛盾是第二位的。

这一唯一理据有两个含义,一个是说,人们应出于这个目的,去主动寻求和更多的人建立更深入、更全面的分工合作关系。

一位温州商人会把自己的活动触角伸向广东广西、湖南湖北、山西陕西、新疆西藏;然后再延伸到德国法国、捷克波兰、俄罗斯土耳其;还可能进入伊拉克阿富汗、卡塔尔阿联酋。

当他和那些素昧平生的人打交道时,他是为了增加自己的利益,而对方也仅仅是因为能增加自己的利益才和这位温州商人发生某种互动性行为,进行经济合作。

另一个是说,如果人们之间现有的关系并非是出于这种考虑,那么就应该在新形势下转换观念。

如果以前服从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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