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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员工奖惩规定

教职员工奖惩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提高办学效益、严肃校纪,形成良好的教风,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制订以卜奖惩办法一、员工奖励1. 季度绩效考核奖:根据员工季度绩效考核成绩计算的员工绩效工资浮动,员工绩效考核成绩在6分至10分之间对应员工绩效工资的浮动范围为50%至150%(详见绩效考核办法),6分以下不参与考核。
2.每年教师节之际学校评选学校年度先进工作者并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条件允许时可外出考察学习。
二、员工违规违纪1. 工作(教学)事故:指违反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工作程序、工作标准的行为。
2. 严重工作(教学)事故:指违反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工作程序、工作标准,且给学校工作或声誉带来负面影响、同时造成经济损害的行为。
三、违规违纪处理1. 每一次工作(教学)事故扣罚直接责任人50元,直接责任人的直接上级与间接上级不记工作事故但分别罚款30元、10元,限三日内将罚款交财务,年内累记3次工作事故给与书面警告、累记5次可无条件解聘。
2. 每一次严重工作(教学)事故扣罚直接责任人200元、直接责任人的直接上级与间接上级不记工作事故但分别罚款100元、50元,限三日内将罚款交财务,并处口头警告,年内累记2次工作事故给与书面警告、累记3次予以解聘。
3. 事故报告部门发送《工作(教学)事故审批表》一式两份:(1)责任人所属部门对工作(教学)事故处理完成后,于事故报告日2个工作日内将2 份审批表返回事故报告部门;(2)事故报告部门将审批表一份交学校财务,学校财务负责监督罚款缴纳情况;事故责任人在财务收到事故报告单3个工作日内缴纳罚款,如逾期未交,加倍在当月工资中扣除;一份留部门,每月汇总后,将电子文档于月底提交校人力资源处。
(3)人力资源处每月汇总各部门工作(教学)事故,与财务核对无误后将《工作(教学)事故审批表》存档。
四、监督管理1. 所有职能部门、学院、及教职员工都对制度、流程、规范的执行情况有监督责任。
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意见3篇

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意见3篇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意见第1篇为加强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绩效量化考核的评价、导向和激励作用,调动和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关于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要求,将绩效工资与教职工履职和业绩情况相结合,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坚持向一线教师、关键岗位和做出突出成绩教职工倾斜,积极推进和完善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增强学校办学活力,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按劳分配、优劳优酬原则;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原则;坚持量化考核、注重实绩原则。
三、绩效工资的实施范围全市中小学在编在岗的教职工,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实施。
四、绩效工资的发放1.绩效工资的发放由学校自主确定分配方案,依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要体现岗位职责、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班主任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倾斜,严禁在绩效工资分配中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
2.各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做好教职工考核评价工作。
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充分考虑学校不同岗位和各类人员的情况,实行分类考核,从德、能、勤、绩等方面对教职工作出全面评价,把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3.学校制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和考核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经全体教职工大会通过后实行。
4.绩效工资可以按月发放,也可以按学期或学年发放。
五、工作要求1.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政策解释工作,妥善处理绩效工资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切实维护学校和教职工队伍的稳定。
2024年中学教职工奖励方案

2024年中学教职工奖励方案
如下:
本学年,为了激励和表彰中学教职工在教学和管理工作中的杰出表现,学校特制定以下奖励方案:
一、突出贡献奖励:
对在教学、科研、教研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学教职工,将分别给予5000元-10000元不等的奖励。
二、表彰奖励:
对在中考、高考、学科竞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教职工,将评选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称号,并给予1000元-5000元不等的奖励。
三、教学创新奖励:
对在教学过程中创新教学方法、设计优质教学内容的教师,将评选出“教学创新奖”,并给予2000元-5000元不等的奖励。
四、团队贡献奖励:
对在学校管理、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将评选出“优秀团队”、“优秀教研组”等称号,并给予2000元-5000元不等的奖励。
五、师德表彰奖励:
对在教育实践中表现出伟大的师德风范的教职工,将评选出“师德楷模”,并给予5000元-10000元不等的奖励。
六、其他奖励:
除以上奖励外,对其他方面表现出色的教职工也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具体数额由评选委员会和学校领导团队商议确定。
为了更好地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学校将严格执行以上奖励方案,确保奖励公正、公开、有效。
希望各位中学教职工能在工作中不断提高、积极创新,共同为我校的教育事业贡献力量,实现更加辉煌的发展。
教师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十六、跨部门协作与沟通
1.学校各部门之间应加强协作,共同推进奖惩制度的实施,形成工作合力。
2.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各部门之间及时交流奖惩工作的经验和问题,共同提高奖惩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十七、奖惩工作的外部监督
1.学校应主动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社会各界及家长对奖惩工作的监督,提高奖惩工作的透明度。
十四、奖惩制度的宣传与普及
1.学校应通过教职工大会、内部刊物、官方网站等多种渠道,对奖惩制度进行宣传和普及,提高教师对奖惩制度的认识和理解。
2.定期组织奖惩制度专题讲座,使教师明确制度要求,自觉遵守教学规范,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十五、奖惩制度的修订与完善
1.学校应根据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化,以及教育教学实践的需要,定期对奖惩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八、保密与教育
1.保密原则:奖惩相关信息应严格保密,未经允许不得对外泄露,以保护教师个人隐私。
2.教育培训:学校应定期组织教师参加职业道德、教学规范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
九、奖惩与培训的结合
1.奖励与培训:对于获得教学、科研等方面奖励的教师,学校可提供国内外进修、学术交流等培训机会,以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七、奖惩的时效性与撤销
1.奖惩的时效性:奖励和惩处均具有时效性,一般情况下,奖励的时效为三年,惩处的时效为一年。时效到期后,相应的奖惩记录不再作为考核、晋升等依据。
2.奖惩的撤销:如奖惩决定基于错误信息或程序不当作出,教师可提出撤销奖惩的申请。奖惩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情况属实,应予撤销,并恢复教师相应的名誉和权益。
四、实施与监督
教职工考勤与奖罚实施方案

教职工考勤与奖罚实施方案教职工考勤与奖罚制度1、教职工当月无病事假,学校发给出勤奖120元。
2、教职工原则上不得请事假,但确因重大事情,且必须本人亲自到场,时间上又不可调整的,由本人书面申请,说明情况,经学校批准,方可请假。
事假一般全期累计不得超过5天。
半天以内的事假,事先向办公室主任请假,并登记了的不扣分,也不扣钱; 7天以内由校长批准,7天以上的由学校报经淮川街道浏阳河中学批准后方能准假。
3、因公外出参加会议、学习等公假凭有关通知认定;病假凭医院处方或就医本记录和医药费收据认定。
按浏阳市教育局《关于明确教职工有关假期及其待遇的通知》规定,超过规定的假期,均作事假处理。
4、请假未获批准而缺席的作旷工处理。
5、全期2天以内的事假,每天扣发出勤奖10元;超过2天的,超出天数,每天扣发出勤奖40元;病假每天扣发出勤奖5元;旷工每天扣发出勤奖100元。
一个月内事假累计超过3天(含3天),或病假累计超过8天(含8天)的,或旷工、无故缺席1天的,均不享受当月出勤奖。
6、上班无故迟到或早退(含上课、开会、升旗)每次扣出勤奖5元,开会缺席每次扣出勤奖10元,上课空堂一节扣出勤奖20元,旷工1天扣出勤奖100元,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性活动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出勤奖10元,缺席一次扣出勤奖20元。
7、经学校批准自请代课教师请假的,每次不能超过2天,全期不能超过两次,违规扣除当月出勤奖的全部。
8、学校各项勤工俭学收入(除按比例留存发展,改善办学条件外),留出10%奖励有突出贡献(辅导学生竞赛、执教研究课、撰写论文、教育教学效果显著等)的教师外,其余作为常规奖金的费用。
9、有缺勤情况的,在未出勤期间,不发给任何自创收入的奖金。
有间断缺勤者,含事假、病假等情况(不含旷工)的未出勤天数,全期末总评发放奖金时,其奖金(含全部奖金)计算公式为:全期应发奖金=(全期应出勤天数-全期累计未出勤天数)÷全期应出勤天数×期末奖金总数;出现旷工现象的,扣除全期全部奖金。
教师职工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

教师职工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引言教师职工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学校教育质量提升的重要工具。
合理的考核与奖惩制度能够激励教师积极工作,同时也能够帮助学校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教师职工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的重要性、设计原则、执行方式、激励机制和发展空间。
一、教师职工考核的重要性教师是教育的主体,教师职工考核是评价教师教学水平和工作表现的重要手段。
通过制定科学的考核标准,能够客观地衡量教师的专业能力、教学效果和工作态度,进而为教师提供发展方向和提升动力。
二、教师职工奖惩管理的目的教师职工奖惩管理旨在激励优秀教师,鼓励他们发挥才能,同时对于存在问题的教师进行约束和引导,帮助他们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
三、设计教师职工考核与奖惩制度的原则1.科学性原则:考核与奖惩制度应该建立在科学的评价指标和方法基础上,确保客观公正。
2.公平性原则:制度应公平对待每一位教师,避免个别主观因素对评价结果的影响。
3.激励性原则:奖惩制度应具有激励教师积极进取的作用,引导他们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可操作性原则:制度应明确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标准,方便教师理解和实施。
四、教师职工考核的内容1.教育教学水平:以学生考试成绩、教学评估和教学改革等为主要指标。
2.专业发展能力:包括参加教学研究、教育培训和科研工作的情况。
3.教师作品:包括教材教法的研究与编写、教育教学方法的创新等。
4.学科带头人能力:指学科建设、师资培养等方面的工作。
五、教师职工奖惩的方式1.表彰奖励:可以通过评选先进个人、给予奖金、荣誉称号等方式来鼓励优秀教师。
2.岗位提升:通过晋升岗位、提升职称等来激励教师。
3.培训研修:给予进修学习的机会,提供专业发展的成长空间。
4.责任追究:对于违反职业道德、工作失职的教师,可以采取警告、记过、降职等相应的惩罚措施。
六、教师职工奖惩的执行方式1.制定详细的考核与奖惩制度,明确考核标准、奖惩措施和程序。
教师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教师奖惩制度实施细则为了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教师评价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教师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一、奖励制度1、教学成果奖励(1)教师所任教班级在学校组织的统一考试中,成绩显著提高,平均分、优秀率、及格率等指标在年级中名列前茅的,给予相应的奖励。
(2)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等活动,获得市级及以上奖项的,按照获奖等级给予教师奖励。
2、教学研究奖励(1)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者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奖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2)教师承担的课题研究成果通过鉴定,或者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成果奖的,按照成果的等级给予相应的奖励。
3、教学创新奖励(1)教师在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模式等方面进行创新,取得显著成效,并在学校范围内得到推广应用的,给予奖励。
(2)教师开发的校本课程、教材等教学资源,经学校审核通过并在教学中使用,效果良好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4、师德师风奖励(1)教师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在学生中享有较高声誉的,给予师德师风方面的奖励。
(2)教师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廉洁从教,无违规违纪行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5、其他奖励(1)教师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为学校赢得荣誉的,给予相应的奖励。
(2)教师在突发事件中表现英勇,保护学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的,给予特别奖励。
二、惩罚制度1、教学事故惩罚(1)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出现严重失误,如漏课、误课、教学内容错误等,造成不良影响的,视为教学事故。
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并扣除相应的绩效工资。
(2)教师在考试命题、监考、阅卷等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如泄露试题、监考不严、阅卷失误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学校教职工奖惩管理规定

学校教职工奖惩管理规定引言:学校教职工的奖惩管理是一个重要的组织管理工作,它不仅关乎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更关系到学校整体的发展和进步。
因此,学校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教职工奖惩管理规定,以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热情,促进学校的良性发展。
一、奖励措施的制定学校应该制定明确的奖励措施,以鼓励教职工的工作表现。
这些措施可以包括提供晋升机会、增加奖金、颁发荣誉证书等。
此外,学校还可以开展各类技能培训,提供进修学习的机会,以提高教职工的专业水平和职业发展空间。
二、奖励标准的确定在制定奖励标准时,学校应考虑到不同教职工的工作特点和贡献程度。
奖励标准应该具有公平、公正、明确的特点,不能偏袒或歧视任何一方。
同时,学校还应当制定奖励规定的晋级制度,使其更合理、透明,以便教职工按照规定的流程提升自己的职位。
三、奖励流程的规范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奖励流程,以确保奖励的稳定性和及时性。
在奖励流程中,应包括奖励提名、评审、决策和颁发等环节,并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人和具体操作方法。
同时,学校还应加强奖励流程的监督和审查,确保流程的公正与透明。
四、惩罚措施的设定学校应制定一系列惩罚措施以规范教职工的行为表现。
这些措施可以包括扣减工资、罚款、责令停职、甚至解除劳动合同等。
同时,在制定惩罚措施时,学校需要充分考虑到教职工的工作环境、压力和实际情况,确保措施的适度和公平。
五、激励机制的创新为了增强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学校应该不断创新激励机制。
可以通过设立项目奖励、竞赛奖励、专利奖励等方式,鼓励教职工提供创新的教学方法或管理理念。
此外,学校还可以设立团队合作奖励,鼓励教职工之间的协作与合作。
六、惩处流程的规范为了规范惩处流程,学校应当设立完善的惩处制度。
在惩处流程中,学校应包括举报、调查、审理和决定等环节,并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人和具体操作方法。
同时,学校还应加强惩处流程的监督和审查,确保流程的公正与透明。
七、奖惩信息的公示为了保证奖惩信息的透明和公正,学校应当建立奖惩信息的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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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教职工考核奖惩实施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评价全校教职员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和督促教职员工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教职员工奖惩、培训、晋级、奖金发放、调整工资待遇,为学校实行全员聘用制提供依据,根据上级有关考核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教职员工的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xxxx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考核与奖惩要相结合。
第二章考核范围和要求第三条本意见考核范围为本校全体在编人员。
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参加本年度考核:(一)非学校公派,但经学校同意离职学习超过半年的;(二)当年因病(公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或一个学期的;(三)出国探亲超过半年的;(四)触犯法律,被判处徒刑、缓刑的;(五)被判处管制、拘役仍保留公职的;(六)被免予刑事处分的;(七)被劳动教养、收容教育的;(八)经县(市)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
第五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在见习期内的大中专毕业生和试用期内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考核情况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二)当年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人员参加考核,对非组织原因跨年度期间不再参加考核;(三)绝症、精神病患者,视作考核合格;(四)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五)受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按正常考核确定等次;(六)受党纪处分的人员,参照中xxxx、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1998]19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因工作情况发生变化的人员,其考核单位的确定按下列规定办理:(一)工作调动的人员,由其调动后所在单位进行考核,确定等次。
其调动前的有关情况,由调动前所在单位提供;(二)外借人员的考核由借用单位提供情况,我校进行考核、确定等次;(三)军队转业干部、退伍军人,安排进我校工作的,由我校进行考核,结合其转业、退伍时的鉴定确定等次。
无大问题者,一般当年定为合格等次;(四)由学校公派学习、培训超过半年的人员,仍由我校进行考核,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五)待岗人员待岗超过三个月者,参加考核不定等次,经学校批准的内部退养人员如表现较好,一般确定为合格等次。
第七条我校教职员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学校可直接确定其为不合格等次。
凡未按考核规定参加本年度考核的人员,不得计算考核年资。
第三章考核内容和标准第八条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对行政管理人员主要考核其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与贯彻落实,敬业爱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及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等方面的表现;对教师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觉悟、敬业爱生、遵纪守法、廉洁从教、团结协作、为人师表等方面的表现;对员工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觉悟、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团结协作、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对行政管理人员主要考核政策水平和管理水平,以及计划、组织、决策协调等方面的能力,注意调动多方面的积极性,注意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现代化的管理手段等情况;对教师主要考核教育、教学及科研能力,文化知识水平的提高和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应用等情况;对员工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业务技术提高、偶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知识更新等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等情况。
对行政管理人员主要考核勤奋学习、勤于思考、忠于职守、注意提高效率等情况;对教师主要考核教学“六认真”的执行及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等情况。
对员工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岗位职责发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遵守劳动纪律等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情况。
对行政管理人员主要考核岗位责任制的落实,目标任务的完成及取得成果等情况;对教师主要考核教育教学质量,学生的学习习惯和能力的培养,教科研和第二课堂教学中取得的成果等情况;对员工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效益等情况。
第九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一)当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确定为优秀:1.受行政警告处分的;2.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3.教育方法不当而造成一定后果的;4.发生教育教学事故的;5.不满负荷工作的;全年病、事假超过一个月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应评定为不合格:1.严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至摧残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者;2.从事收费家教、炒股等而严重影响本职工作,群众意见强烈者;3.以权谋私,造成不良影响者;4.有违法违纪行为者;5.无充分理由,拒不接受工作任务;或敷衍拖拉,影响整体工作,造成较坏影响者;6.经常迟到、早退,屡教不改者;或全年无故缺勤15天以上者;(三)对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对应处理。
受党纪处分同时又受行政处分的,按受党纪处分的情况确定其考核等次:表一年度考核等次处分警告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党内警告参加考核,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党内严重警告与服务行为有关不合格其他错误不定等次党内撤职不合格留党察看一年不合格不定等次两年不合格不定等次不定等次开除党籍不合格不定等次不定等次表二年度考核等次处分种类第一年第二年警告参加考核,定位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记过不定等次记大过不定等次降级不定等次撤职不定等次不定等次第十条行政管理人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负责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第十一条教师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在科研、教学、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
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基本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在工作作风、责任心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业务不够熟练,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一般,或在工作中发生失误或事故。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低,组织纪律性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较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
第十二条员工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确保劳动安全,工作成绩突出。
合格:政治思想表现好,自觉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无责任事故,注重劳动安全,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在工作作风、责任心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或在工作中发生失误或事故。
不合格:组织纪律性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和操作规程,发生第四章考核的方法和程序第十四条考核工作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期与定量相结合。
第十五条考核工作由学校校长负责,必要时,校长可以授权同级副职负责考核。
第十六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行政管理人员的平时考核每学期期末进行,主要考核内容为:1.出勤情况;2.工作计划和总结;3.完成工作任务的项目、数量、时效等;4.工作的成绩和存在问题。
教师的平时考核每学期期末进行,主要考核内容为按填写xxxx市教委、xxxx市人事局印制的《教师平时考核表》,内容为1.出勤情况;2.任教学科及周课时数;3.担任班主任工作情况;4.第二课堂教学,参加教科研活动及接受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情况。
对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还应按实填写好《班主任工作手册》。
员工的平均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主要考核内容为 1.出勤情况;2.完成岗位职责情况;3.接受业务、技术培训情况;4.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情况。
年度考核在每年年末或翌年年初进行。
年度考核要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教职工岗位聘用、职务晋升和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年度考核基本程序是:(一)被考核人员根据平时考核,对年度的德、能、勤、绩主要情况进行总结、述职,填写xxxx市委组织部、xxxx市人事局印制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二)各组室充分发扬xxxx,根据被考核人的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进行评议并确定等次。
各组室负责人汇总群众意见,得出群众测评的分数,填写好《考核计算表》,交分管领导。
(三)分管领导根据被考核人的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群众意见,在被考核人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上写上评语和评鉴分数,交考核领导小组。
(四)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被考核人的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群众意见、分管领导评语,对被考核人确定评鉴分数,交主管领导。
(五)主管领导根据被考核人的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结合群众意见及分管领导、考核领导小组的评鉴,对被考核人作出评鉴,确定考核分数和等次。
(六)考核领导小组汇总群众评鉴分数、分管领导评鉴分数、考核领导小组评鉴分数和主管领导评鉴分数后,计算出被考核人的综合得分,确定等次。
(七)群众测评得分占总分50%,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评鉴分数各占总分的20%,考核领导小组的评鉴分数占总分的10%。
综合得分为汇总以上四项分数后得出。
其计算公式为:综合得分=主管领导评鉴分数×20%+分管领导评鉴分数×20%+群众测评分数×50%+考核小组测评分数×10%例如:某部门组织考核,主管领导对王某评鉴分数为80分;分管领导对王某评鉴分数为80分;群众测评共有20人参加,测评分数见表三;考核小组5人,测评分数见表四,汇总王某的综合得分应为多少?表三姓名参加测评人数测评情况(人数)测评得分优秀称职基本职称不称职ABCD王某2021431(10×2+8×14+6×3+0×1)×10群众测评得分==7520表四姓名参加测评人数测评情况(人数)测评得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ABCD王某51220(10×1+8×2+6×2+0×0)×10考核小组测评得分==765综合得分=80×20%第五章考核结果的使用第二十一条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是聘用、解聘、评优、晋职、晋级、增资、奖惩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