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疾病的识别与转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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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制度(2篇)

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制度(2篇)

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制度是一种医疗管理制度,旨在提高精神疾病患者的诊疗效果和就医体验。

该制度包括两个主要方面:1. 双向转诊:双向转诊是指当患者初次就诊时,如果初诊医生认为需要进一步的评估和治疗,会将患者推荐给专门的精神科医生。

同样地,当患者在精神科就诊时,如果医生认为患者需要其他领域的专业帮助,也会将患者推荐给相应的医生或专家。

2. 协调管理:双向转诊制度还包括协调管理的功能,即协调不同医生或专家之间的沟通和协作,确保患者的病情能够得到全面和有效的治疗。

这种协调管理的方式可以是通过医疗机构内部的协作团队,也可以是通过线上或线下的会诊等方式进行。

通过实施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制度,可以避免患者在初诊医生和专科医生之间反复就诊和排队等待的问题,提高患者早期就诊、早期干预和早期治疗的效果,减轻患者和其家属的负担,提升整个医疗系统的效率和质量。

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制度(二)【标题】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制度【目的】为了提高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生活质量,建立精神疾病患者的双向转诊制度,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康复服务。

【背景】精神疾病已成为全球公共卫生问题,对患者和家庭造成了巨大的心理、经济压力。

然而,由于患者自身认知能力的限制、社会对精神疾病的偏见和缺乏有效的转诊机制,导致患者的治疗和康复存在诸多障碍。

【内容】1. 引入双向转诊制度:建立精神疾病患者的双向转诊制度,包括从基层医疗机构到专科医疗机构的转诊和从专科医疗机构到基层医疗机构的转诊。

2. 转诊责任人:明确基层医疗机构和专科医疗机构的转诊责任人,确保转诊过程顺畅进行。

3. 转诊流程:规定精神疾病的转诊流程,包括患者受理、评估、转诊申请、接诊机构确认、转诊意见书签署等环节。

4. 转诊标准:明确转诊的标准和条件,包括病情严重程度、治疗难度、康复需求等因素,确保转诊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5. 转诊信息共享:建立转诊信息共享平台,基层医疗机构和专科医疗机构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患者的转诊信息,提高转诊效率。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转诊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转诊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转诊制度精神障碍是一类常见的心理健康问题,在社会中影响着许多患者与其家庭的生活。

为了提供更好的治疗和照顾,建立一个高效的精神障碍患者转诊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讨论如何建立一个严谨、科学且人性化的转诊制度,以便更好地满足患者的需求。

一、转诊患者的认定标准在建立精神障碍患者转诊制度时,首要任务是确定转诊患者的认定标准。

一般来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包括以下情况:1. 精神病院认可的疾病诊断,如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等;2. 日常生活能力受到严重限制,无法独立完成基本的生活自理活动;3. 严重的行为异常,对自身或他人的安全构成威胁;4. 经过初步治疗无法有效缓解症状,需要进一步的专业干预和治疗。

二、转诊流程与管理为了确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能够及时得到合适的治疗,转诊流程和管理应得到有效规范。

下面是一种可能的转诊流程:1. 就诊医生的评估:患者就诊于基层医疗机构,由医生进行初步评估和诊断,确认是否需要转诊。

2. 转诊申请:就诊医生向区域或地区精神卫生管理机构提出转诊申请,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描述和初步诊断结果等。

3. 转诊审批:区域或地区精神卫生管理机构对转诊申请进行审批,审核申请的合理性和紧急程度,并作出相应决策。

4. 转诊安排:一旦转诊申请获得批准,相关机构将与患者和医生协商安排转诊时间和转诊目标医疗机构。

5. 转诊过程:患者在转诊过程中,相关机构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确保患者的安全及顺利转移至目标医疗机构。

6. 目标医疗机构接诊:目标医疗机构接收转诊患者后,应进行全面评估和诊断,并制定相应的治疗计划。

转诊管理方面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各级医疗机构间的信息共享与协作,确保转诊申请和过程的透明度和顺畅性。

2. 严格的病情评估和诊断,准确判断患者是否需要转诊。

3. 优先考虑疾病严重程度和患者的个体差异,将资源优先分配给紧急情况和需要的患者。

4. 激励制度的建立,鼓励医生和相关机构积极参与转诊工作,并确保质量和效率。

2023年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制度范本

2023年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制度范本

2023年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制度范本一、背景精神疾病是一种常见的疾病,对患者以及家庭都造成了巨大的负担。

然而,由于精神疾病在医疗资源分配上的困难,许多患者无法及时得到专业的治疗。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推出了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制度。

二、目标1. 提高精神疾病患者的诊疗质量和治疗效果。

2. 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实现资源的合理分配。

3. 加强精神疾病患者的健康管理,提高生活质量。

三、双向转诊的定义和程序1. 定义:双向转诊是指在基层医疗机构和专科医疗机构之间,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有针对性的转诊服务,旨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

2. 程序:(1)基层医疗机构的初步诊断和治疗:基层医疗机构将根据患者的病情进行初步诊断和治疗,包括常见的精神疾病筛查、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等。

如果患者的病情属于专科医疗机构的诊治范畴,则进行双向转诊。

(2)双向转诊:基层医疗机构将患者的相关病例资料和初步诊断结果上传至专科医疗机构的系统中,并填写转诊申请。

专科医疗机构将根据患者的情况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接受双向转诊。

(3)专科医疗机构的诊治和转诊报告:如果专科医疗机构接受转诊申请,将进行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并将诊治结果和建议填写在转诊报告中。

同时,专科医疗机构会将治疗方案和药物处方上传至基层医疗机构的系统中,以便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后续的治疗和管理。

(4)基层医疗机构的后续治疗和管理:基层医疗机构将根据专科医疗机构提供的诊治结果和建议,实施后续的治疗和管理,并在系统中填写病程记录和治疗效果评估等相关信息。

四、实施要求和保障措施1. 基层医疗机构要配备相关的医疗人员和设备,提高对精神疾病的初步诊断和治疗能力。

2. 专科医疗机构要提供高质量的诊断和治疗服务,确保患者能够及时得到专业的治疗。

3. 建立健全的信息共享机制,确保患者的相关信息可以在不同医疗机构间进行流转。

4. 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对精神疾病的认识和治疗能力。

重性精神病人双向转诊制度、流程-(1)

重性精神病人双向转诊制度、流程-(1)

严重精神障碍双向转诊制度为了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方便、快捷的转诊治疗绿色通道,建立专科医院—卫生院双向转诊工作机制,发挥基层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机构的作用,做好社区精神病患者的监护、访视和康复指导,为患者提供连续、完整的治疗康复服务,我院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双向转诊分类双向转诊分为上转和下转。

(一)上转1.由乡镇卫生院转诊至精神病专科医院。

(二)下转1.由精神病专科医院转诊到乡镇卫生院。

二、转诊对象我乡患有严重精神障碍的常住人口。

三、转诊疾病种类1、精神分裂症2、情感性精神障碍3、偏执性精神病4、分裂情感性精神病5、癫痫所致的精神障碍6、中度、重度、极重度精神发育迟滞以及伴有精神障碍的精神发育迟滞。

四、转诊指征(一)上转指征1.各类精神疾病的发作期,如严重的幻觉、妄想、兴奋、躁动、思维紊乱的患者;2.有暴力攻击或明显自伤、自杀行为的患者;3.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或精神疾病诊断不明确者;4.治疗过程中出现与抗精神病药相关的急性毒副反应;5.在家维持治疗效果不好,病情复发或加重的患者;6.病人或家属要求门诊或住院治疗的患者;7.家庭监管无力需住院治疗的患者;8.社区“关锁”的精神病患者。

(二)下转指征1.诊断明确,仅需门诊治疗不需住院或病情较稳定者;2.住院治疗出院后,需进行社区跟踪随访、教育康复者;3.主要精神症状控制,愿意参加社区康复活动及职业康复训练的康复者。

五、工作要求1.坚持知情同意原则,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选择权。

2.对转诊不合作的患者,应尽量争取家属的支持,必要时与街道残联、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和患者单位联系,协助转诊。

3.患者表现暴力、攻击、冲动、伤人或自伤,有肇事肇祸倾向时,可联系辖区派出所协助转诊。

特殊或紧急情况可与专科医院急诊科联系。

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制度(4篇)

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制度(4篇)

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制度精神疾病是一类常见的、具有复杂病因和病理生理机制的疾病,临床表现各异。

在我国,精神疾病患者人数庞大,且精神卫生资源不足。

为了更好地满足患者的康复需求,提高精神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近年来逐渐推行了精神疾病双向转诊制度。

精神疾病双向转诊制度是指将患者从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至更专业的医疗机构(如综合医院、精神专科医院)进行专科诊治的过程,同时也包括将患者从专科医疗机构转诊回基层医疗机构进行长期管理和康复的过程。

该制度旨在提供患者就近就便的精神卫生服务,将专科资源合理分配,提高精神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连续性。

双向转诊制度的实施需要借助政策的引导和医疗机构的支持,同时也需要患者和医生的积极配合。

下面我将从实施背景、制度运行流程、现有问题以及未来展望等方面来详细阐述。

一、实施背景精神疾病患者众多,但精神卫生资源有限,导致患者就医困难。

此外,由于精神疾病的特殊性,基层医疗机构缺乏专业人员和设备,无法提供有效的诊断和治疗。

因此,推行双向转诊制度成为解决精神卫生服务不均衡问题的重要手段。

双向转诊制度的实施,不仅可以减轻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压力,提高精神卫生服务的可及性,还可以提高患者的诊断和治疗水平,促进精神疾病的早期干预与康复管理。

二、制度运行流程1.初步诊断与评估:患者最初到达的医疗机构由医生进行初步诊断和评估,确认患者是否患有精神疾病。

2.双向转诊决策:根据初步诊断和评估结果,医生判断是否需要进行双向转诊。

如果患者需要进一步的专科治疗,将其转诊至专业的精神医疗机构,如果患者只需要常规治疗和长期随访,将其转回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管理。

3.双向转诊过程:双向转诊的具体过程包括医疗机构之间的沟通联系、病情转诊报告的书写与传输、患者转诊行程的安排等。

在转诊过程中,医生应提供充分的转诊资料和转诊建议,确保转诊的顺利进行。

4.专科治疗与康复管理:患者到达专科医疗机构后,由专业的精神卫生团队进行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

精神病人双向转诊标准

精神病人双向转诊标准

精神病人双向转诊标准精神病人双向转诊是指精神病患者在不同医疗机构之间进行转诊的过程。

在精神病患者的治疗过程中,双向转诊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帮助患者获得更全面的治疗和关怀。

为了规范精神病人双向转诊,减少患者的治疗漏诊和误诊,提高治疗效果,制定了精神病人双向转诊标准。

一、双向转诊的适用范围。

精神病人双向转诊适用于需要精神科治疗的患者,包括但不限于,精神分裂症、情感障碍、焦虑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滞等精神疾病。

二、双向转诊的条件。

1. 患者病情需要精神科治疗,且在基层医疗机构无法得到有效治疗的情况下,可以考虑进行双向转诊;2. 基层医疗机构应当具备一定的诊疗能力和条件,能够对患者进行初步评估和治疗;3. 接诊医疗机构应当有专业的精神科医生和相应的治疗设施,能够为患者提供全面的精神科治疗服务。

三、双向转诊的程序。

1. 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医生初步评估后认为需要精神科治疗的,应当及时向接诊医疗机构提出双向转诊申请;2. 接诊医疗机构接到转诊申请后,应当及时安排精神科医生对患者进行详细评估,并制定治疗方案;3. 基层医疗机构应当配合接诊医疗机构,提供患者的病史、检查资料等相关信息;4. 接诊医疗机构应当在接诊后及时向基层医疗机构反馈患者的治疗情况和转归,以便基层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后续的管理和随访。

四、双向转诊的注意事项。

1. 在进行双向转诊时,患者的家属应当充分了解并同意转诊的意向,并配合医疗机构的相关工作;2. 医疗机构在进行双向转诊时,应当做好患者的相关资料和医疗记录的转交工作,确保患者的信息完整和准确;3. 接诊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评估和治疗,及时向基层医疗机构反馈患者的情况,以便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后续的管理和随访。

五、双向转诊的效果评估。

1. 对于经过双向转诊的患者,医疗机构应当进行治疗效果的评估和跟踪观察,及时发现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进一步的治疗调整;2. 基层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进行随访和管理,确保患者的康复和稳定。

精神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精神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精神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精神疾病,也被称为心理障碍或精神疾病,是一类影响个体思维、情感、行为和社交功能的疾病。

它们可以导致患者在工作、教育和个人关系中出现严重困难。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讨论精神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一、精神疾病的诊断方法1. 临床诊断:大多数精神疾病的诊断基于患者的主诉、症状描述和临床表现。

通过与患者进行面谈,医生可以评估患者的情感状态、认知能力和社会功能,并根据症状的种类和严重程度进行诊断。

2. 多维度评估:在诊断精神疾病时,医生通常还会使用标准化的评估工具,如病史调查问卷、症状自评量表和行为观察等。

这些评估工具有助于医生客观地评估患者的症状,从而进行准确的诊断。

3. 实验室检查:某些精神疾病可能与身体疾病、药物滥用或其他医学疾病有关。

在这种情况下,医生可能会进行一系列的实验室检查,如血液检查、脑成像和神经生理学测试,以排除其他可能的原因。

二、精神疾病的治疗方法1. 药物治疗:药物治疗是精神疾病治疗的主要方法之一。

根据患者的诊断结果和病情严重程度,医生可能会开具处方药物,如抗抑郁药、抗焦虑药和抗精神病药等。

这些药物可以帮助缓解患者的症状,并提高其生活质量。

2. 心理治疗:心理治疗包括认知行为疗法、精神分析和家庭疗法等多种形式。

这些治疗方法旨在通过与心理专家的交流和指导,帮助患者理解和调整他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以减轻症状并改善其心理健康。

3. 康复治疗:康复治疗是一种综合性的治疗方法,旨在帮助患者逐步恢复社会功能和自理能力。

这种治疗通常包括职业康复、社交技能训练和日常生活技能培养等。

康复治疗不仅关注患者的症状缓解,还注重其在社会中的角色和功能。

4. 支持性治疗:支持性治疗是一种基于患者的个体需求和情感支持的治疗方法。

在这种治疗中,医生或治疗师与患者建立信任和合作关系,通过倾听和理解来帮助患者应对和解决他们所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结语精神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多种多样,需要综合考虑患者的具体症状和需求。

重性精神病人双向转诊制度、流程

重性精神病人双向转诊制度、流程

重性精神病人双向转诊制度、流程(总3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重性精神病双向转诊制度为了给精神疾病患者提供方便、快捷的转诊治疗绿色通道,建立专科医院—卫生院双向转诊工作机制,发挥基层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机构的作用,做好社区精神病患者的监护、访视和康复指导,为患者提供连续、完整的治疗康复服务,我院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双向转诊分类双向转诊分为上转和下转。

(一)上转1.由乡镇卫生院转诊至精神病专科医院。

(二)下转1.由精神病专科医院转诊到乡镇卫生院。

二、转诊对象我镇患有重性精神疾病的常住人口。

三、转诊疾病种类1、精神分裂症2、情感性精神障碍3、偏执性精神病4、分裂情感性精神病5、癫痫所致的精神障碍6、中度、重度、极重度精神发育迟滞以及伴有精神障碍的精神发育迟滞。

四、转诊指征(一)上转指征1.各类精神疾病的发作期,如严重的幻觉、妄想、兴奋、躁动、思维紊乱的患者;2.有暴力攻击或明显自伤、自杀行为的患者;3.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或精神疾病诊断不明确者;4.治疗过程中出现与抗精神病药相关的急性毒副反应;5.在家维持治疗效果不好,病情复发或加重的患者;6.病人或家属要求门诊或住院治疗的患者;7.家庭监管无力需住院治疗的患者;8.社区“关锁”的精神病患者。

(二)下转指征1.诊断明确,仅需门诊治疗不需住院或病情较稳定者;2.住院治疗出院后,需进行社区跟踪随访、教育康复者;3.主要精神症状控制,愿意参加社区康复活动及职业康复训练的康复者。

五、工作要求1.坚持知情同意原则,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选择权。

2.对转诊不合作的患者,应尽量争取家属的支持,必要时与街道残联、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和患者单位联系,协助转诊。

3.患者表现暴力、攻击、冲动、伤人或自伤,有肇事肇祸倾向时,可联系辖区派出所协助转诊。

特殊或紧急情况可与专科医院急诊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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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疗学
-药物治疗机理
3
* 生物化学
-神经递质 -精神疾病机理
* 遗传学
-家族调查、双生子调查、寄养子调查 -染色体研究
*
4
* 认知障碍
* 情感障碍
* 意志、行为障碍
*
5
* 感觉障碍:过敏、减退、倒错、内感性不适 * 知觉障碍:错觉、幻觉、思维鸣响、功能性幻听
感知综合障碍
* 思维障碍:联想障碍:速率:奔逸、迟缓、贫乏、病理性赘述
思想被插入、被撤走、被播散、思维中断,或强 制性思维;
*4 *5 *6 *7 *8 *9
被动、被控制,或被洞悉体验;
原发性妄想(包括妄想知觉,妄想心境)或其他 荒谬的妄想;
思维逻辑倒错、病理性象征性思维,或语词新作;
情感倒错,或明显的情感淡漠; 紧张综合征、怪异行为,或愚蠢行为; 明显的意志减退或缺乏。
18
*2.严重程度标准 无 *3.病程标准特征性症状在至少l
个月以上的大部
分时间内肯定存在。 *4.排除标准有3 条。 *(1)存在广泛情感症状时,就不应作出精神分裂症 的诊断,除非分裂症的症状早于情感症状出现。 *(2) 分裂症的症状和情感症状两者一起出现,程 度均衡,应诊断分裂情感性障碍。 *(3 )严重脑病、癫痫、药物中毒或药物戒断状态 应排除。
作实况广播样的评议,或有2 个以上声音在互相对话,仅 需1 项便已足够。
14
*B.
社交或职业功能失调自起病以来大部分时间内, 一个以上主要功能(如工作、人际关系或自我照料 功能)明显低于病前水平(儿童或少年期起病者,社 交、学业或职业功能不能达到预期的发展水平)。 病期症状连续存在至少6 个月,此6个月包括至 少1 个月符合A 项标准的(急性期)症状, (如经有 效治疗,限期可少于1 个月) ,可包括前驱期或残 留期症状。在前驱期或残留剧中,可能仅有阴性症 状或A 项标准中2种或2 种以上较轻表现的症状(例 如,古怪想法、不寻常的知觉体验)。且排除分裂 情感性精神障碍及心境障碍
17
*(6)
思潮断裂或无关的插入语,导致语言不连贯,或 不中肯或语词新作。 *(7) 紧张性行为,如兴奋、摆姿势,或蜡样屈曲、违 拗、缄默及木僵。 *(8) 阴性症状,如显著情感淡漠、言语贫乏、情感迟 钝或不协调,常导致社会退缩及社会功能下降,但须 澄清这些症状并非由抑郁症或神经阻滞剂治疗所致。 *(9) 个人行为的某些方而发生显著而持久的总体性质 的改变,表现为丧失兴趣、缺乏目的、懒散、自我专 注及社会退缩。
排除标准
*DSM五轴:轴一,精神疾病
轴二,人格、智能障碍
轴三,躯体疾病 轴四,心理社会因素 轴五,社会功能水平
*
10
* [症状标准] *1 *2 *3
至少有下列2项并非继发于意识障碍、 智能障碍、情感高涨或低落,单纯型分裂症加规定: 反复出现的言语性幻听;
*
明显的思维松弛、思维破裂、言语不连贯,或思 维贫乏或思维内容贫乏;
连贯:散漫、破裂、中断、云集
仿
*
6
逻辑:象征、语词新作、逻辑倒错
形式:持续语言、重复、刻板、模
* 思维障碍:内容障碍:妄想(关系、被害、夸大、疑病、读心症)
* 自知力:又称内省力。是指病人对其本身精神病状态的认识能力,
即是否察觉或辨识自己有病和精神状态是否正常,
能否正
确分析和判断, 并指出自己既往和现在的表现与体 验中
11
* [严重标准]
自知力障碍,并有社会功能严重受损或无法进行有效交
谈。 * [病程标准] * 1 符合病症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持续1个月,单纯型另有规定。 * 2 若同时符合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障碍的症状标准,当情感症状减轻 到不能满足情感性精神障碍症状标准时,分裂症状需继续满足分裂症 的症状标准至少2周以上,方可诊断为分裂症。
* (3) * (4)
对患者的行为进行跟踪性评论,或彼此对患者加 以讨论的幻听,或来源于身体某一部分的其他类型的 幻听。 与文化不相称且根本不可能的其他类型的持续性 妄想,如具有某种宗教或政治身份,或超人的力量和 能力(如能控制天气,或与另一世界的外来者进行交 流 )。
* (5)
*
伴转瞬即逝或未充分形成的无明显情感内容的妄 想,或伴有持久的超价观念,或连续数周或数月每日 均出现的任何感官的幻觉。
15
*C
*D急性症状期没有重性抑郁发作、躁狂发作或混合
发作过虽然在活动期有心境发作,但其持续时间 较急性期和残留期总时间短。因此可排除分裂情 感性精神障碍及伴有精神病性表现的心境障碍。 *E排除物质因素或躯体情况病情并非由于物质因素 (如,成瘾、药物滥用或治疗药物)或躯体因素的 直接生理效应所致。 *F与全面发育障碍的关系 如有婴幼儿孤独症或其 他全面发育障碍的病史,需要有至少一个月的明 显的妄想或幻觉症状(如经有效治疗,病期可少于 l 个月) ,才能附加精神分裂症的诊断。
*
哪些是属于病态。
7
高涨、欣快、低落、焦虑、脆弱、爆发、 易激惹、
迟钝、淡漠、倒错、恐惧、病理性激情、 强制性哭
笑、矛盾情感
*
8
*意志增强、减退、缺乏、倒错、矛盾
意向
*亢奋、木僵、违拗、被动服从、刻板
动作、作态
*
9
* ICD、 DSM、CCMD *意识清晰、智力完整
*症状标准、严重度标准、病程标准、
12
* [排除标准]
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及精神活性 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尚未缓解的分 裂症病人,若又罹患本项中前述两类疾病,应并 列诊断。
13
*A
特征性症状在1 个月内〔如果得到有效治疗, 可少于1 个月)存在至少两项下述症状。
*(1)妄想。 *(2)幻觉。 *(3) 言语紊乱(例如,经常言语离题或吉诺不连贯)。 *(4) 明显的行为紊乱或紧张性行为。 *(5) 阴性症状,即情感平淡、言语贫乏或意志减退。 *注:如1妄想内容荒谬怪异,或幻觉是对患者的行为或思想 *
16
* 1.症状标准
具备下述( 1) - (4)中的任何一组(如 不甚明确常需要两个或多个症状)或(5)-(9) 至少两 组症状群中的十分明确的症状。
* (1)思雄鸣响、思维插入、思维被撤走及思维广播。 * (2) 明确涉及躯体或四肢运动,或特殊思维、行动或
感觉的被影响、被控制或被动妄想、妄想性知觉。
*
1
患病率:1.4------4.6‰(全球) 20.3 ‰ (美)10 .7‰ (中)
1.5 ‰
精神分裂症发病率(广义):
(狭义):0.1 ‰
(中)
抑郁症患病率:1.15
-神经生物化学 -遗传学
* 症状与诊断学
-常见症状
-诊断标准(CCMD、DSM、I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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