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单位评选基本条件与评选办法
企业公司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评选办法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评选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基层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调动企业创优争先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完成年度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目标,推进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根据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规定和《表彰奖励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年进行一次。
第三条集团公司每年表彰的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名额不超过10个,一般从各区域公司、产业公司评定的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中评优产生。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xxx公司各区域公司、产业公司所属的电力、煤炭、交通等基层生产经营企业及基建项目单位。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五条在考核年度内,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必备条件如下:1. 未发生职工轻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2.未发生基建、生产外包工程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3.未发生影响电网供电、社会供热的事故;4. 未发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质量和安全事故;5.未发生各类火灾事故;6.未发生负有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7.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8.未发生职业卫生健康事故;9.火电、水电企业未发生设备事故,未重复发生因相同原因造成的设备一类障碍,年度机组非计划停运率0.5次/台以下;风电企业风机年度可用率98%以上;煤炭企业未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10.装机1200MW及以上的发电厂、200MW及以上的热电厂及设计年产煤量500万吨以上的煤矿,连续两年实现上述必备条件;其他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实现上述必备条件。
第六条对照评选标准(见附件),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在考核年度内的各项指标优异,得分在90以上。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七条评选程序执行《表彰奖励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四章的规定。
第八条各区域公司、产业公司对所属基层企业进行考评,择优选取10%作为推荐单位,每年1月5日前将材料上报集团公司(附表)。
第九条集团公司组织考评组,对部分推荐单位进行抽查和评审,确定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名单,提报集团公司批准。
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条件

4、积极探索信访工作的特点规律,善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适时、主动地为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创造性地开展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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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优质服务。创新服务理念和方式,优化服务环境,丰富活动载体,在市(县)政务中心各项工作中处于先进地位;窗口在接待服务对象时态度好,解答耐心、全面,不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
4、文明服务。窗口集体荣誉感强,员工精神风貌良好,素质较高,职业言行举止规范、文明。
三、办公室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6、办公室内部团结协作,相互尊重、支持,全体人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优秀政务服务窗口评选条件
1、制度建设。首席代表制度落实到位,人员配备符合有关规定。建立窗口工作纪律和考勤管理等制度。
2、规范服务。积极认真履行优质规范服务标准,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业务水平优秀,服务高效,群众满意。
四、政务服务窗口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主动联系项目进驻,积极规范办事流程,模范遵守中心制度,热情服务办事群众。
2、规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作风正派,原则性强。遵章守纪,对群众热情、微笑、周到服务,言行举止和善、庄重、得体,群众满意。
3、按规定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过程无差错,窗口即办率和按时办结率较高。
附件l: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优秀办公室评选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廉政、勤政的有关规定,没有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2、各项工作都能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工作成绩突出,在本部门、本单位处于先进行列,受到国家、省或有关部门的表彰奖励。
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评选

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评选
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评选是为了表彰在工作中表现卓越、贡献突出的企业和个人,树立榜样,激励员工积极进取,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评选标准:
1. 企业规模、经营状况、经济效益等综合指标;
2. 企业管理水平、团队建设、企业文化等方面;
3. 企业社会责任感、环保意识等方面;
4. 个人在岗位上的工作表现、技能水平、工作成果等方面。
评选流程:
1. 确定评选标准和流程,下发通知;
2.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自行申报;
3. 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综合考虑各项指标;
4. 公布评审结果,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
注意事项:
1. 评审过程要公正、公平、公开,避免主观因素和人为干扰;
2. 评选标准和流程要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情况;
3. 奖励措施要切实可行,能够真正起到激励作用;
4. 加强对获奖企业和个人的宣传和推广,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先进单位评选基本条件与评选办法

先进单位评选基本条件与评选办法一、评选基本条件1、估价机构对行业发展有较大贡献,积极参与和支持行业建设。
2、依法执业、自觉接受行政监督和行业自律管理。
3、规范执业,按规定纳税,无不良记录和投诉。
4、机构各种规章制度健全,执行情况良好,内部管理规范和谐,职工队伍稳定。
5、质量管理严格,实行估价报告三级质量审核。
6、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土地估价,2007-2010年专职估价师人均评估达到一定的业务量。
二、评分标准(总分100分)1、依法执业,自觉接受行政监督和行业自律管理。
(20分)规范执业,无不良记录的,得10分。
有“下列行为”<注1>的,每起扣2分,扣完为止。
有良好记录<注2>的,每起加2分,但最多加10分。
注1:“下列行为”包括以下情况:•2007-2010年(以下简称四年中)参加本市后续教育出勤率低于90%的; 出勤率=和专职估价师应记学时之和专职估价师实记学时之╳100% 注:专职估价师培训“应记学时”:2007年—2010年间,每年为30学时;•四年中有投诉并经核实的;•四年中有不自觉接受行政监督和行业自律管理,如年检工作、行业执业自律准则、治理商业贿赂等情况的;•市局或协会要求机构领导人出席的会议,无故缺席的;•不及时上报市局或协会要求的信息资料的;•四年中不按时交纳会费的;•有其他应予扣分的行为。
注2: 良好记录包括:2007-2010年期间撰写论文、参加课题研究或研讨、获得荣誉等。
每有一起均记入优良记录。
2、机构内部管理制度齐全,执行情况良好(15分)管理制度齐全<注3>得5分,每少一项管理制度扣1分。
职工队伍稳定,和谐相处得5分,机构转入的估价师不满半年又转出的,每转出1人次扣2分;发现有借用房地产、土地估价师证书的,扣3分。
报告实行三级审核得5分;没有实行三级审核的扣5分;实行三级审核但执行不完善的扣2分。
注3:管理制度须包括:评估质量管理制度、估价档案管理制度、人事制度、财务制度。
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为了全面提高我校实验室管理水平,提高实验人员的业务能力,总结和推广实验室管理经验,鼓励从事实验教学的实验技术人员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工作,更好地为学校的教学科研服务,我校将定期评选和表彰实验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办法如下:一、评选范围1.实验室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以学校正式批准设置的实验室、实验中心为单位评选。
2.实验室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全校实验系列人员、实验教师、相关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一)优秀实验室(实验室先进集体)评选条件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扎实推进“三全育人”工作;2.在实验室建设、实验室开放共享、实验室管理、仪器设备功能开发等方面有独创精神,实验教学或科研实验工作成绩显著;3.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健全,责任落实到位,管理制度完善并严格落实,在实验室管理中,有具体的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可行性强,应急设施健全,危险源标识规范;严格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与安全隐患整改,日常检查、整改记录清晰完整;危险化学品存放规范、使用记录严谨;期内未发生过任何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4.实验室队伍工作努力,作风严谨;各类人员有明确的岗位分工,团结协作,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保证实验室工作顺利开展;5.仪器设备操作规范、维护保养及时;实验环境文明卫生整洁,仪器设备、工具、材料存放整齐;6.圆满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扎实推进“三全育人”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执行实验人员的岗位职责;2.在工作中具有改革创新意识,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业务水平,在实验室建设、实验教学、实验装置研制、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功能开发利用、实验室开放共享、仪器设备维修维护管理等某一方面或几方面做出突出成绩,有典型事例;积极主动完成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在开拓新的实验内容和实验技术方面成绩显著;3.实验室安全意识较强,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期内无责任事故;4.热爱实验室工作,认真负责,精心维护仪器设备,使各类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实验室仪器设备及环境整洁、卫生;5.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优良传统,注意节约,修旧利废,在自制、改造、开发仪器设备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6.按时搞好实验室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与保管工作;积极配合学院或管理部门做好实验室帐、物、卡的管理工作,及时做好信息资料收集,各种报表的上报工作;7.圆满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电”工作先进单位(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三电”工作先进单位(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三电”工作是指电网、电力及电气工程,是现代工业和生活的重要基础。
为了激励先进单位和个人在“三电”工作中的突出贡献,我们制定了如下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与条件1. 先进单位评选范围:(1)电网、电力及电气工程企事业单位;(2)积极推进电网、电力及电气工程建设,有突出贡献的跨行业、跨部门单位;(3)在电网、电力及电气工程方面有杰出创新成果的高校、科研院所等。
2. 先进个人评选范围:(1)在电网、电力及电气工程中工作并表现突出的职工;(2)对“三电”工作有重要贡献的科研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3. 先进单位评选条件:(1)在电网、电力及电气工程建设、运营、维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2)有效支持国家、地方电网、电力及电气工程发展;(3)推动新技术、新材料在电网、电力及电气工程中的应用,并取得重要突破;(4)在保障电网、电力及电气工程安全、稳定方面取得卓越成就。
4. 先进个人评选条件:(1)在电网、电力及电气工程中取得杰出成果;(2)在电网、电力及电气工程的安全、稳定、可靠方面有卓越贡献;(3)在电网、电力及电气工程领域的科研、论文、专利等方面有重要突破。
二、评选程序与方式1. 先进单位评选程序:(1)单位推荐:参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推荐单位评选申报材料;(2)初评评审:由评审委员会对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单位;(3)现场考察:评审委员会根据初评结果,对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其实际工作情况;(4)终评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和现场考察结果,进行终评并确定先进单位。
2. 先进个人评选程序:(1)个人推荐:单位或个人可以推荐在电网、电力及电气工程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将个人的申报材料提交给评审委员会;(2)评审筛选:评审委员会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筛选,确定符合条件的个人;(3)面试考核:对符合条件的个人进行面试考核,检查其知识、能力、业绩等方面的表现;(4)终评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个人的申报材料和面试考核结果,进行终评并确定先进个人。
先进集体评选标准

先进集体评选标准一、背景介绍。
先进集体评选是对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表现突出的集体进行表彰和奖励的一种制度安排。
通过评选先进集体,可以激励广大集体积极向上、团结协作,推动集体发展,提高整体绩效,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促进集体和谐稳定发展。
二、评选标准。
1. 综合业绩。
先进集体的业绩表现应该是一个重要的评选标准。
这包括集体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所取得的成绩和成果,如生产经营业绩、科研成果、教学质量、服务水平等方面的表现。
集体的综合业绩应该是评选先进集体的重要依据之一。
2. 创新能力。
先进集体应该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能够在面对挑战和问题时,灵活应对,富有创造性地解决问题。
集体的创新能力包括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等方面,能够不断推动集体的发展和进步。
3. 团队合作。
团队合作是一个集体能否取得突出成绩的重要因素。
先进集体应该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有效地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完成工作任务,实现集体目标。
4. 社会责任。
先进集体应该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能够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关注社会热点问题,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为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5. 文明单位建设。
先进集体应该注重文明单位建设,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生活环境,注重员工的精神文明和道德素质的提高,形成文明和谐的单位氛围。
6. 领导核心作用。
先进集体的领导核心作用应该得到充分发挥,领导应该具备良好的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能够有效地组织和调动集体成员,推动集体发展和进步。
7. 其他。
除了以上几点,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结合集体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其他评选标准,以确保评选结果的公正和合理。
三、评选程序。
1. 提名推荐。
首先,可以通过集体成员的提名推荐,确定候选集体。
候选集体应该是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表现突出,具备一定的综合业绩和其他评选标准的集体。
2. 材料审核。
对提名推荐的候选集体,进行材料审核,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符合评选标准的要求。
先进部门(集体)评选办法

先进部门评选条件一、基本参评条件1、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环境健康及安保情况好。
2、团队凝聚力强,富有团队精神及协作精神,作风民主,团队形象及信誉良好。
二、必备条件1、完成14年既定目标/工作计划。
2、主要业绩,围绕“降低成本、提高质量、扩大销售业绩、公司健康持续发展”进行的一切可量化的管理创新活动,如技术革新、精益生产、立项、市场推广和维护、管理提升等。
3、工作质量。
年度内部门工作无失误。
(三)选拔条件1、工作计划管理。
完成每月既定工作计划,未完成的扣除5分/项。
(20分)2、文体活动。
年度内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每人次计0.5分(评委及服务人员除外),获得过公司举办的各项比赛一等奖计5分;二等奖计4分;三等奖计2分。
(15分)3、5S现场管理。
5S现场管理全年排名第一的计10分,排名第二的计8分,排名第三的计5分。
(10分)4、宣传栏建设。
年度内宣传栏创办全年排名第一的计15分,排名第二的计10分,排名第三的计5分。
(15分)5、出勤率。
年度内部门出勤率排名第一的计20分,排名第二的计15分,排名第三的计10分。
(20分)6、综合考评。
年度内部门综合考评排名第一的计20分,排名第二的计15分,排名第三的计10分。
(20分)7、奖惩。
年度内部门无任何表彰处罚的计5分。
表扬一次计1分;奖励计2分/百元;批评扣减1分/次;处罚扣减2分/百元。
(15分)(四)加分条件1、精益生产管理。
本年度精益生产提高生产效率显著,受到奖励年度排名第一的加15分,排名第二的加10分,排名第三的计加分。
(15分)2、技术改革/创新管理。
本年度技术攻关/立项等奖励金额排名第一的加15分,排名第二的加10分,排名第三的加5分。
(15分)3、专利管理。
本年度已获批专利发明创造专利加15分/项,实用新型专利加5分/项,外观设计专利加2分/项。
(20分)4、工伤管理。
年度内无工伤事故发生的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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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单位评选基本条件与评选办法
一、评选基本条件
1、估价机构对行业发展有较大贡献,积极参与和支持行业建设。
2、依法执业、自觉接受行政监督和行业自律管理。
3、规范执业,按规定纳税,无不良记录和投诉。
4、机构各种规章制度健全,执行情况良好,内部管理规范和谐,职工队伍稳定。
5、质量管理严格,实行估价报告三级质量审核。
6、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土地估价,2007-2010年专职估价师人均评估达到一定
的业务量。
二、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1、依法执业,自觉接受行政监督和行业自律管理。
(20分)
规范执业,无不良记录的,得10分。
有“下列行为”
<注1>的,每起扣2分,扣完为止。
有良好记录<注2>的,每起加2分,但最多加10分。
注1:“下列行为”包括以下情况:
•2007-2010年(以下简称四年中)参加本市后续教育出勤率低于90%的; 出勤率=和
专职估价师应记学时之和专职估价师实记学时之╳100% 注:专职估价师培训“应记学时”:2007年—2010年间,每年为30学时;
•四年中有投诉并经核实的;
•四年中有不自觉接受行政监督和行业自律管理,如年检工作、行业执业自律准
则、治理商业贿赂等情况的;
•市局或协会要求机构领导人出席的会议,无故缺席的;
•不及时上报市局或协会要求的信息资料的;
•四年中不按时交纳会费的;
•有其他应予扣分的行为。
注2: 良好记录包括:2007-2010年期间撰写论文、参加课题研究或研讨、获得荣誉等。
每有一起均记入优良记录。
2、机构内部管理制度齐全,执行情况良好(15分)
管理制度齐全<注3>得5分,每少一项管理制度扣1分。
职工队伍稳定,和谐相处得5分,机构转入的估价师不满半年又转出的,每转出1人次扣2分;发现有借用房地产、土地估价师证书的,扣3分。
报告实行三级审核得5分;没有实行三级审核的扣5分;实行三级审核但执行不完善的扣2分。
注3:管理制度须包括:评估质量管理制度、估价档案管理制度、人事制度、财务制
度。
3、机构成立、脱钩改制及队伍情况(20分)
机构在2003年底以前成立<注4>及脱钩改制的,得5分。
成立或脱钩改制每延
后一年(不满一年计一年,下同)各扣1分;2006年后,由专职执业估价师新成立或合并的估价机构,且机构法定代表人和专职估价师均为真实的从业注册估价师,得5分,每延后一年各扣1分。
2007-2010年,每年专职估价师人数均符合机构当年资质条件要求的,得10分。
有一年不符合资质人数条件的,每次扣2分;有虚假人数(如年检时执业估价师人数达标,年检后人员又转出或有挂名充数等)情况的,扣5分。
机构专职估价师的平均执业年限5年以上的,得5分。
少一年扣1分。
注4:机构冠名为房地产评估机构可自机构冠名前成立之日起算;合并、分立的机构以批准之日计算。
4、评价报告质量(25分)
2007-2010年报告评分皆为优良<注5>的,得25分。
有报告评分为D级的,每
件扣2分;有报告评分为不合格(E级)的,每件扣10分,扣完为止。
2007年-2010年期间的估价报告有被专家委员会鉴定为不合格的,每件扣5分,扣完为止。
注5:评估报告得80分以上的为优良,60分以上80分以下的为合格(其中D级的评分在60-70分之间),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即E级)。
5、专职估价师人均<注6>评估业务完成情况(20 分)
① 2007-2010年每人每年平均评估房屋建筑面积(或土地面积)人均在20
万M2以上的得10分;每年人均低于1万M2(有小数点的按四舍五入取整
计)扣1分,最多扣10分。
② 2007-2010年期间估价报告类型每年大于5种的,得5分;每年每少一种
扣1分,最多扣3分。
③机构在2007-2010年每人每年平均房地产(土地)评估业务缴纳的营业
税<注7>达到8万元以上的,得5分;每年每少1万元,扣1分,当年最多
扣2分。
注6:“人均”的人数计算:超过资质条件要求的,按照实际专职执业估价师人数计算。
不足资质条件要求的,按照资质条件规定人数计算。
注7:营业税纳税凭证复印件由各机构负责整理,协会需要哪一个年份,在接到电话当天送协会。
三、评选程序
1、机构根据评选标准,进行自荐,并填写“上海市房地产(土地)估价行
业先进单位”参评表;
2、机构可提供相关资料及附表,内容必须真实。
如有严重出入,不予参评;
3、由秘书处根据年检资料审核,提出初评意见;
4、公示7天后,组织专家评定;
5、经过理事会审定,10-14家单位为先进单位。