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恒隆广场物业管理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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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商场物业管理办法

济南市商场物业管理办法

济南市商场物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和加强济南市商场物业的管理,保障所有商场物业拥有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商场的整体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依据济南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根据商场物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第二条定义1. 商场物业:指在济南市经营的商业综合体,包括购物中心、百货商场、市场超市等。

2. 商场物业管理公司:指负责商场物业日常运营、维护和管理的专业公司。

3. 商场物业拥有者:指商场物业的合法产权所有人或经营者。

4. 商户:指在商场物业内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或企事业单位。

5. 业主委员会:指商场物业中的多家商户自愿组成的管理机构。

6. 商场管理办公室:指商场物业管理公司设立的管理机构,负责商场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

7. 商场服务中心:指商场物业根据实际需求设立的为商户及顾客提供服务的综合性机构。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济南市境内的商场物业,包括新建商场物业和已有商场物业。

第二章商场物业管理机构第四条商场物业管理公司1. 商场物业应指定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

2. 商场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保证商场物业的正常运营和维护,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和服务。

3. 商场物业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机构,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商场管理办公室1. 商场管理办公室是商场物业管理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

2. 商场管理办公室负责商场物业的日常事务管理,包括安全检查、设备维护、消防管理等工作。

3. 商场管理办公室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日常工作的高效运行。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1. 商场物业内的商户可以自愿组成业主委员会,共同参与商场物业的管理和决策。

2.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组织形式和权益保障由商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协调和落实。

第三章商场物业的权益和义务第七条商场物业拥有者的权益1. 商场物业拥有者有权对商场物业进行开发、出租或经营管理。

2. 商场物业拥有者有权享受商场物业销售和租金收入。

济南恒隆广场-物业编制

济南恒隆广场-物业编制

物业编制
物业总编制:218人。

具体编制如下:
一、物业高级经理:1人;
二、物业行政:5人成功不是偶然而是必然,关键在于你想要的决心有多大
高级主任,1人;行政副主任,1人;助理:3人;
三、物业工程部:58人
1、工程经理,1人;
2、强电:高级主任,2人;强电领班,2人;技工,7人。

3、弱电:高级主任,2人;技工,4人。

4、给排水:高级主任,2人;给排水领班,1人;技工,7人;
5、空调:高级主任,1人;空调领班:2人;技工11人。

6、装修:装修副经理,1人;装修高级主任,1人;装修助理,2人;综合报修,3人;物业前台2人;综合报修员,4人;综合维修员:2人;内勤助理,1人;
四、保洁部:9人
1、保洁部经理:无;
2、清洁主任,2人;清洁副主任,1人;
3、清洁领班,5人
4、绿化领班,1人。

五、保安部:145人
1、保安经理,1人;保安副经理,1人。

2、楼层:48
保安主任(楼层):4人;楼层保安:40人;中庭形象岗:8人。

3、外围:20人。

4、消防:14人
消防主任:1人;消防领班1人;消防监控及消防巡查员:12人。

5、车场:61人
车场主任:1人;
车场统计员:2人;车场管理员:2人;车场收费员:14人;
车场带班:4人;车场保安,36人;收发室:2人;。

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最新版】

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最新版】

2018年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是指依法建设的房屋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依法通过自治管理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物业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及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物业管理应当坚持业主自治与专业服务相结合、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

第五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含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应当建立完善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体制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研究解决与物业管理相关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各县(市)、区(含济南高新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城乡建设、城管执法、公安、市政公用、质监、经济和信息化、物价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组织召开物业管理项目联席会议,调解处理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纠纷。

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中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指导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业主自治管理。

第二章物业交付与前期管理第八条新建物业销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

济南小区物业管理制度条例

济南小区物业管理制度条例

济南小区物业管理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1.1 为了规范济南小区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1.2 本小区内的所有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二章业主的权利与义务2.1 业主享有对小区公共区域和设施的共同使用权,以及参与小区物业管理的权利。

2.2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支付物业管理费用,遵守小区管理规定,维护小区公共秩序。

第三章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3.1 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小区的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区域的清洁、绿化、安全保卫等工作。

3.2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定期公布物业管理费用的使用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第四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4.1 业主和使用人应当合理使用小区内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

4.2 物业管理公司应确保小区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及时维修。

第五章公共秩序与安全5.1 小区实行24小时安全监控,确保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5.2 业主和使用人应当遵守小区的安全规定,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第六章环境卫生与绿化6.1 小区应保持环境整洁,定期进行垃圾清理和绿化维护。

6.2 业主和使用人应当爱护小区环境,不得随意丢弃垃圾或损坏绿化植物。

第七章纠纷处理7.1 小区内发生的物业管理纠纷,首先由物业管理公司协调解决。

7.2 若协调无效,可向小区业主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依法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第八章附则8.1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解释。

8.2 对本条例的修改和补充,应经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简化的示例,实际的物业管理制度应当根据具体的法律法规、小区特点和业主需求来制定,并且需要经过业主大会的讨论和同意。

在实施前,应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确保所有规定都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

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

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

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引言概述: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是为了规范和加强物业管理行为,保障业主权益,提升小区居民生活质量而制定的一项法规。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阐述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具体内容及其重要性。

正文内容:1. 物业管理的基本原则1.1 业主自治原则:物业管理条例强调业主对小区管理的主导作用,鼓励业主积极参与物业管理事务,提倡业主自治。

1.2 公平公正原则: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了物业公司应当公平公正地对待业主,不得歧视任何业主,确保权益平等。

1.3 依法管理原则:物业管理条例要求物业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管理职责,不得违法违规。

2. 物业管理的主要职责2.1 物业设施维护:物业公司负责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包括绿化、道路、电梯等设施的维修工作。

2.2 安全管理:物业公司要加强小区的安全管理,制定安全预案,确保小区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3 环境卫生管理:物业公司负责小区环境的清洁和卫生管理,包括垃圾分类、垃圾清运等工作。

2.4 社区服务:物业公司要提供良好的社区服务,包括接待业主咨询、处理投诉、组织社区活动等。

2.5 经济管理:物业公司要负责小区的财务管理,包括收取物业费、管理物业费用等。

3. 业主的权利和义务3.1 财务权益:业主有权了解物业费的收费标准和使用情况,物业公司要向业主提供相关的财务信息。

3.2 参与管理:业主有权参与小区的管理事务,包括选举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公司等。

3.3 监督权利:业主有权对物业公司的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3.4 缴费义务:业主有义务按时缴纳物业费,并确保物业费的使用合理和公正。

3.5 遵守规定:业主应当遵守小区的管理规定,不得干扰物业公司的正常管理秩序。

4. 物业管理的监督与处罚4.1 监督机制: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了相关部门对物业公司的监督职责,包括对物业公司的资质、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

4.2 违规处罚: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公司违规行为进行了明确的处罚规定,包括罚款、暂停资质等措施。

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

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

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引言概述: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是为了规范和管理物业行业,维护物业管理秩序,保障业主权益而制定的法规。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介绍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内容。

一、物业服务内容1.1 物业服务范围:包括小区内公共设施的维护、保洁、安全管理等。

1.2 物业服务标准:物业公司应按照规定的标准提供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1.3 物业服务投诉处理:业主有权对物业服务不满意的情况进行投诉,物业公司应及时处理。

二、物业费用管理2.1 物业费用计算:物业费用应按照规定的计算方式进行核算,公示费用清单。

2.2 物业费用使用:物业费用应专款专用,用于小区维护和管理。

2.3 物业费用调整:物业公司如需调整费用,需提前向业主公示并经业主大会同意。

三、物业管理机构3.1 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大会选举产生,负责监督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

3.2 物业管理人员:物业公司应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具备相关资质。

3.3 物业管理制度:物业公司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四、物业安全管理4.1 消防安全:物业公司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确保小区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4.2 安全隐患排查:物业公司应定期对小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

4.3 突发事件处理:物业公司应建立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五、业主权益保障5.1 业主权益保护:物业公司应尊重业主意见,保障业主权益。

5.2 业主参与管理:业主有权参与物业管理,监督物业公司的工作。

5.3 业主投诉渠道:物业公司应建立业主投诉渠道,及时解决业主的问题。

总结: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将有利于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保障业主权益,维护小区和谐稳定的环境。

同时,物业公司也应加强自身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为业主提供更好的服务。

济南物业管理规定

济南物业管理规定

济南物业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济南地区物业管理行为,保障业主合法权益,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济南地区所有物业管理企业和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遵守法律法规,依法为业主、住户提供服务。

第四条物业管理应维护和谐、安全、有序的小区生活环境,保障小区基础设施正常运行。

第二章物业管理企业的义务
第五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依法注册,取得合法证照,具备承担物业管理工作的能力。

第六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做好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绿化、道路、照明等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体系,配备专业人员,制定管理制度,并向业主公布。

第八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及时解决业主和住户的投诉和问题,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章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成与职责
第九条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并组成居委会代表、业主代表等人员。

第十条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协调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的关系。

第十一条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对小区的公共设施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上报处理。

附件: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法律名词及注释:
1.物权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了物权的规范和保护措施的法律法规。

2.合同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了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相关规定的法律法规。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

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

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

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文档模板范本: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济南市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保障物业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合用于济南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以及在相关区域内进行的物业管理行为,包括住宅、商业、办公等各类物业。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服务市民、保护物业权益、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为目标。

第四条物业管理应依法实行规范、市场化和社会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物业管理中的作用。

第五条济南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的组织领导,完善物业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第二章 物业管理的主体和权利义务第六条物业管理的主体包括物业所有人、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其他受委托的管理机构。

第七条物业所有人享有对物业的合法权益,包括所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

第八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并保障业主的基本权益。

第九条物业所有人、物业管理公司和其他受委托的管理机构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包括维护物业的安全、保障公共秩序、合理使用公共设施等。

第十条物业所有人、物业管理公司和其他受委托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良好的信息交流与沟通机制,及时了解业主的需求和意见,并进行合理的处理。

第三章 物业管理的规划与建设第十一条物业管理的规划与建设应当与城市规划和建设相适应,合理布局,注重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的规划与建设应当充分考虑业主和居民的需求,增加公共服务设施和便利设施,提高居住质量和生活舒适度。

第四章 物业费用的收取与使用第十三条物业费用的收取应当依法合规,经业主大会或者物业所有人商议一致决定,并公示于小区内。

第十四条物业费用的用途应当与小区的管理和维护相关,包括但不限于保洁、绿化、安全设施维护等费用。

第五章 物业管理的监督与纠纷解决第十五条济南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物业管理的监督和指导,确保物业管理的规范和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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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部分简介 (3)前言 (3)恒隆广场 (3)守则目的 (3)定义和解释 (3)第二部分设计指引 (5)商店招牌 (5)店门及橱窗 (6)店展示区域 (6)装修物料 (6)金属 (6)天然材 (7)饰面砖 (7)木材 (7)禁止使用的物料 (7)灯饰及灯光设计 (7)禁止使用的灯饰、灯盘 (8)第三部分设备介绍 (8)结构 (8)机电设备 (8)电气系统 (8)弱电系统 (9)空调系统 (9)给排水系统 (9)煤气系统 (9)消防 (10)第四部分交房标准 (10)解释 (10)租户的工作 (10)业主指定承包商的工作 (10)交房标准 (10)交房标准一一般租户/开放区 (11)《表1》建筑结构及装饰 (13)《表2》建筑结构及装饰 (13)《表3》空调及供暖系统 (15)《表4》电气和弱电系统 (16)《表5》消防系统 (18)《表6》保安监控系统 (19)交房标准一餐饮/ 娱乐 (21)《表7》建筑结构及装饰 (22)《表8》建筑结构及装饰 (23)《表9》空调及供暖系统 (24)《表10》厨房、煤气和排水系统 (26)《表11》电气和弱电系统 (27)《表12》消防系统 (29)《表13》保安监控系统 (30)第五部分:装修期间服务指南 (32)基础设施服务 (32)电梯使用 (32)卸货区域 (32)垃圾清除 (32)卫生间 (32)消防水龙带卷盘 (32)临时装修用水 (32)临时电源 (33)第六部分:装修流程说明 (34)店铺移交 (34)装修费用 (35)交付标准建筑图 (35)租户设计案提交 (35)图纸审核阶段 (35)装修设计会议(跟据情况,适用) (37)案和设计图的认可 (37)进一步提交或修改(二次提交跟据情况,适用) (37)指定承包商 (37)装修保险 (37)施工人员手续办理 (37)装修进场手续 (37)监理公司 (38)“安全员”规定 (38)施工中期检查 (38)竣工验收 (38)退还押金及手续 (39)约满还原 (39)第七部分:施工管理 (40)施工管理规则 (40)施工人员管理规定 (41)第八部分:物业管理部门联络资料 (42)第九部分:租户装修进退场流程指引 (43)第一部分简介前言为了维护业主和各租户的利益,保证恒隆广场装修期间及开业后的正常运作和为租户提供高水准的管理服务,我们制定了《租户装修守则》。

本守则说明规划设计构思和装修规要求,同时鼓励和满足租户具有个性化的设计风格;共同创造一个充满活力和迷人的购物环境,充分展现恒隆广场的经营特色。

本守则的容将被视为租赁合同的附加条款容,如有任规则或规定与租赁合同中的容相抵触,以租赁合同容为准。

守则中的相关规则和规定如因时宜做出变动或变更,容亦将会及时修订,业主会及时通知租户所作变动或变更。

守则容以最新版本为准。

恒隆广场以“泉城”之美誉闻名于世。

恒隆广场位于市的主要商业地区,是一座7层高的地标性建筑物,总楼面面积171,000平米,是最大的现代购物中心。

负责本项目设计的巴马丹拿集团(p-t-group)前身为巴马丹拿香港,是东南亚区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庞大的建筑及工程市务所。

其负责设计的恒隆广场建筑外观采用灵动的泉水为主体设计理念。

现代设计与环保概念相结合,建造玻璃幕墙,以天然光线营造本建筑的部空间。

项目于2009年获美国绿色建筑协会颁发"能源及环境设计先锋奖─核心及外壳组别" 金奖的预认证。

项目荣获国际房地产论坛及全球性交易会颁发"2009未来项目大奖─零售及消闲组别"。

项目荣获国际物业大奖颁发"国际商业物业大奖"组别的"2009亚太区商业物业大奖─建筑大奖(五星)"。

恒隆广场采用一种综合购物商场的商业模式,这种“SHOPPING MALL”模式将百货商店、超级市场、专卖店、娱乐场所、餐饮等融为一体,引领时尚消费潮流,成为新的聚集地。

守则目的本守则特为恒隆广场之租户、承包商及经营者而编制,容包括有关商场基本设计标准、管理策略、制度和准则。

本守则的目的,是希望租户熟悉恒隆广场的形象概念和特点,确保设计的完美与和谐。

守则中包括为租户建筑/设计师提供的实际纲领,阐明了发展商的义务、租户的施工责任和对装修承包人的要求及管理。

本守则仅作施工指导之用,请保留此《租户装修守则》作为参考,并直至全部过程的完成。

本公司希望租户与设计装修承包单位紧密合作;与业主管理人员密切配合,并随时欢迎任形式的咨询。

咨询式如下:物业管理部地址::传真:定义和解释“恒隆广场”位于中国“Parc-66”“公共区域”业主指定的恒隆广场的公共区域,供租户、占用人或可证持有人公用。

“业主”恒隆地产有限公司“竣工现状”恒隆广场交接给租户时处于当时状况的有关结构、附件和设施。

“物业管理部”业主属下的物业管理代理单位“租赁区域”根据业主和租户的租赁关系转让给租户的经营场地。

第二部分设计指引商店招牌租户的商店招牌可置于店铺或招牌指定围之的任地。

租户必须聘用符合资格的单位从事设计。

我们鼓励租户在此面多动心思,创造特具新意的店面形象。

每一独立店面只安装一面招牌。

如店铺处于转角位置,则转角的两个面均必须安装一面招牌。

招牌上的字体不能高于六十公分。

超出此限者必须另外得到出租人的特殊书面认可可施工使用。

以下是可允的招牌做法:A.磨砂玻璃式B.金属凹陷式C.金属或天然洼陷式D.金属字体固定于玻璃面上(或背上)E.木字体包金或包银F.连串字体之立体式G.独立字体式H.独立背灯字体式(不能超于六十公分高,二十公分厚)I.氖光灯式(适用于餐饮娱乐业,其他区域必须得到出租人书面认可)所有用于安装招牌的配件、电线、转压器等均不外露。

除此以外,以下设计、制作案均不可采用:A.布料、纸料或贴纸等材料B.机动式或转动式C.发出声音或有味道的D.闪光灯E.露出灯泡的或置灯泡的金属槽类招牌的照度不得大于100勒克司(Lux)。

若属于挂墙式的则不能挂离墙体超出于八公分。

制作工厂单位、安装单位、任可贴纸等告示均不外露。

店门及橱窗设计应吸引顾客往来为主旨,橱窗和部设计的选材、颜色、灯光等必须配合业务小区与广场整体的设计主题,务求为购物者营造更具乐趣的气氛。

店门及橱窗的玻璃与橱窗上不贴置任未经业主认可的垂饰、纸条、促销牌或广告牌。

以下指引必须遵守:A.倘若业主认为其设计与邻店的设计造成不协调,过于相似或产生冲突,租户必须配合并按业主要求进而修改设计。

B.设计上若有伸出物或悬出物者必须是以着重创意为题,务求将设计加以动力,为铺面制造更显著的吸引,设计与案必须获取业主的审核和认可。

C.橱窗设计必须牢固于地台结构或上层楼板或结构梁之上,不能对业主的玻璃或窗框造成任损坏。

D.店门在打开时不能超越租户的租用围。

E.电子观察及报警系统必须藏,不得外露。

F.店的完成地面必须与公众走廊地面同一标高,平整无高差。

店展示区域店展示区域是指租户租用围,从橱窗玻璃往店伸延两米的立体空间。

处于此区的设计与装饰必须获取业主的审核批准,并须遵守以下指引:A.天花必须为膏板、粉刷、料、饰面砖、金属。

不可影响已存在业主所需的检修门的正常使用。

B.墙体必须为高质量的膏板、粉刷、料、饰面砖、金属或其它经过业主批准的高质量材料。

网状挂钩式系统一律不能使用。

C.地面装饰面必须采取耐用、高质量材料。

我们鼓励具有创意的展示系统或台阶式的展示案。

高出15公分的台阶必须距离玻璃面不少于15公分。

店铺进出口与公众地必须可供残疾购物人士使用。

D.消防局认可之灭火喷淋头必须与天花完全齐平,任其它案均需获得业主的批准。

装修物料选用物料必须为符合有关政府部门认可之[不燃]、[阻燃]的高质量产品。

物料实品样板必须呈交业主审批,获取批准后可安装。

金属特别具有创意的金属材料用法必须得到业主的批准。

预制的含色铝、钢、黄铜、青铜、合金等小五金,饰条与板材在有效及悉心研制之下均可考虑应用。

以下指引必须遵守:A.接点必须加以隐蔽。

所有交接地平整竖直,外角必须为[角形]整体,不两板相接。

B.所有板材必须为厚板或者具有背板加固,避免引用于大面积时产生折影,有瑕疵或明显的焊缝一律不能接受。

C.含暗纹或有触感的金属柜可以考虑采用。

D.[仿古]如起锈或蚀刻的专题效果做法必须获得业主的认可。

E.镜面的使用应限于条状装饰及收边之用,并且必须为实体而非镀面式的。

租户必须负责一切金属面的维修及保养。

天然材不同完成表面的花岗、、沙岩、板岩及其它高质天然材均可使用。

跟其它物料将连接的地必须有详细的大样详图与设计配合精致的施工工艺。

以下指引必须遵守:A.材的外露表面必须经过加工完成,与其他相邻的表面一致。

B.所有与其它不同物料的交接缝必须采用金属条或以封存形式分隔。

C.用于地面的材之竣工面必须与相邻的物料平整、同标高并没有高差。

饰面砖不同的饰面砖及玻璃的使用会带来不同的触感与丰富的色彩、图案,值得鼓励采用。

以下指引仅供参考:A.毛面或光面的饰面砖宜用作点缀,尽可能减少大面积的使用。

B.外转角接头应尽可能使用[转角砖]。

木材木材的使用必须配合悉心研制的大样详图及精致的施工工艺。

木条与木板的做法必须以具有创新的设计为依据,并需预先获得业主的批准能使用。

以下的指引必须遵守:A.用于橱窗的装饰的木材必须是高质量硬木。

B.板材和龙骨等背面支撑必须是涂上不小于一小时的防火涂料。

禁止使用的物料不允使用于橱窗的物料包括:A.各种塑料B.多板C.镜子与反光玻璃D.仿红砖、仿天然或仿木E.各类壁纸F.三合板、三夹板G.红砖、水泥砖等H.吊顶天花板及灯箱组合系统灯饰及灯光设计橱窗店展示区域的灯光设计必须与店铺及广场的照明效果同时考虑:A.一般的白炽灯泡、日光灯管、氖光灯都可以使用。

B.所有装饰用的灯与轨道灯必须获得业主的同意才可以使用。

C.灯饰不能眩目的照射公共区域。

D.橱窗的展示箱必须具备足够的照明与透风考虑。

E.任特殊的灯饰及有关设备必须获得业主的认可。

F.所有设备必须具备政府有关单位的认可。

禁止使用的灯饰、灯盘A.闪烁的灯光B.裸露的灯泡C.塑料面盖与各饰面盖的组合灯箱第三部分设备介绍结构本建筑物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租户如因装修需要增加或更改结构,则需要由发展商指定专业的结构工程师进行设计。

任更改都必须得到业主的认可,并且所发生的费用由租户承担。

在临时或永久性的基础上,租户面任施加在结构上的负荷,不应超过如下允的动负荷(活荷载):L1-L6/F:5 KPA卸货区:5 KPA机电设备电气系统★在租户租赁区的用电设计负荷,不能超过业主与租户商定的电力负荷,更不能超过断路器的容量和规定的馈电线/电缆的额定值。

★按设计标准,业主将提供单相3线220V或三相5线380V的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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