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实务篇

合集下载

2019年保险考试原理与实务《第十八章再保险实务》习题-中大网校5页

2019年保险考试原理与实务《第十八章再保险实务》习题-中大网校5页

2019年保险考试原理与实务《第十八章再保险实务》习题总分:70分及格:42分考试时间:120分每个小题只有一项是正确的,每题1分。

(1)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分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保险称为()。

(2)在国际再保险市场上,专门从事向分保接受人介绍、安排再保险业务,并从中取得劳务报酬的公司或个人称为()。

(3)保险标的发生一次灾害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称为()。

(4)责任限额计算基础不同,决定了再保险的种类不同。

以保险金额为责任限额计算基础的分保属于()(5)计算基础不同,决定了再保险的种类不同。

以赔款金额为责任限额计算基础的分保属于()。

(6)再保险合同的主体是()。

(7)再保险合同中的标的是()。

(8)再保险合同的性质是()。

(9)通过分保,可以将巨额危险化为小额危险,从而达到对每个危险单位责任控制和对全年累积责任控制的目的,这表现了再保险具有()的作用。

(10)分保分出人以保险金额为基础,对每一危险单位按固定比例即一定成数作为自留额,将其余的一定成数转让给分保接受人,保险费和保险赔款按同一比例分摊的再保险,称为()。

(11)分出公司以保险金额为基础,规定每一危险单位的一定额度作为自留额,并将超过自留额的部分,分给分人公司的再保险,称为()。

(12)原保险合同的承保金额为600万元,如果保险公司的自留额为100万元,则分保额为()。

(13)原保险合同的承保金额为500万元,保险公司的自留额为100万元,则分保比例为()。

(14)有一溢额再保险合同,双方约定,分出公司自留额为20万元,分保限额为五线,即分人公司最多接受100万元,则合同限额为()。

(15)有一溢额再保险合同,双方约定,分出公司自留额为30万元,分保限额为五线,即分入公司最多接受150万元,则合同容量为()。

(16)溢额再保险与成数再保险都是比例再保险,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

(17)以每一危险单位的赔款金额为基础确定分出公司自负赔款责任限额即自赔额,超过自赔额以上的一定赔款(接受公司分保责任额或险位限额),由分入公司负责的保险是()。

《保险原理与实务》第六章练习题及答案.doc

《保险原理与实务》第六章练习题及答案.doc

《保险原理与实务》第六章练习题及答案.doc第一篇:《保险原理与实务》第六章练习题及答案.doc第二篇:《保险原理与实务》第二章练习题及答案 - 副本第三篇:《保险原理与实务》第九章练习题及答案.doc第四篇:《保险原理与实务》第十四章练习题及答案《保险原理与实务》第十四章练习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1.人身保险是以()为保险标的,在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或生存至保险期满时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业务。

A.生存或身体 B.生存或死亡 C.生命或身体 D.健康或疾病2.长期人寿保险的保险期限是()。

A.一年期以上 B.5年期以上 C.10年期以上 D.15年期以上3.标准体保险是指()。

A.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属于正常标准范围B.投保人的收入水平达到一般收人水平C.被保险人的风险程度属于正常标准范围 D.被保险人的年龄在一定的范围以内4.人寿保险是以()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A.身体 B.死亡 C.生命 D.生命或身体5.在人身保险中,保险利益是()。

A.订立合同的条件 B.维持合同效力的条件 C.支付赔款的条件D.确定保险金额的依据6.自然保费是指()。

A.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交付的保险费B.按各年龄死亡率计算逐年更新的保费C.一次性交清保费 D.终生交付的保费7.均衡保费在早期会()自然保费。

A.等于 B.低于 C.高于 D.不确定8.定期寿险是指()。

A.以被保险人生存满一定时期为条件给付保险金的保险B.被保险人在规定时期内发生死亡事故而由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的保险C.在规定期限内分期缴付保险费的人寿保险D.在规定的期限缴纳一次交清保险费的人寿保险9.联合及生存者年金是指()。

A.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被保险人均生存为给付条件的年金B.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被保险人中至少有一个生存为给付条件且给付金额不发生变化的年金C.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被保险人中至少有一个生存为给付条件且给付金额随着被保险人数的减少而进行调整的年金D.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被保险人均死亡为给付条件的年金10.固定年金是指()固定的年金。

学保险的心得(精选4篇)

学保险的心得(精选4篇)

学保险的心得(精选4篇)学保险的心得篇1我是一位保险爱好者,以下是我学习保险的心得。

一、了解保险的重要性保险是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为个人和家庭提供了保障。

保险可以保护人们在意外事件发生时,能够有一笔资金来应对生活困难。

因此,了解保险的重要性是每个人的必修课。

二、学习保险知识学习保险知识是购买保险的第一步。

了解各种保险类型的保障范围、保费和理赔等信息,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此外,了解保险市场动态,如保险公司的信誉、保险产品的优缺点等,可以让我们在购买保险时更加明智。

三、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需要考虑自己的需求、预算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

例如,对于有孩子的家庭,可以选择儿童教育储蓄保险,为孩子的教育提供保障。

对于工薪族,可以选择定期寿险,为自己的生命安全提供保障。

四、理赔流程购买保险的最终目的是在意外事件发生时,能够获得理赔资金以应对生活困难。

因此,了解理赔流程和所需材料,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应对突发事件。

五、持续学习保险行业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行业,新的保险产品和保障范围层出不穷。

因此,持续学习保险知识,跟上行业发展的步伐,是每个保险爱好者的必修课。

总结,学习保险需要我们了解保险的重要性、学习保险知识、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了解理赔流程并持续学习。

只有掌握了这些知识,我们才能更好地享受保险带来的保障。

学保险的心得篇2学习保险是一个充满挑战和收获的过程。

以下是我学习保险的心得,包括学习过程、知识点总结以及实用建议。

学习过程保险是一个广泛的领域,涵盖了保险原理、产品种类、理赔实务、销售技巧等多个方面。

刚开始学习保险时,我主要通过阅读教材、参加课堂讲座和小组讨论来了解这个领域。

同时,我也尝试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案例相结合,以加深对保险的理解。

知识点总结1.保险原理:我深入了解了风险评估、保险合同的构成要素以及保险产品的设计原理。

此外,我还学习了不同类型保险产品的特点,如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财产保险等。

保险法律实务案例分析(3篇)

保险法律实务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于2010年与某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签订了一份财产保险合同,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对企业的厂房、设备等财产进行全额保险,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保险期间为一年,自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合同中明确了保险责任范围,包括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等。

2011年5月,企业厂房因电线短路引发火灾,造成厂房及部分设备损毁。

企业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了相关损失证明材料。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派员进行了现场勘查,确认火灾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然而,在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以企业未按时缴纳保险费为由,拒绝支付全部赔款。

企业认为,其已按照合同约定缴纳了保险费,且火灾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应全额赔付。

双方就理赔问题产生争议,最终诉至法院。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企业是否按时缴纳了保险费?2. 火灾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3. 保险公司是否有权以未按时缴纳保险费为由拒绝赔付?三、案例分析1. 关于保险费的缴纳根据合同约定,企业应在每年6月30日前缴纳当年的保险费。

经查证,企业确实在2010年6月30日前缴纳了当年的保险费。

因此,企业已履行了按时缴纳保险费的义务。

2. 关于火灾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等均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在本案中,火灾事故是由于电线短路引起的,属于火灾事故范畴。

因此,火灾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3. 关于保险公司是否有权以未按时缴纳保险费为由拒绝赔付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在本案中,保险公司无权以企业未按时缴纳保险费为由拒绝赔付。

因为企业已履行了按时缴纳保险费的义务,且火灾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四、法院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企业已履行了按时缴纳保险费的义务,火灾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赔款。

保险实务专业毕业设计

保险实务专业毕业设计

保险实务专业毕业设计
投保人责任险的投保意见
投保人责任险是一种特定的保险险种,其定义是为了保护被保险人负
责任损失的特定风险而购买的保险合同。

具体来说,投保人责任险的保险
责任范围包括:投保人或投保人授权的其他人造成的损失、损害、日供赔偿、拖欠赔偿等。

投保人责任险投保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帮助被保险人承担负责任损失的
风险,使被保险人的责任不会受到无关因素的影响,使被保险人可以在服
务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能力,并通过购买保险来保护自身的利益。

意见:
1、根据投保需求,投保人应综合考虑经济、投保风险、保费抵押率
等因素,以确定最佳的保险方案。

2、根据投保需求和保险金额,投保人应确定责任险的最低保额,以
保障被保险人的安全。

3、根据投保需求,投保人应考虑投保责任险,如将保险责任限制为
投保人或投保人授权的特定人身社会责任,可以更好地保护投保人的利益。

4、投保人应了解相关保险责任的规定,以确定特定的保险责任,减
少保险的责任风险。

5、投保人可根据不同的投保需求,采用多种投保方式,以更好地适
应客户的不同需求。

总之。

保险实训心得体会

保险实训心得体会

保险实训心得体会保险实训心得体会篇1:在这个学期快要结束时,在学校财政金融系老师的组织下进行了为期一星期的实习,也是我们这届保险专业的是第一次实习。

时间时是某某年12月21日至某某年12月25日,实习的专题是对保险专业认识的实习,实习的保险公司是安邦财产保险股份贵州分公司,地址是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27号鑫都财富大厦25层。

主要是对保险专业岗位的了解和岗位的体验。

加深对保险实务专业的理解加强对保险专业理论学习与实践的结合,感受学校学习与社会实践的不同,为将来走出校门更好更快融入社会的工作和学习作准备。

第一天到安邦实习,首先了解了安邦保险的文化:“水”文化,凭借智慧,遵从规律。

要做水一样的企业,随需而变。

“随需而变”,水是平等的,没有哪一滴水比另一滴水高级。

人与人之间唯一公平的筹码是生命,生命于每个人短暂而美好,所以说应珍惜每一天,所以说要“马上就办”; 安邦的家文化其实是“东西文化”,是东方的情感文化加上西方的绩效文化,即人与人之间就象家人般注重亲情、感情,但是绩效考核要严格量化到数据。

薪酬与绩效挂钩,以此到达公平和平衡。

这样的机制能使员工高绩效,公司高绩效,这样的安邦是一个能给客户带来增值的安邦,也是一个能给员工更多平安感的安邦。

必将是一个有品牌的公司;安邦希望形成一个庞大的网络,硬件是分支机构,软件是一流的人才。

而最大的关联是国家,是社会。

安邦要对国家有奉献,回报社会,提倡分享。

安邦和其它保险公司一样工作分为外勤和内勤,在内勤人员要具有三种业务能力;1、拓展能力;2、分析问题的能力;3、人际交往能力。

内勤工作是一门艺术,要做好内勤工作,首先要具备作为内勤的一些根本素质,如语言表达能力、文电处理能力、会务接待能力等,注意处理好一些工作上的矛盾。

内勤工作没有盲区,只要领导工作有可能涉及的领域,内勤就必须积极配合、认真完成领导所交办的各项工作。

有点类似于文秘的性质,内勤工作职责(比拟杂)一、协助领导草拟工作方案、总结和各类报告。

第七章团险《人身保险理论与实务》PPT课件

第七章团险《人身保险理论与实务》PPT课件

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一)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简称“团意险”,是以团 体方式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被保险人 因意外事故而导致死亡、残疾给付全部或部 分保险金的保险。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保险期限和 给付方式与个人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基本相 同。
(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常见险种 一类是通用型的,保险责任单一,费率取决于被保 险人的职业类别,保险金额选择的幅度较自由,适 合与团体健康险组合成灵活多变的保险计划 另一类是可以“对号入座”的“现成品”,专为某 个行业或特定人群设计的具有某种特色的产品。
三、团体保险保障计划的设计思路 (一)设计团体保险保障计划应遵循的一般原则 1、以满足客户的需求为原则。 每一团体保险保障计划,都应以保险需求为中心, 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例如客户想要一 个以年金保险为中心的保障计划,那么在险种挑 选与组合时就要选取几种年金保险作为中心,其 他短险为辅助,如果客户暂不需要短险,营销人 员也应尊重客户的选择,不能搞搭售。
3、团体风险状况分析 由于缺乏风险管理的知识,更多时候团体对自身 所面临的各类人身风险并没有一个全方位的认识, 更不知如何应用经济手段进行合理处置,以最小 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所以要站在客户的 角度分析团体面临的风险和亟待解决的保障问题, 应该将保险保障计划置于该团体整个风险管理计 划当中,并考虑到客户已有的保障计划和风险管 理方式,以理财顾问的身份协助客户进行风险管 理。
3、团体万能寿险。
团体万能寿险是以团体保险的方式投保的万能寿 险,这种险种在很多方面与个人万能寿险保单的 功能相似。
因为投保团体万能寿险的团体中的被保险人是根 据自己的意愿来确定保险金额的,保费则完全由 雇员自己承担而雇主一般不承担任何保费,所以 与其他的团体寿险不同,在成员脱离团体时,仍 然享受该团体保险计划的保障,而不必将团体保 险转变为个人保险。

个人寿险与年金精算实务

个人寿险与年金精算实务

个人寿险与年金精算实务1.引言1.1 概述个人寿险与年金是保险行业中两个重要的领域。

个人寿险主要是针对个人客户的风险保障和财务规划需求,而年金则是针对个人的退休计划和长期理财需求。

在现代社会,个人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包括意外伤害、疾病和身故等。

个人寿险作为一种重要的保险产品,为个人提供了相应的风险保障和经济支持,使其能够应对不可预测的意外情况。

另一方面,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问题也备受关注。

年金作为一种养老金融产品,通过个人的储蓄、投资和积累来实现个人的退休计划。

它不仅可以确保个人退休后的经济生活,还可以为个人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使其在老年阶段能够享受到更好的生活品质。

为了更好地满足个人的保险和养老需求,精算实务在个人寿险和年金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精算实务通过利用数学和统计方法,对个人寿险和年金产品进行测算、评估和优化。

它不仅可以帮助保险公司确定个人寿险和年金产品的定价和保费水平,还可以提供科学的方法来评估保险产品的风险和收益,为保险公司和个人客户提供决策依据。

本文将详细探讨个人寿险和年金的背景介绍和精算实务,分析它们在保险行业中的重要性,并探讨精算实务对个人寿险和年金的影响。

希望通过本文的撰写,能够增进读者对个人寿险和年金的了解,并对精算实务在保险行业中的应用有更深入的认识。

1.2 文章结构本篇文章主要围绕个人寿险与年金精算实务展开,共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引言部分首先对文章的主题进行概述,介绍个人寿险与年金的背景和重要性,以引起读者的兴趣与关注。

接着,文章结构部分详细说明了文章的整体框架和组织方式。

正文部分则分为两个小节:个人寿险和年金,分别对其背景介绍和精算实务进行讨论。

在个人寿险部分,我们将介绍个人寿险的基本概念、发展背景以及行业现状,并详细解析个人寿险精算实务的重要性和具体应用。

在年金部分,我们将介绍年金的基本概念、发展背景以及行业现状,并进一步探讨年金精算实务的关键问题和具体应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保险实务篇
保险的分类 财产损失保险 责任保险 信用保险 保证保险 人身保险 再保险 政策保险 社会保险
本章小结 习题
退出 返回
保险分类的意义
通过保险的分类,可以确定保险学的研究范围,
了解保险的发展变化及其规律。 保险分类可以帮助人们弄清楚保险各种类别之 间的联系与区别,改进保险经营方式,建立健全 与保险类别相适应的保险法规和制度,促进保险 事业的健康发展。 保险分类可以增进社会公众对保险的全面了解, 以便根据各自生产和生活的风险管理的需要,选 择与其需要相适应的保险种类。
机动车辆保险
2.第三者责任险。机动车辆险第三者责任险一般作 机动车辆保险是我国财产保险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 一般称机动车辆保险为“汽车保险”,它是以机动车辆 为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也可单独承保,承保被保险人 (包括摩托车、拖拉机和各类工程车等)为保险标的的保 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意外事 险。机动车辆保险由车辆损失险 (也叫车身险) 、第三者 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的民事 责任险和附加险三部分组成。 损害赔偿责任。所谓“第三者”是指被保险人和保险车 辆上的一切人员以外的他人及其财产。 1.车辆损失险。车辆损失险分碰撞责任和非碰撞责 3.附加险。主要有附加盗窃险、附加自燃损失险、 任。碰撞责任指保险车辆与其他车辆或物体碰撞造成的 损失和费用,是车身险的主要责任。非碰撞责任指机动 附加新增加设备损失险、附加驾驶员意外伤害险、附加 乘客意外伤害险等。 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由于各类自然灾害或意外事 故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船舶保险
船舶保险分国内船舶保险和涉外船舶保险。 1.国内船舶保险。国内船舶保险用于各种国家、集 体、个人所有或他人共有的航行于国内航线的机动船舶 与非机动船舶的保险,但不包括建造、修理中的船舶、 试航的船和渔船等。国内船舶保险承保上述船舶由于大 风、洪水、海啸、地震等灾害和火灾、爆炸、碰撞、搁 浅、触礁、倾覆、沉没等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 失,以及共同海损、第三者责任追偿费用。 2.涉外船舶保险。承保我国航行国际航线的各类船 舶,因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船壳、机器和必要 附属设备的损失。我国现行的涉外船舶保险承保责任分 为全损险和一切险两种。
个人保险 (劳合社)
社会保险 政策保险 相互保险 交互保险 合作保险
保险分类的标准
财产损失保险 责任保险 信用保险 保证保险
按保险标的 的性质划分
财产保险 人身保险
按保障 的主体
企业保险 团体保险 个人保险 强制保险 自愿保险 按风险 转嫁形式 原保险 再保险 共同保险 重复保险
按实施方式
资料
我国《保险法》第95条规定:“保险公司的 业务范围:(一)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 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二)财 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 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三)国务院保 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 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 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 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 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运输保险
运输工具保险 运输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 运输工具险是以各种运输工具,主要有机动车 货物运输保险按货物运输是否超越国境,分为 运输保险是财产保险的重要支柱,它承保各种 运输工具及所承运的货物在保险期间因各种灾害事 辆、船舶、飞机等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承保运输工 国际或涉外货物运输保险和国内货物运输保险;按 故造成的意外损失。 具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者造 运输工具划分,分为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水路货物 成的财产损失及人身伤亡依法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 运输保险和陆上货物运输保险及联运险。按承担的 任。运输工具险主要有机动车辆险、船舶保险和飞 责任划分,分为货物运输基本险、货物运输综合险、 机保险。 货物运输一切险,以及附加险。在国际上,货物运 输保险则通常分为海洋货物运输保险、陆上货物运 输保险、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和邮包险等险种。 机动车辆保险 船舶保险 航空保险
航空保险
伤亡或所携带的业经交运登记的行李、物件的损失,以 飞机保险是以飞机为保险标的的运输工具保险。飞 及对旅客及行李或物件在运输过程中因延迟而造成的损 机保险分为机身险、第三者责任险、旅客法定责任险、 承运货物责任险、战争险及其他险别。 失,根据法律或合同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旅 客指购买机票或被保险人同意免费搭乘者。 1.机身险。机身险承保的范围包括地面及飞行、滑行 4.承运货物责任险。规定凡装载于保险飞机上已经办 在内的一切险造成飞机及其附件的意外损失或损坏,及 妥托运手续的货物,从交付承运人之时起,至目的地交 因意外引起拆卸、重装、运输至修理地点的费用、清理 残骸的费用。在我国机身险采用定值保险的方式。 付收货人或办妥转运手续时止,如因各种自然灾害或意 2.第三者责任险。飞机第三者责任险承保的责任范围 外事故造成损失,包括延迟造成的损失,根据法律或合 同应由承运人负责的,保险人可予以负责。 主要包括由于飞机坠毁或从飞机上坠人、坠物造成第三 5.战争险。战争险指由于战争、敌对行为、武装冲突、 者的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 害赔偿责任。 拘留、扣押、没收、被劫持或被第三者破坏造成飞机的 直接损失,保险人可予以负责。 3.旅客法定责任险。旅客法定责任险的责任范围是由 于旅客在乘坐或上下飞机时发生意外,造成旅客的人身
返回
财产损失保险
火灾保险 运输保险 工程保险 农业保险
财产损失保险
财产保险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财 产保险是人身保险之外一切保险业务的统称,指以 各种物资财产为保险标的保险;狭义财产保险又可 称为财产损失险,专指以各种物资财产为保险标的 保险。 继续 返回
火灾保险
团体火灾保险 财产保险基本险 财产保险综合险 附加险 普通家庭财产保险 还本家庭财产保险 其他家庭财产保险 附加盗窃险
工程保险
工矿企业的机器设备或钢结构建筑物在整个 盗窃,工人、技术人员缺乏经验、疏忽、过 工程保险承保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机 失、恶意行为,以及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 器及附属设备、工程所有人提供的物料、建 安装试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造成 筑安装设备和各种建筑物,由于自然灾害、 所引起的事故。建筑工程第三者责任险是建 的物质损失、费用,以及第三者的财产损失 意外事故遭受损失,包括物质财产损毁和第 筑工程一切险的附加险别,是指凡在保险期 和人身伤亡而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 赔偿责任。 三者责任。工程保险有建筑工程保险、安装 间内,因在工地上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工地及 工程保险和科技工程保险。 邻近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 科技工程保险,主要有海洋石油开发保 险、卫星保险和核电站保险等。 建筑工程保险,简称建工险,包括第三 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时,均可由保险人负责。 者责任险。它适用于三资企业、补偿贸易、 “第三者”指除保险人和所有被保险人及与 外汇贷款和其他利用外资形式以及我国对外 该工程有关的雇员之外的自然人或法人。 承包工程、经援工程中的各种民用、工业用 安装工程保险,简称安工险,包括第三 和公共事业用的土木建筑工程项目。建筑工 者责任险。它适用于涉外的各种工厂、矿山 程一切险的责任范围包括洪水、潮水、水灾、 安装机器、设备、各种钢结构的工程,以及 地震、海啸、暴雨、风暴、雪崩、地陷、山 包含机械工程因素的建造工程。安装工程一 崩、冻灾、冰雹及其他自然灾害,雷电、火 切险的保险责任和建筑工程一切险基本相同。 灾、爆炸,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物体坠落, 它专门承保新建、扩建或改造的
保险分类的原则
与各国政一致; 与现行国内业务经营习惯、方式相一致;与国 际保险市场的分类的历史习惯与现行标准相一 致; 与社会经济各部门、行业管理分类与业务分类 相一致; 突出类别在经营、管理、核算、技术等方面的 差异和特点; 利于统筹规划及业务拓展。
返回
资料
将保险业务划分为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两大 类,这与国际流行的划分即寿险与非寿险两大类 存在差异。原《保险法》规定财产保险公司不能 经营非寿险业务,但人身保险业务中,意外伤害 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具有与财产保险相同的补偿 性质和精算基础,多数国家允许非寿险公司经营 这两个险种。修改后的《保险法》参考了国际通 行做法,规定财产保险公司经监管机构核定,可 以经营意外伤害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
农业保险
农作物保险 种植业保险 林木保险 其它作物保险 农业保险 大牲畜保险 牲畜保险 牲畜保险 专项牲畜保险 畜禽保险——家禽保险等 淡水养殖保险 水产养殖保险 海水养殖保险 专项养殖保险 返回 生长期农作物保险 收获期农作物保险 森林保险 果树保险
养殖业保险
责任保险
公众责任保险
产品责任保险
综合公共责任保险 场所责任保险 承包人责任保险 承运人责任保险 医疗职业责任保险 律师职业责任保险 建筑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会计师责任保险
保险分类的标准
个人保险 (劳合社) 合作保险 私营保险
相互保险 合作保险 交互合作保险 合资公司保险 股份公司保险 相互公司保险 地方自治团体保险 国家保险
按保险经 营性质
公司保险
政府保险 公营保险
国有保险公司
保险分类的标准
公司保险 营利保险 按保险经 营性质 非营利保险
股份公司保险 合资公司保险
责任保险
雇主责任保险 职业责任保险
承运人责任保险承保承担各种客、货运输任务 职业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人(指各种专业技术人 伤害或财产损失且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依法应负的民事损害 雇主责任保险。保险人承担被保险人所雇佣的 产品责任保险。保险人承担被保险人所生产、 综合公共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人在任何地点因 承保人责任保险承保承包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员 )因工作上的疏忽或过失造成合同对方或其他人的 赔偿责任或经过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作为承保责任 员工在保险期内从事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时, 出售或分配的产品或商品发生事故,造成使用、消 非故意行为或活动所造成的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 偿责任。场所责任保险是公众责任保险中业务量最 它主要适用于承包各种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修理 的部门或个人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损害赔偿责 的一类保险。 失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 工程施工任务的承包人。 因意外和患有与业务有关的职业性疾病而伤残或死 费或操作该产品或商品的人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 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由被保险人所负的经济赔 大的险种。如宾馆责任保险、展览会责任保险、电 任,主要包括旅客责任保险、货物运输责任保险等 亡时,被保险人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 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时,依法由被保险人所 偿责任。在中国,职业责任保险发展十分滞后,仅 梯责任保险、车库责任保险、机场责任保险以及各 险种。承运人责任保险保障的责任危险实际上是处 公众责任保险,保险人承保企业、团体等单位 场所责任保险承保固定场所因存在着结构上的 负的经济赔偿责任。 在从事各种业务、经营活动中,因意外事故造成他 在试办医疗事故责任保险和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 缺陷或管理不善,或被保险人在被保险场所进行生 种公众体育、娱乐活动场所责任保险等均属于场所 于流动状态中的责任危险,但因运行途径是固定的, 人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而引起的经济赔偿责任。 等少数险种,业务量很小。 产经营活动时因疏忽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他人人身 责任保险。 从而亦可以视为固定场所的责任保险业务。 返回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