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地方性立法体系
完善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路径研究

至今 尚未制 定保 护 非 物 质 文化 遗 产 的基 础性 法律 ,
河南省政 法管理干部 学院 学报
21 年第 4期( 01 总第 17 ) 2期
完善我 国非物质文化 遗产法律保护的路径研究
・
刘 禄 山
( 四川文物考古研究院 , 四川 成都 606 ) 104 摘 要: 作为历 史悠久的文明古国, 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和 我
据 。“ 非物质文化遗产” 是指 “ 被各群体 、 团体、 有时 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 的各种实践 、 表演 、 表现形
式、 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 、 实物 、 工艺品和文
化场所” “ 。 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 的“ 则是指采取
措施 , 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 , 包括这种遗产
利于非物质文化 的传承与发展 。 目前 , 大多数 国内 学 者 以知识 产权 为基 础研究 非 物质 文化 遗产 的权 利 性质。在现行知识 产权法律体系下 , 通过授予非物 质文化遗产的权利性质以专有性来促进动态文化遗 产的可持续利用与有效保护 , 以防止对非物质文化 遗产 的不正当使用与贬损性使用 , 有利于保存 、 发展 以及 合 理 利 用 本 群 体 、 民族 的 非 物 质 文 化 遗 本 产 _ 。基 于知 识产 权 的绝 对 权 的 属 性 , 2 ] 国际 社 会 对
各个方面 的确认 、 立档 、 研究 、 保存 、 保护 、 宣传、 弘 扬、 承传 ( 主要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 ) 和振兴¨ 。 ] 20 年 , 05 为应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濒危现状 、 积极 配合国际社会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 护工作 , 在 《 公约》 的基础上, 国务 院发 布了《 国务 院办公厅关 于加强我 国非 物质文化遗 产保 护工作 的意见》 和 《 国家级非物 质文化遗产 代表作 申报评定 暂行办 法》 这使得我 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入 了一个 ,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调研报告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调研报告引言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社会历史文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包含着丰富的民族传统、知识技能、艺术表现等。
为了保护和传承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各国纷纷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本报告旨在调研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并提出一些建议和解决方案。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仅仅是对文化传承的重要举措,更是保护民族文化多样性、促进文化交流与对话的关键。
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增强文化认同感,促进社会凝聚力的形成,提升国家形象和国际地位。
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也对经济、旅游、教育等领域产生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成就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在政策层面,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规法规范,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文化遗产保护法》等,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了法律基础;在实践层面,国家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人力资源,开展了一系列的保护行动,如申报世界遗产、编制非遗名录、建设非遗示范基地等。
三、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尽管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缺乏整体规划和长远视野,各地保护工作的开展存在着不协调、片面性等问题。
其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面临着现代化进程和经济发展的冲击,很多传统技艺面临失传的危险。
此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出现了一些现象,如商业化倾向、传承体系不完善等。
四、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针对上述问题和挑战,可以采取以下一些措施和建议来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1.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和政策体系。
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立法和政策研究,制定更加详细、具体的保护措施,加强法规的实施和执行。
2.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业化队伍建设。
鼓励大中小学和相关专业院校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培养更多的专业人才,加强保护工作的研究和传承。
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与立法完善

非物质文化遗产特 别权利保护和救济同公益诉讼紧紧联系在一 起。 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源权利时, 必须在立法和司法制度安排上 加强, 一是完善当事人适格制度 , 重新设计新的诉讼制度, 要强化公共
化遗产 的调整范围受到 了限制 :文物保护法》 ‘ 是对文物保护的专门法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律, 而非物质文化遗产 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由历史传统、民族习惯形成 信托理论和诉讼信托理论, 扩大解释直接利害关系 ; 二是改进代表人 的, 由之形成的固体表现形式便成了文物保护法的客体, 但是非物质文 诉讼制度 ; 三是建立检查机关民事诉讼制度, 从而 改变 目前我 国公益 化遗产具有非物质性的特 点, 即其物质载体并非属于文物, 为此文物保 诉讼中当事人无法提起诉讼和法院以各种理由驳回等困境 护法也不能给非物质文化遗产较为完整的保护;《 著作权法》 商标 、《 法》 《 、 专利法》 由于其保护对象 的特殊性, 多非物质文化遗产被 等 使许
产 的经 费 投 入 不足 。 文化 遗 产 的使 用 受益 权 。
( ) 护方式上, 二 在保 行政保护、 民事保护或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存
在 冲 突
( ) 四 加强行政立法 , 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机制 在‘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 尚未制定, 而行政主体要实现对非物
理论界、 法学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要依靠行政保护方式还 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必须要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 有行政立法权
( ) 强 专 门立 法 五 加
保护形式效力低 下, 加上地方保护主义 以及区域要求不统一。 各地保 发挥 行 政 救济 的 功效 。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存在 的最大问题就是没有制定一部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 门法。非物质文化遗产 由于其 自身特性的限
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进路

甘肃科技纵横2010年(第39卷)第5期当前,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人们有诸多观点,也从经济、文化、社会以及政府职能等多角度积极探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已成为大家之共识,但是如何通过完善的立法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却还处于认识的初级阶段。
虽然国家已经有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草案)》,有8个省、自治区也颁布了地方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但是这些法律规范本身并不完善,因而需要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问题有全新的构思。
笔者尝试以保护模式、体系架构、创新制度设计为进路,构建新型的立法框架和内容,以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更有效保护。
1立法保护模式选择如何才能通过立法更好地对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就需要选择一种法律保护模式,传统的立法模式无非就是公法领域或者私法领域的保护,那么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应该如何选择哪?在明确此问题之前,需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属性进行分析。
1.1利益多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极其丰富,包涵了构成人类文明与文化基础所有有价值的知识和各种非物质资源,其存在方式多元化,对社会发生作用的机制和形式多样化。
[1]正是这些多样性决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涉及的利益关系也具有多样性,它既包括私主体之间的利益,也涵盖公共利益。
不同性质的利益关系需要不同的法律予以规范,对私利益关系应用私法规范,而公共利益则需用公法保障。
1.2保护的主体多样从保护主体来看,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其保护至少涉及到文化遗产的传播者、收集者和其自身三方主体。
传播者与收集者具有多样性,他既可能是族群,也可能是个体,甚至在特定情况下可能是国家。
正如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不能简单地套用知识产权法一样,传播者与收集者的多样性也决定其权益的保障远非知识产权法所能达致的。
[2]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特性,参照国际公约、国外的立法经验,立足于各地方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应当建立一套兼顾公法和私法、综合调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制度,即在立法中采用公私法相结合的保护模式。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立法

2、提升科技支撑:积极引入科技手段,运用数字化、信息化等手段,对传统 文化进行高效、精准的保护与传承。
3、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体育文化与旅游、教育、 创意等产业的融合发展,实现传统文化的可持续发展。
4、增强社区参与与民众参与:加强社区和民众的参与力度,让更多人了解并 参与到传统文化保护工作中来,共同推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首先,政策法规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 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但是配套的法规和政策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同时,各 地方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也存在差异,需要加强统一协调。其次, 保护措施方面还有待加强。一些地方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时,存在 重申报、轻保护的现象,对于传承人和传统技艺的保护力度不够。
3、开发利用初步展开:近年来,我国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逐 渐重视,部分地区已开始对其进行开发利用。例如,传统武术已成为国内外游 客体验中华文化的重要项目,龙舟赛等民间体育活动也逐渐走向商业化。
挑战分析
1、政策支持不足:尽管我国已出台了一系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但对 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项政策仍显不足。这导致其在保护与传承过程中缺 乏针对性的指导和支持。
5、推广普及与弘扬: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体育文化 的宣传普及,提高公众认知度;举办各类活动,弘扬民族精神,增强文化自信。
未来展望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体育文化的保护工作将面临更多 挑战与机遇。展望未来,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推动保护工作的深入开 展:
1、强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全球各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体育文化 保护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分享经验、交流技术,提升保护工作的国际化水 平。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案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案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保护人类文化多样性和传统技艺的重要举措。
以下是一些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方案:
1. 系统性保护:建立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包括立法、政策、法规等制度
建设,确保保护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持续性传承:通过培训、教育和交流活动,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技艺、知识和价
值观念给年轻一代,确保其得以延续。
3. 社区参与: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践者和相关社区参与保护工作,使他们
成为保护的主体和推动力量。
4. 文化保护区建设: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区,为传统技艺的实践提供场所和环境,并确保其传承者的生活和文化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5. 文化交流与合作:通过国际交流和合作,促进不同地区和国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之
间的传播与共享,提高其在全球范围内的认可度和价值。
6. 数字化保护:利用数字化技术和媒体手段记录和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其原貌
和细节,并提供更广泛的传播渠道。
7. 社会认知和推广:加强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和重视,增强社会对保护工作的支持和参与度。
8. 尊重和保护权益: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时,尊重传承者和相关社区的权益和意愿,与他们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制定保护策略和措施。
9. 紧急保护措施:对于受到自然灾害、社会变迁等危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紧急保护措施,避免其受到进一步的损害和丧失。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与完善——以知识产权为中心

私法 。非物质文化遗产涉及 到国家政策和 国家权力 , 因此 , 非物质文
化 遗 产 是 带有 公权 性 质 的私 权 。
一
二 、 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 我 目前 , 国还没有完善 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制度, 我 导致 些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遭到 了不适当的开发 , 独有的非物质文化
代 管机构 , 非物质 文化遗产进 行集中的管理 。 对 第二 , 合理 使用制度 的建构 。 合理 使用 制度是指未经权利人的许 可 的 情 况 下 , 用 者 在 一 定 范 围 内无 偿 使 用 已 发表 的 享 有 著作 权 的 作 使 品 。 制 度 设 立 的 目的 是为 了 维护 文 化 的传 播 性 和 继 承 性 , 止 阻 断 此 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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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0. 下 02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与完善
以知 识 产权 为 中心
黄 月娜
摘 要
石金风
张邦铺
本 文 在分 析非 物质 文化 遗产 权 利性质 的基 础上 , 讨 了非物质 文化 遗 产知 识产 权保 护 的必要 性 , 对我 国非物 质 探 并
( ) 二 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的架构 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著作权保护制度 . 第一, 权利主体的确定。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成和发展 是~个长 期的、 多元的、 反复的智力劳动投入的过程 , 传递并汇集 了群体的智慧
和 结 晶 , 此 权 利 主 体 具 有 群 体 性 的特 征 。 议 可 以 采取 确 立 以权 利 因 建
和转让权。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

谢谢观看
发文通知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编办、外办、台港澳办、发改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体 育局、轻工集体企业联社、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央驻鲁有关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11.服务重大战略。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及大运河文化带、齐长 城、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等国家、省重大战略。落实《关于推进黄河流域、大运河沿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传承弘扬的意见》,制定黄河、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年度行动计划。举办“河和之契:黄河流域、大运河 沿线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流展示周”等活动。培育一批非遗特色专业乡镇、专业村庄,打造全省非遗助力乡村振兴 的齐鲁样板。挖掘阐释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的思想理念、传统美德和人文精神,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服务基层社 会治理的作用。
19.加强财税金融支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与经济 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资金保障机制,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采取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政策措施,支持非物质文 化遗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非物 质文化遗产的金融服务。支持和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资助、依法设立基金会等形式,参与非物质 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2.做强山东手造。支持各市依托2-3个传统工艺项目发展手造重点产业,完善产业链条,做大做强山东手造 产业集群。推进“山东手造”非遗工坊建设,促进就业增收,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山东手造”进景区、进高速 服务区。打造国内知名的山东手造领军品牌。加大“山东手造”对外交流,扩大“山东手造”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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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同地 区 、 不 同 民族 之 间的文化 除 了具有共 性之 外 , 同时还有 各 案 明确规 定, 国家对 非物质 文化遗产 采取 认定 、 记录 、 建档 等措施
自的特点。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很多方式, 但是最重要 的方式 予 以保存 , 对 具有 历史 、 文 学、 艺术 、 科学 价值 的非物质 文化 遗产 是立法保护。“ 随着经济发展进程的加快和现代生活方式的变 采 取传承 、 传播等 措施 予 以保 护: 我 国于 2 0 1 1 年 6月 l 号颁 布 了
考。
一
救 第一 、 合理利
、
我 国非物 质 文化遗产 保护 的立法 现 状
我 国是 一个统一 的多 民族 国家 , 各 民族 历史悠久 、 文化灿 烂 ,
护 中起 到了很好 的作 用 ; 2 0 1 0 年8 月, 第 十一 届全 国人大常 委会 第 十六 次会议 举行 , 首次 审议 了中 国非物 质文化遗 产 法草案 。 草
作者简介: 盘淼 , 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 教授, 硕士研究生导师, 主要从事宪法行政法学和民族 习惯法研究。 中 图分类 号 : D 9 2 3 . 4 文 献标 识码 : A 文 章编 号 : 1 0 0 9 - 0 5 9 2 ( 2 0 1 4 ) 0 2 - 2 1 6 . 0 3
制占 缸金
◆城 乡建设
2 0 1 4 ・2 ( 中)
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地方性立法体系
盘
摘 要
淼
健 全 法律 保护 体 系是非物 质 文化 遗产保护 得 以保 护 的重要 法律依 据 , 合 理保 护开发 利 用_ 我国 非物质 文化遗 产 , 是
在 国家 宪法、 法律 、 法规 的正 确指 导下 。 积极探 索地 方针 对非物 质文化 遗产保 护 的立 法研 究 , 尽 早 完善我 国非物 质文化 遗产 保 护 的法律 体 系 , 为建 立 生态和谐 文化 的 生存 发展 , 充分 发挥地 方性 法规及 其规 范性 文件 对非物 质文化 遗产保 护整合 的积 极作 用 。 关键 词 保 护利 用 合 理 开发 文化遗 产 立 法研 究 可持 续发展 基金 项 目: 2 0 1 2年度 国 家民委 自筹科研 项 目“ 贵 州反 贫 困与和谐 民族 关 系建设 良性 互动研 究” 【 编号: 1 2 G Z Z 0 0 5 ] 。
世界 经济一 体化发 展趋势和现 代化科 学技术 进程不 断加快 , 组成 了非物质 文化遗 产的主要 部分 , 这些 规 定在 一定程 度上也 具 市场 经济 的社会 作用 , 不 断威胁 着非物 质文 化遗 产的 生存 , 发达 有保 护少 数 民族 非物 质 文化遗 产 的意义 。但 是这些 规 定都仅 是 国家 、 发达地 区都 非常重 视非物质 文化遗 产 的保 护 , 因为, 非物质 原 则性 的。具体 到行 政性保 护 的法律有 : 1 9 9 0 年我 国颁 布 的《 中 文化遗产 是人类 社会在 长期 的生产生活 实践 中创造 、 世 代相传 的 华人 民共和 国著作权 法》 中专 门对 民间文学 艺术作 品做 出了保护 文化 表现 形式 , 既体现着 不 同国家、 不 同地域 、 不同 民族 以及世 界 的规 定 , 确认 了采用 著作权 法保 护 民间文学 艺术 品 的基 本原 则 ; 文化 的多姿 多彩 , 又 承载 着人类 社会 的文 明, 成为 人类社 会可 持 1 9 9 7年 , 国务院 颁布 了《 传统 工艺美 术保护 条例》 , 通过 实行 传统 续发展 充满 着活 力的精 神财 富。“ 正如学 者所 说 , 一个 民族 的歌 工 艺美术 品种 和技 艺认定 制度 、 命 名中 国工艺 美术珍 品 、 授 予中 谣、 神 话、 风俗 、 他 们 的衣着 样式 , 他们所 使用 的语 言 , 其 作者 是 国工 艺美术 大师称号 等措施 保护 了一 大批传 统工艺 美术作 品; 从 谁?是这 个 民族 本身 , 是 从他们 的全部 所作所 为中流淌 出来 的整 2 0 0 2年起 , 文化 部、 财政 部联 合 国家 民委 、 中 国文联共 同实 施“ 中 个灵魂 。 ” 是人们 实践 生存 发展 的知识积 累 , 是 国家 、 地 区经济 社 国民族 民间文化 保护 工程 ” , 采 取 了一系列 保护措 施对 具有 重要 会发展 的软实 力 , 进而 变为硬 实力 , 因此 , 要对 非物质 文化遗产 进 价 值且濒 危 的民间文 化项 目进行 抢救性 的保 护; 2 0 0 4年 , 中国正 行全面 地保 护 , 建 立相应 的法 律法 规及其 规 范性文件 加 以解 决。 式批 准加入 《 保护非物 质文化 遗产 公约》 , 据 此全 国人 大教科 文卫 地方需要 在执行 支持 国家法律法 规 的前 提下 , 也需要有 针对性 加 委 员会将 《 中华 人民共 和 国民间 文化保 护法 草案》 的 名称更 改为 强地方性 法规 在保护 非物质 文化遗产 中起到具 体的 作用 , 只有 重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非 物质文 化遗 产保 护法》 , 并 成立 了专 门小组 , 视非物质 文化遗 产保护 的地方 性立法并 执行 , 才能更好 地保护 和 协 调各方 加快该 部法 律的立 法进 程 ; 2 0 0 5 年 3月 2 6日国务 院办 促进地 方性非 物质文 化遗产 在经济社会 发展积 极作用 , 为 国家整 公 厅 印发的 《 关 于加强 文化遗 产保 护 的通知》 为我 国保 护非 物质 体经 济社 会的 发展做 出更 大贡 献 。本 文 就非物 质文 化遗 产保 护 文 化遗产做 了进一 步的指 导, 通过坚 持在全 面贯彻和 落 实科 学发 需要加 强地方 性立法 建设做 了一些探 索 , 谨供 立法机 关及 同仁 参 展 观的基础 之上 , 提 出非 物质文化 遗产保 护要贯 彻“ 保护 为主 、 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