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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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例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例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例引言:近几十年来,中国农村实行了一系列农村改革政策,其中最重要的之一就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这一制度的实施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的生活水平提供了巨大的推动力。

本文将通过具体实例,深入探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情况和其所产生的积极影响。

一、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案例1. 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案例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刚刚实施的时候,这里的农民对这一制度抱有巨大的期望。

他们纷纷自愿加入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共同承包土地、生产农产品。

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光山县的农民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的改善。

他们不再只是依靠种植粮食来维持生计,还发展起了多种多样的经济产业,包括果蔬种植、畜牧业、农村旅游等。

这不仅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也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2. 四川省宜宾市珙县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案例宜宾市珙县位于四川盆地的边缘,地处山区,土地贫瘠。

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前,当地农民的生活非常困难,人口大量外流。

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后,珙县的农民们充分发挥自己的智慧和勤劳,通过合理规划土地种植结构和发展现代化农业技术,成功实现了农村经济的转型升级。

如今,珙县不仅粮食产量大幅度增长,而且还发展了农副产品加工业和特色农业,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积极影响1. 农村经济的发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使得农民们积极投入到农业生产中,提高了农田的综合利用率。

通过农民的勤劳和智慧,农村经济得以快速发展,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收入来源。

2. 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们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他们享有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

农民们通过自主经营土地,支配经济收益,提高了自身的收入水平,改善了生活条件。

3. 农业现代化的推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农民提供了发展现代农业的动力和条件。

农民们通过引进先进的农业技术、科学管理农田,不仅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和产量,还为农业的现代化提供了基础。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怎么回事?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怎么回事?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怎么回事?政府常说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是指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一种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

《宪法》第8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由此确定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宪法地位。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本特点是在保留集体经济必要统一经营的同时,集体经济组织按人口或劳动力比例,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承包给农户,农户和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承包合同。

根据承包合同约定的权限,农户独立作出经营决策,并在完成国家和集体任务的前提下分享经营成果。

我国早在1982年就确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991年中共十三届八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明确提出把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作为我国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项基本制度长期稳定下来,并不断充实完善。

总而言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体现了新形势下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突破了“大锅饭”的旧体制,将土地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开来,实行“集体所有、分户经营”,使个人付出与收入挂钩,增加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大大提高了农村劳动生产力和劳动生产率,是我国改革开放中最为成功的经济体制改革之一。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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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11月24日晚上,安徽省 凤阳县凤梨公社小岗村西头严 立华家低矮残破的茅屋里挤满 了18位农民[1] 。关系全村命运 的一次秘密会议此刻正在这里 召开。这次会议的直接成果是 诞生了一份不到百字的包干保 证书。其中最主要的内容有三 条:一是分田到户;二是不再 伸手向国家要钱要粮;三是如 果干部坐牢,社员保证把他们 的小孩养活到18岁。在会上, 队长严俊昌特别强调,“我们 分田到户,瞒上不瞒下,不准 向任何人透露。”1978年,这 个举动是冒天下之大不韪,也 是一个勇敢的甚至是伟大的壮 举。
具体内涵
• 责任制是指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组织承包土 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 其基本特点是在保留集体经济必要的统一经营的 同时、集体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承包给农户, 承包户根据承包合同规定的权限,独立作出经营 决策,并在完成国家和集体任务的前提下分享经 营成果、一般做法是将土地等按人口或劳动力比 例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分给农户经营。 承包户和集体经济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质是打破了人民公社体制下土地 集体所有、集体经营的旧的农业耕作模式,实现了土地集 体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确立了土地集体所有制基础上 以户为单位的家庭承包经营的新型农业耕作模式。 •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特定社会经济条件下的历史选择, 该种农业生产组织形式与传统的农业生产组织方式(大集 体时期)相比具有较大的进步,在改变农村经济格局的同 时,奠定了经济发展和后续改革的基础,调动了农业生产 者的积极性,为我国农民脱贫起到了重要作用,推动了农 业生产的快速发展,极大地改变了我国农业生产和农民生 活,被邓小平同志誉为中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第一次飞 跃”。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 家庭联产责任制是1980年代初期在中国大陆的农村推行的 一项重要的改革,是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转折,也是现行 中国大陆农村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十一届三中全会” 以来,大陆推行“改革”,而改革最早始于农村改革,农 村改革的标志为“包产到户(分田到户)”即后来被称为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俗称“大包干”)。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农村改革开放的一个重要成果,它是指国家把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的土地流转给农民个人或家庭承包经营的一项制度。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试点,逐渐推广到全国各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成为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制度之一。

随着农村经济结构的转型和社会变革的加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面临诸多挑战和问题。

为了有效推动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必须深入了解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现状,并提出适当的对策建议。

一、发展现状1. 面临土地流转与规模经营的挑战随着农业生产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农民就业观念的改变,现代化农业对土地规模化经营的需求日益增强。

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本单位是家庭,这导致了土地规模化经营面临着种种难题。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劳动力逐渐外流,土地闲置和荒废现象日益严重,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低下成为一大难题。

2. 农民收入增长缓慢虽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得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以释放,但在市场化的社会环境下,农产品价格的波动以及市场风险的增大导致农产品收入不稳定,农民收入增长缓慢。

这也导致了一些农民缺乏投入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从而制约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3. 传统管理模式与现代农业发展之间的矛盾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让农民有了自己的土地所有权的也导致了一些农民缺乏现代农业生产和管理的意识。

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农民依然沿袭传统的管理模式,对新技术、新品种的接受程度不高,使得农业生产的效率和品质无法得到有效提升。

4. 土地资源的流失和环境问题由于农地流转、承包等方式,使得土地使用的持续性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威胁,土地资源的流失问题逐渐凸显。

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化肥农药等化学物质的过度使用,也使得土壤和水质受到了严重的污染。

二、对策建议针对土地流转与规模经营的挑战,应加大对农业生产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的支持与引导,鼓励农民发展规模化种植、养殖、加工等经营,并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实现土地规模经营。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故事基本介绍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故事基本介绍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故事基本介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听起来是不是有点高大上,其实说白了就是一种让农民“更自由”的制度。

话说在上世纪80年代,那时候农村的日子可是过得紧巴巴的,大家辛辛苦苦地种地,结果分到的收成却不见得多。

农民们心里那个怨气啊,真是说不出的难受。

于是,相关部门就想着,咱们是不是可以试试这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呢?这就像把大锅饭改成了小碗饭,每家每户自己承包地,种啥、怎么种,完全由自己来决定,真是让人一听就觉得兴奋。

农民们一开始还是有点忐忑的,心想这靠谱吗?可等到试了一试,哎呀,真是让人刮目相看!每家每户都像打了鸡血一样,纷纷把地里的杂草和老鼠都赶跑,努力地种好庄稼。

那种感觉就像是突然开了挂,种的粮食比以前多了,不仅能填饱自己的肚子,还能挣点外快,心里美滋滋的。

有人甚至还开始养猪、养鸡,真是让人羡慕不已。

说到这里,咱们得聊聊那些变化。

以前村里人一到秋天,大家都是愁眉苦脸,因为分到的粮食实在太少,根本过不上好日子。

可是,自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后,村子里的人们一个个笑逐颜开,过上了小康生活。

田间地头,处处都是忙碌的身影,大家热火朝天,地里绿油油的,简直是个小天地。

最重要的是,农民们再也不用看别人脸色行事,自己掌握了生产的主动权,心里那个痛快啊!制度的好处可不仅仅在于丰收。

人们的思想观念也跟着变了,开始重视技术和管理。

就像打游戏一样,大家发现,只要掌握了“游戏规则”,再加点聪明才智,收成就能翻倍。

于是,农村里开始流行“科学种田”,有人去外面学习、请专家来指导,真是争先恐后。

大家都想在田里“拼一把”,看看谁能把地里的粮食种得更好,甚至开起了农民合作社,大家一起抱团取暖,这股劲儿可真是让人感动。

再说说那些农村的变化,真是一天一个样。

家家户户的院子里开始出现小菜园,绿萝和鲜花争奇斗艳,俨然成了小花园。

以前是缺什么买什么,现在农民们的手艺也越来越好,做出的美食可是不比城里的餐馆差。

聚会的时候,大家一起分享自己的拿手好菜,那个热闹劲儿,简直比过年还要热闹。

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认识

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认识

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认识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本概念1.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定义2.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形成背景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历程1. 第一阶段:试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初期阶段2. 第二阶段: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全面推广与巩固3. 第三阶段: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与创新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主要内容与特点1.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主要内容2.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特点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意义与作用1. 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2. 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民利益的平衡3. 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和农业现代化的推进五、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面临的问题与挑战1. 产权关系和土地流转的问题2. 农村劳动力供给与农业机械化进程的冲突3. 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与资源环境的保护六、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与创新1. 改革土地制度与流转机制2. 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3. 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和现代农业发展七、结语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农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石。

本文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本概念、发展历程、主要内容与特点,以及意义与作用等多个方面对该制度进行深入探讨。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指的是通过将土地承包给家庭农户,让农民按照一定的农业生产要求进行农田的经营管理,实现农民与土地的长期利益绑定。

该制度在上世纪80年代初试行,通过摸索和总结经验逐渐形成完善,并在全国范围得到推广和巩固。

这一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土地承包和农业生产责任的明确,具有土地流转灵活、农户积极性高等特点。

在实践中,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有效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民利益的平衡,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和农业现代化的推进。

然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其中,产权关系和土地流转问题、农村劳动力供给与农业机械化进程的冲突,以及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与资源环境的保护都是当前需要解决的难题。

家庭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名词解释

家庭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名词解释

家庭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名词解释嘿,你知道啥是家庭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不?这可太重要啦!咱就
说啊,这就好比是给农民们打开了一扇通往富裕的大门!以前呢,大
家一起干活,干多干少一个样,那积极性可不高。

但有了这个家庭土
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呀,那可就完全不一样喽!
就好像一个大家庭,以前是一起做饭一起吃,现在呢,各自掌勺,
做自己爱吃的,那能不更上心嘛!农民们可以自己决定种啥、怎么种,这土地就像是他们的宝贝疙瘩,能不精心伺候嘛!比如说,张三家分
到了一块地,他就想着种些玉米,李四家呢,可能觉得种蔬菜更合适。

这不就跟咱自己选喜欢的衣服穿一样嘛,得挑适合自己的呀!
这家庭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啊,让农民们真正成了土地的主人。


们不再是为别人干活,而是为自己的生活努力。

就像老王,以前干活
总是懒洋洋的,现在可不一样啦,整天在地里忙得不亦乐乎,为啥呀?因为那是他自己的地,收成好了,日子就好过呀!
你想想,要是没有这个制度,咱能吃到那么多丰富的农产品吗?能
看到农村那日新月异的变化吗?这制度简直就是农民的福音呀!它就
像一把钥匙,打开了农村发展的大门,让农村变得生机勃勃,充满希望!所以呀,家庭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可真是个了不起的好东西!咱
得好好珍惜,让它继续为咱的美好生活发挥大作用!。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细节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细节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细节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政策,旨在激励农民积极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民收入。

下面是该制度的一些细节:
1. 分配方式:根据土地面积和家庭人口等因素,将农村集体土地分配给农户个人或家庭使用,并实行承包制度。

农户可以自主经营土地,享有相应的产权和收益。

2. 承包期限:一般承包期限为30年,但也存在一些地区将承包期延长至50年甚至永久的情况。

3. 农户权益:农户在土地承包期内享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可以自主选择种植作物、养殖畜禽等农业经营活动,并对经营所得负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4. 土地流转:在承包期内,农户可以通过租赁、互换、转让等形式将承包土地流转给其他农户或农业企业进行经营,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规模效益的提升。

5. 收益分配:农户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农业生产和经营的收益,一般采用“承包户留多少、集体留多少”的原则,即农户享有一定比例的经营所得,剩余部分归集体所有。

通过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在土地承包权的保障下,具备了更大的自主经营权和发展空间。

这种制度改革激发了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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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1980年代初期在中国大陆的农村推行的一项重要的改革,是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转折,也是现行中国大陆农村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大陆推行“改革”,而改革最早始于农村改革,农村改革的标志为“包产到户(分田到户)”即后来被称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俗称“大包干”)。

1简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指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

其基本特点是在保留集体经济必要的统一经营的同时、集体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承包给农户,承包户根据承包合同规定的权限,独立作出经营决策,并在完成国家和集体任务的前提下分享经营成果、一般做法是将土地等按人口或劳动力比例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分给农户经营。

承包户和集体经济组织签定承包合同。

由来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最基本的资源,人类将长期继续在土地上生存和发展。

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威廉·配第曾经说过: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

土地有保障功能、发展功能,尤其对于我国广大的农民来说,土地是他们的命根子。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中国国内社会动荡,生产力始终没有得到恢复。

由于文革时期的土地制度严重影响农业生产。

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位农民签下“生死状”,将村内土地分开承包[1]。

开创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先河。

当年,小岗村粮食大丰收。

该“生死状”现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

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一个重要开始。

(1)包干到户。

各承包户向国家交纳农业税,交售合同定购产品以及向集体上交公积金、公益金等公共提留。

其余产品全部归农民自己所有。

(2)包产到户。

实行定产量、定投资、定工分,超产归自己,减产赔偿。

绝大部分地区采用的是包干到户的形式。

历史1978年11月24日晚上,安徽省凤阳县凤梨公社小岗村西头严立华家低矮残破的茅屋里挤满了18位农民[1]。

关系全村命运的一次秘密会议此刻正在这里召开。

这次会议的直接成果是诞生了一份不到百字的包干保证书。

其中最主要的内容有三条:一是分田到户;二是不再伸手向国家要钱要粮;三是如果干部坐牢,社员保证把他们的小孩养活到18岁。

在会上,队长严俊昌特别强调,“我们分田到户,瞒上不瞒下,不准向任何人透露。

”1978年,这个举动是冒天下之大不韪,也是一个勇敢的甚至是伟大的壮举。

1979年10月,小岗村打谷场上一片金黄,经计量,当年粮食总产量66吨,相当于全队1966年到1970年5年粮食产量的总和。

从1958年人民公社化以来,在关于农村的文字中,“包产到户”是个出现频率很高的词汇,也是常被质疑和批判的。

即使在小岗村获得丰收的1979年,批评“包产到户”的声音也是不绝于耳。

1980年5月31日,邓小平在一次重要谈话中公开肯定了小岗村“大包干”的做法。

当时国务院主管农业的副总理万里和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对这一举动表示的支持传达了一个明确的信息:农村改革势在必行。

1982年1月1日,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正式出台,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

此后,中国政府不断稳固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鼓励农民发展多种经营,使广大农村地区迅速摘掉贫困落后的帽子,逐步走上富裕的道路,中国因此创造了令世人瞩目的用世界上7%的土地养活世界上22%人口的奇迹。

2政策支持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指出农村实行的各种责任制,包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1983年中央下发文件,指出联产承包制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1991年11月25日―29日举行的中共十三届八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

《决定》提出把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作为我国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项基本制度长期稳定下来,并不断充实完善。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第一步,突破了“一大二公”、“大锅饭”的旧体制。

而且,随着承包制的推行,个人付出与收入挂勾,使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大增,解放了农村生产力。

[2]3改革历程(一)建国初的土地制度到1952年底,全国广大解放区的土地改革己全部完成,土地改革的完成,彻底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结束了中国社会的半封建性质,土地由剥削阶级所有转为归农民所有,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目标,解决了民主革命时期留下的最大问题,同时也有力地激发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大大解放了农业生产力,使农业生产迅速得到恢复和发展。

(二)农村合作化运动土改以后,在农村又掀起了农业合作化运动。

这可以分为两个阶段:1、初级农业合作化阶段土改将封建土地所有制变为农民私有制后,中国共产党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合作制理论,结合当时中国的实际情况,开始引导农民走向合作化道路。

先是建立农业生产互助组,在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私有制和分散经营的基础上实行劳动互助;进而建立农业初级合作社,农民通过土地入股、集中经营、统一分配的方式联合生产,其实就是把土地的农民私有制转变为农民私有、集体统一经营使用的土地制度。

2.高级合作社和人民公社化阶段从1955年秋开始,高级合作社开始在全国推行,由于强大的政治压力和群众的盲目热情,只用了一年的半时间,就在全国范围内完成了组建农业高级合作社的任务。

在高级社中取消了按土地和农具入社分红制,出现了“一大二公”,把农民的土地私有制改成了合作社性质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土地的农民私有被集体统一所有代替。

1956年12月,全国共建高级社54万个,入社农民占总农户比重为87.8%。

到1957年,全国共建了74万个高级社,1958年又合并成2. 6万个人民公社。

高级合作社和人民公社化,脱离了中国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水平,加上高度集中的劳动方式和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影响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农村经济的发展受到约束。

(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阶段1978年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这次土地改革,将土地产权分为所有权和经营权。

所有权仍归集体所有,经营权则由集体经济组织按户均分包给农户自主经营,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承包合同履行的监督,公共设施的统一安排、使用和调度,土地调整和分配,从而形成了一套有统有分、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纠正了长期存在的管理高度集中和经营方式过分单调的弊端,使农民在集体经济中由单纯的劳动者变成既是生产者又是经营者,从而大大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较好地发挥了劳动和土地的潜力。

为保障农民的土地经营权,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1986年6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使这一制度更加明确,它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照法律规定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各该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

”这种土地制度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土地的集体所有的性质,只是将土地的所有权、经营权分开了。

但在当时,对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解决农民的温饱问题来说,的确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4具体内容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经营体制是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以集体经济组织为发包方,以家庭为承包主,以承包合同为纽带而组成的有机整体。

通过承包使用合同,把承包户应向国家上交的定购粮和集体经济组织提留的粮款等义务同承包土地的权利联系起来;把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提供的各种服务明确起来。

绝大部分地区采用的是包干到户的形式。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主要实现形式。

主要生产资料仍归集体所有;在分配方面仍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集体和家庭有分有合。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党中央的积极支持和大力倡导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在全国推开,到1983年初,全国农村已有93%的生产队实行了这种责任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取消了人民公社,又没有走土地私有化的道路,而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生,统分结合,双层经营,既发挥了集体统一经营的优越性,又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是适应我国农业特点和当前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管理水平的一种较好的经济形式。

实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质是打破了人民公社体制下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经营的旧的农业耕作模式,实现了土地集体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确立了土地集体所有制基础上以户为单位的家庭承包经营的新型农业耕作模式。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特定社会经济条件下的历史选择,该种农业生产组织形式与传统的农业生产组织方式(大集体时期) 相比具有较大的进步,在改变农村经济格局的同时,奠定了经济发展和后续改革的基础,调动了农业生产者的积极性,为我国农民脱贫起到了重要作用,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快速发展,极大地改变了我国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被邓小平同志誉为中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第一次飞跃”。

土改区别土地改革是把土地分给农民,实行类似封建社会的小农经济,本质上还是封建主义的。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前提下,把土地承包给农民,农民承担一定的义务,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的,农民只有经营权使用权,本质上属于社会主义的。

人民公社化运动给农业发展带来消极后果: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是在“大跃进”中发展起来的。

它的特点是“一大二公”。

即规模大(一般为两千户左右)、公有化程度高。

权力过分集中,基层生产单位没有自主权,生产中没有责任制,分配上实行平均主义,这极大地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使“左倾”错误严重地泛滥开来,造成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是导致1959年~1961年严重困难的主要原因。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产对农业生产的积极影响:研究表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是一次性的突发效应,到1984年全国范围内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这种制度变迁的冲击已经释放完毕。

另外,农业的发展和农村市场化政策的逐步实行,使得农村非农就业机会增加,劳动力加速从种植业向非农产业转移。

1978—1984年中国农产品产值以不变价格计算增长了42.23%,其中46.89%归功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取代集体耕作制度的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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