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上下班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度
职工上下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3篇)

职工上下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一、员工应做到1、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知识,并有接受单位组织安全培训教育的义务。
2、驾驶机动车上下班的,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无证驾驶机动车不得驶入厂区。
3、驾驶摩托车上下班(进、出厂)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行驶,骑电动车上下班提倡戴安全帽。
4、驾车人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要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汽车、摩托车、电动车。
5、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
6、按规定停放车辆,驾驶员离开车辆时应对车辆采取制动措施,并确认停车安全,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7、因公出差人员或外派(驻外)人员,身处异地,更要加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避免意外交通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发生。
8、上下班途中或因公外出期间受到机动车伤害后,除了应紧急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外,要保护好事发现场,并迅速拨打“122”电话报警。
报警要讲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情况和造成的后果。
9、因事故受伤就医时应向医务人员讲清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并保管好所有的就医证明材料。
二、单位应做到1、利用各种宣传工具、信息平台,定期或不定期对员工进行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知识。
2、单位的大门口显要位置应设立醒目的交通安全提示语或安全警示标志。
3、安全保卫人员应经常性地对员工驾车进、出厂戴安全帽情况进行检查。
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有权责令其纠正、并处罚。
要掌握驾驶汽车、摩托车、电动车上下班的职工情况。
4、厂区内各类车辆应限低速行驶,并定点停放,停车棚(库)设置安全提示牌。
5、鼓励职工乘座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有条件的单位应配备客车接送职工上下班。
离厂区较远的三班制作业人员,单位应为其提供夜间休息场所。
员工下班管理制度

员工下班管理制度
为规范员工下班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秩序,提高员工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下班时间
1. 员工正常下班时间为每天下午18:00,需提前十分钟打卡下班。
2. 特殊情况下需加班的,需提前向主管汇报并获得批准,加班人员应在加班时段内完成工作,不得随意延长加班时间。
第三章下班程序
1. 员工下班前应将自己的工作区域整理干净,桌面上不得放置私人物品。
2. 员工离开时应将电脑及其他工作工具关闭并锁好,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3. 员工应按时离开公司,不得在办公室过夜。
第四章下班管理
1. 员工离开公司前需在公司内部群里报备离开时间,以便主管了解员工出勤情况。
2. 离开时需要经过安保人员检查出入证,确保员工身份。
3. 如果员工需提前离开公司,应提前向主管请假并获得批准,否则将作为早退处理。
第五章违规处罚
1. 对于未按规定时间下班、擅自加班、私自留宿等违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严重者将收到警告并影响绩效考核。
2. 对于多次违规者,公司将根据公司规定予以严厉处罚,甚至免职处理。
第六章其他规定
1. 员工下班后应注重个人安全,谨防外出时的意外情况。
2. 如果员工因私人原因需加班,需提前请假并签订加班协议,确保个人权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调整将提前通知员工。
员工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不得擅自违反。
如有违反,公司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上下班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公司员工上下班的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司整体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工人等。
三、管理职责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上下班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3. 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活动。
四、制度内容1. 安全教育(1)公司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2)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员工应积极参加各类安全生产活动,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 安全检查(1)公司定期对生产场所、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无隐患。
(2)员工应自觉遵守操作规程,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3)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3. 交通安全(1)员工上下班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2)驾驶机动车的员工应持有相应驾驶证,遵守交通规则,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
(3)骑摩托车、电动车上下班的员工应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规。
4. 走廊、通道安全(1)员工上下班应遵守公司规定的行走路线,不得擅自穿越危险区域。
(2)上下班高峰期,员工应排队依次通行,不得拥挤、打闹。
(3)通道、楼梯等公共区域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杂物,确保通道畅通。
5. 车辆安全(1)上下班通勤车辆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安全。
(2)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速、不超载、不疲劳驾驶。
(3)乘客应遵守乘车秩序,不得在车内打闹、抛物。
6. 应急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员工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
(2)公司应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在安全生产方面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员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警告、降职、辞退等。
职工上下班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职工上下班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在上下班期间的安全,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全体职工在上下班期间的安全工作。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四条本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职工的安全义务、企业的安全责任、安全措施和安全教育等方面。
第二章职工的安全义务第五条职工应当遵守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正确佩戴安全防护装备,严禁擅自解除或更改。
第六条职工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违规驾驶车辆或违反交通规则。
第七条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应当保持良好的行为素质,不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第八条职工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当根据安全预案及时报警或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确保自身安全。
第三章企业的安全责任第九条企业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职责。
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各类安全设施,保障职工在上下班期间的安全。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保持上下班通道的畅通,确保职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疏散。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确保职工在突发事件中的安全。
第四章安全措施第十三条企业应当设置标识牌、标线等设施,引导职工按规定通行。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上下班通道的安全设施,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加强对交通安全的管理和监督,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各类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的安全培训。
第五章安全教育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加强安全宣传,提高职工对安全风险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事故。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条职工违反本制度的规定,将依据企业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一条企业违反本制度的规定,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罚。
职工上下班回家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职工上下班回家的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职工安全意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体职工上下班回家的安全管理。
三、安全管理制度1. 职工上下班回家应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交通信号,文明出行。
2. 职工上下班回家应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不得乘坐无证无照、超员、超载的车辆。
3. 职工上下班回家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章停车等。
4. 职工上下班回家应关注天气变化,遇到恶劣天气,应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注意行车安全。
5. 职工上下班回家应保持车况良好,定期进行车辆保养,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6. 职工上下班回家应遵守公共交通秩序,排队上下车,不得在车内打闹、吸烟、乱扔垃圾等。
7. 职工上下班回家应关注路况信息,避免行驶在拥堵、危险路段。
8. 职工上下班回家应佩戴安全头盔,乘坐摩托车、电动车时,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9. 职工上下班回家应遵守公司规定,不得私自改变上下班路线,如需改变,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10. 职工上下班回家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拨打报警电话,并及时向公司报告。
四、安全教育培训1. 公司定期对职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2. 职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自身安全素质。
五、监督检查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职工上下班回家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2. 职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有权进行举报,公司对举报行为予以保密。
六、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职工,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职工,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调整,本制度相应予以修订。
职工上下班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职工上下班安全管理,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公司上下班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职工上下班安全。
第二章上班安全第四条职工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如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第五条职工进入工作岗位前,应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职工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不得擅自离岗、串岗。
第七条职工应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
第八条职工应熟悉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位置及使用方法,掌握火灾应急处理措施。
第九条职工在操作机器设备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违规操作。
第十条职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排除。
第三章上下班交通安全第十一条职工上下班应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不得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第十二条职工驾驶私家车上下班,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第十三条职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遵守乘车秩序,不得在车内吸烟、乱扔垃圾。
第十四条职工骑自行车、电动车上下班,应佩戴安全头盔,不得违规载人。
第十五条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应保持警惕,注意交通安全,避免发生意外。
第四章事故处理第十六条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第十七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
第十八条事故处理过程中,涉及职工伤亡的,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事故处理后,公司应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职工上下班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职工上下班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一、安全意识与责任1. 职工上下班安全管理是公司为保证职工的人身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是每位职工的法定责任和义务。
每位职工都应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认识到自身的安全责任。
2. 职工必须每天准时上下班,不得疏忽大意。
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都可能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严重危害,因此,每位职工都要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安全的影响,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和责任心。
3. 如果发现安全隐患或存在安全问题,应及时上报,积极配合公司进行整改。
任何人都不得隐瞒、掩盖或者拖延报告安全隐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上班途中的安全措施1. 职工上班途中应选择安全可靠的交通工具,不得乘坐私家车辆或非法营运车辆。
2. 在上班途中,职工应注意交通规则,严禁违法乱纪,不得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
禁止闯红灯、占道行驶和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3. 职工应时刻保持警惕,注意观察周围环境。
一旦发现可疑人员或者异常情况,应及时报警并向公司报告。
三、下班途中的安全措施1. 职工下班途中要集中注意力,不得戴耳机、玩手机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保持头脑清醒,不得沉迷于手机游戏、社交媒体等,避免因此而发生交通事故。
2. 如果下班过程中出现可疑人员或者遇到不安全的情况,职工应与同事携手保持警惕,不要单独行动。
如果情况紧急,应立即报警并向公司报告。
3. 对于夜间下班的职工,公司将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职工的安全。
职工应按时从公司的指定出口离开,并沿规定路线前往目的地,避免夜间行走在偏僻、暗淡的地区。
四、安全装备和设施1. 公司将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安全装备,如安全帽、防护手套、反光背心等。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正确佩戴这些装备,以确保自己的人身安全。
2. 公司将建立和维护必要的设施,如监控摄像头、安全出口、紧急避难通道等。
职工应熟悉这些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逃生。
3. 如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现设施损坏或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公司报告,以便及时修复和处理。
员工安全上下班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员工在上下班过程中的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企业整体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三、管理职责1.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本制度,并监督实施。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监督检查。
3. 安全生产部负责公司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以及事故调查处理。
4. 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提高安全意识,自觉维护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四、制度内容1. 上下班时间(1)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如遇特殊情况需迟到、早退,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3)员工应按时参加班前会、班后会,了解工作安排和注意事项。
2. 交通安全(1)员工上下班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2)骑自行车、电动车上下班的员工,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3)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员工,应遵守乘车秩序,注意保管好个人财物。
3. 用车安全(1)公司车辆由驾驶员负责驾驶,非驾驶员不得擅自驾驶公司车辆。
(2)驾驶员应确保车辆状况良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3)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4. 安全设施与设备(1)公司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员工安全。
(2)员工应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和设备,不得随意拆除、损坏。
(3)安全生产部负责定期检查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其完好有效。
5. 事故报告与处理(1)员工在上下班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2)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向安全生产部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3)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五、奖惩措施1. 严格遵守本制度,表现良好的员工,公司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2. 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不良影响的员工,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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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上下班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度为规范我矿考勤管理制度,确保职工上下班期间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工上下班,严格按煤矿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二、煤矿为职工提供必要的住宿、生活安排,对职工的居住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三、职工应按规定上下班时间准时上下班。
四、职工在上下班期间内,必须加强自身安全意识,做好自我安全保护。
五、职工上下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道路交通法》依规行驶,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六、职工离开煤矿所在地时,实行本人签退制度,应记明签退时间、到达目的地时间、行走路线和回矿时间等内容,离矿时不按规定签退,将以旷工论处,且发生的事故伤害一切均由本人负责。
七、离矿签退后,从事的各项活动属个人行为,所发生的事故伤害等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负责。
八、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职工因公外出时,必须到煤矿行政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并填写出差单。
上班时间严禁擅自离矿,以避免意外事故发生,未按制度离矿的,一切后果自负。
九、因公外派人员,身处异地,更要加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避免意外交通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发生。
十、在上下班途中,因本人触犯了法律法规,造成的事故伤害或恶性事件,由责任人自己负责。
十一、在上下班途中,因本人负主要责任造成的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伤害事故,由责任人自己负责。
十二、职工在上下班期间或上下班途中,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的,所发生的事故伤害后果,责任自负。
十三、行走上下班的,在公路、岔道或车辆密集场所行走时,必须小心谨慎,严禁在机动车道行走,防止交通事故或意外伤害发生。
十四、自有交通工具的,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等违规驾驶,否则,发生事故伤害,后果自负。
十五、驾车机动车上下班职工,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汽车、摩托车、电动车及其它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汽车、摩托车等车辆,否则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职工上下班安全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职工上下班期间的安全管理,避免和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切实保护职工的人身健康不受伤害,特制定本办法。
1、职工上下班期间必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以保障安全,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为基本准则。
2、在上下班途中,职工必须严格按《道路交通法》遵守交通规则,依规行驶,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3、职工离开煤矿必须进行签退,签退时应写明签退时间、到达目的地时间、行走路线和回矿时间等内容,离矿时不按规定签退,将以旷工论处。
签退后,从事的各项活动属个人行为,所发生的事故伤害等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负责。
4、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时间内或上下班规定时间途中所发生的事故伤害,煤矿将予以负责,否则,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将由本人自己负责。
5、行管辅助人员实行每日两签到制度,早上8:30,下午14:30之前进行签到,并按《考勤管理制度》和班次所规定时间上下班,离矿时必须进行签退,否则,所发生的一切事故伤害,责任自负。
6、其他职工主要以当日班次为上下班时间,离开煤矿时必须进行签退,否则,所发生的一切事故伤害,责任自负。
7、因公出差人员或外派人员,须填写出差申请单,同时要加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避免意外交通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无书面手续出差,所发生的责任,后果自负。
8、参加煤矿、集团公司及其他组织的各类活动时,必须经矿领导同意并确认参加人数,如在正常时间范围内有变动时,须报矿长审批同意。
否则,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职工离矿签退薄乌兰集团石圪台煤矿石圪台煤矿职工离矿签退表职工上下班期间的安全管理措施1、利用各种宣传工具、信息平台,定期或不定期对员工进行上下班期间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知识。
2、职工上下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道路交通法》依规行驶,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3、应按规定上下班时间准时上下班,尽量减少上下班途中的时间。
4、行走上下班的,在公路、岔道或车辆密集场所行走时,必须小心谨慎,严禁在机动车道内行走,防止交通事故或意外伤害发生。
5、驾驶机动车上下班的,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无证驾驶机动车不得驶入煤矿。
6、驾驶机动车上下班职工,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汽车、摩托车、电动车及其它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汽车、摩托车等车辆。
7、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
8、对职工上下班使用的交通工具进行详细登记,留存车辆行驶证、保单复印件、有效驾驶证等,保证各证照有效齐全;对常用交通工具发生变化时,必须提前主动报告并重新登记。
9、在煤矿大门口显要位置应设立醒目的交通安全提示语或安全警示标志。
10、鼓励职工步行上下班,离煤矿较远的三班制作业人员,应为其提供住宿休息场所,便于职工不便回家时居住。
11、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职工因公外出时,必须到煤矿行政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并填写出差申请单。
上班时间严禁擅自离矿,以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12、因公出差人员或外派人员,身处异地,更要加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避免意外交通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发生。
13、上下班途中或因公外出期间受到机动车伤害后,除了应紧急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外,要保护好事发现场,并迅速拨打“122”电话报警。
报警要讲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情况和造成的后果。
14、因事故受伤就医时应向医务人员讲清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并保管好所有的就医证明材料。
15、教育职工上班时应提前离家,保证路途有充足的时间,杜绝时间紧开(骑)快车的现象。
16、要求职工回家时尽量要结伴同行,以防途中发生事故无人照顾或报信。
17、超过晚上11点升井的职工,没特殊情况不得回家。
18、将职工上下班途中的安全情况,纳入对区队的安全考核中,并放到与井下安全生产管理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加强对职工的监管。
19、每月开展一次交通安全专项学习。
20、签订上下班安全责任状,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考勤管理制度一、煤矿考勤管理由生产矿长负责,实行上午、下午两次签到。
二、上、下班时间安排,行辅人员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生产人员执行三班作业时间。
三、迟到、早退每分钟罚款30元。
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论处,罚款500元。
四、旷工一天罚款500元,并扣除当月奖金;有旷工记录者取消季度考核奖和评优资格;全年累计旷工3天,予以辞退。
五、必须由本人签到、签退,严禁他人带签。
否则,每次罚代签人、被代签人各300元,考勤员发现未予以处置,罚考勤员200元。
六、严禁补签到,否则,考勤无效。
同时每次罚补签人500元,考勤员发现未予处置,罚考勤员500元。
七、负责考勤管理的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把关。
八、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请假1天的由分管副矿长批准,请假3天之内由矿长批准,请假3天以上由矿长签注意见报公司批准,请假必须有请假条,考勤管理同时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
代人请假或电话请假必须向主管领导说明并有请假条,否则视为请假无效,按旷工论处。
九、续假必须重新履行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十、请假必须如实说明原因,请谎假一经查实,严厉处罚,直至辞退。
十一、请假结束后,必须向考勤员及时销假,超时销假按超时截止时间记考勤,不销假、超假以旷工论处。
十二、出差、请假必须填写相应的申请单,办理审批手续,出差人、请假人应将上述手续交考勤员处备案登记。
未办理上述手续的视为旷工。
十三、请假、出差时,必须要有审批单,否则否发生的一切事故伤害均由本人负责。
十四、不销假,不按规定续假,或无效考勤等情况,所发生的各项事故伤害,均由责任人自己负责。
十五、严禁为他人代签到、签退,否则所发生的一切事故伤害由责任人负主要责任,代签人负连带责任。
十六、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者,所发生的各类事故伤害,由责任人自己负主要责任。
十七、考勤管理人员应在每月的19日,将考勤汇总结果报领导审查后送交财务。
十八、签到册必须按月归档管理,以备查阅。
职工上下班安全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职工上下班期间的安全管理,避免和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切实保护职工的人身健康不受伤害,特制定本办法。
1、职工上下班期间必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以保障安全,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为基本准则。
2、在上下班途中,职工必须严格按《道路交通法》遵守交通规则,依规行驶,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3、对每个职工必须签订《职工上下班时间备案证明单》,明确其家庭住址、途经路线、所需时间等,进行注明备案,明确上下班所需时间。
4、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时间内或上下班规定时间途中所发生的事故伤害,煤矿将予以负责,否则,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将由本人自己负责。
5、行管辅助人员实行每日两签到制度,早上8:30,下午14:30之前进行签到,并按《职工上下班时间备案证明单》内规定时间工作及上下班,其他时间所发生的一切事故伤害,责任自负。
6、有固定班次职工,主要以当班班次和《职工上下班时间备案证明单》所规定时间为上下班时间,其他时间所发生一切事故伤害,责任自负。
7、无固定班次职工,应在《职工上下班时间备案证明单》“变更说明”一栏中注明情况,在“备注”一栏中写明工作及上下班时间。
8、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必须向相关矿领导进行审批并写外出申请单,否则,外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伤害,责任自负。
9、因公出差人员或外派(驻外)人员,须填写出差申请单,同时要加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避免意外交通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无书面手续出差,所发生的责任,后果自负。
10、参加煤矿、集团公司及其他组织的各类活动活动时,必须经矿领导同意并确认参加人数,如在正常时间范围内有变动时,须报矿长审批同意。
否则,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11、所有职工都必须如实与煤矿签订《石圪台煤矿职工上下班时间备案证明单》,并进行签字确认。
石圪台煤矿职工上下班时间备案证明单贯彻培训学习记录考勤管理制度、职工上下班期间安全管理制度、办法、措施乌兰集团石圪台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